第十三章

四月末,小貓牙山的白色峰頂開始回暖,雪水融化,淙淙流下山峰。貝爾熱湖在春天初漲。山雪水因為富含了硅而顯出天藍色,那顏色溫柔純淨可愛,可是誰知道它刺骨的冰涼?

我游了一圈泳上來打了好幾個噴嚏,回家讓傭人幫我煮些糖水來喝,然後自己裹在毯子裡在火爐邊看書。我特別喜歡看傑克倫敦寫的短篇《野性的呼喚》,中文的,外文的,我都看過好幾個版本。

它講的是一隻大狗,名字叫做巴克,他原來在明媚溫暖的美國南方給法官看家護院,後來他被人勒住脖子,套上麻袋,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那個年代有人在那裡發現了金子,此地蜂擁了大量的淘金者,原始的山野中沒有道路,沒有車,人們迫切的需要強壯忠誠的狗作為雪橇犬,那幾乎是當時最重要的交通工具。

巴克從一隻驕傲而溫厚的護院犬變成了一隻出色的雪橇犬中間經歷了數番波折和鬥爭,他被穿著紅襯衫手執大棒的人暴揍,直打得奄奄一息;他在雪橇犬的團隊中被欺侮排斥,甚至被人搶了在風雪中棲身的熱乎窩;他因為技藝不精,被掌轅的老狗狠狠地啃咬尾巴和肩膀;他也因為野心勃勃被對手覬覦,陷害。但是他從來沒有放棄過求生,適應,學習和自己要當團隊中的頭狗的野心,他與人類妥協,順從,他觀察思考模仿提高,直練得一身本領,他在月夜中的雪原上毫不猶豫的咬死了自己的同伴兼敵人,他終於成為一隻屢創記錄的雪橇團隊的頭狗。

丹尼海格從美國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幹什麼,我跟他講,我在讀這樣這樣一個故事。

他說,聽上去挺有意思的。

「嗯。」我說。

「嗯」,「嗯」算是個什麼意思?不是對,也不是錯,禮貌的應付了一個對話,卻什麼都不說。從這一天開始我很善於用這個腔調來回答丹尼海格的話。

他說:「那你繼續看書吧,我再打給你。」

「嗯。」

壁爐的火燒得太旺了,我站起來撥一撥,覺得肩胛上有些酸疼,鼻子也不太通暢,我可能是感冒了,我很久都沒有生病了。我讓傭人請醫生來,然後躺回床上。

誰知道這一病那麼厲害。夜裡我打完了點滴,燒還是不退,渾身上下沒有一處不酸疼。我捂在被子裡,一會兒睡,一會兒清醒,看見一會兒白天,一會兒黑夜。糊糊塗塗的看見我爸爸了,我走過去問他:「爸,這些年你去哪裡了?」他不回答,扭頭走了,我身上一點力氣都沒有,追也追不上去。

我媽媽出現在我身邊,很奇怪,她那張臉仍是我小時候看到的那樣年輕漂亮,我向她伸出手去,我看見自己的手兒小小,還像個小寶寶那樣,我說:「媽,我一直都沒有給你打電話,你怪我嗎?」話音未落,她一轉身也走了,她身邊挽著男人,是馮叔。她也離開我了。

我這時候著急了,手忙腳亂的,怎麼會這樣呢?他們都棄我而去了。剩我一個人,這可不行,我用盡力氣追上去,扯著疼痛的喉嚨喊:「爸,媽,你們幹什麼去啊?你們回來啊。我身上難受呢,沒人照顧我!」可是夢裡面山水杳杳,腳下的路也看不清,我摔倒,整個人蹌在地上,怎麼也起不來。

身後有個人拉著我的肩膀把我扶起來,他用手指擦我臉上的淚水,指頭尖上是蘋果木的清香。他金色的頭髮和藍色的眼睛是那麼好看的顏色,他輕輕地對我說:「不要哭。」

我握著他的手:「丹尼,我給你打電話了,你是不是要跟別人走了?」

他繼續擦我臉上的眼淚和汗水:「不是說了嗎?你不走,我就不走。」

我這一個慌慌張張的心慢慢放下來,還好還好,還有一個人陪著我。

可是,一艘富麗堂皇的大船駛過來,眼前的丹尼海格縱身一躍,上了船,那上面正開著一個盛大的舞會,無數香艷的女郎,身姿曼妙,傾國傾城,她們齊聚在丹尼海格的身邊,笑著看著我這個醜小鴨。

我說:「丹尼,快下來。」

他在船舷上蹲下,向我伸出手,看著我的眼睛,邀請著,誘惑著:「不,微微,你上來。」

他身後的女人們還在笑,我看著他搖頭:「我不,丹尼,我要你下來。」

他冷漠的轉過身,大船揚帆遠航。

又一個人走了,終於還是剩了我自己在這裡。

我一下子從夢中醒過來,喘著粗氣,汗水濕透了全身。周圍沒有妖艷的美女,沒有大船,也沒有一個接一個離開我的人,這裡是香貝裡城杜露大街十五號,臨湖的別墅,我在溫暖的臥室裡,清晨的亮光投過白色的窗紗淡淡的掃進來。

身後有人說:「醒了?」

我回過頭,是丹尼海格,他走過來,坐在我身邊,手伸過來,托著我的臉,拇指按在博斯普魯斯海峽上:「睡了這麼久,覺得舒服一點沒有?」

我看著他,他與往日不太一樣,眼窩深陷,鬍子沒刮,難免看上去有些憔悴,他襯衫的領口打開著,領帶鬆垮垮的掛在頸上。

他是個整潔而且愛漂亮的男人,他從來不會這樣。

「發燒到攝氏四十度,差點沒得肺炎,四月份去湖裡游泳,你問過我沒有?」

他在責怪我,可是聲音輕輕的,像是蔓延在這個房間裡的晨曦的光,讓人心裡安定。我握住他的手:「你是什麼時候從美國回來的?」

丹尼海格看看自己的手錶:「不到四個小時,管家說你病的不輕,我趕回來。」他湊過來親我的嘴巴,我想到身上有病,想要躲開,被他捉住,仔細的親吻我的唇。

這一天的早上,我下定決心,要忘記那個「撥錯」的電話。

人做事情,最重要的在於「值得」兩個字。這個男人給我的溫暖和關懷,還有夢中我眼睜睜的看見他離開時,那蝕骨入髓的疼痛讓我知道,丹尼海格,我能擁有他一天就是一天,無論他在我之外還有多少女人和風流艷史,我都會努力的忘記掉。因為他,這是值得的。

可是同時我也清清楚楚的明白了一些事情,為什麼我會那麼害怕他忽然離開呢?因為他給我的東西太多,而我自己真正擁有的太少了:金錢,知識,社會地位,人生閱歷,我什麼都沒有。我像是一條吸附在大魚身上的鮣魚,招搖過海,得意洋洋,殊不知自己其實一文不名。脫離開他,我連生存的能力都沒有。

我不能這樣。

我開始更用功的讀書了,認真的做好每一門筆記,準備好每一次考試。我改變了很多生活的習慣,我不那樣貪戀著那個在里昂的豪華的舒適的房子或者或者香貝裡那個臨湖的別墅了,從前即使丹尼海格不在家,我也喜歡自己呆在那裡玩玩這個,鼓搗一下那個,但是現在我更願意把時間搭在學校。我跟導師們的關係很好,於是幫助他們翻譯些材料,做點小事,我也花更多的時間跟同學和朋友們在一起,聽天南地北的人講五花八門的故事。

此外還有一些潛移默化的變化,我開始主意自己每一筆開銷是否值得,合理,我可以花很多的錢,但是我要買到真正的好東西,我開始真正的關注寶石的品相,歷史,除了裝飾外是否有真正的收藏價值,我開始辨認那些好的衣料,箱包和鞋子是否有獨一無二且經典的設計,原來相熟的珠寶商和名品店老闆覺得我越來越難搞定了,我仍是一位重要的,出手大方的客人,但是極為挑剔。

我想,似乎應該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的眼光漸漸由一個純買家向一個生意人靠攏。

只是我可以起誓,在這所有我有意或者無意的變化中,我對丹尼海格的愛情沒有絲毫的減少,他望著我的時候,我望著他的眼睛;他不看我的時候,我也偷偷的看著他,在月色下,在帆船上,在燈光忽明忽暗的電影院裡,在白色的枕頭上。有時我看著他,看著他,眼裡就會有淚水,像每一個女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終究會老去一樣,我也分明知道了這個故事一定會在某個時刻結尾,因而心裡充滿悲傷,戀戀不捨。

丹尼,我親愛的丹尼。

《丹尼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