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節


  教會的工作人員略顯詫異:「洛牧師有真主庇護,不會生病。」
  我沒有去反駁這些人的荒唐言論,他們的意思很清楚,就算洛牧師真的得病了,他們也不知道。我之所以會認為洛牧師得了什麼病,是因為他壓在箱底的那個小藥品。小藥瓶裝的是毒藥,藥品的標籤也損毀了,這沒什麼問題。
  奇怪的是那個小藥品的位置。一個人在選擇自殺之後,還會將裝毒藥的瓶子裝回到行李箱的底部嗎,顯然不會。並且,行李箱裡的行李很整齊,行李箱就放在在床沿邊上,這更像是他想要去哪裡。
  我推測,洛牧師根本就不是自殺。
  他是想要拿藥吃,所以在吃了藥之後,才會把藥瓶塞回箱底,因為藥從來都是放在那個地方。可是,他放回藥瓶沒多久之後,就因為吃了毒藥死了。他是在接了一個電話之後死的,也就是說,他在聽說警方懷疑他殺人之後,不是故意將手機掛斷的,而是因為發病了。
  那病讓洛牧師一句話都講不出來,手機也砸落在地上,他用盡全身的力氣把箱底的藥拿出來,可他沒想到,他吃的是毒藥!
  這就是我的推斷,這就能解釋為什麼洛牧師會在吃了毒藥之後又把藥瓶塞回箱底,原因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會死,而是會像往常一樣恢復正常。毒藥侵入了洛牧師的身體,或許是因為心理作用,他得到了片刻的舒緩,但他沒想到,在他把行李箱放拉到床沿準備提起趕回來配合調查的時候,他撐不住了。
  如果我的推斷是正確的,那麼洛牧師肯定有一種比較嚴重或者比較長期的疾病,這種疾病不能有太大的情緒波動,否則很容易犯病。並且,洛牧師還有把藥帶在身邊的習慣,這才會讓人將藥調了包。
  鑒定中心的那個瓶子很明顯是新的,裡面除了毒藥的殘留,找不到其他藥物成分,也就是說,真正殺人的兇手故意用一模一樣的瓶子將原來的藥瓶掉包,這種高度的相似,讓洛牧師在發病的時候根本就不會去思考那藥是真是假。
  可是,不管在洛牧師的家裡還是教會辦公室裡,我都沒有找到洛牧師吃藥的線索,問了大家,大家也都不知道洛牧師有生過什麼病。
  「那洛牧師是否有親人?」我又問。
  工作人員告訴我,洛牧師一直沒有成家,所以沒有妻子和孩子,由於年紀大,父母也已經離開了人世,所以他一直都是一個人生活的。這和我的推測也不相符。
  根據我的推斷,洛牧師的藥被人掉包,那這個人肯定會非常瞭解洛牧師,並知道他的藥放哪裡,並且,這個人還和洛牧師比較親近,這樣才能在洛牧師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將藥掉包。
  從教堂出來,跟隨著我的那名刑警問我接下來要怎麼辦,我仔細地想了想,讓他派人去附近的幾家醫院調查,看能不能找到洛牧師的就診記錄。看了壓在箱底的藥瓶之後,我就堅信洛牧師不是自殺。
  按照沈承的推斷,洛牧師犯案是宗教殺人的一種,可是,它又和傳統意義上的宗教殺人不一樣。
  從犯罪動機上來說,如果兇手是想殺貪婪者的話,的確符合宗教殺人的特徵,但是,從殺人的手段上來看,除了羅大楠死在了西方人看似不詳的十三層,殺人特徵和宗教殺人一點都搭不上邊。
  而現在,我也終於明白我心裡古怪的感覺是什麼了。
  沈承的推理和我的推理,都進行的太順利了。
  我們推斷兇手利用物理方式殺了羅大楠,我們在洛牧師家裡發現了物理書和推力計算過程,沈承推測陳招弟是幫兇,陳招弟馬上就死了,沈承推斷是宗教殺人,我們馬上找到了洛牧師,而我推斷兇手用光線引爆在狹小空間中的煤氣罐,我們又馬上在洛牧師家找到了壓強計算公式和化學反應式。
  那種感覺,就像是這些東西早就存在在那些地方,等著我們去取一樣。現在想來,不論是我,還是沈承,都犯了一個錯誤,我們被線索引導了。不知道出於哪種原因,甚至是因為兇手的指引,我們一步一步地推理出現在的結果,並根據我們推斷的結果,找到了相關的證據。
  也就是在此刻,我將沈承和我之間的推斷完全推翻,由於我和沈承的推理都理由充分,誰都沒有辦法反駁誰,所以,最終的結果,只是按照時間的快慢而確定的。沈承比我快得出結論,所以我就認為他說的是對的,因為我沒有辦法反駁他,而如果是我先得出結論,沈承也會認為我推理的是正確的。
  我的思維被定勢了,我需要重新去考慮我們所有的推斷,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誤的。
  首先,最大的疑點就是,洛牧師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我堅信他不是畏罪自殺,而是充當了替死鬼。就在我們證據充足,只差洛牧師的認罪口供時,他死了,這實在太巧了。所以,兇手另有其人。
  從羅大楠案開始,根據他死前的姿勢和那些鈔票,他的確可能是因為撿鈔票而被引進工地和殺死的。但是,有了洛牧師這個中介,羅大楠進入工地就未必需要他妻子的幫助了。只要兇手以洛牧師的名義,讓羅大楠進入工地,羅大楠絕對照辦,因為洛牧師手中還有一個羅大楠想要拿到錢的項目。
  進入工地之後,羅大楠很容易就能發現地上擺放好的錢,並一張一張拾起放入口袋,當他走到指定位置的時候,大石落下。而那天晚上,據洛牧師的鄰居稱,洛牧師也著急地跑了出去。
  這也是順利得到的「證據」之一,現在想來,洛牧師根本就不是跑去殺人了,而是他也被人引了出去。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別人認為洛牧師是跑去殺人了。
  再到陳招弟羅康的爆炸案,利用光學可以殺人,但是,殺人的卻未必是洛牧師。根據之前我和沈承對兇手心理的分析,他擅於計算,但是卻又坐立難安。這種人在犯案之後,不可能將那麼多能夠證明自己殺人的證據留在自己的家中,而是去銷毀。
  所以,就算是洛牧師殺人了,他也不會傻到等著警方上門來抓。所以說,洛牧師是被人陷害的,至於陷害洛牧師的這個人,特徵很明顯,和洛牧師很熟,能夠輕易進入洛牧師的家中,並對洛牧師的生活起居非常熟悉。
  還有,兇手一定知道警方能輕易查到羅大楠一家信奉天主教,所以他在殺羅大楠的時候,故意選在了十三層。這個高度,不是殺人的最佳高度,兇手那麼擅長計算,不會不知道,他這麼做的目的,是因為想用這個不詳的數字,讓我們將羅大楠的死和宗教聯繫起來,從而嫁禍洛牧師。
  兇手可謂是聰明至極,他在殺人的過程中,同時嫁禍給其他人,並且幾乎做的是天衣無縫,如果不是根據壓在箱底的藥瓶,我根本就不會想這麼多。雖然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我的推斷是對的,但我堅信,八九不離十。
  現在只需要知道兇手是怎樣利用障眼法,在工地裡製造出讓大家分不清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身影,並且確認兇手的身份就行了。
  我給沈承打了電話,但是沈承的手機已經關機了。我考慮著是要等他一起破案,還是自己先去找結果,畢竟他沒有看鑒定報告,而我看了,之前,他和我都犯了錯誤,在這一點上,我們站在了同一條線上,但是,他的合情推理比我快,這一點不能否認。
  最終,我還是沒有選擇等他,在我心裡,抓到兇手,更加重要。
  快到晚上的時候,刑警終於在一家醫院之中,找到了洛牧師的就診記錄……

第268章 兇手特徵(一)
  我拜託的刑警終於在附近的一家醫院找到了洛牧師的就診記錄,一般來說,只要附近有中大型的醫院,一般人就不會跑到太遠的地方去就醫,更何況洛牧師在教堂的事務繁忙。刑警帶回消息的時候,我已經回到了警局裡。
  我一個人坐在沈承的辦公室裡,我已經給他打了好幾個電話,但是他都沒有接電話。我想告訴他,我們都被兇手引導到了一條錯誤的路上去。期間也有不少刑警進辦公室找沈承,好像有什麼事情要匯報,但是連他們都不知道沈承去了哪裡。
  刑警將洛牧師在附近一家醫院的就診記錄帶了回來,拿到就診記錄之後,我迅速地翻閱了幾眼。洛牧師患有心臟病,經常需要服用急性處方藥,在醫生給洛牧師開的藥方之中,正有一盒子的救心丸。
  刑警還特地帶了一瓶子的救心丸回來,藥瓶拿在手中,我更加確定洛牧師的藥瓶是被人調了包。救心丸的藥瓶和洛牧師箱底用來裝毒藥的瓶子大小和形狀完全一樣,除了上面的包裝。
  用來裝毒藥的瓶子似乎浸過水,上面的紙質標籤已經脫落了。被調包之後,洛牧師一發病,他就會著急地從箱底掏出藥瓶進行服藥,那個時候,洛牧師是不可能去分辨瓶子有沒有問題的。
  而且,按照兇手精於計算的心思,他不可能沒有想到假如洛牧師真的發現藥瓶有問題的情況。所以,我能大膽地推測,洛牧師原來用來裝救心丸的藥瓶,上面的標籤也已經脫落了,兇手是真的仿造出了一個一模一樣的藥瓶來。
  並且,我取了幾顆救心丸出來並進行仔細地觀察,這種救心丸的大小和形狀,都與洛牧師服用的毒藥驚人的相似。瓶子一樣,藥丸又一樣,洛牧師在發病的時候,情況緊急,藥被調包,用宗教人的話來說,這注定了他要回歸上帝的擁抱。
  而兇手掉換藥瓶的目的也值得思考。兇手並不是將藥丸換了,而是將整個藥瓶換了,很明顯,兇手不想讓警方查到洛牧師有心臟病,因為,如果只掉換了藥丸,瓶子內部會有救心丸的藥物殘留。如果警方查到洛牧師有心臟病,藥物被調包的事情就瞞不住,從而自殺的假象也瞞不住大家了,所以,兇手把整個藥瓶都掉換了。
  這一分析有事實能夠證明。洛牧師患有心臟病,正常情況下,他的家裡應該要有診斷的病例,可是,警方和我搜查了洛牧師的整個家都沒有發現,教堂是洛牧師最常待的地方,那裡也理該放置一些救命的藥才對,可同樣,我們也沒能找到。
  很明顯,兇手把這一切都給拿走了,目的很簡單,他就是要警方猜不到洛牧師的死,是因為藥被調包了。這和兇手不僅換藥,而且換了新藥瓶的目的一致。
  可是,兇手終究百密一疏,有很多事情,兇手也沒有辦法控制。人體畢竟不是蛇鼠蟻蟲,吞服那種毒藥之後,毒發的時間也會因為人體的差異而不同。洛牧師在服用毒藥之後,或許是因為心理作用,身體和心理得到了段時間的恢復,正是因為如此,他又習慣性地將藥瓶塞回到了行李箱的箱底。
  如果洛牧師死前來不及將藥瓶塞回箱底,沒有人會去猜想洛牧師是因為藥被人調了包才死的。洛牧師對自己的病進行了保密,教徒和教眾都不知道他患有心臟病,所以,如果藥瓶很隨意地掉落在賓館的床上或者地上,所有人都會認為洛牧師是畏罪自殺了。
  「排查所有與洛牧師認識的人,特別是關係非常密切,能進出洛牧師家中的人。」片刻的思考之後,我對那名匯報的刑警說道。沈承給我安排了適當的警力,他離開前交待過,所以刑警立刻按照我的吩咐去做了。
  根據種種的推測和線索,我已經分析出了兇手的大致特徵。
《謀殺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