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十章  見性不是因緣

第二卷 第十章  見性不是因緣

《大佛頂首楞嚴經》原文: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性。心猶未明咨詢如來。是義雲何合因緣性。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同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雲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虛空。只益自勞。虛空雲何隨汝執捉。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世尊雲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雲何。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雲何名見雲何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雲何無見。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若復二相自相[夌*欠]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雲何不見。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雲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阿難接著說:“雖然我已經把見性歸納到了因緣性,可是我心中還是有一些忐忑不安,不知道我這樣的見性屬於因緣性的見解,到底如何?”

佛對阿難實在是沒有辦法了,可是又不能置之不理,還是要耐心解釋的呀!佛說:“阿難,現在你又認為見性是因緣性的了,那我來問你:你現在能夠產生見到事物的認知,也就是有了見性了。那麼,這個見性,是因為光明而產生的嗎?是因為黑暗而產生的嗎?是因為空無而產生的嗎?是因為擁塞而產生的嗎?阿難,如果這個見性,是因為光明而產生的,就不應當能夠看得到黑暗;反過來,如果是因為黑暗才有的見性,也就自然不應當看得到光明了。如此類推,因為空無或者擁塞而產生的見性,自然也就不應當能夠看得到對方。那麼這個見性是因緣性的論點,還會是正確的嗎?”

佛接下來又用另外的一種方法,對阿難進行了同樣道理的闡述。佛說:“還有,如果你認為見性屬於因緣法的話,這個見性是緣於光明這個本因產生的?還是緣於黑暗這個本因產生的?是緣於空無這個本因產生的?還是緣於擁塞這個本因產生的?阿難,如果見性是緣於空無產生的,就不應當看得到黑暗;反過來,如果見性是緣於擁塞產生的,那麼也就不應當看得到空無了。緣於光明和緣於黑暗的道理,也是類似的。”

佛在說了這麼一大段的闡述之後,最後總結說:“阿難,所以你就應當明白,這個本來的、玄妙的、明瞭的本心、見性,既不是因,也不是緣;既不是自然,也不是不自然;就連這個是與不是,其實也是不應當說的。這個本心,這個見性,超越了一切的具體的外相,超越了一切的具體的大小形狀,只有超越了這個層次,才能談得上究竟法,才能有資格談一切法。阿難,你直到現在,怎麼還使用你那個思想意識,用你所得到的那些種種名詞概念,沒有意義的好像夢中囈語一樣的說法,來妄圖對本心進行分別呢?阿難,像你這樣的做法,就好像你用手去抓虛空一樣,只能是把自己累得夠嗆,虛空有怎麼能夠讓你用手隨便去抓呢?!”

佛在這段結論中,再次強調了本心超越一切名詞和言論的本質,只有真正的明白了這個超越言論和判斷的本質,才有資格去談論任何的名詞。

從本經開始以來一直所談的“見性”、“見精”等,也僅僅是為了描述這個本應該脫離了文字的本心,而假立的名相而已,並不存在一個實實在在的見性或者見精啊!

所以,佛在《金剛經》中,才會有:“佛說福德,即非福德,是名福德。”這樣的著名句子。不明道理的人,也就只有把這個當成了一個公式,去演化出自己的各種鸚鵡學舌的言論,卻並知道真正的意思。

阿難這個沒有定見的傢伙,在聽到佛這樣的解釋後,就對佛說:“佛啊,我明白了,這個本來的明覺本心,還真的不是因、不是緣啊!可是佛啊,我怎麼常常聽到佛對那些比丘們說:‘見性是因為四種條件、四種緣,才能夠表現出來的,哪四種呢?就是空、光明、分別能力、眼睛。’(就好像我們在第一卷的時候,曾經列舉過光線、眼睛、神經、細胞團等等一樣的)這又是怎麼一回事情呢?請佛給我解釋解釋。”

佛聽到阿難這麼問自己,也不禁替阿難感到高興,好小子!終於知道在自己所聽聞的法語中找茬了!就對阿難說:“阿難,我的那些說法,根本就是權宜之計,並不是究竟意義上的論點,並不是究竟的見地,也即是說,這種說法,只是在當時現場的人員和狀態的前提下適用,並不是徹底的第一義。”

看到這裡,我們不禁要提高警惕心了!原來,佛在對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場合下,會用不同的言論來表述佛法,有時候佛講的是最徹底的真理,有時候佛則只是安慰一下大家,或者說是引誘一下大家的向道之心而已。因此,我們在看到不同時期的不同經文的時候,可能會發現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有些時候,完全就和外道的說法,和世俗的說法,在字面上難以區分。這個時候,千萬不要輕易放過,而是要睜大雙眼,仔細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來分析和判斷到底哪些法語只是臨時應對?哪些法語才是究竟了義的見地?否則,就會在浩如煙海的佛的經典中,淹死的不能再死了!甚至還會造成對佛法的逆反、誹謗等心理和行為。

同樣的道理,我們也不能夠生搬硬套任何祖師大德的言論和行為,去進行毫無疑義的爭辯,尤其是對於那些禪宗公案和密法儀軌,更是不要隨便就當作第一義來執著。因為在很多的時候,那些公案和儀軌,也都僅僅是半路上的驛站而已,只是為了讓大家有個地方歇歇腳,恢復一下體力和心力,以便能夠朝向更究竟的目標努力的方便說法而已,如果太過,反而會造成好像佛在前面所說過的“內守幽閒,猶是法塵分別影事”,平白浪費了大好的時光。

佛在這樣解釋了之後,再次對阿難說:“阿難,你再來回答我的這個問題看看:所有的世人,都說我能夠看見,到底什麼是看見?什麼是看不見呢?”

阿難回答說:“世間人,在日光、月光、燈光等各種光線存在下,看到了外界的種種事物的存在,這就是所謂的看見;如果沒有了這三種光線的存在,就什麼都不能看到了。”

佛就順著阿難得這句話,再次予以解釋。佛說:“阿難,當沒有各種光線存在的時候,就叫做看不見的話,就應當連黑暗也看不見。可是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可以看到沒有光線的黑暗的,那也就是說,這個時候,我們只能說是我看不到光明而已,或者說我只能看見黑暗而已,並不能說我什麼都看不見。(這種關於見與不見的闡述,在第一卷的時候,佛其實都已經明明白白地講過了。)”

佛又進一步地做了發揮:“阿難,如果僅僅是因為在黑暗中不能看到光明,就稱作看不見,沒有見的話,那麼在充滿了光明的時候,你看不見丁點兒黑暗的時候,也應該稱作是看不見、沒有見。既然這兩種情況都能夠叫做不見,都能夠叫做看不見,明明是看見了東西,竟然還說是看不見,這豈不是自相矛盾了嗎?因此應當說,這兩種情況,全部都是看見,不能說是看不見。所以阿難,你應當明白:當你看見光明的時候,你的見性,並不能說就是那個光明;當你看見黑暗的時候,你的見性,也並不能說就是那個黑暗;當你看見空無的時候,你的見性,同樣也不能說就是那個空無;當你看見擁塞的時候,你的見性,更不能說就是那個擁塞。這四種說法,是絕對成立的,況且在剛才,我們已經反覆強調過了‘能見’不是‘所見’的道理。那麼就讓我們來總結一下:當你用能見的見性,看見了所見的事物的時候,能見並不是所見,此‘見’非彼‘見’,兩種‘見’並不一樣,兩種見並不能和合。為什麼還要在這個見性中,講什麼因緣呢?為什麼還要講什麼自然呢?為什麼還要講什麼和合呢?”

佛最後用一句哀歎,作為這席討論的結語:“像你們這樣只知道用耳朵去聽法,卻從來都沉陷在自己那狹隘的知識和經驗之中的人,怎麼能夠明白真正意義上的、第一義的、究竟的、清淨的實相真理呢!”

當然,作為慈悲的導師,佛最後還是對大家進行了鼓勵:“我今天這麼苦口婆心地對你們進行反覆的解釋,你們就要仔細地在心中進行思維,千萬不要懈怠,這樣你們才能夠在菩提道路上前進啊!”

楞嚴法會進展到這裡,我們應當在心裡建立起來這樣的一個認識:佛,作為一個無所不知的大成就者,作為一個真實語者,他並不是時時刻刻都在宣揚究竟第一義諦的。而是會隨時根據具體的時間地點人物前因等等實際的情況,調整教化方式的。這其實也就是隨緣度生的真實意思。

我們作為佛已經滅度後的人,只有通過流傳下來的,經過翻譯了的佛經,以及祖師大德等的開示,來進行學習和領悟,這裡的歧義和岔路,是必然會遇到的,甚至還會因為自己見地的錯誤,導致後面將會詳細談到的各種魔境。

因此,既然我們已經研究《楞嚴經》到了現在,我們就應當得出一個肯定的結論:我們的真心,是超越了一切的名相和言論的,是不能用言語簡單的直接描述出來的。凡是能夠直接描述出來的,必然就已經落入了下乘,必然就已經不是第一義了。

把握住了這一點,不執著於任何一方,也就是真正的放下了。

明白了嗎?

《楞嚴經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