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車上,我大嚼瞭將近兩米長的甘草糖。要不是甘草糖吃完瞭,再讓我吞個兩米也完全不在話下。
弗蘭克住在一臺房車裡,房車停在一片沙漠灌木叢的房車營中。我們開到他房車旁的一條沙土車道上,他停下車,告訴我:“在這兒等一下,我先進去給安妮特介紹一下你。”
幾分鐘後,兩個人一起從房車裡走瞭出來。安妮特滿頭灰發,身形豐腴,從她臉上的表情不難看出,她對我並不歡迎,還有幾分警惕。弗蘭克把我的背包從卡車上拖下來,她不滿地嘟囔著:“你就這麼多東西?”我跟著兩人進瞭屋裡,弗蘭克馬上進瞭洗手間。
“別客氣。”安妮特對我說。我聽話地坐在廚房外的餐桌旁,等著她為我準備飯食。餐桌的另一角放著一臺小電視,音量開得很大,聲音雜亂得幾乎讓人聽不清楚。電視裡播放的又是“辛普森殺妻案”的庭審。我正看著,安妮特從廚房裡走出來,把盤子放在我的面前,“啪”的一聲關掉瞭電視。
安妮特說:“耳邊整天都是辛普森這、辛普森那的,非洲那些挨餓的兒童卻無人關心。”她指瞭指我面前的食物,“你開吃吧。”
我不想讓她看出我對食物有多麼饑渴,於是佯裝無所謂地說:“等一等吧。”說完,我低頭看瞭看眼前的食物,盤子裡滿滿地堆著烤牛排、罐裝玉米以及土豆沙拉。我本想起身去洗手,但生怕這麼做會推遲瞭晚飯的時間。無所謂,反正餐前洗手的概念於我而言,已和電視上的新聞報道一樣遙遠瞭。
“吃呀!”安妮特用塑料杯為我倒瞭一杯櫻桃味的飲料,放在我面前。
我用叉子把一塊土豆沙拉送到嘴裡,味道之美,簡直讓我飄飄欲仙。
“你是大學生嗎?”
“是啊。”我回答道。我一身的泥灰和臭氣,居然看上去還有大學生的樣兒,這讓我心裡美滋滋的,“或者說,我是曾經的大學生。我四年前就畢業瞭。”說完後,我又吃瞭一口飯,意識到剛才的話嚴格來說並不能算是實話。雖然我在母親病逝之前曾經承諾過要拿到學士學位,但是我並沒有履行諾言。母親是在春假那周的周一離去的,七天之後,我回到瞭學校。在學期結束前,悲慟將我打擊得昏昏沉沉,我把自己埋在瞭沉重的課業之中,卻沒能拿到學位證,因為我沒有完成一篇五頁長的中級英語論文。這篇論文本應是小菜一碟,但當我開始寫的時候,卻隻能盯著空白的電腦屏幕發愣。走過主席臺,身穿學士袍、頭戴學士帽的我接過一張卷成卷的證書,但打開一看,裡面卻寫著我早已預料到的內容:如果不完成那篇論文,我就不能拿到學士學位。大學上完瞭,而留給我的隻有助學貸款。據我計算,這筆貸款要到我43歲時才能還清。
第二天早晨,弗蘭克開車把我送到高速公路旁的一傢便利店門口,讓我自己搭車去一個叫裡奇克雷斯特(Ridgecrest)的鎮子。我在店門口坐著,一個送薯條的送貨員從店前經過,我問他能否讓我搭車,雖然他的公司規定不能用車載搭便車的人,但他還是答應瞭。我鉆進他的大卡車裡,他馬上自我介紹說他叫特洛伊。每個星期,他有五天的時間都在南加州開車送各種各樣的薯條,17歲他還在上高中時和女同學墜入愛河,兩人結婚相守至今已有17年瞭。
“我這輩子,先自由瞭17年,然後又被監禁瞭17年。”他雖然是在開玩笑,但從聲音中不難聽出他的悔恨,“如果能和你交換位置,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心甘情願。”他邊說邊開車,“我生性自由,卻從沒勇氣去追求過自由。”
他把我送到托德戶外用品商店,托德先生親自幫我拆洗瞭爐子,為我安上瞭一個新的過濾器,找到瞭合適的天然氣,還看著我把火點燃,檢查爐子是否已經修好。我又買瞭些用來處理傷口的強力膠帶和第二代疤痕修復貼,然後到一傢快餐店點瞭一杯麥芽巧克力和芝士漢堡配炸薯條。每咬下一口,我都覺得口中香氣四溢,和昨天的晚餐一樣美味如珍饈。餐後,我在鎮上四處漫步,車輛從身旁呼嘯而過,車裡的司機和乘客用冷冷的眼神好奇地轉過頭打量著我。我走過快餐店和汽車經銷店,考慮著是該現在就招手搭車離開,還是先在裡奇克雷斯特住一晚,明天再回太平洋屋脊步道。我站在一個十字路口旁,正在考慮該往哪個方向走時,一個蓬頭垢面的騎著自行車的男人在我的身邊停下,手中拿著一隻發皺的紙袋。
“你這是要出鎮嗎?”他問道。
“可能吧。”我答道。他小小的自行車兩側畫著花哨的火焰圖案,明顯是輛童車,他騎上去有些格格不入。
他問我:“你往哪邊走?”他身上的氣味很嗆人,我差點兒咳嗽起來。但轉念想想,我身上的氣味估計也好不到哪兒去。雖然晚飯後我在弗蘭克和安妮特傢裡洗過澡,但我的身上仍穿著臟衣服。
我告訴他:“我今晚可能要在旅店過一夜瞭。”
他大吼道:“千萬別!我在旅店裡住瞭一夜,然後就被關到監獄裡去瞭。”
我點點頭。原來他以為我和他是同道中人,也是個流浪漢,或是個逃犯。原來我並不是什麼所謂的女大學生,連曾經的女大學生都算不上。我沒費口舌跟他解釋徒步旅行的事兒。
他把紙袋遞給我:“這個給你吧。裡面有面包和紅腸,你可以自己做三明治吃。”
對他的好意,我既覺得感動,又有些反感:“謝謝你,不用瞭。”
他並沒有騎車離開的意思,又繼續問道:“你是哪裡人?”
“明尼蘇達人。”
“啥?!”他大呼一聲,臉上閃現出一個大大的笑容,“你可是我的好姐妹呢!我是伊利諾伊人,伊利諾伊和明尼蘇達不是好鄰居嗎?”
“嗯……差不多算是鄰居吧。咱倆中間還隔著個威斯康星州呢。”我脫口而出,而後馬上有些後悔瞭,因為我並不想傷害他的感情。
“但也還算是鄰居呀。”他說著,把手伸得低些,好讓我和他擊掌慶祝。
我伸手相迎。
他騎車離開瞭。“祝你好運。”我對他說。
我走到一傢食品雜貨店,在貨架前轉來轉去,面對小山似的食物,猶豫著該買些什麼才好。我挑瞭幾樣食品,來填補我沒法做飯時吃掉的食物的空缺。然後,我沿著一條車輛繁多的快速路走瞭一段,找到一間看上去像是鎮上最便宜的旅店。
我問櫃臺後的男人有沒有空房間。他對我說:“我叫巴德。”他愁容滿面,從咳嗽聲不難判斷是個煙鬼,面龐佈滿皺紋,耷拉著黑褐膚色的雙下巴。我告訴他我正在徒步旅行,他聽聞後,非要幫我洗臟衣服。我百般推托,而他卻說:“親愛的,我在洗床單和毛巾的時候把你的衣服順帶著往洗衣機裡一扔就可以瞭。舉手之勞嘛!”
我走進自己的房間,把身上的衣服脫掉。雖然正值炎炎6月,但我並沒多想,套上我的雨衣和防雨褲,走回瞭服務臺。我有些歉意地把一堆臟衣服交給巴德,再次向他表示瞭感謝。
巴德說:“我喜歡你的手鐲,所以才願意幫你洗衣服的。”我把雨衣的衣袖卷高,和他一起看瞭看我的手鐲。手鐲已經褪色,活像一隻銀質的手銬。幾周前,我的朋友艾梅和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一條街道上分別時,她把這隻刻著“POW/MIA”(1)的手鐲戴在瞭我的手上。
巴德從櫃臺的另一邊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腕,把我的手腕翻轉過來,讀著手鐲上的文字:“威廉·J.克羅基特”。讀完後,他松開瞭我的手腕。艾梅事先做過一些調查,向我講述瞭威廉·J.克羅基特的身世:他是一位空軍飛行員,離26歲生日還有兩個月時,他駕駛的飛機在越南被擊落。這隻手鐲在艾梅手上已經戴瞭幾年,從未摘下來過。自從從她手中接過這隻手鐲,我也一直沒有摘下過。巴德告訴我:“我是個越戰老兵,所以對這種和越戰有關的東西特別敏感。我把旅店裡唯一一間帶浴缸的房間給你,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是1963年去的越南,那時候我還不到18歲呢。現在我是反戰的,所有的戰爭都一律反對,百分之百地反對,除非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旁邊的煙灰缸裡有一支未熄滅的煙,巴德拿起煙,卻沒有往嘴裡送,“今年內華達山脈上有積雪,你應該知道吧?”
“積雪?”我問道。
“今年的降雪都破紀錄瞭,能見度差極瞭。如果你想打電話問問相關人員的話,鎮上正好有個土地管理局辦公室。”說完,他吸瞭一口煙,“你的衣服再過兩個小時就能來取瞭。”
回到房間,我先沖瞭澡,然後又泡瞭個澡。之後,我把床罩拉開,躺在被單上。這房間裡雖然沒有空調,但我仍覺得很涼爽。經歷瞭步道的磨礪,現在我有種前所未有的愉悅感。我站起身來,在背包裡翻找到《我彌留之際》,靠在床上讀瞭起來,而巴德那有關積雪的提醒,卻如電流一般穿過我的全身。
我是在明尼蘇達州長大的,對雪當然不陌生。我鏟過雪,在雪地上開過車,玩過雪球,也曾透過窗戶看著雪花紛飛落在地上,幾個月不化。但這次的雪卻有所不同,內華達山脈上的雪肆虐非凡,整座山脈都以雪命名。在西班牙語中,“內華達山脈”一詞,就是“雪之山脈”的意思。
我其實一直都在這雪之山脈上行走,想來還真有點兒不可思議。剛剛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時途經的幹旱山地,其實就是內華達山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那並不屬於塞拉高地地區。塞拉高地地區指的是肯尼迪草原之後讓人望而卻步的花崗巖形成的層巒與峭壁。100年前,登山傢兼作傢約翰·繆爾在此探險的經歷可謂盡人皆知,他對此山也是贊不絕口。在登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並沒有拜讀過繆爾的著作,但我知道,他是環保組織塞拉俱樂部的創建者,一生致力於防止和減少牧羊人、開礦者、旅遊開發商等現代社會的力量對山地造成的破壞。正是由於他本人以及與他志同道合的人們的努力,內華達山脈才能在今天保持其荒野的面貌。但很顯然,這片荒野現在已變成一派冰天雪地。
其實,這也不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旅行手冊的四位作者已經在書中提醒過讀者提防塞拉高地可能會出現的雪情,我也算是有備而來的——至少,在踏上步道之前我的準備看來還算充分:我買瞭一把冰鎬,並且把冰鎬和其他裝備一起裝箱寄到瞭肯尼迪草原。在購買時,我以為這把冰鎬隻有在我攀到步道的最高處時才會派上用場。根據旅行手冊的信息,一般來說,當我在6月下旬和7月登上塞拉高地時,大部分雪已經融化瞭。但我從未想過今年會出現與以往不同的特殊情況,因此也就沒有防患於未然。
我在床頭櫃上找到一個電話簿,翻找到當地土地管理局的電話,撥通瞭號碼。
接電話的女士應聲說:“對,今年山上有雪。”她對具體情況不是很瞭解,但她確定塞拉高地今年的降雪量是破紀錄的。我告訴她我正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她主動要求開車送我去步道。放下電話,我為找到瞭便車而心感寬慰,反倒不太擔心雪情瞭。因為那雪離我還很遠,在我還顧及不到的地方。
第二天下午,土地管理局的那位好心女士把我送到步道上一個叫“步行者道口”的地方。目送她的車離去時,我覺得與九天前踏上步道時相比,自己不僅受到瞭磨礪,自信心也有所增強。在過去的幾天裡,我躲過瞭一頭得克薩斯長角公牛的襲擊,一路跌跌撞撞、傷痕累累,還順著一條人跡罕至的偏道繞過一座馬上就要被炸毀的山;我途經無邊無際的沙漠,越過數不清的山頭,挨過瞭幾天不見人的孤寂;我的腳上磨出瞭泡,皮膚蹭出瞭血,背著超過我一半體重的背包走過瞭這崎嶇不平的步道。這一切,都是我自己一人完成的。
這一切總是有點兒價值的,是吧?我一邊默默地想著,一邊走過步行者道口附近一個簡陋的野營地,準備找個地方紮營。時間已經不早瞭,但天色還算明亮,6月的最後一周就是如此。我紮起帳篷,用剛剛修好的爐子做瞭我在步道上的第一頓熱飯——幹豆角配米飯。層巒之上的蒼穹在絢爛的色彩中漸漸變暗,能看到這般美景,我覺得自己是這世上最幸福的人。這裡離肯尼迪草原還有52英裡,離步道上的第一處水源有16英裡。
到瞭早晨,我把裝水的容器灌滿後放進背包裡,然後穿過瞭178號高速公路。下一條與內華達山脈相交的公路距離我的直線距離有150英裡,在北邊的圖奧勒米草原附近。我頂著早晨炙熱的驕陽,循著步道崎嶇的陡坡往上爬。四面環繞的遠近山地之景躍入眼簾,南邊不遠處是斯科迪荒野,往東遠遠能看到艾爾帕索山,西北方是多姆荒野,是我幾天後就要到達的地方。這些景致各有特色,但在我看來卻大同小異。我的眼睛已經習慣瞭群山環繞的景致,視野也在過去的一周內有瞭改變。現在我已經適應瞭滿眼連綿不絕的層巒疊嶂,也熟悉瞭在天地交會的山頂上行走的感覺。
但我很少往天上看,每走一步,我的雙眼都會緊盯著鋪滿沙礫的步道,我時而上爬、時而下行,雙腳有時會在地上打滑。肩上的背包隨著我的腳步發出令人生厭的嘎吱聲,聲響仍是從離我耳朵隻有幾英寸的某個地方傳出來的。
我一邊前進,一邊強迫自己不要把註意力放在肩膀、後背上部、雙腳和臀部這些痛處,但卻隻能堅持很短的時間。走過詹金斯山的東側,我幾度駐足觀望腳下向東延伸至天際的廣袤大漠。下午時分,我來到一處崩落的石堆前停下腳步。我抬頭看看山坡,雙眼從上到下打量瞭一下石堆。這裡本是一條普通人可以輕松走過的兩英尺寬的平坦小道,但現在卻被山上滑下的棱角尖銳、拳頭大小的巖石堵住瞭。我背上壓著重擔,不但連普通人的腳力都難以企及,而且連根平衡身體的登山杖都沒有。我連要帶一把可折疊式的鋸子都能想到,為什麼偏偏想不到要帶一根登山杖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身旁隻有些稀疏的低矮灌木,因此就地取材是不大可能瞭。我別無選擇,隻有徒手爬過去瞭。
我半蹲著踏上瞭石堆,雙腿顫抖,生怕我那佝僂的腰身會擾動瞭石塊,讓石塊一股腦兒地往山下翻滾。我踏空瞭一腳,重重地單膝跌倒在地,隻得齜牙咧嘴地站起身來,更加小心翼翼地摸索著向前爬去。每邁出一步,背包中的儲水袋就會發出嘩嘩啦啦的響聲。爬到石堆的另一邊,我幾乎要手舞足蹈瞭,也忘瞭正流血的膝蓋的陣陣疼痛。“終於過去瞭!”我慶幸著。然而,我錯瞭。
那個下午,我爬過瞭三個石堆。
當天晚上,我在詹金斯山和歐文斯山中間的一塊高地上紮起瞭帳篷。為瞭到達這裡,我的身體可謂歷盡千辛萬苦,但我其實隻走瞭8.5英裡的路途。
我狠狠地自責一番,埋怨自己走得不夠快。但現在,當我渾身僵直地坐在野營椅上,用勺子一口一口地從放在兩腳之間的鍋裡往嘴裡送著熱氣騰騰的晚餐時,我的心中隻有感激,感激自己已經走瞭這麼長的路。現在我正置身於海拔7 000英尺高的山間,放眼四周,一片蒼茫。西邊,一輪太陽正在橙粉色的晚霞中落入山後;東邊,則是一望無垠的沙漠山谷,綿延至天空的盡頭。
內華達山脈是地殼擠壓形成的斷塊山,西坡占整個山脈的90%,自山頂逐漸下降,連接肥沃的山谷,最後到達加州海岸。而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加州海岸以東200英裡處,與海岸線基本保持平行。內華達山脈東坡與西坡的地貌截然不同,東側多為突兀的絕壁,向下俯沖至一片開闊而平坦的沙漠,再與內華達州境內的大盆地接壤。我之前隻看到過內華達山脈一次,那是我和保羅離開紐約幾個月後在西部旅行時的事情瞭。我們先在死谷紮營休息,第二天,我倆在荒無人煙似異星奇景的天地中駕車數個小時後,中午時分,內華達山脈在西邊地平線露出瞭真容,似一張巨大而無法穿越的白色屏障拔地而起。而現在,坐在山脊之上,我幾乎已無從憶起那時所看到的山的模樣瞭。我呆望著腳下的大地,卻因疲頓連起身走到帳篷裡的氣力都沒有瞭,隻是仰望著逐漸變暗的天空。頭頂上,一輪明月躍然天幕;腳底下,因紐肯和裡奇克雷斯特鎮的燈光在遠處忽明忽滅。萬籟俱寂,卻如巨幕般將我籠罩;萬物縹緲,卻如重擔般壓在我的周身。我想,這就是我此行的目的,也是我的收獲吧。
最後,我站起身來,在帳篷中把睡袋鋪好。我突然意識到,我從沒有在太陽落山後穿過那件帶帽的羊毛衫,甚至連長袖衫也一次沒穿過。這是我上路後第一次意識到這個事實,這裡雖是海拔6 000英尺的高山,但空氣中卻連一絲冷意也沒有。那一夜,我體會著赤裸的胳膊上溫暖柔和的空氣,心裡美美的。但第二天上午10點,我的感激之情卻蕩然無存瞭。
我的滿心感激,都在無情而炙熱的高溫下蒸發瞭。
中午時分,熱浪毫不留情地席卷而來,步道暴曬在烈日之下,我真懷疑自己是否能生存下來。高溫灼人,我隻得每走十分鐘就停下來歇息五分鐘,利用這間隙對著水瓶大口大口地往身體裡灌那早已蒸成熱茶的水。我一邊前行,一邊不停地呻吟著,仿佛這呻吟聲能為我帶來幾絲慰藉的涼意,但實際上於事無補。太陽仍炙烤著我,不為我留一絲情面,對我的生死不予一絲憐憫。幹旱的灌木與參差不齊的樹木並不為熱浪所動,仍然堅定不移地挺拔著身姿,這是它們亙古以來的毅力,也是它們將要永遠延續的決心。
我是一塊鵝卵石,是一片樹葉,是樹上伸出的一根樹枝。對於它們而言,我什麼也不是;而於我而言,它們卻是我的一切。
我盡己所能地尋找陰涼處躲避炎陽,極盡所能地在腦中細細勾畫著清冽的冷水。在如此猛烈的熱浪之中,我對冷水的記憶已不是一種觸感,而成瞭一種聲音,先是一股哀怨的悲鳴,然後漸漸地轉為刺耳的慟哭,充斥在我的腦中。雖然在途中經歷瞭艱難險阻,可我一次也沒想過要放棄。而現在,上路僅僅十天,我卻決定撒手不幹瞭。我想退卻。
我朝北邊的肯尼迪草原一步一栽地走去,惱恨自己怎麼會萌生出如此荒謬的想法。別處的人們要麼在閑庭信步,要麼享受燒烤的樂趣,要麼就在湖邊悠閑地小憩。他們能享受到冰塊和檸檬水的沁涼,能待在溫度適宜的房子裡。我知道那些人,我愛他們。但現在,我卻憎恨起他們來,我恨他們遠在天邊,我恨自己正在一個甚至無人知曉的步道上前途未卜地掙紮。我要放棄。“放棄,放棄,放棄……”我一邊念叨著,一邊走走停停(走十分鐘,休息五分鐘……)。我決定先到肯尼迪草原,把裝備補給箱領到手,把裡邊裝的所有糖棒吃個精光,然後搭便車隨便去個城鎮,下車後再找個汽車站,漫無目的地上路。
忽然之間,我靈光一現:我要去阿拉斯加,因為阿拉斯加鐵定有涼涼的冰!
決定要打退堂鼓後,我又為自己找到瞭一個理由,這讓我更加堅信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個荒誕不經的傻主意:我本想利用這次徒步旅行來反思自己的人生,計劃將人生中經歷的磨難一一回顧,然後重新找回自我。但實際上,直到目前為止,我的註意力全部集中到瞭眼下最需要克服的難題和身體的疼痛上。自從開始這次旅程之後,我對人生的煩惱和憂思隻是偶爾在腦中蜻蜓點水般地掠過。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的好媽媽要離我而去?沒有瞭她,我該怎麼面對人生、怎麼才能不愧於此生呢?我那曾經親密無間的和睦傢庭,為什麼在她去世之後這麼快就分崩離析瞭呢?保羅是如此執著地愛著我,他是一個靠得住的好老公,我怎麼能就這樣把我倆的婚姻一手糟蹋瞭呢?我是缺瞭哪根筋,怎麼能甘於和喬一起沉迷於海洛因,又怎會和幾乎素不相識的異性上床呢?
冬去春來,雖然我一直忙於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的準備,但這些疑問,卻如巨石一般壓在我身上。我為這些疑惑而痛哭,忍著切膚之痛把往事一點點掀開,將不堪回首的往事記在日記本上。我本打算在這次旅行中把這些日記全部銷毀,以為我會在暮光和澄澈的湖光山色之間安然冥想,以為旅途的每一天都會因宣泄憂鬱和重拾快樂而心滿意足。可誰知,我的旅途卻是在呻吟中度過的。這呻吟並不是源自懺悔,而是由於我的雙腳、後背以及臀部仍未長好的傷口的疼痛。到瞭旅行的第二周,在春夏交替之時,我的呻吟又轉而成為對快要把我的腦袋曬爆的驕陽的怨恨。
當我的內心從對身體疼痛的牢騷中暫時抽離時,我的腦中便會無休止而無意義地一遍又一遍回響起各種歌曲和廣告歌的片段,仿佛腦子裡進駐瞭一傢播放串燒歌曲的電臺。在寂靜之中,我的大腦便會截取我曾聽過的歌曲片段,無論是我鐘愛的歌曲,還是讓我聽瞭就心煩的廣告歌曲片段,都會被清晰地一一回放。我會花幾個小時的時間試著把這些小調從腦中清除出去,或用一整個下午冥思苦想著一首歌的歌詞。
我的雙腳火辣辣的,身上被剮蹭得傷痕累累,為躲避公牛襲擊而磨掉皮的手指因有些發炎而陣陣疼痛。我頭昏腦漲,一直擺脫不掉雜七雜八的歌曲攪成的噪聲。在旅途中遭受瞭十天的煎熬之後,我幾乎是四肢並用爬到瞭旅行手冊上標註的一處叫“西班牙針溪”的地方,這裡有一片茂密的棉白楊和柳樹。手冊上許多名字中帶有“溪”字的地方,到頭來都隻是讓人空歡喜一場,不同於它們,西班牙針溪卻是一條實實在在的溪流。或許以“溪”命名有些勉強,但於我而言,這條底部鋪著石塊、水深隻有幾英寸的波光粼粼的小股水流,已經足夠讓我歡欣鼓舞瞭。我立即卸下背包,脫下靴子和衣服,赤條條地坐在清冽的溪水中,用手將水撩到頭上和臉上。上路已有十天之久,但我還未曾在步道上遇到過一個人,因此我就這麼舒服地待在水中,一點兒也不擔心會有旁人經過。我吃力地把涼水抽到飲水過濾器中,然後一杯接一杯地牛飲起來。
第二天清晨,西班牙針溪潺潺的水聲將我輕輕喚醒。我在帳篷中悠然地打發著時間,透過網狀篷頂仰望著露出魚肚白的天空。我吃瞭一根即食燕麥棒,翻閱著旅行手冊,為接下來的旅途做充分的準備。然後我從睡袋中爬出來,步入溪水中,在上路前最後一次沐浴,盡情品味著這難能可貴的美好。時間剛到早晨9點,但氣溫已經很高瞭,我遲遲不願離開這溪邊的涼爽,戀戀不舍地泡在淺淺的水中。我決定放棄徒步到肯尼迪草原的計劃,以我現在的速度,即使走到肯尼迪草原也顯得有些太過遙遠瞭。根據旅行手冊上的信息,前方12英裡處有一條公路與步道相交,到瞭那裡,我就可以像上次一樣搭一輛順風車。但與上次不同的是,這次,我不打算再回到步道上瞭。
正準備出發時,南邊傳來一陣響動。我轉過身,看到一個背著背包、滿臉胡須的男人沿著步道向我走來。每走一步,他的登山杖都會搗在沙土路上,發出刺耳的咔咔聲。
“你好!”他微笑著和我打招呼,“你就是謝莉爾·斯特雷德吧。”
“是啊。”我用顫抖的聲音回答他,既驚奇於眼前這個活生生的人,也詫異於從他口中聽到我的名字。
“我在步道的登記簿上看到你的名字瞭,”看到我面露疑惑,對方向我解釋道,“我這幾天都在你後面走呢。”沒過多久,我就適應瞭這種在野外自來熟式的寒暄方式。整個夏天,那本登記簿一直都扮演著旅行者們的通信錄的角色。“我叫格雷格。”說完,他跟我握瞭握手,然後指指我的背包,“你怎麼能扛起那麼重的東西啊?”
我們坐在樹蔭下,聊我們要去的地方,也聊我們去過的地方。格雷格40歲,是個來自華盛頓州塔科馬市的會計,透著一股拘謹保守、有條不紊的會計范兒。他從5月上旬就上步道瞭,從美國與墨西哥交界處的步道起點開始,計劃一路走到加拿大。雖然我們的路線不一樣,他的路線要比我的長很多,但他是我遇到的第一個“志同道合”的人。我無須跟他解釋我在做什麼,因為他早已心領神會瞭。
隨著談話的展開,我一面為遇到旅友而歡欣鼓舞,一面卻也因為我倆之間的差距而灰心喪氣:我魯莽上陣,而他卻準備得穩穩妥妥;我聞所未聞的步道相關知識,他卻精通得如數傢珍。他為這次旅行已經做瞭幾年的準備,不僅從曾經在夏季進行過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人們那裡獲取信息,還參加瞭各種長途徒步旅行培訓班。他對海拔和距離瞭如指掌,對內外支架背包的利弊也是張口就來。他張口閉口總在提一個我從未聽說過的叫雷·賈丁的人。他用崇敬的口吻告訴我,賈丁是長途徒步旅行的傳奇式人物,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一切有關知識的專傢和無可非議的權威,此人尤其精通如何在不過多負重的情況下在這條步道上徒步旅行。他詢問瞭我的飲水過濾器的情況,又問瞭我每日攝入的蛋白質量以及腳上襪子的品牌,還問瞭我處理水皰的方法以及平均每日所走的距離。他說他平均每天要走22英裡,僅僅那天早上,他就走瞭7英裡。而那7英裡的距離,卻讓我苦苦走瞭整整一天。
“這旅行比我想象中的要難多瞭。”我坦白道。原來,我比自己想象的還要無知!想到這裡,我不禁心中一沉,“我就算拼瞭命,每天也隻能走十一二英裡。”我說謊瞭,其實,我哪能在一天裡走這麼多路呀。
格雷格聽後並不吃驚:“噢,也對,我剛開始的時候也是這個速度。別太在意瞭,謝莉爾。剛開始的時候,我一天能走個十四五英裡都已經算是謝天謝地瞭,而且還累得半死不活。況且我事先還經過訓練呢,比如周末的時候把背包裝滿出去徒步鍛煉什麼的。可是實地徒步旅行就是另一回事瞭,我們的身體需要幾周的時間來做調整,然後才能承受長距離的步行。”
我點點頭,一股莫大的安慰湧上心頭。這安慰不僅是因為他的話語,更是因為他的存在。雖然他與我之間有著雲泥之別,但他仍是和我站在同一戰線上的。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是這樣看待我的,於是忐忑地試探著問:“你晚上把吃的東西放在哪兒啊?”
“我一般都把食物放在睡覺的地方。”
“我也是。”我長籲瞭一口氣。在旅行開始前,我總以為我每晚都需要不折不扣地把食物掛在樹上,因為這是優秀的徒步旅行者應該遵守的方式。但直到現在,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的我連把食物掛在樹上的想法都沒有過。據說,帳篷是最不適宜放置食物的地方,但我卻偏偏把食品袋放在帳篷裡用來做墊子,好讓我那腫脹的雙腳有個歇息的地方。
“我就直接把吃的東西拉到帳篷裡去。”聽到格雷格這麼說,我感到身體裡有什麼東西漸漸復燃起來。“森林看守員都是這麼做的,他們隻是不對外人說罷瞭。因為要是有熊由於聞到瞭食物氣味而傷人的話,他們就遭殃瞭。到瞭步道上旅行者較多的地帶,我會把食物掛起來,因為那兒的熊已經習慣從旅行者住的地方找食物瞭。但是在那之前,放在帳篷裡應該問題不大。”
雖然我並不知道該如何把食物掛在樹上才能躲過熊的覬覦,但我還是認同地點點頭,想讓格雷格以為這對我來說隻是小菜一碟。
“但是我們有可能到不瞭這些地方。”格雷格說。
“有可能到不瞭嗎?”我正準備放棄呢,這可真是無巧不成書啊!我的臉有些微微泛紅。
“因為積雪唄。”
“哦對,積雪。我聽別人說起過。”置身於這滾滾熱浪之中,我已經把積雪的事情拋到瞭九霄雲外。巴德、土地管理局的女士、托德先生,還有那個想給我一袋面包和紅腸的男人,在我看來都像虛無縹緲的夢般遙遠。
“塞拉高地的能見度差極瞭。”格雷格說,和之前巴德說的沒什麼兩樣,“很多徒步旅行者都徹底放棄瞭,因為今年的積雪量都破紀錄瞭,穿過這裡將會變得十分艱難。”
“我的天。”恐懼和寬慰交織在心中湧起,現在我不僅找到瞭放棄的理由,連放棄的臺詞都不用費心瞭:我本想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完成徒步的,但是沒辦法!山上的能見度太差瞭!
“到瞭肯尼迪草原,我們得一起制訂個計劃出來。”格雷格繼續說:“我要在那兒歇息幾天,休整一下,所以你到的時候我也會在那兒,到時候我們再想辦法。”
“太好瞭。”我輕聲回道。我不願告訴他等他走到肯尼迪草原時,我已經搭上去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的大巴瞭。
“從肯尼迪草原往北再走一點兒就是積雪地帶瞭,之後幾百英裡的步道都被雪埋住瞭。”他站起身來,輕輕松松地背上背包,他那滿是汗毛的雙腿就像明尼蘇達州一片湖泊碼頭上的木樁,“今年來這裡徒步旅行,真是失算啊。”
“是啊。”我一邊說一邊試著把背包提起來,我故作輕松地照格雷格剛才的樣子把雙臂穿過背包的背帶,也許是因為我不想丟臉吧,我的肌肉仿佛頓時強壯起來。但背包實在太重瞭,倔強地在地上寸步不移。
格雷格走過來幫我提包,他吃力地幫我把包背到背上:“你的包可真沉啊!比我的要沉多瞭。”
背上背包後,我對格雷格說:“很高興認識你。”我做出一副故意往前傾的樣子,不想讓格雷格看出我這佝僂的姿勢是由於背包的重壓造成的,“到目前為止,我還沒在步道上見過一個人呢。這兒的旅行者比我想象中的要少啊。”
“喜歡挑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者並不算多,何況今年還有前所未有的積雪呢。不少人都因為積雪而把徒步計劃推遲到明年瞭。”
“我在想,我們是不是也該把計劃推遲一年啊?”我希望他能附和我說:這主意不錯,明年再來吧。
“你是我迄今為止見過的第一個隻身上路的女性,也是登記簿上唯一一個隻身上路的女性。遇到你真是機緣巧合啊。”
我笑瞭一下,算是回答。
“你準備好出發瞭嗎?”他問道。
“準備好瞭!”我強打精神地回答。我跟在格雷格的身後上瞭路,盡量跟上他的速度,努力讓自己的腳步和他登山杖點地的聲音合上拍。15分鐘後,我們到瞭一處之字形上坡路的路口,我停下腳步補充水分。
格雷格繼續向上爬,我叫住瞭他:“格雷格,很高興認識你。”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著我:“我們離肯尼迪草原大概隻有30英裡瞭。”
我朝他微微點瞭點頭:“我知道。”這點兒路他到明天早上估計就能走完瞭,但我估計要用上整整三天的時間。
格雷格說:“越往山上爬氣溫越低,山上的海拔要比這裡高出上千英尺呢。”
我疲倦地“嗯”瞭一聲。
格雷格對我說:“你做得不錯,謝莉爾。別想太多瞭,你雖然是個新手,但很能吃苦。吃苦要算這種旅行中最重要的品質瞭,你做的事情是常人做不到的。”
“謝謝你。”他的話給瞭我莫大的鼓勵,我的喉嚨因心頭的激動而收緊瞭一下。
“肯尼迪草原見。”說完,他轉身繼續上路瞭。
“肯尼迪草原見。”我在他身後喊道,心裡仿佛明朗瞭些許。
“我們一起計劃一下怎麼對付這雪。”話音落下,格雷格就從我的視線中消失瞭。
格雷格走後,我帶著嶄新的抱負,在熱浪滾滾中重新上路。有瞭格雷格的信任,我再也沒有考慮過半途而廢。我一邊前進,一邊仔細回憶著現在正躺在裝備補給箱裡的冰鎬。這把理應屬於我的冰鎬有兩英尺長,一頭是鎬尖,一頭安有一把可順時針旋轉的短小鋒利的鏟頭;黑色的鎬柄,銀色的鎬身,看起來兇光閃閃。我把這把冰鎬從店裡買下來,帶回傢,裝進一隻標有“肯尼迪草原”的箱子裡,一廂情願地以為等到瞭肯尼迪草原,我鐵定已經鬼使神差地修煉成瞭一名登山高手,因此使用這把冰鎬也就不在話下瞭。
但現在,步道讓我看到瞭自己的渺小,讓我多少有瞭些自知之明。我沒有受過冰鎬使用訓練,說不定不但沒法用它來防止自己從山坡上滑下來,還可能會傷到自己。那天,我趁著在路旁休息的時間翻閱瞭一下旅行手冊,想找找有沒有冰鎬的使用方法,但卻一無所獲。然而,有關在積雪的地面上徒步旅行的章節裡提到,靴底冰爪和冰鎬都是不可或缺的裝備,對指南針的熟練運用、對雪崩威力的瞭解以及良好的登山知識和判斷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用力把書合上,在這蒸籠之中走進瞭多姆荒野,希望能在肯尼迪草原讓格雷格給我補補冰鎬方面的課。雖然我跟他隻有一面之緣,但他已經成瞭我的一座燈塔,是為我指明前進方向的明星。我不服氣地想:他能做的事情,我也能做。雖然連自己都抱有懷疑,但我還是告訴自己:他並不比我強,沒有人比我強。這成瞭我這些天一直念叨的一句經文,每當我在之字形上坡路前徘徊時,每當我因為在陡坡上滑倒而摔傷膝蓋時,每當我脫襪子連帶把腳上的皮膚一起剝開時,每當我在夜幕降臨孤身一人躺在帳篷裡時,我常常會大聲問自己:“有誰能比我強?”
這個問題的答案隻有一個,雖然我知道自己是在撒彌天大謊,但還是告訴自己:沒人比我強。
我繼續前進,周圍的地貌由沙漠變成瞭森林,樹木漸漸變得高大、蓊鬱起來,河床上開始出現瞭點點河水,草地上的野花也漸漸繁盛起來。沙漠裡雖然也有花朵,但那些花兒並沒有這麼茂盛,多是些奇花異草,珍奇少見而絢麗奪目。而現在我看到的花兒多是普普通通的野花,或一簇一簇如毛毯般覆蓋在地上,或在沿著步道的樹蔭處怒放著。這些花中有許多我熟悉的品種,與明尼蘇達州夏日漫山遍野的花朵頗為相似。走過這片野花叢,我強烈地感到瞭母親的存在,仿佛她就在我的左右。有一次,我甚至忍不住停下來四處找尋她的蹤跡,然後才繼續上路。
在遇到格雷格那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和熊有瞭“第一次親密接觸”。我先是確定無疑地聽到瞭重重的鼻息聲,於是抬頭一看,果不其然,在離我20英尺遠的步道上,停著一隻大如冰箱、四肢觸地的動物。我倆四目相對,雙雙大驚失色。
“熊啊!”我大呼一聲。伸手去摸口哨的時候,熊卻轉身逃跑瞭。我把哨子吹得穿雲裂石,在陽光的照射下,隻見熊那厚實的屁股隨著身體的晃動而搖搖顫顫。
幾分鐘後,我終於鼓起勇氣繼續趕路。我不得不順著熊逃跑的方向前進,一想到剛才的熊可能不是黑熊,我的腦袋就嗡嗡直響。明尼蘇達州北部的樹林裡常有黑熊出沒,我對它們已是司空見慣瞭。在傢鄉熟悉的碎石路上散心或跑步時,如果遇到黑熊,我便會用和剛才一模一樣的方法把熊嚇跑。但那些黑熊與我剛剛看到的那隻不大一樣,我傢鄉的黑熊是黑色的,像焦油一般的黑色,是在園林商店買回傢的大袋栽培土壤那樣的黑色。而剛剛那隻熊的皮毛卻不是那種,而是肉桂一般的棕色,有些地方幾乎泛著金黃色。
我開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著,努力勸自己相信剛才的熊一定不是黑熊那掠食成性的近親。它怎麼會是灰熊或棕熊?簡直是無稽之談。現在加州已經找不到灰熊和棕熊瞭,它們好幾年前就被趕盡殺絕瞭。不過如果是這樣,我剛才看到的那頭熊的的確確……不是黑色的呀?
我把口哨在手中握瞭足足一個小時,隨時做好吹哨的準備。我生怕萬一再遇到那隻冰箱大小、品種不明的熊時會驚擾它,於是哼起瞭歌曲。我把一周前因擔心美洲獅跟蹤時唱的老調全都搬瞭出來,自作鎮定地唱起瞭《小星星》和《鄉村路帶我回傢》。後來,我腦中的串燒歌曲電臺控制瞭我的嘴唇,於是我便幹脆興之所至地唱起瞭小曲兒:“兩隻小蜜蜂呀,飛到花叢中呀,飛呀!啪啪!”
就是因為唱這支小調入瞭迷,我差點兒踩到一條響尾蛇。那條蛇用尾巴不住地向我發出警告,而且聲音越來越大,但我卻完全沒有把這響聲和響尾蛇聯系在一起。這蛇可不好對付,它的身體足有我的小臂那麼粗呢。
響尾蛇在我眼前幾英尺的地方盤著身體,我的目光落到它身上,不禁失聲“啊!”地尖叫起來。如果我能跳起來的話,一定會驚得蹦起三丈高,但實際上我隻往上拔瞭拔,雙腳完全無法離開地面。看到響尾蛇那扁而鈍的腦袋,我驚聲尖叫著,手忙腳亂地四處撲騰。我用瞭整整十分鐘的時間才終於鼓起勇氣,用腳跨出一條大大的弧線,身體顫抖著從蛇身邊邁瞭過去。
在那天剩下的路途中,我的腳步一直放得很慢,兩眼或掃視著地面,或向遠處眺望著,稍有聲響就會全身機警起來。我在心中對自己默念:“我不怕,不怕。”我在四周瞥見瞭一些動物,隻覺一股親切的歸屬感隱隱地油然而生。雖然我仍為蛇的事情而心有餘悸,但這種親切感卻還是讓我感慨萬千。我意識到,雖然途中歷經千難萬險,但是當我的第一段路途接近尾聲時,我已經對這條步道產生瞭一種越發強烈的感情。我的背包雖然沉重,卻已經不再是我幾周前在莫哈維的旅館裡費力扛上肩的甲殼蟲轎車,而幾乎成為我的一位有血有肉的同伴。現在,這隻背包已經有瞭自己的名字:怪獸。這個名字是我對背包的愛稱。想到所有支撐我生命的東西都裝在包裡,就很奇妙。而一想到我居然能夠把這龐然大物背在身上,更覺難以置信。這些對身體和物質的感悟,也不可避免地被我用到瞭對精神和感情世界的思考中:我那原本錯綜復雜的生活,竟然可以被簡化得如此質樸,簡直令人不可思議。我漸漸覺得,沒有把步道上的分分秒秒都用來為煩心事而戚戚然,未嘗不是件好事。或許,那全然占據我註意力的身體疼痛,到頭來卻能為我撫平一些情感上的傷痕。在旅途的第二周即將結束時,我發現自從踏上步道以後,自己連一滴眼淚也沒有掉過。
我帶著那像同伴般陪我同行的酸痛感,走完瞭剩下的幾英裡路程,來到一塊平坦的空地上紮營休息瞭一夜。空地的前方,便是肯尼迪草原瞭。在營地的邊上,有一棵粗壯的大樹倒在地上,這棵樹已經死去很多時日瞭,樹幹被風雨打磨得光滑而泛灰,樹枝早就剝落光瞭。看到這棵樹,我心中的石頭落瞭地。我用光滑粗大的樹幹當座椅,坐在上面輕松地摘掉瞭背包。一卸下背包,我便像靠在沙發上一般在樹幹上躺下來:終於能雙腳離地小憩片刻瞭。樹幹的寬度正好足夠我躺在上邊而不掉下來,這感覺真是妙不可言。雖然我又餓又渴、又熱又累,但與我後背上的硬塊發出的灼痛感相比,這些都不算什麼。我閉上雙眼,長長地呼瞭口氣。
幾分鐘後,我感覺身上有什麼東西在爬動。低眼一看,隻見我的全身都被黑色的螞蟻爬滿瞭。這支螞蟻大軍從樹幹裡爬出來,排成瞭一條康加舞的隊形,湧至我的周身。我從樹幹上一躍而起,用比碰到熊和響尾蛇時還要大的聲音驚叫著,朝這些無辜的螞蟻一陣亂拍。我也不知道心中的萬千恐懼是由何而生,這恐懼的來源並非隻是這些螞蟻,身邊所有的一切仿佛都能勾起我的心悸。無論我如何逞強,我終究不屬於這個世界。
做完晚飯後,天色雖然尚早,但我還是以最快的速度躲進瞭帳篷裡。不為別的,就為找一席庇護所——雖然這所謂的庇護所隻是一層單薄的尼龍佈。在開始旅行之前,我本以為自己隻有在雨天才會在帳篷裡過夜,本以為在大多數夜裡,我都會將睡袋鋪在防水佈上面,然後在滿天星鬥下安然入眠。但和以前一樣,我又一次失算瞭。每當夜幕降臨,我都巴不得馬上鉆進帳篷。這並不是出於安全考慮,隻是,我需要用什麼東西幫我把整個世界都阻隔在外,保護我,讓我遠離這片荒野的世界。我喜愛帳篷裡昏暗而凝重的氛圍,每天夜晚,我都會把我為數不多的幾件物品擺在身旁,享受著這令人親切的熟悉感。
我把《我彌留之際》取出來,打開頭燈,把食品袋在小腿肚下墊好,然後念瞭一小段禱文:神啊,請不要讓我今天看到的那隻黑熊闖進我的帳篷,偷走我的食物吧。
夜裡11點,我被鬣狗的嚎叫聲吵醒。頭燈的燈光已經快要熄滅瞭,而那本福克納的小說還打開著擺在我的胸前。
第14天的晨曲拉開瞭帷幕,而我卻幾乎連站都站不起來瞭。其實,這種情形已經持續瞭一周。身體上的不適與疼痛與日俱增,清晨從帳篷裡鉆出來時,我總是無法像正常人一樣活動腿腳,仿佛自己一夜之間變成瞭老太太,隻能一瘸一拐地為新的一天做準備。雖然當時我已經背著“怪獸”在崎嶇而陡峭的山路上走過瞭100多英裡,但每當清晨來臨,我卻連自身的體重都承受不起,雙腳因前一天的跋涉而腫脹無力,雙膝僵硬得連步子都快邁不開瞭。
我赤著雙腳在帳篷周邊活動瞭一陣,整好東西正準備出發之際,隻見步道南邊走來兩個男人。我還沒來得及開口,他倆就像格雷格一樣叫出瞭我的名字。這兩個人分別叫艾伯特和馬特,是來自佐治亞州的一對父子,目標是走完步道的全程。艾伯特52歲,馬特24歲,兩人都參加過“雄鷹童子軍”,也都的確很有那個派頭。兩人都蓄著臟兮兮的胡子,小腿上結滿瞭泥土塊兒,身上散發著難聞的氣味。但即便如此,兩人那開門見山的真誠和軍人式的簡單還是透出瞭他們的真性情。
“我的天!”艾伯特看到“怪獸”,拖著長腔對我說,“小姑娘,你這裡面都裝瞭些什麼呀?是不是把除瞭廚房洗手池以外的傢當全都塞進去瞭?”
我有些難為情,臉上火辣辣的:“這裡面隻有背包旅行用的裝備。”再看看他倆的背包,隻有我的包一半大小。
艾伯特和藹地對我說:“我剛剛是逗你玩兒的。”我們聊走過的將人烤成豆芽菜的步道,也聊前方冰天雪地的世界。在聊天的過程中,我生出瞭一種初遇格雷格時的感覺:雖然在他們的映襯下,我的準備工作之倉促暴露得一覽無餘,但我仍為與他們的相遇而歡天喜地。我能感覺到他們在打量我,能看出他們在想什麼。我知道,我那荒謬絕倫的背包,以及我對徒步旅行的一知半解都被他們看在瞭眼裡;但與此同時,我隻身一人行進至此所顯示出的勇氣和決心,他們也都默記在瞭心中。馬特是個大塊頭,體形活像個橄欖球隊的後衛,他那紅褐色的鬈發輕垂在耳朵上方,結實的雙腿上的汗毛泛著金黃。他隻比我小兩歲,不善言談,他把談話的任務全拋給瞭父親,像個小男孩兒似的獨自站在一邊。
“我知道我的問題可能提得有點兒不大合適,”艾伯特問道,“你在這麼熱的天裡,一天小便多少次?”
“呃……我沒有留意次數。我應該留心這種問題嗎?”我覺得,我這個冒牌野外生存者又一次被看穿瞭。但願他們的營地不會離我太近,要不他們就有可能聽到我昨晚因幾隻小螞蟻而起的尖叫聲瞭。
“一天最佳的小便次數是七次,”艾伯特並不避諱,“這是童子軍的標準。但是這兒太過炎熱,而且水源匱乏,再加上過度的體力支出,一天能小便三次已經算不錯瞭。”
我回答說:“是啊,我也一樣。”而實際上,在熱浪最嚴酷的那段時間,我曾有過連續24小時一次小便都沒有的經歷。“我在南邊遇到過一頭熊,”我轉移瞭話題,“是頭棕色的熊,但是肯定是頭黑熊。但它是棕色的,我是說,那頭黑熊的皮毛顏色是棕色的。”
艾伯特回話說:“這一帶的熊都是肉桂色的,可能是加州的陽光把它們的皮毛給曬褪色瞭吧。”他輕輕扶瞭扶帽簷兒繼續說道,“我們在肯尼迪草原見吧。很高興能認識你,小姐。”
“前邊有一個男旅友,叫格雷格。”我說,“我是幾天前遇到他的,他現在應該還在肯尼迪草原。”提到格雷格的名字,我的五臟六腑攪動瞭一下,不為別的,隻因為他是我在步道上唯一認識的人。
艾伯特說:“我們步他的後塵已經好久瞭,要是真能見到他,那就太好瞭。我們身後還有幾個人,可能過不瞭多久就能趕上來瞭。”說完後,他轉身看看我們走過的路說,“兩個男孩子,一個叫道格,一個叫湯姆,和你的年齡差不多。他倆出發的時間比你稍早一點兒,是在你的起點稍往南一些的地方上路的。”
我揮手向艾伯特和馬特道別,又在原地坐瞭幾分鐘,在腦中勾勒瞭一下道格和湯姆這兩個人,然後起身上路。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我拿出瞭從未有過的勁頭向前進發,一心盼望著能比道格和湯姆先到達肯尼迪草原。誠然,我非常想見到這兩個人,但我希望能甩開他們一段距離,而不願以被他們趕超的失敗者姿態與他們相見。和格雷格一樣,艾伯特和馬特也是在美國與墨西哥的交界處上的路,已經積累瞭豐富的經驗,每天都能前進20多英裡。但是道格和湯姆就不同瞭,他們和我一樣,也是剛剛踏上步道不久。就像艾伯特說的:“他倆出發的時間比你稍早一點兒,是在你的起點稍往南一些的地方上路的。”艾伯特的這席話在我的腦海中一次次地回響著,好像如果我把這句話重復足夠多遍,就能從中榨出些喻義,推算出與道格和湯姆相比我的速度的快慢,好像與他倆相比我的速度快慢決定瞭我整個旅途的成敗——這個我所面對的人生中最大挑戰的成敗。
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我人生中面臨的最大挑戰。想到這裡,我在步道上停下瞭腳步。但我馬上轉瞭念:眼見著母親一天天走向死亡和面對失去她的生活,這才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挑戰。離開保羅,親手摧毀瞭我倆的婚姻和共築的生活,隻是因為那股非做不可的莫名其妙的沖動,這也是個巨大的挑戰。但這次徒步旅行的挑戰與那些挑戰有所不同,旅途中的艱辛,讓我人生中的其他艱辛顯得輕瞭那麼一丁點兒。雖然說來奇怪,但事實的確如此。這一點,或許我在上路之初就有所察覺瞭吧。或許,幾個月前買下《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冊》的一時念起,其實就是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因為我的人生之線已被剪斷瞭。
那天早晨,在前行的途中,塞拉高地那白皚皚的山尖不時地躍入我的視線中。我感到,那剪斷的人生之線正在從我的線軸上脫落,而我新獲得的絲線卻在漸漸地往上纏繞。在路上,我並沒有讓那些積雪的山峰占據我的思想,而是一心計劃著到瞭肯尼迪草原百貨商店後的情景,極盡細致地勾畫著我將要在那兒購買的令人垂涎的食物:沁涼的檸檬汁、糖果棒以及我平常幾乎不碰的各種垃圾食品。我想象著雙手放在裝備補給箱上時的感受,這箱子就像一塊裡程碑一樣,這是實實在在的明證,見證著我已經走過的路程。我預演著走進商店裡的開場白:“你好!我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者,來這裡取我的裝備補給箱。我的名字叫謝莉爾·斯特雷德。”
謝莉爾·斯特雷德,謝莉爾·斯特雷德,謝莉爾·斯特雷德:這姓名至今還讓我說得有些別別扭扭的。“謝莉爾”這名字跟隨瞭我一輩子,但“斯特雷德”這個姓卻算是個新成員:我和保羅在4月申請瞭離婚,這個姓是在那之後才換的。保羅和我結婚時,把雙方的姓並在瞭一起,形成瞭一個四個音節、中間得用連字符連接的姓。我對這個姓一直不大喜歡,覺得它太復雜、太冗長瞭。很少有人能叫對我的姓,即使是我自己也常常被搞得暈頭轉向。和我短暫共事過的一個性情乖戾的老人曾經叫我“謝莉爾·連字符–連字符”,因為他被我的姓弄得顛三倒四的,而我也感同身受。
和保羅分居幾個月後,我倆經歷瞭一段不知是否要離婚的搖擺期。我倆一起坐下來,研究我們的離婚文件,仿佛搞定這些文件未來就能豁然開朗似的。我們翻閱著這些文件,發現其中有一個問題是:離婚後雙方各用什麼姓氏?問題下方的橫線上什麼都沒有寫,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這橫線上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想姓什麼就姓什麼,這真是讓我們吃瞭一驚。剛剛看到這個問題時,我倆覺得特別好玩,於是便給自己取瞭不少荒誕不經的姓氏,什麼電影明星的姓氏啊、卡通人物的姓氏啊,還把完全構不成姓氏的單詞胡亂拼湊在一起。
我孤身一人回到自己的住所,卻對那條空白的橫線念念不忘。如果和保羅離瞭婚,我肯定要給自己重新取一個姓氏。我不要再當謝莉爾·連字符–連字符瞭,我也不想再使用高中時用的姓氏,不想重新變回曾經的那個我瞭。因而,在我和保羅為婚姻的前途踟躕茫然的幾個月裡,我為改姓問題絞盡腦汁,一遍遍篩選著和謝莉爾聽起來相配的姓氏,還列出我喜愛的小說主人公的姓氏,從中找靈感,卻一直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一天,“斯特雷德”這個詞蹦瞭出來,我立即去查字典:非此詞莫屬瞭!“斯特雷德”(strayed)這個詞條下條目繁多,釋義富有詩意,簡直就是我人生的真實寫照:“從正確的道路上迷失,偏離直達的航線,放蕩狂野,失去父母,居無定所,為追求某物而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偏離主題或走岔路。”
我曾誤入歧途,浪跡天涯,變得放蕩狂野。對這個姓氏,我並沒有欣然接納,不是因為這個詞讓我的人生和所處環境中的污點暴露無遺,而是因為即便是在那段為自己改姓的人生最黑暗的低谷期,我仍然能夠感受到這股消極的黑暗的威力。我明白,我的確偏離瞭正道,的確是在居無定所地流浪,而我的流浪讓我四處奔波,也讓我從中得到瞭對自己未曾有過的嶄新認識。
我將“謝莉爾·斯特雷德”這個名字在日記本上寫瞭滿滿一整頁,就像一個待嫁的少女重復書寫著夢中情人的名字似的。隻是,這所謂的夢中情人並不存在,我就是我自己的“情人”,在我那無根無基、無本無源的漂泊中,親手栽下一份依靠。即便如此,我仍然心有疑慮。從字典裡隨意挑一個詞語作為自己的姓氏,在我看來總有點兒自欺欺人、幼稚無知之嫌,還有點兒矯揉造作的感覺。幾年以來,我一直在私下裡譏諷我的同齡人中那些假裝很懂藝術的左派嬉皮士們,覺得他們為自己杜撰出來的名字很是可笑。但我並沒有因此而放棄,我向幾個好友透露瞭我的決定,讓他們用新姓氏稱呼我,好讓我試試使用新姓氏的感覺。我進行瞭一次公路旅行,每每碰到要在旅客登記表上簽字的情況時,我都會用微微顫抖的手寫下“謝莉爾·斯特雷德”這個名字,心中泛起一絲隱隱的愧疚感,好像我在偽造支票似的。
等到我和保羅決定申請離婚的時候,我已經接受瞭自己的新姓氏,於是毫不猶豫地在那條空白的橫線處填下瞭我的新名字。但其他的橫線卻讓我有些踟躕不定瞭,那無數條需要我簽名的空白橫線,終將把我的婚姻一步步推向終結。我帶著幾絲猶豫和不安,在這些地方簽瞭字。離婚其實並不是我真心想要的,而婚姻也不是我心所願。我覺得,與保羅離婚的決定固然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我也覺得我這是在親手摧毀我所擁有的最珍貴的東西。我無法在二者之間做出權衡,當時,那場婚姻於我,就像我在步道上碰到公牛後的情形一樣:這公牛有可能在前,也有可能在後。於是,我一咬牙,朝著我未曾涉足的方向,踏上瞭征途。
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那天是個4月天,明尼蘇達州下瞭場雪,大片大片的雪花打著旋兒從天空直降而下,將整座城市都籠罩在奇幻之中。我倆的對面坐著一個叫薇兒的女人,她是我倆的一個熟人,也碰巧是我倆的公證人。我們坐在她位於市中心的辦公室中,透過大大的窗戶望著雪景,強顏歡笑地時而打打趣。我之前隻和薇兒見過幾面,對她的事情隻是略知一二,對她的印象也模模糊糊的。她很可愛,說話直爽,身材嬌小玲瓏得讓人難以置信。她至少要比我倆大10歲,留著1英寸長的金黃色短發,面前垂下一縷染成粉色的長頭發,像一隻小小的翅膀一樣蓋在她的眼睛上。她的雙耳耳郭上戴滿瞭銀耳環,五顏六色的文身像衣袖一樣佈滿她的雙臂。
鬧市區一間帶有大窗戶的辦公室、一份體面的工作,外加一紙公證人資格,這些東西和她的打扮似乎有些格格不入。我們之所以選她為我們公證,是因為我倆想讓離婚程序簡單一些。我們想要故作輕松,想要自欺欺人地告訴自己我們還算是溫柔善良的好人,六年前我們對彼此發出的誓言仍是真心的。幾周之前,我倆在我的住處下定決心要申請離婚,喝到微醉時,我們問彼此:“結婚時發的誓還記得嗎?”
“找到啦!”我在紙堆裡翻瞭一通,終於找到瞭我倆親筆寫下的結婚誓言——三張用訂書釘訂起來的褪瞭色的紙。我們還為這誓言起瞭個名字:“雛菊盛開之日”。“雛菊盛開之日!”我大聲嚷道。我倆笑得前仰後合,笑曾經的我們多麼稚嫩。然後,我把結婚誓言重新放回瞭紙堆的頂上,因為我無法再讀下去瞭。
我倆結婚的時候太青澀瞭,這決定讓大傢都吃瞭一驚,連我們的父母都問我們,為什麼不能同居,非要結婚不可呢。但我們怎麼能滿足於同居呢?雖然那時我才19歲,保羅才21歲,但我倆愛得那樣轟轟烈烈、死去活來。我們相信,必須做出點兒瘋狂的事情,才能證明我們倆瘋狂的愛情。因此,我倆便做瞭想象所及的最瘋狂的事情——結婚。但即使是到瞭婚後,我們也並沒有夫妻的感覺:我倆雖然都相信一夫一妻制,但卻都沒有安安穩穩過日子的意思。我們把自行車裝進箱子裡,把箱子寄到瞭愛爾蘭,一個月後,我在那裡度過瞭20歲生日。我們在愛爾蘭的戈爾韋租瞭一間公寓,然後又轉念搬到瞭都柏林,雙雙在餐館找到瞭服務生的工作。保羅的工作地點是一傢比薩店,我則是在一傢素食咖啡廳。四個月後,我倆搬到瞭倫敦,一貧如洗的我們,竟在人行道上拾起瞭硬幣。最後,我倆回到傢鄉,不久後,母親撒手人寰,而我倆的所作所為,則一步一步地把我們推到瞭薇兒的辦公室中。
我和保羅在桌下攥緊瞭彼此的手,看著薇兒有板有眼地檢查著我倆的離婚文件。她一張接一張地查看著文件,一直把五六十頁文件全部瀏覽完畢,以保證我倆沒有犯什麼錯誤。看著她,我突然萌生瞭一股忠貞之感,仿佛我和保羅同在一條戰線,要共同迎擊她可能指出的問題,仿佛我倆正在申請的,不是分手離散,而是一生相守。
終於,她對我們說:“看上去沒有什麼問題。”對我們默默一笑後,她用比剛才還快的速度又瀏覽瞭一遍文件,時而用她巨大的公證人印章蓋在紙上,時而把幾頁文件從桌子那頭推給我們簽字。
“我愛他。”接近尾聲時我突然脫口而出,眼裡噙滿瞭淚水。我本想把袖子卷起來,想用新刺的馬形文身上蓋著的方形紗佈向薇兒證明,但我隻是語無倫次地繼續說瞭下去,“我是說,我們離婚不是因為缺少愛情。我愛他,他也愛我……”我看看保羅,希望他能表示同意,等待著他也向我表示他的愛意,但他隻是緘口不言。於是我又一次開口,“我告訴你,是因為我不想讓你誤會。”
“我明白。”薇兒說著,用手把那一縷粉色的頭發從眼前撥開。我看到她緊張地將目光從文件上移開,看瞭我一眼,然後又繼續低頭看文件。
“都是我的錯。”我哽咽著用顫抖的聲音說,“他什麼錯都沒有,有錯的是我,我連我自己的心都傷透瞭。”
保羅伸手拍拍我的腿,想要安慰我,而我卻無法抬眼看他。隻要一和他對視,我的眼淚一定會傾瀉而出。雖然已經下瞭決心,但我知道如果我轉頭請求他不要離婚,告訴他我想重歸於好,他是一定會答應的。我沒有轉頭看他。我的身體裡有什麼東西像機器一樣嗡嗡轟鳴著啟動瞭,我無法讓這東西停止。我伸出一隻手,握住瞭保羅放在我腿上的那隻手。
有時,我們會一起想象如果某件事情沒有發生,現在的生活會是怎樣一幅情景。比如,如果母親沒有離世,我還會背著保羅和其他男人發生關系嗎?又比如,如果不是我出軌在先,那麼保羅會背叛我嗎?如果一切都風平浪靜——母親還安然在世,我們也都沒和別人偷情,那麼我們還會單純地因為兩人結婚時尚且年少懵懂而離婚嗎?答案無從知曉,但我們渴望得到答案。在一起時我倆相親相近,而在共同尋找答案的過程中,我倆仿佛走得更近瞭。我們終於對彼此敞開瞭心懷,字字句句發自心底。無論談論的事物是美是醜,我們都毫無隱諱、和盤托出。
終於下決心離婚前的最後一次討論,我倆坦誠相見,兩顆心都在滴血。談話終瞭,我倆的心仍在作痛。我半開玩笑地說:“我們經歷瞭這麼多,真該廝守在一起才對啊。”我倆坐在我公寓裡的沙發上,從下午一直聊到夜裡。屋裡黑黢黢的,因為日落時我倆都被折磨得身心俱疲,誰也沒有氣力起身去開燈。
見他沒有吱聲,我繼續說:“我希望你能再找到一個人,和她一起廝守。”然而,想到保羅會和另外一個人長相廝守,我卻頓覺心如刀絞。
“我也一樣祝福你。”保羅說。
我在黑暗中坐在他的身旁,想要勸說自己相信我能夠在別處獲得與保羅曾經擁有過的愛情,希望自己在重獲愛情後不要再讓這玫瑰凋零。然而,我覺得我辦不到。我憶起瞭母親,憶起瞭在她彌留之際發生的那些令人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些微不足道卻糟糕透頂的往事。母親那荒謬怪誕、語無倫次的胡話,那因為久臥不起而積在胳膊背面的青黑色瘀血,還有她為瞭“那東西”而苦苦哀求的樣子。“那東西”是什麼,我們不知道,甚至連個用來稱呼的名號也無從想起。我們隻知道,她所懇求的,並不是主的寬赦,不,“那東西”遠沒有這麼神聖。當時我覺得,那段日子可謂身在煉獄的最底層,但在母親當真閉上雙眼時,我卻甘願付出所有來留住那段歲月,那段平凡得不足為外人道卻又那樣熠熠生輝的日子。在決定離婚的那一夜,我坐在保羅的身邊想:也許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是如此吧,也許當這一切都結束之時,我也會想極力挽回這段痛苦的歲月吧。
“你在想什麼呢?”保羅問道。我沒有回答,隻是起身去打開瞭燈。
離婚文件公證完後,郵寄的任務就是我們倆自己的事情瞭。我們一起走出大樓,在冰天雪地的世界中沿著人行道往前走著,找到瞭一個郵箱。寄出文件之後,我倆靠在一幢建築物冰涼的磚墻上吻著彼此,一邊啜泣一邊低聲述說著心中的悔恨,兩人的眼淚在臉上交融。
過瞭一會兒,保羅開口瞭:“我們這是在幹什麼呀?”
在長達一年的分分合合中,我們在床上纏纏綿綿地度過瞭幾個下午和夜晚。我雖然想像以前一樣,邀他一起跟我回公寓,但這次,我不忍也不敢再次逾界瞭。我回道:“我們在道別呀。”
“再見。”他說
“再見。”我回答。
我倆緊緊地依偎在一起,臉貼著臉,我的雙手用力地攥著他的大衣衣襟。我的身體一側是一幢沉默不語的建築,另一側是如睡意正酣的巨獸一般灰蒙蒙的天空和白皚皚的街道。我倆被夾在這兩個世界之間,被孤立在瞭一條隧道之中。雪花在保羅的發間融化,我想伸手去觸摸那雪片,但還是控制住瞭自己。我倆就這樣站在那裡,沉默不語地凝眸對望,仿佛這是我倆的最後一次見面。
時間緩緩地流逝,他終於開瞭口:“謝莉爾·斯特雷德。”自他口中說出我的名字,聽上去是那樣陌生。
我點點頭,松開瞭緊握著他大衣的雙手。
(1)POW為“Prisoner of War”的縮寫,意為“戰俘”。MIA是“Missing in Action”的縮寫,意為“在戰鬥中失蹤的士兵”。此處特指越戰時期的戰俘和失蹤人員。—譯者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