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京報瑣談

一次李荊蓀兄枉過,談及前清時代北方報紙的情形。按彼時的新聞事業,確有幾種,於我也有點關係,例如光緒二十幾年,杭辛齋、彭翼仲二人,在北平所創的《京話日報》,我是常去的,且也常寫點稿子。後彭翼仲得罪政府,充軍到新疆,民國成立,才得回來。又如王法勤兄,在保定府辦的地方白話報,我也曾參與,但不甚久,就都前後停辦了。但那些報紙,若與彼時的南方上海報比較起來,那就很微小,值不得一談了。按中國之報紙,最早的,當然要數從前北平《京報》了,據幾種筆記記載說,是始自宋朝,但我記不清,手下又沒有書可查,只好不談,只把我所能記憶的,來談一談。

第一,先談談他們的組織及工作。這種機構,完全是商業性質,且通通都是山東人所經營的,名曰京報房,亦寫報坊。從前共有五六家,光緒庚子,都被搶歇業。平定後,又有開者,不過剩了兩三家了。我所最熟的一家,名曰聚興報房,印刷都用活字板,但所有的字,都是用膠泥燒成,字體自然很粗。按物質說,膠泥一經火燒,便成陶器性質,本可刻得相當精緻,但他們不肯在這裡下功夫,所以每一個字,總是歪斜不正。印刷時,即用平常鍋煤煙子,加膠水,其臭難聞;看報之家,每日把報送到,放於屋中,則滿屋都可聞到臭味。但也都習慣了,也沒有人說閒話。我因為跟永興報房相熟,我曾給他們出主意,讓他在墨裡邊,放上一些冰片,則臭味可免,從前墨盒或墨水,有了臭味便放一些冰片,便可毫無臭味,但他們不肯,嫌費錢。其實冰片中之泥片,相當貴,而西片一種,並不算貴。所用的紙,是一種極薄的紙,俗語叫做薄川連,至於真正的名詞,我忘了。因為從前小孩念的書籍,大多數都是用這種紙印刷,所以又叫印書紙。總之,是在這面,就看得見那一面。但印書紙雖薄,而尚較細,這種報紙,則較粗,大概除了印報之外,沒什麼別的用處。報的形式,各報館一樣都是長七八寸,寬三寸餘之小本,都是單篇,皮上近首印紅色《京報》二字,下邊寫某某報房,都是黃色紙皮,所以又名曰黃皮報。

他們也有副業,就是帶印小唱本,並偶印短篇的小說。舊日短篇小說,大多數都是猥褻不堪的,故生意亦頗發達。後經印小說的書鋪,記得是打磨廠路北,老二酉堂領銜告了他們,說他們侵佔書鋪的生意,後來就都不印了,於是這種印本的小說,後來因為難得,也頗有價值,我還收藏著三種。在前清時代,北方鄉間,尚容易見到,因為他們自從訴訟之後,雖然明著不印,而暗著還不斷的印刷,有些販賣小唱本的小販,專跟報房共營此種生意,由報房印好,不印字號,交與小販運到鄉間去賣,在山裡縣市中,更容易見到。

尤其到鄉會試的年頭,這種報房,買賣更為發達。各省應考的士子,進京之後,都要看《京報》,因為這於中進士後,殿試對策的時候,有相當的關係,大致對策問題中,恆道及時事也。這還是小節,最要緊的,是應考的士子,多數都要看看書,正經正史之外,連別的印刷品,自然也就銷的多;小唱本等等,也在其中。專印小唱本之書鋪,也特別忙,新刊的物品,自然很多,且都是現刻,用的木板很多;再加上中舉中進士之後,都要刻印朱卷,用木板更多。這種板,是非杜木不可,即《詩經》中「有林之杜」的杜字,北方通稱杜木,又名梨木,因此樹所結之果,即名杜梨,大如紐扣,然實非梨。蓋中國最初產梨樹,都是由杜樹接成,亦如蘋果沙果之於柰,柿子之於羊棗,欲養梨樹,必須先種此,以便長成後,用梨樹之碼接為梨。因此種杜梨,可算不能吃,只小兒食之,故種者絕少,於是此種木,亦不易得。當鄉會試之年,此木因用的多,一定漲價,小書鋪刻板印刷較貴,而報房印刷,不用現刻板,故小書販們,必更多與報房接洽多印,故報房在斯時,生意總較興旺。

我常給他們出主意,使他們把武英殿中所存的活字模,買出來應用。武英殿舊藏有活字模,乃乾隆年間所創,其中有朝鮮人金某出的主意很多(偶忘其名),有棗木的,聞有銅的,但知不甚清。武英殿所印之書,都是用此排列印成,原名曰活字板,乾隆改為聚珍版。明朝公家所印之書,名曰監板,亦分南監北監。清朝公家所印之書,名曰殿板,此殿字,即武英殿之殿,實名則為武英殿聚珍版。這種字模,倘文人或商家,欲用以印書,可自備紙墨,呈請代印,此見過乾隆上諭的,但也沒有人印過,因與官場交涉事件,太麻煩也。日久便損失了不少,因為管此事的一位官員的兒子,跟我同學,所以我曾替永興報房問過此事,但因其他報房嫉妒阻撓,未能成為事實。其實就是他們不阻撓,也不會買成,因為絕對沒有一位官員,敢負這種責任也。不過因為我彼時年幼,尚不知官場的情形,故有此輕舉妄動,這可以說完全是小孩子幹的勾當。總之,官場的事情,是丟嘍毀嘍都沒人過問,若要出賣是不會有人敢負責任的。

第二,再談報的內容。按這種報的宗旨情形,和現在的新聞紙,是有些不同的。現在的新聞紙,是要把政府的事,全國社會中的事,甚至世界各國的事,寫出來,使全國上下,及國民通通都要知道,他的宗旨,很闊大。從前《京報》的宗旨,不過是把朝廷的事情,使官員們知道而已,至於百姓知道與否,那就沒有什麼關係了。所以他的內容極簡單,大約只分兩個部分,一是宮門鈔,一是奏摺。看報的人,可以看全份,便是連奏摺在內;倘為省錢省事,也可以光看宮門鈔,因為有許多人,沒有看奏摺的必要也。

甲,先說說宮門鈔的內容,雖然不過都是朝廷的政事,但是有天天見的,有不常見的,茲分述如下。

召見軍機:朝中平常說話,管召見曰叫起見兒,每日必叫,但有全體及獨叫一人之分,除有極要的外官重臣之外,每日上朝,第一起,總是軍機大臣,因自雍正以後,所有政事,都由軍機處經過也。

召見某臣:這種官員,階級不一樣,例如某部有重要的公事,則該部尚書,必蒙召見。各省大員督撫將軍等等晉京請安,也必蒙召見,或下級官員,有特別封奏,亦可召見。

某部帶領引見若干人:這也是差不多每天必有的事情,蓋高級官員,或有特別情形的小官員,方有被召見的資格,若平常小官員,則由部中派員帶領引見。某種公事,即歸某部帶領。

某人預備召見:凡此都是皇上有話問他,怕他不在朝中,所以前一日便下上諭,使他次日必到,此與召見之人同一情形。

某人請訓:凡此都是新放的外官,或特派的大員,出京之前,必須上奏摺請訓,就是請皇帝訓誨,這種當然也都得召見。

某人到京請安:凡京外的大員進京,一定有事,到京先上一摺,給皇上請安,也就是報到的意思,好預備皇上召見。

某人回京請安:凡長期的外官進京,曰到京,特別派出臨時短期之大員,事畢進京曰回京。

派某人任何職:這當然是要見上諭的,但也都是大員,若中下級的職員,就歸各部院衙門辦理了。

換季:換季者,換穿衣服也。夏初,冬初,換戴涼帽暖帽,這自然是要有公事規定的,否則此戴暖帽,彼戴涼帽,那還像公事嗎?不但如此,一年四季之中,換穿大毛,換穿灰鼠,換穿葛紗亮紗等等,都要見宮門鈔的。例如穿大毛時,則上朝之人,就都穿天馬出風毛了。尤其是花衣一種。花衣者,蟒袍也,俗語稱蟒袍,公事文都寫作花衣二字。每逢皇上皇太后萬壽,皇后千秋,前後幾天都要穿花衣,這也是要見宮門鈔的。因為花衣期內,不許行刑,所以特別重要。無論京外各省,遇有應斬之犯,亦必須過花衣期後,才許行刑,此定例也。

以上不過大略寫一寫,其餘事情還多,例如皇帝駐園,還宮之期,也都是要見宮門鈔的(此事當另詳談之)。一二品大員死後遞遺摺;大旱之年,順天府奏京師得雨幾寸,或各旗派大員看箭等等,也都是宮門鈔上常有的事情。此外就是上諭。

上諭:此種約分兩類,一類是特下的諭旨,一類是批奏摺的諭旨。特降的諭旨,自然種類很多,不必盡述,但當然也都要見宮門鈔的。第二類是批奏摺的諭旨,這類大致又分幾種。在同治光緒年間,皇帝多不親筆寫字,只是用指甲,在奏摺上劃記號,他所劃的記號有五樣,劃好之後,把原奏摺發交批本處,批本處的官員,再照皇帝所劃的記號書寫,例如:

一是朕安:這種當然都是外官大員專為請安的奏摺,皇上在摺尾,用指甲劃一橫線,批本處官員見此橫線,即用硃筆寫上朕安,或只一安字,批好後,仍發回原官觀看。

二是知道了:這種都是因為該奏摺裡頭,只有報告的情節,沒有請教的情節,故只批「知道了」三字。但皇帝亦不親寫,只用手指甲劃一直印,批本處見此,即用硃筆書「知道了欽此」五字。

三是著照所請,該部知道:凡此都是官員請辦某種政事,或公事等等,擬定辦法,請皇上定奪,皇帝答應了,便如此批法。該部知道者,即經手這種事情之部也,或寫該衙門知道。但皇帝亦不親寫,只用指甲劃兩道直印,批本處見此便批此八個字,外加欽此二字。

四是著照所請,該部知道,單並發:這種與前一種一樣,不過隨著奏摺,另外有擬定的做法,或章程等等的單子,而這種單子皇帝往往留看,不一定發鈔,如果發鈔,便在批中多加三字,如此則用指甲多劃一印,為三道線,批本處便照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單並發欽此。光緒年間,因此鬧過一回笑話,皇上在該摺內劃了三道印,批本處當然如此批法,迨該部把奏摺領回,而摺內並沒有單子,問領摺的官員,他接摺子的時候,向來是夜間,他又未細查看,暗中抓了瞎了,想把接摺官治罪,而又不知是他接摺子之前已經失去,或接後才失的,想奏明請旨,又怕擔罪名,正在全部堂官司員擾攘之際,忽有人細看該奏摺,原無單子,只是皇帝多劃了一條印,批本處也未查看,就照該印多批了此三宇,一場擾亂,才算完事。

五是另有旨:這種都是皇上於該奏摺之外,另有意見,另下上諭,所以只批此三字。遇到這種奏摺,是皇帝在摺尾用指甲劃上一個×,批本處官員,便照批另有旨欽此五字。

以上皇帝所批奏摺,不過略舉數種,此外還有著勿庸議及該部議奏等等簡單的批法;惟用指甲所畫指印,因為我記不十分清楚,容或有錯,然情形大致如此。這些種之中的朱批,都不錄於宮門鈔內,只附在該奏摺之後披露;惟末一種特別所降之諭旨,及不是因為奏摺而特下的上諭,都要提前於宮門鈔中刊布,以便大家觀覽。以上所談之宮門鈔,其中當然包羅的事情還很多,但不必盡舉了。

乙,再談談奏摺,其中只是京中各衙門,及外邊各省督撫將軍河督等等的奏摺。至各處的海關監督,如粵海、滬海、津海等等的奏摺,及各織造的奏摺,則向來多不發表,因為清朝認為這是宮中的私事,不夠國家大事,所以多不發鈔。然有關國事者,也有發鈔的時候。在《京報》上發表的為數更少,所以整份之報,又分兩類,一類是只印最要緊的奏摺,一類連次要的也都印上。至於極普通的例行奏摺,就不印了,看報的人,可以光看宮門鈔,也可以帶看要緊的奏摺,也可以全份都看。

北京城內的官員,多數都是看全份,若下級人員,當小差使的,及商家住戶,則大多數都是只看官門鈔,京外各處官員,及留心政治的讀書人,則都是看全份的。

第三,再談他發行的情形。北京城內,所有送報的人,都是山東人,都是背著一個用藍色布做成,五尺多長,五寸多寬,兩頭有兜的報囊,囊上釘有白布寫黑字的「京報」二字。這種送報人,從前還有由報館雇妥,直接送報的,後來就不多見了。因為他們替報館送報,不肯大賣氣力,不能張羅招攬生意或至不正經送,所以後來都是歸他們自己買了報自己送,各人有各人的道路,同一報館之送報人,不許越界送報,例如賣聚興房報的人,在此胡同送報,則其他賣此報之人,便不許再送。然若賣洪興報房之送報人尚可,但也常打架,重者聚毆。他們都是穿一長稍過膝的藍布大褂,外系一條布褡包(腰帶),因為從前若穿小衣服褲褂,或散著腰(不系褡包)進人家,是大不規矩的事情。他們送報,必須進門,所以都穿長褂,系褡包。從前進人家穿短衣者,只有挑水及掏糞之人,其他行道,則甚少見。所以至今北平飯館茶房聽差人等,還都是穿一短大褂。他們送報的道路,非常重要,自己老了,可以傳給兒子,若外人想接送,則須出錢買這條道,亦曰倒道,價值說好之後,舊人領著新人去送報,有時還要跟看報之家說一句,換了新人了。這個名詞,叫做對道,這種行道,在粗魯人中,本是一種很好的營業,除送報有餘利外,一年三節,都討節錢,你要給他一個大個錢,那是不成的,給兩個便足,若給五個,那他高興極了。彼時一兩銀子,可以買八百個大制錢,如此區區小費,所以人都願給。

這種送報人,都有公會,人心極齊,本會中人,如越界送報等事,是不易見到的。例如挑水掏糞之人,雖也各有道路,但時有偷著送水、偷著取糞之人,而此行則可說是沒有。對於外界,他們的團結力更大,茲有一事,可以附帶著說:

北京每年到八月節前,各街上總添出許多兔兒攤子,都是用泥做成,俗名兔兒爺。最初當然都是小兒玩物的性質,但也有許多人家買回去作為神像供奉的,所以特備有神像的兔兒,且有高兩三尺的,其餘則都是玩物,雖然都是兔兒的相貌,但五行八作,各種小買賣人,無不齊備,大家看著,也就是取樂而已。一年(大致是光緒十八九年),各攤子上,添了許多送報人,雖然是兔兒像,但肩上都背著報囊,上書京報字樣,被送報人見到,回去報告公會,於是約定,把全城兔兒攤子,盡行砸毀,大家湊錢打官司。果然次日全城中,凡有送報人兔兒之攤,無一倖免,風潮自然很大。若按平常大家的思想來說,這不過是一種玩物,供人取樂而已,製造者也不見得有什麼大的罪過,如此則砸毀者,均須要賠償。但是若認真來說,則從前兩男性相交,被動者,北方都罵他為兔子,如此則也算是很大的一種侮辱,所以該場風波,雖然打了官司,也未經判斷,就馬馬虎虎算了事。但從此以後絕對沒有人再敢做這樣的兔兒爺了。由此足見其團體之堅固,其人數之眾多。但是有一樣,他們雖然人數眾多,團體堅固,但對於工作買賣,則相當規矩,像現在每日送報,偶爾或晚,或偶爾將該報外賣,或要挾報館等等的事情,是沒有發生過的。

不過從前《京報》有兩種情形,是與現在大不同的,也是大家所夢想不到的,一是報價,一是質量。

報房的規矩,每天價若干,每月價若干,當然有確定的數目,但看報的人花錢,則不一樣,看路之遠近定。所有報房,都設在前門左右,故內城東西四牌樓以南,及整個的外城之價,差不了多少。若安定門德勝門內,已須稍高。至安定門外之黃寺,西直門外之海澱,以及齊化門外(從前齊化門外地面相當大),彰儀門外,則價更高。但此可與送報人當面議價,然亦有普通大致的價格,不能相去太遠。

再說報的質量,也與現在不同,現在是每天准出幾張紙,且必須印滿,從前《京報》不然,要緊的奏摺多,則每本可到百餘頁,都是單頁;若要緊的奏摺少,則每本可幾十頁。宮門鈔,雖然永遠是一單篇,但多少也不同,有時候一天有幾十行字,有時候只兩三行字,不過一張一寸多寬的紙條也算一日之報,但每月報費,則是一致的。可是報房也萬沒有故意少登的毛病,有時因奏摺多,或字太多,一天登不完,則改由次日再登的時候。但一份奏摺,一天必須登完,不許今天登一半,明天登一半,果如此,即大家要問罪的。

以上說的是北京城內送報的情形,現在再談談北京以外送報的情形。京外送報,與京內完全不同,近州縣如通州、良鄉等縣,則可以兩天送一次。再遠如天津等處,則五天一次。如保定府等處,則大約須十天一次,最遠的每月一次。遼遠的邊省,就更不同了。這種送報人,若專靠送報是不能生活的,因為一個府城,城中看報的不過幾十份,稍僻遠之府城,尚無此數,若縣城則每縣不過幾份,怎能養得活一個送報人呢?那麼他怎麼辦呢?全靠副業,副業的種類相當多,一是代人寄信,二是代人寄包裹,三是代人購買物件,四是也往往代人捎送銀兩。

代人寄信:是光給錢,但數亦不大,每封信約合現大洋半角,但如果附帶小包貨樣等等,他就白給帶去,不加費用。他的辦法跟從前未創立郵局以前之信局子,大致相同,不過各商家之信,多由信局子送;而官場及官宦人家之信,則多由送報人寄,因為官場人多看報,故多與送報人相熟也。

代人寄包裹:從前沒有代人寄包裹的機關和買賣,所有包裹都由自己認識的親友替帶,倘無親友來往之便,則專靠送報人,價亦不大,但此非有多年資格,大家相信之人,才能有此生意。

代人購買物件:這是送報人極大的一種營業,凡紙筆硯墨、信封書籍等等,文人用的東西,都可代買,連靴帽衣料家常日用刀剪等,亦可代購。買到了要錢,並不多要,只照鋪中價目單算帳,因為鋪中已經打出扣頭也。所以他也常替商家出廣告,帶著各商號的仿單價目單,到各處代為散放,並代張羅招攬生意。我從前就常托他,由北京詹大有、胡魁章等家代買筆墨,都很可靠,於是托他代買物品的人很多。所以一個送報人,最初不過自己背著一個小褥套,內裝報紙外,便是自己的行李,慢慢生意越來越發達,物品自然越多,一人背不了,就雇驢,再多就僱車,甚至有特別用一夥計,作為幫手的。

代人捎送銀兩:從前除大城池或大商埠,有匯票莊外,其餘小城鎮,多沒有匯兌的機關,凡有錢財,都是求相熟的商號或親友代為撥兌,倘親友不便,則大撥的便托鏢局子代送,若小數之款,如三二兩銀子,則都托送報人代捎,當然也得大家相信之人。

不過看以上這幾件事情,於報無涉,可也很有關係,也可以說是有聯互的關係。因為看報的人,不是官場,便是文人,此外便是大商家,送報人常跟這樣的人來往,都相熟,所以才有這樣事情發生,若只認識農人或小工商,則不會有這樣的買賣了。再反過來說,倘沒有這些副業,則全靠送報,便養不活一個送報人,就不會有人送報,於是報便不能遠銷,則報房或者也要大受影響。

《清宮史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