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如初見

  媽媽在電話裡大叫出來:「什麼?你們分居了?為什麼?」
  我耳朵生痛,把話筒拿遠,皺著眉頭。
  離婚,是當事人的婚姻出了問題,可問為什麼的總是別人。
  我說:「媽,我們今天已經簽字了,反對無效。」
  媽媽問:「是誰先提出的?」
  我說:「是我,我喜歡上了別人。」
  媽媽不信,說:「你是我女兒,我知道你是怎樣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我說:「媽你不用擔心,這世界每天都有無數對夫妻離婚,我們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對而已。」
  媽媽反駁:「可這世界上也有無數對夫婦白頭偕老,你們為什麼不是其中的一對?」
  我苦笑,「我們掌握不好這門技術。」
  媽媽說,丹心,丹心。給你的名字沒有起對,你總讓我擔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親才會這樣愛我包容我。我說:「媽,我沒事。我還年輕,還有機會找個好男人。」
  媽媽還是不停地說:「怎麼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車……」我掛電話時她還在那頭叫「丹心?丹心?」
  然後一片寂靜。
  我覺得很疲憊,空空的屋子裡,只有我和我的貓在一起。我環視這間豪華高檔的套房,牆上還掛著我們的旅行時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溝人間天堂的風光。那時他的俊美中還帶著一點點青澀,而我正在熱戀中。
  我站在沙發上,摘下那張照片,丟到角落裡,頹廢地倒在沙發上。
  我和他提到離婚時,他就是坐在這張沙發上的。
  我很直接地說:「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說我想分居,就像平時告訴他「程瑞,我想上街買點東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樣。
  他正在看曲譜。今年他的事業正達到頂峰,上一張專輯創下最高銷量,滿世界鋪天蓋地都是他的新聞和海報,他們稱他為塞壬。宣傳海報上,他□著上身,海草纏繞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夢,卻無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聽到我說的話,有點驚訝地抬起頭看我,一雙不論時光如何流逝依舊深邃動人的眼睛盯著我的眼睛。他看著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慮是否要把剛才的話重複一遍時,他輕輕說:「還是要走到這一步嗎……」
  我當他同意了。這個過程是很多離婚夫妻羨慕的: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簡潔的語言和最平靜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結局。社會流動人口那麼多,來了又走根本沒什麼,這世界上誰都陪不了你一輩子。
  電話聲又響起來了,估計是媽媽發動親戚朋友來輪番轟炸的。
  結果是程瑞,他問:「你沒睡嗎?」
  我看看鐘,才九點。笑道:「我在等待十二點的鐘聲呢!」
  他沉默了一會,說:「我想今天回來拿點東西。」
  沒問題。
  這房子是他買的,分開時給了我。他是個很會善後的男人,說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後的事安排地穩穩當當的人是他。房子、車、首飾、信貸,甚至書房裡的一株米蘭花。
  那是我送他的結婚週年禮。他送我鑽石,我送他花。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花卻只開一季。我賺了呢。
  我放下電話,然後拔了電話線,以防止家裡三姑六婆們接連不斷的「愛」的詢問。當初結婚的時候,受了她們多少風言冷語,什麼好好一個大學生卻偏偏嫁一個酒吧裡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墮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親氣得扇我一個耳光,母親好久沒同我說話。
  可我還是嫁了他。那時候年輕,有年輕的身和心,還有年輕的勇氣。愛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擁有他。
  程瑞說,我會對你好。我便緊緊抱住他。
  那個時候啊。
  還好母親生氣是因為我沒有告訴他們就離了婚,而不是怕親戚知道了丟人現眼。她怕我受到傷害,雖然那已經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沒有傷痕的成年人,只是我們有遮掩的華服而已。
  我去臥室先收拾他的東西,好讓他回來拿。
  打開衣櫃,就看到了我買給他的一件大衣。那時我們才交往。我在名牌店裡找到這件衣服,我想他極適合這乳白色和這大小,然後花了一個月的工資買了下來。那時他穿著這衣服高貴耀眼,像有聚光燈打在他身上。我當時就肯定,他注定是要紅的。
  我回想,覺得他那樣的好端端的一個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實在有些不忍。於是有點理解歌迷們憎恨我的心情了。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開始疊。想電視裡男人離家出走,妻子扯著衣服拽著箱子苦苦哀求,我卻還幫著收拾。母親見到了不知怎麼個嚷嚷法,她一輩子都把腰桿挺得筆直,見女兒這樣作踐自己,不咬舌頭!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戶,對著一面爬滿青籐的磚牆,吊扇一轉起來就光當光當響。夏天蚊子很多,我點起蚊香加班看文件,他坐在蓆子上彈吉他。他唱著寫給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誘惑的少女。
  那時候我們沒有錢,他穿著磨白了的牛仔褲,我素面朝天。我們週末會趕個大早買兩張半票進公園,遊蕩到日暮時分才出來。後來公園收全票了,他就帶著我去爬牆,有次被管理員發現,我們瘋跑過三條街才逃脫。
  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後來他紅了。他當然會紅,聽過他的歌的人都會這麼認為。他的海報出現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現在電視裡。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際,他才回來,帶著煙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著。
  這些,別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們在網上吶喊著愛她,我在她們嘴裡,只是「那個女人」,沒有名字的女人。塞壬還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卻變成礙眼的黃臉婆了。
  在她們眼裡,我就是那種窮奢極侈,嬌生慣養,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時有紅色法拉利,買名牌時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僕人專門伺候,首飾掛得像飾品架,圍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來指尖紅紅,十米遠就能聞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說搬說得容易,這五櫃子的衣服他怎麼帶走。然後去收拾桌子,一拉開抽屜,就看到我們的婚戒。
  我愣了幾秒,然後把戒指從盒子裡取了出來,發呆,考慮呆會是否要把戒指給他讓他帶走做紀念。
  真讓人頭痛。簽了字,說話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點差錯昔日夫妻轉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個朋友離了婚,跑來向我訴苦,說籤字時她不過抱怨筆不好用,那男人就凶她:怎麼?就那麼急?
  可我知道程瑞決不會這樣。他是個好男人,重情重義,識得大體,溫柔體貼。我嫁他六年,是我的榮幸。他不再愛我,但他仍是個上等男人。
  我全無了心思,回到客廳。
  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我失戀。三年恩愛轉頭空,不勝人生一場醉。老外跑過來,在我身邊嘰裡咕嚕,可憐我是外語系學生,那時候也聽不懂半個詞。那洋人來拉我,程瑞突然從台上跳下來,大吼:別碰我的女人!然後將我帶走,丟進出租車裡。
  我一直笑。現在回想起來,一直牢牢記得他那時的每句話,可見凡事有前兆。
  第二張專輯大賣後,他才長長舒了一口氣,這才回頭看到我寂寞的笑。他一張奪目的臉,大帽子加高領衣服,我替他熱。我們跑去□廣場。黑幕下,車來車往、燈火輝煌。我們激動地擁抱對方,像初相戀一樣熱情,像偷情一樣興奮。我忽然覺得憂傷,我懷念以前吃完晚飯手拉手走在大街上的日子,懷念他在酒吧昏暗的台上唱著最後一首獻給我的歌,懷念那日日夜夜平淡幸福的廝守。
  牆上的鍾敲了十下。我站起來去廚房找點吃的。一打開冰箱,只有酒。我拿了一瓶,倒上滿滿一杯,一飲而盡。然後坐到客廳裡,打開電視,歡樂的聲音頓時瀉了一屋子。
  然後手機響了,我跳起來,回憶起我拔了電話線的。
  程瑞在那頭大聲說:「丹心?你電話怎麼突然打不通,我還以為你出事了。」
  「沒事!沒事!」我忙說,「你什麼時候到?」
  「這裡出車禍,給堵住了,要晚點到。」
  我對著手機苦笑。又是遲到。離婚了還要上演這戲碼。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開始在等待中生活。等待那人回家,等待那人給我打電話,等待他記起我這個人。記不清在沙發上睡著了多少次,記不清在餐廳裡空等了多少回,終於明白原來婚姻不是結束,婚姻是另外一個開始,「從此幸福」依舊存在於童話。那些愛情小說著實害慘了少女們。
  電視裡有女孩子在大叫:芊雯!我驚醒過來。
  那個女子依舊嬌艷美麗不可方物。一度,她和我丈夫的緋聞漫天飛。
  我見過這位女士,是在一部電影的首映式上。我著白色套裝,她則是黑色露背小禮服,活似要來場正義於邪惡的較量。我們一握手,記者的閃光燈就唰唰亮,閃了我的眼睛。我有些躲閃,她卻立刻擺好了姿勢千嬌百媚大大方方。
  回來路上我問程瑞:「有沒有心動?」
  程瑞屈起中指敲我腦袋,說:「胡思亂想!」
  我總是開他們玩笑,我有黑色幽默,我苦中作樂。報紙上報道他們如何出雙入對,我嘻嘻哈哈邊看邊念邊吃蘋果。他們當然不拿我來炒作,他們不稀罕我。
  後來我上網看到歌迷們高呼著要程瑞離婚,「休了那個婆娘」,和芊雯雙宿雙飛。我這才覺得這事不好玩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成了粗鄙庸俗的村婦,程瑞是娶錯了老婆的才子,芊雯女士倒成了與他心意相同才華共賞的紅顏知己。
  這感覺不好,真的不好。我是一個善良無害的女人,為什麼我的嘴臉被刻畫得那麼醜惡?
  我識英雄於微時,我錯了嗎?可是我懷璧,於是我錯了。
  我突然覺得口裡很苦,又仰頭灌了一口酒。程瑞還沒到,但我有足夠的耐心等,可以一直等下去。
  我們婚後程瑞唯一一次大假,我們唯一一次旅行,我們去了很多地方。在阿爾卑斯山腳,溫暖的小旅店裡,我們圍一張大大的羊毛毯子,縮在窗戶前壁爐旁,看窗外白雪覆蓋的山和草地,看天空深深的藍色。
  我看漫天飛雪映襯下的天空,不知道這美麗後面有什麼。
  程瑞問我怎麼一直不說話。
  我說:「小時候,大人說每個人都有一顆本命星。有陣子我就夜夜抬頭看,那裡定有一顆獨一無二的星,那是屬於我的。」
  他緊經擁抱我說,我就是屬於你的,屬於你一個人的。
  但是他錯了。
  酒瓶空了,我放下瓶子,看鐘,已經十點半。我又去拿了瓶酒。我其實不應該喝那麼多,我酒量不高,萬一到時候見了他管不住舌頭胡言亂語該怎麼辦?那太丟臉了,我不要。我是個堅強自信的女人,我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使整個世界塌方了,我也要在廢墟上抬頭挺胸地活著。
  他會怎麼看,他會怎麼說,都不管了,他已經我不是我丈夫。以前一顆心懸在他身上,一雙眼睛只看著他,一對耳朵只聽他的話。現在離了婚,由奴隸解放為將軍,樂得輕鬆。
  電視裡,主持人問芊雯和初戀情人第一次約會在哪裡。她含糊答學校。我突然想,我和程瑞的第一次約會在哪裡?
  記得是在街角一家麵條店。夏日的傍晚,天邊一片火燒雲,我們兩個面對面坐在悶熱的小店裡,趟著汗水吃牛肉麵。程瑞那時候就是一個大男孩,他不友善地說,大小姐,你時間多得可以打水漂,我卻靠著晚上賺點錢餬口。你要玩可以,放過我行不行!
  我笑瞇瞇道,要不要再來一碗冰綠豆沙?
  他苦惱,自尊與食慾在戰鬥,最後放棄尊嚴選擇了一碗冰涼清甜的綠豆沙。
  那是我們的開始,清貧少年和天真少女,像所有那個年紀的愛情一樣輕盈浪漫。我著迷地看著他半瞌著眼睛唱情歌,他亦著迷地看著我在他那間小廚房裡忙忙碌碌。那時候誰都沒有想到多年後兩個疲憊的成年人會坐在一張桌子上簽署一份叫離婚協議書的文件。
  許多夫妻都只可以同患難,不可共富貴啊。
  然後門鈴就響起來了。我跳起來,手忙腳亂地把酒瓶藏好,匆匆涮了口,這才去開門。
  站在門外的居然是月如姐。程瑞的經紀人。
  十點半不算早了,我去廚房為她沖了杯檸檬紅茶。出去時就看到她正拿著我丟到一邊的照片在看,對我說:「你下定了決心後也真夠狠的。」
  我聳聳肩:「不然怎麼叫下定決心。」
  她接過紅茶,開始遊說。
  「凡事都會有轉機,看著明明走到了死角,誰知暗處還有一扇門。你們太倉促,會後悔。」
  我問:「外面怎麼樣了?」
  她苦笑:「我已經關了所有電話。如果你們想霸佔報紙頭條,那你們成功了。」
  我有點厭煩了:「你現在來也於事無補。這年頭老百姓離婚的不知多少,我們憑什麼不能離?」
  瞧,多有意思。一般人離婚,總會說,我們這有什麼,你看看那些明星們怎麼個離法;我們離婚時卻說,全天下的平民百姓都來離婚,我們又算什麼?
  月如姐看著我,目光裡充滿遺憾和同情。她人很好,就像我的大姐姐,程瑞的成功少不了她的協助。我們夫妻都感激她,但是她挽救不了我們的婚姻。
  終於她說:「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我垂下頭。
  「他愛你。我看得最清楚了,這些年,他只愛你。外面那些傳聞,你也知道,都是為了炒作。我知道你壓力大,他的壓力也一點不小。希望你能體諒他。」
  我對她笑:「體諒了六年。」
  「等這個階段過了……」她說。
  「這話我也聽了六年了。沒紅的時候等紅,紅了等更紅。我結了婚就像沒結婚似的。我已經看得很清楚,我們倆能好好過日子的時候,就是他退休的時候。那是多久?十年?二十年?」
  月如姐嗟道:「去!現在還有哪個歌手能紅二十年的?」
  「那又如何?我們追求早就不一樣。我是小女人,我只想和愛人朝朝暮暮。」
  「你再多給他一點時間吧。」月如姐懇求我,「你一路走過來那麼辛苦,怎麼可以現在放棄?」
  我說,「我的丈夫,但是不屬於我。我早就知道了,他屬於大家的,我以前霸佔著他,現在我把他還出來。」
  月如姐很焦急:「你知道不知道,外面有消息是你有外遇才要離婚的。」
  我累了,真的累了。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這個世界太吵鬧,太複雜,五年過去了我依舊沒法在這裡生活。我放棄我的塞壬,我想要回到我的船上去。
  這一年多來我們幾乎沒有什麼交談,我們甚至很少碰面,很多時候我只有翻報紙才能知道他的行蹤。我的朋友都不在這個城市,我下了班後只有和一屋子的書做伴。有時候我甚至覺得自己沒有丈夫,我不知道結婚意味著什麼。
  好不容易團聚,半晌,我問他,你還好嗎?他問我,你還好嗎?
  可悲啊,已經生疏至此。
  月如姐還在唸唸叨叨:「要是有個孩子會好點。」
  她真是一個好人。
  月如姐起身告辭,我沒有留,甚至沒有送。她走到門邊,回頭說:「我欣賞你的勇氣。」
  當年嫁他需要勇氣,今日離開他,也需要勇氣。我什麼都沒有,就有一身膽。其實她該這樣想,離婚後我就成了富婆,房子車珠寶都有了,而且還年輕,這樣的女人是多少男人的理想對象。這樣想她就不會覺得我吃虧了。但她不這樣想,所以我說她是個好人。
  時鐘敲十一下,屋子裡又空空。人來了又走,我留了下來。
  我等我的愛人來看我最後一面,這心情完全不可以和以往戀愛時約會那般輕鬆。那時見了面我會做小女生狀依偎他懷裡,現在恐怕多看一眼就會墮入萬劫不復之地。
  我是那麼愛他。
  我洗了個澡,拿了酒繼續喝,電視裡開始放革命片反腐片三流都市生活片,我關了,放他的歌。
  《不要說永遠》
  的確不能說永遠。
  若真要我說我對那個叫明珠的女孩子有什麼感覺,我還真說不出來。
  她年輕美麗,野心勃勃。她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麼,主動出擊積極進取。我像一隻慢慢爬的烏龜一下就被矯健的她超越過去。那時候,我才發覺我似乎老了。
  我和她的見面是我這輩子遇到的最尷尬的一件事:他們當時在擁吻。她和程瑞。
  一屋子的酒味,啤酒瓶子散落一地,氣球和綵帶還到處掛著。屋子裡面只有他們兩個人人,渾然忘我。那是一個慶功會,慶祝唱片大賣。而我遲到了,所以正趕上看到這一幕。
  我就站在敞開的門口,看他們倆倒在沙發上,若無旁人地纏綿。女孩子白皙圓潤的胳膊緊緊攀附著我丈夫的肩膀。我目瞪口呆,腳就在這時彷彿釘在了地板上,無法移動半分。
  我知道自己很不對。我不該偷看自己的丈夫,更不該看一個衣衫半褪的女人。
  我很快地離開了,我踢到了啤酒罐,我的高跟鞋蹬蹬響。程瑞追了出來,一邊拉著衣服一邊喊我的名字,我逃跑,像是被獵人追逐的兔子。跑到車站,跳上客車,到了另外一個城市,在女友家裡一躲半個月。
  程瑞沒有追著找來,他出國做宣傳去了。
  這世界上的確沒有永遠。
  我們關係徹底破裂。相對無言,但是沒有淚千行。再然後我們離了婚。
  我的婚姻。
  我喝空了第三瓶酒。
  但我從不責怪怨恨程瑞。他一直都是一個浪子,我能做他妻子這麼多年,起碼說明他最愛的女人還是我。
  只是我也是可以做出選擇的。
  門上有鑰匙轉動把手的聲音,我等的人來了。
  那男人永遠那麼俊美,舉手投足風度翩翩。
  我和他走進臥室,指指衣櫃說:「我不知道你要帶走多少,是收拾了幾件你常穿的。」
  他打開衣櫃,首先就拿出來了我為他織的那件毛衣放進箱子。我眼睛一熱,把頭別過去。
  我說,你慢慢收拾,我先去睡了。然後去另一間房間。
  客房,臥具齊全,我躺在柔軟的床上發呆。騙誰?今晚絕對失眠!
  酒精在肚子裡起作用,我頭又昏又痛,就是沒有睡意,便摸索著爬起來,從床頭櫃裡翻出了一瓶安眠藥,倒了兩顆,去廚房倒水想吃。程瑞的聲音就在這時響起:
  「酒精加安眠藥,除非你不想活了。」
  我差點忘了這兩種東西不可一起用。
  我把藥片丟到垃圾桶裡,撿了張凳子坐下。程瑞從冰箱裡拿了瓶牛奶放到微波爐裡熱。
  「不用管我了,」我說,「你收拾好了就走吧。」
  他歎了一口氣:「你看看你現在這個樣子,像個鬼。」
  我說:「沒有死的人,只有活的鬼。」
  「你這樣,叫我怎麼放心?」
  我笑起來,聽到了天大的笑話:「放心?你這才不放心?」你早幹什麼去了?
  微波爐發出聲音,牛奶熱好了。他端了過來,說小心燙,放我手邊。但我並沒有去碰。
  我需要的不是熱牛奶。
  「說吧。」他說,「你要怎麼樣?你要怎麼樣才肯原諒我?」
  「原諒你什麼?」
  「我和明珠,那次是失控。」
  我歎氣:「你若說女人,我氣的不是那一件事,只是我已經厭倦了這種生活了。相敬如賓,有什麼意思?一輩子和你的野心分享你,我不要。」
  他沉默,顯得很疲憊。
  「你能放棄你的事業嗎?心甘情願地?不能!到時候你緬懷過去失落埋怨起來,我也不能保證到我能堅強地背負起那份情緒。我只是一個女人。」
  「丹心,你的要求為什麼那麼多?」
  「一個女人希望丈夫天天晚飯後待在自己身邊,這不是要求。」
  他注視著我。很少有女人不在這樣的注視下融化為一灘春水。
  「丹心,我愛的女人,從始至終,只有你一個。」
  他說完低下頭,眼角有濕潤的光芒閃過。
  這我相信。可是一段婚姻空有愛情是不夠的。家庭需要兩個人的維持,我的獨角戲唱得再精彩,也成不了影后。
  他不能放棄,我放棄。退一步開闊天空,大家都有更好的選擇。
  我不忍看他,「你真可以走了。我只是情緒低落,保證不出人命!」
  他狠瞪我:「丹心,不要開玩笑!」
  真是的,我說笑話時總有人當真,等我說真話了,卻沒人願意相信。
  我扶著暈旋的頭站起來,走到落地窗前,夜深了,車流依舊不減。天空陰翳,我看不到星星,很失望。
  程瑞在我身後說:「丹心,不如……」我舉手阻止他的話,我不想和他總結我們婚姻失敗的原因。
  他沒再說什麼,一直站在我身後。
  我把婚戒從口袋裡拿出,交到他手上,說:「要留要丟隨便你,我這裡不保管貴重物品。」
  他低著頭。
  我又轉過身面對窗戶。
  一片沉默後,他明白過來我不會再和他說話,終於移動了身子,提起行李。
  我聽到門把轉動的聲音,心如刀割,淚水開始淌下來。多情自古傷離別。
  他站在門口,並沒有急著走。他和我說:「丹心,我走了……」
  門終於關上。
  我緩緩跪在地上,靠著玻璃窗默默哭。
  我固然會久久思念他,但我不會再把光陰和愛情消耗在等待上面。
  我又想起了初次與他見面。少年自舞台上跳了下來,就像天人從天而降,璀璨的燈火在我視網膜裡交織成五彩祥雲。
  人生若只如初見。

《靡寶中短篇小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