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一樁商界名人的緋聞有多長的壽命?
    答案是,十天。
    當然,它有可能更長,也有可能更短。幸運的是,十天後政壇爆發一樁重大醜聞,媒體有了新的焦點,終於從事件男女主角的門外撤守。
    元清綺與父母回彰化外婆家住了些時候,等到風頭過去,一家人才回台北處理賣房子的事宜。
    為了不讓公司為難,她向公司請了長假,等終於找好了仲介公司,也簽妥合約,一個月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元清綺躺在自己的床上,望著陰暗的天花板。再過不了多久,她就要離開這間從小睡到大的房間了。
    咚。咚咚。
    窗戶突然響起輕微的細響,元清綺心中一動,披了衣服到窗邊探看。
    「你——」她隨即壓低聲音,「你怎麼跑來了?」
    「下來。」汪迎先站在防火巷裡,剛才就是他朝她的窗戶丟石頭。
    夜裡的天氣已經很涼了,防火巷裡濕濕冷冷的,他卻只穿著一件薄襯衫,也不怕感冒。
    「已經半夜一點了,我爸媽都在睡覺,我現在下樓會吵醒他們的!」她開著窗小聲道。
    「妳從這裡下來,我接住妳!」巷子裡的夜盜張開雙臂。
    元清綺抵擋不過想見他的念頭,回頭看看屋子裡,確定父母親依然沉睡之後,大著膽子從窗外爬出去。
    汪迎先張開雙臂,她輕輕一躍,便跳進他的懷裡。
    兩人聞到對方熟悉的氣息,都滿足地歎了口氣。
    「來吧!」他一路抱著偷來的公主回到車子上,直駛他在信義區的住處。
    接下來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卻又有點陌生。
    濃情極致,熱烈如火。兩人不斷探索著對方的每一寸,直到激情的強度太高,再也無人承受得住,終於向極致的顛峰投降。
    激情過後。
    他的黑髮汗濕,緊緊擁抱著她,低沉的嗓音在胸腔裡共鳴。
    「你們家真的要把房子賣掉?」
    「嗯。」她枕在他胸懷,有些空茫地盯著天花板。
    「我去請人把房子買……」
    「不要!」她搖搖頭。「我爸若發現了,只會更不愉快而已。反正賣就賣了,少一點身外物,也少了許多煩惱。」
    她的口氣如此淺淡,汪迎先反而皺起眉來。
    「賣了房子之後,你們要到哪裡去?」
    「……」
    她的沉默讓他的眉心蹙得更深,汪迎先撐起手臂,直接看著她眼底。「嗯?」
    他每次板起臉,眉心就會有一小道垂直的凹陷,她伸指輕撫那個小小的溝,被他大掌攔截,反握在掌心。
    「我上個星期去一家新公司面試。」
    「妳原來的工作呢?」
    她無奈地一笑。「發生那麼多事,我也不太好意思回去了。」
    「如果妳需要工作,我可以替妳安排,伯父伯母不會發現的。」
    她搖搖頭。「我已經找到新工作了,下個月一日就要去上工。」
    他總覺得有哪裡不太對勁。
    「公司在哪裡?」
    「……新竹科學園區。」
    他頓了一頓,突然翻身下床,撈起地上的黑色長褲套上。
    元清綺拉高床單掩著自己,咬了咬下唇。
    「你們一家要搬到新竹去?」
    「……我的新工作比原來的薪水多了一萬多塊,在台北付了房租才剛剛好而已,在新竹卻有餘力多租個小攤位,我父母可以繼續賣早餐,我也可以暫時離開台北的紛紛擾擾。」長長的睫毛掩去她的心思,垂下的長髮勾勒出她優美的頸項,讓她看起來分外荏弱。
    「妳打算什麼時候才要告訴我,妳打算離開台北?」他沉住氣問。
    「我現在不是跟你說了嗎?」元清綺緊抓著圍住裸軀的床單。
    「妳搬到新竹去,那我們呢?」汪迎先走到床畔,兩手搭著她兩側的床頭,將她困在懷抱中。
    「……其實這也沒有太大的差別,以前你也不是天天都在台北啊!」元清綺楚楚可憐地揚起眸。
    「可是我們起碼住在同一個城市,要見面隨時都看得到。我現在有一大半的重心放在日本,在台北的時間也都被公事佔滿了,我一個月能抽出多少時間去新竹找妳?別忘了,我們還不能讓令尊令堂看見呢!或許我們應該約個中間地帶繼續偷偷摸摸來往?」
    元清綺偏眸望向窗外。
    「或許……」她的聲音幽幽響起。「或許我們先分開一陣子,冷卻一下也好。」
    「什麼!」汪迎先突然覺得她彷彿飄在一個自己抓摸不到的地方。
    元清綺的眼轉回他身上,輕輕地提醒,「你還有個未婚妻呢。」
    不管誰先來誰後到,在世俗的眼中,那個未婚妻終究比她更名正言順。
    汪迎先一僵,「當初是出於對生意有利的決定,我才會答應這樁婚事。遲早我會把它解決掉,妳必須給我一點時間。」
    「所以在你完全解決之前,我們……就先這樣吧。」
    「怎麼樣?」他灼灼地盯住她。
    元清綺深呼吸一下,氣在胸口噎住,痛得她眼淚都掉下來。
    「你愛我嗎?」
    「他媽的我不愛妳愛誰?」他粗魯地回答。
    「如果你愛我……」她沾淚的長睫有如鑲了細鑽,美麗得不可思議。「你不會要求我如此委屈自己。」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攤牌的那一日她沒有主動開口告訴父親,他們之間是兩情相悅,不是他的一意孤行。
    因為她做不到。
    她是如此地在意!
    她在意他一開始用那樣的手段強奪了她的身體。她在意自己竟然曾那樣屈辱地屈服了。
    如果她沒愛上他,一切只限於利益交換,她或許還不會那麼介意;就是因為他們相愛了,那讓一切開始的理由突然之間顯得如此不堪。
    若汪迎先沒愛上她的話,在他眼中,她是不是就和那些用錢即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女人沒有任何不同?
    若他們沒有相愛的話,他還會在每一次做愛時體貼她的感受嗎?抑或只是粗魯地發洩完便轉身而去?
    那讓她變成什麼?一個妓女而已。
    相愛不是問題的解決,而是問題的開始。
    強烈的屈辱感讓她無法站在父母親眼前,大聲地說:「媽,爸,我愛他,他也愛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
    因為,她並不心甘情願!她被剝奪了心甘情願的權利!
    她淒楚地看著他,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她的心情。
    汪迎先的心,不斷往下沉,往下沉。從她的眼神裡,他知道他最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
    他終於要失去她了!
    不是因為她父母,不是因為記者或任何原因,是因為他!他的所作所為,讓他終於失去了她。
    他閉了閉眼,慢慢坐在一張長椅上。
    兩個人各據著房間的一端,體內都還留著對方的溫度,卻又無法克制地發冷。
    「我不曉得該怎麼辦……」元清綺空茫地說。這個心結不解,她永遠無法自在坦然地面對他。「我們兩個人都需要時間。你專心去忙你的事業,還有你的……你的婚約。而我到新的環境,也需要一點時間適應,等我們兩個人都穩定下來之後。再來談我們之間的事,好嗎?」
    汪迎先慢慢往後靠進椅背,夜色完全掩去了他的五官。
    長長的靜默,讓兩人的呼吸心跳幾乎清晰可聞。
    「我不分手。」
    半晌,汪迎先冷漠的嗓音,在室內一圈圈的迴盪開來。
    「妳要搬去新竹或搬去哪裡都好,我讓妳去:妳暫時下想見面,我也可以不見,不過,我不分手。有一天,我會去找妳。」
    即使淒楚之中,她仍然含著淚溫柔地看著他。
    他驀然狠厲起來,「妳最好不要讓我發現妳另外交男朋友了,尤其是那個叫什麼黃兆雲的傢伙,不然就別怪我拆了他的骨頭。」
    唉,這人啊!一有不順就愛脅迫人的性子大概一百年也改不掉了吧!
    「嗯。我答應你。」她溫柔的應允。
    他猛然走過來,緊緊摟住她,火熱地再愛她一次。
    於是,沒有爭吵,沒有賭氣,沒有咬牙切齒的怒吼。在心意互許的下一次相聚裡,他們決定分離。

《奇貨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