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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

走出切斯特小鎮,就有一條高速公路。我站在路邊,想搭個便車。就在這時,一輛銀色克萊斯勒LeBaron停瞭下來,上面下來一位男士。過去50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裡,我和斯泰茜、特裡娜還有狗狗歐迪就從貝爾登鎮搭瞭50英裡的順風車,到瞭一個叫斯托弗營的地方。10分鐘前,我們剛剛分道揚鑣。一對夫婦開著本田思域汽車想載我們,但是隻能坐兩個人。大傢相互謙讓,直到在我執意堅持,並且保證我一個人沒事兒之後,她倆才坐上車。歐迪慢吞吞地跟上瞭車,也總算擠瞭進去。

那個人開著克萊斯勒向我駛來,把車停在高速公路的礫石路肩上。那一瞬間,我想搞清楚他有什麼意圖。雖然肚子突然有陣翻江倒海的感覺,但我還是自我安慰說,自己一定吉人天相。看他的樣子,慈眉善目,年長我幾歲,不似壞人。後來瞄到他的汽車保險杠,我就認定他是個好人瞭。因為保險杠上貼著一張綠色貼紙,上面寫著“想象旋轉的豆子”。

你見過哪個連環殺人犯會“想象旋轉的豆子”呢?

“嗨,你好。”我友好地打瞭聲招呼。說話的時候,我的手不自覺地抓住瞭綁在“怪獸”尼龍帶子上的哨子。雖然這哨子看著小,但是聲音很大。上次把牛嚇跑之後,我就再沒用過它。但從那以後,我就一直覺得這哨子跟我有瞭一種聯系,就好像這哨子不是用帶子綁在包上,而是有一根無形的線將它綁在瞭我身上一樣。

“早上好啊。”那個男人也搭腔,主動跟我握手。但是他的棕色頭發遮下來,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他告訴我他的名字叫吉米·卡特,一個人,車子裡沒地方,所以沒法讓我搭順風車。我看瞭看,確實如此。車子裡除瞭駕駛座,其他空間塞滿瞭報紙、書、衣服、汽水罐兒,還有一團亂糟糟的東西,堆到瞭車窗的高度。他問我能不能跟我說話,說自己為一本《流浪者時報》雜志寫文章,所以開著車全國跑,采訪那些流浪者。

“我才不是流浪者呢。我在長途旅行好吧?”我被他逗樂瞭,放松瞭警惕。正好有貨車經過,我便松開哨子,做出攔車的手勢。“我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向他解釋道,瞥瞭他一眼,希望他能趕快上車走人。要想到達老站,我得走兩條高速公路,搭兩次車,反正他是幫不上什麼忙瞭。我渾身臟兮兮的,衣服更臟,但我畢竟是個女人,還是獨自一人。所以,吉米·卡特的存在會讓情況復雜化,讓過往的司機胡亂猜想。去塞拉城的時候,就是因為身邊有格雷格,等瞭好久才搭到順風車。現在這個吉米·卡特在我身邊,就更不會有人停車瞭。

“那你上路多長時間瞭呢?”他邊問邊從厚燈芯絨褲子的後口袋裡抽出一支筆和一個窄長的筆記本。他的頭發亂蓬蓬的,沒有洗過的樣子。風吹過的時候,頭發會跟著飄動,眼睛就會時不時地露出來。他說自己獲得瞭在哪個說不清道不明方面的博士學位,貌似是意識的歷史,抑或是語篇和社會的比較研究。

“我跟你說瞭,我不是在路上遊蕩的。”我邊說邊笑。盡管我很想很快搭上順風車,但是我感到吉米·卡特在身邊也有點意思,所以又重復一遍,“我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還做出手勢,指著路邊的森林想讓他有點概念。但是實際上,太平洋屋脊步道在西邊,離我們站的地方還有9英裡呢。

他茫然地瞪著我,顯然沒有理解我的話。太陽升到半空,氣溫已經很高瞭。估計到中午的時候會像噴火一樣。我暗暗猜想他是否聞得到我身上的氣味。我早就已經分辨不出自己身上的氣味瞭。我倒退一步,垂下手,暫時不打算攔車瞭。反正他要是在這兒,我就指定坐不上車。

“這條線路是國傢級的風景線。”我主動說道。但是他隻是定定地看著我,神情很專註,卻不動手記下來。我就跟他解釋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什麼,我在幹什麼。我突然發現吉米·卡特長得還挺帥,但是下一刻腦子立即又在盤算他車上有沒有吃的。

“那你要是在荒野徒步旅行,到這兒來幹啥?”他追問道。

我就跟他講,是因為拉森火山國傢公園那邊積雪很深,隻能繞道。

“那你上路多久瞭?”

“大概一個月瞭。”我說的時候看到他把這一點記瞭下來。我突然想到我可能多少也算流浪者瞭,畢竟這一路上一直在搭便車,更改線路。但是我覺得把這事兒說出來就非明智之舉瞭。

“這一個月你有幾晚是睡在室內呢?”

“三次。”我腦子飛速地轉著——一晚在弗蘭克和安妮特傢睡的,其他兩晚上分別是在裡奇克雷斯特市和塞拉城的汽車旅館裡睡的。

“這就是全部傢當?”他朝我的背包和滑雪杖點點頭。

“是的。我的意思是,我還存瞭一些東西,但是暫時這就是全部傢當瞭。”我把手放在“怪獸”上。我感覺它一直像一個朋友,特別是吉米·卡特在我身邊的時候,這種感覺尤為強烈。

“你看,我就說嘛,你就是個流浪者。”他高興地作出結論,然後問我的姓名怎麼寫。

我跟他講瞭,然後又立刻後悔瞭。

“真的假的?”名字寫完後,他大聲喊出來,“這真是你的名字?”

“嗯。”我轉過臉,假裝看有沒有車過來,不想讓他看到我臉上的遲疑。氣氛突然安靜得有些可怕。這時一輛滿載伐木的貨車轉彎,完全忽略瞭我的攔車手勢,從我們身邊呼嘯而過。

“那麼,”吉米·卡特等貨車過去後又開腔,“我們可以這麼說,你應該算是個迷途的羔羊。”

“我不這麼認為,”我有些結巴,“流浪者和徒步旅行者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把滑雪杖上的粉色帶子繞到手腕上,然後用端部胡亂地刮手上的土。“我不是你想象中的徒步旅行者。”我辯解道,“我更像是個專業的徒步旅行者,每天走15到20英裡。日復一日,爬山又下山,走的都是荒無人煙的地段,經常連續好多天都見不到人影。可能你應該以這個為素材。”

他抬起頭,看著我。他的頭發被吹得很凌亂,蓋住瞭他蒼白的臉。他長得很像我認識的許多人,而我也在想他看到我是不是也覺得我長得似曾相識。

“我還沒見過女流浪者呢,”他自言自語道,“這太酷瞭。”

“我不是流浪者!”這次我更加大聲地強調。

“女流浪者很難找的。”他不管我,自顧自地說。

我有些憤憤不平,爭論著這是因為女性被壓迫得連流浪都不行。通常想去流浪的女性都被拴在傢裡,照看一堆孩子。而這些孩子的爸爸都是遊走在各處的流浪漢!

“哦,我明白瞭,看來你是個女權分子。”

“對瞭。”我應道。終於有件事情意見一致瞭,感覺很棒。

“我最喜歡的。”他嘟囔道,但是沒有說清楚到底最喜歡什麼,又埋頭開始寫。

“但這些都不重要!”我喊出聲來,“因為我不是個流浪者。而且,你知道,我做的事又不犯法。很多人都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呢,我又不是唯一的一個。你聽說過阿巴拉契亞步道嗎?這個就跟那個一樣,就是地理位置在西邊而已。”我站在他對面,看他唰唰寫個不停,貌似寫的比我說的要多很多。

“我想拍張你的相片。”吉米·卡特說完就鉆進車裡,找出一部相機,“順便說一句,你的T恤很酷,我也很喜歡鮑勃·馬利。我也很喜歡你的手鏈。你知道的,很多流浪者都是越戰老兵。”

我低頭看著手鏈上刻的字——威廉·J.克羅基特。

“笑一下。”他邊說邊拍瞭一張。他說讓我到時候去找秋季版的《流浪者時報》,上面會刊發他的文章,說得好像我經常讀這本雜志一樣。末瞭,他又補充,“我們的文章曾經被《哈珀斯》(Harper's)摘錄過。”

“《哈珀斯》?”我愣瞭一下。

“對啊,就是那本有名的雜志……”

“我當然知道《哈珀斯》是什麼,”我突然打斷他,“我不想出現在《哈珀斯》上。或者說,我願意出現在這本雜志上,但不是以這種身份。”

“我之前並不覺得你是流浪者。”說著,他轉身把汽車後備箱打開。

“嗯,我當然不是。所以上《哈珀斯》不是什麼好主意。所以,你甚至不應該寫這篇文章,因為……”

“標準版的流浪者愛心包裹。”他打斷我,硬塞給我一罐冰鎮百威啤酒和一塑料袋挺重的東西。

“可我又不是流浪者。”我又爭辯一次,但是底氣明顯不足,因為我擔心他會收走這個包裹。

“謝謝你接受我的采訪,”他邊說邊扣上後備箱,“在外面的時候要註意安全。”

“嗯,你也是。”

“我想你應該帶著槍吧。至少我希望你帶著。”

我聳聳肩,不願意說是,也不願意說不是。

“因為你從南邊過來,現在要去北邊。那就是說,你很快就要進入大腳城瞭。”

“大腳城?”

“對啊,就是大腳野人啊,你不知道嗎?不騙你,從這一路向北到州境,進入俄勒岡州,你就到那個地方瞭。世界上大多數發現野人的報道都來自那裡。”他轉身看著路邊的大樹,就好像擔心上面會突然冒出個什麼東西襲擊我們似的,“很多人都相信這是真的。而很多流浪人士,我的意思是,在外面遊蕩的人,他們都知道。我一直能從他們那裡聽到關於大腳野人的故事。”

“哦,我想我沒事兒的,最起碼到現在還是好好兒的。”我大聲笑瞭出來,但胃部還是抽搐瞭一小下。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前幾周,我就在腦海中幻想自己一路上會碰到的熊、蛇、獅子,還有陌生人,所以沒什麼好怕的,但唯獨沒想到會有渾身是毛的野人!

“不過你應該沒事兒的,我不擔心。很有可能他們不會招惹你,尤其當你有槍的時候。”

“對。”我附和地點點頭。

“那就祝你旅行順利。”他邊說邊上瞭車。

“也祝你順利……找到流浪者。”我揮著手,看車子漸行漸遠。

我在原地站瞭一會兒,即使有車經過我的時候,我也沒伸手攔車。在這廣袤世界裡,我覺得自己無比孤獨。陽光很毒,像抽打在我身上一樣。我甚至能看到陽光穿過我的帽子。我心裡猜想斯泰茜和特裡娜在哪兒。她們倆現在應該在這兒以東12英裡的地方,在下一個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向北然後再向西就到瞭老站,我們又可以再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瞭。我們約定好在交叉路口見面。但是現在我隱隱地後悔最開始的時候讓她倆先走。這時一輛車經過,我又豎起大拇指,準備攔車。但是車子沒停,我這才意識到,我手裡拿著一罐啤酒呢。這給人的印象不太好。我覺得自己腦子一陣發熱,便把啤酒按在額前。啤酒很涼,我突然想一飲而盡。為什麼不喝呢?反正放在包裡也會變熱。

我重新背起包,緩慢地穿過雜草叢,沿著斜坡下到排水渠,又沿著斜坡爬上來,走進森林裡。有時候,我覺得森林就像我的傢,是個讓我覺得很自在的世界,而原先那個有道路、城鎮、鄉村的世界卻感覺變得陌生起來。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塊絕佳的陰涼地兒。我席地而坐,打開啤酒。實際上,我不喜歡喝啤酒。這罐百威是我喝完的第一罐啤酒,但是仍然口感很好。我猜想,這啤酒嘗起來應該像喜歡喝的人才會有的感覺:清爽甘洌,味道夠正!

喝完啤酒,我又打起塑料袋裡面東西的主意。我把裡面的東西都拿出來,擺在面前的空地上:一包口香糖;三條單獨包的濕毛巾;一個紙包,裡面有兩片阿司匹林;六塊牛奶硬糖,包著金色的透明糖紙;一盒火柴,盒上寫著“感謝斯坦貝克制藥公司”;真空塑料包裝的Slim Jim牌香腸;仿玻璃圓柱形煙盒,裡面還有一支煙;一個一次性剃須刀;一罐烘豆,罐子不高,但很粗。

我就著香腸,把剩下的啤酒喝瞭個精光,然後又一塊塊地把牛奶硬糖吃瞭。但是,饑餓感,這種一直揮之不去的感覺促使我打起瞭烘豆的主意。我用瑞士軍刀一點點地把它撬開,但是懶得伸手去包裡找勺子,就用刀子挑著吃瞭起來——還真是流浪者的吃法。

重新上路的時候,酒精讓我有點眩暈。我嚼瞭兩片口香糖,腦子清醒瞭一點兒。看到有車經過的時候,就又做手勢攔車。幾分鐘之後,一輛顯舊的白色福特翼虎停瞭下來。司機是個女的,旁邊坐瞭一個男人,後面坐著另一個男人和一條狗。

“你去哪兒?”她問我。

“老站,或者到36號和44號高速交叉口也行。”

“正好順路。”她下車走到車後面,打開後備箱。她40歲左右,金色鬈發,臉有點腫,滿是痘印。她穿的是短褲和灰色吊帶上衣,但那吊帶好似從拖把上扯下來的佈條。另外她還戴著一對蝴蝶形金耳環。“你背這麼大個包,挺厲害啊!”她邊說邊笑,聲音有些沙啞刺耳。

“謝謝,謝謝!”我邊說邊擦汗,和她一起把我的“怪獸”塞進後備箱裡。我爬進汽車,跟狗和那個男人坐在一起。這是條哈士奇,藍色的眼睛,外形很漂亮,乖乖地坐在後座前面的地板上。男人很瘦削,和那個女人大約同齡,黑發編成瞭小辮兒。他穿著一件黑色皮馬甲,但是裡面沒穿T恤。頭上包著像自行車運動帽那樣的紅色大花帕。

“嗨。”我低聲打招呼的同時,四處找安全帶,發現安全帶夾在座位中間,抽不出來。我無意間瞟到他的文身:一隻胳膊上文的是流星錘;另一隻胳膊上則是一個裸女上半身,頭後仰,表情不知痛苦還是享受;黝黑的胸部文的則是一個不知道什麼意思的拉丁詞。我最終放棄系安全帶,哈士奇靠過來,貪婪地舔著我的膝蓋。它的舌頭軟軟的,給我一種很奇怪的冰涼的感覺。

“這條狗他媽的看女人的眼光還挺高,”我身邊的男人突然開腔,然後又補充一句,“它叫史蒂維·雷。”哈士奇突然停瞭下來,閉上瞭嘴,抬起頭用水汪汪的眼睛幽幽地看著我,就好像知道有人正在介紹自己,想要表示禮貌一樣。“我叫斯拜德,你已經跟露易絲打過招呼瞭,你也可以叫她露露。”

“嗨!”露露透過後視鏡跟我眼神對接瞭一下,熱情地打瞭聲招呼。

“這邊坐的是我弟弟,戴維。”斯拜德邊說邊指瞭指坐在副駕駛座上的那個人。

“嗨。”我跟他打招呼。

“你呢?叫什麼名字?”戴維轉過身來問我。

“啊,不好意思,我叫謝莉爾。”我笑著回答,但是心裡有點打鼓,不知道該不該搭這輛車。但是開弓沒有回頭箭,汽車已經發動瞭,熱風鉆進車裡面,吹著我的頭發。我逗著史蒂維,用眼角的餘光去瞄斯拜德。“謝謝你們願意讓我搭車。”為瞭掩飾我的不安,我得說說話。

“哎,姐妹兒,這不算啥。”斯拜德說話的時候,我註意到他的中指上戴著一枚方形綠松石戒指,“我們都有徒步旅行的經歷,知道是什麼感覺。上周我也徒步旅行瞭,他媽的要是沒人載我一程的話我就回不來瞭。所以我看到你的時候就叫露露停車。他媽的這就叫因緣,知道吧?”

“是啊。”我邊說邊把頭發攏到耳後邊。太久沒洗,頭發粗糙幹燥得像秸稈。

“你幹嗎要出來旅行啊?”露露拋給我這個問題,我便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講瞭一下,從為什麼選擇這條線路,路上碰上瞭前所未有的積雪,到我一路上怎麼搭車去老站。雖然說不上感興趣,但他們都很禮貌地抽著香煙聽我絮叨。

我講完後,斯拜德說:“謝莉爾,我也給你講個故事。我覺得這事兒就發生在你走的這條線上。我曾經讀過一本關於動物的書,說有個法國科學傢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還是啥時候,讓猩猩畫畫,那種藝術畫,就像你能在博物館還是哪兒能看到的一本正經的那種畫兒。科學傢就一直給猩猩看那些畫兒,給它們炭筆讓它們畫畫。有一天一隻猩猩畫出瞭個什麼東西,但不是藝術畫,畫的是關它的籠子的鐵欄桿。他媽的是他自己的籠子!這是真的是不是?我就有這種深陷牢籠的感覺,姐妹兒,我猜你也有。”

“我有。”我很真誠地回答。

“老兄,我們都有這種感覺。”戴維也側身表示贊同。

“你知道這狗的來歷嗎?”斯拜德又轉過來問我,“史蒂維·雷·沃恩去世那天它跟瞭我,所以才給它起瞭這個名字。”

“我超愛史蒂維·雷的。”我興奮地說。

“你喜歡《得州暴洪》(Texas Flood)這張專輯嗎?”戴維也興奮地問我。

“對啊!”一想到這張專輯,我就要興奮得暈過去瞭。

“我這兒就有。”他邊說邊抽出一張CD,放進他和露露中間的那臺手提錄音機裡。不一會兒,沃恩電吉他的魔幻聲音就飄瞭出來。這音樂讓我如癡如醉,像食物和其他我以前都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因為難以獲得,現在都成瞭我快樂的源泉。樹木飛快地被甩到後面,這時《深陷情網》(Love Struck Baby)響起,我完全出瞭神。

一曲終瞭,露露說:“我和戴維也是深陷情網,下周我倆就要結婚啦!”

“恭喜呀!”我忙不迭地說。

“美女,咱倆要不要也結婚?”斯拜德突然深情款款地問我,還用手背摩挲我裸露的大腿,但是他的戒指有點硌得慌。

“甭理他,”露露給我解圍,“他就是個饑渴的老色狼。”她哈哈大笑起來,從後視鏡裡看瞭我一眼。

我暗暗想,我也是個饑渴的老色狼。狗狗史蒂維·雷有規律地舔著我的膝蓋,而歌手史蒂維·雷則激情四射地演繹著《驕傲與快樂》(Pride and Joy)。剛剛斯拜德碰的地方現在感覺突突跳動,說來可笑,我卻希望他能再做一遍剛才的動作。我註意到後視鏡上掛著一張塑料卡片,上面有一個十字架,旁邊是一瓶空氣清新劑。卡片轉過來的時候,我看到另一面是一個小男孩兒的照片。

“那是你兒子?”這首歌唱完的時候,我指著後視鏡問露露。

“是我的小寶貝盧克。”她邊說邊伸出手去彈瞭一下照片。

“他也要參加婚禮吧?”我提出這個問題後,她並沒有作答,隻是把音樂聲關小瞭。我心裡一沉:我肯定說錯話瞭。

“5年前他去世瞭,當時也就8歲吧。”她過瞭一會兒才又開腔。

“太抱歉瞭。”我身體前傾,拍瞭拍她的肩膀。

“他騎車的時候被卡車撞瞭。”她淡淡地說,聲音裡聽不出任何情緒,“但是他很堅強,在醫院又撐瞭一個星期。所有的醫生都覺得難以置信。”

“這小子挺堅強的。”斯拜德說。

“他是挺堅強的。”露露點點頭。

“就像他媽媽一樣。”戴維邊說邊抓瞭一下露露的膝蓋。

“真的,太抱歉瞭。”我覺得自己有必要再道一次歉。

“嗯,我知道。”露露安慰我,旋即又把音樂聲調大。一路無語。《得州暴洪》響起,沃恩那哀怨的電吉他聲讓我的心一陣陣絞痛。

幾分鐘後,露露突然大喊:“交叉口到啦!”她把車停好,熄火後對戴維說,“你們倆帶著史蒂維去撒尿吧。”

大傢都下瞭車。我從後備箱往外搬行李的時候,他們站成一圈相互點煙。戴維和斯拜德領著史蒂維·雷進瞭路邊的樹叢,我和露露就站在汽車旁邊的陰涼裡,我把“怪獸”的扣環扣好。她問我有沒有孩子,年紀多大,是否結婚或者曾經結過婚。

我答道:沒有,26歲,沒有,是。

她就說:“你這麼漂亮,幹什麼都行。像我,大傢都隻會想到我是個好人而已。我沒有漂亮的外表。”

“才不是呢,我覺得你很漂亮。”

“真的?”她有些吃驚。

“是啊!”盡管我可能不會具體用“漂亮”這個字眼來描述她。

“你真這麼想?謝謝。很高興聽你這麼說。通常隻有戴維才會這麼想。”她低頭看著我的腿,突然大聲對我說,“妹妹,你的腿得刮毛瞭!”接著她又笑起來,笑聲還是像第一次笑的時候那麼沙啞。“不,”她邊搖頭邊吐煙,“你就聽我胡說八道。我覺得幹自己想幹的就很好。讓這個社會還有他們的期望滾蛋吧!但是現在很少有女人這麼做。要是越來越多的女性這麼做,我們活得會更自在。”她深吸一口煙,又深深吐瞭出來。“無所謂瞭。我兒子死瞭以後,我還在意這一切?我兒子死瞭,我也死瞭。心死。”她夾煙的手拍拍胸膛,“我看上去沒什麼改變,但是裡面變瞭。我的意思是,生活還得繼續,該來的還得來。但是盧克死瞭,把我也帶走瞭。我反抗過,但是沒用。物是人非,我已經不是我瞭,我也回不到原來的我瞭。你明白我什麼意思吧?”

“我明白。”我真誠地看著她灰褐色的眼睛說。

“我也覺得你明白,我能感覺得到。”

跟他們道別後,我穿過交叉口,向那條通向老站的高速公路走去。氣溫很高,能看到路面上升騰起來的熱流。我到那兒的時候,看到遠處三個模糊的身影。

“斯泰茜!特裡娜!”我禁不住喊出聲來。

她們也看到我,朝我不停揮手。歐迪也撒歡兒地朝我汪汪叫。

我們一起攔住一輛車到瞭老站——這其實是個小村莊,建築物稀稀落落的,算不上城鎮。特裡娜去郵局把一些東西寄回傢,我和斯泰茜就在空調咖啡屋裡等她,喝著汽水,討論下一步的行程。下一段路屬於莫多克高原,叫“帽溪沿”,荒無人煙,因植被少和幹旱而著稱,是徒步旅程中的傳奇路段。因為氣候幹熱,1987年的時候,這裡被一場大火燒得寸草不留。1989年出版的《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輯:加利福尼亞州》一書就寫明從老站到巖泉溪水之間30英裡都沒有穩定的水源。同年,林務局計劃在兩地中間處的老火警瞭望塔原址附近建一座水塔。不過書裡也標明,這個信息需要進一步確認,且即便水塔建好瞭,也有可能因為一些破壞行為沒有辦法一直供水。

我一邊消化這個信息,思考怎麼辦,一邊把汽水杯裡的冰塊一塊塊吸進嘴裡。我在肯尼迪草原把我的儲水袋扔瞭,因為往北的路段大部分時候都有充足的水源。考慮到帽溪沿很幹旱,我尋思著買一大桶水,然後擠進“怪獸”裡。但是無論是出於體力還是財力的考慮,我都希望沒有這個必要。我希望能把最後一點錢都用於在咖啡店買吃的,而不是背著這大桶水穿越30英裡。所以,當特裡娜從郵局帶回消息,說南去的旅行者已經在攻略裡寫明手冊上提到的水塔確實存在並且有水的時候,我幾乎高興得從椅子上跌落下來。

我們一下子都有瞭動力,徒步走瞭1英裡,到達露營地點,挨著把帳篷搭好。今晚是我們在一起的最後一晚,特裡娜和斯泰茜第二天得繼續趕路,而我決定休整一下。一來,我又想一個人旅行瞭;二來,我也想歇歇腳,之前在三湖起瞭很多水皰,到現在還沒痊愈。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整個露營地點隻剩下我自己瞭。我坐在野餐桌邊,把詹姆斯·A.米切納的《一本小說》剩下的部分點著,用鍋煮茶喝。批評米切納的那名教授在一些方面有失偏頗:米切納的文學地位雖然不及威廉·福克納和弗蘭納裡·奧康納,但他的書還是讓我完全入瞭迷,不僅僅是他的內容寫得好,他的主題也讓我心有戚戚焉。這本書講瞭很多事,但是都圍繞著一本小說,從小說的作者、編輯、批評人士和讀者的角度來闡述。我這一生做瞭很多事情,也曾有過不同的生活,但是有一件事未曾改變,那就是:我是一個作傢。某一天,我會寫一本我自己的小說。但是到現在這個夢想也沒有實現,實在汗顏。按照我十年前對生活的規劃,我現在肯定已經出版第一本書瞭。我曾經寫過幾篇短篇小說,也實實在在地嘗試過寫小說,但是要真正完成一本小說還差得太遠。過去的一年發生瞭太多事,讓我感覺寫作已經成瞭遙不可及的夢。但是當我徒步旅行的時候,我能感到這個夢在復蘇。我的腦海裡現在除瞭有音樂片段和廣告歌曲,也能聽到它的聲音。為瞭生火,我把米切納的書幾頁幾頁地撕開,弓著腰用露營地點的火源點燃。那天早上,就是在老站,我下定決心開始寫書。反正天氣炎熱,我也無事可幹。所以我就坐在野餐桌旁,一直寫到傍晚。

抬頭的時候,我看到一隻花栗鼠在啃帳篷的網眼,想要進來偷東西吃。它被我趕到瞭樹上,吱吱叫個不停,讓我咬牙切齒。這個時候,露營地點又熱鬧起來,大多數野餐桌上擺滿瞭清涼飲料和火爐,皮卡車和露營的人都擠在小休息區裡。我把包從帳篷裡拿出來,背著走瞭1英裡,回到昨天我和特裡娜與斯泰茜三人待過的咖啡廳。我買瞭一個漢堡,也不去管自己要不名一文瞭。我下一個補給箱在伯尼瀑佈州立公園裡,離這裡大概42英裡遠,我兩天就能走到那兒,因為現在隨著行程的深入,我行進的速度也越來越快瞭。我曾經連著兩天每天走19英裡,走出瞭貝爾登。現在是盛夏的下午5點,天完全黑下來要到九十點鐘,這個店隻有我一個客人,我盡可不顧吃相地狼吞虎咽。

當我從這裡離開的時候,口袋裡隻剩下幾個硬幣瞭。走過一個付費電話亭的時候,我又折回去,拿起聽筒,摁瞭0,心裡一陣翻騰,又害怕又興奮。當接線員為我轉接電話的時候,我把保羅的號碼給瞭她。

電話“嘟”瞭三聲後,他接瞭電話。聽到他的聲音,我激動地連句問候的話都說不出來。“謝莉爾!”他在那邊大聲喊我的名字。

“保羅!”我最終還是叫出瞭他的名字,然後連珠炮似地告訴他我在哪兒,上次告別之後我都經歷瞭什麼。我們談瞭將近一個小時,氣氛很溫馨活躍,他也不斷地為我加油打氣。他感覺不像是我的前夫,而更像是我最好的朋友。通話結束的時候,我低頭看著放在地上已經幾乎空瞭的旅行包,禁不住將它提起來用力地抱在懷裡,閉上瞭眼睛。

我走回營地,在野餐桌旁坐瞭好久。手裡拿著《夏日鳥籠》這本書,心情卻難以平復,一頁都讀不下去。我註視著金黃色的太陽慢慢落山,把天邊染成粉色、橙色和最夢幻的淡紫色。我想念保羅,想念我的生活,但是我並不想回到過去。當我跟保羅坦白瞭我的不忠行為時,我們的生活瞬間跌入地獄。這個鏡頭像潮水一般向我不斷襲來。我終於意識到我說這些話的後果:我們的婚姻不僅走到瞭盡頭,而且我現在身在加州的老站,在廣袤的天空下,孤零零地坐在野餐桌旁。我感覺不到悲喜榮辱,隻是覺得盡管做錯瞭很多事,但是來到這裡,算是做對瞭。

我伸手到包裡取出吉米·卡特之前給我的仿玻璃煙盒裡剩下的那根香煙。我沒有抽,隻是打開煙盒,坐在野餐桌旁,靜靜地把香煙點燃。我上路也有一個多月瞭,雖然看起來時間很長,但是於我,旅程好像剛剛開始,因為我現在開始思考上路的原因,雖然感到心裡仍有缺口,但是我第一次感覺到那缺口是那樣小。

我狠狠吸瞭一口煙,然後又吐出來。我還記得吉米·卡特那天早上開車走瞭以後,那種廣袤世界裡無與倫比的寂寞感。可能我確實就是這個廣袤世界裡最寂寞的那一個吧。

可能,這樣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