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節

    艾米覺得甄滔能那麼快忘掉初戀,實在是因為王波配合得好。王波花了甄滔那麼多錢,最後連許諾的郵費都捨不得付給甄滔。如果ALLAN也這麼缺德,艾米早把他忘掉了。

    再說甄滔也很幸運,很快就遇到一個比王波更帥的優秀男生,艾米歷數自己遇到過的男人,不管是男生還是男熟,沒有一個優秀得過ALLAN,單方面都沒有比ALLAN優秀的,更不用說綜合指數了。

    當然艾米死也不會承認那是因為自己沒見過幾個男人。她強詞奪理地想,我認識的人是不多,但我總看過電影吧?總看過小說吧?電影上、小說裡我也沒見誰比ALLAN還強的了。

    她知道別人會說她是「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句話,她只喜歡「情人」二字,「情人」有點eachother的意思,如果是單相思,就算不上情人。既然她看ALLAN百般好,說明他倆是情人。但她知道還有別的女孩也是看ALLAN百般好,難道她們也是他的情人?還是英語的說法比較中肯:Beautyisintheeyesofthebeholder。她剛好就BEHOLD到ALLAN的BEAUTY了,有什麼辦法?

    甄滔極力慫恿艾米去泡ERIC,說ERIC矮是矮了點,但勝在面相不錯,人品不賴,以後多跟他坐著談心,躺著做愛,少在外面走動。即便是不得已走出去的時候,莫穿高跟鞋,莫走在一條HORIZONTAL的線上,記得一前一後走成個SEQUENCE,肯定沒人會覺得ERIC太矮。

    艾米不知道甄滔是不是存心毀掉ERIC在她心目中的形像,不管是不是,效果是一樣的。等她見到ERIC的時候,她就老是想到甄滔有關「SEQUENCE」的說法,就免不了想笑。一旦你見到某個男生的第一感覺是滑稽想笑的話,那就很難產生愛情了。

    ERIC想幫艾米找新住處,但她謝絕了,她已經有點捨不得甄滔了,再說那條街住的年輕人多,用奶奶的話說,就是「陽氣」很旺,艾米也不覺得害怕了。

    甄滔自己也沒去泡ERIC,艾米問她為什麼,甄滔說「全瞎了,全瞎了」。見艾米不懂,就說「太盲(忙)了——如果你有三個ASSIGNMENT、兩個REPORT、一個TEST、外加半個PROJECT要DUE,你還有時間泡仔?「飽暖思淫慾,閒暇思愛情」,當你忙得昏頭轉向的時候,你哪裡還知道愛情是個「十馬彎意兒」?

    很快,艾米就忙到了不知道愛情是個「十馬彎意兒」的地步,因為C大英文系有個規定,所有的博士研究生,凡是碩士學位不是在C大獲得的,都必須在入學後半年內通過一個ENTRANCEEXAM,通不過的就捲鋪蓋走路了。

    艾米到系裡拿了一份考試必讀書目,看了一眼,就DIZZY:一百多本書!再看一下要求,就DIZZI——ER:考試是口試,答問題需要旁徵博引,縱橫交錯,深入淺出,侃得一眾考官翻白眼。

    那就是說你光看這一百多本書還不行,你還得對每本書至少讀幾本評論性的著作。老天,那就是幾百本呀!她一想就口乾舌燥,好像已經沾著口水翻了幾百本書一樣。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也許不念這個博士,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該有多少人沒念博士,不也活得好好的?但如果沒通過考試,被學校趕走,那就沒法活下去了,而且自殺也不能改變你沒通過考試的事實,只有買把槍,製造一個轟動事件,才能讓人們忘了轟動事件背後的那個原因,所以應該說是美國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

    艾米決定一定要考過,考過了不讀都可以,絕不能考不過。對咱中國人來說,還有什麼比面子更重要?

    幾乎每過幾天,艾米都要從圖書館提回一大袋子的書,過幾天,又哼吃哼吃地還回去。她床邊的小桌子上,永遠都放著無數本書。每天都是睜開眼睛就看書,一直看到眼睛睜不開了為止,連做夢的時候,眼前都是一個一個英語單詞在飄動。

    中秋晚會的前幾天,甄滔就在問艾米去不去參加,說你不去看看C大的一號帥哥?這次是拍賣呀,你不光可以瞻仰他一下,還可以多帶點錢,把他拍來陪你跳舞,或者拍來陪你共進晚餐。可惜,不能拍來上床,不然,老甄賣身也要攢足了錢把他拍來玩玩。

    艾米建議說:「你賣身不如就賣給帥哥。」

    甄滔哈哈大笑:「老艾,你這一招高,實在是高。我賣給他,他跟我做了愛,還得付我錢。我又用他付我的錢來拍他,拍到了他,他又得陪我做愛。哇呀呀,無本生意,好賺呀!」

    艾米知道甄滔絕大部分時間是圖個嘴巴快活,敢說那些淑女們不敢說的話,說得山響,其實什麼也不敢做。

    甄滔問:「中秋晚會你去不去?」

    艾米愁眉苦臉地說:「我現在哪有時間參加晚會?我這麼多書,就是天天不睡覺都看不完,中秋晚會我就不去了吧。」

    「你這麼個破專業,讀完又找不到工作,還讀得這麼麻煩,乾脆轉了吧。就轉電腦,我有兩個讀電腦的朋友,都是碩士還沒讀完,就找到工作了,現在邊工作邊寫碩士論文。」

    艾米問:「從英語轉電腦,是不是有點想入非非?」

    「為什麼?現在誰不轉電腦呀?學音樂的都轉了電腦了,你學英語的為什麼不能轉?再怎麼說,電腦程序總是用英語寫的,不是用音符寫的吧?哎,想起來了,JASON也是從你們文學轉到電腦的,你可以向他打聽打聽轉電腦的事。你要不要他的電話號碼?」

    艾米還惦記著國內的ALLAN,沒心思轉電腦,於是敷衍說:「好的,我以後向他打聽。」

    甄滔把電話號碼寫給了她,一個是JASON家裡的,一個是他辦公室的。她看了一眼,忍不住想笑。帥哥的電話號碼真「帥」,尤其是最後四位數,一個是「7714」,「齊齊要死」,另一個是「0414」,「寧死要死」。她把號碼隨手一放,很快就不知道弄哪裡去了。

    中秋晚會那天,甄滔去參加了,走的時候囑咐艾米一定要等著她回來傳達會議精神,結果艾米看書看得太累,甄滔還沒回來,她就倒在床上睡著了。

    一直忙到2001年2月初,艾米考過了ENTRANCEEXAM,才舒了一口氣。情人節前夕,甄滔跟艾米商量,說她想請個人來家裡吃飯,看艾米能不能掌勺。艾米問請誰,甄滔說是個「新疆帥哥」。

    艾米一聽「新疆帥哥」,就想起ALLAN有哈薩克血統,哈薩克不就是新疆的嗎?她試探地問:「這個新疆帥哥姓什麼?」

    「他的名字很長一串,沒人耐得煩去記,大家都叫他『買買提』,漢姓好像是成。」

    艾米驚訝地問:「那他叫什麼?」

    「不是『成功』就是『成才』之類的,他讀書時自己起的名字嘛,當然是揀好聽的起。」

    艾米急忙說:「你請他來,請他來,我來掌勺。」

    甄滔嘻嘻地笑:「請他來,你就得做雞了。」

    「為什麼?」

    「因為他不吃豬肉,你不做雞,就得做牛做馬。」

    過了一天,甄滔就告訴艾米,說把「新疆帥哥」請動了,情人節晚上七點過來吃飯。

    艾米很激動,心想這個「新疆帥哥」有可能是ALLAN,又帥,又姓成,莫非ALLAN到美國來了?但是甄滔說他不吃豬肉,這點又不像了,因為ALLAN是吃豬肉的。會不會是ALLAN到了美國,皈依穆斯林什麼的了,所以不吃豬肉了?

    甄滔請艾米掌勺,主要是她對艾米的廚藝佩服得一塌糊塗。艾米到美國後,自己做飯,練就了一身好手藝。複習應考那樣忙,各種娛樂活動都取消了,但做飯是雷打不動的。她就剛來的那兩天吃了幾頓麵包香腸,吃得她意志消沉,對美國極端仇視,為增進中美關係,遂決定自己做飯。

    那段時間,她為了節約時間,一個星期只做一次菜,這一次就把一星期的菜全做好,平時就用微波爐熱一下吃。到了週末的時候,艾米就抽出半天的時間做菜,她只做那些蒸蒸煮煮燒燒烤烤的菜,因為在蒸煮燒烤的過程中,她還可以看書。她經常是同時開著四個爐頭,一個在煮茶葉蛋,一個在煲海帶骨頭湯,另一個在紅燒牛筋,最後一個在蒸米粉肉。

    爐子下面的烤箱也沒空著,不是烤蛋糕就是考雞翅、烤玉米、烤紅薯。在國內的時候,她從來沒烤過蛋糕,到了美國,發現蛋糕粉便宜得驚人,就買了回來,瞎烤,反正烤壞了就幾毛錢。結果美國的東西都是FOOLPROOF的,再傻的人,只要FOLLOWDIRECTIONS,都能成功,所以她第一次烤,就烤成功了。

    艾米住進來之前,甄滔是不做飯的,早中晚都是吃麵包,菜都是吃生的,幾乎每天都是那幾樣:生菜、蘑菇、西紅柿、青椒,有時連土豆都是生吃。但她說這樣吃也是沒辦法,一個星期吃五天下來,也是吃得要死要活,只好在週末的時候跑到中餐館去大吃大喝一頓,而且總是吃自助餐,而且總怕付的幾塊錢吃不回來,於是猛吃,於是每次吃完都要難受幾天,於是把人也吃胖了。

    因為甄滔不會做飯,艾米做什麼她都覺得好吃,把艾米的自信心大大加強了。有人去B城,艾米就叫他們帶多多的蔥姜蒜胡椒辣椒等亂七八糟的佐料回來,艾米就往菜裡亂放,反正她膽子大,不怕吃死人,也從沒吃死過人。甄滔愛吃她做的菜,總是說,艾米啊,我好喜歡吃你的排骨和蹄子啊。

    艾米剛開始還給她糾正一下,說不是我的排骨,是我燒的排骨。後來也習慣了,都是「我的,我的」,結果有一天做了茶葉蛋,看甄滔吃得津津有味,順口就問:「我的EGG好不好吃?」

    甄滔笑得滿嘴蛋黃都噴出來了,說:「你的EGG,還是等那些SPERM去吃吧。」

    情人節那天,艾米做了一大桌菜,她知道ALLAN喜歡吃魚,所以特別做了一條燒全魚。晚上七點,甄滔帶著「新疆帥哥」來了,艾米一看,就頓失興趣:不是ALLAN。小伙子長得不錯,但是沒ALLAN帥,沒ALLAN高,更沒有ALLAN的那份風度和氣質。

    「新疆帥哥」鼻子賊尖,吃了一筷子燒全魚,就不吃了,說有豬肉味,甄滔和艾米都說魚裡怎麼會有豬肉味?帥哥堅持說有豬肉味,肯定是你們做魚的鍋炒過豬肉的。艾米仔細想了一下,還是前天炒過一個京醬肉絲的,但鍋已經洗過多次了,他居然還聞得到豬肉味,真是絕了。結果帥哥就只吃一些沒經過那個鍋的菜,搞得艾米很慚愧。

    「新疆帥哥」很健談,而且是用漢語健談,席間基本上是他在講自己的故事。他是維吾爾族人,從小在新疆長大,後來考到上海讀大學,是他們學校有名的美男子,愛他的女孩不計其數。後來他認識了一個漢族女孩,家裡是高幹,那女孩愛上了他,兩人結了婚。但「新疆帥哥」說他家鄉有個風俗,丈夫不打妻子,就是不愛她,所以他也時不時地「愛」一「愛」他的妻子。人家高幹子女哪裡受得了這個?當然是經常鬧矛盾。

    後來他妻子來到了美國,很快就跟一個美國人好上了。不過她還是把「新疆帥哥」給辦出來了,自然又是經常打鬧。他妻子考慮到離婚了他就沒身份了,一直隱忍著,後來他被一個社區大學錄取了,解決了身份問題,兩個人才離了婚。他妻子跟那個美國人結了婚,他在那個社區大學掛個名,交學費,不讀書,在餐館打工。

    正吃著飯,有個電話打進來,甄滔接了,就馬上給艾米,說你情人打電話恭賀情人節來了。艾米以為是ALLAN,連忙拿起電話,結果是小昆打來的,祝她情人節愉快。

    小昆笑著問:「我聽到男人說話的聲音了,是不是ALLAN?」

    艾米沮喪地說:「不是,是——ROOMMATE的一個朋友。」

    那天晚上,艾米躺在床上,怎麼也睡不著。她想起97年的情人節,想起她的第一次,想起ALLAN問她後不後悔。不知道為什麼,她腦子裡老是盤旋著一句歌詞:這漫長夜裡,誰人是你所愛?

《十年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