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徒步行走太平洋屋脊步道感覺就像爬一座高山。旅途終端的哥倫比亞河是這條線路的最高點,而不是最低點。這條線路的海拔一直大起大落。碰到上坡的時候,感覺實在爬不動瞭。有時,每爬一步都會感覺肌肉和肺部在灼燒,難受得眼淚在眼眶裡打轉。但當我覺得自己爬不動的時候,這條線路卻又突然平坦起來,然後開始出現下坡。
最開始往下走的時候感覺真是太爽瞭。向下,向下,再向下。直到後來連走下坡路也開始變得艱難、痛苦,我又開始希望再有上坡。我突然想到,下坡就像把剛剛費事織好的毛衣拆瞭,到最後隻剩下一堆毛線。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就像不停地織,再不停地拆,一遍又一遍,就好像忙活瞭很久,卻一無所獲。
下午2點,我高興地穿上瞭大一碼的新鞋從城堡巖出發。斯泰茜和雷克斯一個小時前一起出發瞭,而兩對情侶還要再等幾個小時。“我是‘大腳野人’!”我開著玩笑,和那對情侶告別。太陽最毒的時候,我就已經開始爬坡瞭。但是我感覺精力充沛,看來宿醉留在身體裡的酒精已經隨著汗水蒸發瞭。那天下午和第二天,我一直在爬坡。我對新靴子的三分鐘熱度已經消退,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現實:隻要跟腳有關的,對我來說都沒什麼差別,因為新靴子更磨腳。一路上的美景我已經習以為常,我的身體最終也被開發到最大潛能,但是因為腳傷,我卻一下子掉進瞭谷底。我還記得在貝爾登鎮和佈倫特一起對著星星許下的願望。但是好像因為當時大聲地說出來,反而給自己帶來瞭黴運。或許我的腳永遠也好不瞭瞭。
離開城堡巖的第二天,我開始胡思亂想。剛開始差點踩到一條盤坐在路上的響尾蛇,走瞭幾英裡,一不留神又差點踩到一條。其實兩條都發出噝噝聲警告過我,但我到最後一刻才註意到。一陣後怕過後,我開始試著讓自己冷靜下來,一邊走,一邊天馬行空地想象——一會兒想象雙腳已經從身體中分離出來,一會兒又想象現在感覺到的不是痛,僅僅是一種感覺而已。
實在熱得受不瞭,加上對自己又氣又怨,我停下腳步,選瞭一個樹蔭把防水佈鋪開,斜躺在上面。前一晚我和雷克斯還有斯泰茜一起露的營,而且計劃這天晚上會再碰上,另外那兩對兒卻落後一大截。也就是說今天白天都是我一個人。猛禽在遠處的山峰盤旋,天上偶爾慢悠悠地飄過一絲雲。我竟然不知不覺睡著瞭。半個小時後,我被噩夢驚醒,嚇得大喘氣。重點在於,前一天晚上我做的是同一個夢。夢裡,一個大腳野人把我綁架瞭。但是他還算比較人道,靠近後隻是拉著我的雙手把我拖進叢林深處,拖到整個都是大腳野人的村落。在夢裡,看到這麼多大腳野人,我又吃驚又害怕。“你們怎麼能躲這麼久不被發現呢?”我怯生生地問那個綁架我的大腳野人,但他隻咕嚕瞭幾聲。定睛一看,我才發現他並不是大腳野人,是一個人類,戴著面具,穿著毛茸茸的外套。我甚至能看到面具邊緣露出的蒼白的人的皮膚,這把我嚇個半死。
那天早上被驚醒時我沒放在心上,覺得可能是因為在城堡巖買的那張明信片搞的。但是現在又做瞭同一個夢,這就有瞭更深層次的含義,就好像這個夢不是夢而是一個災禍的前兆。但到底是什麼災禍,我也不知道。我站起來,重新背好包,又細細看瞭一遍周圍和遠處聳立在片片森林中的峭壁、石峰和高聳的灰銹色懸崖,心裡感到隱隱的不安。當天晚上跟斯泰茜和雷克斯會合後,我終於松瞭一口氣。之前的幾個小時有點過分緊張,樹叢裡的輕微響聲和長久的寂靜無聲都讓我草木皆兵。
“你的腳怎麼樣瞭啊?”當我在斯泰茜的帳篷邊上紮營的時候,她很關切地問我。我沒有說話,隻是坐在地上,脫掉靴子和襪子,把兩隻腳給她看。
“可惡,”她輕輕地說,“看著都疼。”
雷克斯這時突然說:“猜猜我昨天早上在商店打聽到瞭什麼?”他攪著正在煮著的什麼東西,臉上的紅暈還沒有消退。“蛤蟆湖現在在舉辦一個彩虹集會的活動。”
“蛤蟆湖?”我激動地問。那一刻,我突然記起來在內華達州裡諾市汽車站碰到的那個女人,她當時就是要到這兒。
“是啊,”雷克斯一本正經,“離徒步路線隻有半英裡遠,在這兒以北9英裡的地方。我覺得咱們應該去看看。”
我高興地拍手贊同。
“彩虹集會是什麼呀?”斯泰茜仍然迷惑不解。
幾年前的夏天我去過,所以吃晚飯的時候就給他們講瞭講大體情況。彩虹集會是由一群自稱“自由思考者”組成的“彩虹之傢(Rainbow Family of Living Light)”組織的,這些人倡導世界和平與愛,每年夏天在國有林地搭建營地,吸引瞭數以千計的人前去慶祝。整個活動在國慶周會達到頂峰,但是整個夏天斷斷續續都會有活動。
“他們會敲鼓慶祝,升起篝火,舉辦派對。”我眉飛色舞地向他倆解釋,“但最棒的是那兒有一流的戶外廚房。人們可以用那兒的廚具烤面包、做菜。誰都可以去,隨便吃。”
“誰都行?”雷克斯幹著嗓子問。
“對,”我的興致無比高昂,“帶上自己的杯子和勺子就行。”
說話的時候,我就已經下定決心要在彩虹集會上逗留幾天,管他什麼進度表呢。我需要讓雙腳痊愈,再次生龍活虎地上路,並且趕快忘掉自己可能被神秘的大腳野人綁架的想法。
有可能,很有可能,我還能跟一個帥哥嬉皮士共度春宵呢。
晚些時候,我回到帳篷。把包翻瞭個遍,終於找到這一路上都帶著的安全套——先前艾伯特本來要從我的包裡拿出來扔掉,但被我偷偷搶回來一隻。它還裝在這個小白袋裡完好如初。現在應該是時候用一下瞭。上路六周以來,我一直都沒有動過這個念頭。每天晚上除瞭讀書,累得一動都不想動,隻能睡覺。
第二天我的腳步比平常加快瞭很多,但是每走一步就痛得皺一下眉。這段路起伏很大,海拔在6 500英尺到7 300英尺,能俯瞰近處的湖泊和遠處的綿延山脈。中午,我們踏上瞭從太平洋屋脊步道下來後通往蛤蟆湖的支路。
當我們站在350英尺的高度駐足凝望下面的湖泊時,雷克斯忽然若有所思地說:“看起來好像沒那麼遠啊。”
“看上去而已。”我淡淡地回答。湖邊長著一片參差不齊的松樹,沙斯塔山就坐落在東方。在帽溪沿的時候,這座山曾經出現在我北望的視線中,這說明現在我已經繞過那座14 000英尺高的雪峰瞭。
我們走到湖邊,發現連個人影兒都沒有,更別提什麼營地、載歌載舞的人群和芳香四溢的美味佳肴瞭,當然也就沒有黑面包和性感嬉皮士瞭。“可能集會沒設在水邊。”斯泰茜仍不放棄。
彩虹集會泡湯瞭。
我們三個隻能灰心喪氣地在湖邊午餐,但是覺得東西難吃得無法下咽。之後,雷克斯去遊泳瞭。我和斯泰茜沒有背包,沿著陡峭的小徑,朝旅行手冊上標明的那條越野車道走去。盡管事實明擺在眼前,但我們還是隱隱希望能找到彩虹聚會的蹤影。10分鐘後,我們到瞭那條崎嶇的土路,什麼都沒有。除瞭樹就是土、石頭和雜草,就好像它們自地球誕生之初就待在這裡瞭。
“我猜我們得到的信息有誤。”斯泰茜環繞四周後得出結論,音調明顯上升。她現在一定和我一樣滿心憤怒和後悔。我感到失望的情緒在慢慢生長、聚集,仿佛下一刻就會讓我像3歲那年一樣大發脾氣。路邊有塊大卵石,我走過去躺瞭下來。閉上眼,這樣就不用再看到這個愚蠢的世界,也不會因為這件事情而流淚瞭。自上路以來,我一直忍耐,一次都沒哭過。卵石溫暖又光滑,像桌子那麼寬,躺在上面的感覺真是太好瞭。
“等一下,”過瞭一會兒,斯泰茜突然冒出一句,“我似乎聽到瞭什麼。”
睜開眼,我豎著耳朵聽瞭一會兒,但是什麼都沒聽到。“是風吧。”剛剛被調動起來的情緒瞬間又冷卻下來。
“可能吧。”她望著我,然後兩個人疲憊地相視一笑。她戴著一頂系帶兒太陽帽,穿著超短褲,護腿一直伸到膝蓋處。她這身行頭總是讓我有種女童子軍的錯覺。最初見面時,我稍微有點失望,因為感覺她跟我的朋友和我氣質不同。她更加安靜,感情內斂,沒那麼熱衷女權主義和政治,也不文藝,偏向於普通青年那一類。要是我們不是在路上碰到的話,我不知道我倆會不會成為朋友。但是現在,她已經成瞭我的摯友。
“我又聽到瞭。”過瞭一會兒她突然又提瞭一句,然後順著路,往下張望。
過瞭一會兒一輛擠滿瞭人的破破爛爛的小皮卡車從路上轉過彎,我站瞭起來。車子掛的是俄勒岡州的牌照,不減速地朝我們開過來,在隻有幾英尺的地方突然剎住瞭車,發出刺耳的聲音。司機還沒熄火兒,車上的七個人和兩條狗就跳下瞭車。這幾個人散漫邋遢,穿著是典型的嬉皮風,一看就知道是彩虹之傢的成員。甚至連他們的狗狗都系著大花帕,戴著珠子,打扮得一副文藝派。我伸出手,想要摸一下它們的背,但它們卻一下子跑開,躥進瞭雜草中。
“嗨。”斯泰茜和我異口同聲地對站在我們面前的四男三女打招呼。不過他們隻是瞇眼盯著我們,一副眼睛睜不開的樣子,就好像剛從洞穴裡鉆出來,而不是剛從車上下來。看樣子他們一晚沒睡,或嗑瞭藥,或者兩種情況都是。
“這是彩虹集會嗎?”先發話的是那個司機,黝黑矮小,頭發又長又卷,頭上包瞭一條白色束發帶。
“我們也在找呢,但是這裡沒別人。”我回答他。
“可惡!”一個皮膚白皙身材瘦小的女人抱怨著。她穿著露臍裝,精瘦的肚子上是一組雜亂的凱爾特式文身。“我們從阿什蘭開瞭一路車,到瞭這兒什麼都沒有?”她徑直走到我剛才躺的那塊卵石上,大剌剌地躺瞭下去。“我要餓死啦!”
“我也餓瞭。”另一個女的也抱怨起來。她頭發烏黑,是個小矮子,系著一根滿是小銀鈴的腰帶。她走到瘦女人旁邊,撫摩瞭一下她的頭。
“去他媽的的主辦方!”發帶男突然吼瞭一聲。
“真可惡!”另一個男人也開始嘟囔。他剃著莫希幹頭,染成瞭綠色,鼻子上戴著個大銀圈兒,就是偶爾在牛鼻子上掛著的那種。
“你知道我要怎麼辦嗎?”發帶男氣鼓鼓的,“我他媽的要去火山口湖自己辦一個集會。我也不需要可惡的主辦方跟我說要去哪兒。我在這兒也是有頭有臉的人。”
“火山口湖離這兒多遠啊?”最後一個女人開瞭腔,有澳大利亞口音。她高挑漂亮,金黃色頭發,打扮入時——頭發梳成發綹,耳環看起來像是真的鳥骨,手指頭上全都是閃閃發亮的戒指。
“不太遠,親愛的。”發帶男趕緊獻殷勤。
“別叫我親愛的。”她有些反感。
“難不成在澳大利亞‘親愛的’是罵人的話?”他又覥著臉問。
她粗聲嘆瞭口氣,沒有再接茬兒。
“好啦,寶貝兒,那我不叫你親愛的瞭。”接著仰起頭咯咯笑瞭一聲,“但是,我想叫你‘寶貝兒’,願意叫就叫。吉米·亨德裡克斯還說呢,我叫誰都是‘寶貝兒’。”
我跟斯泰茜對視瞭一下。
“我們也找過彩虹集會,”我說,“我聽說在這兒。”
“我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呢。”斯泰茜又補充道。
“我——要——吃——飯!”躺在石頭上的瘦女人似乎不通人情,又開始哀叫。
“我們還有些東西你可以吃,”我很友善地轉向她,“但是在湖那邊,得爬坡走回去。”
她隻是看著我,面無表情,目光呆滯。我在想她多大年齡瞭。看上去跟我同歲,但是說她12歲也有人信。
“你們的車裡面還有地兒嗎?”澳大利亞女郎突然用很親密的口氣問我,“要是你們也回阿什蘭的話,我想搭你們的車。”
“我們徒步,”我跟她解釋的時候,她的眼神裡全是迷茫,“我們有背包,留在湖邊瞭。”
“實際上,我們確實要去阿什蘭,”斯泰茜又補充道,“但是到那兒得12天左右。”我們倆會心地笑瞭起來,但是其他人沒有笑。
幾分鐘後他們又擠進那輛卡車,一溜煙地開走瞭。我和斯泰茜沿原路返回蛤蟆湖。到達湖邊的時候,那兩對兒正和雷克斯坐著聊天。然後我們一起走回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既定路線上。當然,上路後不久我就落在後面瞭,天快黑的時候才一瘸一拐走進營地。都怪我的腳。
“我們原先以為你會堅持不下來,”莎拉跟我半開玩笑地說,“我們還以為你已經放棄瞭呢!”
“不過我還是走到瞭這兒。”我感覺我的自尊被刺痛瞭,雖然知道她隻是因為我的腳傷想安慰我。在城堡巖喝酒和講故事的那晚,我把自己稀奇古怪的倒黴事兒告訴瞭他們,山姆還開玩笑說我的綽號應該叫“倒黴徒步客”。那個時候我笑得很開心,畢竟這個綽號倒是名副其實。但是我卻不想成為這個倒黴蛋。
第二天天還沒亮,我第一個起來瞭,躡手躡腳地把豆奶倒進鍋裡,加上涼水和有點走味兒的麥片和葡萄幹,點火做早餐。早上又被另一個大腳野人的噩夢驚醒,跟前兩個夢幾乎一模一樣。吃早餐時,我豎著耳朵,仔細聽著周邊黑黢黢的樹叢的動靜。別人還沒起床,我就已經上路瞭,還暗喜自己有瞭先發優勢。盡管精疲力竭,走得很慢而且腿腳酸痛,盡管很倒黴,但我還是緊跟著其他人——那些我認為是真正的徒步者的人。每天走17到19英裡似乎已經成瞭硬性規定瞭。
走瞭一個小時,突然聽到身邊的樹叢裡一聲巨響。我渾身僵住瞭,不知道自己是該大聲喊出來,還是該保持安靜。我的腦海裡突然閃過夢裡出現的戴著大腳野人面具的人。雖然知道這種想法很傻,但我還是抑制不住地去想。
前面的路上突然出現瞭一個毛茸茸的野獸,我忍不住“啊”地叫瞭一聲。它離我很近,甚至都能聞到它的氣味。過瞭片刻,我才想到,這是隻熊。它的眼睛從我身上掠過,發出重重的鼻息聲。然後又慢悠悠地轉過身去,沿著路朝北方跑瞭。
為什麼它跑的方向非跟我要去的方向一樣呢?
我等瞭幾分鐘才重新上路。但是心裡還是發毛,所以就扯著嗓子唱歌給自己打氣,不想卻磕磕絆絆:“啊,你的愛像酒。但是親愛的,喝一箱也不會醉。”
“她辦事麻利,把摩托擦得幹凈!”我幾乎吼瞭出來。
“茶葉雖小,但滋味很足。經典茶葉,就在泰德利!”說這句廣告的時候,我的聲音也變得歡快高昂起來。
不過這奏效瞭,我的確沒再碰上熊或大腳野人。
但是,真正的問題還是來瞭:前方40度斜角的下坡上有一道很寬的積雪。盡管氣溫很高,但是在山北邊的陰面還有一些積雪沒有融化。我甚至都能看到山下,扔塊石頭就到底。但是我不能把自己扔過去,隻能一步一步走過去。下山的時候,我一直盯著雪地,生怕腳下一滑摔倒在地。山下是一堆亂石,可不能馬虎。
我開始一小步一小步地移動,每一步都深深踩進雪裡,我用滑雪杖支撐著身體免得失去平衡。雖然之前走過內華達山的雪地,但我並沒有覺得自己已得心應手,反而總是戰戰兢兢。突然一腳沒站穩,俯身壓著胳膊摔倒瞭。然後我弓著腿,慢慢地站瞭起來。每次腦海閃過“要摔倒瞭”的念頭,我就立即停住腳,盯著下邊的亂石,想象自己摔上去的慘狀。我回頭看瞭看剛才下山的地點,又回過頭看瞭一眼目的地,發現正好處在中間。回頭是不可能的瞭,所以隻能咬著牙繼續前進。滑雪杖上有一條粉色尼龍帶,正好可以綁在腰上。然後我跪下來,雙手撲地,開始往下爬。不知是累還是冷,雙腿竟不受控制地抖起來,滑雪杖偶爾碰到背包,發出叮叮當當的聲音。
下山後,我已經累壞瞭。我覺得剛才的舉動太傻瞭,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自己。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心裡無比脆弱,開始嫉妒起彼此疼愛的那兩對兒以及雷克斯和斯泰茜兩個人。他倆這麼容易就結成瞭對子,相伴徒步。在塞亞德谷,雷克斯會停止徒步,斯泰茜會和她一個叫迪的朋友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但是我會一直是一個人。為什麼呢?一個人幹什麼呢?“我不害怕。”我又開始念起瞭常用的禱詞來整理思緒。但是這次感覺跟平常並不一樣,或許這個所謂的禱詞並不管用吧。
也許,我現在走瞭這麼遠,已經有勇氣去害怕瞭吧。
中午吃飯的時候,我磨蹭瞭一會兒,等其他人趕上。他們告訴我他們碰上瞭一個護林員,他說在西面和北面,歡樂谷(Happy Valley)附近爆發瞭森林大火,要小心一點。雖然現在大火並沒有蔓延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但需要時刻警惕。下午我沒有跟他們一起出發,跟他們說我殿後,晚上再跟他們會合。走瞭幾個小時,我看到有一個溫泉便停下來取水。溫泉的周圍是一片風景如畫的草地,讓人流連忘返。我停瞭一會兒,把腳浸到溫泉裡想歇一下腳。不一會兒,我聽到金屬鈴鐺的刺耳聲。剛掙紮起身站好,就發現一隻白色的美洲駝從拐彎處徑直向我沖過來。它傻傻地齜著牙,像是在咧著嘴笑。
“啊!”和上次看到野熊一樣,我又忍不住叫出聲來。小的時候,我經常牽馬,所以,我下意識地伸手去拉住瞭美洲駝身上垂下來的韁繩。美洲駝身上綁著一個包,上面掛著很多銀鈴,但是跟之前在蛤蟆湖碰到的那個女人身上的銀鈴不同。“放輕松。”我輕輕地對它說,想要安撫它。我光著腳站在那兒,心裡有點忐忑,不知道它要幹什麼。
它也有點忐忑,表情好笑又嚴肅。我突然意識到它可能會咬人,但是又不確定。這是我第一次離一隻美洲駝這麼近,但是卻盡量站得離它遠遠的。對這個物種我並不熟悉,甚至不能百分之百地確定這就是美洲駝。它身上有粗麻佈的味道,又像是早上沒刷牙的口氣味兒。我小心地牽著它朝放靴子的地方走去,好不容易才把腳塞進鞋裡。我使勁地拍拍它的脖頸,希望能鎮住它。但它脖頸上的毛又短又硬,紮得我的手都有點疼。幾分鐘之後,一個頭發灰白、梳著兩根辮子的老婦人朝我走過來。
“你抓住它瞭,謝謝!”她咧著嘴笑著,眼睛閃著光。如果沒背那個小包,她活脫脫就像一個從童話裡走出的人物:矮矮的,胖胖的,臉紅撲撲的。她後面跟著個小男孩兒,小男孩兒後面是一條棕色的狗。“我就解開繩子一會兒,它就撒歡兒跑瞭。”老人對我解釋道,說完爽朗地笑瞭,從我手中把韁繩接瞭過去。“我猜你會抓住它。剛剛下來的時候碰見瞭你的朋友,他們說你在後面。我叫薇拉,這是我的朋友凱爾。”她指瞭指身邊的那個小孩兒,又補充瞭一句,“他今年5歲瞭。”
“你好,”我俯下身,看著他友好地打招呼,“我叫謝莉爾。”他的肩上用粗繩子掛著一個原先裝楓葉糖漿的玻璃瓶子,裡面裝滿瞭水。這一路上,玻璃倒是個稀罕物。當然,小孩兒也很少看到。身邊有孩子玩鬧,感覺像是上輩子的事情瞭。
“你好。”他並不怯生,藍灰色的眼睛直視著我的眼睛。
“你剛剛也和流星認識瞭。”薇拉低頭看瞭看美洲駝,輕輕拍瞭拍它的脖子。
“你還沒介紹米利亞姆呢。”凱爾抬頭跟薇拉認真地說,然後把小手放在狗狗的頭上,“這就是米利亞姆。”
“你好,米利亞姆。”頓瞭一下,我又轉向凱爾,“徒步旅行開心嗎?”
“我們徒步旅行十分開心。”他用很奇怪的正式腔調回答我,然後就跑到溫泉邊上開始玩水。
跟薇拉說話的時候,我註意到凱爾把草葉扔進水裡,然後呆呆地看著草葉漂走。薇拉告訴我她住在俄勒岡州中部的一個小鎮上,有空的時候經常去徒步旅行。她突然放低聲音跟我說,凱爾和他的媽媽情況很糟糕,隻能在波特蘭市的街頭流浪。薇拉幾個月前通過一個叫“基本生活救助”的項目跟他們認識,凱爾的媽媽就請求薇拉帶凱爾一起旅行,讓她把生活先安頓好。
“你保證過不跟別人說我的事情的!”凱爾突然情緒激動地朝我們喊起來。
“我沒在講你的事情。”薇拉很溫和地安撫凱爾,當然這是假話。
“因為我有嚴重的問題,而且我不想告訴陌生人。”凱爾看著我的眼睛,有點委屈地說。
“很多人都有很嚴重的問題啊。我自己也有。”我也安慰他。
“什麼問題?”他突然好奇起來。
“跟我爸爸有關的問題。”話說出來,我就後悔瞭,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說。我已經太久沒跟小孩兒打交道,不知道面對一個5歲小鬼的時候應該誠實到什麼程度。“我算是沒有爸爸吧。”我又假裝若無其事地解釋一遍。
“我也沒爸爸,”凱爾一字一頓地說,“每個人都有爸爸,但是我不認識我的爸爸。我很小的時候認識他,但現在記不得瞭。”他低下頭去,看著攤開的手不再說話。手裡攥滿的細小的草葉被風吹過,飄散在空中。我們三個人看得都有點出神。“你媽咪呢?”他又問我。
“她去世瞭。”
他猛地抬起頭,先是很震驚,後來又恢復平靜:“我媽咪喜歡唱歌,你想聽她教給我的歌兒嗎?”
“好啊。”沒有一絲遲疑,他把《紅河谷》從頭到尾唱瞭一遍。他的聲音很清澈,但是我隻覺得一陣心酸。“謝謝你。”一曲歌畢,我的心裡已經翻江倒海,“這可能是我這輩子聽到的最動聽的歌聲瞭。”
他卻很嚴肅地說:“媽媽教給我很多歌。她是個歌手。”
薇拉給我照瞭一張照片後,我把背包又背好。“凱爾再見,薇拉再見,流星再見。”離開的時候我跟他們一一道別。
“謝莉爾!”我走出很遠的時候,凱爾突然大聲叫我。
我停下來,轉過身。
“狗狗的名字叫米利亞姆。”
“再見啦,米利亞姆。”我大聲補上瞭這句道別。
傍晚,我看到在陰涼處有一張野餐桌——這絕對算是上路罕見的奢侈享受瞭。走近的時候,我發現桌子上還放著一個桃子,下面壓著一張字條:
謝莉爾:
我們從短途背包客那裡要到瞭這個。享用吧!
山姆和海倫
看到桃子,我興奮起來。新鮮蔬果跟檸檬汁總是在我對美食的幻想裡打架。但更讓我感動的是,山姆和海倫把這個桃子留給瞭我。他們肯定也像我一樣受這種對美食的幻想的折磨。我坐在野餐桌上,捧著桃子美滋滋地咬瞭下去。桃汁的獨特美味似乎瞬間充盈瞭我身體的每一個細胞。能吃到桃子,讓我覺得腳腫成一團也沒什麼,而桃子的美味也頓時讓天氣的炎熱和一路的無聊變得不再那麼可怕。當我坐著享用這無與倫比的美味時,我意識到我無法向山姆和海倫致謝瞭。我已經做好準備一個人上路瞭,所以當晚我會自己露營。
丟掉桃核兒,我才發現身邊長著幾百株杜鵑花,粉色的、淺橙色的,爭奇鬥艷,美不勝收。微風吹過,花瓣輕輕飄落。這些花就像上天送給我的禮物,就像這個桃子,就像凱爾的那首《紅河谷》,都給我帶來無限寬慰。盡管這一路的困難和讓人抓狂的事情很多,但是按照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行話來說,每一天都會有一些“路上的奇跡”發生——這些意料之外的、讓人暖心的事情,總會讓人在路上面臨種種挑戰之後感到無比寬慰。我跳下野餐桌,還沒來得及背好“怪獸”,就聽到後面的腳步聲。回過頭,發現一頭鹿朝我走過來,很明顯它沒有註意到我的存在。我故意制造一些小噪聲,不希望嚇到它。但是它沒有跑開,反而停下腳步,看著我,朝我的方向嗅瞭嗅,然後慢慢地朝我走過來。每走一步,它就停一下,似乎在想能不能繼續往前。它慢慢地離我越來越近,到最後隻有10英尺之遙。它沒什麼表情,但是對我很感興趣,所以朝我的方向盡量伸著鼻子嗅著。我坐著一動不動地看著它,一點兒都不害怕。這情形,就像幾周以前那隻狐貍在雪地裡好奇地研究我一樣。
“沒事兒。”我低聲對它說。然後我不由得嘴邊冒出一句話,“在這個世界上你是安全的。”
這句話好像打破瞭某個咒語,那頭鹿一下子對我失去瞭興趣。不過,它也沒有跑,隻是昂起頭,慢慢地走到杜鵑花叢邊,小心地躲避著杜鵑花,啃著草葉走開瞭。
接下來的幾天,我又是一個人徒步。先爬山再下山再爬山,越過瞭埃特納雪峰,進入馬寶群山,又頂著酷暑向塞亞德谷邁進。途中經過幾處湖泊,蚊子咬得太兇,我不得不第一次拿出避蚊胺把身上噴瞭個遍。後來又在路上碰到一些短途背包客,他們跟我詳細講述瞭蔓延的火情,不過野火還燒不到太平洋屋脊步道,所以我不用擔心。
一天晚上,我選擇在一處草地紮營。從那裡能看到黑煙,視野裡灰蒙蒙的,看不見西邊的情況。看來果然起瞭大火。我在椅子上坐瞭一個小時,看著平坦的草原那邊,太陽慢慢地隱在黑煙之中。這一路上的許多晚上,我看過許多壯觀的日落,但是這一次要比之前所有的都壯麗。餘暉若隱若現,幻化成黃色、粉色、橙色和紫色,與波動的綠色地平線融為一體。要是以前,我會選擇讀《都柏林人》這本書,或在睡袋裡進入夢鄉。但是今晚,夜空顯得魅惑異常,讓人難舍難棄。仰望星空,我意識到自己已經走過半程瞭。上路已經50多天瞭。按照計劃,再有50多天我就能完成旅行瞭。這一路上,該發生的都發生瞭。
“要記住紅河谷你的故鄉,還有那熱愛你的姑娘……”我突然唱起歌來。但是因為記不住剩下的歌詞,聲音越唱越小。腦海裡浮現出凱爾稚嫩的臉和小小的手,還有他無瑕歌聲的陣陣回響。我在心裡想自己以後會不會當媽媽,凱爾媽媽的處境到底有多“糟糕”,他的父親在哪裡,我的父親在哪裡。“這一刻他在幹什麼?”平時我偶爾會想到這個問題,但是根本無法去想象答案。我並不瞭解我自己的父親。他出現在我的生命裡,但是卻是隱性的,就像森林裡的那個影子野獸;也像一場野火,距離太遠,隻能看得到煙。
這就是我父親:生瞭我卻沒有養育我的人。這件事每次都會讓我很驚奇,一遍一遍又一遍。我碰到這麼多瘋狂的事情,但是他不能以應有的方式愛護我卻是最瘋狂的一件。但是,就在那晚,在上路50多天後,我望著被黑夜逐漸籠罩的大地,突然意識到我以後不會再因他而困惑瞭。
這個世界上有這麼多令人驚奇的東西。
我的心豁然開朗。有一刻,我幾乎忘記瞭怎麼呼吸,然後又急遽地呼吸。我高興地笑瞭出來,但是下一刻,我卻在上路後第一次哭瞭出來。我不停地哭。我哭不是因為我高興,不是因為我很難過,不是因為我母親、父親或是保羅。我哭是因為我感到自己完整瞭,因為上路50多天以來的種種困難,還因為上路以前的9 760個日子,我一直混沌糾結。
我來瞭,又走瞭。加利福尼亞州就像一條長長的紗裙在我身後鋪展開來。我再也不覺得自己是個不可救藥的大笨蛋瞭。我覺得自己充滿力量,心存敬畏,內心平靜,好像在這個世界我也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