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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要定義什麼是科幻,首先要從“什麼不是科幻”說起。科幻並不能定義為“一個發生在未來的故事(或小說或戲劇)”。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存在一種叫作“太空歷險”的東西。這類故事雖然發生在未來,但並不屬於科幻,它隻是包含瞭在未來太空中依靠超級先進科技進行的冒險、戰鬥和戰爭。那麼,為什麼這不是科幻?這看起來很像是科幻,例如多麗絲·萊辛②等人也認為它是。但“太空歷險”缺乏獨特的創新觀念,而這恰恰是科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除此之外,科幻也可以發生在當下:平行世界中的故事或小說。如果剝離瞭未來背景和尖端科技,什麼才能讓我們稱之為“科幻”?

我們來構建一個虛擬的世界,這是第一步。這個世界事實上並不存在,但以我們已知的社會為基礎。也就是說,現實社會是科幻的起點:虛構的社會以某種與我們不同的方式發展,也許旋轉瞭九十度,就像在平行世界中那樣。作者用自己的某種才智使我們的世界發生位移,讓它發生逆轉或是躍進。這個世界必須至少在一個方面與當前世界存在區別,而這種區別必須足以產生一些在我們的社會中——或任何現在或過去已知的社會中——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這種錯位中必須貫穿著一個條理清晰、前後連貫的觀念。也就是說,這必須是一種觀念上的錯位,而不僅僅是造成一種瑣碎或怪誕的混亂。社會觀念的位移,這就是科幻的本質。如此一來,一個新的社會在作者腦海中誕生,之後轉移到紙上,再從紙上猛烈沖擊讀者的大腦。這就是認知混亂的沖擊。讀者知道,自己讀到的內容並不屬於他實際上生活的現實世界。

接下來,讓我們來區分一下科幻與奇幻。但這是不可能做到的,稍作思考就能知道為什麼。想想超能力,想想西奧多·斯特金(TheodoreSturgeon)令人驚嘆的小說《超人類(MoreThanHuman)》中的變異生物。如果讀者相信這種變異生物有可能存在,那麼他會把斯特金的小說視為科幻。但如果他認為這種變異生物不僅現在而且永遠也不可能存在,就像巫師和惡龍一樣,那麼他讀的這本書就是奇幻小說。奇幻涵蓋瞭普遍認為不可能的事物,而科幻則涵蓋瞭普遍認為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出現的事物。但這實際上是一種主觀判斷,因為我們並不能客觀地分辨出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這更多的是憑借作者和讀者的主觀臆斷。

最後,讓我們來定義一下優秀的科幻。觀念的錯位——換言之,創新的思想——必須是全新的(或者是舊想法的新變化),必須能為讀者帶來智力上的刺激。這種新想法必須侵入讀者的頭腦,喚醒他至今未曾思考過的可能性。因此,“優秀的科幻小說”的評定是基於主觀的價值標準,而非客觀存在。盡管如此,我認為,的確存在這樣一種東西,客觀上,可以被稱為優秀的科幻小說。

我想,加州州立大學富爾頓分校的威利斯·麥克奈利博士(WillisMcNelly)說得很棒,科幻故事或科幻小說真正的主角是一個觀念,而不是一個人。在優秀的科幻小說中,其觀念是全新的、激發人心的。也許最重要的是,它能夠引起讀者大腦中衍生思路的連鎖反應;可以說讓讀者的大腦突破窠臼,就像作者的大腦一樣開始創造。因此,科幻小說既富有創造性也激發創造力,而主流小說大體上不這麼做。我們閱讀科幻小說(這麼說時,我是作為一名讀者,而非作傢),是因為我們喜歡體驗這樣的過程,讀到的內容中蘊含全新思路,在我們大腦中激起連鎖反應。因此,最好的科幻小說會促使讀者與作者之間最終形成一種合作,雙方一起創造,也一起享受其中。快樂是科幻中本質的、最終的要素,那是一種發現新奇事物所帶來的快樂。

1981年5月14日

①該文引自菲利普·迪克的信件。

②多麗絲·萊辛(DorisLessing,1919-2013),英國女作傢,獲2007年諾貝爾文學獎,曾著有一系列名為《南船座中的老人星:檔案》的所謂“太空小說”,並著有《什卡斯塔》《八號行星代表的產生》等科幻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