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

  按理,我的年齡已經早早被淘汰出喜歡之列,但我還是喜歡它。這很有意思,引起我一些思考,結果發現,是馬崧這種不計後果大膽挺進、冒險的寫作精神令我激越。事實上,好的小說(比例相當小)都是異端,是邪門;好的作家都是大膽妄為的叛徒,頑家。時下文學的弱智和作家的平庸,讓我們難以體現文學的自尊和力量,更難以體現一個作家應有的精神氣象和慧智,哪怕是用以遊戲甚至作惡的。
  2004年12月11日
  馬平和《草房山》
  已經想不起了,是怎麼認識馬平的。想不起說明沒名堂,認識的過程沒名堂,馬平在一個陌生人面前的表現也沒名堂。我是個注意細節的人,一個20年前只見過一面的人,20年後相見了,我還能如數家珍地講出他當年轉身時牛仔褲上露出的商標的圖案和顏色。馬平我們在一年裡總要見上幾面,但回憶類似的細節:過目不忘的細節,沒有,腦袋裡一片雪亮,亮得炫目,因為空洞啊。我注意到,馬平在朋友面前的特點是笑,年輕的笑,友好的笑,不知疲倦的笑,外加一點插科打諢。這是沒有特點的特點,我們出門經常可以見到這樣的人,初次見面,笑容可掬,熱情客氣,為了打破初識的尷尬,故意說一點趣聞趣事。這是好人的一種,朋友的一種,但無法成為你小說中的人物,因為他是「大眾」。以我做小說的經驗,塑造一個「大眾性情」的人物,比寫整篇小說還難。換言之,小說寫完了,但這個人物可能還在小說之外。這樣的小說自然就是廢品。報廢率高的東西,那就盡量少碰,這是我做小說的又一條經驗,也許是教訓。
  記不得具體時月了,好像是去年的夏天,也許是秋天,馬平第一次出現我家樓下。幾分鐘後,我上樓時手上捧著他給我的一隻厚信封,裡面裝的就是《草房山》的前身,當時的書名叫《紅色睡眠》。我用了兩個晚間看了,心裡湧生了諸多拂不掉的陰影和夢境,彷彿看見了一個日久彌新的傳說,一團血肉模糊的生命。我們經常說文如其人,其實這是一種不實事求是的說法,從實際情況看,「不如其人」的文遠多於「如其人」的文。馬平的《草房山》再次顛覆了這種脫離本真的說法,使「不如其人之文」的浩蕩隊伍又加增了新員。和馬平本人相比,這部小說具有鮮明的「不笑」的特點,即使有笑,也不再是友好的笑,年輕的笑,而是苦笑,傻笑,嘲笑,假笑,皮笑,冷笑,毒笑,默不作聲的笑,哭天抹淚的笑,不可思議的笑,無可奈何的笑,小說的笑,藝術的笑,發人深省的笑……一個人或者一部作品,笑到這般地步,那你就不得不要記住他(它)了,因為他顯然不再是人,而是鬼,是怪,是牆角的一尾蛇,是深夜破窗而入的一個狐狸精。我為小說本身和馬平本人之間的距離而滿足,而愉快,愉快的程度相等於同馬平本人喝了桌下午茶。
  我一再說過,現在的小說翻開就是白生生的大腿、胸脯,人們把身體的放縱和倦慵當做文明、新潮、自由、個性、追求,把私底下的願望、行為當做宣言和日常,當街擺弄,大肆炫耀,而且臉不變色心不跳。用身體寫作,寫身體,寫身體的慾望、動作、聲音,有了高xdx潮就喊,天亮以後就分手,天不亮就分手,不想上床,精子大戰……接踵而至,紛至沓來,飛沙走石,鋪天蓋地,好像國人都擦搽了印度神油,吞吃了美國偉哥。小說寫到這份上,已不是作踐,而是作惡。馬平顯然不想跟人作惡,他想跟人作鬥爭,他讓我們回過頭去,看一場場荒誕的「紅色睡眠」,看一隻隻空蕩蕩的胃,看一個個死去活來的夢。李安樂,一個夢裡生夢裡死的農民,一個半人半仙的稻草人,一個穿針引線的皮影人。這個人模造了我們難忘的過去,道出了我們的恐懼,我們的愛,我的恨,我們土地的深度,我們天空的高度。這個人有酒氣,有酩態,瘋瘋癲癲,跌跌撞撞,但也有血有肉,有真有假,有是有非。我喜歡這個人物,他連通了一種真實,一段歷史,一個警示。我相信,這才是文學的真正意義所在:不是激活我們的精子,而是激活我們的精神。
  2004年7月14日戀歌又響起
  誰的戀歌又響起?是陳華。陳華何許人?偌大中國,叫陳華的人太多,我熟人中有七個,囊括男婦老少。我誇張地說,但結果可能是真理:每一條弄堂都有一個陳華。因之,我要特別指出:此陳華是《那一曲軍校戀歌》的作者,居北京,穿軍裝,女。
  我不認識「此陳華」,要談的自然是她的作品。一直有種感覺,有些人,他們長著似曾相識又朦朧不定的面孔,從沒有刻意記憶,但絕對不會忘記;有一些事同樣如此:只需要一剪影子、一杯酒、一段音樂或者一個眼神,就會像鬼魅一般驟然而至,迅雷不及掩耳,佔據你那無能為力的大腦神經,讓你笑靨如花抑或眼淚滂沱——當然,於至深處,又僅為會心而已。這是我讀《那》第29頁時想到的。隨後一直在邊讀邊想,思維異常活潑、歡悅,如同有朋自遠方來。罷了,確認《那》是一曲樸素、懇誠的「戀歌」,並不是影子、酒、音樂或者眼神,故而我完全可以從容掩耳應對。但是我沒有。我很樂意徜徉在陳華筆下的世界去捕捉一寸漫步潘帕斯草原的微風,握緊一滴淌入太平洋的雨水,呼吸一口即將化作奧林匹斯山巔火焰的氧氣,直到掩卷而定,我才發現一切已然黏稠而模糊。
  毋庸置疑,透過鏡子,穿越二十餘載光陰,我也許就化身成為《那》裡的角色。我竟毫無緣由地以為自己就是任天行、就是廖凡、就是龐爾……也許當他們抽像起來,就能與當年的我安逸而默契地重合吧。我甚至還把青春悸動的對象,形象在了郝好和姚小遙身上,一如透過彩紙的光,朦朧而有別番風情。
  真實引導朦朧,而朦朧又恍惚將某種特別的情緒變得真實。我不覺靠在椅背上,點燃一支香煙,煙霧氤氳環繞,忽然變作兩首流行在我讀軍校時代的旋律:《儂本多情》和《一首歌一個故事》。兩首普通的流行歌曲,因為《那》,一時間佔據了我全部的思緒。我要將《儂本多情》送給葉小米、郝好和姚小遙,愛情給了她們足以軟弱而堅如鐵石的心力,正如歌中唱道:「情愛就好像一串夢,夢醒了一切亦空;或者是我天生多情,方給愛情戲弄……」空不是無,而是收穫,是大智慧,是全部——是讀完任天行臨別書信的葉小米,是親吻英雄愛人面龐的郝好,是靜聆熄燈號的姚小遙……她們像所有女子一樣天生多情,她們沒有像歌曲唱的,被愛情戲弄,或者戲弄愛情,只是靜靜地,在軍校樸素的淨土上,孕育美麗的愛情鮮花。這鮮花芬芳無刺,不用鮮血澆灌,更無關風霜凋零,開在風景如畫的懸崖邊,值得一輩子去守護和愛惜。
  似乎唯一的例外只有一個馬小蕾。其實,即便是二十年前,馬小蕾這樣的女子也難屬特例,只是因為她的天真和愚蠢是生長在如茵綠草中的毒花,結出的惡果就顯得那麼刺眼,那麼令人玩味。要我說,哀怒與指責都顯得片面和多餘,它只是現實不斷孕生的悲劇的複製品。現實匱乏崇高,如同白水匱乏凜冽,當愛情滲入交易(哪怕只是一時、一面)的渣滓,便失去了夢的資格:也許只有當她夢碎時,才會收穫阿弗洛狄忒看似安慰的吻。
  相比之下,單純為了愛情的美女姚小遙,在「窮途末路」之際,驚惶地得到一個完美的結局,似乎是作者對姚小遙的愛護。不,這應該是作者精心設計的寓言:每一個從軍校走出來的人,不論天賦、稟性乃至才情、運勢千差百異,他們一定都會篤信經濟社會中如同海市蜃樓的純真愛情——哪怕昇華成為信仰也不足為奇。《那》在告訴我們,暴風驟雨中,還有那麼一座孤島,風和日麗、無憂無慮。所以,我寧願相信郭福來的蘋果是伊索的故事。
  從一開始,我的注意力就放在了小說中一個非常次要的人物身上,作者在他身上花費的筆墨可謂省之又省,但卻實實在在給我驚喜,這個人就是追求花房姑娘的班長鄧海雲。那麼好了,另一首歌,《一首歌一個故事》,我要送給他,這個險些為「花房姑娘」送命的癡心男人:「從前曾相戀的失戀的小伙子,唱每一首歌一個故事。道盡離合悲歡幾個字,完全來自過去那日子;猶如人生之歌一開始不休止,唱每一首歌一個故事,為著前路永遠衝刺……」誠然,他沒有三大公子的瀟灑,沒有任天行的不羈,更沒有「愛情中尉」(我聯想到了情歌教父李宗盛)陳驍那種渾然天成的男人魅力,他只有一個醒目的標誌:「嘛」字不斷的津門鄉音。

《人生的中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