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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盒子

走出加州的前一晚,睡夢中我被樹枝的嘩嘩聲和雨點打在帳篷上的啪啪聲吵醒。整個夏天一直很幹燥,所以後來我就把遮雨罩摘下來瞭,睡覺時隻把帳篷裡面的織網搭起來。我一骨碌爬起身,赤腳摸著黑把遮雨罩加到瞭帳篷上。雖然仍然是8月初,但是我卻凍得直打哆嗦。這一周的氣溫一直保持在90華氏度左右,有時候會達到100華氏度。但是因為下雨刮風的緣故,天氣一下子變瞭臉。回到帳篷,我就穿上瞭羊毛褲襪和羊毛衫。鉆進睡袋後,把拉鏈一直拉到脖子根兒,把兜帽也緊緊套在頭上。第二天清晨6點醒來的時候,背包上系的小型溫度計顯示,現在隻有37華氏度。

天還下著雨,但是我仍然得上路。我把能穿的都穿上,然後沿著高聳的山脊線繼續前進。每次停下來超過幾分鐘,我就會凍得牙齒打戰,隻有繼續步行流汗,才能感覺好一些。旅行手冊上說,天氣晴好的時候,在這裡就能看到北方的俄勒岡州,但現在遠處一片濃霧,能見度不超過10英尺。當然,無須看到俄勒岡,我就能感覺到它的存在,靜穆地坐落在前方。如果我能一路走到“眾神之橋”,就等於穿越瞭俄勒岡全境。如果我真的成功瞭,算是何等人呢?要是沒成功呢?

10點多,斯泰茜從薄霧中走瞭出來,沿著路線往回走。前一天我們一起從塞亞德谷上路,晚上則是和雷克斯及兩對兒情侶一起紮營。早上的時候,雷克斯坐上汽車回到現實生活中去瞭,我們幾個繼續上路,幾個小時後也選擇分道揚鑣。能確定的一點是,這一路上我都不會碰到這兩對兒瞭。但是我和斯泰茜計劃在阿什蘭見面。她在那邊會停留幾天,等她的朋友迪趕到那裡,然後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全境。現在看到她讓我很吃驚,真不知是人還是鬼。

“我要回到塞亞德谷。”她解釋說她渾身發冷,雙腳起瞭泡,而且前天晚上羽絨睡袋淋濕瞭,晚上之前沒法幹透。“我要坐汽車去阿什蘭。”她有點沮喪,“你到那兒的時候記得去青旅找我。”

我用力地擁抱瞭一下她,看著她片刻之間消失在霧氣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比平時起得更早。這時的天空是魚肚灰色。雨已經停瞭,開始慢慢熱起來。我把“怪獸”背好,從營地出發時,感到心情很激動:再有幾英裡我就走出加州瞭!

離兩州邊境不到1英裡的時候,路邊一根低垂的樹枝鉤到我的威廉·J.克羅基特手鏈,然後手鏈就飛也似的消失在瞭茂密的灌木中。我仔細地搜遍瞭亂石和灌木,卻一無所獲。其實剛進到灌木叢裡尋找時,我就知道已經沒戲瞭,所以心裡有些恐慌。我甚至都沒看清它飛到哪個方向瞭,隻聽到細微的“嗖”的一聲,就不見瞭。在這個節骨眼兒上丟瞭手鏈看上去有點荒唐,這也明確預示著前方會有麻煩。雖然我努力地想要把這種想法扭轉過來,把丟手鏈當成是一件好事——比如這說明我不再需要某些東西,或者少一些無謂的掛念——但我很快泄瞭氣,隻是想到威廉·J.克羅基特本人。這個明尼蘇達州人跟我年紀相仿的時候就戰死越南,而且遺體一直沒有找到,他的傢人一定仍然在為他的死去悲傷。我的手鏈本身隻代表瞭他逝去的年輕生命,也隻能說是天妒英才。

但是除瞭繼續趕路,我別無他法。

幾分鐘之後,我就到達瞭州界。我停下來,盡情地享受這一刻:這邊是加利福尼亞,那邊是俄勒岡,一段旅程的結束,另一段旅程的開始。這個如此重要的地方,看上去很不顯眼。這裡隻有一個金屬盒子,裡面放著一本旅程記錄簿,還有一個“距離華盛頓州498英裡”的標志——沒有提到俄勒岡半個字。

我知道這498英裡意味著什麼。我在加州走瞭兩個月,但是離當初一個人背著包站在蒂哈查皮道口,想象著走到這個地方的時候,似乎已經過瞭好幾年。我打開金屬盒子,把裡面的記錄簿拿出來,一頁頁地翻看前幾周以來大傢的留言。上面有一些陌生人的留言,還有一些以前見都沒見過的名字,但是因為一整個夏天行走在路上,我感覺自己已經認識瞭這些陌生人。最新的留言是那兩對兒情侶約翰和莎拉以及山姆和海倫寫的。在他們滿是興奮的留言下面,我也寫下瞭自己的話。但是因為情緒太激動,所以就言簡意賅地寫瞭一句話:我成功瞭!

俄勒岡,俄勒岡,俄勒岡!

我來瞭!踏上俄勒岡的土地,我能看到南面雄偉的沙斯塔山,和北面稍矮一些但是更加莊嚴肅穆的麥克勞克林山。沿著山脊線走的時候,碰到一片結冰的雪地,我撐著滑雪杖,才安全走過。牛群在我腳下的高原綠地上悠閑地吃著草,掛在它們身上的大方鈴不斷發出叮叮的響聲。“你們好啊,俄勒岡的牛!”我忍不住向它們打起招呼來。

那天晚上露營的時候,明月掛在天邊,天空澄澈清冷。我拿出約翰·馬克斯維爾·庫切的《等待野蠻人》,但是隻讀瞭幾頁。我沒法集中註意力,因為我的思緒已經飄到瞭阿什蘭。現在我離它已經很近瞭,可以允許自己去想瞭。在那裡,會有食物、音樂、美酒和對太平洋屋脊步道一無所知的人們。而最重要的是,那裡會有錢等著我,不是之前的20美元,而是250美元!我把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放進瞭阿什蘭的補給箱。最初我以為阿什蘭會是旅程的終點,所以留瞭這筆“巨款”犒賞自己。補給箱裡沒有食物或其他的新補給,隻有一張支票和一件“真實世界”裡才穿的衣服——我最喜歡的淺藍色李維斯牛仔褲和一件瘦款黑色T恤,一件全新的黑色蕾絲文胸和搭配的內衣。幾個月以前,我就想著用這些東西來慶祝旅途結束,然後搭車回波特蘭。後來我改變瞭行程,就讓麗莎把這個小箱子放進另一個裝著食物和補給的大箱子裡,然後把地址從內華達山的某個我不會去的停靠點改成瞭這裡。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拿到箱子瞭——當然是小箱子——這樣就可以穿著休閑裝在周末自在消費瞭。

第二天,我搭上瞭美國志願隊(AmeriCorps)一群志願者的車,在中午飯點兒的時候,終於到瞭阿什蘭。

“你有沒有聽到那個重大新聞?”我剛爬進他們的貨車,其中一個人就問我。

我搖搖頭,也沒解釋自己這兩個月很少能聽到新聞,所以無論是大事件還是小新聞都不太清楚。

“你知道感恩而死樂隊(Grateful Dead)嗎?”他嚴肅地問我。我點點頭。“傑裡·加西亞去世瞭。”

我站在鎮中心的人行道上,俯下身去看當地報紙的頭版,上面加西亞的頭像顯得格外迷幻。報紙放在塑料盒子裡,透過前面的擋板能閱讀報紙上的文字。現在我窮得都買不起報紙瞭,隻能這麼將就著看。我記得曾經很喜歡感恩而死樂隊的幾首歌,但是沒買過他們現場演出的磁帶,也沒有像一些喜歡他們的朋友那樣跟著樂隊全國跑。柯特·科本1994年去世的時候讓我更加感慨萬分——他令人悲傷而又暴力的去世恰如警鐘,不僅預示著我們這一代人放蕩青春的結束,也預示著我自己放蕩青春的結束。不過加西亞的去世給人的感慨更加強烈,就像這不僅是一個時刻的結束,也是一個時代的終結。

我背著包走過幾個街區到瞭郵局。中間經過的一個商店櫥窗裡豎著一個手工的標志:我們愛你,傑裡,安息吧。街道上全是人,有穿得光鮮亮麗來這裡度周末的遊客,還有一些聚在人行道旁比較叛逆的年輕人,因為巨星去世而格外悲傷。我經過的時候,幾個人向我打招呼,一些人還在末瞭加上“妹妹”這個稱呼。走近的時候,才發現這些人最小十幾歲,最大都60多歲瞭。他們的穿衣風格很奇怪,跟嬉皮士、無政府主義者、朋克搖滾、瘋狂音樂傢這一系列似乎都沾邊兒。我就像他們之中的一員:頭發又長又亂,皮膚黝黑,身上有文身,因為這一身行頭和背包更顯得頹廢不堪,而且我聞起來也像他們,但是氣味更糟。幾周之前在城堡巖宿醉以後洗過澡,但是自那以後就沒再洗過。然而我不屬於他們。我現在就像來自另一個空間和時間的怪物,與這裡的一切格格不入。

走過人群的時候,我還發現瞭一張熟面孔。之前我跟斯泰茜去尋找彩虹集會時,有一群人開著卡車去蛤蟆湖,裡面有一個不太愛說話的男人,就坐在人群之中。我興沖沖地跟他打招呼:“嗨!”但是他隻是木訥地點點頭,看似並不記得我。

終於走到郵局。我推門進去,滿心歡喜地傻笑著。我把名字告訴瞭櫃臺後面的女人,她卻隻給我一個小的加厚信封,沒有箱子,也沒有放在箱子裡的小箱子。沒有李維斯牛仔褲,沒有黑色蕾絲文胸,沒有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更沒有我要徒步到下一站——火山口湖國傢公園所需要的食物!

“我應該還有一個箱子。”我手裡捏著信封,有點緊張地說。

“明天再來看看吧。”她面無表情地回答。

“您確定嗎?”我有些結巴瞭,“我是說……一定是寄到瞭啊。”

但她無動於衷地搖搖頭,她可不管我的死活。對她來說,我隻不過是個普通的叛逆青年,又臟又臭,無須掛懷。“下一個。”她不看我,示意隊伍前面的那個男人來櫃臺。

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出郵局,恐慌和憤怒讓視線變得有些模糊。現在我在俄勒岡州的阿什蘭,但是渾身隻有2塊2毛9。晚上在青旅住宿得交房錢,而且往下走也需要食物。但更迫切的是,背著包走瞭60多天,每天都吃味同嚼蠟的脫水食物,有的時候走一周都不見人影,且氣溫、地形、高度一直變化,我需要一些東西來犒勞自己。哪怕隻有幾天啊,老天啊,求求你!

我走到附近的公共電話亭,把“怪獸”摘下來,放在電話亭的地上,然後把門關瞭起來。待在裡面的感覺很爽,我感覺自己已不想再離開這個小小的透明房間瞭。我記起手裡的信封,是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朋友勞拉給我寫的。打開信封,我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是一封信,包著一條項鏈。項鏈是她親手做的,上面的字母是銀色的,有些斑駁,用彈力線穿著,正好構成我的姓“Strayed”。第一眼看上去很像“饑餓”(starved)一詞,因為字母Y跟其他的字母有些不同,不僅形狀更加矮胖,用的模型也不一樣,所以才會讓人看走眼。我把項鏈戴好,從電話亭的金屬壁面上看著自己扭曲的身影。我把它戴在另一條項鏈下面。這條項鏈是用母親的銀色綠松石耳環串起來的。在肯尼迪草原戴上之後,我就一直沒有摘下來。

我拿起話筒,想給麗莎打個對方付費的電話,問一下箱子的情況。但是那邊無人接聽。

我痛苦地在街上遊蕩著,希望控制自己的物欲。不去想午餐,不去想櫥窗裡展示的松餅和餅幹,也不去想遊客們手上紙杯裡的拿鐵和其他飲料。我走進青旅,想碰碰運氣看能不能找到斯泰茜。前臺說,她出去瞭,過會兒才能回來——她已經入住瞭。“你也想登記入住嗎?”前臺很熱情地招呼我。但是我隻是搖瞭搖頭,無奈地走瞭出來。

我決定去有機食品供銷社晃悠一圈。那些叛逆青年聚集在供銷社前面的草地上和人行道上,好像要在這兒安營紮寨似的。突然,我看到另一個之前在蛤蟆湖碰到的人,就是那個發帶男,那夥人的頭兒,像吉米·亨德裡克斯一樣,一口一個“寶貝兒”。他就坐在供銷社入口的人行道旁邊,手裡拿著一個小紙板,上面用馬克筆寫著要錢一類的話。他前面還放著一個空咖啡罐兒,裡面零零星星放著幾個硬幣。

“嗨。”我在他面前站定,興奮地跟他打招呼。在他鄉看見一個熟悉的面孔,哪怕是他的面孔,也讓人心情振奮。他還是戴著那個臟兮兮的發帶。

“你好。”他明顯沒有認出我來,也沒有伸手朝我要錢。很明顯,我這身打扮也不像有錢人。“你四處旅遊?”他有一搭沒一搭地問我。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我故意把後半句加重,看他能不能想起來。

他點點頭,仍然沒有認出我來:“很多外地人今天都來參加感恩而死的紀念活動。”

“有紀念活動?”我忍不住反問一句。

“今晚上有吧。”

我很好奇,不知他有沒有像之前說的那樣自己在火山口湖辦個小型彩虹集會。但是我的好奇心僅限於瞎想而已,我並不想張口問他。“看開些吧。”我冒出這麼句話,然後走開瞭。

走進供銷社,裡面的空調風吹到我裸露的胳膊和腿上,感覺很奇怪。這一路上,我也在幾個補給站逛過便利店和小型的面向遊客的綜合型商店,但是上路以來還是第一次來到這種店。我在過道上來回踱步,瀏覽著買不起的東西。各種商品眼花繚亂,我的腦子有些暈眩。我以前怎麼會對這些東西都熟視無睹呢?一罐罐的醃菜、裝在紙袋裡的新鮮法式長條面包、一瓶瓶的橙汁、一盒盒的冰沙,還有最重要的,箱子裡光彩奪目的新鮮農產品。我流連在果蔬區,盡力把香氣吸入肺中。土豆、去根的生菜、油桃,還有酸橙,新鮮誘人。我一直努力抑制著自己的欲望,不把這些食物偷偷放進口袋裡。所以,聞聞氣味兒是我唯一能做的瞭。

我又走到健康和美容區,把好幾種乳液的免費試用裝倒在手心裡,然後把全身擦瞭個遍。乳液淡淡的清香讓我幾乎要醉瞭,我甚至能辨別出它們都是什麼氣味兒的:有桃子味兒的,有椰子味兒的,還有薰衣草味兒和橙味兒的。口紅的試用裝有好幾款,想瞭很久才選定一款叫“梅霧”的口紅。展臺附近有個藥用玻璃罐,裡面放著一些據說是“自然、有機、再生利用”的產品,看上去很像棉簽。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打開銀色的蓋子,拿瞭一根出來,回到口紅區,塗抹著口紅。之所以選這款,是因為這個顏色跟我過上徒步生活之前用的口紅顏色相近。我的臉經過風吹日曬有些滄桑,用瞭這款口紅後,我的嘴顯得花哨又瘋狂,讓我覺得自己像極瞭小醜。

“您需要什麼服務嗎?”一個戴著金屬框眼鏡的女服務員走瞭過來。我註意到她的名牌上寫著“珍·G”。

“不瞭,謝謝你。我隻是隨便看看。”我有些不知所措。

“這款顏色跟您的藍眼睛很搭,塗上很漂亮。”她開始熱情地向我推銷。

“真的嗎?”我一下子害羞起來。我看著小圓鏡子裡面的自己,不停地轉換著角度,就好像真的要考慮著買這款產品一樣。

“我也很喜歡您的項鏈,”她看著我的項鏈小聲念瞭出來,“饑餓,有趣兒。”

我的手下意識地放在項鏈上,更正她:“實際上,是Strayed,是我的姓。”

“欸?是哦。”她靠近我,仔細研究瞭一會兒,“看的角度不對。不過兩個意思都很有趣兒。”

“是一種光影錯覺,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我立即補上一句,似乎容不得別人挑剔這條項鏈的毛病。

沿著過道,我又遊走到熟食區,抽瞭一張粗糙的紙巾,把嘴上的口紅擦掉瞭。走到檸檬汁區,我邁不動步瞭。讓我十分氣惱的是,這裡竟然沒有我喜歡的斯納普檸檬汁,所以隻能用身上所有的錢買瞭一瓶“天然、有機、鮮榨、無添加”的檸檬汁,一屁股坐在供銷社前面的草地上。雖然到瞭這裡我很興奮,但是到現在我都沒吃過東西,便從背包裡拿出一根蛋白質能量棒和一些走瞭味兒的堅果。吃的時候,我命令自己不去想原計劃吃的午餐:愷撒沙拉加一片烤雞胸;主餐是一籃法式脆皮面包,可以蘸著橄欖油吃;飲料是健怡可樂,甜點是香蕉船。但是這些都成瞭泡影,我隻能吸著檸檬汁,享受著這唯一的快樂。為瞭打發時間,我開始跟走上前來的人說話,而且來者不拒。有剛從密歇根搬到阿什蘭來讀書的男學生,有在樂隊裡謀生的男鼓手,有專門做聖母像的女陶工,還有一個操著歐洲口音問我要不要當晚去參加傑裡·加西亞紀念活動的美女。

她給我一張宣傳單,頂部寫著“紀念傑裡”。

“活動地點就在青旅附近的俱樂部,不知道你是不是會在青旅過夜。”她一字一頓地跟我介紹活動。趁這個時候,我仔細地打量瞭一下她,豐滿又漂亮,亞麻色的頭發梳成瞭寬松的圓發髻。“我們也在四處旅遊。”當看到我的背包,她又笑著補充一句。我還在想“我們”是什麼意思的時候,一個男子出現在她身邊。看身形,他倆完全相反。這個男子長得很高,卻很瘦削,穿著男式及膝栗色裹裙,露出的膝蓋皮包骨,頭發紮成瞭四五條小辮兒。

“你是搭便車到這兒的?”那個男子開腔問我,聽口音應該是美國人。

我給他們解釋瞭我在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以及準備在阿什蘭休息過周末。這個男的反應冷淡,但是那個女子卻一臉錯愕。

“我叫蘇珊娜,是瑞士人。”她自我介紹的時候握住瞭我的手,“我們把你做的這件事叫作‘朝聖之旅’。要是你願意的話,我想給你揉揉腳。”

“啊,你人太好瞭,但是沒必要這麼做。”我推辭道。

“我想這麼做,這是我的榮幸。這是我們瑞士人特有的方式。我一會兒回來。”說完她就轉身走進供銷社,不管我怎麼叫她也不回頭。她進去以後,我看著她男朋友。他的發型讓我聯想到隻有一撮毛的丘比娃娃。

“她很喜歡做這種事情,所以不用擔心。”他邊說邊在我身邊坐瞭下來。

一分鐘後,蘇珊娜又旋風般地出現瞭,兩手捧著一捧香薰油。“是薄荷味的。”她微笑著向我解釋道,“快脫下你的靴子和襪子。”

“但是我的腳,”我有些遲疑,“情況很糟糕,而且很臟——”

“這是神對我的召喚啊!”她激動地喊瞭出來。所以我隻好從命。不一會兒,她就把我的腳上塗滿瞭薄荷精油。“你的雙腳,它們很頑強,”蘇珊娜抬起頭對我說,“就像動物的腳。我能感覺到它們在我手心裡的力量。傷痕累累!好像沒有腳指甲瞭。”

“是啊。”我囁嚅道。她的力道剛剛好,我禁不住後仰著用胳膊撐著身子,慢慢地閉上瞭眼睛,感受著她的手在我的腳部遊移,陽光在我的眼瞼跳動。

“神靈告訴我要我這麼做。”說這句話的時候,她的兩個拇指摁到瞭我的腳底,讓我一個激靈。

“神靈告訴你的嗎?”

“是啊。我第一眼看見你,神靈就在我耳邊告訴我,我需要為你做點兒什麼。所以我就走上前來給你發傳單瞭。不過很快我就知道還有別的事情。在瑞士,我們都很尊敬走過朝聖之旅的人。”她仔細地捏著每一個腳趾,抬起頭來看著我問道,“你的項鏈是什麼意思啊?你很餓嗎?”

隨後幾個小時,我仍然在供銷社前消磨時間。當然我也確實餓瞭。我都沒有知覺瞭,隻是感覺自己的每一個細胞都被欲望灼燒,饑餓又萎靡。一個人給瞭我一個素松餅,另一個人給瞭我一份沙拉,裡面有葡萄幹。還有幾個人走過來稱贊我身上的馬文身,或問一些關於背包的問題。下午4點左右,斯泰茜回來瞭。我把窘境告訴瞭她,她主動要借給我錢,等我的錢到瞭再還。

“我再去郵局試一遍。”盡管我很感激她的盛情,但我還是不願意借她的錢。我又回到郵局,排隊時發現還是中午那個女士在櫃臺,心裡有些失落。到我的時候,我詢問有沒有我的箱子。而實際上,幾個小時前我剛剛來這邊問過。她走到後面的房間,回來的時候拿著一個箱子,從櫃臺上推給我,連句抱歉都沒有。

“這麼說這個箱子一直都在這兒。”我望著她,但是她並不在乎,草率地應付我說大概是之前沒有看到雲雲。

不過我太高興瞭,顧不上跟她慪氣。我像抱著寶貝一樣跟斯泰茜一起走到青旅,登記入住,然後跟著斯泰茜上瞭樓梯,穿過一個大的女生宿舍般的房間,進入一個在屋簷下搭建的小小的私密隔間。裡面放著三張單人床,斯泰茜一張,她朋友迪一張,她們還給我占瞭一張。斯泰茜把我介紹給迪,說話的時候我就把箱子打開瞭。裡面有我以前的牛仔褲,全新的文胸和內衣,還有上路以來最大一筆錢。

下一件要緊事兒是洗澡。我站在浴室的熱水下,努力地搓洗著全身的污垢。我已經兩周沒洗澡瞭,這期間氣溫最低達到30華氏度,最高快到100華氏度,汗水和灰塵似乎已經形成瞭身上的一層皮膚。而現在,我感覺熱水似乎把這層“皮膚”沖掉瞭。洗完澡後,我盯著鏡子裡沒穿衣服的自己,身體比上次照鏡子更精瘦瞭,頭發顏色也淺瞭,似乎又回到瞭3歲的時候。我套上新的黑色文胸,穿好內衣和T恤以及褪色的牛仔褲。這些穿在身上都有些寬松瞭,而三個月前我幾乎胖得穿不上。回到隔間,我穿上靴子。雖然靴子已經變得又臟又舊,穿上去很熱,很重,而且腳也很疼,但是我就隻有這一雙鞋瞭。

晚餐是跟斯泰茜和迪一起吃的。隻要是想吃的,我都點瞭。晚飯過後,我又到鞋店,買瞭一雙黑藍相間的邁樂牌運動涼鞋。其實上路之前我就應該買這款鞋子,那樣就可以少受很多罪瞭。我們回到瞭青旅,但是幾分鐘之後,我跟斯泰茜就又出門瞭,迪則留在住處睡覺。我們的目的地是附近一個俱樂部,那裡正在舉辦傑裡·加西亞的紀念活動。俱樂部裡專門用繩子隔出瞭一片跳舞的場地,我們倆就坐在旁邊的一張桌子旁。俱樂部裡不斷地放著感恩而死樂隊的歌曲,我們倆喝著白葡萄酒,看著各種年齡、各種體形的女人踩著音樂在舞池裡扭動。時不時地,也會有個男人擠進去湊熱鬧。舞池另一側的墻上有一個大屏幕,上面投放著各種畫面。有時是抽象的迷幻的旋轉圖案,有時則是具體的、手繪的傑裡和他的樂隊的圖片。

“傑裡,我們愛你!”當他的頭像出現在屏幕上時,鄰桌的一個女人突然大叫瞭一聲。

“你要不要跳舞?”我轉過頭去問斯泰茜。

她搖搖頭:“我要回旅社瞭,明天一早我們就要出發瞭。”

“我想再待一會兒。要是明天早上你們走的時候我還在睡,一定要把我叫醒。我要送送你們。”她走後,我又點瞭一杯酒,坐在遠處聽著音樂,看著人影。夏夜裡,哪怕聽著音樂跟一群人待在一個房間裡就足以讓我心花怒放瞭。半個小時後,當我起身準備離開的時候,屋裡突然放起瞭《雨盒子》(Box of Rain)這首歌。這是感恩而死樂隊所有歌曲裡我最喜歡的一首,我一下子興奮起來,所以就沖到舞池裡開始跳舞,但是我很快就後悔瞭。因為一直徒步,我的膝蓋很僵硬,像生瞭銹,臀部也感覺很奇怪,沒法扭動。但是我剛準備離開,那個從密歇根搬到這兒、上午見過面的男人突然靠瞭上來,好像要跟我跳舞。但他總是打亂我的節奏,像個陀螺一樣蹦來蹦去。他還點著頭,用手指在空中畫出一個盒子形狀,就像我知道他什麼意思似的跟我一個勁兒地比畫。但是現在要是走的話,又顯得沒有禮貌,所以我隻好耐著性子繼續跳舞。

“每次聽到這首歌,我總會想起俄勒岡。”當我扭動著身體的時候,他幾乎朝我喊出來這句話,甚至蓋過瞭音樂聲,“明白我的意思嗎?”他又解釋道,“雨盒子。就像俄勒岡州,總是下雨,像個雨盒子。”

我笑著點點頭,盡可能地裝作很開心。但是這首歌曲一結束,我就立即閃到一邊的吧臺。

“嗨。”過瞭一會兒,我聽到背後的男聲,回過頭,看到一個男子,站在及腰高的吧臺的另一面,手裡拿著一支馬克筆和一把手電筒。很明顯他是俱樂部的工作人員,主要管理吧臺,但是之前我卻沒有註意到他的存在。

“嗨。”我也跟他打招呼。他長相俊朗,看上去比我年齡大一點,黑色長鬈發一直垂到肩膀,T恤上寫著一行字母“WILCO”(1)。“我很喜歡這支樂隊。”我指瞭指他的T恤。

“你知道這個樂隊?”他有點驚訝。

“當然知道啊!”我有些自豪地回答他。

他的棕色眼睛彎成瞭月牙,滿是笑意。“很好,”他的當地口音很重,“我叫喬納森。”然後他伸出手,跟我握手。我還沒來得及跟他說出我的名字,音樂聲又響起瞭。但是他斜過身來在我耳邊用不大不小的聲音問我是哪兒的人。他似乎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所以我就大聲地回答他,盡可能簡短地解釋太平洋屋脊步道。然後他又附身在我耳朵邊,大聲喊瞭一個很長的句子。但是音樂太大聲,我聽不清。不過我的心思也沒放在他的話上,我想再讓他靠過來在我耳邊說話。他的嘴唇摩挲著我的頭發,噴出的鼻息讓我脖頸發癢,全身酥軟。

“什麼?”他說完後我又大聲地問道,所以他又說瞭一遍,隻不過這次更慢也更大聲。我明白他是想告訴我今晚要值夜班,但是明晚11點就下班瞭,問我想不想來這邊看樂隊表演,之後再約會。

“當然可以。”我又喊回去。雖然心裡還是很想讓他再重復一遍,這樣的話我的頭發和脖頸就又能感受一遍那種感覺瞭。他把馬克筆給我,做手勢讓我把名字寫在他的手心裡,想把我寫進客人名單裡。“謝莉爾·斯特裡德”(Cheryl Strayed)。我盡量寫得工整一些,但是手卻不知道什麼原因一直抖個不停。寫完後,他看著我的名字,豎起瞭大拇指。我跟他招招手,滿心歡喜地走出瞭俱樂部。

我要約會瞭。

空氣很暖和,走在回去的路上我禁不住又想:這算是約會嗎?可能我的名字不會出現在名單上,可能我聽錯瞭。可能更荒唐的是,跟一個我幾乎沒說幾句話的人約會,而且跟他約會的主要動機就在於他長得帥和喜歡WILCO樂隊。當然之前的約會理由比這更少更荒唐的也有,但是這次感覺不同。我已經變得不同瞭,不是嗎?

我走回青旅,躡手躡腳地走過中間的大間。裡面的陌生人睡得正酣。進到裡面的隔間,迪和斯泰茜也睡下瞭。我脫掉衣服,睡到瞭真正的床上。最開始有點不敢相信,今晚這張床是專屬於我的。我躺瞭一個小時都沒睡著,用手撫摩著身體,想象著第二天晚上喬納森如果撫摩我會是什麼感覺:我的雙乳,小腹,大腿上的肌肉,還有下體粗糙的體毛——這些感覺都還行——但是當摸到屁股上手掌大小的疤痕時,我意識到無論如何明晚的約會我都不會脫掉褲子,因為手感介於樹皮和去毛的死雞之間。當然可能也沒什麼。我脫褲子跟人上床的次數多得數不過來,但能肯定的是,次數太多,已經於我無益。

第二天整個白天我都在心裡勸說自己晚上不要去跟喬納森見面。但是無論是我洗衣服、在餐廳吃飯還是在街上看著人來人往,我都不斷地問自己:這個長得英俊的WILCO樂隊的歌迷對我意味著什麼呢?但是,腦袋卻一直不受控制地走神,想象我們可能會做的事情。

當然,是穿著褲子的情況下會做的事情。

當天晚上,我洗澡,打扮,走到供銷社塗上瞭試用裝的“梅霧”口紅和“依蘭”精油,然後慢悠悠地走到瞭俱樂部。門口有一個女人在把門兒,我假裝漫不經心地跟她說:“我可能在名單上。”把名字告訴她後,我做好瞭被拒絕的準備。

但是她一語不發,在我的手上蓋瞭一個紅章,就放我進去瞭。

我一進門就立即看見瞭喬納森,他也看見瞭我,從老遠的表演臺上向我揮手。他在那邊調控燈光。我點瞭一杯酒,然後用我認為優雅的方式小口地喝著,聽著吧臺附近的樂隊說話。他們來自舊金山灣區,是一個相當有名氣的蘭草音樂樂隊,當晚特別演奏瞭一首歌紀念傑裡·加西亞。雖然說他們的表演很棒,但是我卻不能集中註意力。我既要盡力讓自己感覺平靜和輕松,就像一個喜歡這個樂隊的歌迷,不論喬納森邀請我與否都會專門來聽他們演奏,更重要的是,還要表現出對喬納森似看非看的感覺。每一次我看他的時候,他也在看我。這讓我很擔心他會認為我一直都在看他。如果每次我看他的時候,他恰巧也在看我,而非一直在看著我,抑或,他每次都看到我在看他,心裡會不會開始琢磨為什麼這個女人一直看著我呢?如果這兩種情況發生瞭怎麼辦?所以我迫使自己不去看他,聽完瞭三首漫長的歌。其中有一首還有一段即興的、似乎無窮無盡的小提琴獨奏,直到觀眾拍手稱好,他們才停止。我有點受不瞭瞭,立即看他,而他不僅也在看我,還向我招招手。

我也對他招手。

然後,我又望向瞭別處,站得格外挺拔,不敢活動絲毫。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定美得可人,因為我能感覺到喬納森的眼睛從我全是肌肉的臀部和大腿上,遊移到在文胸支撐下顯得堅挺的胸脯上,然後是我淺色的頭發和古銅色的皮膚,然後是因為口紅的映襯顯得更藍的藍眼睛。這種良好感覺持續瞭一首歌的時間,但是突然感覺又發生逆轉,我意識到我是一個醜陋的怪獸,屁股上還有一塊感覺介於樹皮和拔毛死雞的疤痕,還有滿是贅肉的小腹。說來奇怪,上路兩個月經受瞭各種鍛煉,而且忍饑挨餓,大傢都會認為贅肉肯定不見瞭。除非我躺下來,或者故意憋氣,否則這些贅肉仍然無處遁形。還有我的嘴唇,好笑又浮誇!這時候音樂聲變小,曲調開始變得哀怨。趁大傢不註意的時候,我偷偷地用手背把口紅擦掉瞭。

謝天謝地,還是有中場休息部分的。喬納森出現在我身邊,熱烈地捏著我的手,說他很高興我來瞭,問我想不想再喝一杯酒。

我不想。我唯一想的是快到11點,這樣他就可以和我離開瞭,我也能止住胡思亂想,不再去猜測我到底是美女還是野獸,到底是他在看我還是他認為我在看他瞭。

但是,還得再等一個半小時。

“之後我們去幹什麼呢?”他滿臉微笑地問我,“你吃過晚飯瞭嗎?”

我告訴他我吃過瞭,但是隨便幹什麼都行。當然我也沒跟他說,以現在我的飯量,大概再吃四頓也沒問題。

“我住在一個有機農場上,離這兒大概15英裡。晚上的時候很有意思,可以四處走一走。我們應該去那兒看一下,你想回來的時候我再送你回來。”

“好的。”我摸著那個綠松石銀耳環穿成的項鏈給瞭他一個甜甜的微笑。今晚我故意沒戴那個分不清是“Strayed”還是“Starved”的項鏈,就怕喬納森會聯想到後者。“我現在想先出去透透氣,”我對他說,“但是11點我會回來。”

“很好。”這個詞還是帶著當地口音。樂隊又要重新開唱,他得回到臺上瞭。走之前,他又伸出手捏瞭捏我的手。

我開心地走出俱樂部,腰間的小紅尼龍袋晃來晃去,裡面放著我的小火爐。在肯尼迪草原的時候,因為不願意背負過多重量,我丟掉瞭大多數此類的袋子和容器,但是卻一直留著這個袋子,默默地相信小火爐需要它的保護。在阿什蘭的這幾天,我把它改造成瞭一個錢包,不過聞起來還是有淡淡的汽油味兒。包裡還有一個很普通的拉鏈包,裝著我的錢、駕駛證、唇膏、梳子和青旅的工作人員給我的行李寄存卡,走之前可以把寄存的“怪獸”、滑雪杖和食物都取走。

“你好啊。”一個站在酒吧外人行道上的男人向我打招呼,“你喜歡這個樂隊?”他的聲音很平靜。

“是啊。”我禮貌地對他笑笑。他看樣子已經快50歲瞭吧,穿著吊帶牛仔褲和一件有些磨損的T恤。他的胡須又卷又長,垂到胸部,而且已經禿頂,但是周圍還有一圈兒灰白頭發,像一簾瀑佈垂到肩膀上。

“我從山上下來。我喜歡偶爾來這兒聽聽音樂。”他很隨和地跟我搭腔。

“我也是。我是說,從山上下來。”

“你住在哪兒?”

“我一路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呢。”

“哦,原來如此。”他點點頭,“我之前也爬過,但是方向不同。我在路上還搞瞭一個圓錐帳篷,在裡面住瞭四五個月。”

“你住在圓錐帳篷裡?”我有點吃驚。

他點點頭。“對,就我自己。我挺喜歡的,但是有時候會很寂寞。對瞭,我叫克萊德。”他伸出手來。

“我叫謝莉爾。”說著,我也伸出手來跟他握手。

“想不想跟我去喝杯茶?”

“謝啦,我在等一個朋友下班呢。”我迅速瞄瞭一眼俱樂部的門口,生怕喬納森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冒瞭出來。

“嗯。我的貨車就在這兒,我們倆哪兒也不去。”他指瞭指在停車位上的一輛米色貨車,“我不住帳篷的時候,就住在那裡面。那也是我現在的住處。這幾年我一直嘗試著當個隱士,但是偶爾來鎮上聽聽音樂也不錯。”

“我瞭解你的意思。”我會心一笑。其實我挺喜歡他的,說話溫柔,讓我想起在北明尼蘇達州認識的幾個男人。他們都是我媽媽和艾迪的朋友,敢於冒險,思想開明,屬於跟大眾群體格格不入的那一群。媽媽去世後,我幾乎沒再見過他們。現在我感覺似乎從來就沒有瞭解過他們,也沒有機會再去瞭解他們瞭。現在感覺我童年生長的地方物是人非,變得遙遠而模糊。

“那麼,很高興見到你,謝莉爾。”克萊德起身要走,“我要去泡壺茶瞭。但是,很歡迎你也來喝茶。”

“好的。”我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喝茶。”

每次看到這種類似房車的佈置,我都會特別吃驚,覺得十分帶勁。克萊德的“房車”也讓我很吃驚,既整潔又器具齊全,既優雅又富有藝術氣息,既時髦又十分實用。裡面有一個柴火爐、一個小廚房、一排蠟燭,還有一串聖誕節彩燈,閃著可愛的亮光。貨車內三面是書架,上面排滿瞭各種書籍,下面正好有一張寬寬的床頂著書架。我踢掉涼鞋,橫躺在床上,從上面的書架抽出幾本書來。克萊德則忙著燒水。這些書有關於當和尚的,有關於居住在山洞的居民的,有關於北極圈和亞馬孫森林居民的,還有一本講的是華盛頓州的一座島嶼。

“這茶葉是我用自己種的甘菊做的。”水燒開瞭,克萊德把熱水倒進茶壺裡。茶泡好需要一段時間,他點燃幾支蠟燭,然後走過來也坐在床上。我趴在床上,用胳膊肘支著身子,翻看一本關於印度神靈的插畫書。

這些圖畫得很精細,每頁上還有一些文字解釋。“你相信輪回嗎?”我問道。

“我不信。”他很嚴肅地說,“我認為我們隻有一輩子,我們的存在有重要的意義。僅此而已。你信什麼?”

“我還在尋找我的信仰。”我說話的時候,他很自然地把一個有點燙手的馬克杯遞給我。

“我還有個東西,你要是喜歡的話,可以試一下。這是我從森林裡找到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很像生薑的根莖,上面有很多突節,他把它放在手心裡給我看。“這是可以咀嚼的鴉片。”

“鴉片?”我有點困惑。

“不過這個味道更淡,隻會讓你有種放松的興奮感。你想要嘗嘗嗎?”

“好啊。”我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他撕瞭一塊兒給我,又撕瞭一塊放進自己嘴裡。

“咀嚼嗎?”我問道,他點點頭。我把那東西放進嘴裡咀嚼起來,但是味道跟咀嚼木頭沒什麼差別。過瞭一會兒我才意識到,不沾鴉片或是某個陌生男人給我的根莖才是上策,即便這個男人看上去和善而友好。想到這裡,我就把口裡的東西吐到手心裡。

“你不喜歡?”他大聲笑出來,遞過一個小垃圾桶讓我扔進去。

我跟克萊德一直聊到11點,然後他走路把我送到瞭俱樂部的前門。“祝你一路順風。”他真誠地對我說,然後我們擁抱瞭一下。

一會兒,喬納森出現瞭,帶我去坐車。他的車是一輛舊的別克雲雀,他親切地叫它“碧翠絲”。

“工作怎麼樣?”坐在他身邊的時候,我問他。現在我不再像之前在酒吧裡他看我的時候那麼緊張瞭。

“挺好的。”

已經是深夜瞭,夜色似乎更濃瞭。在我們駕車離開阿什蘭的路上,他告訴我他在有機農場的生活。農場是他朋友的,他免費住在那兒,作為回報隻需要幫幫忙。他轉過頭看著我,因為跑過來找我,臉上泛起的紅暈隱隱的還未消去。中間他轉瞭幾條路,到後來我完全搞不清楚身在阿什蘭的什麼方位瞭,這意味著我也就不知道我的背包在什麼方位瞭。我很後悔沒有帶上它。上路以後,我還沒有一次距離我的包這麼遠,而且這種感覺十分奇怪。後來車子終於拐進農場車道,駛過一座沒亮燈的房子,惹得一片狗吠聲。然後他又駛入一條有很多車轍印的泥路,泥路兩邊都是玉米和野花。最後車燈照亮瞭一個立在木臺上的方形帳篷,他才把車停下。

“那就是我住的地方。”他指瞭指那個大帳篷。這裡要比阿什蘭市區更涼一些,我禁不住打瞭個寒戰。喬納森很嫻熟且自然地把胳膊搭在我身上。我們穿過玉米地,身邊是不知名的野花,頭頂上一輪滿月已經升到半空。我們熱切地討論著我們喜歡的樂隊和歌手,或分享演出中發生的一些趣聞逸事。

“我看過米雪兒·夏克的三次演出。”喬納森激動地跟我分享。

“三次?”我有些不敢相信。

“有一次我冒雪開車去看的。觀眾席上人數寥寥,也就十幾個人。”

“哇哦!”我忍不住發出感嘆聲。這個男人看過三次米雪兒·夏克的演唱會,不管我的屁股多麼“驚世駭俗”,我覺得今晚我的褲子是保不住瞭。

“哇哦!”他也感嘆一聲,在黑夜裡,他棕色的眼睛格外閃亮。

“哇哦。”我下意識地又說瞭一句。

“哇哦。”他又重復一遍。

我們隻是重復著這個感嘆詞,這讓我有些困惑。話題好像已經不再是關於米雪兒·夏克瞭。

“這些是什麼花兒?”我指瞭指身邊盛開的花朵問他。我內心突然一陣害怕,擔心他要吻我。並不是我不想吻他,而是距離上次我親吻喬已經過去兩個月瞭。而每一次這麼長時間不接吻,我都確信自己已經忘記怎麼去吻瞭。為瞭拖延一下,我就詢問他在農場裡幫忙的工作內容,他的傢人都是誰,他上一個女朋友是誰,在一起多久以及為什麼分手。但是他也沒怎麼回答,也沒反問我。

但這對我來說無所謂。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感覺很舒服。他的手後來又不老實地滑到我的腰部,這種感覺就更棒瞭。後來我們就一路打鬧著向帳篷走去,他突然轉過身來吻住瞭我的唇。我意識到我仍然知道怎麼接吻,那些他沒回答也沒問的問題全都拋到瞭腦後。

“這太酷瞭。”他有些意猶未盡。像每一對初吻後的男女,我們也傻乎乎地樂著,不能自持。“很高興你跟我來瞭。”

“我也很高興自己來瞭。”我能強烈地感受到他的雙手在我的腰上遊移,手掌的溫度透過T恤薄薄的面料傳遞到我身上。然後他的手又滑到我的牛仔褲上方。此時我們站在喬納森的車和他的帳篷中間,而我有兩個選擇:要麼回到阿什蘭的青旅一個人過夜,要麼留下來在他的床上跟他過夜。

“快看天空,”他突然孩子氣地指著星空,“全是星星啊!”

“好漂亮啊!”雖然我並沒有抬頭看天,但還是附和道。我看瞭一眼被黑夜籠罩的河谷,在黑暗裡有點點燈火,還能依稀辨別出房屋和農場。我想到瞭克萊德,在同一片星空下,一個人在貨車裡讀著書。我不知道太平洋屋脊步道在哪裡,但是感覺好像很遠很遠。我突然想到,我隻是前一晚在吵鬧的俱樂部對他大聲提及一點關於旅程的事情,之後就再也沒談到過,他也沒再問過。

他的話打斷我的思緒:“我也不知道怎麼瞭,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我應該走過去跟你說話。我知道你一定很棒。”“很棒”二字又是很重的地方口音。

“你也很棒。”我也學著他的發音,用瞭“很棒”這個詞,雖然之前我都沒這麼說過。

他探過身來,又吻瞭我一下。我狂熱地回應他,以一種前所未有的熱情吻住瞭他的唇。我們就站在那裡,一遍遍地擁吻著,不去選擇哪個方向,周圍是玉米地、野花、繁星和月亮,這感覺真是妙極瞭。我的手慢慢地伸進他的鬈發裡,然後摸到他粗壯的臂膀,又抱住他結實的腰部,緊緊地貼住他的身體。每一次做出這個動作,我全身的細胞似乎都被喚醒,提醒我自己有多麼渴望。

“你想進去嗎?”喬納森提議道。

我點點頭。他讓我在外面等一會兒,他進去把燈光和加熱器打開。過瞭一會兒,他出來瞭,用手掀開帳篷的門簾讓我先進。

這個帳篷和我徒步時住的帳篷完全不同,其舒適程度相當於豪華套房。裡面開著加熱器,不會太冷。帳篷很高,可以完全直立。角落裡放著一張雙人床,但仍然有足夠的空間在裡面走動。兩個床頭都安裝瞭用紙板做的小櫃臺,上面放著兩個用電池的蠟燭形電燈。

“好溫馨呀!”我忍不住稱贊道。此時,我們倆緊挨著站在門口和床頭之間的小空間裡,他突然一把拉住我,我們便開始接吻。

“問這個問題有點兒奇怪。”過瞭一會兒,他突然結結巴巴地說,“我不想假設什麼,因為如果咱倆,你知道,一起玩兒的話對我來說完全沒問題,這一定會很好。或者你想讓我把你送回青旅,即使是現在,也沒問題,如果你心裡這麼想的話。不過我還是希望你不要這麼想。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不一定非得那個,但是要是我們那個的話……我是說,我沒有,沒有病也沒有別的什麼。但是要是咱們……你帶安全套瞭嗎?”

“你沒有安全套?”

他搖搖頭。

“我也沒有安全套。”我有些氣惱。這真是滑稽透頂瞭。這一路上我都帶著個安全套,帶著它穿越瞭炙熱的沙漠和冰凍的雪地,穿越瞭森林、高山、河流,也度過瞭最痛苦、無聊和令人興奮的日子。現在到瞭這個溫暖豪華的帳篷裡,裡面有雙人床,還有用電池的蠟燭形電燈,面前還有一個性感、溫和、棕色眼睛、喜歡米雪兒·夏克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著我,而我卻沒帶安全套,隻是因為屁股上有兩塊巴掌大的粗糙皮膚就自覺羞愧,下定決心不脫褲子,所以就故意把安全套留在背包的急救箱裡,放在不知道在哪個方向的青旅裡面。現在想來,最理性、理智、實際的事情就是該把它放進我那個聞起來有汽油味兒的假錢包裡。

“沒事兒。”他細聲細語地安慰我,握住瞭我的雙手,“我們就可以純粹玩兒嘛。咱們還有很多事情是可以一起做的。”

所以我們又開始接吻。一直接吻,接吻,接吻。他的手隔著我的衣服摸遍瞭我的全身,我也摸遍瞭他的全身。

過瞭一會兒他突然抽身抬起頭,低聲對我說:“你想不想脫掉T恤啊?”我笑出聲來,因為我的確想把T恤脫下來。然後我就脫瞭,他站在那裡看著我。我現在穿著幾個月前打包寄過來的黑色文胸,因為我那時候就想到瞭阿什蘭,我可能得穿。想起最初的動機,我禁不住又笑出來。

“什麼事兒這麼好笑?”他有些不知所措。

“就……你喜歡我的文胸嗎?”我像模特那樣揮舞著雙手,似乎在做廣告一樣,“它可是走瞭很長的路哦。”

“我很高興它走到瞭這兒。”他曖昧地說,伸出手,用手指輕輕地撫摩著文胸肩帶的邊緣,一直到我的鎖骨。我原本以為他會順勢把它脫掉,但是他卻慢慢地沿著文胸上部,又遊走到文胸的下部。他進行這些動作的時候,我看著他的臉。這給我的感覺比與他接吻更加親密。他做完整套動作以後,幾乎不用他碰,我已經幾乎站不住瞭。

“過來。”我把他拉過來,然後摔到床上,順勢甩掉瞭腳上的涼鞋。我們還穿著牛仔褲,但是都裸著上身,不斷地在床上翻滾著。到後來終於累得並排躺在床上,偶爾親吻一下。他的手撫摩著我的頭發,然後是胸部和腰部,最後把牛仔褲的扣子解開。我如夢初醒,記起來屁股上的兩塊醜陋的疤,一下子滾到一邊。

他急忙向我道歉:“對不起,我以為你——”

“不是那個原因。是……有件事我得先告訴你。”

“你結婚瞭?”

“不是。”我沒經大腦就說出這句話,稍後才意識到這的確是實話。我的腦海閃過保羅。我突然又意識到什麼事情,一下子坐起身,扭頭對著躺在身後的喬納森問道:“你結婚瞭?”

“沒結婚。沒孩子。”他回答得很簡短。

“你多大瞭?”我又問。

“34。”

“我26。”

我們兩人各懷心事,所以又不說話瞭。他這個年紀對我很有誘惑,也很合適。盡管沒有問我的情況,但最起碼跟我上床的人不再是個男孩兒瞭。

“你想告訴我什麼呀?”他很自然地把手放在我裸露的脊背上,那一刻我意識到自己在顫抖。我很好奇,不知道他有沒有感受到。

“是一件我不好意思的事兒。我屁股上的皮膚……有點……我昨天晚上告訴你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你還記得吧?我得一直背著包,後包帶兒一直磨著皮膚,所以就變得——”我絞盡腦汁,想避免使用“介於樹皮和拔過毛的死雞皮”這個說法,“變得粗糙瞭,有些起繭瞭。我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嚇到你……”

我突然說不出話來,有點倒抽涼氣,因為他的雙唇吻著我的脊背,雙手繞到前面來繼續解扣子。他坐起來,緊緊地從後面抱住我,把我的頭發撩起來,親吻著我的脖子,然後是肩膀。我躺下來,一邊讓他跨到我的身上,一邊扭動著想把牛仔褲脫掉。他一路從耳朵吻到喉嚨,然後鎖骨、胸部、肚臍,然後用肘部撐著身子往下移動,一直吻到我不想讓他看到的那兩塊疤。

“哦,寶貝兒。”他溫柔地吻著我最粗糙的那一部分,呢喃道,“你不用擔心的。”

在那個帳篷裡的經歷像是一場狂歡,很有意思,又不僅僅是有意思。6點鐘的時候我們都睡瞭過去,但是兩個小時後醒來。雖然很累,但還是醒瞭。

“今天我休息。”喬納森坐起來對我說,“你想去海灘嗎?”

我連海灘在哪兒都不知道就立刻答應瞭。今天我也休息,是最後一天。明天我就又得上路瞭,目的地是火山口湖。我們穿好衣服就上路瞭。汽車開上瞭一段漫長的弧路,在森林裡穿行瞭兩個小時,又爬過瞭一座海岸山。開車的時候,我們喝著咖啡、吃著烤餅、聽著音樂,談話的內容也局限在我們昨晚的話題:音樂。這好像是我們能夠討論的唯一話題。後來,車開進一個叫佈魯金斯的沿海小鎮,我已經有一半後悔起初答應來瞭。不僅僅是因為我對喬納森的興趣在消減,也是因為我們開瞭三個小時的車。離太平洋屋脊步道這麼遠感覺有點奇怪,讓我有種背叛它的感覺。

但是一看到廣闊無垠的海灘,這種感覺就無影無蹤瞭。和喬納森並行走在海邊,我意識到我之前來過這裡,是和保羅一起。我們在附近的州立公園營地裡宿的營,此前我們剛去過紐約,當時正在進行漫長的公路旅行。就是那次旅行,我們一起去瞭大峽谷和拉斯韋加斯、大瑟爾和舊金山,後來又去瞭波特蘭。路上經過這個海灘,我們就停下來宿營。我還記得我們一起生火做晚飯,在野餐桌上打撲克,然後又鉆進我的貨車後座翻雲覆雨一番。這些回憶歷歷在目。我和保羅來到這裡時我是個怎樣的人,我之前設想過會發生的事情和後來的確發生的事情,我現在是個怎麼樣的人,以及一切是如何變得物是人非的,這一切的一切,我都能感覺得到。

我變得安靜起來,但是喬納森並沒有問我在想什麼。我們安靜地走著。盡管是周日下午,但是海灘上幾乎沒人,我們一直不停地走,到後來,周圍隻剩下我們兩個。

“這兒怎麼樣?”走到一個地方時,喬納森突然問我。這個地方的後面有一些黑色大卵石,圍成一圈。他把毯子鋪在沙灘上,把之前在西夫韋便利店買的午餐放在上面,然後坐瞭下去。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再往那邊走一走。”我把涼鞋放在毯子旁,赤著腳向前走去。一個人的感覺很棒。風吹著我的頭發,沙子按摩著我的腳底。我還撿瞭一些漂亮的石頭,但是很遺憾無法帶上路。我走得越來越遠,直到看不到喬納森瞭才停下來,彎身在沙灘上寫下瞭保羅的名字。

之前連續好幾年,我寫過很多次他的名字。19歲,我愛上瞭保羅。此後無論我們在一起還是不在一起,隻要我到沙灘,就會這麼做。但是這次寫下他的名字時,我清楚這是最後一次瞭。我不想再為他受傷瞭,也不想再去糾結離開他是不是個錯誤,更不想因為冤枉瞭他而一遍遍地自責。我心裡想道:如果我原諒瞭自己呢?如果我就是騙子,我的所作所為沒有借口,隻是因為我想要和需要這麼做呢?如果我後悔瞭,又回到過去,但卻還是重蹈覆轍呢?如果我實際上就是個隨隨便便、欲求不滿的壞女人呢?如果所有這些別人對我的指摘,其背後的原因也是讓我來到這裡的原因呢?如果我永遠無法得到救贖呢?如果我已經得到瞭救贖呢?

“你想要這個嗎?”回去後,我把手裡的石頭伸到他面前問他。

他微笑著搖搖頭,看著我把石頭扔回沙灘。

我在他身邊坐下來。他把袋子裡的東西都拿瞭出來——有面包圈、奶酪、一小袋蜂蜜、香蕉還有橘子。他給我剝瞭一個橘子,我就接過來吃瞭。他突然把手指上面的蜂蜜抹到我的嘴唇上,然後親吻著吃瞭下去,最後還不忘輕輕地咬我一下。

然後一段海邊蜂蜜幻想曲就開幕瞭。主要演員是他、我、蜂蜜還有一些摻進來的沙子。蜂蜜塗得哪兒都是:我的嘴,他的嘴,從我的胳膊一直到我的胸脯;他的兩隻肩膀,一直到他的乳頭、肚臍和底褲上部。到最後我有些吃不消瞭。

“哇哦。”我又喘著粗氣說瞭這個屬於我們倆的感嘆詞。這個詞代表的是我的驚嘆:我眼前的這個男人雖然不愛說話,但是技術一流,而且我們倆到現在還沒進行到最後一步。

他仍舊沒有說話,從購物袋裡拿出一盒安全套撕開,然後站起來,伸手把我也拉瞭起來。我讓他把我領到一圈卵石那兒,然後鉆瞭進去。盡管光天化日,還是在公共沙灘上,但是這個地方較為隱蔽,當然我並不喜歡打野戰。我知道這個星球上一定有人願意隨隨便便在某個地方就可以做,但是我還沒碰到過這樣的人。不過有石頭的遮蔽,我也就不管那麼多瞭。畢竟,過去幾個月我在野外也幹過各種各樣別的事情。我能聞到蜂蜜的味道,還有咸咸的沙子味兒和青苔、浮遊生物的淡淡的味道。但是很快,這一切都被拋之腦後瞭,我忘記瞭自己在戶外,忘記瞭蜂蜜,忘記瞭他是否問過我哪怕一個問題。

回阿什蘭的路上我們沒怎麼說話。我現在很累,加上沒怎麼睡覺,所以幾乎沒勁兒說話。我們安靜而平和,一路上聽著尼爾·楊的歌聲回到瞭青旅。在那裡,我們也沒什麼儀式,就結束瞭22個小時的約會。

“謝謝你做的一切。”吻他的時候我輕聲地說。現在雖然是周日晚上9點,但是比昨晚更加安靜。人們要麼都在室內低調辦活動,要麼在傢休息,還有一半的遊客已經回傢瞭。

“你的地址。”他邊說邊遞給我一張紙和一支筆。我把麗莎的地址寫瞭下來,心裡有一種感覺在升騰,不是悲傷,不是後悔,不是期待,而是一種混合瞭這三種情緒的感覺。這段時間毫無疑問很開心,但是現在我覺得內心很空虛,就好像沒得到某個東西,然後才明白自己其實一直都很想得到它。

我把紙筆還給他。

“別忘瞭你的錢包。”他從座位上把我的小紅袋子拿起來。

“再見。”我拿過包,準備開門下車。

“先別急。”他說著又把我拉過去,狠狠地吻瞭我。我更加瘋狂地回吻他,就像一個延續瞭我一生的時代就要結束瞭。

第二天早上,我換上瞭徒步的行頭:原先那件有污點的運動內衣,一條上路以來一直穿著的有點破舊的海軍藍徒步短褲,還有一雙新羊毛襪,最後一件準備穿到終點的新T恤,一件寫著“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黃字的淺灰色T恤。我背著“怪獸”,腰間掛著滑雪杖,胳膊抱著一個箱子,走到供銷社,在熟食區占瞭張桌子,把包裡的東西又重新歸置瞭一遍。

我把東西分成三份:一份是我的裝滿東西的整齊的“怪獸”背包;一份是裝著牛仔褲、文胸和內褲的小箱子,準備稍後寄回給麗莎;還有一個塑料購物袋,裡面裝滿我實在吃不下去的食物,準備在出鎮的時候留在郵局那邊的徒步客免費箱裡。我的下一站是火山口湖國傢公園,大概有110英裡遠。我需要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但是現在卻不想離開阿什蘭。我從包裡翻出那條“Strayed”項鏈,戴在脖子上。道格給我的那根烏鴉毛還貼在包的內面,放在最初的地方,隻不過有點破損凌亂。我撫摩著它,把毛理順,又重新放好。我把側包拉鏈拉開,把裡面的急救箱抽出來打開。我從莫哈維沙漠一路帶到這裡的安全套還在那裡,完好如初。我把它拿出來,放進那個要送出去的食物袋裡。然後我背好“怪獸”,拿著箱子和塑料購物袋,離開瞭供銷社。

沒走多遠,我就看到在蛤蟆湖碰到的那個發帶男,正坐在上次看見他時坐的地方,面前擺著咖啡罐和一張小紙板。“我要出鎮瞭。”我站在他前面對他說。

他抬起頭,看著我點點頭。他似乎還沒有記起我來——無論是第一次在蛤蟆湖還是前幾天在這裡。

“你們去找彩虹集會的時候我見過你,我跟另一個叫斯泰茜的女生一起,我們跟你說過話。”

他又點點頭,晃瞭晃隻有幾個零錢的咖啡罐。

“我這邊有一些不需要的食物,不知道你要不要。”說著我把塑料袋放在他身邊。

“謝謝你,寶貝兒。”我轉身要走的時候他這麼說。

我停住腳步,轉過身。

“嘿!”我大聲喊瞭一下,“嘿!”這次喊得聲音更大,直到他註意到我。

“別叫我‘寶貝兒’!”我有些慍怒。

他雙手合十,像是在祈禱,然後向我低下頭去。

(1)WILCO是芝加哥的一支另類鄉村音樂樂隊。—譯者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