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從六十年前的一篇論文說起

20世紀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楊坤教授在燕京大學法學院社會學系任教期間,曾指導學生完成了一批社會學及民俗學的學士畢業論文(2)。由於老師要求嚴格,學生勤奮努力,這批大都基於實地調查完成的學術論文多有較高的水平,並在後來的中國民俗學和民族學史上得到了相應的評價(3)。其中李慰祖撰寫的《四大門》(4)頗得楊坤教授肯定,認為它至少超過了現在許多碩士論文的深度。《四大門》這篇論文采用了較深入的實地調查和訪談,即所謂「局內觀察法」,並特別重視學習鄉民的土語,重視體現於「四大門」信仰中的各類術語,即所謂「民俗語彙」的意義,同時,站在社會學、人類學和比較宗教研究的立場上,以嚴謹認真和超脫公允的態度,詳細地描述了北平西北郊一帶農民信仰的實際情形,進而討論了當地民眾所信仰的「四大門」宗教及其對於農民生活的重要意義。

由於作者沒有宗教成見,同時,他還拒絕討論此種農民信仰的「真偽」問題,並極力迴避涉及「改革方案」,這就使他有可能比很多其他研究者,更能較客觀地觀察和理解類似「四大門」這樣的經常被官方和知識分子指稱為「迷信」的民間信仰和民俗宗教,而不被先入為主的價值判斷所蒙蔽。時隔六十多年後,我們再回頭閱讀這篇論文,感到它雖然也有一些缺憾,如對「四大門」與當時官方查禁之間的關係幾乎未曾涉及,但也深感其提供的第一手資料確實較為客觀具體,因而非常珍貴。作者特別提醒說,簡單地把「四大門」之類的民間信仰,僅視為一種「初民的迷信」,實在是個錯誤。作者認為,「四大門」就是一種「宗教」,它至少在作者實施調查和研究的當地農村佔據著頗為優越的地位,其影響甚至可能凌駕於其他宗教之上,或已經滲入其他的宗教領域之中。考慮到我們中很多人業已習慣於「科學/迷信」的簡單分析,考慮到社會人類學涉及漢人「民俗宗教」的研究業已取得的種種進展,今天重讀這篇論文,重溫這些見解,確實不無意義。

通過自己的實地調查和實證研究,作者指出,截止當時的許多西方傳教士及研究者們對中國農村宗教的描述和研究,其態度往往是感情用事和非科學的,充滿了宗教偏見,其結論也相距事實太遠。應該說,這樣的批評是確當的。在這篇論文以前,中國學者討論中國農村宗教問題時,幾乎都沒注意到此種「四大門」宗教的存在,或往往忽視了其在民眾生活和信仰裡實際具有的重要性。就此而言,李慰祖先生的《四大門》堪稱是一個重要的發現。

除揭示了「四大門」信仰之在調查地的令人震驚的「普遍性」之外,這篇論文還有不少值得我們關注的真知灼見。例如,前述對「民俗語彙」的重視,以及基於這些「民俗語彙」展開的描述、記錄和分析等。又如,在研究「四大門」信仰的過程中,不僅重視宗教職業者即「香頭」們的知識和解釋,還較為留心一般民眾對「四大門」的各種不盡相同的知識、態度和看法。無論對一般香客,還是香頭,作者都竭力避免只從個別報告人那裡捕捉信息,而堅持向複數的資料提供者請教。顯然,從當今「知識人類學」和「民俗知識論」(5)的角度看,這些見解和方法都是頗為重要和得體的。事實上,在調查及研究宗教或民間信仰問題的學者中,不少人往往只關注神職人員的「專業」性知識,亦即不為一般信眾所熟知的所謂「秘密的」知識和解釋,但《四大門》的作者則同時還盡量關照到一般信眾中的種種觀點與評論。一定程度上,這也正是民間信仰或民俗宗教之人類學研究的特色。

這篇論文提示的有關鄉民對「財神樓」和「財神爺」的獨特信念及信仰形態,截止目前的中國民俗學及文化人類學研究中,還很少引起過關注。中國民俗學所認識的「財神」主要是趙公元帥、文武財神之類,而附著於「四大門」信仰的財神特性,不單涉及財神之神靈觀念的多樣性,更對我們理解民眾的財富觀及幸福觀有重要的啟示。

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四大門」信仰,不僅相對完整地自成體系,體現出一種「宗教」的形態,而不只是一些俗信的碎片,同時它實際上還可能是一個更為龐雜的宗教文化體系的一部分。如此龐雜的宗教文化體系,很難從宗教學的學理去把握,而往往只能運用人類學和民俗學的方法,從扎根於民眾生活的宗教亦即民俗宗教的角度去理解。從香頭的「定期朝頂」儀式、有關其「壇神」的解釋等,我們可以發現,「四大門」信仰至少曾部分地被納入到一個更大的以廟會及廟會輪值形式組織起來的神話和信仰體系之中。這個主動或被動的被吸納的過程或許十分複雜,我們尚不知其詳。但可以肯定地說,「四大門」信仰雖然只在那個神話譜系及信仰系統中佔據較為基層的位置,但其與鄉民們的關係卻可能是最親近的。

當代中國民俗學從北京大學起源時,曾有過一次著名的有關妙峰山廟會的調查,後來人們也曾做過不少追蹤性研究(6)。其成果固然煌煌大觀,但都較少注意到在以廟會、廟會輪值及「香會」形式所組織起來的民眾信仰體系的底層,可能還有類似於「四大門」信仰之類的構造。即便是被認為最有價值的顧頡剛先生《妙峰山的香會》一文,也主要只是依據他所抄錄的香會「會帖」寫成的(7)。就此而言,時隔六十多年,《四大門》這篇論文給我們的啟發依然十分重要,它所討論的問題依然有不宜忽視的學術意義。我以為,「四大門」之類的信仰和京津、華北一帶的廟會或廟會輪值體系之間的深層關係,乃是今後值得進一步重視和開拓的學術課題。

受到杜爾干的宗教觀和其社會學觀點的影響,《四大門》的作者相信,農民的此種信仰便是一種社會制度,其存在必有其所以存在的理由。因此,他是把「四大門」信仰當做一類「社會事實」展開調查和研究的。他認為,即便是「四大門」這一類民俗宗教的存在,也是與其所在社會的情形相吻合的。就是說,透過「四大門」信仰,我們有可能對當年北京西北郊的鄉民社會獲致一定程度的瞭解。

作者的「四大門」研究,同時也很重視社會功能的分析,重視在社區背景下理解「四大門」信仰及其神職人員即「香頭」的各種活動,包括香頭的社會地位與社區任務、香頭相互間的社會關係網絡、香頭與鄉民間的聯繫以及香頭獨特的禮儀等。作者提出的問題即為什麼在「破除迷信」的時代壓力下,香頭制度仍能在不利的環境中得以延續,即便今天看來,依然是並未過時的一個有意義的問題。

《四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