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讀書筆記——種豆等於誹謗朝廷

楊惲,丞相楊敞之子,司馬遷的外孫,素有才學,喜好結交英才俊士,廉潔無私,先後繼承父親和繼母的財產約一千多萬,統統分給了別人。但他生性刻薄,侍才凌人,喜歡揭發別人的隱私,對於違逆自己的人,想法設法加害,得罪了很多人。

宣宗時,宗廟演習禮儀,戴長樂代行天子事,回來跟椽史下屬說:“我面見皇帝,接受詔書,代替皇帝演習禮儀,秺侯給我駕車”,有人就上述告發戴長樂“非所宜言”,下廷尉。

戴長樂疑心是楊惲教唆別人告發的,所以也上書告發楊惲。這樣沒影子的事,也能被懷疑上身,可見楊惲平時風評之惡了。

楊惲平時說話肆意,因此罪狀極多,一擼一大把:

董忠駕車奔入北掖門,楊惲對張延壽說:“聽聞以前有奔馳的車撞上殿門,撞斷門關,馬兒撞死,而昭帝駕崩。”詛咒皇上。

韓延壽下獄,楊惲上書營救,有人問起,楊惲說:“事情哪裡這麼容易!正直的人不一定能保全。我尚不能自保,正如老鼠銜了比老鼠洞更大的東西就進不了洞。”意指當今皇上象老鼠一樣不能採納賢人。

觀看西閣上堯、舜、桀、紂的畫像,楊惲不稱頌皇上為堯、舜也就罷了,卻指著桀、紂來比較:“天子路過,多問問桀、紂的過錯,可以得到借鑒。”

聽說匈奴單于被殺,楊惲引用亡秦比喻當今說:“這種不賢明的君主,不用大臣的良籌善劃,自取滅亡。正如秦世任用奸佞,誅殺忠良,終究亡國,如果能親任大臣,國祚就能一直延續到今。古今一丘之貉。”

這麼多罪狀,隨便一條都可以判死刑,幸好宣帝和戴長樂有舊交,不願追究此事,各打五十大板,削職為民。

這下該學乖了吧?不,楊惲還是那樣不知收斂,一邊用原先的俸祿治產業、經商逐利,當時認為這些是不合卿大夫身份的事情,一邊交接賓客,飲酒高歌,免官的人這樣高調也不合適。好友安定太守孫會宗好心勸說他,他寫了封《報孫會宗書》,對自己被免官的事怨望不已,而且還譏諷孫會宗任職蠻戎舊地,該處品行貪鄙,桔化為枳,“道不同,不相為謀”,不願再和他多談,悁狂之態,和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有得一拼。

中國古代有一種以悁狂為剛直的邏輯,司馬光在《資治通鑒》裡說“寬饒、惲之剛直,可不謂賢乎!”也是一種道德原教旨主義,因為悁狂就不能為大多數人所喜愛,也不為最高統治者所接受,往往因言罹難,這言詞就被認為是剛直不阿了,其實哪裡就是呢?

侄兒楊譚對他說:“西河太守杜延年以前因罪免官,現在徵召為御史大夫。你罪行輕,又立過功,會被重新起用的。”楊惲說:“有功有什麼用?縣官(皇上)不值得為他盡力。”楊譚說:“縣官(皇上)的確如此,蓋寬饒、韓延壽都是盡忠效力的官員,因事被誅。”

這裡要解釋下“縣官”,有人誤解用“縣官”稱呼皇帝是不敬,其實不然,這是漢人熟語,用縣官指朝廷、天子,起源不詳,“赤縣”可以代指中國,疑心這“縣官”就是“赤縣”的“縣官”。晁錯《論貴粟疏》“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宣帝時趙廣漢下獄,屬吏百姓守在皇宮前哭號者數萬人,有人說:“臣生無益縣官,願代趙京兆死,使得牧養小民”,這裡的縣官,就是指朝廷。

再說下蓋寬饒,司隸校尉,曾經上書引用《韓氏易傳》:“五帝以天下為公職,三王以天下為家業,家業傳給子孫,公職由賢人繼承,如同四季的運轉,功業成就的離去,不是合適的人,就不該居其位。”當時執金吾議,以為蓋寬饒意欲求禪讓,大逆不道。

回到楊惲,這時恰逢日食,當時認為日食是天變,有小吏告發楊惲“驕奢不悔過,日食災異,是他招來的。”按說古人認為日食是天變,但一般只有皇帝、丞相這樣的人才能承擔責任,比如漢成帝的丞相翟方進就因“熒惑守心”,火星侵犯心宿二而被賜自殺,楊惲貌似還不夠格。

廷尉審訊的時候搜查到《報孫會宗書》的底稿,其中楊惲對自己被免官的事怨望不已。其中有他教奴婢拊缶而歌:“田彼南山,蕪穢不治,種一頃豆,落而為萁。人生行樂耳,須富貴何時!”

《詩經》有比、興的手法,屈原的《離騷》是以香草美人喻正人君子,美人見嫉、香草荒蕪,比喻君王失道。廷尉就根據這個邏輯,得出結論:

高山,喻人君;蕪穢不治,喻朝廷荒亂;一頃,百畝,喻百官;豆,貞實之物,應在倉庫,零落在野,喻忠臣(楊惲自己)見棄;萁,曲而不直,喻朝臣皆諂諛。

判決大逆不道,腰斬,妻子兒女流放酒泉。侄子楊譚、好友孫會宗、韋玄成、還有那個畫眉的張敞一律免官。

後人往往看來覺得荒謬,其實這個邏輯本身還是遵循是不錯的,王維“北闕獻書寢不報,南山種田時不登。”(《不遇詠》)就用過這個典故。這個判決,開創了比興法判決的先例。到了明清時期,就進一步發展為索引法,不要說香草美人,任何字句都可以成為大逆不道的證據。

《史記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