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歷書第四

過去,在遠古的時候,使用正月安排在孟春的曆法。正月時節,冰融河開,冬眠的蟄蟲甦醒,大地上百草萌發,最早鳴叫的子規鳥發出鳴啼。萬物生長一年一循環:從春季開始,依次經過夏季和秋季,結束在冬春之交。雞叫三遍稱作「明」,為一日的開始。正月為寅月,是一年的開始。經過十二個月,最後一個月是醜月。年和月的概念很清楚,容易明白。「明」即「孟」,有生長的意思,「幽」有孕育的意思,「幽明」合在一起為陰陽,陰陽交替,孕育生長,四季循環再回到正月是有規律的。日落在西方,升起在東方;殘月逐漸消失在東方,新月初見在西方。當政的不按天時行事,又不順應民心,就會把事辦壞而不能鞏固自己的地位。

君王改朝換代接受天命,必須謹慎地制訂最初的政令,修改曆法,改換朝服的顏色,推算曆法的起始點歷元,順應天時,上承天意。

太史公說:神農以前年代太久遠的曆法說不清楚了。自黃帝起,開始根據星體的運行制定曆法,建立了表示五個時節五氣運行的五行,季節氣候交替作物消長的陰陽,確定用余分設置閏月的方法,於是依事物分五類命名官員,設立了天、地、神、癨、物五類官,叫做五官。他們各自掌理分屬自己的事務,按照時節順序不會相互混亂。民眾因此而能夠適時地從事生產活動,神明因此而能夠不錯過時日享受民眾對他德澤的感激。民與神各盡其職,民眾對神禮敬而不褻瀆,因此神明就賜給民眾大好的收成,民眾的生活有了物質保證,沒有災禍,不缺衣食。

少皞氏衰落,有九黎部族作亂,民與神都受驚擾,失去依托,災禍接踵而到,神得不到祭祀,民無好的生活。直到顓頊承受天命登臨帝位,才任命重擔任南正官職,負責曆法和主管祭天和祭祀的事宜,任命黎擔任火正官職,負責曆法和主管人民農作的事宜,使一切又恢復到原有的常規,不致於相互侵擾混亂。

後來三苗部族又像九黎一樣擾亂了曆法,南正與火正二官都放棄了自己的職守,無人負責編算歷表,也不置閏月,失閏造成各月太陽所在星次錯位,正月不與節氣相合,攝提星方位與月建也不一致,曆法混亂,時序失順。直到堯帝登位,又起用天文世家重黎後人中還能推算曆法的人,讓他們擔任歷官主管曆法,設立羲氏、和氏官,推明時令,校正歷度,使陰陽調和、風雨適時,農作豐收,民間沒有瘟疾流行。當堯年事已高禪位給舜的時候,在祖廟告誡舜說:「按天體運行規律制定和頒行曆法,是事關社稷的大事,這責任在你身上啊。」以後舜也以同樣的話告誡禹,由此可見,曆法是帝王所注重的大事。

夏歷有它自己的正月安排,殷歷的正月在夏歷的十二月,周歷的正月在夏歷的十一月。這三種不同正月安排的曆法各自循環,至一歲而回歸。天下有道的時候,有歷可循,不失時序;天下無道,則統一的曆法就不能在各諸侯國通用。

周幽王和周厲王以後,西周王朝衰微,大臣執掌國家大權,史官記事無年月日,君王因曆法混亂不再於每月朔日舉行告朔祭典,服務於周王朝的天文家、歷算家紛紛離開周都分散到各諸侯國去謀求自己的發展,有的在中原,有的去了邊遠的夷狄地區,各自樹立門派,沒有統一的天文星占理論去占卜吉凶。周襄王二十六年魯歷將閏月設在三月,《左傳》的作者認為不該設在三月。歷史上一部好的曆法,首先要確定好歷元,安排年中各月並注意十二個月與年長相差的閏余,當余分積累到一個月,就要在年終置閏。確定好曆法的起始點,時序有據而不亂;百姓按月安排農事不會錯過時節;該置閏時加入閏月,這樣的曆法就不違背天體運行的規律。

這以後,戰國諸雄並爭,他們只關心建立強國,戰勝敵國,或是替他們的盟友救急和解除糾紛,哪裡會想天文曆法的事情!當時只有鄒衍潛心研究,創立五德循環學說,提出五行相勝,陰陽消長的理論,受到各諸侯國的重視。當強秦在征滅六國時,戰事頻繁,它建立統一的國家以後,也因建國時間還短,顧不上制定新的曆法。但他們十分相信鄒衍的理論,並按他的理論推斷出秦國獲得了水德的瑞兆,命名黃河為「德水」,沿用以夏正十月為正月的曆法,崇尚黑色。而他們曆法的具體推算和閏月安排是否準確妥當就不仔細考慮了。

漢朝初興,高祖劉邦就說「是北方黑帝助我奪得了天下」,也自認為是獲得了水德的瑞應。雖然大臣中有像張蒼等學過天文曆法的人,但他們都附和漢高祖的看法。當時天下初定,首要的任務是建立國家的基本規章制度和法令。不久呂後又當了政,都顧不上曆法的事情,所以仍承襲秦的曆法和朝服的顏色。

到了漢孝文帝的時候,魯地一個叫公孫臣的人按五德循環說向皇帝上書,他說:「按鄒衍理論,漢得到的是土德而不是水德,所以應當更改曆法的歷元,制定新的曆法,更換朝服的顏色。一定會有瑞應出現,那將是一條黃龍。」皇帝交丞相張蒼研究這件事,學過律歷的張蒼認為不是土德,壓了下去。後來有人說在成紀出現了黃龍,合了土德的瑞應,張蒼不得已上書自請罷黜,他的論獲水德瑞兆的著作也沒有寫成。另一個叫新垣平的說他已見到符應土德的瑞氣,再次提出改歷和更換服色的建議,受到皇上賞識,後來他自己作亂,孝文帝就再也不過問制歷、改服色的事情了。

當今皇帝即位後,招聘方士唐都,負責觀察天象預言吉凶的天部;招用來自巴郡的落下閎,負責運轉渾天儀測天,推算日月星辰制歷,得到太陽各月位置的度數及正月安排都與夏歷類似的曆法。於是就改元,更換官號,到泰山封禪。並詔告御史說:「過去司天官吏就說星辰度數還沒有測定,曾廣泛徵求能測定星度的人,可惜結果和實際天象不符。聽說以前黃帝制歷和季節相合而能循環無窮,用實際天象檢驗曆法,審定音律清濁,起用五官分頭負責時節,建立節氣度數和對應物候。不過這已經是很久遠的事了。因典籍缺佚,樂理廢弛,所用律歷失傳,我也深感遺憾,恐怕是不能搞清楚了。現在的曆法經過周密的測量和運算,符應了土德勝水德的學說,順理成章地得到採用夏正的曆法,黃鐘為宮聲,林鍾為徵聲,太簇為商聲,南呂為羽聲,姑洗為角聲,從此以後,節氣又正確了,音律又清明了,各種名稱都和實際相符,以甲子日和冬至相合為歷元,則陰陽交替有規律;十一月甲子日又恰逢朔日而節氣交冬至,正是改歷換元的好時機,於是決定改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期為甲子,夜半時是朔日的開始,節氣交冬至。」

歷術甲子篇

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期為甲子,夜半是朔日的開始,節氣交冬至。

日在正北,冬至在子時

本年平年十二個月

按照朔法推算,無剩餘日數,無剩餘分數;

按照至法推算,無剩餘日數,無剩餘分數;

太初元年甲寅歲(焉逢攝提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出剩餘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餘五日,八分;

太初二年乙卯歲(端蒙單閼)。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餘四十八日,六百九十六分;

至法推得剩餘十日,十六分;

太初三年丙辰歲(游兆執徐)。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餘十二日,六百零三分;

至法推出剩餘十五日,二十四分;

太初四年丁巳歲(強梧大荒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七日,剩分十一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一日,剩分為零;

天漢元年戊午歲(徒維敦牂)。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一日,剩分三百五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六日,剩分八分;

天漢二年己未歲(祝犁協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五日,剩分二百六十六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一日,剩分十六分;

天漢三年庚申歲(商橫縩灘)。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九日,剩分六百一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六日,剩分二十四分;

天漢四年辛酉歲(昭陽作鄂)。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四日,剩分二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二日,剩分為零分;

太始元年壬戌歲(橫艾淹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七日,剩分八百六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七日,剩分八分;

太始二年癸亥歲(尚章大淵獻)。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二日,剩分二百七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二日,剩分十六分;

太始三年甲子歲(焉逢困敦)。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六日,剩分一百八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七日,剩分二十四分;

太始四年乙丑歲(端蒙赤奮若)。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日,剩分五百三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日,剩分為零分;

征和元年丙寅歲(游兆攝提格)。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日,剩分八百八十分;

至法推得剩日八日,剩分八分;

征和二年丁卯歲(強梧單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八日,剩分七百八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三日,剩分十六分;

征和三年戊辰歲(徒維執徐)。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日,剩分一百九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八日,剩分二十四分;

征和四年己巳歲(祝犁大荒落)。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七日,剩分五百四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四日,剩分為零;

後元元年庚午歲(商橫敦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一日,剩分四百五十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九日,剩分八分;

後元二年辛未歲(昭陽協洽)。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五日,剩分七百九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四六日,剩分十六分;

始元元年壬申歲(橫艾縩灘)。

日在正西,冬至在酉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九日,剩分七百零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九日,剩分二十四分;

始元二年癸酉歲(尚章作噩)。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四日,剩分一百一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五日,剩分為零;

始元三年甲戌歲(焉逢淹茂)。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八日,剩分四百六十一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日,剩分八分;

始元四年乙亥歲(端蒙大淵獻)。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二日,剩分三百六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五日,剩分十六分;

始元五年丙子歲(游兆困敦)。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六日,剩分七百一十六分;

至法推得剩日為零,剩分二十四分;

始元六年丁丑歲(強梧赤奮若)。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一日,剩分一百二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六日,剩分為零;

元鳳元年戊寅歲(徒維攝提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日,剩分三十一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一日,剩分八分;

元鳳二年己卯歲(祝犁單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九日,剩分三百七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六日,剩分十六分;

元鳳三年庚辰歲(商橫執徐)。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三日,剩分七百二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一日,剩分二十四分;

元鳳四年辛巳歲(昭陽大荒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七日,剩分六百三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七日,剩分為零;

元鳳五年壬午歲(橫艾敦牂)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二日,剩分四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二日,剩分八分;

元鳳六年癸未歲(尚章汁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五日,剩分八百八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七日,剩分十六分;

元平元年甲申歲(焉逢縩灘)。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日,剩分二百九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二日,剩分二十四分;

本始元年乙酉歲(端蒙作噩)。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四日,剩分六百四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八日,剩分為零;

本始二年丙戌歲(游兆閹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八日,剩分五百五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三日,剩分八分;

本始三年丁亥歲(強梧大淵獻)。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二日,剩分九百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八日,剩分十六分;

本始四年戊子歲(徒維困敦)。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七日,剩分三百零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這三日,剩分二十四分;

地節元年己丑歲(祝犁赤奮若)。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一日,剩分二百一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九日,剩分為零;

地節二年庚寅歲(商橫攝提格)。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五日,剩分五百六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四日,剩分八分;

地節三年辛卯歲(昭陽單閼)。

日在正南,冬至在午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九日,剩分四百七十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九日,剩分十六分;

地節四年壬辰歲(橫艾執徐)。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三日,剩分八百一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四日,剩分二十四分;

元康元年癸巳歲(尚章大荒落)。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八日,剩分二百二十六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日,剩分為零;

元康二年甲午歲(焉逢敦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二日,剩分一百三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五日,剩分八分;

元康三年乙未歲(端蒙協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六日,剩分四百八十一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日,剩分十六分;

元康四年丙申歲(游兆縩灘)。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日,剩分八百二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五日,剩分二十四分;

神雀元年丁酉歲(強梧作噩)。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四日,剩分七百三十六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一日,剩分為零;

神雀二年戊戌歲(徒維淹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九日,剩分一百四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六日,剩分八分;

神雀三年己亥歲(祝犁大淵獻)。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三日,剩分四百九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六日,剩分十六分;

神雀四年庚子歲(商橫困敦)。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七日,剩分三百九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六日,剩分二十四分;

五鳳元年辛丑歲(昭陽赤奮若)。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一日,剩分七百四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一日,剩分為零;

五鳳二年壬寅歲(橫艾攝提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五日,剩分六百五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七日,剩分八分;

五鳳三年癸卯歲(尚章單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日,剩分六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二日,剩分十六分;

五鳳四年甲辰歲(焉逢執徐)。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日,剩分四百一十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七日,剩分二十四分;

甘露元年乙巳歲(端蒙大荒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八日,剩分三百一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三日,剩分為零;

甘露二年丙午歲(游兆敦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二日,剩分六百六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八日,剩分八分;

甘露三年丁未歲(強梧協洽)。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七日,剩分七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三日,剩分十六分;

甘露四年戊申歲(徒維縩灘)。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日,剩分九百二十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八日,剩分二十四分;

黃龍元年己酉歲(祝犁作噩)。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五日,剩分三百二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四日,剩分為零;

初元元年庚戌歲(商橫淹茂)。

日在正東,冬至卯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九日,剩分二百三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九日,剩分八分;

初元二年辛亥歲(昭陽大淵獻)。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三日,剩分五百八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日,剩分十六分;

初元三年壬子歲(橫艾困敦)。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七日,剩分九百三十一分;

至法推得剩日九日,剩分二十四分;

初元四年癸丑歲(尚章赤奮若)。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一日,剩分八百三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五日,剩分為零;

初元五年甲寅歲(焉逢攝提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六日,剩分二百四十六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日,剩分八分;

永光元年乙卯歲(端蒙單閼)。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數為零,剩分五百九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五日,剩分十六分;

永光二年丙辰歲(游兆執徐)。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四日,剩分五百零一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日,剩分二十四分;

永光三年丁巳歲(強梧大荒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八日,剩分八百四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六日,剩分為零;

永光四年戊午歲(徒維敦牂)。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三日,剩分二百五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一日,剩分八分;

永光五年己未歲(祝犁協洽)。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七日,剩分一百六十四分;

至法推得剩日四十六日,剩分十六分;

建昭元年庚申歲(商橫縩灘)。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三十一日,剩分五百一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一日,剩分二十四分;

建昭二年辛酉歲(昭陽作噩)。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五日,剩分四百一十九分;

至法推得剩日五十七日,剩分為零;

建昭三年壬戌歲(橫艾閹茂)。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九日,剩分七百六十七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日,剩分八分;

建昭四年癸亥歲(尚章大淵獻)。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四十四日,剩分一百七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七日,剩分十六分;

建昭五年甲子歲(焉逢困敦)。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八日,剩分八十二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二日,剩分二十四分;

竟寧元年乙丑歲(端蒙赤奮若)。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日,剩分四百三十分;

至法推得剩日十八日,剩分為零;

建始元年丙寅歲(游兆攝提格)。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五十六日,剩分七百七十八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三日,剩分八分;

建始二年丁卯歲(強梧單閼)。

本年十二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二十日,剩分六百八十五分;

至法推得剩日二十八日,剩分十六分;

建始三年戊辰歲(徒維執徐)。

本年閏年十三個月

朔法推得剩日十五日,剩分九十三分;

至法推得剩日三十三日,剩分二十四分;

建始四年己巳歲(祝犁大荒落)。

以上是《歷書》。大余指剩餘的日數(文中簡寫為剩日)。小余指剩餘的分數(文中簡寫為剩分)。端蒙是年名。地支:與歲陰相當,丑叫赤奮若,寅叫攝提格。天干:例如丙叫游兆。正北,指太陽位於下中天子位,冬至在子時;正西,太陽在正西酉位,冬至在酉時;正南,太陽位於上中天午位,冬至在午時;正東,太陽在正東卯位,冬至在卯時。(以上四章章首為冬至點的位置。)

《白話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