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

  我削了一個蘋果放在小段床頭,又削了一個,打算給那個人送過去。
  就在我靠近他時,一陣強風突然吹了進來,在屋子裡來來回回地轉圈。與此同時,我驚訝地發現那個躺在靠窗位置的人,竟然在一點兒一點兒地消失,確切地說,是一點兒一點兒地被風吹得不見了。從他的腳尖開始,像乾燥的沙雕一般,在強風作用下漸漸地散成粉末,繼而快速地隨風而去。
  腳、腿、腰、胸、脖子、腦袋……
  這個人就這樣隨風而去了。
  我被眼前的景象嚇壞了,但小段和另一個人無動於衷,異常平靜。等我飛奔出去叫來醫生,病床上已空無一物。我只好將自己看到的告訴醫生,可他們都不相信。是啊,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恐怕我也不會相信。
  這個人就這樣消失了,也可以說是死了吧。
  可正是由於我親眼所見,反而對小段之前的話深思起來。我開始覺得他不是在開玩笑,也許他說的都是真的。那幾天,我沒事就往警察局跑,希望警察能幫助小段找到他的家人。其實警察在解救小段三人之後,一直在尋找他們的家人,和當初的我一樣,警察也認為小段他們是精神障礙患者,腦筋有問題。
  幾天下來,別說小段的家人,連警察局的人口資料庫中,都沒有小段這個人的任何記錄,身份、戶口等一無所有。
  面對這個結果,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不由得恐慌起來。
  【07】
  小段還是死了,在我將他接到我的小屋後的第九天。
  因為醫院根本治療不了小段,又沒人給他繳住院費,在第二個人「消失」之後,我由於好奇和同情把小段接了回來。這時,小段的模樣已然變得讓人認不出了,活像一個渾身發霉的銅人,頭髮掉光了,皮膚全變了顏色,像黃銅中生出的綠色銹跡。
  但他的其他方面都沒有什麼異常,能吃能喝,脾氣也變了,偶爾會和我說說話。
  小段和我說起最多的就是他的家庭、朋友。
  有一次,他又說起了我和鬍子:「你都忘了吧?是的,你肯定忘了。我們三個以前是最好的朋友,一起逃學,一起打架,一起追女孩子。只是你們比我幸運多了,好歹你們有父母,可我沒有,他們早就離我而去了,跟著叔叔和阿姨生活真的很不好受,他們總是欺負我,總是盼望我死去……」
  我聽得有些傷感,雖然仍舊記不起任何關於小段所說的事情:「小段,你會好起來的,別胡思亂想。」
  小段微微搖了搖頭,「我知道我永遠都好不起來了。你不懂,遺忘這種病是沒有藥物可以治療的,那是由心而生的一種病。就像有些東西總會被我們忘得乾乾淨淨。像兒時的一件玩具,像不喜歡的一件衣服,到最後恐怕連放在哪裡都忘了,而它們只能在陰暗潮濕的遺忘中,發霉、變質、腐爛……」
  我聽不懂小段的話,這個比喻用在人身上有些不大合適。
  但小段還是「消失」了,在和我說過這番長篇大論之後的翌日早晨,我親眼看著他一點兒一點兒地長毛、風化,隨後隨風而逝……
  那一刻,我好像突然明白小段的話是真的了。在望著他逐漸飄散而去,屋中散發出那種腐爛變質的微臭逐漸瀰漫開來後,我感到了恐慌無措。
  那晚我鼓足勇氣給家裡打了一個電話,也許只是為了確定父母有沒有把我忘記。在電話接通的一瞬間,我突然無法自抑地哭了出來。我結結巴巴地說:「媽……是我……」
  我媽許久沒有說話,這讓我的心猛地提了起來。好在,她暴風雨一般的咒罵隨後就響了起來:「你還知道往家裡打個電話啊!你死哪兒去了!有本事你一輩子別回來!你個渾小子……」
  我媽說著說著也哭了。這時,我才體會到被人記在心裡的感覺有多好。那天打完電話後,我決定回家。我和鬍子商量了一下,翌日雙雙踏上了返鄉的火車。我們回到家後,各自的父母都很高興,尤其是我的父母。那幾天他們幾乎沒有吵過一次嘴,日子好像一下就天旋地轉地翻了過來,變得我都不認識了。
  我開始繼續上學,和父母擠在我們的小家裡過甜蜜的三人生活。可好景不長,也許是我太幼稚,也許是這個世界上最難改變的就是人性,父母又開始吵架,且越來越凶。我本以為我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即使回來也不會感到什麼驚訝,但看著父母一次又一次地爭吵,我心中的那種逃避感又一次鑽了出來。
  每天晚上我都絕望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腦袋,盡量不去聽父母怒罵的聲音。但越是不想聽,這種逃避心理就越嚴重。
  終於,在某一天早晨,我決定再次離開家。那天早晨我早早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很自然地打開房門,假裝去上學。父母還在吵,客廳裡兩個人幾乎要動手打架了。我視若無睹,逕直從他們身邊走過去,隨口說了一聲:「我去上學了。」
  這時,背後突然響起我媽的聲音:「等等!你是誰?!」
  我狠狠地打了個冷戰,回過頭,發現我媽和我爸像看陌生人一般地看著我。我爸口氣生冷地對我吼:「喂!你是誰?怎麼跑到我家來了?」說著,已經飛奔過來死死抓住了我,「你是誰?!」
  我目瞪口呆:「我……我是你兒子啊!」
  「兒子?!」我爸大笑起來,「我根本就沒兒子。」
  我渾身都顫抖起來,微微轉頭望向牆那張掛了十幾年的全家福照片,驚訝地發現,原本笑容滿面地坐在父母中間的我居然不見了——那上面只有父母兩個人!我的腦袋一下就炸開了,我回頭看著我爸我媽,他們的眼神已越來越憤怒,那是對陌生闖入者的憤怒。
  我成了城市流浪者,因為沒人知道我是誰,沒人記得我的名字、我的曾經、我的一切一切。那時我才徹底相信了小段的話,只是我仍舊搞不清楚,究竟是我把他們忘了,還是他們把我忘了;究竟是我主動遺忘他們的,還是他們主動遺忘我的;究竟是生活把我遺忘了,還是我把生活遺忘了?
  想不明白索性就不去想了,只是小腿上突然癢了起來,我低頭一看——有一些綠色的好似黴菌一般的東西滲了出來。突然有人站在我面前,抬頭看,是鬍子。他略帶驚喜地看著我,很和藹地說:「小伙子,找不到家了是嗎?要不要暫時去我的小作坊工作啊?管吃管住!」
  我愣了半天,才不冷不熱地說:「隨便。」
  我知道我已發霉了,有朝一日我也會像小段一樣灰飛煙滅。那是不是死亡的一種形式,我已懶得思考。只是我忽然明白,在這個世界上,你一旦被人遺忘得乾乾淨淨,就等於是不復存在了。就好像那些被你遺忘在床底下、地下室裡、雜物櫃裡的舊物一般,只能在陰暗中長毛髮霉。
  你,被人忘記過嗎?
  刃人
  〔刃人,古代妖怪。常附著於人體,因人之傷而生。〕
  【01】
  「再多陪我一會兒好嗎?為什麼你從來不肯在我這裡過夜?」
  「別為難我,你看,天都快黑了。我若留在你這裡過夜,晚上會變成怪物的!」我做了個恐怖的鬼臉。
  美美歎了口氣,走下床,輕柔地靠近我身旁,順手拎起椅子上的西裝,像一位古代宮女一般細緻地為我穿衣系扣。我安然不動,垂頭仔細打量著她。真是個標緻的美人,近看遠看都讓男人為之沉醉,想那銀幕裡的電影明星也不過如此吧。
  還記得第一次見到美美時是在一間酒吧,當時我一眼便看到了美美,著一身黑衣,頭上綁一根黑絲帶,不像其他女子,紅衣黃發,乍一看去活像厲鬼,美美反倒被那些紅男綠女映襯得超凡脫俗。
  她的容顏是我看過最勾人的,好似微微一瞥就能勾走你的魂,當然,還能勾走你的錢。
  是的,我很富有。在整個商界沒有人不知道我的大名——林淼,提起這個名字,大家想到的總是豪宅、名車、愜意生活。我承認,上天厚待於我,讓我此生此世無須為錢而發愁,讓我有能力、有條件放縱自己,享受生活。
  理所當然,天時地利人和,那次美美乖乖地上了我的鉤。
  ……
  一路胡思亂想到家。
  進門便看到桌上擺著四菜一湯:紅燒丸子、清蒸魚、香菇菜心、麻婆豆腐,都是我愛吃的菜,看一眼就讓人垂涎。這定是出自阿離之手——我那糟糠的黃臉婆。不過說來也怪,吃過天下美味,我還是最愛她的手藝。
  當下,連手都懶得洗,焦頭爛額了一天,真的餓壞了,我坐下就吃。
《新妖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