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理論哲學家斯賓諾莎

1656年,阿姆斯特丹的猶太人公會永久性地革除了斯賓諾莎的教籍,理由是他發佈異端學說,公開地對《聖經》中記述的歷史表示質疑。斯賓諾莎富庶的家庭隨後也因此宣佈剝奪了他的繼承權,這時,斯賓諾莎只有24歲。

斯賓諾莎是17世紀歐洲著名的哲學家。他信奉按照自己的天性生活,從不顧別人的議論和想法,也從不把自古以來的真理放在心上!因此,許多哲學家就說,「談論斯賓諾莎就像談論一條死狗!」

斯賓諾莎是猶太人。不過那時的猶太人還沒有受過猶太隔離區的侮辱。他們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島定居的時候,那裡還是摩爾人居住的一個省。西班牙征服以後,引進了「西班牙屬於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後使國家陷入崩潰,斯賓諾莎一家被迫離開了老家,他們走水路來到荷蘭,在阿姆斯特丹買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積攢錢財,很快就大名鼎鼎,成為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員。

斯賓諾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沒有遭到大部分親戚生來就遭到的苦難。他首先被送進猶太教堂(合適的稱呼是「生命之樹」)掌管的學校,學會希伯萊文的動詞變化以後便被送到博學的恩德博士那兒,攻讀拉丁文和科學。

恩德教小斯賓諾莎拉丁文,但他熱情追求科學領域的最新發現,對喬達諾·布魯諾崇拜得五體投地,因此毫無疑問教給了這孩子一些正統猶太家庭一般不應提及的事情。

小斯賓諾莎一反當時的習慣,沒有和其他學生同住,而是住在家裡。他的學識很深,頗使家人驚奇,親戚們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嗇地給他零用錢。他沒把這錢浪費在煙草上,而是買了哲學書,並狂熱地喜歡上了笛卡爾。這直接導致了前面所說的革除教籍事情的發生。

被革除教籍後,斯賓諾莎不得不離開故鄉,到外地過著半隱居式的生活,靠磨鏡片維持生計。這樣的遭遇反而使他可以潛心思考哲學問題。1660至1675年,斯賓諾莎用近15年的時間完成了他的《倫理學》和《神學政治論》、《政治論》等代表性的著作,並和笛卡爾一樣,於兩年後因肺病餅早地離開了人世。

斯賓諾莎是第一個對《聖經》進行歷史性批判的人物,從許多方面來看,他都稱得上是笛卡爾的學生。年輕的斯賓諾莎仔細研究了笛卡爾的理論,結合自己的心得重新建立了自己的思想體系。

斯賓諾莎與笛卡爾的觀點的最大區別就是對上帝的態度截然相反。對笛卡爾而言,上帝的存在是顯而易見的事實,而在斯賓諾莎那裡,上帝被整個自然所取代。這就是斯賓諾莎著名的自然神論,又叫泛神論。

斯賓諾莎認為,實體不能由其它東西產生,存在必然是它自身。他繼承笛卡爾的觀念,認為實體有無限多的屬性,人們只知道兩種,即思維和廣延。這兩種屬性構成了我們所知道的自然界的一切。任何事物都是由這兩種屬性構成,大自然才是創造一切的神,是真實的上帝,而聖經中所說的上帝是不存在的,是人們幻想和虛構的事物。他明確地說,上帝不是一切,一切均在上帝之中,大自然本身就是上帝,而實體就是神。所有獨立的實體都是有生命的,每一個有形體的事物的觀念就是它的靈魂。所有的精神活動,所有的物質活動都是自然的一部分,都是神的一部分。自然法則是所有事物的內在原因,也是支配世界的真正的上帝。

斯賓諾莎和笛卡爾一樣,對數學方法在哲學方面的應用非常感興趣,對演繹法有很深的造詣。他《倫理學》就像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一樣,充滿了許多的定義、公理、定理,當然這些非同尋常的寫作方法未必會得到其它人的理解和贊同,因為沒有多少人會對這些深奧的哲學命題來作數學式的解答,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斯賓諾莎幾乎被湮沒了,直到17世紀末,法國人貝勒在其名作《歷史批判辭典》中對斯賓諾莎作出了較高評介之後,人們才開始重新認識到他的價值。

《倫理學》一書中的倫理學部分獨樹一幟,充分展示了斯賓諾莎哲學最有價值的部分。

他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自然本質決定了人的本性就是要自我保存。因此,追求個人利益乃是人的最高自然權利,是人性的普遍規律和惟一的道德基礎。這是他的倫理學的出發點。由此出發,他認為,善與惡的標準是是否有利於自我的保存。人的自我保存的意圖與身心聯繫時就產生情感,痛苦、快樂、慾望是人的三大情感。人的最大快樂是獲得至善,而獲得至善就意味著人的心靈與整個自然獲得完全的一致。他在《倫理學》結尾寫道,「賢達者,只要他被認為是賢達者,其靈魂絕少擾動,他按照某種永恆的必然性認識自身,認識神,認識物,決不停止存在,而永遠保持靈魂的真正的恬淡自足」。這樣的思想同中國古代的道家思想如出一轍。

斯賓諾莎的哲學理論基本上從神學的桎梏之中擺脫出來了,使人們從自然的角度重新認識這個世界。

雖然斯賓諾莎的思想對於人們認識物質世界本身有莫大的益處,但是他的認識是表面的,他的辯證法是機械決定論的。盡避如此,斯賓諾莎仍然稱得上是一位開拓性的人物,特別是後來的唯物論學者,包括謝林、費爾巴哈、馬克思等人都從他的理論中獲得過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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