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郵票是什麼時候發行的?

我國第一枚郵票,即面值五分銀大龍郵票,誕生於1898年(清光緒四年)。當時郵政由海關兼辦,郵票也由海關印製、發行,因而俗稱海關大龍郵票。大龍郵票的圖案是「神龍戲珠」。這是因為龍是清朝的國徽,且龍自古以來是天子的象徵。郵票的邊框三段分割,四角各留一小方框,上端右、左兩角分別為「大」「清」二字。右行為「郵政局」三字,左行為漢字大寫面值,圖之中心是蟠龍,龍上格英文「CHINA」,下格「CANDARINs」,兩旁是阿拉伯數字面值。大龍郵票一套三種,面值海關銀壹分、三分、伍分,分別為綠、紅、黃色。大龍郵票問世已有100餘年,但究竟什麼時候正式發行的還是個謎。集郵界曾有7月、8月、9月、10月、12月等諸說。最早提出大龍郵票發行日期的是綿嘉義的「八月說」。他在《一八七八~一九○五年中國郵票紀實》中說,大龍郵票是在「1878年8月寄到天津」的。綿嘉義的文章是以大清海關官方出版的《一九○五年郵政事務年報》的《附錄》出現的,有一定權威性,影響頗大。1980年以後,集郵界另辟新徑考證、探討,在確定大龍郵票的印製和發行時間上取得了新進展。

大龍郵票發行前,海關兼辦的郵遞業務業已發展。當時的海關郵政總局設在天津,郵政主管郵政司,總稅務司赫德委派天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兼任。德璀琳在1878年5月1日發佈了第一份標有郵資的郵遞公告,規定:平信視遠近每重半英兩收費銀五分或三分;印刷品不分地區,每重半英兩收費銀一分。郵票發行前,採用預付郵資或「郵資登記冊」按月結算。郵票原定在英國倫敦印製,為適應郵遞業務急需,德璀琳決定改在上海由海關總稅務司署造冊處印製並供應,三種郵票各10萬枚。首批五分銀郵票12500枚,上海1878年7月18日寄出,天津7月24日收到;三分銀,首批上海7月22日郵寄天津,德璀琳7月29日復函收到;第一批面值一分銀郵票,天津在9月4日覆信收到。天津郵政總局分發給各海關郵政分支機構郵票的日期先後不一。最先是7月29日,發給牛莊(營口)、煙台海關面值五分銀郵票各2500枚,「供作公眾寄信之用」。牛莊海關8月1日收到,牛莊海關稅務司休士當天發給該關威基謁250枚供使用。煙台海關7月31日收到,因等郵遞

公告,延到8月9日才發行。德璀琳寄給北京、上海海關的第一批郵票比牛莊、煙台晚,是8月9日和11月23日。

大龍郵票研究的新成果,既否定了綿嘉義的舊說,也否定了9月、10月、12月諸說。發行時間的範圍縮小並集中在7月24日到8月1日之間,即「七月說」與「八月說」。

持「七月說」的認為,根據現在已知的材料可以判定:大龍郵票既沒有規定正式的發行日期,也沒有統一的使用日期。這是因為近代中國郵政還處於試辦階段,領導和主持這項工作的人缺乏直接經驗,而是走一步,看一步。因而探討發行日期,要從這個實際出發。同時郵票法定發行日期與某一地區實際發售日期概念不同,一般情況下是同一的,也有不一致的。郵票是郵資憑證,屬有價證券,其發行應由國家主管部門來決定。1878年,決定郵票發行的應是海關郵政總局。德璀琳在1878年既是天津海關稅務司——地方海關主管,又任郵政司——海關郵政總局的主管。他與各海關,包括天津海關,在郵遞業務上,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德璀琳在7月29日發給煙台、牛莊的寄發郵票的函,不能看成是兩地海關間一般業務的聯繫,而應視作德璀琳即郵政總局下達給煙台、牛莊兩地的有關海關大龍郵票對外發行的通知,因而牛莊海關一收到郵票就能立即發售。由此可見「七月說」已為歷史檔案所證明。至於發行首日,在「七月說」中又有三種不同看法。(1)7月24日說。持這種看法者認為,當時郵政總局急需郵票發行,一旦收到就會發行,因而在缺乏確鑿檔案材料的情況下,第一批五分銀郵票到達天津的日期,也是海關郵政總局決定發行此票的日期。(2)7月25日或26日說。即天津收到郵票後一、二天內發行。(3)7月29日說。持這種看法者認為,德璀琳7月29日把郵票分發給牛莊、煙台的日期,同時也是天津海關書信館(即郵局)開始使用的日期。

「八月說」者認為,要確定某一種早期郵票的發行日期,應以明確記載的文件或郵遞通告為依據,或者是真實的實寄封。目前已披露的檔案材料,以牛莊海關檔案的記載最明確:1878年8月1日收到首批面值五分銀郵票,當天發給該關威基謁郵票250枚供使用,因而發行首日應是8月1日,地點是牛莊(營口)。目前集郵界還在繼續考證、探討這一問題,以冀解開這個百年之謎。註:大龍郵票上的面值「分」(Candarin),是海關關平銀(或稱海關兩)的值。關平銀是海關的一種衡量標準,是海關徵稅使用的記帳銀兩,並無實銀。付稅或付郵資時與當時流通的通貨折算支付。1878年,關平銀一兩合通用的銅錢1600文。

(杜聖余)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