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節

    艾米:夢裡飄向你(5)

    藍朋友。男朋友。

    從賀飄嘴裡說出來是差不多的,「藍」「男」不分,因為她出生在「藍方」。

    藍朋友,因其膚色得名,藍色,很粗大,摸起來還有些像真的,但沒有那種溫度,橡皮的,日本產的。沒arouse時根本塞不進去,arouse後不嫌大了。是尋常男人的兩倍。

    買之前沒想到有那麼大。頭上有個happyface.比較flexible,可以彎曲。用完後,用肥皂洗,晾乾,下次又可以用了。很方便。

    有「藍朋友」,怎麼還要看「狼車」?

    arouse呀,「藍朋友」畢竟不是「男朋友」,它不會調情,不會愛撫,不會說甜言蜜語,它不會前戲呀。

    是的,是的,它勇猛頑強,耐力持久,沒哪個男人能快得過它,猛得過它,大得過它,但是—-它沒有靈魂,它只是一個工具,或者按英語的說法,是個「SEXTOY」,是個不會前戲的SEXTOY。

    男朋友就會前戲了嗎?

    嗯—-,也不一定,得看是誰了。

    比如我爸爸,就根本不懂什麼前戲不前戲,連接吻都不來的。可伶我的媽媽,一輩子都沒品嚐過高潮,白長了個—那裡和那裡,一個那裡只用於生孩子了,另一個那裡—只有自己TOUCH了一下,還是在女兒的教導下,但只帶來了難受的感覺。

    怎麼回事?怎麼會難受?難道母女的構造會那麼不同嗎?

    也許這得歸功於中國性文化,男尊女卑、道貌岸然、死氣沉沉、索然無味、傳宗接代的中國性文化。

    有人說,漢族是中國各民族中最索然無味的民族。少數民族都是能唱會跳,熱情洋溢,天然去雕飾,而漢族則一本正經,不苟言笑,條條框框,虛偽得可怕。

    某族對歌,年輕的男人在此山,年輕的女人在彼山。歌裡「阿哥阿妹」那麼一唱,相思的心情那麼一傳,自由戀愛就成了。

    某族潑水,男女老少都可以放開了你潑我我潑你,渾身濕透,曲線畢露,性感異常。年輕人潑著潑著就到林間空地「丟包」去了,你丟包,我接包,丟著接著,就丟出了感情,接出了「意思」,丟著丟著就躲到僻靜處去了。

    某族遊牧,浪漫如草原,跟著羊群到處飄遊,羊兒把一處的草吃完了,就遷徙到另一處。馬車載著帳篷,到哪裡都可以安家。馬鞭插在門外,就表明帳篷裡一男一女正愛得熱火朝天,哪怕是丈夫歸來,也要在外等候。

    某族走婚,女的做莊,男的爬窗。白天男的忙男的,女的忙女的。到了晚上,男女聚會,歌聲傳情,舞蹈定音。對上號了,女的在花樓等候,男的騎馬前往,掛個帽子在外面,就等於「正在愛愛,請勿打攪」的安全告示。天不亮,男的悄然離開,明日再到聚會地物色意中人。

    漢族呢?

    漢族?男女授受不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三從四德,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寡婦門前是非多,貞潔烈女,連自由戀愛都是托了五四的福,但時常被人拉回到包辦婚姻的年代裡去。

    有人說,中國人是世界各民族中最索然無味的民族,西方人最害怕的就是被人說「這人很BORING」,最值得驕傲的就是有幽默感。

    中國人最害怕的是什麼?怕被人說成是漢奸,怕被人說不愛國,怕被人說驕傲。

    被人當成漢奸就怎麼啦?不愛國就怎麼啦?驕傲就怎麼啦?

    怎麼啦?就可以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誰讓我吃不了兜著走?

    誰?當然是群氓,還能有誰?噢,對不起,說錯了,是群眾。什麼是群眾?就是一群人,一夥人,一眾人。群眾可以幹任何事而不受懲罰,法不責眾嘛,不然人們怎麼會從眾呢?

    至於BORING,不要緊。沒幽默感?怕啥?幽默感能當飯吃?

    一個人不BORING,就不會讓別人難受;一個人有幽默感,就能讓別人開心。

    都是為了別人。

    一個人被人說很謙虛很有禮貌,就能「合群」,就能得到群眾認可,就安全,就不至於出頭的椽子先爛;一個人被人認為很愛國,就能避免被人往門上潑大糞,說不定還能陞官發財。

    都是為了自己。

    AMAZING啊!中國性文化到底是如何教化中國女人的?不光可以讓女人思想上不想那事,連身體都可以教化得沒那個感受,甚至沒那個慾望。你說厲害不厲害?

    什麼?這不是文化的原因?

    為什麼不是?文化連人的基因都可以改造,還別說人的感覺了。

    據說阿米什人有一個特殊的GENEMUTATION,使他們注定會肥胖。不是命中注定,而是基因注定。命中注定和基因注定,哪個更厲害?當然是基因注定更厲害。命中注定的事,還可以想辦法化解和避免,但基因注定了,逃都沒地方逃。

    誰說沒地方逃?阿米什人就用他們的生活習慣逃過了基因注定的肥胖。他們不用任何現代化的東西,來來往往全靠走路,走啊走啊,阿米什人不僅不肥胖,而且連GENE都走變了。

    中國傳統性文化壓抑了女性這麼多年,就算沒把那些快樂的基因全都扼殺掉,至少是把女性的性感覺功能給扼殺了。

    媽媽這樣的中國女性太多了!

    那一代人,還別說性的樂趣,連自由戀愛的樂趣都不一定有,婚姻都是組織安排的。爸爸是臭老九,媽媽是團支書,一幫一,一對紅。媽媽喜歡讀書好的人,爸爸呢?天知道!可能是因為自己的臭老九身份,想找個根子紅苗子正的老婆,那叫做「靠攏組織,要求進步」。

    爸爸和媽媽就這樣「靠攏」了。剛開始的日子還湊合,革命的日子嘛,也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做事,拿錢,吃飯,能混個一日三餐肚兒圓就不錯了。

    飽暖才思淫慾,那是個連肚子都未必吃得飽的年代,淫慾當然退居二線。而且那是個革命的時代,革命是紅色的,性是黃色的,紅黃二色,水火不相容,不是革命壓倒性,就是性壓倒革命。

    事實證明是革命壓倒了性,至少在爸爸媽媽那裡是如此。

    後來親戚朋友都說媽媽有眼力,在那樣一個「知識越多越反動」的年代,就先知先覺喜歡讀書好的人。還真有遠見。爸爸讀書讀得真好,讀到美國去了。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出國,全家隨遷。爸爸到美國五年,終於把全家人都辦出來了。

    一場「八乘八」的風波,又讓全家稀里糊塗都拿到了綠卡。

    賀家媽媽呀,你運氣真好啊!男人出了國,也沒當陳世美,把老婆孩子都接出國去了,你這是哪輩子修來的福氣呀!

    哇!一個男人,只要沒當陳世美,就值得大肆表揚,女人就得修幾世才能得到這樣的男人,那麼男人的質量也太低了吧?

    當天經地義的事變成了珍稀,當男人不拋棄妻子兒女成為一個值得大肆表揚的功績,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就很成問題了。

    爸爸沒當陳世美,很可能是因為美國沒皇帝。沒人請爸爸做駙馬爺,爸爸到哪裡去當陳世美?想當都沒機會。如果有人請他做駙馬爺,恐怕他跑得屁顛屁顛的,早就做了陳世美了,他現在對媽媽的態度,比陳世美對待秦香蓮好不了多少。

    你懂個什麼?你什麼都不懂,還總是一副了不起的樣子。

    這是爸爸的口頭禪,說時態度極為輕蔑,聽得人脊樑骨發冷。

    媽媽哪裡有「一副了不起的樣子」?媽媽一向是謹小慎微的樣子,知道自己現在靠人養活,生怕打了飯碗,做女兒的看著心痛,很想對媽媽說:別怕,他不養你我養你。

    但是—也不僅是個養活的問題,夫妻,家庭,多麼神聖的字眼,媽媽一輩子HOLDON的,不就是這幾個神聖的字眼嗎?

    無論多麼冷漠的丈夫,終究還是個丈夫;無論多麼不和的家庭,終究還是個家庭。一個沒丈夫沒家庭的女人,中老年女人,你叫她如何活下去?

    媽媽這一生,真的很不值。女人的苦,一樣沒逃掉;但女人的福,一樣沒享受。沒有真正接過吻,沒有品嚐過性高潮,沒有銷魂蝕骨的愛情,也沒有豐富的物質享受。但卻經歷了生孩子的陣痛,經歷了一人帶兩個孩子的辛苦,經歷了無性無愛的夫妻生活,經歷了丈夫外遇的屈辱與刺激。

    你懂個什麼?我什麼時候有外遇了?

    你不承認?你以為你不承認我就不知道了?你有外遇七八年了,你當我不知道?

    賀飄搞不清楚爸爸究竟有沒有外遇,她沒撞見過,媽媽也拿不出什麼銅銅鐵鐵的證據。但在內心深處,賀飄是相信爸爸有外遇的,只看是哪一種,到什麼程度了。

    因為爸爸的血液裡有不安份的因子,很久很久以前,都忘了是多久以前了,還是在中國的時候,小A告訴賀飄,你爸爸總是抱我—

    他拿你當乾女兒的呀,當然會抱你。

    不是,不是那種抱,而是—-那種抱—

    小A終究沒說明白究竟是哪種抱,但賀飄小小年紀居然悟出了點什麼。從那時起,她看見爸爸道貌岸然的樣子,就覺得虛偽,覺得噁心。

    但她沒把這事告訴媽媽。

    自足最忌諱想岔心思了,被一場春夢喚醒的情慾,被一篇「狼車」激發的衝動,被一個藍朋友調動的高潮,都差點被胡思亂想毀滅了。

    賀飄振作一下,全神貫注於手的操作,腦子也積極調動起來,凝思那個能把她送上高峰的帥哥……

    艾米:夢裡飄向你(6)

    瘦高,很好的骨架子,穿什麼都出色,不穿更出色,長手長腿,整個人乾淨利落,不拖泥帶水,沒有多餘的肉或骨頭,看上去很舒服,摸上去更舒服,摸哪一塊都是那麼年輕,緊緊的。

    鼻子很正,眼睛很迷人,看人的時候,眼神充滿伶愛。

    白襯衣,黑長褲,黑皮鞋,冬天時加個黑色背心在外面,腰間繫著個小圍裙—

    為什麼腰間繫個小圍裙?

    因為那是中餐館。連鎖店,老闆是個白人。

    白人開中國餐館?能開得好嗎?

    老闆又不用親自下廚,有什麼開不好的?雇幾個懂行的就行了。白人當老闆好啊,不會像華人老闆那樣,自己起早貪黑守在店裡,像周扒皮一樣盯著員工,催命一樣逼著你幹活,沒活幹都不讓你休息,叫你畢恭畢敬站那裡等候客人。如果我在那樣的店裡幹活,我早死了。

    這家店生意很火,環境很好(幽雅),有fullbar,上好的dessert,有道叫greatwallofchina,chocolatecake.後來倒閉了,rumor說是貪污。:)

    我們經常偷吃dessert,它中午是buffet,有些waitstaff就不開發票,客人付現金就直接揣腰包。

    現在你明白為什麼華人老闆要盯在店裡了吧?

    很多年輕人在那做,有找女朋友的,有找性伴侶的,有變著方子偷錢的,很多juicestory,也有老實的。

    我是悶騷的,所以和老實的聊不對胃口,和不老實的又不敢那麼囂張。

    我當時的處境還行。拿獎學金和financialaid,父母在同一座城市。不資助。全部功課拿到B以上,給一百塊。爸爸actlike多大的獎勵似的。我爸對錢挺扣門的。這麼多年,和我媽從來沒單獨出去吃過飯。

    我幹的是WAITRESS,中午還行,就是給客人倒水加飲料,客人快吃完了開個帳單,再把杯盤狼藉收拾一下就行了。晚上就慘了,不buffet了,點餐了。我一個人負責幾張桌子,東家喊,西家叫,個個都恨不得屁股一落座,飯菜就上桌。

    Waitressing需要很好的multi-tasking,而我multi-tasking很糟,所以總是做得焦頭爛額的,有時走到客人桌前卻忘記該拿的東西,一臉沮喪的回去拿;有時把這個客人點的餐給了那個客人;還有時不小心帶翻了盤盤盞盞的,佐料啊湯啊潑得到處都是。

    腦子總是繃得緊緊的,越怕出錯就越出錯。自己都恨自己,怎麼這麼笨手笨腳?

    每個人都要做好多的SIDEWORK,比如包刀叉之類,每人晚上要包五十個,有些人有時偷inventory的來充數。我那時不敢那麼做。我也不太會和陌生人套近乎,所以根本不該做waitress.

    差點就逃走了,差一點。

    為什麼沒逃走?當然是因為帥哥。

    剛去的時候,看誰都是一個樣,看不出誰帥誰不帥。那裡像個國際大都市,五大洲四大洋的人都有,各有各的帥法,反而看不出誰帥了。

    那些WAITER看我們WAITRESS,肯定也是一樣的感覺,五大洲四大洋的女孩都有,剛一開始根本不覺得誰漂亮誰不漂亮。

    後來問他第一眼看到我的印象,他總是笑,但不回答。再問,他就反問:你第一眼看到我是什麼印象?

    你?沒印象。

    他不惱,他好像不會惱一樣。

    第一眼沒印象沒關係嘛,慢慢就會有印象了。

    是的,慢慢就有印象了,慢慢就能分出個子丑寅卯來了。

    從小到大,我喜歡過的不一定是大家都說帥的男的。小時候喜歡劉德華也是沒幾個人喜歡他的時候,後來他越來越成名了我反而對他不感貌了,總覺得有名的人做的不是他們自己,也不可能完全做自己。可能在美國有可能吧。人相對來講是自由很多。

    其實我最先感到的,並不是他的帥,而是他的溫暖。

    我也說不清,到底他是怎麼讓我感到溫暖的,就是感到了,像一團氣氛,包裹著我。

    你說奇怪不奇怪?我不管到什麼地方,好像都能感覺到周圍有沒有一雙眼睛在注視我,哪怕是個陌生的地方。如果我感覺到有雙眼睛在注視我,那雙眼睛遲早會出現在我面前。

    不管我在店裡哪個地方走著,都能感到他在什麼地方注視著我。

    那種感覺真好,有時感動得想哭。

    他性格很好,總是笑呵呵的.他是印尼華僑,美國上大學,爸爸是商人,媽媽一輩子沒在外工作過。

    我的性格比較內向的,典型的悶騷.:)高中時在國內外向了一段,是班上的crowd,但那時心裡很痛苦的。逼著自己外向,大大咧咧的,心裡知道自己不是那麼一回事。

    他做WAITER時間比我長,又會multi-tasking,好像腦子裡分了許多的THREAD,一個THREAD幹一件事,互不干擾。

    每次我忘了拿東西,一臉尷尬地回去拿到時候,總能碰見他。

    嗨,又忘什麼了?

    忘了拿跟餛飩湯的面干—

    我去拿。

    面干拿來了,還順手捎來了兩雙筷子。

    回到客人桌前,把面干放下,就聽客人問,有沒有筷子?

    先知先覺。

    抬眼看他,知道他正站在不遠的地方,笑吟吟的,彷彿在說:我先知先覺吧?

    中午休息,其它人都不知跑哪去了,沒人理,很失落的感覺。但是轉個眼,看見他沒走,站在吧檯邊。

    就在店裡坐坐?

    嗯,好吧。

    他話不多,但是個好聽眾,總是笑吟吟的,好像你講的任何事他都饒有興趣。

    講啊,講啊。怎麼都是我在講?你怎麼不講?

    我喜歡聽你講。

    他說得好忱懇,你一下就相信了,相信他是真的喜歡聽你講。那是我一生中講話最多的一段時間。

    他的眼神,是的,最喜歡他的眼神。

    我水平不夠,形容不來。打比喻?也打不好。

    像哥哥看妹妹?不是。像上帝看他的子民?也不是。像什麼呢?什麼都不像,就像他自己,只有他才有那種眼神,而那種眼神,只有放在他眼裡才合適。

    他休息的那一天,我差點哭了,憋了好多好多的淚。我不知道為什麼想哭,就是覺得好孤獨。餐館裡熙熙攘攘,腦子也擠得滿滿的,但心裡好孤獨。

    好多的事要做,出的錯特別特別的多,CO-WORKER都不管我,有的還笑我,經理也找我的岔,聽那口氣,好像我再犯一個錯誤,就要炒掉我一樣。

    我以為那天回家後會好好哭一場的,但是沒有,一個人躲家裡哭,好像很傻一樣。

    再說也很累。沒哭。

    想哭,但沒哭。

    第二天,踏進餐館門之前,生怕他不在那裡,怕他昨天不是休息,而是辭工了。

    膽戰心驚地走進餐館,看見他靠在吧檯那裡,在跟一個WAITER講話。我的淚水差點掉了下來。

    嗨,你好!昨天怎麼樣?

    昨天?挺好的呀。

    那我白操心了,我總怕你會—-

    要哭了,要哭了,求求你,請你別說了,也別用你那伶愛的眼光看我。

    喂,你手怎麼啦?燙了?讓我看看—

    眼淚終於出來了,還好,有個燙傷做借口。

    以後當心點,盤子放在鍋台上時間越長就越燙,你先用手指靠在盤子邊上試試,不燙再端。別再燙到自己了,這麼—可愛的小手手,燙了—多—難看—,疼不疼?

    廢話,能不疼嗎?(不過,你多握一會兒就不疼了)

    他能聽到我心裡的聲音嗎?肯定能,不然怎麼會一直握著我的手呢?

    那天中午,大家又都不知跑哪裡去了,剩下我和他。

    仍然是笑吟吟的,仍然是好聽眾。

    但是我講著講著,卻突然哭了起來。

    為什麼哭?我也不知道,就覺得我可以在他面前哭,可以安全地自由地哭。

    於是,就哭了。

《夢裡飄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