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節

    艾米回到家,就上網做RESEARCH,看看JASON最後說的那句話究竟是什麼意思。他當時說的是「你怕秦無衣碼字沒素材?」,那就是說當時那件事,是可以做秦無衣碼字的素材的。她想到秦無衣最近正在貼,在她看來,這個「黑」至少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黑社會的「黑」,另一個是身份「黑」了的意思。

    她想,是不是JASON把自己比作黑社會?那倒有點像,她聽說有個FBI的RECRUITER曾經試圖招募他,他自己打趣說,肯定是睡糊塗了,他連美國身份都沒有,當什麼FBI?不過這個小插曲搞得她有點懷疑這次是FBI把他派回中國去的。這可能是她在機場會想到他上了一輛「長長的轎車」的原因,那不都是電影上黑社會老大們經常乘坐的嗎?不過黑社會跟「HUG」有什麼關係?黑社會是HUG出來的?

    她想到了另一種可能,但是太天方夜譚了。如果女主角換成別人,她一下子就會推理到那上頭去,但是女主角是她自己,她就不敢相信了。

    她知道國際旅行時,在換登機卡時就應該把I-94交掉了。她知道I-94的重要性,因為她曾飛到加拿大去LANDING,學校的外國學生顧問告訴她,說到加拿大旅行,如果在三十天之內回美國,是不用簽證的,但是一定要保留你自己的I-94,不然就不能免簽證進入美國了。

    但她那次在機場換登機卡的時候,那個工作人員可能是個新手,不由分說地就把她的I-94從護照上扯下來收走了。她很著急,說不能撕下我的I-94,我還要憑這個進美國的。那個工作人員說凡是離境的都要交上I-94,後來問了另一個工作人員,才幫她把I-94訂回到護照上去了。

    所以另一種可能就是:JASON不肯跟她HUG,一HUG他就不忍離去了,就會黑在美國,因為那時他雖然人還在機場,但他的I-94已經交上去了,從身份上講,他已經離開美國了。

    這個想法弄得她熱血沸騰,夜不能寐,太激動,幾乎皮膚過敏了,恨不得馬上就飛回中國去向他求證一下。但她回想他說過的別的話,又似乎沒那個意思,都是最一般的對話,沒有什麼依依惜別的感覺。再加上他那一付心不在焉的神情,她估計他最後那句話有別的解釋,但她現在想不出是什麼解釋,只好暫時存疑,以後慢慢想,先看他回國後表現如何。

    過了好幾天了,JASON也沒打個電話來報平安,她知道他又犯老毛病了,發了誓不守誓。她也不怪他了,因為他發誓都是被她逼的,如果她不流淚,他也不會發那個誓。

    又過了一天,靜秋打了個電話來,說JASON已經平安到達上海了,他早兩天就叫我告訴你一下的,剛好這兩天我有點忙,搞到今天才告訴你,太不好意思了。艾米忙說「沒事,沒事」,心裡想,看來這次是錯怪JASON了。

    她問靜秋有沒有JASON的電話號碼,靜秋說沒有,JASON還沒裝電話,聽說要等有了一個什麼ID卡才能裝電話。艾米想,中國哪有什麼ID卡?這兩人又結成「撒謊統一陣線」了。她真的不明白,JASON為什麼怕她知道他的電話號碼,難道怕她順著電話線找過去了?還是怕她從電話線裡鑽過去了?

    靜秋說:「聽JASON說你馬上要到H州那邊上班去了,我也快到I州去了,以後很難見面了。今晚過來吃頓飯吧,算是給你餞行。」

    晚上,艾米帶了些禮物,到靜秋家去吃飯。吃過飯,靜秋問:「想不想到JASON的APT去看看?他讓我幫他SUBLEASE的,明天有個人來看房子,我過去收拾一下。」

    艾米說:「那我也去,還可以幫幫忙。」

    兩個人來到JASON的APT,裡面還有很多東西,靜秋說有些傢俱已經有人買了,很快會來運走。艾米心裡很難受,想到前不久他還在這裡居住生活,現在這裡的東西就一樣樣地被別人買走了,連屋子也要被別人SUBLEASE去了,她突然想起「人去樓空」這個詞,好像現在才真正意識到他是真的走了一樣,覺得心裡隱隱地痛。

    收拾了一會,她試探著問:「你知道不知道JASON為什麼突然想起回國去?」

    「也不算突然想起,他一直就有回國的打算。記得他剛來時,在比較文學系讀博士,每學期都是OVERLOAD,比別的人多修好幾門課,他說他想在四年內拿到博士回國去。比較文學系的博士一般都做到六、七年,因為這裡的比較文學系很不錯,要求也很高,博士生都是要通過三門外語考試的,英語和漢語不算外語,所以JASON一來就開始學西班牙語,就為了早日讀完回國。」

    「那他後來怎麼轉專業了?」

    靜秋說:「主要是他導師跟系裡另一個教授是死對頭,而JASON要考的日語和俄語都是那個人主考,因為系裡只有那個教授懂這兩國語言。這兩個教授互相刁難彼此的學生,JASON不想成為教授矛盾的犧牲品,就乾脆轉了系。他那時仍然是想在最短的時間內讀完了回國的,所以在CS那邊也總是OVERLOAD,很辛苦。後來不知怎麼的,居然半途而廢,跑去工作了。」

    艾米不解地問:「他——跟你是——好朋友,他不告訴你這些?」

    靜秋笑了笑說:「男人都不怎麼愛對人吐露心思,尤其是他那樣的人,更不會對人訴說心中的秘密,如果是比較人性的東西,那就肯定當成一個弱點藏起來不告訴人了。」

    「他——到底有沒有女朋友?」

    靜秋想了想,說:「這就看你怎麼定義女朋友了,如果你說的是天天出雙入對的那種,我看是沒有的,至少我沒看見過。但是我的感覺是——他還是有個女朋友的,他很愛她,但不太順利,可能是女方的家裡覺得他沒美國身份,不太同意這門親事。」

    艾米覺得很難理解:「可是我聽說他女朋友是ABC,ABC還需要什麼身份?ABC自己就有美國身份嘛。」

    靜秋也搞不懂了:「那——可能是另外的人吧,或者是ABC家裡覺得JASON是為了身份才追求他們家女兒的?」

    艾米覺得這倒是有可能,ABC家裡人認為JASON是貪圖他們家的身份,而不是真的愛ABC,所以加以阻攔。她很替JASON不值,這麼一個重情的男人,卻被人懷疑為貪圖美國身份。她覺得JASON有點太懦弱了,對這種家庭,完全應該奮起反抗,只要把ABC本人搞定了,她父母反對又有什麼用?現在又不是梁祝的年代。

    艾米問:「那他——為這事難過不難過?」

    「肯定是難過的,他這個人喜怒都是不形於色的,但我還是能感覺到。有一次,他到我家來吃飯,剛來時還好好的,我到樓下洗衣房去了一趟回來,發現他站在走廊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煙,問他什麼事,他說沒什麼事。後來我問了SARA,她說她也不知道,就看見JASON把電話砰地一掛,就跑走廊上去了。」

    「想不到他這個——愛情專家也有——為愛情煩惱的時候。」

    「愛情專家?」靜秋笑了,「所有的『愛情專家』都是別人愛情的專家,輪到自己了,都是『愛情傻瓜』,不然就不叫愛情了。我看過他在網上貼的那些東西,他那些有關愛情的議論,如果你當成是一個愛情專家、一個情場寵兒在說話,你會覺得他很明智,很冷靜。但是如果你當成是一個情場失意的人在說話,你就會發現他其實是在安慰自己,開解自己,說明他內心是很難受,很無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貼在網上的東西找出來看,以前是當愛情專家的名言來讀的,今天試著當愛情傻瓜的夢囈來讀,當情場LOSER的哀怨來讀,真的感到有一種無奈浸潤在字裡行間。他在談到「聚而厭之,分而戀之」的時候說:

    「所以這句話只能當作一帖安慰劑,用在因為種種原因不能相聚的情況下。到了那時候,苦苦地想著聚有多麼美好,又有什麼用呢?徒增煩惱而已。那就把這句話翻出來,安慰自己:其實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結合的話,久而久之,可能會生厭的,還不如像我們這樣,離得遠遠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像,遙祝彼此幸福。」

    她覺得很心酸,想像他在寫這段話的時候,一定是帶著一絲苦笑,平平靜靜地道來。但那種平靜是劇痛之後的麻木,就像一個人,看著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來的房子被烈火燒成了灰燼,慘淡地說:「算了,燒了就燒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掃。」

    她不知道這個令他憂傷的女孩是誰,但她積極地為他想歪點子,很簡單,兩個IF就能搞定。在這種場合,她比較喜歡用「IF」而不是「如果」,因為兩個「IF」看上去就像「黑旅風李達」的那兩把板斧,左右開弓,呼呼生風,過癮。

    她在心裡對他說:「JASON,我教你啊,對這種事,要快刀斬亂麻,嚓嚓,兩個IF搞定。IF那個女孩真心愛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說,讓她父母去幹瞪眼;IF那女孩屈從於父母,就說明她不夠愛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讓那女孩去幹瞪眼。」她覺得有了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徹底SOLVE了,都是以對方乾瞪眼結束,何等暢快!

    不過她馬上想到自己這是站著說話腰不疼,她問自己:你能做到這麼乾脆嗎?這麼多年了,也沒見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雖然她那一「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術含金量高得多,但關鍵還是她自己下不了決心,不願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總比他的容易些吧?

    說來說去,還是個情絲纏繞的問題。能使快刀的,斬的是麻,情思是連慧劍都斷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從於父母,JASON是不會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為他已經愛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從來就是一個寬容的人,他對所有的人都是寬容的,那他對那個女孩就更寬容。也許正是這種深愛與寬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來大罵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責一下那女孩的軟弱,或許就會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國究竟是躲避這段愛情,還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說ABC是不會在國內的,但誰說得準?說不定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中國投奔爺爺奶奶去了,讓父母的父母來對付父母。

    有那麼一瞬間,她心裡冒出一個大不敬的念頭:也許這就是報應?但她馬上打消了這種想法,太惡毒了,你不能因為他離開了你,就對他的遭遇幸災樂禍。不管怎麼說,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M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然在學校注了幾個學分,準備在本學期內答辯。九月中旬,她開始寫她跟他的故事。她在自己博克裡貼了幾篇後,越來越多的人建議她貼到罈子裡去。她不知道JASON會不會答應,又沒辦法聯繫上他,正在著急,突然收到JASON一個EMAIL,很簡單的幾句,就說他一切都好,現在可以從他的住處上網了。

    她知道他這只是在履行他的諾言,彷彿在說,你叫我跟你聯繫,我就聯繫,但我沒什麼話跟你說。她學著不生他這種冷漠態度的氣,也學著寫簡簡單單的EMAIL。不過她的簡單比繁瑣還繁瑣。她每次先洋洋灑灑地寫一大篇,然後慢慢刪,慢慢刪,把那些有點感情的話都刪掉,再把可能被理解為有點感情的話也刪掉,一直刪到乾巴巴了,才發出去,免得把他嚇跑了。她自己寫過一通,雖然沒發給他,也算抒過情了,感覺比完全不寫要好,用唐小琳的話說,就是「過了一把乾癮」。

    她問他:「我可不可以把貼到罈子裡去?」

    他回答說:「你想貼就貼,你不要老是擔心我會說什麼,只要你開心就好。你做什麼,我都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我是你的超級粉絲。」

    她不知道他這是不是在賭氣,她也不管了,就貼到罈子裡去了。他說他在跟讀,他有時評價幾句,開個玩笑,主要是針對那些跟貼的,對故事本身,他很少說什麼。

    他有時也打電話來,很少,而且不肯把電話號碼告訴她。打電話的時候,他好像沒什麼話說一樣,常常是一隔好久才說一句,她問他:「你——不想跟我說話?」

    「誰說的,我這不是在聽你說嗎?」

    她有時就不好意思再說了,怕說多了,他嫌她囉嗦。她發現他每天只寫一個EMAIL,不管她寫多少個過去,他都只寫一個回來。看得出來,她寫的EMAIL他都看了,而且有什麼需要回答的,都回答了,但他不多寫,每天只寫一個。她覺得他好像是跟誰打了賭一樣,正在做一個有賭德的賭徒,絕不失言。

    有一兩次,她試著一整天不寫EMAIL給他,看他還寫不寫。他仍然寫一個EMAIL來,問她有沒有生病。她想,他是不是編了個程序在AUTOMATICALLY回EMAIL?但是他EMAIL的內容又總是針對她寫過去的EMAIL的,真是把她搞糊塗了。

    她想答辯完了就回中國去看他,因為她實在太想見到他了。她早已不再指望跟他破鏡重圓,她只是想見到他,單純的見見,沒有什麼歪心思,很純潔的那種;也沒有什麼遠大目標,很目光短淺的那種;即使他是跟他深愛的女孩在一起也行,很百無廉恥的那種。她想起他最愛的一首英文詩,是雪萊的,其中有這麼幾句:

    猶如飛蛾撲向星星,

    又如黑夜追求黎明,

    這一種遙遙的思慕之情,

    早已跳出了人間的苦境!

    她現在就覺得她對他的思慕之情,已經跳出了人間的苦境。愛他已不再是一種痛苦,而是一種使她生活充實的東西,像她媽媽說的那樣:「人生在世,有一個人值得你全心全意地愛,是一種幸福,我們應該感謝那個使我們能這樣無私無我地去愛的人。」當然她媽媽無私無我地愛的是她,對她爸爸的愛,老媽還是要討價還價、不做虧本生意的。

    但JASON就是那個值得她無私無我地愛的人,即便他不愛她了,他仍然是一個值得她愛的人。她想,平凡事裡面寫到的那種「超越了情慾與婚姻的愛」其實也就是「跳出了人間苦境」的愛,不再追求婚姻,不再追求肉體的歡愉,只是牽掛他,關心他,希望他幸福,想生活在一個有他的地方。

    她先在網上把票定了,然後用EMAIL發一個COPY給他,這樣他就相信她真的買了票了。她在EMAIL裡說:我要回中國來看你,我已經買了票了,請你把你的地址、電話號碼告訴我。

    她想,如果他叫她不回去,那就說明他實在是不想見她了,那她就不去打擾他了。不過按他的為人,她票都買了,他怎麼好意思叫她不回去?到了第二天上午他通常回EMAIL的時間,她收到了他的回信。

    回信裡沒有他的地址或者電話號碼。他叫她別回中國去。

《十年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