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弟弟周作人為何會當漢奸 奴化教育是元兇

魯迅的二弟周作人是民國時期重要的散文作家。抗戰期間變節投敵,成為著名的文化漢奸。那麼,這樣一個文化扛鼎人物,為什麼會當漢奸暱?其中有何隱情?

周作人曾任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多年。1937年七七事變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一部分南遷大後方。多數教職員隨校離平,周作人以「係累太多」留在北平,擬以「賣文為生」。北大校長蔣夢麟委任他留守北大,保管校產及圖書,由校方每月寄生活津貼費五十元。

9月26日,周作人在給《宇宙風》主編陶亢德覆信中談到他當時的情形:「現只以北京大學教授資格蟄居而已,別無一事也,請勿視留平諸人為李陵,卻當作蘇武看為宜。此意亦可以奉告各位關心我們的人。」表達了他自甘清貧,不為五斗米而向日軍低頭的決心。

1937年12月,北平成立了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周作人的浙江同鄉湯爾和出任偽教育部總長。他竭力拉攏周作人出山,但為周所拒絕。為了維持全家「生活似頗窘」的困局,周作人一面翻譯希臘神話,「每月交二萬字,給費二百」;又執教於私立燕京大學,月薪一百元。

1938年4月9日,日本方面在北平召開「更生中國文化建設座談會」。不知出於何種目的,周作人出席了這次會議,發表了親日的講話。消息傳出,武漢文化界抗敵協會立即通電全國文化界,指出:「周作人、錢稻蓀及其他參加所謂『更生中國文化建設座談會』諸漢奸,應即驅逐出我文化界以外,藉示精神制裁。」茅盾、郁達夫、老捨、胡適、丁玲、夏衍等十八位作家也在《抗戰文藝》上發表了《給周作人的一封公開信》,指出:「驚悉先生竟參加敵寇在平召集的『更生中國文化座談會』,照片分明,言論俱在,當非虛構。先生此舉,實系背叛屈膝事仇之恨事,凡我文藝界同人無一不為先生惜,亦無一不以此為恥。先生在中國文藝界曾有相當的建樹,身為國立大學教授,復備受國家社會之優遇尊崇,而甘冒此天下之大不韙,貽文化界以叛國媚敵之羞,我們雖欲格外愛護,其如大義所在,終不能因愛護而即昧卻天良。」「我們覺得先生此種行為或非出於偶然,先生年來對中華民族的輕視與悲觀,實為棄此就彼、認敵為友的基本原因」;「希能幡然悔悟,急速離平,向道南來,參加抗敵建國工作」。

1939年元旦,周作人在其八道灣家中,被一個戴了口罩,戴了帽子,自稱是天津中日學院的青年學生開了一槍,子彈為上衣紐扣所阻,皮膚擦傷,未中要害,但其車伕為救主而亡。周作人大為驚慌,「雖然沒有被損害著,警察局卻派了三名偵緝隊員來住家裡,外出也總跟著一個人,所以連出門的自由也沒有了」。周作人後來承認,刺殺事件成為他落水的一個重要原因。

刺殺的原因有兩種可能,一是愛國學生恨周作人落水,對其採取的警告手段;另就是日本人見其時時不肯加入而進行的威脅行動。十多天後,周作人出任偽北大圖書館館長之職,從此一發而不可收拾。1939年8月,周出任偽北大教授兼該偽校文學院院長;9月3日,參加東亞文化協會文學部會議,成為「東亞文化協會」成員;1941年1月,周作人升任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兼偽教育總署督辦,並以督辦身份出訪日本;1942年4月,出任偽北平圖書館館長。5月,為慶祝偽「滿洲帝國」十週年紀念,隨同汪精衛赴滿訪問,在新京(長春)同汪精衛拜會偽滿洲國傀儡政府主席溥儀。同月,前往南京,參加汪精衛六十大壽的慶祝活動。9月,偽華北作家協會成立,周作人任評議會主席。總之,他的頭上頂了一系列文化漢奸的帽子。

在敵偽期間,周作人寫下了不少美化漢奸政權和侵略者,宣傳「東亞共榮」的文章。他在1941年5月為日本「國際文化振興會」編的《日本的孔子聖朝》一書寫序時說:「中國為孔子故鄉,其道當可重光。日本神國而能容孔子道德之教,廟貌儼然,則其影響亦頗深遠。竊希望以此因緣,東亞得以保存其思想上之健全性,維持人道與和平,此蓋不獨為孔子之光而已。」周作人還曾在日華協會成立會上發表談話,稱「此次成立日華協會必能予兩國親善提攜有所貢獻」;「日華協會自將本諸大東亞宣言之旨趣,促進兩國文化交流」。1941年7月17日,周作人在北平偽中央廣播電台以《治安強化運動與教育之關係》為題作了演講,鼓吹「治安強化運動是和平建國的基礎,是華北反共最重要的工作」,為汪偽政權開展「治安強化運動」大唱讚歌。

日本侵略者稱讚周作人:「近常來日(本),努力於日華文化之溝通,實可稱日華文化上不可缺少之大關鍵。」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9月,國民政府開展了「肅奸運動」,軍統局奉命逮捕漢奸。12月5日,在軍統局長戴笠的部署下,在北平東城北兵馬司汪時璟家中,用宴客方式將華北特任級漢奸予以逮捕,並即刻解往炮局監獄,周作人亦在此列。抗日戰爭結束後,周作人被帶進法庭1946年5月26日,周作人被押解到南京。6月17日,南京高等法院檢察官以漢奸罪對周作人提起公訴。11月16日,高等法院以「共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罪,判處周作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十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判決書在認定周作人犯罪事實和判決理由後指出:「被告在各大學執教歷有年所,我國人受其熏陶者不知凡幾;又有相當學識,過去著作不少,我國人對其景慕者亦不知凡幾。居領導民眾之地位,負最高學府教育之重任,宜如何抱大無畏之精神,堅持到底,保全名節,以扶民族之正氣。乃竟意志薄弱,一經遇刺,即變節附逆,腆顏事敵,只圖個人偷生苟安,不顧國家民族利益,不能不負刑事上之責任。」

周作人在受審和親筆所具的自白書中,對歷任本兼各偽職皆供承不諱,但對法官的起訴和法院的判決很不服氣,除一再上書法院為自己辯解,希望法院「賜明鑒,宣佈無罪」外,還搜集有利於他的證據,以達到免刑或減刑的目的。

周作人在法庭上和辯訴狀中為自己的辯解說,自己在偽職期間因違抗敵寇政策,險遭敵憲兵隊逮捕;雖在偽組織服務,但自始至終潔身自好,跡無貪污,行無惡據,亦無反抗本國之圖謀,合於蔣介石對偽職人員「只問行為,不問職守」的「明訓」;自己在偽職期間的所作所為,要麼有利於抗戰,要麼是不得已而為之。故不承認有漢奸罪。

此間,有北大校長胡適、蔣夢麟等一批名人替周作人說話,或證明他是奉前北大蔣校長之命共同留平,保管校產的;或說明他在偽職期間保全了北大等校的圖書儀器,使北大文化機關各種設備有增無減;說他曾發表論文論中國的中心思想問題,是有利於中華民族的言論,以至被日本一個軍國主義文人斥為「特殊之文學敵人」、「反動老作家」;或稱他曾營救和掩護過國民黨地下工作人員及教育工作人員許多人,等等。

周作人在高等法院判決後,向最高法院遞呈申請狀,表示「並未負原判決所謂『抱大無畏之精神,堅持到底,保全名節,以扶民族之正氣』之深期厚望。雖任偽職,並無罪行,既非通謀敵國,亦未反抗本國,在法律上自不應負漢奸罪責。即退一萬步言,原判對所舉有利抗戰之事實,即予採信,適用減刑之規定,而對於六十三歲投老殘年之被告,減處徒刑十四年,似與無期徒刑無可差異,量刑未免過重,畫餅豈能充飢」,故對法院判決實難甘服。

最高法院受理了周作人漢奸案,認定周作人應負漢奸罪責自無疑義。法庭對周作人為自己辯解的種種理由一一進行了反駁,調查證明,周作人在偽職任內聘用日本人為教授,改編我國教科書,推行奴化教育等均有充分表現,有言論、有行動可證。而對於周作人所著之《中國的思想問題》,雖難證明為貢獻敵人統治我國之意見,亦系代表在敵人壓迫下偽政府所發之呼聲,自不因日本文學報國會代表片岡鐵兵之反對,而解免其通敵叛國的罪責。法庭認為原審以被告在偽職期內保存校產、圖書及營救國民黨地下工作人員,經多方證明屬實,已作了減輕判處,與《處理漢奸條例》有關規定相當,並無不合。

只是被告雖意志薄弱,變節附逆,但其所擔任之偽職偏重於文化方面,究無重大惡行。所以最高法院於1947年12月19日對周作人漢奸一案進行了復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周作人被關押在南京老虎橋監獄,一直到1949年1月才被保釋出來,回到北平。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給他改造自新的機會。他一直住在北京八道灣老家,譯書著文為生。1967年5月7日去世。

《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