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皮特媽媽開瞭一傢古董店,叫作“林登和懷特”,坐落在市中心的鵝卵石街道區。她主要賣傢具,但也有珠寶櫃臺,按照年代以十年為界進行分類。我最喜歡的年代是“〇”,也就是二十世紀〇〇年代。其中有個金色心形吊墜,中間鑲著一小片鉆石,看起來像一道星光。這個吊墜標價四百美元。古董店剛好在麥考書店隔壁,所以我有時候會進店看看。我總以為它會被買走,可它總是還在那兒。

我們曾經在這兒為媽媽買過一枚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三葉草金胸針,送給她當母親節禮物。瑪格特和我每周六都去擺攤賣檸檬水,賣瞭一個月,最終攢瞭十六美元。我記得我們把錢給爸爸的時候很自豪,把它們整整齊齊地放在一個拉鏈文件夾裡。當時我還以為是我們付瞭大部分的錢,爸爸隻是稍微幫忙,現在才意識到,那個胸針遠遠不止十六美元。我應該問問爸爸到底花瞭多少錢,但是,也許我並不想知道。也許不知道更好。我們讓她戴著那個胸針入土,因為那是她的最愛。

我站在玻璃櫃旁,指尖貼著玻璃,這時皮特從店裡走出來。“嘿。”他說,看起來很驚訝。

“嘿。”我說,“你在這兒幹嗎?”

皮特瞟瞭我一眼,用眼神說我真傻:“這店是我媽開的,不記得瞭?”

“哦,當然。我隻是從來沒在這兒見過你。”我說,“你在這兒工作嗎?”

“不,我隻是來幫我媽送東西。她剛剛又說讓我明天去亨茲伯格買一套椅子。”皮特不樂意地說,“來回開車要兩小時,煩人。”

我點頭同意,然後從玻璃櫃旁走開一些。我假裝看一個粉色和黑色的球,瑪格特應該會喜歡這個,送她當聖誕禮物不錯。我轉瞭轉球:“這個球多少錢?”

“價簽上寫多少就是多少。”皮特把手肘搭在玻璃櫃上,靠在上面,“你應該一起來。”

我抬起頭:“去哪兒?”

“跟我去買椅子。”

“你剛剛才抱怨瞭去那兒有多煩人。”

“是啊,一個人。你要是也去,就會稍稍少一點煩人。”

“謝謝瞭。”

“客氣瞭。”

我翻瞭個白眼。皮特總用“客氣瞭”回應別人所有的話!不,皮特,我不是在真心感謝你,所以你不需要說“客氣瞭”。

“那你到底是來還是怎麼樣?”

“還是怎麼樣。”

“拜托瞭!我是去住宅大甩賣買椅子。那傢主人好像有些與世隔絕,傢裡的東西都攢瞭五十多年瞭。我肯定那兒有你喜歡看的東西。你喜歡舊東西,對吧?”

“是啊。”我說,我很驚訝他知道我喜歡這個,“實際上,我一直想去看看住宅大甩賣是什麼樣子。主人是怎麼死的?他死後多久才被人發現?”

“天哪,你也太黑暗瞭。”他打瞭個戰,“真不知道你還有這樣一面。”

“我有很多面的。”我說,我靠向前去,“那麼,他是怎麼死的?”

“他沒死,你個怪人。他隻是老瞭,傢人要送他去養老院。”皮特挑起一邊的眉毛,“那我明天七點接你。”

“七點?你可沒說要周六早上七點就出發啊!”

“抱歉。”他懊悔地說,“我們得早早出發,不然好東西就都被別人買走瞭。”

***

那天晚上,我準備瞭兩份午餐。我做的是烤牛肉三明治,加奶酪、西紅柿,我的那份加蛋黃醬,皮特的是芥子醬。皮特不喜歡蛋黃醬。假裝戀愛時瞭解到對方的這些小事還真是有趣。

凱蒂跑進廚房裡,想順走半個三明治。我打瞭她的手:“這不是給你的。”

“那是給誰的?”

“這是我們明天的午餐。我和皮特的。”

她爬上一個高凳,看著我把三明治包進蠟紙裡。三明治用蠟紙包起來,放進拉鏈塑料袋裡,看起來好看多瞭。我一有機會,就會用蠟紙包裝東西。

“我喜歡皮特。”凱蒂說,“他跟喬什很不一樣,但是我喜歡他。”

我抬頭:“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他真的很幽默,喜歡開玩笑。你肯定非常喜歡他,才會做三明治給他。瑪格特跟喬什剛在一起的時候,她總做三份奶酪的芝士通心粉,因為那是他最喜歡吃的。皮特最喜歡什麼?”

“我——我不知道。我是說,他什麼都喜歡。”

凱蒂瞥瞭我一眼:“你是他女朋友,應該知道他最喜歡的食物是什麼。”

“我知道他不喜歡蛋黃醬。”我說。

“那是因為蛋黃醬很惡心。喬什也討厭蛋黃醬。”

我心裡一緊,喬什確實討厭蛋黃醬。我問:“凱蒂,你想喬什嗎?”

她點點頭。“我希望他還來我們傢。”她臉上閃過期許的表情,我正要擁抱她,她卻雙手叉腰,說,“你可別把烤牛肉都用完瞭,我下周的午餐還要吃呢。”

“我們要是用完瞭,我就做金槍魚三明治。真是的。”

“我監督著你呢!”凱蒂說著,又一溜煙走瞭。“我監督著你呢!”她從哪兒學的這種話啊?

***

七點半瞭,我坐在窗邊,等著皮特的車開過來。我拿瞭一個棕色紙袋裝我們的三明治,還帶瞭相機,要是有什麼嚇人或者酷的東西,就可以拍照。我想象著一棟快要坍塌的灰色大宅子,像恐怖電影裡那樣,有大門,有混沌的池塘,或者後院裡有迷宮。皮特媽媽的小貨車在七點四十五分開過來瞭,這很煩人。我本來可以多睡一整個小時的。我跑出去,進瞭車裡,還沒說一個字,他就說:“抱歉,抱歉。但是你看我給你帶瞭什麼。”他遞給我一個裹在餐巾紙裡的甜甜圈,還是溫熱的,“我過來的路上專門去買的,他們七點半開門。是摩卡糖口味的。”

我掰開一塊,塞進嘴裡:“好吃!”

他從我傢車道倒車出去的時候瞟瞭我一眼:“我這次遲到沒錯吧?”

我點點頭,咬瞭一大口:“完全沒錯。”我嘴裡塞得滿滿的,說,“嘿,你有水嗎?”皮特遞給我半瓶水,我大口喝瞭下去。“這是我吃過的最好吃的甜甜圈。”我說。

“很好。”他說。然後他看瞭我一眼,笑起來:“你嘴上全是糖。”

我用餐巾紙的另一面擦瞭擦嘴。“臉上也有。”他說。

“好吧,好吧。”然後車裡安靜瞭下來,這讓我有些緊張,“我能放音樂嗎?”我開始掏手機。

“嗯,你介不介意我們先安靜一會兒?我的咖啡因還沒開始起效,不想聽音樂。”

“嗯……當然。”我不確定他是不是想讓我也安靜。我要是早知道得安靜的話,就不會同意跟他出來瞭。

皮特臉上的表情很平靜,好像他是個漁船船長,而我們在大海中央平和地漂蕩。隻是,他開得並不慢,而是非常快。

我隻做到保持安靜十秒鐘,然後就忍不住說:“等一下,你有沒有讓我也安靜?”

“沒有,我隻是不想聽音樂。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好吧。”然後我又安靜下來,因為有人告訴你“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的時候,會很尷尬。“嘿,你最喜歡的食物是什麼?”

“我什麼都喜歡。”

“但是最愛呢?就是最最最喜歡的。芝士通心粉,還是,嗯,炸雞,或者是牛排?比薩?”

“這些我都喜歡,沒有高下。”

我憤憤不平地嘆瞭口氣。皮特為什麼就不懂選最愛的意義呢?皮特模仿我的嘆氣,然後大笑起來:“好吧。我喜歡肉桂吐司,它是我的最愛。”

“肉桂吐司?”我重復道,“你喜歡肉桂吐司超過蟹腿?超過奶酪漢堡?”

“是的。”

“超過烤肉?”

皮特猶豫瞭。然後他說:“是的!別再挑戰我的選擇瞭。我堅持我的選擇。”

我聳聳肩:“好吧。”我等著,給他機會問我最喜歡的食物是什麼,可他沒有。於是我說:“我最喜歡的食物是蛋糕。”

“哪種蛋糕?”

“無所謂。所有蛋糕。”

“你剛剛還因為我不選擇一直煩我!”他開始說我。

“但是選某種蛋糕太難瞭!”我開始長篇大論,“有椰香蛋糕,那種白色糖霜,看起來像雪球一樣的——我很喜歡。但是我也喜歡奶酪蛋糕,還有檸檬蛋糕、胡蘿卜蛋糕。還有紅絲絨蛋糕,配乳酪糖霜,還有塗著巧克力醬的巧克力蛋糕。”我停頓瞭一下,“你聽說過橄欖油蛋糕嗎?”

“沒。聽起來好奇怪。”

“特別特別好吃。非常潤滑,很美味。我可以給你做一個。”

皮特哼哼著說:“你把我說餓瞭。我應該買一整袋甜甜圈的。”

我打開棕色紙袋,拿出他的三明治。我用記號筆在他的上面寫瞭個“P”,這樣就能分清楚哪個是誰的瞭:“你想吃三明治嗎?”

“你給我做的?”

“是啊,我也給自己做瞭一個。我要是隻帶一個三明治在你面前吃,也太沒禮貌瞭。”

皮特接過三明治,隻展開一半包裝紙,就開始吃。“挺好吃的。”他點著頭說,“芥子醬是什麼口味的?”

我滿意地說:“啤酒芥子醬。我爸爸從什麼高級食品目錄上訂購的,他很喜歡烹飪。”

“你不吃你的嗎?”

“我的一會兒再吃。”我說。

路程進行瞭一半時,皮特開始在車流中穿行,他不停地看儀表盤上的表。

“我們為什麼這麼著急?”我問他。

“愛普斯坦夫婦。”他說著,在方向盤上敲著手指。

“愛普斯坦夫婦是誰?”

“是一對老夫婦,在夏洛茨維爾開一傢古董店。上次菲爾比我先到五分鐘,把整棟房子掃蕩完瞭。今天不能再那樣瞭。”

我很佩服地說:“哇,我都不知道這行競爭這麼可怕。”皮特擺出一副萬事通的樣子,壞笑著說:“不是所有行業都這樣嗎?”

我對著窗子翻瞭個白眼。皮特就是皮特啊。

***

我們遇到瞭紅綠燈,皮特突然坐直瞭,說:“哦,壞瞭!愛普斯坦夫婦!”我本來已經快睡著瞭,聞聲飛快地睜開眼,喊道:“在哪兒?在哪兒?”

“紅色SUV!右邊往前數兩輛車。”我扭頭去看。他們是一對灰發夫婦,也許六七十歲,這麼遠很難判斷。

綠燈一亮,皮特踩瞭油門,進瞭緊急車道。我尖叫道:“加油加油加油!”然後我們超過瞭愛普斯坦夫婦。我的心跳得超快,忍不住探頭到窗邊尖叫,因為這太刺激瞭。我的頭發在風中亂飄,我知道一會兒頭發會亂得纏在一起,但根本不在乎。“耶!”我喊道。

“你真瘋。”皮特說著,拉著我的衣角把我拽回來。他看著我的眼神跟那天我在走廊裡吻他時一樣——我跟他想的好像不一樣。

我們在房子門口停車時,已經有幾輛車停在那兒瞭。我探著腦袋想仔細看看,還以為房子會是大豪宅,有精致的鐵門,也許還有一兩個滴水獸石雕,但是這棟房子看起來很正常。我的失望肯定寫在瞭臉上,因為皮特停車的時候對我說:“別以房子的外表判斷住宅大甩賣的質量。我以前在普通房子裡看到過各種各樣的寶貝,也在很高級的房子裡看到過很垃圾的東西。”

我跳瞭出去,彎腰系鞋帶。“快點,拉拉·琴!愛普斯坦夫婦可能馬上就到瞭!”皮特抓起我的手,我們一起跑著穿過車道,我喘著粗氣,很費勁地跟著他。他的腿比我長好多啊。

我們一到房子裡,皮特立即找到一個穿西裝的男人,我則在一旁彎腰喘氣。有幾個人在四處走動著看傢具。房間正中央有一張長餐桌,上面擺著各種瓷器、牛奶杯,還有陶瓷小玩意。我走過去,仔細看。我喜歡一個白色帶粉色玫瑰花瓣的奶精罐,但是我不確定可不可以碰它,去看多少錢。可能會很貴吧。

桌上還擺著一個大籃子,裡面放著各種舊聖誕節紀念品,塑料聖誕老人和魯道夫,還有玻璃小掛飾。我正在籃子裡翻看著,皮特走過來,臉上掛著大大的笑容。“任務完成。”他說。他沖那對在看木質餐櫃的老夫婦點頭。“愛普斯坦夫婦。”他低聲對我說。

“椅子被你買走瞭?”愛普斯坦先生喊道。他在努力說得輕松一些,不表現出他的氣惱,但是他叉著腰,站姿十分僵硬。

“你知道的。”皮特回喊道,“下次好運。”然後他對我說,“你看到什麼好玩的瞭嗎?”

“很多啊。”我舉起一隻亮粉色的馴鹿,它是玻璃的,鼻子是亮藍色,“這個放在我梳妝臺上肯定好看。你能不能去問一下那個人,這個多少錢?”

“不能。但你能去,你學學談判有好處。”皮特拉起我的手,把我領到那個穿西裝的男人面前。他在一個寫字板上填著什麼單據,看起來好像很忙碌。我甚至不確定我是不是應該在這裡。我在想,也許我並不是真的想要這隻馴鹿。

但是皮特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我,於是我清清嗓子,說:“打擾一下,先生,請問這隻馴鹿多少錢?”

“哦,那是成總的。”他說。

“哦。嗯,抱歉,成總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它是一套中的一個。”他解釋道,“你得買一整套的裝飾,七十五美元。這是古董,你明白的。”

我開始向後退。“那還是謝謝您瞭。”我說。

皮特把我拉回去,露出他的招牌微笑,說:“不能把這個跟椅子一起算上嗎?隨單贈送?”

男人嘆瞭口氣,說:“我不想把它們分開。”他轉身,翻瞭翻他的寫字板。

皮特向我投來一個眼神,意思是說:是你想要那隻馴鹿,你得站出來談判。我用眼神告訴他:我不是那麼想要啦。皮特堅定地搖搖頭,把我推回那個人面前。我說:“拜托瞭,先生?我給你十美元。沒人會註意到少瞭一隻馴鹿。你看,它的爪子底都有點破口瞭,看到沒?”我把它舉起來。

“好吧,好吧。你拿走吧。”男人不樂意地說。我沖他笑著,開始掏錢包,但他揮揮手。

“謝謝!太感謝瞭。”我把馴鹿捧在胸前。也許砍價沒有我想的那麼難。皮特沖我眨眨眼,然後對男子說:“我去把車開近點,然後我們就能把椅子搬進車裡瞭。”

他們去瞭後門,我四處走走,看墻上裝裱的照片。我在想這些是不是也要賣掉。有些照片看起來很老,是幾個穿著西裝、戴著帽子的男人一起照的黑白照片。還有一張是一個女孩,她穿著短袖連衣裙,裙子是白色蕾絲的,有些像婚紗。女孩沒有微笑,但是眼中閃著一絲淘氣,讓我想到凱蒂。

“那是我女兒,派翠西亞。”

我轉過身。說話的是一位穿著深藍色毛衣、平展牛仔褲的老人。他靠著樓梯在看我。他看起來很脆弱,皮膚白得像紙,薄極瞭。

“她住在俄亥俄州,是個會計。”他還在看著我,好像我讓他想起瞭什麼人。

“你的房子很好。”我說,即使房子並不好。房子很老,需要好好打掃一下,但是裡面的東西很好。

“現在都空掉瞭,我的東西全賣光瞭。這些都沒法帶走啊,你知道的。”

“你是說,去世之後嗎?”我小聲說。

他瞪瞭我一眼:“不。我是說不能帶去養老院。”

“對哦。”我說,然後我尷尬地小聲笑瞭笑。

“你手裡拿的什麼?”

我舉起來:“這個啊。他——那個穿西裝的男人給我的。你還想要嗎?我沒有付錢。這是一套裡面的。”

他微笑著,薄如紙的皮膚深深地皺起來:“那是派蒂最喜歡的。”

我伸手遞給他:“也許她還想留著?”

“不,給你瞭,是你的瞭。她一點都不在乎,都不來幫我搬傢。”他氣鼓鼓地點瞭下頭,“你還有什麼想要的嗎?我還有一個大箱子,裡面全是她的舊衣服。”

嗯,傢庭恩怨,最好不要卷進去。但是有古董衣服啊!這很有誘惑力。

***

皮特找到我時,我盤腿坐在音樂房的地板上,在一個舊木箱裡翻找著。克拉克先生在我旁邊的沙發上打盹。我找到一條棉花糖粉色的摩登迷你裙,特別喜歡,還有一件無袖系扣上衣,上面印著小野菊,可以把衣角在腰部系起來。“皮特,快看!”我舉起那條裙子,“克拉克先生說這個可以給我。”

“克拉克先生是誰?”皮特問道,他的聲音傳遍瞭整個房間。我指指他,舉起一根手指到嘴邊,讓他安靜。

“好吧,那我們最好趕快走,別等管事的那個人發現他在免費給你東西。”

我連忙站起來。“再見,克拉克先生。”我說,小心地說得不太大聲,也許最好讓他睡著吧。剛剛給我講他離婚的事時,他真的很沮喪。

克拉克先生慢慢睜開瞭眼睛:“這是你的小夥子嗎?”

“不,不算是。”我說。可皮特摟住我的肩,說:“是的,先生。我是她的小夥子。”

我不喜歡他說這話的語氣,好像在打趣——開我的玩笑,也是開克拉克先生的玩笑。“謝謝你給的衣服,克拉克先生。”我說。他坐直瞭,伸出瞭手。我把手遞過去,他吻瞭我的手,他的嘴唇很幹,像蛾子的翅膀。

“客氣瞭,派蒂。”

我跟他揮手道別,拿起我的新東西。我們從前門走出去,皮特說:“誰是派蒂?”我假裝沒有聽到。

我肯定上瞭車兩秒鐘就睡著瞭,因為今天太激動瞭,我還沒反應過來,就已經在我傢的車道裡瞭。皮特搖搖我的肩膀,說:“我們到瞭,拉拉·琴。”

我睜開眼睛。我手裡抓著我的新裙子和上衣,像安慰毯一樣握在胸前,小馴鹿放在腿上——我的新寶貝們。

我感覺像搶瞭銀行,而且成功逃脫瞭:“謝謝你今天帶我去,皮特。”

“謝謝你跟我一起去。”然後,他突然說,“哦,對,我忘記問你一件事:我媽想讓你明天晚上去我傢吃晚餐。”

我驚訝地張大瞭嘴:“你跟你媽說我們的事瞭?”

皮特瞪瞭我一眼:“凱蒂都知道我們的事!再說瞭,我跟我媽關系很好。我們傢隻有我跟她,還有我弟弟歐文。你要是不想來,就不用來。但是要知道,你要不來的話,我媽會覺得你很沒禮貌。”

“我隻是說……知道的人越多,就越難圓謊。撒謊的重點就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你怎麼對撒謊這麼在行?”

“哦,我小時候經常撒謊。”不過我那時候沒覺得那是撒謊,我覺得那是在玩過傢傢。我告訴凱蒂她是收養的,她真正的傢人是移動馬戲團的,所以她才開始學體操。

《致所有我曾愛過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