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算起來,我比太平洋屋脊步道年長瞭恰好15天的時間。我出生於1968年9月17日,而步道是在同年的10月2日由國會的一項法案正式命名的。這條步道其實早就存在,隻是路線遲遲沒有敲定。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一群徒步旅行者和戶外運動愛好者就開始著手打造一條連接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步道。從那時起,人們便開始為這條步道拼接和開拓路線。1968年,太平洋屋脊步道被正式命名,直到1993年,步道才最終完成。而差不多整整兩年後的一天清晨,我在將我劃傷的約書亞樹的簇擁下迎來瞭旅程中的第一個清晨。在我看來,這條步道並不像隻有2歲大的樣子,也不像我的“同齡人”,而是有一種古樸感,包含著一種無所不知的大智慧。我的一切喜悲,在這條步道看來,都是無關緊要的浮雲。
我在拂曉時分就睜開瞭眼睛,但卻一直賴在睡袋裡閱讀旅行手冊。雖然已經補充瞭12小時的睡眠——至少我躺下的時間有這麼長——但我仍然感到昏昏沉沉,直到一個小時後才勉強地坐起身來。昨夜的風一陣陣地且狂暴地敲打著帳篷,偶爾刮得靠頭一邊的帳篷篷壁迎風狂舞,害得我一整夜不知醒瞭多少次。黎明前的幾個小時,風才逐漸停歇下來。但取而代之的寂靜,卻如將我的形單影隻昭告天下的大喇叭一般,擾得我輾轉反側。
我鉆出帳篷,緩緩地直起身來,肌肉還因昨日的徒步旅行而隱隱作痛,踩在沙石上的赤腳顯得那樣嬌嫩。我仍然沒有饑餓感,但還是逼著自己吃瞭些早餐。我把兩勺名叫“升級牛奶(Better Than Milk)”的豆奶粉舀到一個水瓶裡,加水攪拌後倒入即食燕麥片。它的味道並沒有好過牛奶,甚至更糟,簡直淡而無味,和啃草葉沒什麼區別。我的味蕾仿佛集體大罷工瞭似的,而我仍然一口一口地逼著自己往下咽,因為我必須得為一天的旅行補充足夠的能量。我把水瓶裡剩下的水喝光,然後笨手笨腳地用在我手中“咚咚”翻動的儲水袋把水瓶再次灌滿。根據《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輯:加利福尼亞州》上的信息,我現在距離最近的水源金橡泉還有大約13英裡遠。雖然昨日表現欠佳,但我仍打算在今天趕到水源處。
我強擠硬塞地把背包裝得不剩一絲餘地,用蹦極彈力繩把剩下的物品綁在背包的外側,接著,又用我在旅館裡發明的那一套程序把背包背在身上。從準備到出發,我花瞭足足一個小時的時間。剛一上路,我就在離我紮營處不遠的地方發現瞭一小攤糞便,顏色黑黑的,像是焦油一般。這是鬣狗留下來的——至少我希望是——還是美洲獅的呢?我在沙地上尋找腳印,但卻一無所獲。我環顧瞭一下四周,鼓起瞭勇氣,準備面對從鼠尾草叢和石塊中探出的大型貓科動物的臉。
我繼續上路。雖然被那攤糞便嚇瞭一跳,但我卻越走越輕松;雖有背包的重負,而我的步伐卻越來越矯健。我有瞭一種前所未有的應付自如的瀟灑,而這感覺不到15分鐘便土崩瓦解瞭。我向高處爬啊爬啊,穿行在石塊遍佈的山間,沿著步道緩行而上。每邁出一步,背包的支架便會因為重壓而在我身後嘎吱作響。背部和雙肩的肌肉已絞扭成瞭緊繃的硬結,火辣辣的。每走一段路,我都得停下來用雙手支撐在膝蓋上,暫時減緩雙肩上的負重,然後再蹣跚地繼續前行。
正午時分,我已經爬到瞭6 000多英尺高的山腰上,氣溫漸漸變涼,太陽也驟然躲到雲層後不見瞭蹤影。昨天我還在沙漠中揮汗如雨,而現在我卻一邊吃著蛋白質能量棒和杏幹組成的午餐,一邊瑟瑟發抖。被汗浸濕的T恤貼在背上,冷颼颼的。我把羊毛衫從衣袋裡找出來穿在身上,然後便躺在防水佈上小憩幾分鐘。誰料,我竟不知不覺地睡著瞭。
落在臉上的雨點將我喚醒,我看瞭看表,發現自己已經睡瞭將近兩個小時。我沒有做夢,也全然不知自己是怎麼入睡的,仿佛有人從身後用石頭把我砸暈瞭似的。坐起身後,我發現自己被包圍在層層霧氣之中,能見度隻有幾英裡。我抓緊背包帶,在細雨中繼續前進。而每走一步,我的整個身體都好似在深水中跋涉一般沉重。我把T恤和短褲卷起來,本想墊住臀部、背部和肩膀上被背包磨得生疼的地方,誰知卻適得其反。
夜幕降臨,我繼續向山上爬著。除瞭眼前,我什麼也看不清楚。對蛇的懼怕並沒有像昨天那樣糾纏著我,我腦子裡空空如也,並沒有想什麼“我可是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呀”,也沒有琢磨“我這是把自己逼到什麼道兒上啦”,隻是一門心思地前進。我的大腦猶如一個水晶般明澈的花瓶,其中隻裝著“前進”這一個想法,但我的身體卻恰恰相反,像極瞭一包崩碎的玻璃,每一個動作都會牽動我的痛處。我數著腳步,以求分散自己對疼痛的知覺,每數到100,就在心中清零,然後默默地接著從1開始數下去。如此以100為單位的計步法,果真讓我的旅途變得不那麼難熬瞭,似乎我隻用完成眼前的這100步便可以安心瞭。
在爬山的過程中,我逐漸悟到我對山的認識是多麼淺薄,我甚至分辨不出我是走在一座山嶺上,還是走在由一系列山坡連成的山脈上。我成長的地方山並不多,雖然我也攀爬過幾座山,但隻是在白天沿著遊人如織的山路遊玩罷瞭。山於我而言,隻是碩大的土坡而已。但這認識太過片面瞭,我現在才意識到,山坡其實有其層次、充滿變化,是難以名狀而無以比擬的實體。每當我認為自己已經到瞭一座山嶺或一條山脈的頂點時,我總會發現自己的判斷為時過早瞭。即使眼前首先出現的是一小段斜坡,而山勢也會逗人似的往下延伸一段,但往上的路卻看似沒有盡頭。於是我繼續向上爬,直到爬上真正的山頂。之所以確定這是山頂,是因為這裡有雪。這雪並不是地上的積雪,而是從天而降的薄薄的雪片,狂風卷著這雪片,在空中紛飛狂舞著。
我從沒料到會在沙漠中看到下雨,更不用提下雪瞭。在我成長的地方,山上是沒有沙漠地帶的,雖然我有過幾次白天在沙漠中徒步旅行的經歷,但我對沙漠的認識還很膚淺。我認為,沙漠就是幹燥炎熱而多沙的地方,是蛇蠍和仙人掌的地盤。但是我錯瞭。沙漠遠遠不是我想象的那樣簡單,它和山川一樣,也是層次清晰、繁復多變的。在踏上旅程的第二天,我意識到,我這次嶄新的體驗,的確是無可比擬的。
我踏入瞭全然陌生的新疆界。
讓我始料不及的,不隻是我對山川和沙漠的新的認知。尾骨、臀部和雙肩前的皮肉被磨出瞭血,這是我始料未及的。通過內容詳盡的旅行手冊上的信息,扣去路上多次停下休息的時間,我今天的平均時速還不到每小時1英裡,這是我始料未及的。為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做計劃時,我本打算在整個旅途中每天堅持走14英裡的路程。但實際算下來,在大多數時間裡,我每天行進的路程需要多於14英裡,因為在旅途中我打算每過一兩周都要用一天的時間停下來做休整。但在踏上步道之前,我從沒把我的身體素質和步道嚴酷的環境納入考慮范圍。
我有些慌瞭神,匆匆往山下走去。漸漸地,白雪變成瞭水霧,水霧漸漸散去,變成瞭遠近群山上溫和的綠樹和棕土,那錯落有致的坡度和棱角分明的輪廓,在蒼天的映襯下格外惹眼。在行進的過程中,入耳的唯有皮靴在沙礫地面上咔嚓作響的聲音,以及那快要把我逼瘋的背包支架發出的嘎吱聲。我停下腳步,摘下背包,找到支架上可能發出摩擦聲的源頭,用潤唇膏一陣塗抹,然後繼續上路。孰料,剛才的努力都是白費功夫。我大聲說瞭幾個詞,好分散自己的註意力。距離和那個送我來步道的男人道別,僅僅過瞭48個小時多一點兒,但在我看來,那一刻仿佛離我有一周那麼遙遠。我的聲音突兀地回響在空中,顯得有些奇怪。我總覺得馬上就能遇到別的徒步旅行者瞭,卻遲遲不見人影。但一個小時之後,我便體會到瞭獨自一人的方便,因為我突然有瞭內急之感。雖然我腦中浮現出“上廁所”幾個字,但在步道上,所謂的“上廁所”其實就是指在沒有坐便器的支撐下蹲下去,在自己挖的洞裡解決問題。那把寫著“挖!我喜歡!”、被我綁在背包腰部固定帶上的不銹鋼泥刀,終於盼到瞭大顯神威的時刻。
我並不喜歡這樣上廁所,但這是徒步旅行者解決內急的方法,所以我隻得遵守行規。我繼續往前走,找到瞭一個看上去比較安全的地方,從那兒往偏離步道的方向走瞭幾步。我取下背包,把泥刀從刀鞘中抽出來,沖到一叢鼠尾草後面開始挖洞。地面的石塊挺多,泥土泛著米褐色,看上去硬邦邦的。在這樣的地面挖洞,簡直就像在試圖開鑿大理石灶臺一般,砂石四濺。
這分明是一個大男人扛著鉆機才能勝任的活兒!我一邊瞎想,一邊用泥刀的刀尖狂暴地往地上戳,手腕都快被累斷瞭。我徒勞地鑿呀鑿呀,緊繃的身上滲出瞭星星點點的冷汗。直到快要拉褲子的關頭,我才不得不站起身來。我別無選擇,隻得把褲子脫瞭下來。因為穿內褲隻會徒增對臀部的摩擦,當時我早已經把內褲脫下來扔掉瞭,所以一脫下外褲,我便馬上蹲下來,就地如廁。方便之後,我如釋重負,但因為太過疲憊,我差一點兒一屁股栽到還冒著熱氣的大便上。
完事之後,我跛著腳四處找來些石頭塊兒,堆在瞭我的大便上。掩蓋完畢後,我繼續上路。
我覺得自己應該是在往金橡泉的方向走,但到瞭7點鐘,這口泉卻仍不見蹤影。我無暇多想,由於太累而感覺不到饑餓,於是又省瞭一頓晚餐,也正好省瞭做晚餐的用水。我找到一處還算平坦的不大的空地,便在空地上把帳篷紮好,背包一側掛著的溫度計顯示,當時的氣溫隻有42華氏度(1)。我把被汗水浸濕的衣物脫下來,晾在一棵灌木上,然後便爬進瞭帳篷。
到瞭早晨,衣服已經在一夜之間凍得僵硬板結,我隻得生拉硬扯地把衣服穿在瞭身上。
旅途的第三天,上路幾個小時後,我到達瞭金橡泉。一個四四方方的混凝土砌成的水池躍入眼簾,我的心氣頓時高漲瞭許多——不僅是因為我發現瞭水源,更是因為這眼“泉水”明顯是人工砌成的。我把手伸進水中,驚動瞭聚集在水面上的幾隻小蟲。我取出飲水過濾器,把導管插進水中,用我在傢裡廚房洗手池中練習過的方法往上抽水。抽水的過程比我記憶中的要困難些,可能是因為在練習時我每次隻抽幾下水,而真到實地抽水時,卻發現自己對肌肉力量的練習並不到傢。我終於攢足瞭勁兒開始抽水,誰知導管卻浮在水面上,因而抽出來的隻有空氣。我抽啊抽啊,直到精疲力竭,不得不停下來休息。休息之後又繼續,總算把兩隻水瓶和儲水袋重新灌滿瞭。前後足足花瞭我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但這是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務,因為下一個取水點離我足有19英裡遠,想想就讓人害怕。
我本是鉚足瞭勁兒,準備行進一整天的,但卻靠著泉邊在我的野營椅上坐下瞭。氣溫終於升瞭起來,陽光灑在我裸露的雙臂和雙腿上。我脫去襯衫,把短褲拉到腳踝處,閉上雙眼躺在椅子上,希望陽光能夠治愈我軀幹上被背包磨破的皮膚。當我睜開雙眼,發現近旁的一塊石頭上有一隻小蜥蜴,好像在做俯臥撐。
“你好呀,蜥蜴!”我對它打招呼。而它卻停止瞭俯臥撐,全身僵住,一動也不動,而後閃電一般地跑掉瞭。
我必須抓緊時間瞭。我已經比自己所謂的“進度”落後瞭許多,但那一天,我卻無法強迫自己離開金橡泉周圍那些青翠欲滴的野生橡樹。除瞭皮膚被擦破之外,我的肌肉和筋骨也因長途跋涉而陣陣作痛,雙腳上也磨出瞭星星點點的水皰。我坐在沙土地上凝視著自己的雙腳,眼見水皰越發嚴重,卻無可奈何。我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撫過雙腳,滑至腳踝上一處足有1美元硬幣大小的瘀傷。這並不是我在這次旅途中掛的彩,而是來自旅途開始之前我做的一件蠢事。
多虧瞭這塊瘀傷,我才在莫哈維的旅館裡按捺住瞭給保羅打電話的沖動。我知道,他會從我的聲音中捕捉到我試圖隱藏的故事,而這塊瘀傷,會將我話中的弦外之音全部引出來。在波特蘭等著搭飛機去洛杉磯的兩天裡,我本打算離喬遠遠的,但我並沒有遵守這個諾言。從六個月前他來到明尼阿波利斯看我的時候起,我就再也沒有碰過海洛因。但即使如此,這一次,我還是和他一起淪陷瞭。
“該我瞭。”看他註射完畢之後,我迫不及待地要求道。那時距離我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時間僅有短短的48個小時瞭,但霎時間,這一切仿佛離我很遠很遠。
喬在我的胳膊上找不出一條適合註射的血管,於是對我說:“把腳踝給我。”
我手握著指南針,在金橡泉邊讀完瞭《永不迷失》。我辨出瞭東西南北,卸下瞭背包的重負,歡天喜地地沿著一條連接金橡泉的越野車道去尋找美景。我的雙腳仍然酸楚,肌肉仍然生疼,但少瞭背包的負擔,頓覺身輕如燕。我不但挺直瞭腰桿,而且簡直要一飛沖天瞭。雙肩就如附瞭兩根從天上降下的彈力繩一般,每一步都似一次飛躍,身體如空氣一般輕盈。
我來到一處高地,停下腳步放眼遠眺。映入眼簾的是更多的山嶺和沙漠山地,壯美而攝人心魂;遠處,則是一排排輪廓分明的風力渦輪發電機。我回到帳篷邊,架好爐子,準備為自己烹制旅途中的第一頓熱乎飯。我使出渾身解數,卻怎麼也無法讓火燃燒足夠長的時間。我把使用指南找出來,讀瞭“常見問題”一欄,原來是我裝在爐子氣罐裡的天然氣出瞭問題。爐子使用的應該是一種白色的特殊天然氣,但我卻灌入瞭加鉛天然氣。因為我的弄巧成拙,爐子的點火器已經被堵住,爐灶被煙灰熏得黑黑的。
反正我也不餓。感知饑餓的神經仿佛一根失去知覺的手指,幾乎動也動彈不得。我吃瞭一把幹金槍魚片,六點一刻還不到便進入瞭夢鄉。
踏上第四天的旅途之前,我把傷口處理瞭一下。一位REI的工作人員曾經建議我買一盒第二代疤痕修復貼,這種用來處理燙傷的藥貼對於水皰的處理效果也頗佳。我把貼片貼在腳趾尖、腳後跟、尾骨、雙肩的正面以及後腰部,把身上所有起水皰、蹭破皮以及起紅疹的地方都貼瞭個遍。完工後,我把襪子蹬掉,把它們揉得稍微柔軟一些後又穿回瞭腳上。我帶瞭兩雙襪子,每隔幾個小時替換一次,好把換下的襪子掛在背包上纏著的蹦極彈力繩上風幹。但即便如此,這兩雙襪子都因為泥土和汗漬而變得又黏又硬,好似不是用佈料做的,而是用硬紙板糊的一樣。
那天清晨,我離開金橡泉繼續上路。又一次背上瞭24.5磅重的水,我發覺自己從中尋到瞭一種不可名狀、帶有懷舊情愫的樂趣。雖然旅途勞頓,艱險不斷,但我開始漸漸註意到身旁點點滴滴的美好事物,也感受到大大小小的景致帶給我的驚喜,比如在步道上與我擦身而過的沙漠之花的色彩,還有夕陽落山時那一抹蒼穹的壯麗。我正陶醉於周圍的美景之中,卻突然絆在瞭一塊鵝卵石上,向前撲倒在地。我摔倒的勢頭如此之猛,讓我猝不及防。整整一分鐘過去瞭,我趴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腿上的傷灼痛難耐,背上的千斤重壓將我死死地抵在地面上。我從背包下鉆出來,檢查瞭一下傷勢,發現身上劃出的一個大口子血流如註,傷口處腫起一個拳頭大小的鼓包。我把珍貴的水在傷口上滴瞭幾滴,盡量把傷口上的碎石和泥土拍打幹凈,然後用紗佈在傷口處按瞭一會兒。傷口凝血之後,我才又一跛一跛地上路。
在那天下午剩餘的途中,我聚精會神地盯著腳下的路,生怕一步沒踩穩再摔個馬趴,沒想到卻誤打誤撞地發現瞭我已經尋找幾天的東西:美洲獅的腳印。這頭獅子的爪印在沙土地上排列瞭大約四分之一英裡遠,印跡清晰可辨,顯然它在不久前沿著與我相同的方向從這裡走過。每隔幾分鐘,我都會停下來四處張望一下。除瞭星星點點的綠色之外,映入眼簾的幾乎全是一片金棕色,和美洲獅身上的毛色別無二致。我繼續前進,腦海中浮現出最近讀到的一篇報道:三個加州女性在前一年於不同時間和地點分別被美洲獅咬死瞭。我又憶起童年時看過的自然紀錄片節目,節目中說,獵食者會把一群獵物中看上去最孱弱的個體挑出來,作為襲擊的對象。毫無疑問,這“最孱弱的個體”非我莫屬,而那最有可能被野獸分屍的舍我其誰。我哼唱著腦海中浮現的《小星星》和《鄉村路帶我回傢》兩首小曲,一面希望用這顫抖的聲音把獅子嚇跑,一面又擔心此舉會不會讓獅子註意到我的存在,好像我腿上的血痂和幾天沒洗澡的身體發出的臭氣還不足以把它招來似的。
我環視瞭一下周邊變化瞭的地貌,發覺自己已經走出瞭不短的距離。周圍的景致依舊幹燥,仍是灌木叢和鼠尾草的天下,但莫哈維沙漠標志性的約書亞樹卻已漸漸稀少瞭,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多的刺柏、矮松和胭脂櫟。我偶爾會穿過野草肥沃的草原,茂密的野草和枝葉蓊鬱的大樹於我而言都是一顆顆的定心丸,因為它們喻示著生命和水源,也向我暗示:我也能如此茁壯地生存下去。
一棵倒下的樹切斷瞭我的道路,也切斷瞭我對生命堅定不移的信心。這棵樹橫倒在步道上,粗壯的樹幹架在半空中。我既不能從下面鉆過去,也無法從上方越過去,而我背上沉重的背包更是讓我難上加難。繞過樹走同樣行不通,因為步道一邊的坡度太陡,而另一邊的灌木又太過濃密。我站立瞭許久,試圖想出一個辦法。無論有多麼困難,我都非得過去不可。要麼前進,要麼折回莫哈維的旅館,隻有這兩條路可走。我想起瞭我那18美元一晚的旅館房間,心中的向往簡直沖昏瞭頭腦,讓我全身都滿溢著返回去的欲望。我退回樹旁,解開背包的背帶,將包推過粗糙的樹幹,盡量讓背包輕輕落地,生怕裡面的儲水袋會因為與地面的沖撞而破裂。然後,我也扒著樹幹爬到瞭另一邊。由於跌跤而摔得傷痕累累的手,無奈又一次被蹭破瞭皮。在接下來的1英裡路途中,我又遇到瞭三棵被風刮倒的樹。越過這三座障礙之後,我小腿上的結痂重新綻裂開來,鮮血直流。
上路第五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一段陡峭的窄路上行走時,突然抬眼看到瞭一隻碩大長角、皮毛棕黃的動物向我直沖而來。
“麋鹿!”我驚呼一聲。其實,我清楚地知道,這動物並不是麋鹿。但驚嚇之中,我哪還顧得上辨認這是什麼動物,麋鹿是我腦海中能夠想到的與這頭野獸最接近的動物瞭。那動物向我步步逼近,我不禁又一次喊道:“麋鹿!”然後便連滾帶爬地鉆進一簇沿著步道生長的石蘭和胭脂櫟叢中。我扛著礙手礙腳的背包,使出吃奶的勁兒,鉆進瞭枝葉尖利的灌木叢中。
就在往灌木叢裡爬的節骨眼兒上,我突然想起瞭這頭野獸的名字。原來,馬上就要與我“火星撞地球”的是一頭得克薩斯長角公牛。
“麋——鹿!”我一面抓住綁在背包支架上的連著世界上最響亮口哨的黃繩,一面大聲喊著。我摸到口哨,把口哨送到嘴邊,閉上雙眼,拼命猛吹,直到不得不停下來呼吸為止。
待我睜開雙眼,公牛已經消失不見瞭。
而在慌亂之中,我右手的食指蹭到瞭石蘭灌木那鋸齒狀的枝上,指尖上的皮膚和公牛一樣,也消失不見瞭。
我發現,那年夏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途中,有一件事情讓我感悟良多。而同時,這件事情也與世間萬物一樣,不費什麼力氣就能一語道破,那就是:我並沒有選擇的餘地,時常要硬著頭皮去做自己最不願意做的事情,沒有退路可逃,也沒有放棄的權利。無論灌下多少馬提尼酒,無論抽掉多少香煙,我都沒法掩蓋這個事實。我緊緊抱住灌木枝,試著把流血的手指包紮起來。我盡量不發出聲響,生怕把公牛再招引回來。我考慮瞭一下眼下的出路,但卻沒有想出什麼新招兒。出路還是那兩條,我可以沿著原路返回,也可以朝著既定的方向堅持走下去。由於我在吹口哨時沒有睜開眼睛,因而並沒有看到那頭公牛剛剛是往哪個方向跑的,而它朝哪個方向跑的可能都有。形勢並不很樂觀,面對這頭公牛,我可以選擇被嚇得後退,或是被激勵著繼續前進。
於是,我選擇瞭繼續上路。
一天趕9英裡的路程已是我體力的上限瞭,對我的身體而言,這9英裡的路途可謂是個空前的挑戰。除瞭心臟以外,我渾身上下沒有一處不在作痛。雖然一路上一個人影也沒有遇到,但奇怪的是,我誰也不想碰到。我隻想要食物和水,想把我的背包卸下來。但我還是背著背包,在路上繼續走著。上山下坡,繞過步道兩旁生長著傑弗裡松和黑橡樹的幹旱山地,穿過留著重型卡車印記的越野車道。然而,我還是一個人也沒有碰到。
第八天的清晨,饑餓感終於來襲。於是我把所有的食物都倒在地上,盤算著該吃些什麼。我對熱乎飯食的渴望倏然間變得難以按捺,雖然這幾天一直處於精疲力竭、胃口索然的狀態,但我還是把不用烹制的食品吃得所剩無幾瞭。我的即食燕麥片、幹果、火雞肉幹和金槍魚片、蛋白質能量棒、巧克力和豆奶粉全都庫存告急,剩下的大部分都是需要烹制的食品瞭。我的爐子暫不能用,下一個補給點還在135英裡之外的肯尼迪草原郵局,況且我還得把爐子修理好並找到合適的燃料。而肯尼迪草原算不上城鎮,隻是一塊獵手、徒步旅行者以及漁夫聚集的高地,因此修好爐子的事兒估計是遙遙無期瞭。我坐在沙地上,自封袋裡需要烹飪的脫水食品在我身邊擺瞭一地。我決心先離開步道。在我坐著的地方不遠處,有幾條方向各異的越野車道與步道相交。
我順著一條越野車道走下去。據我推測,往東再走大約20英裡,應該能找到一條與步道平行的高速公路,這樣就能見到人煙瞭。我並不知道腳下是哪條路,隻有憑著一股一定會有什麼發現的信念,頂著烈日繼續前進。在移動時,我嗅到瞭自己身上發出的臭味。雖然背包裡裝有除臭劑,我每天早晨都要在腋下塗上一點兒,但仍然無濟於事。我已經有一周多沒有洗澡瞭,身上滿是泥土和血漬,因塵土和汗漬而變得發黏的頭發也在帽子下貼在瞭頭皮上。不過與此同時,我也能感覺到自己的肌肉在一天天變強,但肌腱和關節的磨損卻在一天天加重。雙腳內外兩側都在作痛,皮肉因水皰而磨得生疼,腳骨和肌肉也因長途跋涉而疲憊不堪。謝天謝地,這條道路時而平坦、時而緩緩下坡,在走過瞭步道那上上下下的陡坡後,這條路終於給瞭我一些喘息的機會,但仍不輕松。在很長的一段路上,我一直試著想象自己並沒有長腳,雙腿的下方,接著兩塊不知疲倦是何物的木樁,即使在刀尖上行走也能如履平地。
四個小時之後,我開始後悔自己剛才的決定瞭。如果待在步道上,我起碼還能判斷出自己身在何處,但現在,我既有可能在這荒野中活活餓死,也有可能因橫沖直撞的長角公牛而命歸西天。我又翻瞭一遍旅行手冊,連自己是否身處手冊上提到的“偏門左道”都無法確定。每過一個小時,我都會掏出地圖和指南針,一次又一次地識別自己所處的位置。我把《永不迷失》翻找出來,細細地重讀瞭一遍地圖和指南針的使用方法,又辨別瞭太陽的方位。我走過一小群散養的奶牛,心一下子提到瞭嗓子眼兒。還好,奶牛們並沒有往我的方向沖過來,隻是暫停吃草,抬頭看瞭看一邊念叨著“奶牛、奶牛、奶牛”一邊從它們身邊小心走過的我。
在這條路經過的土地上,既有出乎我意料的翠綠植被,也有幹燥而佈滿石頭的土地。兩輛廢棄的拖拉機停在路邊,死氣沉沉的,有些瘆人。一路上的靜謐和美景都讓我嘆為觀止,但當暮光籠罩大地時,焦慮又湧上心頭。
我已經八天沒有見到一個人瞭。這裡應該是個有人煙的地方,但除瞭散養的奶牛、兩臺廢棄的拖拉機以及腳下這條路以外,我找不到任何能證明有人的痕跡。我覺得自己像置身於一部科幻電影中,仿佛這世上隻剩下我孤零零的一個人。我第一次在旅途中有瞭想哭的沖動,我深吸一口氣,強止住淚水,然後取下背包,放在沙土地上,好讓自己恢復一下體力。道路的前方出現瞭一個轉彎,我把背包留在原處走瞭過去,想探一探前面的路。
出現在眼前的,是一輛黃色皮卡貨車以及坐在駕駛室裡的三個男人。
一個白人,一個黑人,還有一個拉美人。
我估計用瞭60秒鐘的時間才走到他們近前。那三個男人用我之前看到長角公牛時一樣的表情盯著我,仿佛隨時都可能脫口驚呼“麋鹿!”看到他們,我的心著實寬慰瞭不少。但當我向他們靠近時,我卻意識到自己已經不是這部有關人類滅絕的科幻片裡的唯一主角瞭,心中頓生一種難以名狀之感。我現在置身的電影,已然完全變瞭風格:我是唯一的女主角,而這三個在黃卡車駕駛室的陰影中打量著我的男性角色的動機、個性以及背景信息,還都是未知數。
駕駛座一側的窗戶搖瞭下來,我透過車窗向這三人介紹瞭我的來歷。他們默默地盯著我,目光由驚訝到錯愕,又到嘲諷,之後全部忍不住大笑起來。
“你知道你現在處於什麼狀況嗎,親愛的?”一陣大笑後,那個白人問我。我搖瞭搖頭。白人和黑人看上去都是60多歲的樣子,而拉美男孩估計連20歲都不到。
“看到這兒的山瞭嗎?”坐在方向盤後方的白人伸手朝擋風玻璃外指瞭指,問我,“我們正準備炸山呢。”他告訴我,一傢礦業公司買下瞭這塊土地,準備在此開采裝飾庭院用的假山和石塊。他輕輕敲著他的牛仔帽帽簷,說:“我叫弗蘭克,按理來說,小姐你怕算是擅闖私人土地瞭。不過我們不會追究你什麼責任的。”他看看我,對我眨瞭一下眼睛,“我們隻是礦工而已,這土地不是我們的,要不我們可能就得對你開槍瞭。”
他又一次笑瞭,然後指指坐在中間的拉美男孩,告訴我他的名字叫卡洛斯。
坐在副駕駛位子上的黑人自報傢門:“我叫沃特。”
上一次見到的人,就是那兩個開著科羅拉多牌照的小貨車把我載到公路旁的男人,但那已經是一個星期之前的事情瞭。現在我的聲音聽上去有些別別扭扭的,聲調比我記憶中的要高,語速也快瞭些,仿佛我的聲音是一種我自己無法捕捉到的東西似的。每一個單詞都如小鳥一般,撲棱棱地飛出瞭我的掌心。三個人讓我坐在卡車的後座上,然後沿著彎道開瞭一小段距離去取我的背包。弗蘭克把車停下,三個人都下瞭車,沃特幫我把背包提起來,被背包的重量嚇瞭一跳。
他吃力地把背包舉起來,放在瞭卡車的車鬥裡,說:“我在韓國當過兵,從沒有扛過這麼沉的包呢。嗯,也可能扛過吧,但那是在我受罰的時候。”
很快,由不得我多插嘴,三個人就幫我做好瞭決定:我跟著弗蘭克回他的傢,由他的老婆為我做一頓晚餐,然後我可以洗澡,可以在床上睡一夜。第二天上午,弗蘭克會帶我去一個地方,好讓我把爐子修理好。
“現在能再給我講一遍嗎?”這個問題弗蘭克問瞭我幾次。每一次,三個人都會一臉不解但全神貫註地聽著。他們住的地方距離太平洋屋脊步道隻有20英裡,但他們居然沒有聽說過這條步道。弗蘭克和沃特一邊閑聊,一邊很有禮貌地問我:“一個女人傢孤身一人徒步旅行,圖個什麼呢?”他們百思不得其解。
卡洛斯思考瞭片刻,發話說:“我覺得這樣做挺酷的。”他告訴我,今年他18歲,正準備去當兵。
我提議說:“要不你別去當兵瞭,試試徒步旅行怎麼樣?”
“才不呢。”他回答。
三個人重新上瞭車,我自己在後座坐瞭幾英裡的車程,和他們一起去開沃特的卡車。沃特和卡洛斯開著卡車離開後,車裡隻剩下我和弗蘭克兩個人,他還有一個小時的活兒要完成。
我坐在黃色卡車的駕駛室裡,看著弗蘭克開著牽引車,來來回回地把路軋平。每次開過我身邊,他都會沖我招招手,待他開過去之後,我便會偷翻他卡車裡的東西。在儀表盤後的小儲物箱裡,我找到瞭一個銀質的扁酒瓶,我抿瞭一小口,嘴唇火辣辣的,又馬上把瓶子放瞭回去。我把手伸到車座下,拽出一隻黑色的扁箱,打開後發現裡面放著一支和威士忌酒瓶材質相同的手槍,然後又關上箱子,放回原位。卡車的鑰匙插在點火器上,我無所事事地瞎想著要是把火打燃後將車開走會是怎樣的一幅情景。我脫下皮靴按摩雙腳,在波特蘭註射海洛因留在腳踝上的瘀傷還在,但已經變成瞭暗黃色。我用手指輕觸瞭一下傷處,撫過那仍隱約可見的針孔,不明白自己怎能幹出這等蠢事。然後,我把襪子重新穿上,把瘀傷遮蓋起來。
“你是哪種類型的女人?”弗蘭克做完瞭他的工作,鉆回卡車裡在我身旁坐下問。
“哪種類型?”我問道。我倆四目相對,他的眼睛似乎在述說些什麼,我避開瞭他的目光。
“你是不是挺像珍妮的?就是人猿泰山喜歡的那一類型?”
“可能吧。”我回話說。雖然我在笑,但心裡卻萌生瞭一絲焦慮,祈禱著弗蘭克能快點把車發動開走。他的塊頭挺大,個頭挺高,輪廓分明,皮膚黝黑。在我眼中,他雖是名礦工,但卻牛仔派頭十足。他的雙手讓我想起瞭我成長過程中接觸的有些男人的雙手,這些男人靠體力養傢糊口,無論如何擦洗,他們的雙手永遠都是臟兮兮的。與他同坐在一輛車裡,我有瞭一種和某些男人一起處在特定的環境中時總會萌生的感覺——一切都可能發生。他既可以溫文爾雅地埋頭幹他的工作,也有可能緊緊抓住我,在一瞬間將事態完全改變。我和他坐在一起,一刻也不敢松懈地關註著他的雙手和每一個動作。但表面上,我卻裝得泰然自若,好像剛從小寐中醒來似的。
他將手伸進小儲物箱裡,取出那瓶威士忌說:“我這兒有好東西。這是我幹完一天的活兒後對自己的獎勵。”他擰開瓶蓋,把酒瓶遞給我說,“女士優先。”
我接過瓶子,仰頭把酒灌進嘴裡。
“果然,你就是我想象的那種女人。我就叫你珍妮好瞭。”他接過酒瓶,喝瞭一大口。
“其實我不能完完全全算是孤身一個人,”我脫口而出,一面在心裡編謊話一面繼續說,“我的老公叫保羅,他也在徒步旅行呢。他是從肯尼迪草原那兒開始上路的,你知道那個地方嗎?我們兩個人都想體驗一下獨自徒步旅行,所以他往南走,我往北走,準備在中點會合。然後我們兩個就會一起徒步旅行到夏天結束。”
弗蘭克點點頭,又喝瞭一口威士忌:“嗯,這麼說來,他比你還欠考慮呢。”說完後,他思忖瞭片刻,“一個女人傢能做出你這種事就已經夠不理智的瞭,一個大老爺們兒居然允許自己的老婆出來做這種事就更不理智瞭。”
“是啊,”我回答道,仿佛同意瞭他的觀點,“我的意思是,我們倆再過幾天就要會合瞭。”我的聲音是那麼堅定,連自己差點兒都相信瞭自己的謊言,就好像在那時那刻,保羅真的在向我靠近一樣;好像我倆並沒有在兩個月前那個下雪的4月天提交離婚申請書;好像他真的離我越來越近;好像如果我途中遇險,他一定會有所察覺;好像如果我身有不測,不出幾天就會有人註意到似的。
但是現實恰恰相反。我生命中的人們,就如旅行第一天被沙漠狂風吹散的創可貼一樣,全都漫天紛飛,消失不見瞭。我到達路途的第一站時,竟沒有一個人打電話慰問我,到達第二站和第三站時,我也是一個電話都沒接到。
弗蘭克往座椅的靠背上靠瞭靠,調整瞭一下安全帶上那碩大的金屬扣,說:“幹完一天的活兒之後,我還有另一種獎勵自己的方法。”
我小心地試探著笑瞭笑,問道:“什麼獎勵方法?”我的心在胸中怦怦直跳,放在大腿上的雙手汗涔涔的。我警惕地覺察到,我的背包現在在離我很遠的車鬥裡。我馬上下定決心,如果我得推門逃跑的話,背包就不要瞭。
弗蘭克把手伸到車座底下,也就是放著裝有手槍的箱子的地方。
他拿出一個透明的塑料袋,裡面裝的是一條條細長的紅色甘草糖,每捆都像索套一樣絞在一起。他把塑料袋遞到我面前,問:“珍妮小姐,要不要來點兒?”
(1)攝氏度=(華氏度-32)/1.8。—編者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