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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幾天之後,丁之童接到一個電話。

彼端是M行的HR,對她說:Congratulations!你已經通過瞭第一輪面試,請於11月3日來曼哈頓參加今年校招的Superday活動。

那時,她剛上完課,正從階梯教室裡走出來。伊薩卡還是老規矩,刮著風,飄著雪,天空陰霾。

她故作鎮定地應對著,確認瞭時間地點,一直等到對方說完,告別掛斷,才雀躍地要跳起來。可惜身邊都是人,她忍著沒跳,一時間不知該跟誰分享這個好消息。馮晟沒進面試,說不定這時候還在耿耿於懷。八字才剛有一撇,似乎也不合適在宋明媚這個已經上瞭岸的人面前大驚小怪。

糾結瞭一小會兒,她在手機上找出聯系人阿甘,打瞭幾個字發過去,言簡意賅:進Superday瞭。

那邊幾乎立刻就回過來:我明天去找你跑步!

丁之童其實隻想聽他說一句“學姐你好厲害啊”,根本沒想到他還惦記著跑步的事,當即拒絕:別,等我拿到offer再說。

甘揚便也退瞭一步:那我們先吃個飯?

怎麼又要吃飯?就欠瞭一次人情,還真被訛上瞭。丁之童看著那行字苦笑,念在心情好,最後還是回瞭一句:行吧。

兩人照舊約在食堂見面,隻是這次換成瞭中校區的Okenshields。

比起上一回,氣溫又降瞭幾度,但甘揚還是一點不怕冷似的,隻穿著一件胸前印校徽的連帽衛衣,上次是灰的,這次是黑的,領口露出內裡純白的T恤,寬肩長腿,看起來頗為賞心悅目。雖然人傢比她高大半個頭,丁之童照樣端著學姐的架子,又破費瞭一張餐券,請他吃瞭頓午飯。

兩人排隊取瞭餐,找瞭個地方坐下,隔著桌子講話。

甘揚把日子一對,才發現她參加superday的那個周末,他剛好也要進城。

11月4日,他第一次跑紐約馬拉松。

“一起去一起去!你坐我的車。”他看著她提議。

丁之童眼見著他的雙眸亮起來。在那之前,她一直以為這隻是一種存在於語文書裡的修辭手法。

“你打算哪天去?”她沒立刻答應。

甘揚琢磨瞭一下,答:“周五下午我有個考試,我們晚上走吧。”

丁之童搖頭,說:“路上起碼四個小時,到紐約太晚瞭。那天晚上我得休息好,別再跟上次似的……”

但這人還不甘心,又提議:“那我們早點走?”

“你考試不考啦?”丁之童反問,“還是算瞭吧,我坐灰狗過去就行瞭,周五上午出發,路上六個小時,下午也能到瞭……”一邊說,一邊眼見著他的目光黯下去。

“要不這樣吧……”心一軟,她另外想瞭個方案,“我周日去看你跑步,完瞭之後跟你的車一起回伊薩卡,怎麼樣?”

“那就這麼說好瞭啊!”對面那一雙眼睛又亮起來。

也是怪瞭,丁之童忽然發覺自己居然還挺喜歡看這個的。

於是,那頓飯剩下的時間,她都在聽甘揚絮絮叨叨說“紐馬”。這人甚至還從書包裡拿瞭紙筆出來,現畫瞭一張地圖給她,一邊畫一邊講解:

“這是起點,史坦頓島的瓦茲沃夫堡。出發之後,要過拉紮諾大橋到佈魯克林,1200米的上坡路,爬升差不多50米,整條線路當中就數那裡最高瞭。下瞭橋到佈魯克林,這一段都比較平,跑完就差不多過瞭半程。然後再經過普拉斯基大橋到皇後區,三公裡之後過昆斯博羅橋進曼哈頓,沿第一大道跑六公裡,過威利斯大道橋到佈朗克斯區,2500米之後再過麥迪遜大道橋回到曼哈頓,第五大道跑2500米,進入中央公園,37公裡又有一個大上坡,爬升30米。爬完這個坡,才是最後的五公裡……”

丁之童不怎麼過腦地聽著,已經意識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剛才那麼隨口一說,平白多出一晚住宿的開銷。她隻好自我安慰,搭他的車回來,至少能省下單程的車票錢。再想想還是不對,異地的學生過去參加Superday,交通費是可以找M行報銷的,但多出這一晚的住宿卻要她自己掏腰包。

她在那兒掛著後臺程序瘋狂算賬,甘揚正巧也想到住宿的問題,問:“你打算住哪兒?”

“法拉盛吧……”丁之童回答。暑期實習的時候她就住在那裡,法拉盛中國人多,嚴愛華的熟人也多,給她推薦過好幾個便宜安全的民宿。

甘揚脫口就道:“這麼遠?你面試應該是在曼島中城吧?”

“有親戚住那兒……”丁之童敷衍,心說我也想在曼哈頓開房啊,你給錢嗎?完瞭又覺得這話有點不對勁,趕緊不瞎琢磨瞭。

甘揚也沒多問,又對著那張隻有他自己看得懂的手繪地圖心算,說:“史坦頓島出發,先經過佈魯克林,再到皇後區,差不多30公裡,剛好就遇到‘撞墻期’,你在Queen-s看不到我狀態最好的階段啊……”

丁之童繃著不笑,特別真誠地對他說:“那我正好去給你加油,等你跑過那一段,我再坐地鐵到終點去找你。”

甘揚聽得笑起來,不能再滿意瞭。

怎麼有這麼單純的孩子呢?丁之童簡直有點不忍心。

這種天真的想法一直維持到那天下午,她在另一門大課上遇到宋明媚。

宋明媚往她旁邊一坐,湊近瞭撞她一下,輕聲問:“唉,中午跟誰一起吃的飯啊?”

丁之童一聽就知道中午在食堂被看見瞭,存心避嫌,做出一副不太熟的樣子:“一個金工大四的學弟,也是中國人,問我面試的事情。”

卻不料宋明媚直接指名道姓:“不就是甘揚嘛。”

丁之童繼續裝,一邊打開筆計本電腦,一邊滿不在乎地答道:“對啊,他也跟你討教面經瞭?”

順理成章的一問,宋明媚聽見卻是笑瞭,笑得洞悉天機似地,反過來問丁之童:“甘揚那人會討教面經?別開玩笑瞭。他隻會問,哎,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跑步?”

最後那句是學著甘揚的口氣說的,學得還挺像。

丁之童心裡一咯噔,表面還是老樣子,說:“他問過你?”

“對啊,”宋明媚答得直截瞭當,也開瞭筆電準備聽課,“這人我剛來的時候就撩過,然後他就問我要不要跟他去跑步……”

“你去瞭嗎?”丁之童又問。

宋明媚搖頭,說:“要是去健身房跑步機上跑,我還能考慮一下,他非要在戶外,那還是算瞭吧。”

“那後來呢?”丁之童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還要問下去。

前面教授已經就位,調暗瞭燈光開始放PPT。

宋明媚趁著最後幾秒把話講完:“後來?他大概問別人去瞭吧。”

丁之童沒再說什麼,手上已經開始找上一節課的筆記,耳邊卻好像又聽到那個聲音,正對她說:丁直筒,要不要考慮一下跟我一起跑步?

FUCK!她暗罵,這到底是個什麼人啊?

僅在那一秒,丁之童是想要沖過去當面問清楚的。但等到上完那堂課,她又覺得大可不必。

1940年的白流蘇曾經對范柳原說過,標準的中國女人外在冰清玉潔,內在卻富於挑逗性。

2007年的丁之童,身高1米67,體重47公斤,腰臀比可以忽略不計,而且還戴眼鏡。

說句公道話,她本就不應該存在那種妄念,再說人傢也沒拿她怎麼樣,哪來的那麼些抓馬?她的生活目標就應該是畢業、找工作、掙錢,哪有功夫去想其他?

之後的那幾天,她還是像從前一樣,翻雪山上課,蹲圖書館趕大作業。期間又有兩份求職申請過瞭初篩,對方跟她約瞭電話面試。

每次電面,她都會提早半小時從學校趕回宿舍,喝水,上廁所,洗手焚香,關門落鎖,插上耳機,打開電腦,拿出簡歷以及紙筆,最後還在面前放瞭一面鏡子,做好表情管理,自我感覺好像傳呼臺的客服。

除此之外,她還得準備M行的Superday。

所謂Superday,再早幾年被叫作assessmentcenter,測評中心,簡而言之就是各種形式的幾輪面試放在同一天完成。

對於校招來說,Superday就是最後一輪瞭。看起來距離她掙大錢的目標僅一步之遙,實際上的戰損率甚至高過D-day諾曼底登陸。

不過,在所有交出去的申請當中,這已經是她最理想,也最接近成功的機會瞭。

那幾天,甘揚還是會發信息過來。她琢磨著該怎麼回,老是想起中學裡看過的那些臺灣言情書。其中常有一句臺詞——我沒時間陪你玩這種遊戲!也許是因為出現的頻率畸高,而且說話人往往也沒幹過什麼正經事,當年的她每次看見說這句話就想笑。直到此時,她還真想把這十一個字甩他臉上。

當然,她沒有,隻是每天臨睡前,集中應一聲。相信對面應該也能明白她的態度,到時候再跟他說一聲“抱歉,不能去看你比賽咯”,管他是求跑友還是撩菜,這件事也就這麼過去瞭。

轉眼就到瞭那個周五,丁之童從伊薩卡出發,坐瞭六個鐘頭的灰狗巴士進瞭紐約城。

走出長途車站,她先拿著地圖確認瞭一遍第二天去中城面試的線路,然後搭地鐵到法拉盛,住進那個事先定好的民宿。

那是一棟五間臥室的小房子,紅墻灰瓦,前後都有一巴掌大的小花園。裡面住的都是中國留學生,有在附近讀書的,也有來紐約短期工作的。老板娘是嚴愛華打鬥地主炸金花的牌搭子,同為八九十年代憑借海外關系出國的那批中年人,英文不怎麼好,至今還把報稅說成Taxi,沙拉醬說成Dress,但語言能力絲毫不影響人傢在此地裡活瞭十幾年,買房買車,閑下來還喜歡給年輕人指點一下人生。

那天晚上,丁之童在老板娘那裡吃的晚飯,餐桌上難免聊起第二天的面試。丁之童自謙,說隻是來試一試,多數是不成的。沒想到老板娘也跟著安慰她,說:“你這樣已經很不錯瞭,就當見識見識也好。咱們換位思考,人傢美國人一樣花高薪請人,為什麼要請中國人,你講對伐?”

丁之童不知道怎麼往下接,隻想說呸呸呸。所幸老板娘也沒打算繼續聊這個,拿出幾個花花綠綠的盒子給她看,說自己正在代理一個保健品牌子。丁之童要是在她這裡拿貨,她看在嚴愛華的面子上,給打售價的五八折,並且語氣誇張地渲染:這份工作好啊!學生和傢庭主婦都能做,每個月隻要坐在傢裡打打電話,少說幾千刀的收入。

此地傳銷合法,中年婦女幹這個的不少。丁之童早有耳聞,趕緊說“謝謝不要瞭”。又費瞭一番口舌,直到老板娘確定她是真的窮,這才收瞭她一餐的飯錢,放她回樓上的小房間裡休息去瞭。

早早洗漱,早早睡下去,卻不知是因為緊張還是認床,她翻來翻去,過瞭十一點還沒睡著。黑暗中,正在墻角充電的手機亮瞭一下,隔瞭幾秒,又亮瞭一下。房間狹長,像個走道,她從床上伸出一條腿就能夠過來,趴在床沿往下看瞭看,是兩條短信,都來自甘揚。

第一條,說他已經到瞭紐約,借住在哥大附近一個朋友那裡。

第二條,預祝她明天成功,還說要傳她一條Superday闖關秘笈。

丁之童沒忍住,回:什麼秘笈?

甘揚開始指導:你現在站起來。

丁之童蓬著頭爬出被窩,光腳站在地板上。

那邊又發來step2:雙腳與肩同寬。

她如是照辦。

Step3:肩膀打開,胸挺起來。

她身上隻有吊帶衫和小內褲,覺得有點怪異,但還是挺瞭。

Step4:兩隻手握拳,放在腰側靠後的地方。

Step5:稍微抬頭,目視前方。註意,要用那種俯瞰蒼生的眼神。

丁之童終於忍不住問:這是啥?

甘揚回答:超人啊。

丁之童:???

腦中出現的是1978年克裡斯托弗·裡夫版的超人,藍色緊身衣,紅內褲,劉海兒彎成一個S。

甘揚還在那兒給她解釋:面試之前找個沒人的地方,保持這個動作至少一分鐘,有助於睪丸酮水平上升,氫化可的松水平下降……

手機屏幕發出的藍光自下往上照亮她的臉,丁之童沒讀完,心說自己也夠傻的,怎麼還真照著他說的做瞭呢,關機扔到一邊,又爬回床上,鉆進被子裡。

這回倒是睡著瞭,再睜眼已經第二天早上,手機上設的鬧鐘正好響起來。她一躍起床,洗漱,更衣,早餐,化好妝,臨走收拾瞭行李,帶到長途車站,找瞭個地方寄存。

一切都是準備好的,每一步都很順利。她到達M行位於中城的辦公樓,在前臺報瞭名字,領瞭臨時門卡,被帶到三十七樓的一間會議室裡。那時,距離Superday開始還有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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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其他候選人等在那裡,不斷還有人陸續進來,漸漸坐滿瞭整個房間。他們中的每一個,單獨看都不一樣,合起來卻又差不多,年輕,犀利,全副打扮,面帶笑容,可想而知都有一份堪稱范本的簡歷,一腦子刷到爛熟的數理邏輯題,以及各種展現自己不凡經歷和優秀品質的小故事。

時間分秒流逝,二十分鐘,十五分鐘,十分鐘……

丁之童起身,走出會議室。

門口的助理看見她,說:就快開始瞭。

她答:我去一下洗手間,馬上就回來。

助理大概見慣瞭臨場尿急的人,抬手給她指瞭個方向,讓她快去快回。

她踩著地毯穿過走廊,刷開兩道門禁才走進女廁所。裡面很大,也很幹凈,她左右看瞭看,確定沒有人,在洗手臺前站定,眼前是一整面墻的大鏡子。

Step1:雙腳與肩同寬。

Step2:雙肩打開,挺起胸。

Step3:雙手握拳,叉腰,微微抬頭,用那種俯瞰蒼生的眼神,目視前方。

……

許多年之後,丁之童仍舊記得那個瞬間,甚至還在一次升職之後的講話中把這件事拿出來說過,下面聽著的人估計都隻當是另一篇成功學雞湯文。畢竟在他們這一行裡,這種故事多得不勝枚舉。沒人知道她真的這麼幹過。而且,在那一瞬,她似乎真的看到一副紅披風掛在自己身後,並非被風吹起,而是逆著地心引力,以一種近乎於超現實的姿態緩慢地飄揚著。

直到洗手間的門被推開,又有人臨場尿急闖進來,看見她這樣站在那裡好像見瞭鬼。丁之童這才收勢,對那人點頭笑瞭笑,踩著高跟鞋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