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土匪譚芳帶著一班兄弟辦了大案之後,並沒有走遠。南邊有戰事,軍閥把道路關口守得很嚴,他們劫到的黃金銀元並不好偷運出城,根據以往經驗,不可頂風做事,否則容易出馬腳,於是把黃貨白貨妥善藏好,兄弟們就在城中四散開來,譚芳自己尋了一個小店住下,每日吃館子泡澡堂於,等著好時機再出城上山。

那一日他洗舒服了從浴池裡面出來,看見一群老兒手裡拿著個招貼在研究議論,譚芳湊過去看看,只一眼,便一把奪過來,他見劉南一的照片貼在上面,將行文速速通讀三遍,還道自己是不是看錯了,悶聲問旁人:這,這說的是什麼啊?」

「女賊啊,夥同土匪打劫銀行。證據確鑿,年後問斬。」

譚芳只覺得一股子涼意從腳後跟順著後脊樑直通頭頂,一雙拿慣了砍刀*****,殺人頭,摘人心都鎮定自若的手寒戰發抖。他匆匆穿了袍子,奪門出去,回到旅館,開門進了自己房間,卻見一人坐在那裡:是紮著麻花辮子的小鳳。

小鳳道:「你得走。」

譚芳坐下來:「去哪裡?」

「回山上。」

「為什麼?」

「留在這裡,怕你亂動。」

譚芳低頭不語。

小鳳走過來,手裡也拿著印有南一頭像的告示:「連我都看得明白:這是在釣魚呢。」

「釣魚我也得去!」

「去了就是送死!」

「那是我的事兒!」

「那可不是你自己的事兒。」幾個兄弟聞聲推門進來,各自手裡拿著傢伙。

譚芳反而鎮定了,心裡面盤算著自己已經死了幾回了?他打架斗很,用鋤頭卸掉了地主兒子的膝蓋骨,逃生上山當了土匪。個子都沒長齊全呢,就跟一班大哥下山劫道,被鏢頭把刀架在脖子上都不肯放開手裡裝著財寶的袋子。蹲在雪窟窿裡面守夜,差點沒被凍死。他老爹被地主欺負,他下山去擺平,小肚子上被人戳了刀子,硬扛著走了好遠,一頭倒在雪地裡面,結果被那個女孩扒出來,背回家,救活了。

這個女孩怪好看的,但有點愣頭愣腦,待他好,喜歡他,用各種借口跑到山貨店去偷偷看他。撲到他懷裡又叫又哭。他告訴她不要再來找他了,她一準兒是不甘心,又去山貨店門口轉悠,被拿到線索守在那裡的軍警捕到。他得救她出來。不是他,人家平平安安的沒事兒。救不出來就把她換出來,反正這條命要不是她出手相

救,兩年前的冬天也就交代在雪堆裡了。他賺了兩年呢。

想到這裡,譚芳已經拿定了主意,看看圍上來的幾個兄弟:「我必須走。但那是我自己的事兒。兄弟們信得過就放我走,舌頭我吞到肚子裡面都不會吐露一個字兒。兄弟們信不過我,刀就朝著脖子上砍,我還是得走。頭沒掉腿就還能動。」

他心意已決,不惜赴死。為首的禿頭虎視眈眈地相模半天,收了架勢,啐了一口,帶著小鳳和眾兄弟離開之前恨恨道:「你啊!你是敗在女人身上了你!」

譚芳回了山貨行,打開門,拆擋板,把貯藏的板栗榛子各色山貨晾好擺好,又給自己沏了一壺茶,沒一會兒他等的一夥人到了。譚芳笑笑:「爺們要什麼山貨啊?」

「山貨不要,你跟我們走一趟。」

顯瑒放下電話,沉吟良久。

明月道:「王爺…」

顯瑒看看她,又看了看坐在那裡焦急無比的劉氏夫婦,兩天過去了,終於得到些消息,只是情況是如此棘手,他也覺得為難了。

「王爺打聽到什麼,但說無妨。」明月說。

他點點頭:「還好。也沒被難為。他們要的不是南一。」

劉先生道:「您請,您知道什麼,就請都告訴我們吧。」

「年前臘月二十七,奉天銀行的劫案,您是知道的?」

「南一跟這事兒有關?」

「有關。」顯瑒乾脆地回答,「軍警們說有關那就是有關。藉著她逮住一人,被懷疑是作案的劫匪。現在牢裡面逼供。」

「南一怎麼會認識劫匪?」劉先生噌地站起來。

「他們認識,是朋友。」顯瑒回答。

明月忽然想起去看望南一的時候,看見擺在她床邊的錦雕皮帽子,趕快喝了一口水,慢慢地說:「不認,不認不就行了嗎?」

顯瑒看著她的眼睛:「哪裡那麼容易抵賴?軍警是有證人的。有人見過那個土匪。指正出來,他不認也得。」

劉太太從座上起來就要給顯瑒跪下去,被他一把架住:「您這是幹什麼啊?」

劉太太道:「南一跟明月是生死之交。當年要不是她通風報信找您營救,明月能不能逃過一劫也說不準。官司弄得這麼大,家裡不認識別人,只您得空打聽到了消息,您就念在明月的份上,救救我孩子,大恩大德,我拿自己的命報答給您!」

明月撲通跪了下去,抱著顯瑒的衣袖:「王爺,王爺,想想辦法,想想辦法…」

顯瑒拽她,她不起,陪著劉太太一起哭訴哀求。

顯瑒只好對劉太太說道:「您不提,我也記得南一給明月的恩。這事情我倒有個辦法。我們且盡力而為,但是終歸人算不如天算,能不能把南一給救出來,還得看她自己有沒有那個造化!」

一下子彷彿有了希望,劉先生激動得聲音發顫:「您請說。您請說。」

「首先這事情得鬧大。世道就是那樣,軍警辦案子早就習慣渾水摸魚了,沒有動靜,沒有人追問,人被害死在牢裡面了,誰都不知道。冤假錯案,死無對證,這事情可不少。不過這是銀行劫案,有的是人等後續看熱鬧,您不是在報社工作嗎?把消息放出去,讓全城的人都知道軍警逮住了個小姑娘,硬說是跟土匪串通,拿不出來證據,還不放人回家。天理難容。」

劉先生連忙點頭。

顯瑒喝了一口茶:「但這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那個目擊證人。如果他指證了土匪和南一,那麼軍警怎麼做都名正言順了。所以……」他看看劉氏夫婦,又看看明月,「必須要這個人認定,不是他們。」

「那要怎麼辦呢?」明月接口問道。

「明月啊,這人你認識。」顯瑒說。

「誰?」

「東修治。」

顯瑒看著她的臉,等著她的反應,尋找蛛絲馬跡。明月也看著他,她聽到修治的名字,煎熬之中彷彿吞進一枚冰塊,涼在那裡,不知該怎麼辦了。顯瑒道:「南一是你的朋友,你得救啊。」

「怎麼救……」

「這人現在也被關著呢。我盡快找關係,安排你們見一面。你要把這個意思轉達給他:軍警們要他認的人,絕不是他見過的那個人。不是就是不是。是也不是。你聽懂我說的嗎?」

明月轉過身,想了一會兒:「為什麼要我去跟他說呢?我說了他就會聽嗎?」

顯瑒不冷不熱地笑了:「你不去,難道要我去?你覺得他更會聽我的話?」

兩個人之間暗藏的謎語,南一的父母是聽不懂的,他們只是迫切地看著顯瑒和明月,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們身上。

明月到底還是點點頭:「嗯。我去。我去跟他說。」

劉氏夫婦大喜過望。

顯瑒低頭喝茶,之後看著在杯子裡旋轉的茶葉在心裡核計那日本人如果不聽你的,指證了土匪,可見你們之間清白沒有關聯,那就最好,之後我必然下大力氣營救南一。

要是那日本人因為你一句話就做偽證,那他就是倒霉蛋,吃不了兜著走。軍警那裡真相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到人來頂包!

他依舊面和如水,只是心裡笑了:他早就討厭在這裡橫行霸道的日本人,尤其是這一個,想起他來就彆扭,那人是會偽裝的變色龍,外面斯文有禮,實則野心勃勃,眼睛就能看出來,平靜的無慾的眼睛才包藏著想要吞併一切的貪婪。他覺得這是個憑空得來的好機會,正好除之而後快。

顯瑒放下茶杯,側頭看了看明月,發現她也正看著他,目光裡有種罕見的思考和判斷。他向她笑笑,放下茶杯,親自將劉氏夫婦送出門去。

劉先生火速趕回報社,連夜起草稿件,調整既定版面,平生第一次利用職務之便忙自己的事兒。第二天當那份報紙出現在街頭,桌旁和人們手裡,他們知道無能的軍警逮不到真正的銀行劫匪,抓捕的是一個身世清白,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姑娘的同時,汪明月被人引導著來到了關押東修治的地方。

看守對修治還是客氣的,推門進來說有訪客。

修治正用砂紙磨一塊磚頭的碎塊,想要把它磨成一個沙漏形狀,這是他幾天來的唯一消遣,他沒抬頭,問看守是誰來看。看守說,出來就知道了。修治說,那麼他就不出去。過了一會兒,看守回來告訴他,是一位小姐,名叫汪明月。

他的手停住,慢慢地抬起頭來。

出去見她之前,他去好好地洗臉洗手,又刮了一遍鬍子。頭髮稍稍有些長,他沾了水向後面梳。身上的衣服穿了兩天了,因為房間裡面空氣流通不暢,之前自己洗的襯衫還沒全干,他還是換上了,肥皂的味道被體溫蒸發出來,並不香氣怡人,但是潔淨的。他的皮鞋總是纖塵不染,整理好每一個扣子才從房間裡面出來。看守想,這日本人真是愛漂亮啊,到了這份上,還打扮呢。

看見她之前,他擔心自己臉色不好,樣子難看,特意做了幾個表情活動臉上的肌肉,推門看到她,他就忘了這些了。

汪明月站在這房問裡唯一的小窗子下面,她盤著小髮髻,額頭上一順劉海,下面是彎彎長長的眼睛,她可能是覺得冷,下巴陷在黑招皮斗篷的領子裡,兩隻手插在袖籠裡面,聽到門響,回頭看見了他。下午的日光投在她美麗的臉和窄窄的肩膀上,那華麗的斗篷閃著藍色的光,修治忽然覺得這油畫般的景像他若不是親眼見過,就一定夢見過。

他咳了一下,輕輕說道:「好久不見。」

《浮生若夢1:最後的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