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8節

    艾米:塵埃騰飛(57)

    陳靄正在心裡嘀咕著,突然聽到那位男警衝她說了一句什麼。她只聽見了句子末尾的presscharge兩個詞,於是想起上次為祝先進的事報警後,也聽說過這兩個詞,應該是「起訴」的意思。但其它的詞她都沒聽清,以為王蘭香起訴她充當第三者呢,心裡一緊張,漢語就蹦了出來:「你們還講不講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著她,又問了一遍:「Doyouwanttopresscharge(你想不想告她)?」

    這次她聽清楚了,應該是在問她要不要告王蘭香,她連連說:「Yes!Yes!」

    男警給了她一個表格,說如果她想presscharge的話,就在三十天內把這個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給的地址去,過了三十天,這個案子就過了起訴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寫了個號碼,說這是她的casenumber(案件編號),填表時用得上。

    然後女警問她想去哪裡,說他們可以用車載她去。

    陳靄連連推辭:「No,no,thankyou!Icanwalk.Ihaveabike.…」(不用,不用,謝謝,我走去就行,我有自行車。)

    警車開走之後,陳靄連東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學校走,一路都是暈暈乎乎的,不知道剛才發生的一切,究竟是夢還是真。

    其實她打911,有一半是條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蘭香嚇跑,並沒想過真能為這事起訴王蘭香。這麼點小事,警察就問她要不要presscharge,是不是presscharge就得交費,而警察可以從中提成?是不是還得請律師?請律師挺貴的吧?

    她印象中打官司是很花錢的,「打官司」幾個字好像總是跟「傾家蕩產」聯繫在一起的,所謂「打官司打到傾家蕩產」,就是這個意思。她想不起這個印象是怎麼形成的了,反正是有這麼一個印象。她不禁想到:如果打這場官司得花個一萬兩萬的,還打不打?

    她胡思亂想著走到學校,也沒心思幹活,馬上就給滕教授打電話,把今天發生的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向滕教授討主意。

    滕教授說:「C大有專門為教職員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的機構,可以向他們咨詢一下,讓我在網上找找他們的電話號碼。」

    滕教授在網上搜尋了一下,找到了C大法律服務處的電話號碼,一個電話打過去,就約好了當天下午見面。

    陳靄懇求說:「滕教授,我英語不好,你能不能陪我去法律服務處?」

    滕教授說:「這還用問嗎?我當然會陪你去。」

    兩人按約定時間去了法律服務處,那裡的人告訴他們:在我們這個州,spittingintheface(向人臉上啐一口)是一種crime(犯罪行為),叫做simpleassault(攻擊罪),如果你presscharge,被告可能會有jailtime(坐牢)的,最高可判兩年的probation(緩刑,監外服刑),可能還要做若干小時的communityservice(社區服務),全看法庭怎麼判了。

    兩人都吃了一驚,沒想到啐人一口有這麼嚴重。滕教授低聲問陳靄:「那我們要不要起訴?」

    「你幫我問問,看起訴要花多少錢,要不要請律師,如果要請律師,得花多少錢—」

    滕教授代她問了這幾個問題,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樣的案子一般由公訴人起訴,她不用花錢,這案子很簡單,她也不用請律師,C大法律服務處可以向她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和幫助,這是包括在C大教職工的福利待遇中的。

    陳靄聽說一分錢不花,當即就決定要presscharge。但兩人從法律服務處出來後,滕教授說:「陳靄,我想跟你打個商量—」

    「打什麼商量?」

    「我想用你這件事跟王蘭香做個交易—」

    「什麼交易?」

    「你不告她,但交換條件是她必須同意離婚。」

    陳靄想了一下,回答說:「我不能讓你用這件事跟她做交易。」

    滕教授很吃驚:「為什麼?」

    「她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受到法律懲罰;如果我這次不起訴她,她不僅會繼續侮辱傷害我,她還會這樣侮辱傷害別的人—」

    「但是你—不想我能—盡快跟她—離婚嗎?」

    「你要離婚,總是能離掉的,用不著拿這件事跟她做交易。再說你已經說過了,你—離婚的事—跟我不相關,我不過問你離婚的事,如果你拿這件事去跟她做交易,她還以為我們真有什麼呢—」

    滕教授遭到拒絕,神情很尷尬,自嘲地說:「呵呵,看不出來呀—沒想到你—」

    「你沒想到的事還多著呢。」陳靄自吹了一句,馬上解釋說,「主要是不想讓王蘭香逍遙法外。她這麼凶悍,就是因為她從來沒為自己的凶悍付出過代價,她從跟你談戀愛起,就是這樣凶悍地對付你身邊的女人的。她用這種方法得到了你,還用這種方法把她的婚姻維持了這麼多年。我不能讓她再次逍遙法外,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我得為其他那些—『滕哥的女人』著想—」

    「什麼『滕哥的女人』?」

    「你不知道?小屈把—我們這些人都稱為『滕哥的女人』—」

    「他這個人就是—-愛開玩笑。你們不是『滕哥的女人』,而是『被滕哥牽連的女人』,我對不起你們,給你們帶來麻煩了—」

    「這些女人都—只是被你牽連?不是你的—女人?」

    「你自己是其中之一,難道還不知道?」

    「我是其中之一,不等於她們個個都跟我一樣—這麼—清白—」

    「呵呵,連你也不相信我了?」

    「什麼『連你』?好像我—最該相信你一樣—」

    「我們—天天在一起,你還不相信我?」

    「我又沒24小時跟著你—」

    滕教授苦笑一下:「那你就24小時跟著我吧—」

    「我跟著你幹什麼?那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著你—」

    「哪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著我?」

    「小杜啊—小韓啊—,還有一些,我不知道名字—」

    「呵呵,你這算不算吃醋?」

    「我吃什麼醋?我又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

    「你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那你是什麼?」

    陳靄狠狠地說:「我是已婚女人,有夫之婦,又老—又髒—」

    滕教授看著她,一臉茫然,但沒提問。

    陳靄問:「你是不是說過這樣的話?」

    「說什麼話?」

    「說你搞女人有三項基本原則,一是不搞煙花女子,嫌她們髒;二是不搞三十五歲以上的女人,嫌她們老;三是不搞—已婚女人—嫌她們又髒又—老—」

    滕教授失口否認:「我什麼時候說過這樣的話?你覺得我會說這樣的話嗎?我根本就不—搞女人,哪裡還有什麼三項基本原則?你這是聽誰說的?」

    「聽王蘭香說的。」

    「我不相信—」

    「真的是她說的,我覺得她這個人不會撒謊的,如果她說是你說的,那肯定是你說的—」

    「她不是不撒謊,而是撒不出這麼—有水平的謊來。」滕教授想了一會,說,「可能是—我隨口說過什麼,她撿起來—自己瞎理解瞎發揮—。煙花女子—可能是我回國講學,回來後她拷問我有沒有在國內—叫雞,我大概說過嫌雞—髒的話—」

    「哈哈,我說是你說的吧!那麼其他兩個基本原則呢?」

    「可能都是類似情況下說的,她愛隨便扯個人出來,拷問我跟人家有沒有關係—」

    「於是你就把人家貶低一通?」

    「也不算什麼貶低,只是說我的感受而已—」

    陳靄忍不住笑起來:「我就猜到是你被老婆問慌了,急於洗刷自己,就狠狠貶低別人—」

    「但我沒有這樣—說過你—」

    她沒接茬,而是轉回起訴的事:「我還真有點怕起訴會把王蘭香搞得坐牢呢,如果她去坐牢,就會丟掉工作,你每月就得付一大筆贍養費,兩個孩子沒有媽媽照顧,也是很可憐的—」

    滕教授感動壞了:「謝謝你這麼替我和孩子著想,那我們先不起訴吧—」

    但才過了一天,滕教授就改變了態度:「起訴起訴,堅決起訴!」

    「怎麼了?」

    滕教授說:「你是對的,必須起訴她,不然的話,她會更加囂張。」

    原來王蘭香把國內的親戚全發動起來了,輪番給滕教授打電話,威脅他,恐嚇他,罵他,不准他跟王蘭香離婚。滕教授警告他們,說打電話來罵人恐嚇人也是違法行為。作為警告,滕教授把王蘭香啐陳靄一口,陳靄報警,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說王蘭香有可能為啐這一口坐牢等等,告訴了王蘭香在國內的親戚。

    陳靄問:「她家裡人怎麼說我?」

    「她們都跟王蘭香一樣,不懂道理不懂法律,他們說他們不怕,要告隨便你告,他們奉陪,看你能不能把王蘭香告倒,叫你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告得把自己遣送回中國去了,只要你回了中國,他們不會放過你—」

    陳靄氣昏了:「他們也太囂張了吧?我本來還不忍心告她,結果她—還這麼囂張?看來還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話,我回到中國都不得安寧。」

    陳靄當即就把警察給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過了幾天,她收到法院寄來的一份通知,請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個courthearing(法院的聽證會),還說同樣的通知也遞送給被告王蘭香了。

    滕教授怕王蘭香會狗急跳牆,每天都盡力陪著陳靄,也讓小屈跟得更緊一點。

    但王蘭香似乎學聰明了,沒找陳靄鬧,而是花大價錢請了D市最好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聽說首期律師費就要兩萬美元,每次咨詢律師還要再按小時付費。

    這使得陳靄很緊張,美國電視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明明有罪,但因為律師狡猾,鑽了法律的空子,最後辯護成了沒罪。這使她有一個感覺,那就是美國的法律是律師手裡的橡皮泥,他們想怎麼捏,就怎麼捏。一個人有罪沒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請得到什麼樣的律師。

    她跑去咨詢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把王蘭香請了D市最好律師的消息告訴他們。

    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個律師要價這麼高並不是沒來由的,因為他打官司的勝訴率很高,在全國都小有名氣。但法律服務處的人叫她不要緊張,說無論被告律師有多能耐,法庭頂多也就是判王蘭香無罪,但決不可能判陳靄有罪,因為她沒犯法。

    但對陳靄來說,如果法庭判王蘭香無罪,就等於是判她陳靄告錯了,如果真是那樣,王蘭香一定不會放過她,要麼會私下採取報復措施,要麼會反訴她誣告。

    陳靄恨不得馬上就知道法庭判決的結果,但Courthearing安排在幾個月之後,搞得她心神不寧,度日如年,彷彿她是被告一般。

    最麻煩的是王蘭香除了請律師,還請了很多說客來遊說陳靄,都是她認識的人,不知道怎麼都被王蘭香給發掘出來了,一個個登門拜訪,軟硬兼施,叫她撤訴,彷彿她不撤訴就會被D市華人界唾棄一般。

    她橫下一條心,無論誰來開導她,她都是那番話對付:「誰觸犯法律,誰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王蘭香的律師親自出面了,不愧為D市最有名的辯護律師,講話非常有水平,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充滿了人道主義魅力,簡直有催眠作用。律師首先就懇切地說我的當事人很後悔,她已經認識到不該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你,她願意向你賠禮道歉,也請你考慮到她目前的處境,一個正在跟丈夫打離婚官司的女人,兩個孩子的媽媽,處境是多麼艱難,心情是多麼痛苦,等等,等等。

    最後律師問:你說說看,要她如何做,你才願意撤訴?

    陳靄早已心軟了,想了想說:我覺得你的當事人心理上有毛病,她應該去看心理醫生。

    律師立即抓住這句話,追問道:如果我的當事人願意去看心理醫生,你是不是就願意撤訴呢?

    陳靄並不想把王蘭香整垮,只想讓王蘭香停止騷擾她,也停止騷擾其他人,既然王蘭香現在已經怕了,她也就不想把王蘭香整得太慘了。她答應律師,只要王蘭香同意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她可以撤訴。

    Courthearing那天,陳靄叫滕教授別去,免得尷尬,也免得王蘭香受刺激。她由小屈陪著去了法庭,看見王蘭香把兩個孩子也帶去了,三個人都穿得十分正規,像是出席學術會議一樣,而她只穿著平時的衣服,相形見絀,令她十分後悔。

    法庭裡很嘈雜,好像很多案子的人都等在那裡一樣。陳靄看見一幫一幫的人被法官叫到前面去,問一通話,然後就木槌一敲,口中唸唸有詞,搞定了這一幫,再叫下一幫。

    輪到她這個案子的時候,她看見王蘭香的律師在跟王蘭香說什麼,而王蘭香的臉漲紅了,咬著嘴唇,流下淚來。然後法官把王蘭香叫上前去,似乎在問話,再然後王蘭香就離開了法庭。

    陳靄仍然站在那裡等候發落,公訴人走過來對她說:你的hearing已經結束了,你不是答應如果被告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就不起訴嗎?她已經答應了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所以你們的案子到此了結了。

    這讓陳靄好不失望!她還準備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坐在原告席上,看雙方的律師objection(抗議),overruled(抗議無效)一番,然後jury(陪審團)報告We』vereachedaverdict(我們做出判決了),接著莊嚴地說出guilty(有罪)的判決詞來,最後法庭一片歡呼呢,哪知道就這麼不聲不響地結束了。

    艾米:塵埃騰飛(58)

    陳靄沒想到會是這樣,她以為至少也得開庭審判,雙方律師辯來辯去,一直到最後判刑的時候,法官才會問她想如何處置王蘭香,那時她就寬宏大量地提出讓王蘭香去看心理醫生,既起到威懾王蘭香的作用,又沒趕盡殺絕。如果王蘭香不肯去看心理醫生,那她就要求法官重判王蘭香。

    卻原來跟對方律師談談就算撤了訴了?撤了訴就根本不開庭了?法官也不查看一個字據什麼的,也不問她,就憑對方律師一句話就認定她願意撤訴了?那萬一對方律師玩花招,她沒說的話也給她編個出來,她豈不是吃了悶虧還不知道?

    只怪她不懂美國的法律程序,也沒向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請教這一點,結果讓王蘭香的律師鑽了個空子。她生怕王蘭香這次沒受到法律懲罰,會繼續騷擾她,於是問公訴人能不能下個restrainingorder(禁止令),禁止王蘭香靠近她。

    但公訴人說那就是另一個case(案子)了,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撤訴之後,就不能再起訴。如果她想法庭對王蘭香下restrainingorder,她得重新申請,而且被告至少要有兩次以上登門騷擾之類的行為發生,法庭才有可能下禁止令。

    她只好怏怏地離開了法庭,回去後跟滕教授把事情經過一講,滕教授安慰說:「她應該不敢來騷擾你了。以前她是因為不懂法,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才會那麼瞎胡鬧。連我們兩人都沒想到啐一口有這麼嚴重,她那種不讀書不學習的人,就更想不到了。現在她知道這樣鬧會負什麼法律責任,她就不敢再鬧了,因為她不是瘋子,只是無知,而且她是個財迷,鬧一次,花掉兩三萬,她有幾個兩三萬供她鬧?」

    陳靄不服氣地說:「哼,你沒看見她今天在法庭的樣子—三個人都故意穿得工工整整的,好像示威一樣—-」

    滕教授警覺地問:「三個人?除了律師還有誰?」

    「我說的三個人不包括律師,是指王蘭香和你的兩個兒子。」

    「什麼?她還把兒子帶去法庭了?」滕教授氣昏了,馬上撂下話頭,打電話批評王蘭香去了。

    滕家兩夫妻的離婚戰也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雙方都請了律師,爭奪的重點是兩個孩子,其他方面,雙方沒有爭議,王蘭香想要所有的東西,滕教授願意給她所有的東西,自己淨身出戶,就是孩子的撫養權,雙方都是志在必得。

    王蘭香現在很有法律意識了,說如果要不到孩子,她就自殺,法律總沒規定不能自殺吧?

    最後還是滕教授讓步,兩個兒子都給了王蘭香,滕教授每月付高額撫養費,並同意負擔兩個兒子上大學的學費,他每週有一天時間可以跟兒子在一起,孩子生病或有活動時,隨叫隨到,夫妻兩人開的車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全部歸王蘭香所有,包括房產和所有的存款。

    滕教授離婚後的生活,跟他剛從家裡搬出來時沒什麼兩樣,仍然是住在SouthLake那套租來的公寓房裡,仍然是陳靄每天去幫他爺倆做飯。不同的是他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去看孩子了,除了每週一次的見面,王蘭香還允許他像以前一樣,開車送孩子去學琴學畫學中文,但不用他送孩子去教堂,因為王蘭香在離婚大戰中,得到了很多教友的支持和幫助,也從神那裡得到了心靈的安慰,現在王蘭香已經皈依上帝,成了上帝的子民,每週都跟孩子一起去教堂做禮拜。

    滕教授則皈依了他的事業,成了他事業的子民,揚言要抓緊時間著書立說,把這些年因為夫妻矛盾耗費掉的時間都補回來,還積極籌備在C大建立孔子學院的事,三天兩頭跑中國,忙得不亦樂乎。

    陳靄這邊也出現了新事物新氣象:趙亮終於把托福和GRE考過了!

    所謂「考過」,就是達到了C大研究生院定下的錄取分數線,趙亮真是好身手,簡直就像是手裡拿著尺,比著分數線考的一樣,托福跟分數線平齊,GRE比分數線高三分,但按照四捨五入的法則,三分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也是跟分數線平齊。

    趙亮馬上打電話告訴陳靄這一好消息:「我考過了!你快叫滕教授錄取我吧!」

    陳靄條件反射一般地跑去找滕教授報告敵情:「趙亮他考過了托福和GRE!」

    滕教授問:「你希望我錄取他嗎?」

    「我?你以前不是說過—」

    「我知道我以前說過什麼,我是問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你不是答應過他—」

    滕教授笑了一下:「你不用老提醒我以前說過什麼,答應過什麼,我說過的話,我都記得,我答應過的事,我也都記得,都會做到,就怕你不記得我說過什麼,答應過什麼了。」

    陳靄不知道滕教授指的是什麼,只傻傻地笑。

    她這傻笑很管用,每次一傻笑,就把滕教授笑得沒脾氣了,只搖著頭說:「你呀,你呀—」

    滕教授馬上去張羅錄取趙亮的事,很快就搞好了。趙亮拿到了C大發出的錄取通知書,興奮得不得了,打電話來向陳靄吹噓:「別人都勸我辦探親出國,說我這把年紀了,記憶力衰退了,考不過托福GRE了。怎麼樣?還是讓我給考過了吧?」

    陳靄自己從來沒參加過托福和GRE考試,不知道究竟有多水深火熱,所以特別佩服那些敢參加考試的人,更佩服那些考過了線的人。想咱趙亮學音樂出身,英語那是相當的不好,現在能考過托福GRE,也確實不簡單。她由衷地讚揚說:「你很不簡單,要是我去考的話—」

    「你就別動那個心思了,你沒接觸過托福GRE,根本想像不出有多難—」

    「那簽證的事—」

    「我先去簽,欣欣先留在國內—」

    陳靄一聽,脫口反對:「怎麼能把她一個人留在國內呢?我這麼使勁幫你辦留學,不就是為了你能把欣欣帶出來嗎?」

    「原來你是把我當成一個搬運工在看待?」

    陳靄暗叫不好,真是昏了頭了,怎麼說出這種話來了?她連忙聲明:「我的意思是—」

    還好趙亮沒多計較:「如果我帶著她去簽證,肯定被拒,明顯的有移民傾向嘛。還是我先出來,然後再辦欣欣,肯定容易多了—」

    趙亮接著就講了幾個事例,都是帶孩子被拒的,陳靄只好答應暫時把欣欣留在國內:「但是她跟著誰呢?」

    「當然是跟著你媽。」

    陳靄雖然不放心,但也沒別的辦法,只好給媽媽打電話,講妥了這事。

    但趙亮運氣不好,第一次簽證被拒了,理由是有移民傾向。趙亮氣急敗壞,打電話來發脾氣:「真它媽的有病!我有什麼移民傾向?我在國內是副教授,知名笛子專家,要錢有錢,要地位有地位,要名聲有名聲,誰願意去它那鳥不拉屎的地方移民?」

    「他們說沒說—為什麼認為你有移民傾向?」

    「還不都是因為你在美國,而且我又換了專業,還沒獎學金—。你幫我問問滕教授,看看他能不能幫我搞到一份獎學金?」、

    陳靄只好跑去找滕教授:「趙亮被拒了,說他沒獎學金—」

    滕教授真是冰雪聰明,她還沒說完,他就知道了她的意思,解釋說:「獎學金的事,如果搞得到,我會不搞嗎?我這個人幫人,都是盡力幫成的,不說別的,就算是圖個面子,我也不願意幫不成讓人笑話。但獎學金不是哪個系裡能夠支配的,都是由研究生院和各個基金會控制的—」

    「那你以前幫小杜—弄的那個是—什麼?」

    「那是TA(teachingassistant,助教),但我們系TA的位置主要是給博士生的,而且要英語口語很好才行,因為TA要上講台給本科生授課的。我已經試過了,想把趙老師錄取為博士生,但他以前不是這個專業的,托福GRE考得又不高,錄取為碩士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了--」

    「但是小杜也不是博士生啊。」

    滕教授有點語塞:「呃--剛好那時---有一個空缺,就給了她--。趙老師是春季入學,TA的名額在秋季就用光了。不過我現在正在籌辦孔子學院,如果能辦起來,我手裡就會多幾個TA的位置,到時候給他一個不成問題---」

    陳靄把滕教授的話轉達給趙亮,趙亮仍很生氣:「既然他不能幫我搞到獎學金,那他錄取我有什麼用?錄取了也簽不到證--」

    「他又不是簽證官,怎麼管得了簽證的事呢?」

    「我覺得他--這是故意的--」

    「他故意什麼?」

    「如果他不錄取我,又怕你--不高興,錄取了又怕我真的來了C大,所以他就來這麼一手---」

    「他幹嘛要怕你真的來C大?」

    「這個只有他自己心裡最清楚--。算了,不多說了,你也別把我的話告訴他,我不想得罪他,以後還要靠他幫忙的--」

    陳靄覺得滕教授沒有趙亮說的這麼壞(好?),因為滕教授還專門給她建議:「如果學生簽證不好簽,可以讓你們趙老師先簽H4(H1-B的家屬簽證)過來探親,以後轉不轉F1(學生簽證)都可以讀書。H簽證是允許有移民傾向的,很好簽—」

    但當她把滕教授的這個建議告訴趙亮後,趙亮說:「我說了靠自己的力量辦出國的,不然我早就簽探親來美國了,何必還淘神費力考托福GRE?」

    「但是你現在簽不到學生簽證,有什麼辦法呢?」

    「誰說我簽不到?我才試了一次,你就知道我簽不到了?人家有的簽了不知多少次了,最終還是簽到了—」

    她沒再勸,說實話,既然趙亮出國不能把女兒帶來,那她也不急著把趙亮簽出來,她為趙亮東奔西走求人,不過是出於一種慣性,是在履行做妻子的義務,從感情上講,趙亮不來更好。她建議說:「那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們現在先為欣欣辦探親出國,然後—」

    趙亮一口否定:「那不行的,現在就你一個人在國外,簽證官都說我有移民傾向,如果再加上女兒在美國,那別說籤證官,連我自己都要認為我有移民傾向了—」

    接下來的那段日子,沒有什麼故事發生,值得記敘的事情,就那麼寥寥幾件。

    一件是她拿到了駕照,買了車。滕教授是她的教車師傅,還做了她汽車貸款的co-signer(聯合簽名(貸款)人),這樣可以把貸款利息降低很多。她野心大,一開始就買新車,由於她一直都是坐滕教授的那輛van(麵包車),坐成了習慣,覺得開車就得開那樣的車,坐得高,看得遠,好開,也像個開車的樣子。如果開輛小車,那不跟坐在地上一樣嗎?

    於是她買了輛新的HondaOdyssey(本田–奧德賽)。她這人在消費方面很有某些老美的風格,就是不管貸款期限多長,也不管最後得花多少錢買下這車,更不管著其中冤枉花掉多少錢,只要付得出每月還貸款的錢,她就敢買。

    車買下後,滕教授花了一千多美元,為她的新車配備了一套音響設備,算是送她的禮物,這使她越發像某些老美了,音樂聲震得她自己的心臟都有點受不了,不是聲音太大,而是那種共鳴,嗡嗡的,直擊人心,彷彿有只毛森森的大手,包了厚厚的毛巾,合著音樂的節奏,在捶她的心臟一樣。但坐過她車的人,個個都誇她的音響好,她也就讓那手捶去了,捶慣了就沒事了。

    她的新車沒開多久,就出了一次車禍,是她的過錯。她人沒事,但車頭被撞扁了,如果要修的話,得花很多錢,而她買的車保險是只保對方,不保自己的,修車該自己花錢。於是她乾脆再買新車,將撞壞的舊車抵給車行。她也不去計算這一撞一抵讓她虧了多少錢,仍舊是某些老美的搞法,只要付得出每個月的貸款就行。

    這期間值得記敘的另一件事,就是她受了一次傷,讓滕教授看見了她的大腿,正面;還讓滕教授抱了她一把,橫抱。

    那次是在滕教授家打牌,有人把他們打牌的玻璃桌子給壓垮了,碎玻璃掉下來,剛好紮在她穿裙子的大腿上,鮮血直流。

    滕教授當著那些人的面,就抱起她往外跑,但沒能抱上車,因為技術性太強了點,是她自己爬上去的。滕教授把她送到醫院的急救室,但D市醫院的急救室可不像電視劇ER(EmergencyRoom,急救室)那樣風風火火,特別是對陳靄這樣一看就知道一時半會死不了的傷號,都得按部就班先登記,填表查你的祖宗三代有沒有老年癡呆症等,紙質表填完了,再等著工作人員將你填的信息輸入電腦,輸好了,你再繼續等候。

    一直等了兩個多小時,等得陳靄靠在滕教授肩頭快睡著了,才算把自己等進了診室,一個看上去十分青澀的女子為她清理了創口,縫了幾針,縫得歪歪扭扭,高低不平,然後就把她給打發了。

    這次受傷,讓陳靄的大腿破了相,右膝蓋上方留下一個十分糾結的疤痕,還帶給她一張即使不算天文數字,至少可以算水文數字的賬單。最糟糕的是,C大不負責給博士後買醫療保險,而她自己為了省錢,也沒買醫療保險,結果被一塊玻璃搞得瀕臨破產邊緣。

    滕教授知道後,要為她付這筆醫療費,說她是在他家被他的那張破桌子扎傷的,理應由他來付,但她午餐桌的夥伴們都叫她別付這筆錢:

    「你看他們給你縫合成什麼樣啊!難看死了。就這種技術,還想讓你付錢?不告他們就算便宜他們了。」

    「你等那麼長時間,應該讓他們賠償你的精神損失。」

    「不付!跟他們打官司!」

    「你把家一搬,看他們賬單往哪寄。」

    陳靄有點膽小,怕不付帳會惹麻煩,但這筆錢也實在太多了,她流著血在醫院等了兩個多小時,被縫成這樣,到頭來還要她付這麼大一筆錢,真是讓她心不甘。

    她打電話到醫院申訴了幾次,接電話的人態度都很好,總說會處理會處理,但每個月賬單照樣寄來,提醒她還欠著醫院這些錢。

    她拖了幾個月沒付,醫院就沒人再寄賬單來了。

《欲(塵埃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