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學是不是孔子首創的?

在我國西周以前,「學在官府」,奴隸主貴族壟斷文化教育。後來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變動,文化教育上也出現了「學術下移」的現象,一些有識之士以個人身份授徒講學,這就是中國歷史上最初出現的私學。私學的產生,對於打破貴族壟斷文化教育的局面,把知識帶到民間,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那麼,這種私人授徒講學的風氣,究竟起於何時,始於何人呢?

對於這個問題學術界有不同看法。一種意見認為,孔子首先開創私人講學的風氣,是私人講學的創始人。從目前接觸到的材料來看,持這一見解比較早的恐怕要算章太炎。他在1906年撰寫的《論諸子學》中說:「孔子干七十二君,已開遊說之端。」又說,孔子「變祥神怪之說而務人事,變疇人世官之學而及平民,此其功亦絕千古」。解放後我國出版的一些中國通史著作,如範文瀾著《中國通史簡編》、郭沫若主編《中國史稿》、尚鉞主編《中國歷史綱要》等都認為孔子開創私人講學之風。與此相同,一些研究中國教育史的學者也持這一看法。毛禮銳等在197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版《中國古代教育史》中說,孔子「開創『私學』,建立了儒家學派,為春秋戰國時期的學術勃興,開創了道路」。陳景磐在1981年湖北人民出版社版《孔子的教育思想》(第二版)中也認為,孔子「首先開私人講學的風氣,是我們私人講學的創始人」。許夢瀛在1982年河南人民出版社版《孔子教育思想初探》中則進一步認為,孔子創辦的私學,「這樣較大規模的有組織的教育活動,無論在中國或世界歷史上,都是具有首創性的」。

如果說上述學者主要是正面闡明觀點,那麼於盛庭在1979年第4期《徐州師範學院學報》上撰文《關於孔子首創私學的問題》,則針對不同觀點作了具體論證。該文指出,有人認為略早於孔子興辦私學的有周室的老聃,楚國的老萊子、伯昏無人,鄭國的列禦寇、鄧析;與孔子同時在魯國講學的有少正卯、王駘、柳下惠等,但所依據的材料,除了鄧析、少正卯之外,幾乎全出於《莊子》、《列子》等書,而「凡引自《莊子》、《列子》的材料,如果沒有其它確鑿的佐證,是不足信為史實的」。關於鄧析,該文認為只是幫人打官司的著名律師,「恐怕還算不上辦私學的教育家」;即使說鄧析辦起了私學,「也很可能是在孔子之後」。該文還認為,少正卯辦私學雖有古書記載,但也恐有誤,不可輕率「認作史實」。文章最後明確指出:「因此,

迄今為止還沒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說孔子不是第一個打破學在官府局面的私立學校的創辦者。

與上述看法不同,學術界還有另外一種意見,認為孔子不是私學的首創者。持這種意見的學者從下面兩個方面展開了論述。

首先,從私學產生的社會歷史條件來看,他們認為春秋時期私人講學風氣,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之下,適應一定的時代要求而出現的。王越在1957年第1期《中山大學學報》上發表《論先秦私人講學之風不始自孔子》一文說:「這個時代世卿世祿制度的動搖和士階層的抬頭,是私人講學的社會條件,『學在官府』這一文化傳統的動搖,是私人講學的學術條件,而私人講學又促進了『學在官府』這一傳統的打破,並促進了各學派之形成。」因此他問道:是否一定要等到孔子出來,才能開始私人講學?在孔子以前,或孔子同時,是否就沒有人能夠聚徒講學?林乃燊在1979年第1期《北京師院學報》上著文《關於孔丘的幾個問題》,更明確地說,春秋中後期,官府之學的解體是一個歷史趨勢。「這種解體,是通過階級鬥爭體現出來,不是一個人就能打破它,也決不是孔丘帶頭去打破它。」其次,從具體史料來看,學者們指出,在孔子以前或者孔子同時,已經有私人講學。沈灌群在1956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我國解放後第一本中國教育史著作《中國古代教育和教育思想》中說:「與孔子同時在魯國辦理私學,並在私學發展中互相競爭的,還有少正卯和王駘等。」王越在1957年的那篇論文中也指出,除上述兩人外,在孔子以前以及與孔子同時從事私人講學的還有壺丘子林、鄧析以及常挫、詹何等。林乃燊在前述1979年論文中更增列了老聃、老萊子、列禦寇、伯昏無人、柳下惠等人,蔡尚思在198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版《孔子思想體系》一書中作了概括性的論述。他寫道:「可以列入首開風氣者名單的,如果把略晚於孔子的墨翟等算在裡面,那末已知的便不下10人。而在歷史記載中被埋沒的必然更多。」結論顯而易見,學者們認為,說孔子首創私學「是不符合歷史實際的」。需要說明的是,他們雖然不同意說孔子首創私學,但大多數人都認為孔子是春秋時代招收學生最多、影響最大的一位私學大師。誠如蔡尚思所說:「如果說孔子辦私學的影響,超過了他的前人和同時代人,則是應該承認的,因為它是事實。」(見《孔子思想體系》)

由上所述可以看到,說孔子首創私學,早就有之;不贊同孔子首創私學的,又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孰是孰非,確是一個有待進一步探討的謎。(金林祥)

《千古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