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想到要開發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是位女士。她是華盛頓州貝靈厄姆市的一名退休老師,名叫凱瑟琳·蒙哥馬利。她跟登山傢和作傢約瑟夫·T.哈澤德交談的時候,就建議開辟一條從南到北的“蜿蜒西部山區的徒步路線”。那時是1926年。盡管少數登山者很快就認同瞭她的想法,但6年後,直到克林頓·丘吉爾·克拉克挑起瞭開發這條線路的重任,整個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清晰圖景才拼接起來。克拉克是個石油商,生活悠閑,住在大洛杉磯地區帕薩迪納市。但是他非常熱衷戶外旅行。當時美國正流行“出門坐汽車,休閑看電影”的文化,克拉克十分反對,於是就遊說聯邦政府開辟一條專門用於徒步旅行的線路。當時他想得更遠,希望開發一條從阿拉斯加直達智利的“美洲線路”。他認為與大自然接觸才能有一種“持久的具有治愈性和教育意義的價值”,所以用瞭25年的時間積極推廣太平洋屋脊步道。他在1957年去世,當時這條線路似乎仍然是個遙不可及的夢。
或許克拉克對於這條線路最重要的貢獻在於結識瞭沃倫·羅傑斯。1932年二人相識的時候,羅傑斯隻有24歲,供職於加州阿爾罕佈拉市的基督教青年會。克拉克說服他,讓他派基督教青年會的志願者隊伍探路制圖,甚至是開路建設。盡管最開始很不情願,但是羅傑斯很快就對這條線路的開辟無比熱情。他後來也一直致力於推廣太平洋屋脊步道,努力克服面臨的法律、資金、物流等方面的障礙。羅傑斯親眼見證瞭國會1968年確定瞭“太平洋屋脊國傢風景小道”(Pacific Crest National Scenic Trail)項目,即太平洋屋脊步道,但是他於1992年離世,未能見證第二年這條線路的完工。
去年冬天,我在旅行手冊對這條線路的歷史介紹中讀到瞭這一段,當時對此嗤之以鼻。穿著薄底的涼鞋在夕陽的餘熱中,我已經離開伯尼瀑佈幾英裡瞭。此刻,我才突然領悟到這個故事的真正含義,不覺如當頭棒喝:盡管這故事有些不足為信,但凱瑟琳·蒙哥馬利、約瑟夫·T.哈澤德和沃倫·羅傑斯以及成百上千參與開發這條線路的開拓者,當他們想象到在崇山峻嶺間行走的徒步客的時候,想到的會不會就是我的形象!我的廉價涼鞋,抑或基於1995年標準的高科技靴子和背包,盡管他們不會知道這些都是什麼東西,但是這並不重要,因為真正重要的東西是不受時間限制的。這個東西讓他們願意為之奮鬥一生,讓我和其他的徒步者願意長途跋涉,受盡煎熬。這與帶什麼裝備、穿什麼鞋、背什麼包、信奉什麼時代的哲理,抑或是從甲處到乙處,統統無關。
這僅僅與我在荒野之中的感覺有關,就像長途跋涉不為別的,隻為那滿眼的千樹萬樹、綿延草原、崇山峻嶺、浩瀚沙漠、清流亂石、長河青草、日升日落。這種經歷是那麼有力,也那麼重要。這讓我感覺到,隻要身處荒野之中,就會有這種感覺;隻要這荒野存在,這種感覺就存在。我猜,蒙哥馬利明白這一點,克拉克、羅傑斯和成千上萬的探路前輩也明白這一點。甚至,在我領教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艱辛和壯麗之前,在這條線路將我擊垮卻又給我撫慰之前,在我毫無察覺時,我就已經明白瞭。
這個念頭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裡。這已經是我上路的第六周瞭。西黃松和黃檗樹蔭森森,路上的雜物很多,經常會硌到腳。因為沒有穿靴子,腳踝的肌肉格外脹痛,但是好在現在走路的時候腳趾不會再碰到靴子,痛上加痛瞭。我一直前進,直到碰到一座橫跨在小溪之上的木橋才停下。周圍找不到一塊平整地,所以我就把帳篷搭在橋上,枕著潺潺的溪流聲漸漸入睡。
天一亮我就醒瞭。穿上涼鞋,我一口氣走瞭幾個小時,向上爬瞭接近1 700英尺。透過遮雲蔽日的松柏的空隙,偶爾能看到南面的伯尼山。停下來吃午餐的時候,我不情願地從背包上把靴子解下來,因為已經別無他法隻能穿上瞭。我現在明白《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輯:加利福尼亞州》一書的作者為什麼在介紹伯尼瀑佈和城堡巖之間的這一段路程時會這麼說瞭:此段路程路況較差,有的地方僅僅比“徒步穿越美國的路況好一點點”。雖然到現在還沒有碰到這種地方,但是我的涼鞋現狀堪憂。兩隻鞋都開始外翻,鞋底脹裂,每走一步都感覺要散架,而且鞋底紮滿瞭樹枝和小石子。
我硬生生地穿上靴子,繼續趕路。途中爬過兩座感覺怪異而且發出噼啪響聲的電塔。雖然腳擠得生疼,但我還是咬牙趕路,偶爾能看到北邊的博爾德山和格裡茲利峰。兩座山呈深綠色和棕色,山上的樹木在風中搖擺。多數時候,我都走在鬱鬱蔥蔥的森林裡,能看到拖拉機在人跡罕至的路上留下的車輪印。路上我還經過一片林區,很久前砍伐的樹木又重現生機。這一片區域到處都是樹樁、樹根和齊人高的小樹苗,根本無法紮帳篷。被大風吹斷的樹枝和吹倒的樹木覆蓋在地上,已找不到原先的路。雖然這些樹跟我一路上碰見的樹種沒有什麼差異,但是感覺卻有所不同。它們生長得自由散漫,顏色也更深。
傍晚的時候,我停下來休息,那裡恰好能看到低處綿延的綠色田野。這是個斜坡,海拔陡然升高,一座險峻山峰陡立眼前。因為無處可坐,我便跟往常一樣坐在瞭路上,脫掉鞋和襪子。我一邊按摩腳部,一邊望著低遠處的樹林和天空,其實我現在就坐在峭壁突出的巖架上。我很享受這種凌駕於樹木之上的感覺,像鳥兒一樣從上面看著它們的枝枝葉葉。我的心一下子輕松瞭很多,不再那麼擔心我的腳和漫漫前路瞭。
我享受著這難得的清靜,伸出手去夠背包,拉著包的拉鏈,背包卻倒瞭,碰到靴子上。左腳靴子一下子彈到半空,好似被扔出去一般。然後我就眼睜睜地看著它先是蹦瞭一下,接著飛快地摔在石頭上,滾落到下面的樹林裡,靜悄悄地消失在我的視野外。我驚得喘瞭一口氣,俯身夠到另一隻靴子,緊緊抱在懷裡。我等瞭一會兒,滿心希望樹叢裡會突然有人大笑著走出來,搖著頭跟我解釋這是個惡作劇,然後靴子又能神奇般地出現在眼前。
但是沒有人大笑,也不會有人。我恍然明白,這個宇宙從來不會跟你開玩笑。它會拿走任何它想拿走的東西,然後不會再還給你。我現在真的隻剩下一隻靴子瞭。
所以我站起來,把另一隻也從懸崖上扔瞭下去。低下頭,我盯著兩隻光腳丫看瞭很長時間,才開始盡可能地修補涼鞋。我先用膠帶把鞋底粘在瞭一起,在快要斷裂的鞋帶處,我多纏瞭幾圈。涼鞋裡面要穿上襪子,免得被膠帶磨傷。重新上路的時候,我心生無奈,但是仍然安慰自己:至少在城堡巖還有一雙新靴子在等著我呢!
夜幕降臨,眼前的林木突然消失,被伐掉瞭一大片,好似一塊荒蕪之地,又好像一幅風景畫被撕掉瞭一塊。原先的路也看不清瞭,有好幾次我得停下來找路,從橫七豎八的樹枝和樹根連帶拔起的泥土中辨別前行的方向。林區周圍未被采伐的樹木境況也好不到哪裡去。厚厚的樹皮被剝開,參差不齊的樹枝亂七八糟地伸向四方,似乎在集體默哀。這是我第一次在樹林中看到這種景象,就好像有人拿著巨型鏈球胡亂甩來甩去之後的慘烈場景。國會設立這個專門的徒步路線的時候,會想到出現這種場景嗎?應該不會。此時我正徒步穿過國有林地,雖然名字聽起來挺好的,但是這也意味著在這片土地上,隻要打著為公共利益著想的幌子,便可以為所欲為。有的時候,這樣的林地可能像這條線路上的大部分地方一樣不會被采伐;而有的時候,則可能意味著參天古樹被無情砍伐,做成椅子和廁紙一類的東西。
看到這片慘遭破壞的林地,我心裡十分不安。我感到傷心和憤怒,但是從某個角度來說,我也是共犯之一。我的桌椅、廁紙等全都是這麼來的。當我小心翼翼地在各種“殘骸”中前進時,我知道,今天的行程就要結束瞭。我爬上一條陡峭的崖徑,在一片被砍伐的森林中找到一片平地,我把帳篷搭在樹樁之間。這一次,我感到莫名的寂寞。上路以後這種情況很少發生。我想找個人說說話,但也不是隨隨便便找個人就行。
我想跟卡倫、利夫或艾迪說說話,我想再有個傢,想停靠在這個寧靜的港灣裡。除瞭想念,我對他們每一個人也都懷有強烈的恨意。我想象有一個大機器,把這片森林推平的大機器,也把我們在明尼蘇達州40英畝的森林推平。我真心希望能夠將一切推平,這樣的話,我就能解脫瞭。媽媽過世以後,我們並沒有很好地面對那場巨變。要是把這一切都毀滅,我就可以松一口氣瞭。我的傢人和傢,就像我自己的林區,都被砍伐瞭。剩下的隻是觸目驚心的證據,證明我以後一無所有瞭。
最後一次回傢是我上路前的一個星期。我開車北上跟艾迪道別,然後給媽媽掃墓。因為這次徒步結束以後,我不會再回到明尼蘇達州瞭。我當時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餐館裡當服務員,上完最後一班,開車三個小時在凌晨到瞭傢。本來我打算把車停在馬路上,睡在貨車後座上,這樣就不用驚擾傢人瞭。但是到達的時候,傢裡正在舉辦派對。整座房子燈火通明,院子裡生著篝火,支著帳篷,草地上的揚聲器放著震耳的音樂。那天是周六,恰逢陣亡戰士紀念日。我跳下貨車,穿過人群,大多數人我都不認識。我有些驚訝,但是轉念一想,無論是這派對開得鬧哄哄的,還是我沒被邀請出席派對,都沒什麼好吃驚的。這隻不過進一步證明物是人非。
“謝莉爾!”當我走進停滿車的車庫時,利夫看到我高興地喊瞭出來。終於擠到他面前,我們倆興奮地擁抱起來。“我在玩‘閃人’!”他高興地喊叫著,抓得我的胳膊生疼。
“艾迪呢?”我問他。
“不知道,不過我有個東西想讓你看看,”他邊說邊拉著我,“保證讓你氣死。”
我跟著他到瞭院子裡,走上門前的臺階,進瞭門,走到廚房的桌子前。這張桌子是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母親花10美元淘回來的,是見到艾迪的第一晚我們吃飯用的那張桌子,那時候我們覺得自己就像中國人,席地而坐。現在它看上去跟一般的桌子一樣高。我們和艾迪一起搬到這裡住的時候,他把原先低矮的桌腿砍掉,又用螺絲在下面裝瞭一根大木樁。然後這麼多年,我們就一直用這張桌子吃飯。它一直都其貌不揚,隨著歲月的流逝,也越來越不起眼,裂縫越來越多,艾迪便會用膩子補好。但是,這桌子曾經是我們共同的回憶。
或者說,在我上路前一星期那天晚上之前,它曾經是。
現在桌面上都是剛刻上去的字詞,還有用加號連起來或用心形圈起來的人名和字首縮寫。很明顯,這些都是派對惹的禍。我看到桌子的時候,一個不認識的十幾歲男孩正拿著瑞士軍刀往桌面上刻著什麼。
“住手!”我禁不住喊出聲來,男孩抬起頭,眼神裡全是驚恐。“那張桌子……”我有些哽咽,隻好轉身奪門而出,利夫則緊緊跟在我後面。我走過帳篷和篝火,走過空空如也的雞籠,沿著不再牧馬的草地上的小路,一直走到樹林裡的涼棚,坐下來放聲大哭。弟弟安靜地待在我身邊。我討厭艾迪,但更討厭我自己。我曾經點著蠟燭,在我的日志裡下過決心。也漸漸對接受和感恩,命運、原諒和機遇,有瞭合理的結論。我心裡那個小小的狠心的地方會慢慢地忘掉母親、父親,最後會忘掉艾迪。但是這張桌子不同。我沒意識到我還要忘掉這張桌子。
“要離開明尼蘇達州瞭,我挺高興的,”我心裡一陣苦楚,“特別高興。”
“我不高興,”利夫輕輕地說,把手放在我的後腦勺上。就那麼一下,又拿開瞭。
“我不是說離開你很高興,”我一邊說一邊用手擦著臉,擤瞭一下鼻涕,“不過反正也抓不到你的影兒。”這是實話。他曾說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有的時候還打趣地叫我“二媽”。我相信他對我的愛絲毫不摻假,但是我現在偶爾才能見到他。他總是難以捉摸、閃爍其詞,一點兒都不負責任,而且神龍見首不見尾。給他打電話的時候,總是停機,而住的地方也不固定。“你可以來找我玩兒。”我認真地對他說。
“到哪兒找你玩兒?”
“我決定秋天住下來的那個地方啊,當然得等到我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之後。”
我想過在哪裡住這個問題,但想不出確切地點,又覺得住在哪兒都行。我唯一清楚的事情是以後我不會住在這兒。“不能在這州!不能在這州!”母親離世幾天前,我曾經問她死後想把骨灰撒在哪裡,她就惴惴不安地一直重復著這句話。不過我一直沒明白母親說的是什麼意思。不知道她指的是明尼蘇達州,還是身體衰弱、意識不清的狀態。
“可能會去俄勒岡州吧。”說完,氣氛又沉寂下來。
“晚上涼棚這兒會很冷。”幾分鐘之後,他低聲對我說。我們環顧四周,一切都籠罩在黑暗之中。保羅和我是在這裡結的婚。七年前,當時就是為瞭這件喜事,在母親和艾迪的幫助下,我們才一起建瞭這個涼棚,雖然很不起眼,但是承載的是我們天真卻不幸的愛情。涼棚是瓦楞狀的錫屋頂,四邊用原木搭建,摸在上面可能會有刺紮進手裡。我和保羅在這裡結婚以後,這個涼棚就成瞭一個受歡迎的聚會好去處。幾年前,艾迪在房梁上還掛瞭張大吊床,作為禮物送給母親。
“我們上去吧。”利夫指瞭指吊床。我們爬瞭進去,我一隻腳蹬著我和保羅曾經站在上面宣誓的石頭,輕輕地晃著吊床。
“現在我離婚瞭。”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內心並無波瀾。
“我以為你早就離婚瞭。”
“這次是正式離婚瞭。我們把文書遞交到州裡,讓他們審核。我上周已經拿到瞭最後的文件,法官批準離婚瞭。”
他點點頭,但是什麼都沒有說,好像一點兒都不可憐我,離婚是我自作自受似的。他、艾迪和卡倫都很喜歡保羅。我無法讓他們明白為什麼我總得把事情搞得一塌糊塗。“但是你看起來挺開心的”,這是他們唯一能對我說的。當然,這也是實話:我們看上去的確是這樣。就像媽媽去世的時候,我看上去一切如故一樣。悲傷是不寫在臉上的。
利夫和我躺在吊床上晃來晃去,透過樹隙能看到屋裡的燈光和外面的篝火。人群逐漸散去,派對的聲音越來越小,後來完全靜謐下來。母親的墓就在我們後面不遠處,沿著涼棚前面的小路再走大概30步,就會走到一塊小的空地上。我們在那兒開辟瞭一片花圃,把她的骨灰埋在那裡,立瞭一塊墓碑。我能感覺到她就在我們身邊。我覺得利夫也感覺到瞭,但是我什麼都沒說,生怕說出來就會讓這種感覺消失一般。不知不覺我竟然睡著瞭,直到日上三竿的時候才醒來。有那麼一刻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下意識地環視四周的時候看到瞭利夫。
“我睡著瞭。”
“我知道,”他回答我,“但是我一直醒著,因為這藥性。”
我坐起身,回過頭去看著利夫。“我很擔心你……吸毒。你知道的。”
“你還好意思說我。”
“咱倆的情況不同。我當時隻是有一段時期,你知道的。”我盡量壓制自己的情緒,讓自己聽起來不像是自我辯護。沾染上海洛因有很多的後果,我很後悔,但是因為吸毒而失去弟弟對我的信任最讓我後悔。
“咱們走走吧。”他提議道。
“現在幾點瞭?”我下意識地問瞭一句。
“管他呢。”
我跟在他後面,沿著小路,繞過一片寂靜的帳篷和汽車,又沿著馬路到瞭我傢周圍的一條碎石子路上。晨曦很柔和,帶著點兒粉黛色。盡管現在有點精疲力竭,但是這種美麗讓我覺得一切都值瞭。我們默契地走到離馬路很近的一座廢棄的房子裡。小的時候,我倆經常到這裡來,那時這裡就已經人去樓空,有點破落瞭,現在則更加破落瞭。
“我記得住在這裡的女人名字應該是維奧萊特。”走上門廊的時候,我對弟弟說,似乎還能記得那位芬蘭裔老人給我講的關於這座房子的傳說。房子的門似乎從來沒有上過鎖,現在還是沒鎖。推瞭一下,門開瞭,我們走瞭進去。我們小心翼翼地躲避著鏤空的地板,避免踩空。十幾年前散落在房子裡的東西除瞭變得更老更舊,竟然仍留在原處,不禁讓我們驚訝。我撿起一本泛黃的雜志,是由明尼蘇達州共產黨刊印的,日期是1920年10月。雜志旁邊倒著一個有粉色玫瑰圖案的茶杯,破瞭個口。我彎下腰,把它扶好。整座房子很小,走幾步就到頭瞭。我走到房子後面,走近一扇木門,因為隻剩一個合頁,所以門歪斜地掛著,上半部分還有一塊破舊的玻璃。
“別碰,”利夫輕聲說,“打碎瞭會有厄運。”
我們小心翼翼地繞過門,走進廚房。地面上有一些鑿洞和孔,原先放爐子的地方留下很大的一片黑跡。廚房角落裡,有一張小木桌,隻剩下三條腿。“你會把你的名字刻在那上面嗎?”我指著那張桌子,聲音有些顫抖。
“別提瞭,”利夫抓住我的肩膀,用力地搖瞭搖,“忘瞭吧,謝莉爾,事已至此,我們都得接受,無論我們喜歡與否。”
我點瞭點頭,他松開手。我們站在一起,望著窗戶外的庭院。那裡有一個殘破的小屋,以前是個桑拿室和水槽,現在已經長滿瞭雜草和青苔。更遠的地方,有一塊寬廣的水窪地,現在種上瞭樺樹。再遠處是一個泥塘,在這裡實際上看不到,但是我們知道水塘就在那裡。
“我當然不會在那個桌子上刻名字,你也不會。”利夫突然開腔,看著我,“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搖搖頭,但是我知道答案。
“因為我們都是媽媽養大的。”
天一亮,我就動身瞭。一整個上午都沒見到一個人。到瞭中午,我根本就看不到路瞭。地上橫七豎八地躺著被砍倒的樹,被踩出來的路縱橫交錯,把原先的路線都掩蓋瞭。起先我並不擔心,我知道雖然我現在走的這條路拐來拐去,但最終會和原先的路線交會。但是實際上,兩條路並沒有交會。我拿出地圖和指南針,知道瞭自己所處的方位,或者說我認為正確的方位,因為我認路的技術其實相當不靠譜。我又選瞭一條路,但是又跟另一條路交會。到瞭最後,我甚至記不清自己之前選的是哪條路瞭。
下午3點左右,我停下來吃飯。雖然很餓,但是隱隱知道自己已經迷路還是讓我有點不想吃東西。我心裡不停地罵自己太不小心,不耐煩的時候還在趕路,而不是停一會兒想一下,但現在說什麼也回天乏力瞭。我脫下鮑勃·馬利T恤,搭在樹枝上晾著,然後從背包裡拿出另一件T恤穿上。帕科把這件T恤給我以後,我就一直帶著兩件T恤,像每天換襪子一樣替換著穿。我知道這是一種奢侈的享受,隻會給背包增加重量。
稍事整頓,研究瞭一下地圖,我又繼續趕路瞭。沿著一條伐木路一直走,然後是另一條路。每一次看到自己又回到正路上的時候,我的心裡就感到一陣希望。但是到月亮升起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被一大堆土、樹根和摞得像房子那麼高的樹枝擋住瞭去路。上面視野會好一些,所以我爬瞭上去,發現有另外一條路橫穿過一個早已砍伐一空的伐木場。走完這條路的時候,一隻涼鞋掉瞭下來,腳背上的膠帶和鞋帶都已經脫落瞭。
“啊!”我禁不住叫出聲來。遠處的樹叢安靜得有些奇怪,雖然一語不發,隻是安靜地看著我,但我一直感覺它們像幽靈,像人類,像能帶我脫離險境的保護者。
我有些氣餒地坐在雜草和齊膝高的樹苗中間,開始對鞋子動大手術。把膠帶一圈圈纏在襪子和涼鞋的“殘骸”上,就像在給兩隻傷腳做模具一般。然後一雙帶著金屬灰色的“靴子”就誕生啦!我很仔細地把膠帶纏得緊緊的,這樣就能繼續走路,但是又不至於太緊,確保我能在晚上完整地脫下來。這一路到城堡巖就全靠它瞭。
但是現在我不知道路程還有多遠,也不知道我怎麼才能到達目的地。
穿著這雙“膠帶靴”,我穿過伐木場找到瞭一條路。環顧四周,我不再確定該選擇哪個方向,除非有明確的路線就在我眼前。但是冷杉高大茂密,地上都是掉落的枝葉,想也白想。今天的經歷讓我更加明白,這一條條的伐木路就像無解迷宮裡面的路線,一會兒向西一會兒向東北,然後又有一段向南延伸。更復雜的是,伯尼瀑佈和城堡巖之間的這段路並非直接貫通,其中一段是向西延展的。所以我現在不能再自以為還是沿著屋脊步道的路線繼續走瞭。現在唯一的目標就是找到路,從這裡走出去。我知道如果繼續往北走,最終一定會走到89號高速公路上。所以我就沿著這條路一直走,直到天黑,找到一塊相對平坦的地方,在旁邊的樹林裡搭好帳篷。
雖然迷瞭路,但是我一點都不害怕。準備晚餐的時候,我在心裡一直對自己這麼說著。我還有充足的食物和水。背包裡的東西可以支撐我活一個星期或更久。如果繼續前進的話,我最終會發現人類文明的。鉆進帳篷的時候,我的心裡充滿瞭感激,這熟悉的綠色尼龍和網眼佈幕構成的一片小天地已經成瞭我的傢,所以又禁不住激動起來。我輕輕地把腳從“膠帶靴”中解放出來,然後放在角落裡。當日我已經翻看旅行手冊上的地圖不下百遍,內心既挫敗又茫然。最後我還是不想再糾結,拿起《洛麗塔》看瞭100頁,置身書中可怕又可喜的世界,完全忘瞭自己的現狀。
早上,我意識到前一天把我的鮑勃·馬利T恤晾在樹枝上忘記拿瞭。丟瞭靴子已經很糟瞭,丟瞭鮑勃·馬利T恤就更糟瞭。那件衣服不是件隨隨便便的舊衣服,而是一件神聖的衣服。帕科對我說過,我趕路的時候,動物、土地和天空的靈性也會相伴相隨。我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但是這件衣服已經成瞭某種不可言狀的象征。
我又纏瞭一圈膠帶,把“膠帶靴”加固瞭一下。這一天天氣很潮濕,但是我一直沒停。前一天晚上,我就訂好瞭計劃:無論最終會到達哪裡,我都會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下去。我會忽略所有的岔路,無論它看上去有多麼誘人或者多麼有可能帶我找到既定路線。我現在篤信的一點是,如果我不這麼做的話,自己就會被困在這個無止境的迷宮裡。傍晚,我感覺到這條路能夠帶我到達某個地方,因為路越來越寬,車轍越來越少,前面的林地越來越開闊。最後,我轉過一個彎,看到一輛沒人的拖拉機。拖拉機後面,有一條鋪好的雙車道路。穿過這條路,我又左拐,沿著路肩繼續前進。現在我已經在89號高速公路上瞭。當然,這隻是猜想。我拿出地圖,找到一條能搭順風車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路線,然後就開始攔車。我感到穿著這雙“膠帶靴”,我的身體又開始蘇醒瞭。偶爾有幾輛汽車經過,間隔時間很久。我在高速公路上站瞭半個小時,一直舉著大拇指,心裡越來越焦急。最後,一個開著皮卡車的男人在路邊停下來。我徑直走到副駕駛那邊,把門打開。
“你可以把包扔在後座上。”他熱情地招呼著我。他身體壯碩,估計快50歲瞭。
“這是89號高速公路吧?”上車坐好後,我問他。
他疑惑地看著我:“你都不知道自己在哪條路上?”
我搖搖頭。
“天哪,你腳上穿的是什麼啊?”當瞄到我的腳,他禁不住驚叫起來。
大概半個小時後,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和這條路的交會處下瞭車。這條森林裡的碎石子路跟我迷路前一天走的路相差無幾。第二天,我以破自己紀錄的速度繼續徒步,因為想在晚上前到達城堡巖。根據我的旅行手冊,跟往常一樣,我不會恰好到鎮上。走瞭很久,前面赫然出現瞭州立公園,旁邊就是一個便利店和郵局。但這對我來說已經足夠瞭。郵局裡有我的靴子和補給箱。便利店有個小餐館,一旦我從箱子裡拿出20美元大鈔,就可以一解這些天對美食和飲料的相思之苦瞭。州立公園給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們準備瞭一塊免費的露營地,我在那兒也能洗個熱水澡。
我拖著沉重的身軀到達城堡巖的時候,已經是下午3點瞭。我幾乎是赤腳而行瞭。那雙“膠帶靴”幾乎散瞭架,上面沾滿瞭泥土。我一瘸一拐地走進郵局,詢問有沒有我的郵包。
“應該有兩個盒子是給我的。”我補瞭一句。REI的包裹要是還不到我就絕望瞭。在等櫃員從後面取郵件的空當,我突然想到除瞭靴子和補給箱,應該還有一些東西。我已經通知因為繞路沒法經過的中轉站,讓他們把我的郵件都寄到這邊來。
“喏,這是你的。”櫃員一邊說一邊把補給箱重重地放在櫃臺上。
“但是,應該還有……有沒有REI公司給我寄的郵件?應該是……”
“一樣一樣來。”她頭也不回地走進後面的房間。
走出郵局的時候,我幾乎要高興地大聲喊出來。除瞭放在嶄新的紙盒裡的靴子——我的靴子!——還有9封信,投遞地址都是中間我繞過的中轉站,而且字跡我都能認得。我迫不及待地坐在郵局附近的一塊水泥地上,快速翻著信封。一封是保羅寫給我的,一封是喬的,一封是卡倫的。剩下的都是全國各地的朋友給我寫的。我太激動瞭,都沒顧得上拆封。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放在一邊,用刀子把紙盒上的膠帶割開。裡面用紙包著的,是我的棕色皮靴。
和掉下山崖的靴子一模一樣,隻不過是新的,而且尺碼大一號。
“謝莉爾!”我聽到一個女聲叫我,抬起頭,看到瞭莎拉,就是和她男朋友以及另外一對夫妻一起徒步旅行的那個女生。她就站在不遠處,但是沒有背包。“你在這裡幹什麼啊?”她小跑過來,氣喘籲籲地問。
“你怎麼在這兒呢?”我也幾乎同時問出問題。因為我有點疑惑,她應該在我後面啊。
“我們迷路瞭。後來我們走到瞭高速上,就搭瞭便車。”
“我也迷路瞭!”我又高興又吃驚。謝天謝地,我不是唯一一個迷路的人。
“大傢都迷路瞭,”她興致很高昂,“跟我來!”她指瞭指在一排建築物最末端的餐館的門口,“大傢都在裡面呢!”
“我一會兒就過去。”莎拉先走一步,我把靴子從紙盒裡拿出來,把“膠帶靴”剝下來,扔進瞭附近的垃圾箱裡。打開補給箱,我找到一雙幹凈的新襪子,穿到瞭臟腳上,然後又穿上靴子。靴子一塵不染。我在原地走來走去,感覺這幾乎是一件完美的藝術品:一塵不染的鞋底紋路,還有幹凈鋥亮的鞋頭。雖然有點硬,但是很寬松。我覺得這雙鞋很棒,又隱隱擔心路上會再穿壞瞭。不過現在,我隻能祈求一切順利瞭。
“謝莉爾!”我一走進餐館,雷克斯就發出一聲歡呼。斯泰茜坐在他旁邊,斯泰茜旁邊分別是山姆、海倫、約翰和莎拉。他們六個人擠滿瞭這個小餐館。
“歡迎來到天堂!”約翰舉瞭舉手中的啤酒。
我們點瞭奶酪漢堡和炸薯條,大快朵頤之後,帶著滿足走回便利店。我們每個人都出錢,一起買瞭很多東西,然後抱著滿懷的薯條、餅幹、啤酒和幾瓶大號紅酒走出商店。我們七個人有說有笑地爬上小山坡到瞭州立公園的露營地,把帳篷搭成一個環狀,然後在野餐桌旁邊一起分享故事,笑個不停,直到天漸漸黑下來。說話的時候,有兩頭黑熊——或者看起來是黑色的熊——從營地周圍的樹叢裡探出頭來。我們大聲叫喊著,想把它們嚇跑。它們雖然並不太怕生,但最後還是沒有來打擾我們。
整個晚上,我不停地把從便利商店帶回來的小紙杯加滿紅酒,貪婪地喝著,感覺很順滑,似喝水一般,到瞭後來,就真的嘗起來和水一樣無味瞭。我那天背著包,鞋上纏著膠帶,頂著90多華氏度的大熱天行進瞭17英裡,感覺就像一路飄過來的一樣。現在我感覺這個野餐桌簡直是前所未有的舒服地方。我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醉瞭。當大傢決定回到帳篷睡覺的時候,我一起身,卻發現自己好像不會站瞭。突然頭重腳輕,雙手雙膝著瞭地。肚子一陣翻江倒海,就直接吐在營地裡面瞭。以前那麼多年,盡管做瞭許多愚蠢可笑的事情,但我還從來沒有因喝酒而反胃過。吐完以後,斯泰茜把我的水瓶放在我身邊,輕聲對我說我需要喝水。我恍惚中突然意識到她說的是對的,我不僅僅喝醉瞭,還重度缺水。那天下午我上路之後就沒有喝過一口水。所以我打起精神坐起來喝水。
喝瞭一口,我立即又開始狂吐。
第二天一早,我起得最早,盡量用松樹枝把昨晚的嘔吐物都清除掉。然後我又到瞭洗澡間,把所有的臟衣服都脫下來。在這個水泥隔間裡,淋著熱水,我還是感覺渾身酸痛,好像昨晚被人打瞭一頓似的。但我沒有時間來慢慢醒酒,因為按計劃,到中午就要再次上路。穿好衣服後回到營地,我坐在桌前盡量地喝水。其他人還在睡覺,我拿出信一封封地品讀起來。保羅說話還是那麼有哲理,盡管離瞭婚但仍然很關心我;喬很浪漫沖動,但是沒有提到自己是否在戒毒;卡倫則言簡意賅,講瞭講她最近的新鮮事兒,當然也沒什麼大事;而來自其他朋友的信上都是對我滿滿的愛,附帶著一些閑話、新聞和有意思的故事。全部讀完的時候,其他人開始從帳篷裡一瘸一拐地鉆出來。每天早上醒來我的腿腳也酸痛得要命,需要慢慢地讓關節都活動開。幸好他們也是酒醉不醒的狀態,不會顯得我昨夜縱欲過度。我們相互微笑,表情痛苦但又逗趣。海倫、山姆和莎拉去洗澡瞭,雷克斯和斯泰茜則想再去商店一次。
“那兒有肉桂卷兒賣哦。”雷克斯引誘我跟他們一道去。但我還是擺擺手,因為我想到吃的腸胃就一陣翻滾,而且前一天下午買瞭漢堡、紅酒和零食,現在渾身又不到5美元瞭。
他們離開後,我又翻瞭一遍補給箱,把食物放在一起,準備待會兒打包。我為下一段路準備瞭很多的食物,因為這將是整個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最長的一段路:全長156英裡,目的地是塞亞德谷。
“你和莎拉需要食物當晚餐嗎?”我問坐在身邊的約翰。現在整個營地就剩下我倆瞭。“我還有多餘的。”我手裡拿著一包Fiesta面條。剛上路的時候我一直吃這個,但是現在有些吃膩瞭。
“不用,謝啦。”他很客氣地拒絕。
我又把詹姆斯·喬伊斯的《都柏林人》拿出來。書皮是綠色的,已經破破爛爛的瞭。我聞瞭一下,有點發黴的味道,跟一個月前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二手書店裡買到的時候一模一樣。翻開封皮,上面的印制日期甚至要比我的生日還要早幾十年。
“這是什麼?”約翰問我,伸出手拿起我前一天下午在便利店買的一張明信片。上面印的是一張電鋸雕刻的大足野人照片,圖片上面有一行字:大足怪鄉。“你相信他們真的存在嗎?”他把明信片放回原處的時候問我。
“不信,但是人們都說這是‘世界大足野人之都’。”
“人們說的東西那可太多瞭。”他回應道。
“嗯,如果真有的話,我覺得應該就是在這兒吧。”說完這句話,我們倆都下意識地環顧四周。周圍是層層疊疊的樹,樹後面是一些年代久遠的灰色巖石,就是所謂的“城堡巖”,頂端狀如鋸齒,像大教堂的尖頂一樣直插雲霄。但是我們很快就會把它拋在後面的。這裡是一片長達1英裡的花崗巖和超鎂鐵質巖,按照旅行手冊的說法,它“按起源算是火成巖,按性質算是侵入巖”。當然,我並不在乎這是什麼意思。我對地質學一直沒興趣,但不需要知道“超鎂鐵質巖”的含義來判斷是否要進入另一個地區瞭。在喀斯喀特山脈徒步的經歷有點像在內華達山脈的經歷:在這兩個地方都是走瞭好幾天,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進入該區域瞭。
“再停一站就行瞭,”約翰好像能讀懂我的心思,給我加油打氣,“我們到瞭塞亞德谷,然後再到俄勒岡州。到達美加邊境隻有大約200英裡瞭。”
我點點頭,笑瞭一下。我並不認為“隻有”和“200英裡”應該放在同一個句子裡。除瞭邁出下一步,我還沒想得那麼遠。
“俄勒岡!”他大叫一聲,聲音裡的快樂似乎感染瞭我,似乎讓這200英裡感覺就是小菜一碟。但是我明白並非如此,在路上的每一周對我來說都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俄勒岡,”我放棄掙紮,臉色變得嚴肅起來,“但還是先把加州走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