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四章  十二處也虛妄(下)

第三卷 第四章  十二處也虛妄(下)

《大佛頂首楞嚴經》原文: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缽。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雲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雲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於食食非有識雲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若生於空汝啖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雲何名味。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雲何。此摩所知唯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若在於手。頭則無知雲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雲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雲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雲何汝心更二於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虛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繼續進行分析:“阿難,你也經常和大家一起,手中托著缽盂,在兩餐的時候進城乞食,在這個過程中,有時候也會遇上酥、酪、醍醐(這三種都是乳製品,一個比一個更加精煉,滋養價值更高),大家都會認為這就是上等的好滋味飲食了。阿難,在你看來,這種滋味,是來自於虛空中,來自於舌頭,還是來自於飲食本身?阿難,如果說這個味道是來自於你自己的舌頭的話,因為在你的嘴巴裡只有一個舌頭,當這個舌頭吃到了乳酥的時候,你的舌頭已經成了乳酥的味道了,這個時候就算你再吃到了黑石蜜,也應當還是乳酥的味道,不應當變成黑石蜜的甜味才對,可是如果舌頭上只能有一種食物的味道的話,又怎麼能夠稱得上舌能嘗味,能區分各種食物的不同滋味呢?再者,如果吃了乳酥的舌頭上的酥味,在吃到了黑石蜜的時候,就變成了黑石蜜的甜味的話,那豈不是一個舌頭變成了多個舌頭了嗎?可是你還是只有一個舌頭啊,因此不論怎麼分析,滋味來自於舌頭的說法,並不正確。”

“如果說滋味是來自於食物的話,一者食物沒有心識,自然不可能有滋味的認識,二者這個滋味也是食物本身的事情,相當於食物自己吃了自己,有了滋味的感覺,和你自己有什麼關係呢?又怎麼會被你知道這個食物的滋味呢?因此說,滋味來自於食物的說法,也不正確。”

“如果說食物的滋味來自於虛空的話,那麼你用嘴巴吃虛空的時候,會吃出什麼滋味呢?如果說這個虛空的味道是鹹的話,既然虛空能夠讓你的舌頭變鹹,自然也會讓你的臉面變鹹啊,那豈不是把世界上的人都變成了通體鹹味的海魚了麼?而且,既然一直都是鹹的味道,那也就不應當知道除了鹹味之外的淡味等其他味道了。可是,當你並不能感覺到淡味的時候,你也同樣不應當感覺出鹹味才對,也就是說你什麼味道都不應當分辨得出才對,那又怎麼算得上懂得品嚐滋味呢?因此說,滋味來自於虛空的說法,還不正確。”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就可以知道,能夠品嚐滋味的舌頭,和各種被品嚐到的滋味,都沒有真實存在的地方和場所。換一句話說,能夠品嚐的知味性,和所被品嚐的各種滋味,這兩種處,全部都是虛妄的幻相,既不能說是因緣所生,也不能說自然存在。”

佛這個時候沒有任何的停頓,繼續分析說:“阿難,你每天早上,都會用手撫摸你的頭頂,在你看來,這個撫摸過程,之所以能夠被你感覺得到,就在於頭和手相互之間的觸碰,那這個觸碰的感覺,是在手上,還是在頭上?如果這個感覺是在手上的話,頭就不應當感覺得到手了,那也就是說頭和手並沒有觸碰得到,因此說這個感覺在手上,並不正確。”

“如果說這個觸碰的感覺是在頭上的話,也就是說這個手其實並沒有什麼用處,只要一個頭在就可以了,又為什麼要叫做以手摸頭呢?因此說,這個觸碰的感覺在頭上的說法,也不正確。”

“如果說,頭上和手上分別都有觸碰的感覺產生,難道說阿難有了兩個身體了嗎?可是阿難其實根本就只有一個身體的啊。如果說,頭上和手上分別都有觸碰的感覺產生,但是這個觸覺其實還是一體的,那也就是說頭和手也應當是一體的了,既然都成了一體的了,有怎麼會相互觸碰而產生觸覺呢?如果這個觸覺是分開的話,這個觸覺到底是為手,還是為頭而存在的呢?如果是站在了能、作用的這一方,就自然不會是所、被作用的一方了;如果是站在了所、被作用的一方,就自然不會是能、作用的一方了,因為能所本來就是相對的矛盾嘛!而且,這個觸碰的觸覺,也不可能是和虛空發生了觸碰以後所能產生的呀,因此,這個頭手分別發生觸覺的說法,還不正確。”

“經過這樣的分析,就可以知道,能夠分辨觸碰的身體知覺,和被觸碰到、知覺到的觸覺,都沒有真實存在的地方和場所,也就是說能知觸覺性,和所被觸碰者,這兩種處,都是虛妄的幻相,既不能說是因緣所生,也不能說是自然而生。”

分析完了十二處前面五對的虛妄性之後,佛緊接著就分析起了最後一對。

佛說:“阿難,你也常常在心中有著各種的思維,所有的這些思維,也都不外乎是善、惡、無記(不善不惡)三種類別,這三種類別就是所有法的生成法則。阿難,我來問你,這個法,是來自於心,還是離開了心另外有自己的地方和場所?如果說,法就是心所產生的,因為法本身並不是實體的塵相,也不是心所攀援關注的,又怎麼會成為十二處之一呢?因此說,法,並不是心所生。”

“如果說,法,是離開了心,另外有自己的地方和場所,那麼這個法,到底有沒有知覺性呢?如果說這個法有知覺性,那也就是說這個法,就是心,就以不同於你自己的一個不是外塵的另外一個心,也就是說這個法是其他一個眾生的心了,而這個法,又是屬於你自己的十二處之一,現在也成了你的心,難道說你還有另外一個不同於你自己現在心的另外一個心嗎?因此說這個離開了心另外存在的法,具有知覺性的說法,並不正確。”

“如果說這個離開了心,另外存在的法,並不具有知覺性的話,因為這個法,並不是前面我們提到過的色聲香味等外塵相,也沒有任何的離合冷暖等觸覺,更不是虛空,那這個法,究竟是在哪裡呢?現在我們無論用色相和空相,都沒有辦法來表詮,難不成在我們人所生存的這個世界之外,還另有空間世界不成?因此說這個離開了心另外存在的法,沒有知覺性的說法,也不正確。還有,既然這個法,並不是心能夠攀援關注的,他為什麼又會被稱作十二處之一呢?”

“經過上述的分析,我們就可以知道,所謂的這個法相,和所謂的心,都沒有真實存在的地方和場所,也就是說,能夠思維的意,和所思維的法,這兩種處,都是虛妄的幻相,既不能說是因緣所生,也不能說是自然存在。”

《楞嚴經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