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筆下舊上海:流行租房住男女合租很正常

幾十年來拍黑幫電影,只要出現舊上海的鏡頭,一定少不了黑幫火拚,片頭劍影刀光,片尾刀光劍影。

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也可能低於生活),電影裡的舊上海殺伐不斷,但歷史上的上海灘並沒有這麼可怕。當年幫派雖多,其實並不猖狂,什麼杜月笙、黃金榮,這些黑幫老大的工作重心是做生意,而不是砍人。

當然,民國上海小偷很多,綁匪很多,「白相人」很多。尤其是綁匪,逃兵改行,持有武器,碰上警察拿人,動輒開槍拒捕。魯迅就曾親眼見過綁匪開槍拒捕。

魯迅跟許廣平搬到上海定居的第二年,也就是1928年的3月14日,魯迅正在租住的房子裡寫文章,忽聽門外槍聲大作,緊接著啪的一聲爆響,他們家窗戶被子彈打穿了,玻璃碎了一地,魯迅趕緊關門閉戶。幾分鐘後,槍戰結束,他跑出去打聽,才知道是幾個綁匪跟警察開槍對射,綁匪打死了一個警察,警察打死了兩個綁匪。

這種事情在上海並不是天天發生,不過也很讓人後怕。後來魯迅幾次搬家,從吵吵鬧鬧的石庫門社區景雲裡搬到相對高檔的北川公寓,再搬到更加高檔的別墅級社區大陸新村,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圖一安全,不想再遭遇槍戰。

魯迅在上海待了將近十年,始終是個房客,說好聽點兒,叫做「寓公」。寓公租房,要考慮安全性;房東出租,更要考慮安全性。比如,在魯迅家門口持槍拒捕的那幾個綁匪,他們在上海也需要租房子,萬一哪家房東把房子租給了這夥人,麻煩就大了。第一,房租有可能要不回來,你上門收租,他來硬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你有什麼辦法?第二,萬一出了事兒,按照民國法律,房東需要連坐,綁匪坐牢,房東也得陪著。第三,其他房客聽說你那兒住著暴徒,誰敢再來租房?

為了避免把房子租給綁匪或者別的犯罪分子,上海的房東或者二房東往外租房,幾乎都要問來人一句話:「有家眷沒有?」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單身男人可能是小偷,單身女人可能是暗娼,幾個彪形大漢在一塊兒住那就一定是綁匪,只有兩口子一塊兒住的才讓人放心。可是去上海打拼的年輕人大多沒有結婚,即使結婚了也不敢帶家眷(怕養不起),所以他們也就很難租到房子。為了租房,大家只好拼租,男房客找女房客合租,女房客找男房客合租,這是舊上海一大奇觀。

如果實在不願意找異性合租,也有變通辦法,那就是找人做擔保。擔保有兩種方式,一是出一些錢,讓上海店舖做擔保;一是通過房地產代理公司租房,由這些公司做擔保。

靠擔保來租房的現象不止在上海通行,在民國蘇州也很常見。現在日本京都大學圖書館藏有一份民國十二年的租房合同,一個名叫陳金大的外地人去蘇州租房,合同上分明寫著「央中保人朱阿根」,這個朱阿根是開瓷器店的老闆。店老闆做保人,房東最放心,萬一房客欠租,或者犯了什麼罪,自有店舖做賠。在民國江南一帶,這種擔保稱為「鋪保」。問題是不管找誰擔保,都得付給人家一筆報酬,所以大多數房客還是傾向於找異性合租,冒充兩口子糊弄房東。

民國諸大城市當中,只有北京房多人少,房東不敢拿大,不敢採用非有家眷不租的變態規矩。但是很多人在北京租房的時候還是要選擇合租,因為北京治安更差,匪徒敢青天白日入室搶劫,一個人住一所房子是很危險的,身為男青年,可以不找女生合租,可是一定要找一彪形大漢合租。

《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