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安(15)

    那時她尚未得知Maya是圈內數一數二的金牌經紀人,手上有一批被她捧至一線的當紅藝人。而蓮安起初只想獲取一份溫飽。她對世間沒有野心。Maya幫她爭取到的第一份合同

    ,是在一家五星級酒店的酒吧演出。客人大部分來自國外或港台,不會亂起哄。酬勞很高。環境也優雅。其實是一個組合,挑選年輕的女孩,穿著無袖旗袍,細帶高跟涼鞋,頭髮盤成髻,在幽暗燈光下彈奏琵琶,二胡,有人吹簫。

    蓮安的演唱無可挑剔,一些曲調柔美的老歌最能出彩,國語,粵語,英語,日語都能輪換上場。錄口水歌的那段時期,已替她打下堅不可摧的基礎。而且她聰明,新歌一學就會。很快就成為台柱。

    她除了唱歌,並不沉墮於歡場。潔身自好,只求謀生。在大學進修關於攝影的課程。白天就素面朝天,背了包帶著筆記本和筆去聽課。買了一架舊的尼康,用最廉價的過期膠片拍一些零星的記錄。凌晨時下班,去街頭找小餐館吃薑蔥炒大膏蟹。有提著竹籃子的婦人過來兜售茉莉花和廣玉蘭。用白棉紗包裹著的新鮮花朵。非常香。

    她才20歲。她的生命至為劇烈。即使風塵裡輾轉,但她亦覺得甘苦冷暖自知,她心裡有珍惜的小小的角落。保持靜默,緩慢,以此來記得。若心有感傷,這記憶便會因為重,而日漸漫長。

    她在24小時營業的小超市裡買包煙,然後回到旅館,裹起白棉布床單入睡。她一樣並不認為這樣的生活,會是她未來的樣子。她只是記得它。

    那日,她在黑暗中見到男子。他穿著白襯衣,褐色麂皮繫帶皮鞋,短的平頭,散發乾淨堅硬的氣質。只是略微有些發胖。她想起來他們已經3年未見。她就坐在他的前面的高腳凳上唱歌,穿著黑色蕾絲胸衣,黑色雪紡紗闊腳褲,黑色鑲水鑽細高跟涼鞋。她的肩頭,手臂,腿,腳趾都在有技巧地誘惑性地暴露。這是她的職業要求。她置身與歡場中,而他是前來尋歡的客人。

    一曲唱畢,掌聲響起。她看到他起身,走出門外。她立即追出去,聽到走廊裡響起他輕輕的咳嗽聲。他看著她,臉色溫和,說,蓮安,你太過任性。

    她執拗地上前,說,我不需要你照顧我。

    他說,我知道。你已不是那個只是想得到食物的女孩。你現在獨立謀生。

    她說,你一切都好嗎。

    他說,都好。孩子已經3歲,是個男孩。

    你幾時回北京?

    明天一早的飛機。

    他帶她去酒店的房間。她脫去他的上衣,跪下來吸吮他。他的身體,他的皮膚,他的氣味,她幻想太久,以至於真實地填滿她的時候,反而讓她心內疑惑。於是她把他的手拉過來,枕在自己的臉上,這樣就又聞到熟悉的辛辣芳香的煙草味道。閉上眼睛。無聲無息。

    你要相信。他說。

    而她是在愛。雖然這愛如此寂寞,只是她一個人的事情。他進入她的時候,她覺得自己在真實地向著黑暗懸淵滑落,不復回升。她的身體與心在不同的男人之間輾轉,只為印證這一瞬間的真實。這一切曾經是她的信仰。

    她在愛。而這的確只是她一個人的事情。即使是他在她體內衝撞釋放的一個瞬間,他的唇就覆蓋在她的眼睛上。他被自己巨大的情慾愉悅所覆蓋。她睜開眼睛,看到他靠在她脖子旁邊微微扭曲的臉,覺得陌生。

    於是她重新閉上眼睛。於是她看到大海,看到從幽藍海面穿透下來的圓柱型光線。一束一束,明亮詭異,充滿光明。她的手撫摸著他背部的皮膚,似乎在尋找自己的記憶。太過遙遠,埋藏太深,所以她悉心捕捉,猶如捕捉手指之間的風。她只是想做一個完結。她沒有眼淚掉下來。滾燙的眼淚一直在眼眶裡燒灼。但是流不下來。

    她沒有留下來過夜。背對著他,一件一件穿上衣服。他從皮夾裡抽出一疊美金,約有一兩千,放在桌子上。沒有任何表示。她走過去,把它摸過來,輕輕抖動一下,放進手袋裡。她分明聽見他輕輕呼出一口氣,不知道是釋然還是歎息。但這對她並不重要。她只是想給他台階下,不讓他再記得這件事,不去分辨其中是否有虧欠或負罪。

    如果這件事可以與金錢有關,那麼自然也就會與愛無關。如此,他可以輕鬆地回家面對妻兒。亦或選擇遺忘或者記得。

    他說,我要給你一樣東西。他從皮夾的夾層裡摸出一張發黃的紙。是她以前寫給他的保證書。歪扭的筆跡依然清晰:我錯了,我保證再也不逃課。如果再犯,就不能回家。他把這張紙保留了5年。她的確是錯了,並且再不能回家。她對他笑,說,這種小東西你留著幹什麼。他說,除了那一次,你從來沒有對我順服。她說,是。所以你可以一再地懲罰我。

    她轉過身的時候,摸到自己臉上無動於衷的眼淚。走出酒店,外面冷風呼嘯。她坐進出租車裡,閉上眼睛,感覺每一根骨頭都在哆嗦,忍不住輕輕顫抖。窗外已經靜靜地下起雪來。雪越來越大。當出租車拐出燈火輝煌的酒店進入小巷,她伸手把那張紙丟進黑暗的雪地。
《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