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一直都想寫點自己的故事,但知道故事的男主角不會同意,所以一直沒寫,像他說的一樣,一個故事,只有到它完結了的時候,才好寫出來。故事故事,就是故舊的事嘛,沒有成為過去,怎麼算得上故事呢?

    人們寫故事,寫已經稱為過去的事,可能是因為蓋棺論定。對於一個人,只有等到他進了棺材了,我們才好評論他,給他下個結論,因為進棺材之前,他是可以變的,你今天下了結論,他明天又變了,使你的結論成了空話。

    所以寫溫柔的時候,就沒有想到把艾米的故事寫太多,潛意識裡可能是不想讓艾米的事成為「故事」。當然這只是開個玩笑,選擇從CAROL的角度寫,而不從艾米的角度寫,是因為CAROL的家庭更有故事可寫,而且她本人愛得很真誠,很辛苦,也更值得一寫。她的故事是CLEARCUT,愛或不愛,從什麼時候開始愛,怎樣愛,都是清清楚楚的,比較好寫。

    艾米的故事就比較糊里糊塗了,很多事情在彼時彼地和在此時此地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和理解,一個跨越十年的故事,寫起來不是顯得不連貫,就是顯得詳略不當。

    現在決定寫,也沒有劃句號的意思,只要生命還在,就有希望。當然這個希望是什麼,就連艾米自己也不知道了。不過艾米是個膽子大的人,行起事來不管不顧,所以什麼可能都存在。

    雖然是寫自己的故事,但我不想用第一人稱,因為我跟他一樣,寫自己的東西時很乾巴無味,寧願象寫別人的故事一樣來寫,也許那樣就能拉開一段距離來看自己,可以嘲諷,可以調侃,可以分析,可以批判,也可以省掉一些心理活動的描寫。

    一直沒動筆寫,主要是沒想好一個題目。曾經想過用「飛星傳恨」做題目,但又覺得其實心裡沒多少恨,沒有仇恨,也沒有怨恨,甚至沒有「飛星傳恨」原本所有的「遺憾」之意。

    也想過用「十年生死」做題目,「十年」是掛得很緊的,但生死卻不是男女主人公之間的。其實如果仔細想想,雖然男女主人公的肉體沒有被生死隔開,但精神上情感上又可嘗不是被生死所隔?但這題目太沉重,我肯定是要寫跑題的,實在不好用「生死」這樣的東西來搞笑。

    又想過用「縱使相逢」做題目。真的像是冤家路窄,男女主人公在中國分開,卻在美國重逢了。也許他出國是為了逃避,我出國也是為了逃避,至少逃避是動機之一。但沒想到英雄英雌所見大同,兩個人都選擇了美國,而且都來到了C大。重逢的時候,對當初為什麼躲,已經都不理解了。但相逢不等於回到從前,因為很多事情都變了。

    說來說去,都是在某幾首詩詞裡找題目。「十年生死兩茫茫」一首,是他的最愛。「飛星傳恨」一首,是我的最愛。愛,是因為這兩首很能傳達自己的心情,愛到極處,可能就造成了生活模仿藝術,不知不覺地開始LIVETHEPOEMS了。

    昨夜在夢中,夢見自己最終選擇了「霧裡看花」做題目。我做夢很少奇幻玄虛,很少噩夢,也很少嫁王子發大財,都是最平常的事情,跟真實的生活沒有兩樣。尤其好笑的是,我做夢常常是真實地看到英語的句子或文章,不是亂糟糟的詞語,而是很有內容的句子。有時在夢中,我進行非常符合邏輯的推理,修WEBPROGRAMMING課的時候,我還在夢中寫小程序或者網頁,醒來居然有些IDEA可以用上。

    總而言之,我就決定用「霧裡看花」做題目了,這個題目象「幾個人的平凡事」一樣,無所不包,怎麼寫都不會跑題。

    最近比較忙,所以不會每日上貼,也不會按時上貼。貼在自己的博克裡,比較自由,碼一點,就貼一點,覺得碼得不好,可能改一些,或者撤下去。

    貼在自己的博克裡,也是為了避免那些「冷血評論家」。有那麼幾個人,總像是生活的大師或者專家一樣,對人沒有寬容和同情,有的只是對他人情感的刻意貶低鄙薄,還打著一面「我是為你好」的旗幟,擺出一付「良藥苦口」的架勢。

    早就煩透了。

    附記::SAM兄建議改名為「十年忽悠」,令我眼前一亮。據說「忽悠」這詞是趙本山給弄流行的,可能是「騙人」的意思,不過聽上去又有折騰的意思,而且「忽悠」本身又有晃蕩的意思。一詞多義,每個詞義都跟故事掛得上鉤,決定改名為「十年忽悠」。

    有道是:群眾的眼睛是「刷」亮的。謝SAM兄。

《十年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