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深挖內幕

這一章,作者將引領大家,回首過去,從被隱藏的歷史細節中、從褪色的畫面中、從歷史見證者的回憶中、從紛亂交錯的事件中,深挖那些塵封已久的歷史內幕,還原焦點人物的真實面目,讓讀者感受一個更加接近事實的觀點。

府院之爭

我們有不少的歷史愛好者都隱隱約約聽說過這麼一個歷史名詞:「府院之爭」。但是,也許有一些朋友並不知道這個詞語的意思,更不知道與之相關的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

所謂「府院之爭」,其實就是指「總統府和國務院的鬥爭」,它說的是這麼一個歷史事件:1917年春夏之交,中華民國大總統黎元洪開除了國務院總理段祺瑞,段祺瑞心懷不服,慫恿軍閥張勳帶兵入京,武力驅逐了總統黎元洪,段祺瑞得以恢復總理職位並重新執政。

這麼一件事,在我們中國的近代史上,叫作「府院之爭」。那麼,中華民國的大總統黎元洪,為什麼要開除國務總理段祺瑞呢?關於這件事情的始末,諸位不妨聽筆者一說。事情要從袁世凱之死說起。1916年 6月 6日,籌辦帝制不成被迫宣佈「暫緩洪憲」的中華民國大總

統袁世凱,在病床上一命嗚呼。袁世凱病死之後,中華民國副總統黎元洪繼任大總統,而總理之位,則由眾望所歸的北洋巨頭段祺瑞上台擔任。黎元洪當上大總統之後,宣佈恢復此前被袁世凱廢除了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以下簡稱《臨時約法》),簡稱「恢復約法」。什麼叫作「恢復約法」?原來,由革命黨人制訂並於 1912年 3月 11日 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此前被袁世凱廢除了,南方革命黨人對此憤憤不平、耿耿於懷。袁世凱死後,黎元洪宣佈「恢復約法」,以期安撫革命黨人並試圖緩解國家南北分裂的態勢。

黎元洪「恢復約法」的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民國之憲法由國會制定。憲法未施行以前,本約法之效力與憲法等。」

這一條規定的意思是說在《中華民國憲法》還沒有制訂之前,《臨時約法》就是有效的。朝野各界人士行事,仍然需要接受這部《臨時約法》的約束。

眾所周知,自從 1912年民國成立,直至 1916年袁世凱病死,中華民國一直沒有制定出一部正式的憲法。

恢復約法之後,黎元洪和段祺瑞開始合作「當家」,但是不料,這個「黎段班子」剛剛搭伙不久,就鬧出了矛盾,緣由主要是兩件事:

第一件事:撤換國務秘書徐樹錚;

第二件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

首先說說第一件事:撤換徐樹錚。

徐樹錚是誰?徐樹錚是當時的「國務院秘書長」,他是國務總理段祺瑞的頭號幕僚。徐樹錚這人有個毛病:飛揚跋扈。徐樹錚日常所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拿一堆政府文件闖進總統府,往大總統黎元洪的辦公桌上一擱,喊黎元洪簽名。

為什麼政府文件要找大總統黎元洪簽名呢?因為依照《臨時約法》第三十一條:「臨時大總統為執行法律或基於法律之委任,得發佈命令並得使發佈之。」

也就是說依照《臨時約法》,政府的決議、規章、法令,儘管並不需要黎元洪事前參與討論,但是需要黎元洪簽名發佈。日子長了,徐樹錚就瞧不起這個大總統黎元洪,徐樹錚認為:所謂「大總統」,其實不過是一個橡皮圖章,國務院裡的一班國務員討論出台的政策,總統不過問,只負責簽名,所以徐樹錚瞧不起黎元洪。

徐樹錚瞧不起大總統黎元洪的一個典型表現是,有時候黎元洪在簽名之前問他:「這個政府決議是怎麼回事?」徐樹錚往往是這樣回答的:「不知道。你只管簽名就行,別管太多。」

這樣一來二往,黎元洪就對這個徐樹錚產生了強烈的反感。終於有一天,失去耐心的黎元洪向國務總理段祺瑞攤牌了:徐樹錚這人太傲慢了,我受不了,請你給換一個,否則我就不給你簽名。

黎元洪提出撤換徐樹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他的依據是《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臨時大總統任免文武職員,但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大使公使須得參議院之同意。」

重點是前面一句「臨時大總統任免文武職員」。依據這一條,黎元洪認為:自己有權撤掉徐樹錚。徐樹錚不是「國務員」,而只是一個普通的「文武職員」,依照約法,總統是有權撤換他的。

可是,國務總理段祺瑞不同意。

段祺瑞為什麼不同意呢?首先這個徐樹錚啊,他是段祺瑞的鐵桿軍師、心腹幕僚、得力干將。段祺瑞實在是不願意換掉他。其次呢,段祺瑞認為大總統不應該插手國務院的人事任命,否則一旦開了這個先河,自己身為國務總理,日後就喪失了人事權,自己喜歡的人不能用,而只能用總統指定的人,這成什麼體統呢?

大總統黎元洪堅持要撤掉國務秘書長徐樹錚,而總理段祺瑞則不同意,總統和總理兩人就鬧出了不愉快。這下怎麼辦呢?後來,元老徐世昌出面來調解了。

徐世昌勸段祺瑞:何必因為一個小小的秘書長而破壞了和大總統的關係呢?換一個吧,不是個事兒。

在徐世昌的勸說下,段祺瑞妥協了,他撤掉了徐樹錚,換上了張國淦,但是與此同時,段祺瑞通過徐世昌對黎元洪作出了這樣的聲明:「這次我是遷就大總統,下不為例,日後不能再干涉我用人。」

黎元洪要換人是換成了,誰會甘心在自己的堂堂總統府內受一個小小國務秘書的「欺負」?這下總算出了一口惡氣。

可是,段祺瑞與黎元洪的關係,也開始破裂了。接下來,又發生了一件事,在這件事上,黎元洪和段祺瑞兩人都拒絕妥協、因而最終走到了撕破臉皮的地步。

這件事就是:中華民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

在當時,1914年爆發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打了三年了,段祺瑞這個人有眼光,他這時看了出來:德國終將戰敗,協約國終將打贏。因此,中華民國應當抓住這個時機、不再隔岸觀火,而應當果斷參戰,站到協約國一邊。

為什麼要中國參戰呢?段祺瑞認為:中國是個弱國,背負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諸多「不平等條約」,例如割給德國的「膠州灣租借地」,就有待收復。而中國一旦參加協約國陣營、為一戰做出貢獻,不但膠州灣能立馬收回,而且在戰後議和的過程中,中國也能贏得各國的尊重,因而有望「烏雞變鳳凰」,在世界秩序的重新洗牌中,中國可以獲得嶄新的籌碼,甚至有可能從此「由弱轉強」。

所以,總理段祺瑞他主張參戰。不得不承認,段祺瑞有他主張參戰的道理。

但是,大總統黎元洪反對參戰。黎元洪反對參戰的道理也是響噹噹的:「所謂第一次世界大戰,只是一場歐洲人狗咬狗的戰爭,與我們中國人無關,我們為什麼要參戰?為什麼要莫名其妙地陷中國人民於戰火之中?萬一德國戰勝了呢?到時會怎樣?到時候德國就會對中國展開瘋狂的報復,連滅了咱中國都有可能!」

所以,黎元洪他堅決反對參戰。不得不說,黎元洪的道理,大體上也是能夠成立的。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總理主張參戰,總統反對參戰。問題來了:誰說了算?

大總統黎元洪認為:是他姓黎的說了算。他的理由是什麼呢?黎元洪的

理由是《臨時約法》的兩條相關規定:

理由一,《臨時約法》第三十五條:「臨時大總統經參議院之同意,得宣戰媾和及締結條約」。依據這一條,黎元洪認為:你段祺瑞要我宣佈參戰,可以,但是你必須要先經過參議院開會討論通過。

理由二,《臨時約法》第四十四條:「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負其責任」。依據這一條,黎元洪認為:我是堂堂大總統,你段祺瑞不過是個國務員,國務員是輔助大總統的。我才是主人翁。

所以,黎元洪認為:我自己才是中國的主人,你段祺瑞不過是我的助手,參戰不參戰,不能由你姓段的說了算,而是由我說了算,至少也要經過參議院的同意。

那麼段祺瑞呢?段祺瑞對《臨時約法》又是怎麼理解的呢?

其實段祺瑞也知道:對一個外國宣戰,是一個國家的大事,依照《臨時約法》,無論是總統還是總理,都沒有權單獨決定,誰有權決定呢?參議院有權決定。

可這段祺瑞畢竟是武夫出身,他頑固地認為,參加一戰是救國的頭等大事,哪怕不擇手段,我也要將它辦成。

於是,段祺瑞將一大幫跟自己關係不錯的軍閥喊到北京來,組成「督軍團」,對國會施加壓力。與此同時,段祺瑞還讓手下組織一些乞丐、無業遊民,在國會周圍聚集、轉悠轉悠,高喊口號,要求參戰,這批人美其名曰:「公民團」。

大總統黎元洪見段祺瑞如此「胡鬧」,忍無可忍之下,遂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免掉段祺瑞國務總理的職位。

這個決定不得了。段祺瑞不服。為什麼不服呢?段祺瑞不服,有他不服的理由。

首先,《臨時約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臨時大總統任免文武職員,但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大使公使須得參議院之同意。」實話實說,這條規定是有爭議的。它僅僅規定「任命國務員需要參議院同意」,但是「撤免國務員」呢?需不需要參議院同意?沒有明確規定。段祺瑞完全可以據此認為:依照立法的本意和理所當然的邏輯,你總統要撤我,也需要經過參議院的同意。

其次,《臨時約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務員於臨時大總統提出法律案公佈法律及發佈命令時須副署之。」這條規定的本意是說:總統每發佈一個命令,都需要國務員副署才能生效,那麼問題來了:總統撤免總理,這個是不是「命令」?如果是,那麼這個「命令」,需不需要總理(國務員)副署?——說得更明白一點,段祺瑞的看法是:依照《臨時約法》,你大總統可以開除我,但是你需要經過我的同意——細細想之,有些荒唐。

這還不算。對段祺瑞有利的還有一條。《臨時約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國務員受參議院彈劾後,臨時大總統應免其職。但得交參議院覆議一次。」依據這一條,段祺瑞也完全可以理解為:你大總統要開除我?可以,但是須經過參議院對我進行彈劾,而且還必須允許我申請復議一次。

說到這裡,我們不得不承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其實是一部有歧義、不完善、不嚴謹的約法。這樣的約法,恐怕無論是換了誰上台當家,總統和總理都難免要鬧出矛盾,因為這裡的問題十分明顯:總統和總理的職權劃分模糊不清。

我們俗話說:一個烏龜不能有兩個腦袋。一般的政治決策機構,委員為單數,例如七人、九人、十一人,投票解決問題,總有多數勝出,但是如果一個烏龜有兩個腦袋,一個腦袋說向東,另一個腦袋要向西,那就只能掐架了。所謂「府院之爭」,其實就是這麼回事。

當然,有的讀者也許會說:《臨時約法》的咬文嚼字之爭,不過是表面現象,當時的武夫爭權奪利,才是問題的本質。這樣說也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歷史上還有第二次「府院之爭」——黎元洪下台之後,新總統馮國璋和段祺瑞還是鬧得不愉快,癥結還是在於這一點:總統和總理的權力劃分存在爭議——這是後話。

那麼為什麼在《臨時約法》裡,總統和總理的職權沒有界定清楚呢?其

實是因為這部約法是由革命黨人制訂的,它最初設計的主旨是在於鉗制袁世凱,防備其獨裁,因此,革命黨人在一開始就故意給袁世凱(臨時大總統)設定了諸多的限制。可是人們萬萬沒有料想到的是,袁世凱死後,這部既不嚴謹、不完善的《臨時約法》,成了中國內亂的一個原因。

黎元洪開除段祺瑞的總理職務之後,接下來的事情,大家就很熟悉了:段祺瑞慫恿軍閥張勳出兵北京、武力推翻了黎元洪。事後,段祺瑞復職總理。

段祺瑞復職之後,深感《臨時約法》之害的他,果斷宣佈廢除這部《臨時約法》,但是,廣州的孫中山不服,他要「保護約法」,並以此為旗號,舉兵討伐,這就是後來大家都知道的——「護法運動」。

歷史就是這樣,一環扣一環,凡事皆有原因,凡事也都有其結果,歷史上每一個小小的事件,假以其他的因素,都有可能會引發另一件歷史大事,這就是我們大家平時所說的——「蝴蝶效應」。

沙俄賄賂李鴻章始末

近年來,中國的網絡、影視界、出版界都有不少讚美李鴻章的作品出現。李鴻章這個曾經被釘在「賣國賊」恥辱柱上的人物,最近似乎有了「平反」的跡象——據說他是一個勤勤懇懇「裱糊匠」的新形象。

人們對李鴻章的新評價,似乎跑到了另外一個極端——例如傳聞李鴻章「在病床上為愛國吐血身亡」之類的讚美文章,屢見不鮮。

今天,筆者忍不住來潑一盆冷水了——請不要矯枉過正——真實的李鴻章,其實既不如傳統評價的那麼「妖魔化」,也不如最近一些「平反」文字所描繪的這麼「偉大」和「正確」。

我所認為的事實真相是,李鴻章在表面上,似乎是一個清朝的忠臣,但是在更真實的層面,李鴻章可能是一個貪官。李鴻章具有兩面性。在處理國政的時候,李鴻章往往在「忠臣」和「貪官」之間搖擺不定,有時候更是難免掙扎一番。

要人們理解一個「忠臣」和「貪官」的混合體,也許確實有點困難。但是,人性往往是複雜的。李鴻章也不能例外。

毋庸諱言,李鴻章的確在馬關談判、庚子談判等諸多國家大事當中,嘔心瀝血,兢兢業業,力挽狂瀾。因此,對於大家所耳熟能詳的「忠臣」李鴻章,我就不再贅述了。在本文,我給大家講講李鴻章收受俄國人重金賄賂的一個真實故事。

時間要回到 1897年底。

那段時間,沙皇俄國急需在遠東尋找一個「不凍軍港」,作為俄羅斯帝國艦隊在冬天的停泊地點——他們瞅上了旅順和大連這兩個地方。1898年初,沙俄政府派出璞科第等辦事人員,找到大清重臣李鴻章,開展關於此事的談判。

在談判的過程中,沙俄辦事人員璞科第對李鴻章說:「只要你說服你們的朝廷和我們簽約,將大連、旅順租借給我們俄國,我們會給你 50萬兩銀子的報酬。」

李鴻章得到這一筆「業務」,很高興,立馬上奏折,四處奔走,並說服了朝廷同意將旅順、大連租借給俄國。事成之後,沙俄辦事人員璞科第, 給李鴻章送去了 50萬兩銀子的重金賄 賂——李鴻章笑納了這筆巨款。50萬兩銀子,等於現在的多少錢?如果以一兩銀子約等於今天人民幣 200元的購買力推算,50萬兩銀子,則約等於今天人民幣一億元的購買力。一個億。李鴻章辦一件外交事務,可以收一個億!?這件事,在中方的史料裡面,當然找不到記錄——李鴻章打死也不會在任何文字裡留下自己收受黑錢的記錄。所以,有關這件事的史料,只能到外方的文字記錄裡面去找。天網恢恢,沙俄當年的財政大臣維特伯爵在他所著的《維特伯爵回憶錄》中,記錄了這件事:李鴻章收受了沙俄政府 50萬兩銀子的賄賂。

維特伯爵是當時沙俄政府的財政部長,這筆錢是經過他批准的,所以,他很清楚這件事。再者,假設這件事不存在,維特伯爵完全沒有必要在自己的回憶錄裡面捏造這樣的一個謊言——因為捏造這樣的謊言,對他沒有任何的好處,也沒有任何的意義。

當然,從做學問的角度來看,《維特伯爵回憶錄》的記錄儘管合情合理,但畢竟是一份孤證,恐怕還不能作為結論的依據。於是,我們需要別的史料來進行佐證。

所幸近代史史料浩如煙海,只要耐心找,還是能找到的。

讓我們來讀一讀另一冊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於 1977年出版的《中國近代對外關係史資料選輯》上卷第二分冊。在這冊史料的第 103~104頁,我們可以找到更多確鑿的證據。

這冊史料收錄了俄國當年駐北京外交人員的一系列電報,其中包含了親手交錢給李鴻章的沙俄辦事人員璞科第拍回莫斯科的一份關鍵電報,在他的這份關鍵電報裡,璞科第清清楚楚地寫明了:李鴻章收受了自己50萬兩白銀。

這一系列電報有四份,我們先來看第一份:

(一)1898年 3月(俄歷)9日(公歷 21日),七等文官璞科第由北京致財政大臣密碼急件。

今天我得到代辦的同意,和李鴻章及張蔭桓作機密談話,允許他們,假如旅順口及大連灣問題在我們指定期間辦妥,並不需要我方的非常措施時,當各酬他們銀五十萬兩。兩位大臣均申訴自己的地位非常艱難並述及官吏階級激憤心情。向皇帝上了無數申請書,勿對我國要求讓步。明天兩位大臣都將向皇帝做報告。中國駐倫敦公使電總理衙門稱,英國外交部對其聲明,英國對我國的要求甚不表同情。

璞科第 無誤 文書 巴茲特涅耶夫

這份電報寫得很明白:俄方允諾給李鴻章賄賂並要求租借旅順和大連,李鴻章答應向光緒皇帝疏通一下。

我們再來看第二、第三份電報:

(二)內廷郎巴夫洛夫密電 1898年 3月(俄歷)9日(公歷21日)

與璞科第一起非常秘密地允許李鴻章及張蔭桓,如協議不遲於 3月 15日(公歷 27日)簽字,而我方也不必採取緊急措施時,則各酬銀五十萬兩。

(三)內廷郎巴夫洛夫密電 1898年 3月(俄歷)12日(公歷 24日)

允許的報酬起了應有的作用。李鴻章與張蔭桓顯然已使其他大臣及親王等對此發生興趣。

希望在 3月 15日簽訂條約以後即迅速支付所允款項,請將此事命令璞科第。

這兩份電報表明:李鴻章在得到俄方送錢的允諾之後,辦事很積極,開始著手說服清廷的中央大臣以及一些親王,同意將旅順、大連租借給俄國。

我們來讀最後一份電報:

(四)1898年 3月(俄歷)16日(公歷 28日)七等文官璞科第由北京致財政大臣密電

今天我付給李鴻章五十萬兩(按北京習慣所用市平銀重量),計值四十八萬六千兩(按銀行所用公砝兩重量折算);李鴻章甚為滿意,囑我對您深致謝意。同時我當電告羅啟泰。我沒有機會將款交給張蔭桓,因為他非常小心。

璞科第 無誤 文書 巴茲特涅耶夫

這份電報最為關鍵。在這份關鍵電報裡面,沙俄辦事人員璞科第,親手交給了李鴻章 50萬兩的白銀。李鴻章收錢之後,十分高興,當場向俄方表示感謝。

請大家注意璞科第給李鴻章送錢的時間:1898年 3月 28日。我們後世人知道,中俄《旅大租地條約》簽訂於 1898年 3月 27日。也就是說在簽約的第二天,俄國人就給錢了——十分「守信用」。

說到這裡,請允許筆者對此事的過程,來一個梳理,如下:

1.1897年底,俄國瞅上了旅順和大連。

2.1898年 3月 21日,俄國人璞科第要求李鴻章說服清廷將旅順、大連租借給俄國,事成之後,俄國允諾向李鴻章支付50萬兩白銀作為報酬。

3.1898年 3月 24日,李鴻章說服朝廷,將旅順、大連租借給俄國。

4.1898年3月27日,李鴻章代表大清國,和俄國簽署《旅大租地條約》,將旅順、大連租借給俄國,租期為 25年。

5.3月 28日,俄國辦事人員璞科第,如約支付給李鴻章 50萬兩白銀的報酬,李鴻章十分高興,連連道謝。

這就是李鴻章在辦理外交事務的過程中,利用職權,收受俄國人巨額錢財的歷史事實——當然了,是否存在這種可能:璞科第在電報中撒謊了,他自己私吞了 50萬兩白銀,而沒有真正付給李鴻章——存不存在這種可能呢?平心而論,從理論上來講,是可能的,但是我們搞歷史研究,一切猜想都需要證據——如果將來歷史學界挖掘出來璞科第私吞 50萬兩白銀的證據,也許本文所講的論點會被推翻——但是,李鴻章死後,留下租界洋樓好幾幢以及金銀一大批,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這些錢難道都是合法工資所得麼?

當然,假如李鴻章能起死回生,他也許會這樣為自己辯護:「當年中國受到日本和德國的覬覦,我引俄國海軍到旅順、大連來,是為了抗衡日本和德國,是為了請俄軍來保護我們大清——也就是說,你別看我收了人家俄國人50萬兩白銀,可是就《旅大租地條約》這份條約而言,它不但有利於俄國,而且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也有利於我們大清國!」

李鴻章倘若要這樣為自己辯護,也許有他的道理,也許沒有道理——但是,這個不是本文所要探討的話題,因此,筆者在此無意深入探討。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無論條約是否有利於大清國,但身為大清國重臣,辦理外交事務,收受外國巨額賄賂,都是不對的——這一點,恐怕是李鴻章所無法否認的。

換句話來講:李鴻章也許是個忠臣,但是,他同時應該也是一個貪官。他收錢的時候,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人家俄國人——而且不止一個俄國人,在他們內部的電報中,將這件事,用白紙黑字給記錄了下來。

天網恢恢——該暴露的,遲早還是會暴露——你可以在一段時間裡,欺騙所有人;你也可以在所有的時間裡,欺騙一部分人。但是,你絕對不可能在所有的時間裡,欺騙所有的人。

行文到最後,就讓我們來看看,李鴻章和俄國人當年所簽署的這份「佣金」為一個億的《旅大租地條約》都是些什麼內容。

《旅大租地條約》

一八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六日,俄歷一八九八年三月十五日,北京。

大清國大皇帝、大俄國大皇帝欲更敦兩國盟誼,互籌相助之法,為此,大清國大皇帝派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一等肅毅伯李鴻章,尚書銜戶部左侍郎張蔭桓為全權大臣;大俄國大皇帝派駐華署理全權大臣內廷郎巴夫洛夫為全權大臣。該大臣等各以所奉全權之據視為妥協,商定條款如下:

第一款 為保全俄國水師在中國北方海岸有足為可恃之地,大清國大皇帝允將旅順口、大連灣暨附近水面租與俄國。唯此項所租,斷不侵中國大皇帝主此地之權。

第二款 因以上緣由所租地段之界,經大連灣迤北,酌視旱地合宜保守該段所需應相離若干裡,即准相離若干裡,其確切界限以及此約各項詳細,俟此約畫押後,在聖彼得堡會同許大臣即刻商訂,另立專條。此界線商定後,所有劃入租界線內之地及附近水面專歸俄國租用。

第三款 租地限期,自畫此約之日始,定二十五年為限,然限滿後,由兩國相商展限亦可。

第四款 所定限內,在俄國所租之地以及附近海面,所有調度水、陸各軍並治理地方大吏全歸俄官,而責成一人辦理,但不得有總督、巡撫名目。中國無論何項陸軍,不得駐此界內。界內華民去留任便,不得驅迫。若有犯案,該犯送交就近中國按律治罪,按照咸豐十年中、俄約第八款辦理。

第五款 所租地界以北,定一隙地。此地之界,由許大臣在聖彼得堡與外部商定。此隙地之內,一切吏治全歸於中國官,唯中國兵非與俄官商明,不得來此。

第六款 兩國政府相允,旅順一口既專為武備之口,獨准華、俄船隻享用,而於各國兵、商船隻,以為不開之口。至於大連灣,除口內一港亦照旅順口之例,專為華、俄兵艦之用,其餘地方作為通商口岸,各國商船任便可到。

第七款 俄國認在所租之地,而旅順大連灣兩口岸為尤要,備資自行蓋造水、陸各軍所需處所,建築炮台,安置防兵,總設所需各法,藉以著實禦侮;並認以己資修養燈塔以及保航海無虞之所需各項標誌。

第八款 中國政府允以光緒二十二年所准中國東方鐵路公司建造鐵路之理,而今自畫此約日起,推及由該干路某一站起至大連灣,或酌量所需,亦以此理,推及由該干路至遼東半島營口、鴨綠江中間沿海較便地方,築一支路。所有光緒二十二年八月初二日中國政府與華俄銀行所立合同內各例,宜於以上所續支路確切照行。其造路方向及經過處所,應由許大臣與東方鐵路公司議商一切。唯此項讓造支路之事,永遠不得借端侵佔中國土地,亦不得有礙大清國大皇帝應有權利。

第九款 此約自兩國全權大臣彼此互換之日起舉行。此約御筆批准之本,自畫押後,即刻在聖彼得堡互換。茲兩國全權大臣將此約備中、俄二國文字各二份,畫押蓋印為憑。兩國文字校對無訛,唯辯解之時,以俄文為本。此約在北京繕就二本。

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六日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十五日

「張勳復辟」背後的陰謀

近代史上的事情,黑幕重重,「張勳復辟」這件事,也不例外。張勳這個人在中國近代史上,扮演了一個「壞人」的角色,可是從第一手史料中,我們卻能讀出來一個不一樣的張勳,原來,在段祺瑞和黎元洪的政治鬥爭中,忠勇有餘、謀略不足的張勳是被利用了,而且還背了將近一百年的黑鍋……

1917年,民國六年,也是清廷倒台的第六年。

這一年的 7月 1日,北京城中,突然幾乎家家戶戶都掛出了消失了六年之久的大清國國旗——龍旗。清朝,在滅亡整整六年之後,在「忠臣」張勳的武裝扶持之下,復辟了!

可能有一些讀者受此前歷史讀物的影響,會一廂情願地認為:北京人民對此深惡痛絕。可是,事實的真相卻是令人大跌眼鏡。北京人民不但不鬱悶,而且許多人似乎還挺高興的,有的人甚至是逢人便報喜:皇上回來啦!皇上歸位啦!

年僅11歲的廢帝溥儀,在張勳的扶持之下,又坐上了龍椅,並在一群前清遺臣的輔助之下,像模像樣地發號施令了。一時間,許官,封爵,張羅朝政,鬧得不亦樂乎。

這就是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張勳復辟」事件。

可是,「好景」不長,沒過幾天,北洋軍閥巨頭段祺瑞就從天津發兵討伐張勳。張勳力抗不支。這一場復辟,在僅僅持續了12天之後,鬧劇般地畫上了句號。

對於這段歷史,不少的史書說:張勳「冒天下之大不韙」,發動了復辟清朝的軍事政變。可是,在我看來,本案其實大有內幕,恐怕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鮮為人知的是:事實上,張勳在這一年搞復辟,是有一定的人脈支持的,當年中國大部分的重量級軍閥,似乎至少從表面上都支持張勳搞復辟。也就是說,所謂的「冒天下之大不韙」,恐怕並不那麼符合歷史事實。

我們來看看當年的親歷者、見證人,對於這件事,都是怎麼說的。

首先,我們來看看當年曾經當過北洋政府交通總長的葉恭綽,對張勳復辟一事,是怎麼說的。葉恭綽的說法,原文如下:

「……1917年 5月下旬,黎元洪下令免了段祺瑞國務總理的職務,安徽省長通電獨立,繼而冀、魯、豫、陝、奉、浙、閩七省相繼響應獨立。相當多的政客聚集到徐州,當時有相當多的軍政人物支持張勳之主張:復辟清朝。張勳以為功業有成的機會到了,不料,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顯然是出人意料,葉恭綽這篇收錄在《文史資料選輯》第四十一輯的證言表明:張勳復辟,竟然是經過相當多的北洋軍閥巨頭首肯的。

依據葉恭綽的證詞,當時全國重量級的軍政人物,持支持復辟立場的似乎並不在少數。當然,這些軍閥是真心擁護,還是虛假附和,人心隔肚皮,那就不知道了。

值得注意的是葉恭綽上述證詞中的「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八個字,它道出了張勳復辟一案深層次的內幕:張勳其實是被捧殺的。

張勳是個人,不是神,他沒有一眼看穿別人真心的本事,也就是說這麼多的人都同意他,他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是真的同意。

這樣吧,讓我們通過更多的史料重新審視本案的來龍去脈。

事件爆發之前,有一個重要的歷史背景,那就是「中華民國」的總統黎元洪和總理段祺瑞鬧翻,此事史稱「府院之爭」。鬧翻之後,黎元洪、段祺瑞兩個人,分別都想爭取重量級軍頭張勳的支持。

張勳的部下蘇錫麟,在《文史資料選輯》第四十一輯這冊史料裡面,對張勳復辟一案的簡要來龍去脈,有這樣的證言和回顧:

「……段祺瑞通過馮國璋勸說張勳派兵入京驅趕黎元洪。各省督軍來了許多人,包括段祺瑞的心腹徐樹錚、馮國璋的代表胡嗣瑗、段祺瑞的代表曾毓雋、曹錕的代表、張作霖的代表等,會上一致推舉張勳出兵推翻黎元洪,擁戴馮國璋當大總統,並恢復段祺瑞總理之職。

會上,張勳的秘書長萬繩栻提出條件:保皇上(溥儀)復位。大家沒有答應。後來,徐樹錚、胡嗣瑗等人密謀:先佯裝答應張勳提出的擁戴溥儀復位的條件,利用張勳入京,推翻了黎元洪之後,再想別的辦法善後(被張文生偷聽到)。結果大家在一張黃緞子上簽名同意了,張勳上當了。

到了天津的時候,張勳和段祺瑞見面,段祺瑞對張勳說:『要推翻黎元洪,但是清帝復辟一事,就算北方同意,南方也不會同意,因此我建議緩辦。』張勳只是默默點頭,沒有明說答應。

到了北京,我(蘇錫麟)建議張勳:他們簽名同意,是騙局,復辟一事,不能幹。張勳說:『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就算他們是騙我,我也堅決要干的,這事兒幹成,我死了也甘心。』

不久,驚聞段祺瑞馬廠誓師(討伐張勳),張勳說:『他們推我出來復辟,原來真的是在耍我,我們不能孬了,拼了命也要跟他們幹到底,怕什麼?到時候我們就把內情抖摟出來,難道是我張勳一個人要搞復辟的嗎?』

情勢越來越緊張,張勳叫萬繩栻馬上把當時大家簽了名的那張黃緞子拿出來公之於世。萬繩栻說:『緞子留在天津,我現在就去取。』不料,萬繩栻一去不回。原來,簽名的黃緞子早就被馮國璋的心腹胡嗣瑗用二十萬元的價格買走了。

在緊急關頭,王士珍派人找了我(蘇錫麟),要求停火,希望犧牲張勳,避免內戰。我(蘇錫麟)說:『搞復辟,是各省督軍一致簽名同意的,現在他們反悔,玩弄張勳,是他們不講信用,現在張勳很危險,張勳是我的長官,我不能見死不救!你回去告訴王士珍,只要(段祺瑞)討逆軍不開槍,我也決不開槍。而如果張勳的人身安全能夠得到保障,我就更不會開槍!』

不料,最終還是開打了。很快,荷蘭使館派了轎車來接張勳,張勳不肯走,荷蘭人強架著他上車走,張勳還咬了那荷蘭人一口。

後來,(京師警察總監)吳炳湘陪同我(蘇錫麟)去荷蘭大使館看望張勳,張勳見到我們,第一句話就問:『皇上怎麼樣了?』吳炳湘說:『這跟皇上有什麼關係?』我則問張勳:『部隊怎麼辦?』張勳說:『你看著辦吧。』於是,我安排部隊的官兵們剪辮子、換服裝,發放遣散費,遣返回鄉罷了……」

張勳的部下蘇錫麟的上述這些回憶,透露了以下三點鮮為人知的重要信息:

1. 在「徐州會議」上,有相當多的各省軍政要人,在一張「黃緞子」上面,簽名擁護張勳搞復辟。

2.張勳見大家都簽名擁護,有恃無恐,果斷髮動復辟。與此同時,那張簽了名的「黃緞子」,則被段祺瑞、馮國璋勢力收買並銷毀。

3.張勳在發動復辟之前,去天津見了段祺瑞,段祺瑞對張勳說:「請不要復辟,否則後果自負。 」張勳則所恃各大軍頭在「黃緞子」上的簽名「支持」,因而根本不把段祺瑞放在眼內。

換而言之,張勳是被耍了。被誰耍了?被當年的北洋軍頭們集體耍了。

那麼,事前各省軍政要人在一張「黃緞子」上面簽名,佯裝擁護張勳復辟,這事兒,有沒有更多的證人證言呢?

當然有。

關於「黃緞子簽名」的這個歷史細節,當時的北洋軍閥王占元的幕僚楊文愷,也在《文史資料選輯》第四十一輯裡面,留下了證言。作為歷史旁觀者,楊文愷在他的證言中,是這樣說的:

「……(徐州)開會時,張勳對大家說:『中國的國情不適合搞共和,我們想請宣統皇帝復位,北京內外的各同人都已經同意了,各國也都樂於支持,

現在我與各位商量,同意的請簽名……』事後聽說,王占元他們是在一張黃緞子上簽的名……」

楊文愷的證言說得很明白:的確存在「黃緞子簽名」這麼一回事。

同樣關於軍政要人簽名同意張勳復辟一事,北洋歷史見證人曹汝霖,在其《一生之回憶》裡面,也有這樣的說法:

「……張勳在徐州開會,各省督軍應邀列席,段祺瑞派了徐樹錚參加,不料,張勳討論的卻是復辟問題,到會督軍首領和代表竟然也簽字畫押,宣誓贊成,徐樹錚則沒有簽字……」

可見,曹汝霖在他的回憶錄裡,雖然沒有特別提到「黃緞子」這個載體,但是,「簽字畫押、宣誓贊成」,也是比較清晰的,其實說的是同一件事。

在同一點上,當年的前清遺少派、北洋旁觀者張達驤,在中國文史出版社《我所知道的北洋三雄》這冊資料裡,也是這樣回顧的:「是以徐樹錚為首的北洋軍頭們耍了張勳。先是唆使你去幹,你干了之後,我們再反對你。」

張達驤的證詞,關鍵文字是這樣的:

「……徐樹錚急於驅黎(元洪),恐夜長夢多,就不擇手段策劃行動起來,他知道張勳對復辟蓄意已久,而張的秘書萬繩栻素為張所推重,遂極力唆使萬在張左右鼓動復辟,這是徐樹錚慫恿人上梯子之後再抽梯之計,張並未悟及……」

這不是「耍」,是什麼?

還有一個證人:曾毓雋。

在段祺瑞、徐樹錚利用張勳復辟這一點上,段祺瑞的心腹曾毓雋,也在《文史資料選輯》第四十一輯裡,寫下了這樣的證言:

「……段祺瑞曾經說過:『張勳帶兵入京打倒黎元洪,是上了我們的當。 』徐樹錚也說:『張勳是個復辟腦袋,先讓他復辟,我們才有機會(倒黎執政)……』」

以上諸多的證人證言,都指向同一個事實:大傢伙簽名假裝擁護張勳復辟,事後又出兵反對他——張勳,這個憨哥哥,顯然是被玩弄了。

於是,在各方表面上的「大力支持」之下,張勳果斷帶領數千名辮子兵,浩浩蕩蕩地開進了北京。

7月 1日,北京城全城商民的戶門口,掛上了龍旗。

清朝復辟了。

就在此時,果然,段祺瑞在天津起兵討伐張勳。7月8日,段祺瑞向張勳開出了以下的和談條件:

1. 取消帝制。

2. 解除辮子軍武裝。

3. 保全張勳性命。

4. 維持《清室優待條件》。

對於段祺瑞開出的這個和談條件,張勳是如何反應的呢?對此,《文史資料選輯》第四十一輯收錄了段祺瑞的心腹曾毓雋的一份回顧:

「……張勳則提出:必須允許其辮子軍安全退出北京回徐州老巢。於是,談判破裂,雙方繼續開打。7月 12日拂曉,討逆軍兵分三路會攻,天壇辮子軍率先投降,其餘的也陸續繳械了。

當時,一些軍閥採取了騎牆觀望的態度。例如,山東張懷芝,遲遲不發討張電,等到得知辮子軍在北京節節敗退,各省紛紛發出討張電的時候,張懷芝才倉促決定發佈討張電。

7月14日,段祺瑞返京再任總理,並親自去日本領事館請黎元洪復職總統。黎元洪覺得自己引張勳入京造成此變,愧對國人,遂自己決定下野。於是,段祺瑞電促馮國璋入京,就職總統……」

為什麼張勳僅僅帶了幾千名辮子兵,就膽敢入京搞復辟?事件親歷者曹汝霖在《一生之回憶》裡面,是這樣認為的:

「……張勳以為:在徐州軍事會議上,各省軍事巨頭都贊成復辟了,所以只帶了三千(原文如此,準確數字待考)辮子兵入京搞復辟,因為張勳深深相信各方會響應,所以不需要帶太多的兵,不料,各省軍事巨頭臨時變卦,背信棄義,食言毀約,他也沒有料到段祺瑞出師竟然如此迅速……」

可見,張勳是真的相信諸多將領對自己的「擁護」,才有恃無恐,僅僅帶了幾千號兵進了北京城,當時的張勳,還滿懷信心天真地認為大傢伙都會從四面八方帶兵來擁護他呢。

而馮玉祥,則在其《我的生活》裡,摘錄了張勳在失敗之後,寫給段祺瑞的一封信,張勳在信中,是這樣對段祺瑞說的:

「……勳(張勳)知國情,只宜君主,即公等卓見,亦早詆共和,茲方擁戴衝入,輒即反對復辟……逐鹿中原,不為大局綢繆,純為權利起見,徒說伸張大義,豈為好漢英雄……恨當世無直道……」

馮玉祥進一步評論道:

「隱約之間,可以看出:張勳上了段祺瑞的當之後,是非常的憤慨。」

張勳給段祺瑞的這封信,翻譯成現代國語,是這樣的意思:

「……我張勳為什麼要搞復辟?因為我深深知道:中國的國情,只適合搞君主體制。即便是號稱遠見卓識的你(段祺瑞),也對共和心懷不滿好久了,你們剛剛擁戴我帶兵入京,立即就翻臉了……你們只知道爭奪政權,沒有一個是為了中國大局考慮的,你們嘴巴上說的是正義,實際上都是孬種……這世界是多麼的黑暗啊……」

平定張勳復辟事件之後,馮國璋以副總統身份繼任大總統。

依照馮國璋的秘書長惲寶惠在中國文史出版社《我知道的北洋三傑》之中的回憶,馮國璋上任大總統之後,派了惲寶惠到荷蘭公使館去慰問在使館內避難的張勳。當時,張勳對惲寶惠狠狠地抱怨,並說了這樣的話:

「我這次搞復辟,之所以失敗,完全是由於北洋各個實力派背信棄義。就算是你們總統(馮國璋)也有信給我(主張復辟)!」

張勳的言下之意是,馮國璋也背信棄義了。

經過梳理以上正反兩方人員基本上互相吻合的證人證言,我們似乎可以基本上理清了「張勳復辟」事件的關鍵事實和發展經過。令人震驚!原來竟

然是這個樣子的:

1.總統黎元洪罷免了總理段祺瑞,段祺瑞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2.段祺瑞聯合馮國璋、曹錕、張作霖等主要軍事力量,勸說張勳出兵入京,推翻黎元洪。

3.張勳開出條件:推翻黎元洪可以,但是希望你們支持清帝復辟。

4.上述各主要軍事力量假裝同意,簽名贊成了張勳的復闢建議,引誘張勳出兵。

張勳見此,有恃無恐,出兵推翻黎元洪搞了復辟。

與此同時,大家同意復辟的簽名表(黃緞子)被收買、銷毀。

利用完張勳之後,段祺瑞突然發兵「討逆」,打敗了張勳。張勳有苦難言,身敗名裂。

就這樣,張羅了短短 12天的「張勳復辟」事件,落下了帷幕。

張勳為什麼有苦難言?因為那塊寫滿了北洋軍頭的簽名的黃布——「黃緞子」——被北洋集團收買了而且還銷毀了。

也就是說張勳唯一能證明自己搞復辟是「經過大家同意」的那份證據被銷毀了。

當然有苦難言,啞巴吃黃連。

讀到這裡,我想大家應該都明白了。事情似乎是這樣的:在段祺瑞和黎元洪的政治鬥爭當中,由段祺瑞的心腹徐樹錚牽頭,利用了忠勇有餘、權謀不足的張勳,假裝同意張勳搞復辟,引誘張勳出兵入京推翻黎元洪,事後,又銷毀了各省同意復辟的簽名錄,翻臉發兵打倒了張勳,並讓張勳這個憨漢子,背了將近一百年的罵名。

讀到這裡,也許有的讀者會有疑問:總統黎元洪罷免了總理段祺瑞,段祺瑞為何不直接發兵打倒黎元洪,而非要讓張勳去打黎元洪,自己再來打倒張勳,偏偏要繞這麼一個大彎呢?

我認為「中華民國」號稱「共和」,段祺瑞作為一國總理,如果自己直接起兵推翻總統,於共和精神不符,因而很容易遭到輿論的抨擊,也會失去民心。所以,段祺瑞利用張勳入京,推翻黎元洪,自己再來推翻張勳,這樣繞一個彎,自己做的事情就可以名正言順了。

也就是說,丑角讓張勳去當,英雄讓段祺瑞自己來做。「張勳復辟」事件的這個版本,我想應該是更加接近事實真相的。

是誰趕跑了末代皇帝

1924年 11月 5日上午,馮玉祥派出「國民軍」包圍紫禁城。此時,18歲的末代皇帝溥儀尚在宮中玩樂,對即將發生的這一切,毫無知曉……被趕出紫禁城之後,一切榮華富貴,頓時都成了鏡花水月、過往煙雲。

鮮為人知的是:在馮玉祥的背後,讓溥儀徹底失去「寶座」的幕後「黑手」,原來卻另有其人……中國的近代史愛好者,大概都知道 1924年 11月 5日,馮玉祥派兵將溥儀從紫禁城裡驅逐出去的這件事。依據在辛亥革命中所達成的《清室優待條件》,溥儀是可以居住在紫禁城裡面的。但是,清廷倒台十二年之後,馮玉祥派兵,將溥儀趕走了。對於這件事,一般人都知道衝到前台的馮玉祥。但是,人們似乎並不知道,站在馮玉祥後面的更高級拍板人,卻是另有其人。

首先,讓我們回到當時事發的現場,看看都發生了些什麼:

1924年 11月 5日的清晨,天濛濛亮,鹿鍾麟、李石曾等「國民軍」將領,奉馮玉祥之命,帶著一份《修改清室優待條件》,擁兵策馬,浩浩蕩蕩地來到紫禁城,要驅趕溥儀出宮。

當時,出來接待鹿鍾麟、李石曾一行的是清朝的老臣子紹英。紹英從鹿鍾麟手中接過《修改清室優待條件》,一讀,就知道來者不善。當時,紹英的心怦怦地跳。糟了,這回皇上要被趕出皇城了。十萬火急。

但是,紹英畢竟是飽經風霜,他假裝鎮定自若的樣子,彬彬有禮又綿裡藏針地質問李石曾:「李將軍,您不就是我大清重臣李鴻藻的公子嗎?你們李家,深受我大清恩德,今日何以忍心,要如此相逼?」李石曾冷笑著答道:「對,我是李鴻藻的兒子,我從小是吃清朝的飯長大的,如果不是因為有著這一層關係,我早就放炮趕人了,哪裡還會對你們這麼客客氣氣地說話?」紹英見李石曾的口氣毫不通融,遂快步往回跑向溥儀匯報:「不好啦!鹿鍾麟帶兵來,要趕萬歲爺出宮啦!」溥儀大驚失色。這件事情,也來得太突然了 !溥儀一家人,頓時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事到如今,溥儀還是希望能有個商量。於是,他命令紹英繼續往返斡旋,幻想能有所轉機。紹英頻繁出入,汗流浹背地跑了好幾趟。宮裡的后妃、太監、宮女們亂成一團,真如世界末日一般。很快,鹿鍾麟就失去耐心了,他決定嚇唬人。於是,鹿鍾麟當著紹英的面故意轉了個身,對手下的兵說:「你叫外邊,先別開炮,再等二十分鐘!」紹英一聽這個,面色立即發黑,他立即扭頭,往回就跑,火速告訴溥儀:「萬歲爺,萬歲爺,要開炮啦,要……要……要開炮啦!」溥儀一聽大炮都架好了!頓時嚇得兩腿發軟,立即答應鹿鍾麟同意搬走。於是,溥儀一家子的全體人員,用了最快的速度,收拾行李,準備逃命。大清最後一位皇帝十分狼狽,顏面蕩然無存。

這就是在近代史上有名的「驅趕溥儀出宮事件」。鹿鍾麟是馮玉祥的部屬。因此,對於這個事件,歷史愛好者們一般都認為:這是馮玉祥幹的事情。

對此,有人讚揚,也有人批判。可是,無論讚揚還是批判,人們似乎都忽略了站在馮玉祥身後的更高一層的決策者,其實是一股更大的政治勢力。那麼,站在馮玉祥的身後,支持馮玉祥驅逐溥儀出宮的這股政治力量,他們又是誰呢?原來,站在馮玉祥的身後拍板批准了驅趕溥儀出宮行動的政治勢力,不是別人——正是一群國民黨人。對此,史料給我們留下了相當多的證據。例如,馮玉祥事後,在其自傳《我的生活》裡面透露:他是向當時由國民黨人士所掌控的「攝政內閣」提出「驅逐溥儀出宮」的建議,並由「攝政內閣」

討論通過後才付諸實施的。也就是說,是國民黨勢力批准馮玉祥將溥儀逐出紫禁城的。那麼,讓我們來看看,馮玉祥在其自傳《我的生活》裡面,對於這件事的原話,是怎麼說的:

「我率領國民軍發動北京政變,在北京站穩腳跟之後,我開始想:在中華民國的首都之內,竟然還有一個前清的小朝廷,這真是民國的恥辱,留著這個小皇帝,等於給中外野心家留了一個可供利用的把柄,實在不妙。於是,我在徵得攝政內閣的同意之後,下令鹿鍾麟去執行了把溥儀驅逐出宮的任務。 」

可見,馮玉祥在原話中說得很明白:他在派兵驅逐溥儀出宮之前,徵得了「攝政內閣」的首肯——是「攝政內閣」批准他驅逐溥儀出宮的。那麼,我們憑什麼說「攝政內閣」是一股「國民黨勢力」呢?這就要求我們弄清楚這個「攝政內閣」的來歷了。原來,在此前不久,剛剛打完了「第二次直奉戰爭」,在這次內戰中,國民黨、奉系軍閥張作霖和北洋軍閥段祺瑞三方結成「三角同盟」,共同對抗直系軍閥曹錕和吳佩孚。在這場戰爭進行到白熱化的時候,吳佩孚的部下馮玉祥,在國民黨、奉系等勢力的策反之下,突然倒戈,投向「三角同盟」陣營,並直接導致了曹錕、吳佩孚的戰敗。一不做二不休。馮玉祥為了進一步表達自己對國民黨的「效忠」,悍然將自己原本屬於直系的部隊,改名為「國民軍」,即國民黨部隊的意思。殺入北京之後,馮玉祥立即擁護了一群國民黨人士,成立了一個臨時中央政府,這個臨時中央政府,當時稱作「攝政內閣」。這就是所謂「攝政內閣」的由來。那麼,讓我們來看看,當年這個所謂「攝政內閣」的組成人員,都有些什麼人:

國務總理:黃郛(國民黨的人)外交總長:王正廷(國民黨的人)財政總長:王正廷(國民黨的人)交通總長:黃郛(國民黨的人)內務總長:王永江(和國民黨淵源較淺)海軍總長:杜錫珪(和國民黨淵源較深)陸軍總長:李書城(國民黨的人)司法總長:張耀曾(國民黨的人)農商總長:王迺斌(和國民黨淵源較淺)教育總長:易培基(和國民黨淵源較淺)參謀總長:李烈鈞(國民黨的人)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攝政內閣」裡面,十個人之中,有六個是國民黨勢力的人,而其中最重要的職位國務總理黃郛就是國民黨的人,而黃郛也是蔣介石的拜把子兄弟。很明顯,所謂「攝政內閣」,實際上就是一個由國民黨勢力把持和操控的臨時中央政府。如前述,馮玉祥在《我的生活》的自白中,也寫得很明白,他提出驅逐溥儀出宮的建議之後,徵求了攝政內閣的同意,才派人去執行驅逐。

換言之,驅逐溥儀一案真正拍板的決策人,並不是馮玉祥自己,而是站在馮玉祥背後,以黃郛、王正廷、李烈鈞等人為首的這一群國民黨勢力分子。

「攝政內閣」作出驅逐溥儀的決策之後,向溥儀簽發了一份《修正清室優待條件》。這份《修正清室優待條件》的簽署人,一共有四名:黃郛、王正廷、李書城、張耀曾,這四個人,全部是國民黨的人。

換言之,無論是從馮玉祥的證言來看,還是從《修正清室優待條件》這份歷史文件來看,驅逐溥儀的,都是把持了「攝政內閣」的一群國民黨勢力的人士,而馮玉祥,則僅僅是一個建議者和執行者的角色。

行文至此,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當年這份《修正清室優待條件》,它的全文是什麼樣的:

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六日政府公報

《修正清室優待條件》

茲與前清皇室修正清室優待條件特公佈之此令今因大清皇帝欲貫徹五族共和之精神,不願違反民國之各種制度仍存於今日,特將清室優待條件修正如左:第一條 大清宣統帝從即日起永遠廢除皇帝尊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權利;第二條 自本條件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五十萬元,並特支出二百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籍貧民;第三條 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移出宮禁,以後得自由選擇住居,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責任;第四條 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

第五條 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民國政府所有。

落款:國務總理:黃郛(國民黨的人)外交總長:王正廷(國民黨的人)陸軍總長:李書城(國民黨的人)司法總長:張耀曾(國民黨的人)

什麼叫作《修正清室優待條件》?所謂《修正清室優待條件》就是一份由「攝政內閣」單方面強行廢除1912年《清室優待條件》的「毀約書」。說到這裡,請容我在此給各位作一個梳理和總結,各位看了下面這個梳理和總結之後,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更是一目瞭然了。

1.1924年秋,爆發了第二次直(曹錕、吳佩孚)奉(張作霖)戰爭,馮玉祥屬於直系。

2.孫中山、張作霖、段祺瑞結成三角同盟,策反了馮玉祥,馮玉祥於是倒戈,直接導致直系戰敗。

3.馮玉祥將自己的軍隊改名為「國民軍」,寓意「擁護國民黨的軍隊」,揮師殺入北京將總統曹錕趕下了台。

4.接著,馮玉祥擁戴一群國民黨勢力的人士,組建了一個「攝政內閣」,把持了中央政權。同時,馮玉祥電請孫中山北上來京主持國事。換言之,馮玉祥這個時候,已經成為了國民黨的人了。

5. 隨後,馮玉祥冒出一個想法——驅逐溥儀,但由於他深知事關重大,而他自己只是一個軍人,不敢擅自決定,於是,他將這個提案,提交給由國民黨勢力所把持的「攝政內閣」來討論。

6.由國民黨勢力掌控的「攝政內閣」經過討論之後,拍板、決策了驅逐溥儀的議案。

7.馮玉祥得到「攝政內閣」的批准之後,立即派出鹿鍾麟、李石曾帶兵將溥儀驅逐出了紫禁城。

可見,在驅逐溥儀事件的前前後後,馮玉祥所扮演的,其實是一個「建議者」和「執行者」的角色,而站在他的背後真正拍板、決策的,是壟斷了「攝政內閣」的一股國民黨勢力。

可是,當時的廢帝溥儀及其幕僚,並不知道此中的內幕,以為驅趕自己出宮的,僅僅是這位「莽夫」馮玉祥的作為。

依據《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九輯的記載,短短兩個月之後,這群清廷貴族,寫了一封信給孫中山,指責馮玉祥踐踏《清室優待條件》,並向孫中山訴苦,進而請求孫中山為他們「伸張正義」,不料,孫中山卻復函,對這群清廷皇室進行了堅決地拒絕和駁斥。

孫中山在當時,是這樣駁斥清廷皇室的:

「你們清廷皇室,在1917年的時候搞(張勳)復辟,就已經是違反《清室優待條件》在先了,你們現在有什麼資格指責馮玉祥撕毀《清室優待條件》?」

可見,身為國民黨最高領導人的孫中山,對馮玉祥驅趕溥儀出宮的這個舉動也是大力支持的。這也能很好地解釋黃郛、王正廷、張耀曾、李烈鈞這一群國民黨人,為什麼能有這麼大的底氣,做出了「驅趕溥儀出宮」這個在當時震驚中外的決定。

孫中山為什麼不准孫眉從政

我們的歷史愛好者們似乎都知道,孫中山大公無私,不准其哥哥孫眉從政。

可是,孫中山為什麼不准他的哥哥孫眉從政?是只有大公無私這個原因嗎?還是除此之外,同時也有別的隱情?通過史料,我們不難發現:我們所看到的歷史現象,其實,僅僅是冰山一角……

人世間的事情,就怕「認真」二字。我們探討歷史,尤其需要認真。解讀一個歷史事件,不能光看它的表面現象,而更應該探尋歷史事件的前因後果及其背後錯綜複雜的利害關係。

人們似乎都知道,1912年,在辛亥革命「勝利」的熱潮中,孫眉從廣州北上南京,找到自己的弟弟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向弟弟索要官職。眾所周知的是,孫中山對自己親哥哥的這個要求,堅決予以了拒絕。

歷史愛好者讀到這一層,顯然可以得出孫中山「大公無私」的結論。

應該講這個結論,大體上是沒有錯的,畢竟,孫中山是拒絕了其兄長的非分之請。要知道,孫眉對孫中山,不但有著兄弟之情,而且還有著養育之恩。這個事情,如果換了你、我來做,還真未必能做得更好。

但是,孫眉當時畢竟只是一個商人,平生經營生意,對政治一無所知,所以,孫中山不給孫眉封官,顯然是正確的,只是,這件事除了「大公無私」這個因素以外,恐怕同時也還有著更深一層的隱情。

那麼,孫中山到底為什麼不准他的哥哥孫眉擔任政治職位呢?

當年的同盟會成員也是孫中山的左膀右臂——胡漢民以及革命同志馮自由,對於此事,在他們的回憶錄中,透露了更深一層的隱情。

原來,在辛亥革命當中,由於清帝宣告退位了,南北達成了和平,那麼,順理成章,革命軍就必然要裁軍、解散。毋庸諱言,裁軍往往意味著斷餉,或者說得更明白一些:裁軍了,就有許多革命軍人失業。

當時身為革命軍一分子的某些廣東民軍,為了逃脫「被裁撤」的命運,他們利用個人關係,說服了孫眉,要求孫眉擔任廣東都督,並藉以照顧廣東民軍,而使廣東民軍得以繼續存在下去,並藉機發展壯大。

也就是說,孫眉不懂得政治的厚黑,甘受廣東民軍的慫恿,他要當民軍的傀儡,把持廣東的政權。這直接與孫中山的廣東裁軍政策,發生了嚴重的衝突,這當然是孫中山所不能容忍的。

這應該是孫眉討不到官職的根本原因。

接下來,請諸位跟我來,讀一讀胡漢民、馮自由這兩個同盟會成員的證言——我們首先來聽聽胡漢民的證言。

胡漢民在《胡漢民自傳》裡面,對於此事,是這樣回憶的:

「余離粵後,民軍石錦泉等愈跋扈,陳競存使魏邦平執石殺之,王和順、關仁甫、楊萬夫等益自危,其黨羽四出謀去陳,先生之兄孫眉為所動,則攜黃仕龍等至南京,余察其言,不外為反動派遊說,而先生亦前知王和順等之為人,戒兄眉勿受其欺,已而民軍擁戴孫眉之電報紛至,先生則自為電斥之,謂:素知兄不能當此軍民大任,勿誤粵局。眉怏怏而去。而王和順、關仁甫遂反競存,以兵擊之。」

胡漢民的這段證言,如果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我離開廣東之後,民軍石錦泉等人越來越不聽指揮,陳炯明派魏邦平去把他給殺了,這樣一來,王和順、關仁甫、楊萬夫等民軍人士唇亡齒寒,感到害怕,他們於是說服了孫眉,孫眉於是帶上黃仕龍等一幫人來了南京,我看他說話的語氣,無非就是為那些不聽指揮的民軍人士(如王和順等)說話,孫中山先生一向知道王和順這些人的為人,於是他當場對他的兄長孫眉說:不要被王和順這種人利用。當時民軍擁戴孫眉的電報紛紛發到南京,孫中山先生回復各界:我的哥哥不能擔當廣東都督的大任,不要讓他誤了廣東的大局。孫眉怏怏不樂地走了。果然,事後,王和順、關仁甫就和陳炯明打了起來。」

可見,孫眉是被廣東民軍利用了——廣東民軍不想被裁撤,於是他們想利用自己和孫眉的個人私交,在廣東得以苟延殘喘。

再說得更明白一些:孫中山要裁軍,而孫眉反對裁軍。兄弟二人在這一點政見上,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同盟會元老馮自由的證言。

馮自由在其所著的《革命逸史》裡面,是這樣回憶同一件事的:

「辛亥廣州光復,胡漢民、陳炯明先後任都督,一部同盟會員及華僑之不悅於胡陳者,乃有恢復舊興中會之議,群擁戴德彰為首領,以與軍政當局相抗衡,德彰忠厚性成,頗為所用,實則辛亥以前舊興中會員之參與其事者,殆無一人,德彰特供其傀儡品而已,民元南京政府成立,陳炯明屢言辭都督職,於是粵省黨人軍人及各社團各自選舉都督,電請孫大總統委任,中以舉德彰者為最多,南京總統府收受此項電文,前後凡百數十通,孫大總統乃電復各界,解釋不能委任乃兄之理由,謂愛之適足以害之,辭極剴切,眾乃無言,未幾,德彰自粵赴寧,擬向孫大總統面陳粵政得失,從者有失意軍人黃士龍等數十人,及抵南京,乃痛言讓位袁世凱之失策,並指謫粵省胡陳二督施政之謬誤,對於胡漢民尤責難有加,孫大總統唯力勸其從此勿預政事,息影林泉……」

馮自由的這篇證言,如果翻譯成現代中文,則大概是如下的意思:

「辛亥革命之後,胡漢民、陳炯明先後出任廣東都督,一部分同盟會員和華僑討厭這兩個人,於是他們推舉孫眉為廣東都督,以此來和廣東的軍政當局抗衡,孫眉為人老實,易被人利用,其實他只不過是一個傀儡,孫眉於是帶上黃士龍等幾十個失意(民軍)軍人去了南京,批評胡漢民、陳炯明,找孫中山要廣東都督的官職,孫中山叫他不要干涉政治……」

可見,馮自由的證言,和前面胡漢民的證言,在大體上是可以相互吻合、

相互印證的。我們梳理胡漢民、馮自由這兩個歷史見證人的證言,就可以得出關於本案的以下基本事實:

1.清帝在辛亥革命中退位之後,廣東的一些起義軍面臨被孫中山、胡漢民、陳炯明裁撤的危險。

2.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飯碗,這些民軍人士利用私交,說服、利用了孫眉。

3.民軍人士的如意算盤是推舉傀儡孫眉當上「廣東都督」,取代陳炯明,這樣就可以保住民軍的地位。

4.孫眉不知道自己被人利用,他果斷去南京找了弟弟孫中山,明言索要官職,並在言辭上攻擊陳炯明。

5.陳炯明在當時,恰恰是孫中山的最得力助手之一,是孫中山麾下難得的一員猛將。

6.孫眉被人利用,要把陳炯明搞下台,就是要砍掉孫中山的一隻手。不但如此,孫眉要庇護即將被裁撤的廣東民軍,這也與孫中山的裁軍政策,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7.孫中山認為孫眉只是個商人,不是干政治的料,更不能當民軍的傀儡。於是,孫中山顯然不能同意孫眉的政治要求。

8.於是,孫中山對外界公佈拒絕兄長孫眉任職,真是大公無私,理直氣壯。再簡化一點,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主要是以下的兩點:

9.面臨被裁撤命運的廣東民軍,利用孫眉去削弱孫中山在廣東的力量,以求自保。

10.孫中山看透了其中的利害關係,於是他拒絕孫眉出任廣東都督。因為孫眉的政治要求與孫中山的裁軍規劃,發生了嚴重的衝突。以上兩點才是這起歷史事件的深層次內幕。

陳炯明與孫中山翻臉始末

1922年 6月 16日,在廣州爆發了「六一六」兵變,孫中山的部下——粵軍總司令陳炯明,炮擊孫中山在廣州觀音山(今越秀山)的總統府。孫中山和陳炯明,這對昔日的同志和戰友,從此反目成仇,成為死敵。功過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而其中的內幕,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1922年 6月 16日凌晨,廣州,天還沒亮。在曉色之中,陳炯明的粵軍一部,由葉舉帶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圍攻並炮擊了孫中山位於觀音山(今越秀山)的總統府。所幸,孫中山事前已經得到通知並及時撤離了。此事之後,孫中山與陳炯明,這對昔日的同志和戰友,從此反目成仇,成為死敵。這件事在我國相當多的歷史讀物裡,被定義為「陳炯明叛變」,讀者們似乎也都有一個印象:陳炯明要殺死孫中山。可是,陳炯明真的要殺死孫中山嗎?陳炯明又是為什麼走上了一條「叛變」的道路?對於這些,追問的人卻顯得很少。深究之下,史料告訴了我們:原來,在和北洋政府對抗的過程中,陳炯明主和,孫中山主戰,二人在政見上產生了嚴重的分歧,因而反目,進而演變成軍事對抗。而更加鮮為人知的是,陳炯明的部隊在進攻孫中山總統府的行動中,其目標只是「活捉」或者「驅逐」孫中山。也就是說,陳炯明並沒有要殺死孫中山的本意。這才算是這座「冰山」比較齊全的一個真面目。

北洋時期的這一段歷史,有點亂,如果長篇大論地細說,不但篇幅不允許,而且還可能會使各位讀懵。在本文裡,請允許我以快刀斬亂麻的手法,用最簡練的語言,將本案的背景信息、來龍去脈娓娓道來。

首先,我要向各位交代這個案件事發前後的中國政情背景,分為「南」、「北」兩部分。

先看北方。

1922年初,直系軍閥曹錕、吳佩孚在打贏了「第一次直奉戰爭」之後,控制了北洋政府,兩人進而指責當時的「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總統徐世昌是「非法總統」,並逼迫他辭職。

曹錕、吳佩孚指責徐世昌為「非法總統」的根據是:徐世昌這個總統,不是由第一屆國會(合法國會,又稱「民元國會」)選舉出來的,而是由皖系軍閥段祺瑞的御用團伙「安福國會」所炮製出來的。這並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曹錕、吳佩孚指責徐世昌是「非法總統」。

同年 4月,曹錕進一步宣佈:恢復 1912年由孫中山主持制訂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曹錕當時提出這個政治口號,一時很得民心,此事史稱「法統重光」。(《臨時約法》此前多次被北洋軍閥廢止)

換言之,國家似乎可以重新回到「共和、民主、憲政」的正常軌道上去了。

好了,我們再看南方。

此時的廣州,有著另外一個「中華民國政府」,時稱「護法軍政府」,它是由孫中山和他的支持者陳炯明等人所控制的。

孫中山當時號稱「非常大總統」,為什麼要稱為「非常大總統」呢?這個「非常」,是不是「非常厲害」的意思呢?不是,這個「非常」,是「不太正常」的意思。

因為選舉孫中山為總統的廣州國會議員,不足法定人數,因此,這個「總統」選舉,在法律程序上,也有著一定的瑕疵。但是,當時的南方革命陣營認為:這是在「非常時期」所採取的「非常舉措」,選出來孫中山這麼個總統,遂稱為「非常大總統」。

那麼,孫中山為什麼要在廣州另搞一個「中華民國護法軍政府」,公然與北京那個世界公認的「北洋政府」搞軍事對抗呢?

因為,孫中山一直宣稱要「護法」,護哪個法?孫中山要護的,正是1912年他自己所主持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換言之,北洋軍閥早年廢除了似乎代表「中華民國」正統法理的 1912年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而孫中山認為,北洋軍閥那樣做,是踐踏共和,是踐踏憲政,所以,孫中山要在廣州鬧革命,要打倒北洋軍閥,推翻北洋政府。

這就是當時南、北兩個政權武力對峙的特定歷史背景。

在不久以前,孫中山對中國社會各界,發表過這樣的聲明:「只要北京的非法總統徐世昌辭職下野,我孫文也立即辭職下野。」

孫中山是想給全體人民做出一個這樣的姿態和形象:我孫文鬧革命,是為大家爭民主,是為了反對獨裁者。因此,只要獨裁者下台,我的革命目的就達成了,那麼,我孫文也可以立即下台。

可是,令孫中山始料不及的是:1922年6月2日,徐世昌果真辭職下野了,黎元洪復職。

這時,孫中山的頭疼事兒立馬就來了:由於徐世昌的下野以及孫中山之前對大眾公開發表的聲明,社會各界於是開始冒出了不小的聲音——孫中山也應該兌現諾言,立即辭職下野。

這些民間呼籲者,有胡適,有蔡元培,還有其他的一些社會知名人士。

為什麼那麼多知名人士要呼籲孫中山下野?他們也許是這樣認為的:現在法統重光了,國家開始尊重約法了,恢復民主憲政了,既然如此,誰還願意打內戰呢?誰不希望國家恢復和平、休養生息呢?在這種情況下,誰如果還要鬧革命,那就是無理取鬧了,因此,他必然要失去社會輿論的支持。當然,當年某些知識分子這樣想,也不一定對。這個,不是本文所要深入探討的話題,在此,暫且一筆帶過。可是,也是相當地出人意料:孫中山沒有理會這一批知識分子的呼籲而拒絕辭職下野。頓時,一些媒體嘩聲大起。孫中山在當年為了鬧革命,為了反對北洋軍閥集團,各種招數都使過了,

這次,是話語稍微說得欠妥當了一點。其實不應該把話說死,而應該給自己留有一點兒迴旋的餘地,這樣,也許還不至於陷入這樣被動的境地。曹汝霖在其《一生之回憶》裡面回憶道——有一次,段祺瑞對曹汝霖說:

「以前,孫文以《臨時約法》被蹂躪為旗號,鬧革命,可是,現在《臨時約法》已經恢復,孫文卻還要堅持造反,從今以後,就變成是他不對了。」

當然,段祺瑞的話,也僅供參考。孫中山拒絕下野之後,他的追隨者陳炯明,逐漸對自己的領袖產生了不滿。陳炯明對孫中山表示異議,他說:

「我們之所以一直鬧革命,試圖武力顛覆北洋政府,無非是因為北洋軍閥廢掉了《臨時約法》,蹂躪了民主憲政。現在,既然《臨時約法》已經恢復了,我們自然也就不必造反了。」

同時,陳炯明主張:應該先在廣東搞好「民主憲政」,仿照美國的「州自治」制度,逐步走向全國的和平統一,這個主張史稱「聯省自治」。孫中山不同意陳炯明的主張,他仍然堅持認為:必須要武力北伐,堅決打倒北洋政府,奪取革命政權。兩人在這一點的政見上產生了分歧,於是,二人的矛盾越鬧越深,鬧到了 1922年 6月 12日,終於,失去耐性的孫中山向陳炯明攤牌,他說:

「你的部隊(粵軍)必須給我撤出廣州周邊三十里地之外,否則,我不跟你客氣!」

1922年 6月14日,不服氣的陳炯明,也針鋒相對地示意他的部下們發表正式通電,呼籲孫中山辭職下野。

在這篇名為《粵軍全體官兵請孫中山下野電》的通電中,陳炯明大概是這個意思:現在,北洋政府的非法總統徐世昌已經下野了,國會可以恢復了,我們的「護法」運動,目的已經達到了,沒有必要再打內戰了,既然你孫中山先生堅持要打內戰,那麼請你兌現你此前對大家的諾言,果斷下野。

這份《粵軍全體官兵請孫中山下野電》的全文如下:

「廣州總統府各部總次長、非常國會、海軍溫總司令、伍省長、魏衛戍總司令、省議會、總商會、全省商會聯合會、教育會、報界公會、學生聯合會、惠州陳總司令,南雄轉送李部長、許軍長、梁師長、朱總司令、彭總司令、李梯團長、賴梯團長、黃司令,暨前敵各旅團長、各區善後處、各縣長、各縣會、北京總統府、參眾兩院、國務院、各巡閱使、各省督軍、省長、省議會、各特別區都統、海軍杜總司令、各護軍使、鎮守使、各軍師旅長、雲南唐總司令、四川劉總司令、湖南趙總司令、貴州袁總指揮、梧州馬省長、廉州探送劉督辦、欽州黃司令、北京蔡孑民先生、上海章太炎先生、香山唐少川先生、各省各法團、各報館均鑒:

民國十稔,禍亂侵尋,袁氏稱帝而有靖國之役,張勳復辟逼散國會而有護法之役,孫中山先生率海艦南來,以護法相號召,西南六省相繼宣佈自主,以護法相感應,六年以來,兵士亡於鋒鏑,人民轉於溝壑,屢躓屢起,百死不悔,唯護法故也。八年海上和會,以北廷不克恢復法統之故,和議垂成而不成,當時唐代表即有和議唯一條件為恢復國會之宣言。九年岑氏取消自主,護法幾瀕於危殆,粵軍回粵,重組護法政府,宣佈對徐,孫中山先生又有徐氏退位,當同時下野之宣言。今幸天心厭亂,舊國會已自行召集,徐氏復引咎退位,南北用兵累年,所志無非護法,今目的已達,自無用兵之必要,況粵自桂莫入據,民主已慨凋殘,自主已還,以一省當西南之重,財力更形竭蹶,黃台之瓜,何堪再摘!舉等同屬國民,同隸粵軍,為國為粵,不忍因一人以禍天下,為此合籲請孫中山先生實踐與徐同退之宣言,敝屣尊榮,翩然下野,我海內明達,救國同具熱心,望治當無二致,應懇一致敦勸,同抒國難,我海陸軍前敵同胞,愛護國家,尊重法治,亦懇即日罷戰,共表同情,銷兵氣為日月之光,尊國本於苞桑之固,民國前途,實嘉賴之。

粵軍總指揮葉舉,第二師師長洪兆麟、第四師師長關國雄,第一獨立旅旅長李炳榮、第二獨立旅旅長熊略、第三獨立旅旅長鄧本殷、第五獨立旅旅長陳德春、第六獨立旅旅長翁式亮、第三旅旅長尹驥、第四旅旅長李雲復、第七旅旅長謝文炳、第三支隊司令羅紹雄,第二路司令陳炯光、第五路司令鍾景堂,第六路司令胡漢卿、第七路司令黃強,指揮官何國梁、李蔭軒,司令楊坤如、陳小岳、丘耀西、陸蘭清、黃志桓、黃鳳綸、馮銘楷、蘇世安,副司令黃任寰、黃業興,粵軍總司令部參謀長張醁村,副官長陳演雄,炮兵團長王惺庵,團長賀瑞廷、紀澤波、王昌期、鄧桂生、楊錦獻、呂春榮、饒壽平、許廷傑、陳己、林烈、蘇廷有、陳鳳起、林捷之、陳家威、王定季、黎生、張化如、陳紹鵬,統領李漢隆、林子超、嚴勝、譚啟秀、李子青、吳慶恩、袁帶、余六吉、羅石平、余宏錦、鄧乃忠、鍾子廷、楊廷芳、陳漢洲、丘可榮、鍾作新、陳國華,獨立旅長翟銘祺等全體官兵同叩。」

孫中山當然不會理會這份電報。

於是,1922年 6月16日凌晨 3點鐘,陳炯明的部下葉舉,突然帶兵包圍了孫中山在觀音山(越秀山)的總統府。可是,在此前的數個小時,孫中山實際上早就已經得到消息,並及時撤離了。

所以,葉舉等人炮轟的總統府,其實只是一個空巢,只有孫中山的一小股衛士在內堅守。

孫中山則化裝為一個醫生,成功轉移到停泊在珠江上的中山艦(當時舊稱「永豐艦」)。炮轟廣州之後,離粵赴滬。

旋即,葉舉在廣州的街頭,貼出了如下「安民告示」:

「國會恢復,護法告終,請孫下野,表示大公,粵軍將領,一致贊同,諸色人等,安業勿恐。」

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簡單地講,就是這樣。梳理了這個事件的前前後後,我們理清了這件事發展的基本邏輯如下:

1.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為正當理由鬧革命,並放出承諾——只要獨裁者下台,他就不再革命。

2.不料獨裁者果真下台,不但如此,孫中山一直宣言維護的《臨時約法》,竟然被曹錕恢復,換言之,國家似乎有恢復憲政的跡象。

3.孫中山不理會一些社會人士的呼籲,拒絕辭職,並主張堅持武力顛覆北洋政府以建立革命執政。

4.孫中山出人意料的行為,令他的部下陳炯明大為不滿,陳炯明開始公開反對自己昔日的領袖——孫中山。

5.孫中山對背叛自己的部下陳炯明發出武力威脅。陳炯明決定先發制人,用武力將孫中山驅逐出廣州。這才是「陳炯明炮擊孫中山」事件比較接近事實的版本。那麼,講到這裡,又一個問題來了:當時的廣州,在粵軍的控制之中,如果粵軍真的有心殺死孫中山,能那麼容易就讓他給跑了?粵軍部署這次行動的機密軍事會議,有誰會知道?又是誰,會將這個軍事機密洩露出去的呢?於是,我們就有了合理的懷疑,在這次的「六一六事變」當中,陳炯明真的要殺死孫中山嗎?

對於這一點,恐怕不少的朋友會被一些歷史讀物誤導,認為「是」。我卻認為陳炯明的粵軍在1922年6月16日發動兵變,志在「逮捕」或者「驅逐」孫中山,而並沒有要殺死孫中山的意思。

那麼,我這樣說,有什麼依據呢?下面,請您跟從我,去聽聽這個事件親歷者的一些證人證言,事情自然就有分曉。大家先跟我來看看林廷華的證言。林廷華的證言,收錄在《孫中山三次在廣東建立政權》這冊史料當中。

林廷華是誰?林廷華是粵軍總部參謀處的一員參謀,是陳炯明的心腹之一,他參與了此次(「六一六」)軍事行動的決策會議。

林廷華的證言表明:粵軍僅僅是想要「活捉」或者「趕跑」孫中山,而並不是要殺死他。

林廷華的證言,原文是這樣的:

「……陳炯明當時人在惠州百花洲……我於 1922年 6月 15日晚上七點鐘,參加了在廣州(粵軍)葉舉總指揮部旅長以上的軍事會議,到會人員有翁式亮、軍長熊略、師長陳炯光(陳炯明的弟弟)等一系列粵軍要人,我和其他從惠州百花洲趕來的陳炯明的參謀也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是由葉舉主持的,葉舉說:『必須除掉孫中山這個民賊,否則國無寧日。』在會上,主張炮擊孫中山總統府聲音最大的,是洪兆麟、鍾秀南、陳炯光三位。而軍長熊略的意見則是:『不一定要殺死孫中山,只要把孫中山趕跑,讓他去北伐,對我們粵軍也有好處。經過討論,後來作出了決議如下:推舉熊略為此次軍事行動的總指揮,炮擊孫中山總統府,活捉孫中山……但是,熊略被推舉為總指揮之後,他一面作軍事部署,一面卻派他的親信連長去通知孫中山的侍衛長陸志云:請立即轉報總統(孫中山),6月 16日凌晨三點鐘,我們粵軍即將炮擊總統府,請孫總統迅速出走……」

此外,林廷華還回憶說:

《中國歷史的側面Ⅱ:近代史疑案的另類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