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辭職

  我辭職了,我不想再成為市長秘書,那種聽領導念自己寫的材料,還得扮認真狀做筆記的小人物,無聊透頂。當然,做出這種抉擇是痛苦的。這其實是一個心境煉獄的過程。

  過去,張國昌任東州市常務副市長時,經常向別人介紹說:「這是我的秘書。」聽起來我像是他的私人財產。

  現在我才知道,我就是我自己,我誰的人也不是。這個認識越來越透徹,能有這種認識得益於我一直是一個精神上獨立的人,我懂得人的全部尊嚴就在於思想。

  我還有許多新的生路,我突然想到魯迅先生在《傷逝》中的一段話:

  「新的生路還很多,我必須跨進去,因為我還活著。但我還不知道怎樣跨出第一步。有時,彷彿看見生路就像一條灰白的長蛇,蜿蜒地向我奔來,我等著,等著,看著臨近,但忽然便消失在黑暗裡。」

  我其實已經跨出了第一步,跨出這一步時是清醒的。「但是,這卻更空虛於新的生路,現在有的只是初春的夜,竟還是那麼長。我活著,我總得向新的生路跨出去那一步。」

  張國昌的注射死是在春天進行的。李國藩的死也是在春天。死神選擇春天接納他們,大概是希望他們的靈魂再生。靈魂真的能再生嗎?

  市政府辦公廳通知我去清理辦公室。我和張國昌的辦公室是分裡外間的。辦公室被封條封了兩年多,打開房門時,滿屋子的灰塵遮擋著光線,讓人感到光線是混濁的,塵埃卻是清晰的。花早已乾枯了,在混濁的光線中仍然保持著挺拔的姿態,彷彿在像我證明它是堅強的。飲水機裡還有些剩水,猶如眼睛凝視著我身後的兩個人。市紀委的兩個處長警覺地看著我收拾東西,兩大編織袋的書,還能有什麼呢?

  綜合二處處長林大勇特意來看了我。我們共同為張國昌服務了多年。這是一個精明強幹、頗有城府,又為人仗義的男人,政治前途受益於老母親。

  林大勇的老母親原是省委組織部老部長,雖然退休多年,但德高望重,據說省長高遠當年榮升東州市委書記,就是其母親親自考核的。

  林大勇雖然深得張國昌的賞識,但由於對張國昌早有警覺,卻沒有被案子刮著一點。不久便榮升了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我徹底離開了市政府辦公廳。

  張國昌的妻子孟麗華因行賄受賄罪被判了二十年。他們的兒子住在了張國昌的老岳母那兒,我去看過幾次。

  當時,張國昌的老岳母對我說:「雷默,你是不知道,麗華入獄之初,精神狀態極差,半夜常常以淚洗面。張國昌死後,她更是萬念俱灰。我真擔心她挺不過這一關啊!」老人家七十多歲了,我望著她蒼老而堅強的面容,一臉的無奈。

  張國昌和孟麗華的感情是深厚的,儘管張國昌在位時吃喝嫖賭、花天酒地,但是他私下裡還是跟我說起過與妻子的感情。

  在我看來,張國昌欠妻子的太多了,下輩子他都還不完。不過我感到張國昌下輩子還是準備還的,因為臨刑前他把妻子的一縷頭發放在了貼胸的口袋裡。

  「麗華,我走了,不要沉溺在往事之中,要勇敢地活下去。快分手了,我想看看你的笑容。」

  孟麗華是含著淚,面帶笑容與張國昌訣別的。張國昌知足了,而孟麗華卻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難以自拔。

  我知道孟麗華不是普通的女人,她一定會挺過來的,她為了兒子也要堅強地活下去。應該說,東州市市長李國藩就是被這個女人告倒的,為此她也害死了自己的丈夫。不然案子不會挖得這麼深。

  有人說,李國藩畢竟不是曾國藩,沒有自己的《挺經》。其實,李國藩是上了小人的當,點了把火把自己燒死了。

  在法庭上,律師的辯詞很精彩。他們說,李國藩貪贓不枉法,合情不合法,多是受賄而非索賄,多是酬謝型而非收買賄賂型的,多是事後收而非事先約定,多是不違背職務的行為而非違背職務、違法生財使國家受損失的行為。

  我聽了這些辯詞總有一種強姦未遂的味道。殊不知強姦一次叫強姦,強姦多次叫同居。李國藩是幸運的,他貪了兩千多萬隻判了個死緩,這一點讓張國昌地下有知肯定叫冤。

  市政府辦公廳裡的人大多惋惜地說,雷默這小子真傻,怎麼就辭職了呢?!也有幸災樂禍的,說,我看他就不是好得瑟。誰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吧,反正我雷默就是辭職了。這就是我的性格,寶刀不鋒,寧願折斷。

  這些年在官場混得太委屈了,哈腰成了習慣便駝了背。用性格的一面壓抑另一面,陰氣太盛,直到張國昌死也沒讓他看看我的陽剛之氣。

  還是案發前,我私下戳穿他在澳門豪賭之後,他才發現身邊跟隨多年的這個秘書不是天生駝背而是哈著腰的,冷不丁兒地他可以把腰直起來。可惜我的腰直得太晚了,否則張國昌不至於一命嗚呼。

  其實每個人的性格都有兩面性,有陰的一面,就有顯的一面;有靜的一面,就有躁的一面;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就有性暴如火的一面;有功利的一面,就有淡泊的一面。
《市長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