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書評:從一個方面看史記

讀完了整本史記,不禁讓我感歎:這樣壯麗的3000年歷史在這樣一位史官筆下分明在向我們講述著一個個故事,它們有的成為了千百年來的佳話,有的讓人至今想來也覺得遺憾,有的故事讓我們熱血沸騰,有的故事讓我們潸然淚下……這樣的故事數也數不過來,但是也許司馬遷本人也沒有想到,這本史記在幾千年以後依然為廣大人民所喜愛。

史記的優點無需我再過多枚舉,因為真實就是力量,史記的真實是一直受人稱道的,也是我們尊重的地方。“不虛實,不隱惡”,這樣的做法何其簡單卻又何其難也!皇帝不高興,可他就是不買帳,就要為那些有冤屈的人說上幾句話!

好了,言歸正傳,在史記的眾多文章中,給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酷吏列傳》,下面我從這一個角度來看史記。

提到酷吏兩個字,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請君入甕的典故。在大多數人眼中,他們似乎只會對“犯人”嚴刑拷打,且不說是真犯罪或是有嫌疑,反正只要是到了他們手裡就沒有不是罪犯的。他們總會想出各種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總之,在我們心中他們可不是什麼好人,是朝廷的走狗,只會巴結上司,對百姓殘忍,然而當我讀了《史記》的酷吏列傳後卻改變了這種看法。

在《酷吏列傳》中,司馬遷用最多的筆墨介紹了張湯。小時候,他家裡老鼠偷去了肉,他父親回來後鞭打了張湯。張湯於是把老鼠抓住,拿出剩肉像審案一樣定案,將老鼠分屍,還寫了判決辭,連他父親也對判決辭的老練的語言感到震驚。從這時起他就開始了一生與法律相伴的人生旅程。

張湯制定了嚴苛的法律約束官吏,審案也很有能力。但是有人說他善於鑽營,漢武帝推崇儒術,他就根據《尚書》、《春秋》修改法律,有一些案子他會先試探漢武帝的意思再做判決。不過,在這之中有一個細節我要非常突出地寫出來:

如果所審之人是皇帝要加罪的,他就交給嚴酷的人去辦;如果是皇帝要寬恕的,就交給執法輕而公平的人去辦;如果處理的是豪強,則一定玩弄法律條文,巧妙地進行誣陷;如果是平民百姓和瘦弱的人,則常常向皇帝口頭陳述,雖然按律應判刑,但請皇上明察秋毫,於是皇上往往寬恕他所說的人。這最後一點給我的觸動很深,原來他也是照顧平民百姓的,他向上鑽營不是為了欺壓百姓,而是要更好地讓法律運行起來。

但是,他的處境的確很尷尬,他在官場樹敵很多,一旦皇上聽信了讒言而懷疑他,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張湯為官清廉,潔身自好。然而卻得罪了丞相莊青翟的三位長吏和趙王,三位長吏向莊青翟講了張湯的許多壞話,於是就藉著一個案子牽連張湯,以“向商人通風報信從中獲利罪”,派趙禹來審問他,有趣的是,趙禹就是以前同張湯一起制定法律的人。結果,張湯自殺了,臨死前說,陷害他的是三個長吏。張湯死後官府查抄他的家產發現總共不到五百金。下葬時,他的母親用牛車拉著棺材,而且棺材沒有外槨。天子聽說後深究此事,三位長吏全都被殺,丞相莊青翟也自殺了。後來張湯的兒子張安世漸漸得到提拔,至此,故事總算有了一個還算令人欣慰的結局。

我覺得司馬遷給“酷吏”的定位非常好,進入他酷吏列傳的大都是嚴峻執法,潔身自好,卻也有些小瑕疵的正直的人。他們都有一顆高傲的頭顱,在他們的思想中,只有兩樣東西,一樣叫天子,一樣叫法律。他們盡心竭力地為皇帝辦事,卻又能維護法律的公正。像郅都,連列侯和皇族的人見到他都不敢正眼看他,稱他為“蒼鷹”。

因此,我認為,我們當然不提倡用酷刑厲法作為統治工具,但是這些“酷吏”們正直的品質卻是值得學習的。司馬遷堅持的“不虛實,不隱惡”的歷史實錄精神也為我們全面地展示了真正的“酷吏”內涵。而那些普通意義的酷吏,永遠只配當個小吏,不配進入列傳。這一點在“太史公曰”中說到了,最後,讓我以這個為結尾,算是為哪些捍衛法律尊嚴,潔身自好,又能關注到百姓疾苦的“酷吏”們大聲疾呼,正正名:

……但郅都剛烈正直,辯說是非,對國家有益的事據理力爭。張湯懂得觀察君王的臉色而投其所好,皇上與他上下一致,國家因他而得到好處。……廉潔者完全可以成為人們的師表,污濁者足以做人們的鑒戒,他們謀劃策略,教化民眾,禁止奸邪,一切作法皆斯文有禮。執法雖然嚴酷,但這與他的職務是相稱的。至於像廣漢郡李貞擅自肢解百姓,蜀郡太守馮當凶暴地摧殘當地人……水衡都尉閻奉拷打逼十迫犯人花錢買寬恕,哪裡值得陳說!哪裡值得陳說!

呵!好一篇激濁揚清的文字!好一首動人的詩篇!這就是史記!這就是二十四史之首!這就是我們讚揚的史記!歷史的執筆者們,假使他們都有司馬公的精神,我們的歷史不是能更好的流傳後世嗎?這使得我不禁又想到了之前的日本篡改歷史一事,唉,他們真該向這個“東亞病夫”學學,如果一個寫歷史教育後代的的重任被政治來利用,可悲!

讀來史記,不亦爽哉!

《史記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