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想做而還沒有做的事
    國內的一群中學生來訪問我,他們問我說:
    「你有什麼是特別想做的,但是還沒有做?」
    我很想去歐洲一個小島過一個悠長的假期,也許三十天,也許三個月,租一幢位於海邊的房子,在附近找一個很會做菜的廚娘,負責做飯。我每天只是吃和睡,什麼也不做,懶懶散散地過日子。
    過這種日子,還要有一個旅伴負責安排行程,負責看地圖,陪我到處去玩,陪我吃飯,陪我看日落,陪我瘋,和我一起無聊,也和我一起靜靜地看書。
    那樣的時光多美好。但是為什麼還沒有做呢%我自己也沒法回答。也許是有很多工作放不下吧。
    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一個朋友告訴我,當他在遠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假時,他跟自己說,回去之後,不會再那麼忙忙碌碌了,要過些悠閒日子。可是,當他回來之後,他又像從前一樣忙碌。
    我們都知道,一些我們對自己的承諾,並不一定會做得到,我們也許不是那麼嚮往悠閒的生活,只是偶然想逃跑,想相信自己是可以很瀟灑的。
    這群中學生又問我:
    「你心裡有秘密會告訴別人嗎?」
    這也是我特別想做,但是還沒有做的事。
    有些心事,就是無法說與人聽,寧願讓它埋在心裡漸漸變成酒,自己乾一杯。
    心事的房子
    曾經在電台主持晚間節目,每個晚上都聽到晚上都聽到不少的心事,有些記得,有些忘記了。有一次倒是很難忘,那天的題目是「我愛你」,我請來的一位嘉賓微笑著說,年少的時候,有一個男孩子對她說「我愛你!」,她哭了,不是因為感動,而是因為傷感,她很難過自己只能有這麼一個糟糕的男孩子說「我愛你」。
    我們當時都笑了。原來,不管愛情的火焰在心中燒得多多麼旺,「我愛你」這樣的心事還是不能隨便說的。
    我是個不習慣說心事的人。我的心事要不寫在文章裡,要不只跟最親愛和最信任的人說。我很幸運,有幾個願意聽我心事,聽我發牢騷和聽我說故事的人,也有讓我在電話那頭盡情大哭一場的朋友。我說心事的對象都是活生生的。不會是我的玩具熊或是我的枕頭。聽我心事的會用言語過著臂彎安慰我,而不會是只能用身體跟我廝磨的一隻小狗。
    可以說心事的對象,卻也會隨著年月改變。十七歲的時候,是這幾個。二十歲的時候,換了另外兩個人。二十四歲的時候,也許只剩下一個。一個人的心事總是愈來愈多,能夠傾訴的對象卻只會愈來愈少,直到有一天,人把心事統統都藏在心裡,那是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禁得起友情的考驗,也熬得過愛情的多變。然後,我們突然了悟:「心事為什麼要告訴別人呢?」
    心事原來也可以沈澱。如許心事,漸漸化為傻氣的淚水,化為酒後臉上的微紅,甚至化作一種深度。試問又有哪一個有點智慧的人是沒有心事的?心事是一個人那幢雖然殘破卻捨不得放棄的房子。
    夜晚的一張臉
    我們白天認識的人,夜晚說不定有另外一個樣子。那個白天看來很乖、很靜,有點害羞的女同事,到了晚上一起唱K時,大家才發現她原來很能喝,一喝了酒,就會變得滔滔不絕,連作風也變得豪放,到處拉著人陪她跳貼面舞,甚至還一臉滄桑地抽起煙來。
    那個白天看起來無憂無慮,很愛笑的女同事,到了晚上跟大家一起泡酒吧時,也許會變得愁腸百結,坐在一角,一杯一杯酒灌下肚子裡,喝醉了,嘩啦嘩啦地哭起來。大家這時才知道,原來她失戀了。
    那個平時很少對人說心事,好像沒什麼喜怒哀樂的女同事,到了夜晚,看著別人唱K時,也許會靜靜地告訴你她的愛情故事,而且,內容還很震撼。
    那個平時在公司裡不受歡迎,大家背地裡都說她很奸的女同事,晚上在酒吧喝了幾杯馬爹利之後,也許會楚楚可憐地向你傾訴,告訴你,她其實不是大家以為的那樣,她也有她的委屈。
    那個白天很少說話,看來很謙虛的男同事,一到夜晚,在酒吧喝了兩杯之後,也許會口出狂言,告訴你們,他看不起你們所有人,論聰明才智,你們沒有一個人比得上他。
    那個白天一本正經,老老實實的男同事,入夜之後,三杯下肚,竟然現出一副色迷迷的樣子……
    原來,生活在這個小小的都市裡,許多人都有兩張臉,白天那張臉是給別人看的,夜晚那張臉是給自己看的。一張臉笑一張臉哭。
    那一段天涯路
    出門旅行,我是不拍照的。
    即使異國的風光多美,當時享受過就好了,何必要記下來?又何必忙著找一個好位置,反而忘了欣賞那一刻的風景?
    我有些朋友卻跟我相反。他們帶著數碼相機到處去,每游一個地方,都拍下許多照片,然後回家在整理,製成一本電子相簿,自己欣賞,又電郵給朋友欣賞。
    「這些照片,你幾年之後還會拿出來再看嗎?」有一回,我問一個愛拍照的朋友。她答不上來。
    「那拍來幹嘛?」我問?
    「也許有一天會看的。」她回答。
    我不看以前的照片。看以前的照片,只會看到自己老了。幹嘛要發現自己老了呢?有些事情,還是不要回首的好。
    「去旅行不拍照,會忘記去過哪裡,也會忘記那個地方多美的呀!」我的朋友又說。
    那又何必一定要記得?
    那麼容易就會忘記,只證明了那趟旅行和那片風景並非很難忘。
    不管我去過哪個地方,要記住的,自然會記住。忘了的就是不重要。
    風景是風,是水,當我看到一片風景,那片風景也吹拂過我的日子,流過我的生命,它愉悅了我,我也在它那兒就下了足跡。有沒有留下憑證,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最美好的風景和最愛戀的旅伴,都陪我有過那一段天涯路。
《謝謝你離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