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博斯到卡門·伊諾霍斯的辦公室時,他的會談時間還沒到。他在門口等到三點半才敲門進去。他進去時,她微笑地看著他,他註意到下午的陽光從窗外射進來,直接照在她桌上。他走向他一直坐的那把椅子,可是又停下來,在桌子左邊那把椅子上坐下來。她註意到瞭,像對小學生那樣皺起眉頭。

“你要是以為我會在乎你坐哪兒,你就想錯瞭。”

“這樣啊,好吧。”

他站起來坐到另一把椅子上去,他喜歡靠著窗子。

“周一我可能不能來瞭。”他坐好瞭以後告訴她。

她又皺起眉頭,但這回看上去嚴肅多瞭。

“為什麼?”

“我要出去一趟,我盡量趕回來。”

“出去?你那個調查呢?”

“為的就是這件事,我要到佛羅裡達去找原先調查那個案子的警探。一個已經死瞭,另一個在佛羅裡達,所以我得把他找到。”

“你不能打電話給他嗎?”

“我就是不要打電話,不給他機會敷衍我。”

她點點頭。

“你什麼時候走呢?”

“今天晚上,我坐紅眼航班到坦帕。”

“哈裡,看看你自己,你看起來像個半死不活的人,你能不能睡一覺明天早上再去?”

“不行,我必須在郵件寄到之前趕到那裡。”

“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說來話長瞭。好,我有事要問你,我需要你幫我。”

她考慮瞭幾秒鐘,顯然在考慮在這樣不明就裡的情況下,她到底應該介入多少。

“你要我幫什麼?”

“你有沒有替局裡做過司法鑒定方面的事?”

“一點點,偶爾有人會拿東西來讓我看,或者是叫我做一下嫌疑人的人物側寫。不過多數時候他們都會找外面那些有法醫精神科專業經驗的人做這些事。”

“可是你到過犯罪現場?”

“事實上我沒去過,我隻看過他們拿來的現場照片,通過照片判斷。”

“太好瞭。”

博斯把公文包放在膝蓋上打開,他取出那個裝著兇殺現場和驗屍照片的信封,輕輕放在桌上。

“這些是那個案子的照片,我不想看,我也沒法看,可是我需要有人幫我看一看,告訴我裡面有什麼。也許什麼線索都看不出來,可是我想聽一下別人的意見。之前那兩個警探的調查……唉,反正可以說根本沒調查。”

“哦!哈裡,”她搖搖頭,“我覺得這樣不好,為什麼找我?”

“因為你知道我在做什麼,也因為我相信你,我不知道我還能相信誰。”

“如果不是因為我職業上的道德約束條例,你還會相信我嗎?”

博斯看瞭一下她的臉。

“我不知道。”他最後說。

“我猜也是這樣。”

她把信封放在桌邊。

“我們現在先不談這事,先進行我們的會談,我得好好想一下這件事。”

“好,你先收著,不過你先告訴我願不願意做,好嗎?我隻是想知道你對這些東西的感覺,你以一個心理治療師和女人的角度對這些照片的感覺。”

“我們再說。”

“你要談什麼呢?”

“你的調查怎麼樣瞭?”

“伊諾霍斯醫生,這是個出於治療目的的問題嗎?還是你隻是對這個案子好奇?”

“不是,我對你感到好奇,我也擔心你。我還是覺得你這樣做並不安全,不論從心理上還是在現實中。你在找一些有勢力的人的麻煩,我也被夾在當中,我知道你在做什麼,可是我阻止不瞭你,我怕我上瞭你的當。”

“上當?”

“你把我拖下水,我可以打賭你告訴我你在做什麼的時候,就是想要我替你看這些照片。”

“這話沒錯,我是這麼打算的,但並不是利用你。我覺得在這裡我什麼都可以說出來,你不是這樣告訴我的嗎?”

“好吧,不算上當,隻是自然而然走到這一步的,我早該看清這一點的。好,我們繼續吧,我想多談一點你目前行動的感情因素。我想知道過瞭這麼多年為什麼找出兇手還對你這麼重要。”

“應該很明顯嘛。”

“你可以對我說得更明白一些。”

“我做不到,我沒法講出來,我隻知道她走瞭之後,我的世界整個變瞭。我不知道如果她沒死,我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的。可是……什麼都不一樣瞭。”

“你懂你自己在說什麼嗎?你懂你話裡的意思嗎?你把你的生命分成兩半,前一半是有她的日子,好像在你嘴裡都是快樂的日子,我不太同意這點。後一半是她走瞭以後,你的話表示你的生活沒有達到應有的標準,或者說不夠如意。我想你的不如意可能持續瞭很長一段時間,也可能她走後你都過得不如意。最近這段感情可能是最不如意的一件,可是我想,你可能一直就是個不快樂的人。”

她停瞭一下,可是博斯沒有接話,他知道她還有話要說。

“可能過去幾年的種種壓力,你私人方面的和社會上的,逐漸讓你壓抑到這種地步。我怕的是你相信——不論是不是潛意識裡這樣相信——如果你能為你母親的死討回一點公道,你的現狀就會改變。這是問題所在,不論你做的私人調查結果如何,那都不會改變你的現狀。不可能。”

“你是說我不該把我現在的問題,怪到從前發生的那件事情上?”

“哈裡,不是,你聽我說。我的意思是你是很多部分拼合成的一個整體,而不是單一的某個部分。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好幾個不同部分必須連在一起,才能有最後的結果,不可能從第一張牌就跳到最後一張。”

“所以我應該放棄?不去計較?”

“我沒有那麼說,我隻是覺得你這樣做對你自己在感情上沒有一點好處。事實上,我怕你給自己帶來的更多是傷害而非修復。我說得有理嗎?”

博斯起身走到窗邊,他看著窗外,但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麼,他感到陽光的溫熱。他說話的時候沒有看她。

“我不知道什麼才是有意義的,我隻知道不論從哪一點來看,我這樣做都是合理的。我覺得,我不知道什麼字眼比較合適,也許是羞愧吧,我很羞愧沒有早一點開始做這件事。那麼多年,我隻是不去理會。我覺得好像對不起她……我也對不起自己。”

“這是可以理……”

“你記得我第一天告訴你的嗎?每個人都重要,不然誰都不重要。你看,她一直都不重要,不算什麼,對警局、對社會,甚至對我,都不算什麼,我必須承認,即使對我,也都不算什麼。這周我打開兇殺檔案,看得出這個案子隻是被丟到一邊,被埋起來瞭,就像我自己也把這件事埋起來一樣。有人停止瞭調查,因為她不算什麼。他們這麼做,因為他們能這麼做。我想到我自己這麼久都不聞不問……讓我真想……怎麼說,想把自己的臉遮住還是什麼的。”

他停下來,找不到更合適的字眼表達。他往下看,註意到下面燒烤店的窗子裡沒有鴨子。

“我有時候覺得,”他說,“她也許就是那樣的人,但有時我覺得自己連這都不配擁有……不過我想我得到瞭我生命中應有的東西。”

他盯著窗子,不看她,伊諾霍斯等瞭一下才開口。

“我想我應該告訴你,你有時候對自己太苛刻,這對你並沒有什麼幫助。”

“是沒有。”

“你能坐回來嗎?好不好?”

博斯聽她的話坐回原位。坐好之後,他的眼睛才看著她,她先開口。

“我要說的是你把事情的順序弄顛倒瞭,把馬車放在馬前面。這個案子被隱瞞瞭真相當然不是你的錯,首先,這點跟你毫無關系。其次,你看到報告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這樣的事。”

“可是你沒看到這點嗎?我以前為什麼不去看兇殺報告呢?我幹警察已經二十年瞭,我早該看瞭的,即使我不知道細節。我知道她是被殺的,案子一直沒好好查,這樣就夠瞭。”

“哈裡,這樣好瞭,你今天晚上在飛機上好好想一下。你要做的雖然是件對的事,可是你一定要保護自己,不要受到更深的傷害,因為這樣並不值得,不值得讓你付出這麼龐大的代價。”

“不值得?有一個殺人犯逃掉瞭。他以為他可以逃掉,不需要付出代價,多少年來他都這麼想,但我要討回公道。”

“你沒有聽懂我的話,我不是希望犯法的人逍遙法外,尤其是殺人犯。可是我現在說的是你,你才是我關心的,這是最基本的規律,任何有生命的東西都不應該無謂地犧牲或傷害自己,這是生存的意志,我怕你的經歷會模糊你的生存意志。如果你自己不關心你精神或者身體上有可能出現的問題,你可能會給自己帶來很多危險,我不希望看到你受到傷害。”

她吸瞭一口氣,他沒有說話。

“我得說我非常緊張。”她繼續安靜地往下說,“我在這裡的九年輔導過很多警察,還沒發生過這種情況。”

“那我還有一個壞消息。”他笑瞭,“昨天晚上我跑到米特爾那裡給他的晚宴制造瞭一點麻煩,我猜我可能嚇到他瞭,至少我嚇到自己瞭。”

“去你的!”

“這是心理治療的新名詞嗎?從沒聽你說過哦。”

“這不是開玩笑的,你為什麼做這種事?”

博斯想瞭一下。

“我不知道,隻是一時興起。本來隻是開車經過他住的地方,剛好那兒有個晚宴。我隻是覺得……隻是覺得氣憤,他倒是很開心,而我媽媽……”

“你跟他說瞭這個案子的事嗎?”

“沒有,我連我的名字都沒說,我們隻是繞著彎講瞭幾分鐘,不過我留瞭一點東西。記得我周三給你看的那篇剪報嗎?我給他留瞭一份。我看見他看瞭,我猜那條新聞讓他緊張瞭。”

她大聲地吐氣。

“好,如果你做得到,現在假設你自己是第三者,來仔細審視一下自己的行為。這樣做明智嗎,冒失地跑到那種地方去?”

“我已經想過瞭,當然不夠明智,我做得不對,他可能會警告康克林。他們兩個都會知道有人盯上他們瞭,他們會聯合起來對付這個人。”

“你看,你證明瞭我不是瞎擔心,我要你答應我再也不會做這樣的傻事瞭。”

“我不能。”

“那我隻好告訴你,如果醫生相信病人會傷害到自己或別人,醫生可以終止和病人之間的關系。我說過我快沒辦法阻止你瞭,雖然還沒有徹底沒辦法。”

“你要找歐文?”

“如果我確信你的行為太越軌,我會去找他。”

博斯聽到他最終的控制權還是掌握在她手裡時,相當氣憤。他把他的怒氣吞下去,舉起雙手,做瞭個投降的姿勢。

“好吧,我不會再到宴會上找麻煩瞭。”

“不行,這不夠,我要你不去找這些你認為可能與那個案子有關聯的人。”

“我隻能答應你,我在沒有拿到全部證據之時,不會去找他們。”

“我不是開玩笑的。”

“我也不是。”

“我希望你說話算話。”

接下來有大概一分鐘的沉默,讓彼此平靜下來。她在椅子上動瞭一下,並沒有看他,也許在想下面該說什麼。

“那我們繼續吧。”她最後說,“這些事,你自己去調查的事,占掉我們很多時間,我們原先要解決的問題被耽誤瞭。”

“我知道。”

“所以我們的評鑒過程拖長瞭。”

“那對我已經不是問題瞭,我需要時間來做我現在做的事。”

“好,隻要你高興就行,”她嘲諷地說,“現在我要回頭去談送你來這裡的那件事瞭。上次你談起的時候,隻是泛泛地說瞭一點,也很簡短。我懂為什麼,因為我們還在摸索彼此。現在我們已經有點瞭解彼此瞭,我得要知道全部過程,那天你說是龐茲警督引發的?”

“對。”

“怎麼發生的?”

“首先,他是警探的上司,不過他自己從來沒當過警探。哦,他可能在什麼地方坐過辦公室,掛過幾個月警探的頭銜,所以他履歷上有警探的從業經歷,但是基本上他是幹行政的。我們叫這種人機械警,一個拿警徽的官僚。他連最基本的查案要領和技巧都不懂,隻會在辦公室的一張表上畫畫線,他連詢問和審訊之間的差別也不清楚。這不是問題,局裡這種人多的是。我想說他們隻要幹他們的事,我幹我的事就行瞭。但問題是龐茲不知道他自己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這就引發瞭你說的事件。”

“他做瞭什麼?”

“他碰瞭我的嫌疑人。”

“你解釋一下什麼意思。”

“辦案的時候,如果你押瞭人進來,那人就隻歸你管,別人不會靠近。隻要說錯一個字、問錯一個問題,整件事就有可能泡湯,這是一個基本原則,絕不碰別人的嫌疑人。不管你的官階是警督還是局長,你得回避,要做什麼得先跟辦案的人打招呼。”

“結果呢?”

“我上次說瞭,我的隊友埃德加和我帶瞭一個嫌疑人到案,一個女人被殺瞭,她是那種在小報上登廣告的妓女。她接到一個電話,到日落大道一個便宜的汽車旅館去見客人,結果被殺瞭,簡單地說就是這樣,刀傷在右胸上方。這個嫌疑人玩的把戲是自己打電話給警察,說刀是妓女的,她想威脅他。他隻是順勢把她的手扭回去讓她刺到瞭自己,自我防衛。好,我和埃德加去瞭,我們馬上發現他的話有問題。”

“例如什麼?”

“她個子比他小得多,我覺得她不可能用刀威脅他;第二,那把刀本身是一把八寸長的、切牛排的那種刀,她隻有一個很小的皮包,沒有帶子那種。”

“帶按鈕的手包。”

“對,不管怎樣,那把刀放不進皮包,她怎麼帶去呢?還有,用她們街頭的行話,她的衣服在身上裹得那麼緊,所以刀也不可能藏在身上。還有呢,如果她的目的是騙錢,幹嗎還先上床做瞭交易?幹嗎不先拿出刀來,拿到錢就走?他說他們先做完交易,她才動手的。這可以解釋她為什麼光著身子,這當然又引起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光著身子威脅對方?你怎麼逃走呢?”

“那個男的說謊。”

“看起來很明顯,我們還發現瞭別的。她的皮包裡有一張紙,上面寫瞭旅館的名字和房間號碼。那是慣用右手寫的字。我說瞭,刀傷是在被害人的右胸上方,所以這完全不合理。如果是她刺他,她比較可能用右手拿刀。如果他把手反過去回刺她自己,傷口應該在她左邊,不是右邊。”

博斯示范用右手伸向他的右胸是多不自然的姿勢。

“有很多跡象都不對。那個傷口是往下的,這就跟刀在她手裡的說法對不上瞭。若是在她手裡,刀傷應該是向上的。”

伊諾霍斯點點頭表示她瞭解。

“問題是我們沒有反駁他的實證,什麼都沒有,我們隻是覺得他的話有問題,她不可能活過來告訴我們真相,光憑刀傷不夠。另外,那把刀對他有利。刀在床上,我們看的刀上面有指紋。毫無疑問是她的指紋,人死瞭很容易弄上指紋的。所以我不信,但這沒有用,重要的是檢察官怎麼想,陪審團的人怎麼想。合理的懷疑隻是一個大黑洞,常常把這類案子吞掉。我們需要證據。”

“然後呢?”

“我們稱呼這種案子為各說各話,雙方各持己見。這個案子隻有一方開口而已,所以更難搞。我們除瞭他的說辭之外,什麼都沒有。碰上這種案子,解決辦法隻有問他,用各種辦法把話套出來。這有許多種方法,但最基本的一點是你在房間時就要抓住他的弱點。我們……”

“房間裡?”

“審問犯人的房間,在局裡,我們把他帶進房間,以證人身份。我們沒有正式逮捕他,我們問他能不能過來,告訴他我們還要問幾個最常規的問題,死者到底做瞭什麼,等等。他同意瞭。非常合作,還是一副無辜的樣子。我們讓他在房間裡等,埃德加和我到看守室去拿那裡的好咖啡,那兒有很多很好的咖啡,是因地震而關門的餐館捐贈的,大傢都到那裡去拿咖啡。反正我們不急,我們在商量怎麼對付他,以及誰先問哪些事。同時,那個王八蛋——對不起,龐茲——從窗子裡看到那個傢夥,竟然跑進去告訴他,他……”

“什麼意思?告訴他什麼?”

“告訴他他的權利。這是我們的證人,龐茲懂個屁,以為他必須去告訴這傢夥他的權利,他以為我們忘瞭。”

博斯一臉怒氣地看著她,馬上發現她不懂是怎麼回事。

“難道那不是應該做的嗎?”她問,“法律不是規定你們要告訴他們有關他們的權利嗎?”

博斯努力控制住憤怒,告訴自己伊諾霍斯雖然替局裡做事,可是她的想法和外面的人沒兩樣。她眼中警察的工作可能來自媒體的報道,和實際情況有一大段距離。

“我來告訴你法律是怎麼回事、真實世界是怎麼回事。我們,我指警察,有一大堆法律規定必須遵守。像米蘭達權利和別的一大堆,結果就是我們找瞭我們知道或者是懷疑有罪的人來,我們基本上要告訴他們:‘我知道是你幹的,可是從最高法院到所有的律師都會告訴你不要跟我們談話,可是,你還是跟我們談吧!’這樣是行不通的,你必須另找出路。你必須又哄又騙,恩威並施,那些法院的規定就像綁在你身上的繩子,你得小心,但你還是有機會帶著繩子走。所以一個什麼都不懂的渾蛋跑來攪局,你這一天都完瞭,更別提整個案子瞭。”

他停下來看她的表情,他看她還是有點不信,他知道她就跟多半人一樣,知道大街小巷的真實情況後會嚇得屁滾尿流。

“如果有人告訴他們權利,他們就會識破,事情就完瞭。”他說,“沒戲唱瞭!等我和埃德加喝完咖啡回到房間,那個寶貝坐在那裡說他要找他的律師。我說:‘什麼律師,誰說律師瞭?你是證人,又不是嫌疑人。’他告訴我們龐茲才把他的權利念給他聽瞭。我不知道當時我比較恨誰,恨他殺瞭人還是恨龐茲搞砸瞭破案的機會。”

“如果龐茲沒說,情況會是怎樣的?”

“我們會好好跟他談,要他告訴我們案件發生過程中的一切細節,希望他的話和他當初告訴警察的有出入。那樣我們就可以說:‘你說的話前後不符,現在我們以嫌疑人的罪名起訴你。’那時候我們才會向他宣讀權利,我們希望發現他說話的漏洞和現場的可疑跡象,使他害怕,好乖乖招供。我們做的隻是要他們開口說話,跟電視上不同,真實情況難得多,也臟得多。可是就跟你一樣,我們要他們開口說話……至少,這是我的看法。可是,現在因為龐茲,我們大概永遠不會知道案件的真相瞭。”

“你發現龐茲告訴他以後,怎麼做的呢?”

“我離開房間,直接走到龐茲的辦公室。他也知道出瞭問題,因為他站起來瞭,我記得這一點。我問他是不是向我的嫌疑人宣讀瞭權利,他說是。於是我們就吵起來瞭,我們兩個都吼叫起來……之後我就不記得是怎麼發生的瞭,我不是要否認,隻是不記得細節瞭。我大概抓住他,推他,他的臉撞碎瞭窗上的玻璃。”

“那時你做瞭什麼呢?”

“有幾個人跑進來把我拖開,局裡的負責人叫我回傢,龐茲必須到醫院去處理他的鼻子。人事部聽取瞭他的證詞,我就被停職瞭。然後歐文把停職改成瞭強制控壓休假,所以我現在在這裡。”

“現在那個案子呢?”

“那個傢夥始終沒開口,他找瞭律師,現在在等時間。上周五埃德加拿瞭我們有的資料去找檢察官,被檢察官踢瞭回來。他們說警方沒有證人,隻有一些跟供述不合的發現,所以沒法起訴。她的指紋在刀子上,真意外啊,說穿瞭是她根本不重要,沒有重要到讓檢察官承擔敗訴的風險。”

他們兩人都沉默瞭一陣,博斯猜她在想這個案子和他母親案子相似的地方。

“所以這就是結局,”他最後說道,“殺人犯逍遙法外,放他一馬的人卻好端端坐在辦公桌後面,破損的玻璃修好瞭,一切照常運行,這就是我們的體系。我發瞭火,現在也承擔瞭後果。強制控壓休假,離隊,可能還要離職。”

她先清瞭清喉嚨,才開始她的評估。

“你把背景說清楚瞭,你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你最終的行為是另一回事。你聽過‘憤怒點’這個說法嗎?”

博斯搖搖頭。

“是指好幾種壓力在一個人身上最終爆發,讓他訴諸暴力。那些壓力是慢慢積壓起來的,然後在一瞬間釋放——通常相當暴力,承受暴力的對象的所作所為往往隻是其中一部分原因。”

“如果你要我說龐茲沒錯,是受害人,我是不會這樣說的。”

“我不需要你說那些,我隻要你審視一下這個狀況,為什麼可能發生。”

“我不知道,渾蛋事總會發生的呀。”

“你用暴力攻擊別人的時候,你不覺得你把自己降低到跟那個逍遙法外的人同一個層次瞭嗎?”

“醫生,我想不至於,我告訴你,你可以檢查我生活的每一面,你可以扯上地震、火災、水災、暴亂,甚至越戰,可是相比我跟龐茲在他辦公室的事,這些都不重要瞭,你說憤怒點也好,隨便什麼名詞都行。但有時候隻有那一刻的事才重要,而在那一刻我做瞭正確的事。如果我們的談話結果是要我認清那一刻我做錯瞭,那算瞭吧。昨天我碰到歐文,他要我考慮道歉。屁話,我根本沒做錯。”

她點點頭,在椅子上換瞭個姿勢,看起來比她聽他的冗長敘述還要不舒服。最後她看瞭看她的手表,他也看瞭看他的。他的時間到瞭。

“我想,”他說,“我把心理治療的成果往後推瞭一個世紀吧?”

“沒有,你越瞭解一個人,越瞭解一件事,就會越瞭解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這是我喜歡我工作的原因。”

“我也一樣。”

“之後你跟龐茲警督說過話嗎?”

“我去交還警車鑰匙的時候見到他,他要我把車交回去。我去瞭他的辦公室,他緊張得有點過分。他是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我想他心裡知道。”

“他們多半心裡有數。”

博斯起身準備離開,看到桌子邊她推到一旁的信封。

“照片的事怎麼樣?”

“我知道你還會再提一次的。”

她看瞭一眼信封,皺起眉頭。

“我要想想看,從不同層面想想。你去佛羅裡達這兩天,這信封可以留在我這裡嗎?還是你要用?”

“你拿著吧。”

《最後的郊狼(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