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4

接下來,安瑤以證人的身份出場。其實,在建議甄意當控方律師前,尹鐸就對甄意的證人身份有些疑慮,因為她只記得自己被槍擊的情景,卻不記得淮如殺林涵的細節。尹鐸認為她可能受了刺激短暫記憶缺失,如果她當控方證人,容易被

辯護人抓到弱點。

那天約甄意去對證詞,其實想委婉地告訴她不會讓她做控方證人,不想卻……

甄意和安瑤配合得非常好,安瑤簡短地描述了當晚的場景後,甄意問:

「你看到了全部的情況?」

「是。」

「許莫要求甄記者把林警官的心挖出來?」「是。但她拒絕了。」安瑤聲音平緩,說話很輕,不徐不疾,卻透著莫名的說服力和感染力,「許莫朝她開槍,威脅要殺了她。第一槍打在她的左腿,她疼得尖叫,卻捂著林警官肚子上的槍口不鬆手;第二槍

打在她的右腿,她跪下去了,還是不鬆手,也不肯拿刀。

她說,不管是為了任何理由,都不能殺人。

她還說,讓我為了救自己的命,去剝奪別人的命,休想。」

她分明語氣平靜,卻帶著滿滿的不動聲色的血性,似乎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樣慘烈卻堅韌的一幕,看到了生命的掙扎與抉擇。

法庭上落針可聞,旁聽席上鴉雀無聲。

甚至有人不禁抹眼淚。

淮如被逼殺人或許是無奈,但這樣骨氣才是人性的正道啊。

甄意倒是全場最平靜的,問:「接下來,他有沒有說什麼?」

「他威脅說要把甄記者的心挖出來。」

「沒有提到淮如?」

「沒有,因為淮如是人質。」

現場開始竊竊私語。

安瑤又緩緩道:「而且,我認為,對淮如來說,事情並沒到最危急的關頭。因為她並不是許莫眼中的焦點。」

旁聽席裡一片嘩然。

淮如震驚,楊姿則抗議:「反對!許莫的情緒,當事人無從得知。這些判斷都是證人的主觀想法。」

甄意淡淡看她,借力打力:「你當事人認為事情已經到緊急關頭,這也是她的主觀想法。」

楊姿一噎,不想沒挽回敗勢,反被咬一口。

法官敲法槌:「反對無效。」

楊姿憋著氣,坐了下去。有些心急了。

甄意繼續:「淮如說她是為了救別人,你怎麼看?」

「我認為不是。」

「為什麼?」

「因為淮如把刀刺進林警官的胸口後,沒做任何停留,就把他的心挖出來了。」安瑤眼中浮起淚霧,重複一遍,「她沒做任何停留!」

這一下,庭上幾乎要爆炸。

即使是自衛或救人,哪有人能在把一個活人的心挖出來時,毫不猶豫,毫不手軟?

淮如一開始並不覺不妥,直到聽到眾人軒然,才察覺不對,大喊:「你撒謊!」

但這樣的行為無疑是違反法庭紀律,淮如連帶著楊姿都被警告。

接下來楊姿盤問安瑤,沒有挖出任何漏洞,因為安瑤說的全是真話,她抓不到紕漏,反而給人留下安瑤誠實的印象。

安瑤和淮如形成鮮明對比,楊姿隱隱覺得不安了。

庭審進入到後程,她終於冒險提出:殺死林警官的是許莫,淮如殺死的是一個必然會死的人。

為此,她請來了警局的法醫:

「請問,林涵警官的直接死因是什麼?」

「挖去心臟,和劇痛。」林涵是活活痛死的。

法庭裡鴉雀無聲,甄意坐在律師席上,眼淚差點出來。

楊姿卻很淡定,問:「請問許莫的子彈打在哪裡?」

「脾臟和胃部。」

「打到動脈了嗎?」

「是。」

「所以造成大出血?」

「是。」

楊姿勢在必得地彎一下唇角,問:「法醫趕到現場的時,林涵死亡多久了?」

「近兩個小時。」

楊姿提高音量:「如果我的當事人沒有殺他,以他脾臟和胃部大動脈受的傷,他能夠撐上兩個小時嗎?」

法醫沉吟片刻,最終答:「不能。」

「所以不管我的當事人有沒有殺他,他都必死無疑。」楊姿已迅速調整,努力為淮如減刑。

「反對!」甄意立即起身,思路異常的清晰,「辯護人忽略了林涵警官必死的一個關鍵條件:在沒有救助的情況下!」她沉聲道:「如果得到救助,他很可能不會死。」

楊姿道:「在當時的情況下,沒人能給林涵救助!」

「人質裡有一位醫生!」

「可綁匪不會讓她救助。」

「綁匪後來出現過一個舉動,他讓安醫生給另一名受傷人質救助,這說明一切都有轉圜的可能。」

「出現轉圜是因為有專業的心理醫生出現。」

甄意冷笑:「但這也就證明,許莫並非不通人情的凶殘。」

「你……」楊姿再次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她咬咬牙,說:「林警官重傷不治,我的當事人即使判斷失誤,也是出於兩者相較取最輕的犧牲。這是合理的選擇。」

「不,就是謀殺。」甄意眼中閃過冷光,「剛才法醫也說了,林警官的直接死亡原因是挖去心臟。淮如難逃罪責。

且將死之人並非死人,等同於活人;而殺死將死之人,罪行等同於謀殺!」

楊姿爭鋒相對:「即使無法免責,罪責也輕。」

「肅靜!」法官猛敲法槌。

一片緊張。

這樣律師間直接爭辯的情況,庭上並不多見。

庭審到了最後,甄意最後一次盤問淮如,這次,她問了一個比較奇怪的點:

「你之前說,你不認識綁匪?」

「是。」

「好,請描述一下林警官被綁的情景。」

淮如已經怕了她了,非常緊張,想不明白她思維怎麼如此跳脫,只能如實道:「許莫把昏迷的警官帶回來,把警官綁起來,給他清理。」

「他把林警官綁起來的時候,你在哪裡?」

「櫃子的背面。被綁著。」

「你有沒有試圖為林警官求情?」

「……沒有。」

「因為隔著簾子,所以你在幹什麼,安醫生其實看不到。」

這個問題實在微妙,可淮如不得不承認:「……是。」

「那你有沒有幫助許莫綁林警官?」

「……」

楊姿:「反對。」

法官:「請陳述必要性。」

甄意大聲道:「法醫證明,林警官昏迷。昏迷狀態下,許莫一個人怎麼把高大的林警官綁上去?

而如果林警官不是昏迷狀態,他會反抗。但法醫鑒定,他身上並沒有多餘的傷。淮如,你幫許莫了,但你沒向警察提過這個情節。你為什麼隱瞞?」

接二連三,陪審團的眼神開始複雜起來了。

淮如大汗淋漓:「我……是他脅迫我的。」

「具體點!」

「他扶著林警官,讓我用繩子和膠帶綁他。」

「他是怎麼命令你的?」

淮如很謹慎,顧忌著安瑤,說:「手勢。他沒說話,用手勢。」

沒想,甄意來了句:「你能演示一下嗎?」

她照做,拿法警演示,指指脖子,腰部,大腿,腳踝,最後是手。

甄意看完了:「請重複一遍。」

淮如思索半刻,按相同的順序指了一遍。

甄意問:「確定?」

淮如知道肯定不對,她肯定有目的,卻偏偏猜不出她的重點,簡直要瘋了,硬著頭皮:「對。」

「然後?」

「我的手全程被膠帶綁著,腳只能勉強挪動,他把我重新綁去鐵櫃後面。」

大家都不知她問這些問題的用意何在,直到甄意淡淡說:「你沒有指頭部。林警官嘴上的膠帶是你潛意識自主蒙上去的。不是許莫指示。」

淮如一怔,楊姿立刻大聲:「反對!」

可甄意全然不顧,聲音比她更大。

「許莫根本沒理由只摀住林涵一個人的嘴!為什麼林警官被摀住嘴?」甄意厲聲斥她,眼睛都紅了,「因為他看出了你是共犯!」

這一刻。

她陡然想起林涵死前盯著淮如的那個驚愕而不甘的眼神,那句沒說完的「甄意,她……」

她眼裡蓄滿淚水,咬牙切齒:「是你現場透露林涵是警察,我是記者,是你在給許莫報信!」

楊姿再度反駁:「反對!」

可甄意完全不把她放在眼裡,拿起桌上的證據,語速飛快:

「你說你生活貧困,說你不認識許莫,可你和你弟弟在花旗銀行的聯名賬戶裡有上百萬英鎊。過去的四年裡,許莫往這個賬戶打了數十次錢。你還敢說你們不認識?」

淮如早有準備,強作鎮定道:「那是許莫為我弟弟捐助的公益款項,我們並不知道捐助人是誰,所以我不認識他。」

其實一開始控方提供這項證據時,楊姿就想過讓淮如承認和許莫認識,或謊稱是男女朋友;可淮如心裡有鬼,非要用自己想出來的理由,堅稱不認識。

而甄意太聰明,之前一直不提這個證據,直到給所有人營造了淮如不誠實的印象後,才陡然提出。

到了此刻,她這樣的說辭結合之前的一系列漏洞,太不可信了。

淮如毫無還手之力,可甄意的審問勢如破竹,還沒結束:

「淮如,你是怎麼從地下室逃脫的?你口供說你掙脫了繩子和膠帶。這是現場發現的膠帶,上面沾了你的皮屑和指紋。看看膠帶的斷口!」

法庭投影儀上出現影像。

「膠帶根本沒有拉扯和掙扎的痕跡,而是非常整齊的刀切口。你不是自行掙脫的,是許莫放你下來的。你們根本就是同夥!」

楊姿愕然,她也看到了控方提供的現場照片,可她根本沒注意這個細節,也沒想到膠帶的切口會有遺漏。

淮如則驚怔如石化,張口結舌,她分明收走了膠帶,難道黑暗中遺漏了一條?

果然,甄意什麼都不會放過,更縝密的來了:

「除了這條膠帶,其餘綁你的膠帶全都不在現場,被你帶走了!據你自己描述,你驚恐萬分,請問你哪裡來的心思去回收膠帶?!」

她把證物袋摔在桌上,啪的一聲響,現場死寂,只有她是主宰。

她再次拿起一個本子:

「這是林警官的日記。」

楊姿瀕臨崩潰:「這項證物並不在證物單上,我反對!」

「這是林涵的妻子凌晨發現剛剛才拿來的,你給我閉嘴!」

甄意一聲斥罵嗎,叫楊姿瞠目結舌面紅耳赤,她從未受過如此大的羞辱,而甄意不再看她,直接快步走到淮如面前,疾言厲色:

「他去醫院調查許茜死亡案那天,看到許茜的器官捐贈書,受益者是你弟弟淮生。他懷疑你利用許茜的生活習慣和性格殺死她,但沒證據。那時他看到另一個病人徐俏的器官捐贈書受益人還是你弟弟。

後來他在醫院查到,你給徐俏配過骨髓,和她的配型一致,可你隱瞞下來,一直沒救徐俏,最終導致徐俏惡化死亡。她的腎捐給了你弟弟。

你知道林警官調查過,主動找他,想收買他,讓他不要把你對徐俏見死不救的事情說給淮生知道,淮生太愛徐俏,他會拒絕換腎,會恨你。

林警官根本沒有想把真相說出去,也沒想干擾你弟弟換腎,他還勸你以後不要再做錯事。

這樣的人……」

甄意張了張口,眼淚下來了。

她舉著那個字跡清朗的日記本,止不住顫抖,淚水一顆顆下砸,狠烈地,一字字哽咽:

「這樣的警察,你一開始說不認識他,後來承認;這樣的警察,你故意暴露他的身份,讓許莫對他開槍;這樣的警察,你故意殺他,他的心活生生地挖下來!你根本從頭到尾在撒謊!」

法庭上寂靜得彷彿空曠的原野,只有甄意字字泣血悲涼極傷的聲音在迴盪。

只有旁聽席上林涵的妻子輕輕抽泣,催人心肝。

陪審團裡有人落淚了。

淮如幾乎瘋狂,晃著證人席,大罵:「你們栽贓!是律政司的人栽贓我,陷害我!我沒有。」

甄意的情緒已然收不住,狠狠抓起桌子上的一摞資料,劈頭蓋臉往淮如頭上砸。

全場震驚。

這種相當於當眾打臉的行為,從未在法庭上出現過。

甄意聲音在顫,凶狠到幾乎嘶啞:

「這是醫院的骨髓配型記錄,這是花旗銀行的資金證明匯款記錄,這是林涵的十幾篇日記。

是!

林涵寫日記的時候會提前預知到,他會被你這個畜生挖了心,然後讓他的日記出來作證!」

白花花的紙張砸在淮如頭上,漫天飛舞。她頭髮散亂,呆若木雞,頹然倒在證人席上,深知已無力回天。

楊姿的肩膀也垮塌下去,沒了生氣。

法庭上寂靜如深夜,近百人的現場,沒有一絲動靜。

有人含淚,有人沉默。

法官靜默良久,緩緩道:「控方律師,請注意你的行為舉止。」連這一句話,似乎都透了無盡的悲涼。

安靜。

其實,這時,沒有人會怪她。

甄意一身黑色的西裝,看上去那樣纖細瘦弱,背脊卻非常筆直,白皙的臉頰抬起來,高昂著頭,臉上全是淚水,極力穩著聲音,一字一句地,擲地有聲地,宣告:

「最後一項證據,控方未提前告知辯護人。辯護人和當事人有權自行聘請筆跡專家鑒定,有權質疑證據,有權申請二次開庭。

控方保留對當事人所聘請筆跡專家的審查權。

……控方認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全並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將警察林涵殺死,並意圖偽裝成受脅迫殺人。犯罪事實明確,人證物證確鑿,根據《殺人罪行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被告懷有惡意,意圖殺人,結果殺死該人,』犯,謀殺罪!」

《親愛的弗洛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