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不是俗

上帝對芸芸眾生一向是因材施惠、有賜無類的。喜歡吃苦受罪的,不妨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然後再讓他苦盡甘來,登堂入室,尊為大雅;不喜歡吃苦受罪的,自然也安排好了種種「終南捷徑」,或是生為皇家貴胄,或是娶得相府千金,或是繼承百萬遺產。比之前者,既有賺無賠,又很是刺激。因此,「玩的就是心跳」者在這世上漸漸多矣。

君不見,書法林中,怪傑迭出。一派以掄拖布取勝,表示字寫得越大,越有本事;一派以拈毫毛取勝,表示字寫得越看不見,越有能耐。此外如雙管齊下派、一筆龍虎派、以指代翰派,百花齊放,不一而足。

君不見,美術林中,奇才蜂擁。滿紙潑墨如蠅聚,謂之蒼勁者有之;畫一豎線加一圓圈,表示「半壁見海日」,謂之簡峭者有之;一塊尿布裹半塊發霉蛋糕,題曰《蜜月》,謂之現代藝術者有之。至若魯迅先生所說「學了體格還未勻稱的裸體畫,便畫猥褻畫」者,亦不乏好手。

舞台上,一流舞星為三流歌星伴舞,分得幾百大毛;歌廳裡,中外名曲在卡拉OK的絞肉機裡被零割碎剮;熒屏中,除了專跟普通話對著干的小品,沒有讓人燒糊了飯不曉得的節目……

這就是今天藝林的一些怪現象。至於文學,古典文學用不著讀,有蔡志忠足矣;小說,散文用不著看,王朔們一個禮拜就能攢夠看一年的連續劇;詩歌更甭擔心,汪國真都快拿諾貝爾獎了。

把這些現象作為一個整體來瞧一瞧,鐘聲該響了!難道這就是文藝的大眾化?難道這就是毛澤東《講話》所指引的方向?非也非也,對上述現象當然不可不加分析地一概否定和貶斥,也應當承認它們確實發揮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作用。但是,普及可以是深入淺出,可以是寓雅於俗,卻絕不應該是趨眾媚俗!

雅與俗是新文學發軔以來—直困擾文壇的一大難題。如果說讀者量大、接受群體面廣就表明創作成功的話,那麼,新文學的先鋒闖將們當初就沒有必要去掃蕩鴛鴦蝴蝶派,沒有必要大張旗鼓地撻伐那些黑幕文學、劍俠文學、洋場文學了。事實上,《莽原》、《語絲》、《北斗》這些進步文學刊物在訂數上是遠遠比不過《禮拜六》一類消遣文學刊物的,但是,文藝大眾化的指揮棒不是始終操在進步文學一邊嗎?進步文學在艱難中日益擴大著讀者群,逐漸形成了一支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兼備的創作梯隊。尤其是在《講話》之後,這個道理變得更加鮮明:普及絕不能與提高分離。作家放棄自己的社會責任感,一味迎合世俗趣味,那就絕不是人民的作家,而是用低劣偽制食品破壞人民消化吸收系統的罪人!

也許有人會說,別再侈談什麼高雅了,人民早就倒了胃口了,現在俗就是雅,這叫大雅若俗!那我們應該想想,讓人民倒了胃口的是真的「雅」嗎?不,那些恰恰是披著雅外套的俗貨。真正的雅,古今中外的優秀藝術品,人民永遠是需要的、是喜歡的。當然,我國目前接受群體的文化落差比較大,需要一定數量的文化快餐。但絕不能認為這就是繁榮,更不能把下里巴人硬裝扮成陽春白雪,欺騙人民說這就是真正的一流藝術。作家可以轟動一時飽囊而去,但人民聽完了國風,還需要聽小雅、大雅,人民絕不能跟著你們「過把癮就死」!

《47樓207:北大醉俠的浪漫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