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天空湛藍澄澈,陽光燦爛,湖面波光粼粼。從這裡能夠清楚地看到矗立在南面的傑斐遜山和北面的歐拉利山。護林站附近有幾排野餐桌,我坐在其中的一張桌子旁,開始為最後一段路打包。天剛亮的時候“雄鹿三壯”就出發瞭,他們想在喀斯喀特山脈華盛頓州一段下雪之前就到達美加邊境。但是,我並不計劃走那麼遠,所以可以不緊不慢地走完最後的一段路。
在我恍惚之際,蓋伊手裡拿著盒子突然出現在我面前。顯然,現在他已經清醒瞭。“太好瞭,差點跟你錯過。這個剛到。”他笑瞇瞇地對著我說,因為匆忙臉色有些紅潤。
我從他手中接過瞭盒子,看瞭一眼寄信人地址,原來是我朋友格蕾琴寄的。“謝謝你為我做的這一切。”蓋伊轉身要離開的時候,我大聲地對他說,“無論是昨晚的酒,還是你的熱情招待,十分感謝。”
“祝你一路順風。”他轉過頭微笑著對我說,然後大步流星地走開瞭,消失在建築物的拐角處。我把盒子撕開,裡面的東西讓我驚訝得大喘氣:12塊包裝精美的高檔巧克力,還有一瓶紅酒。我一邊想著怎麼享用這瓶紅酒,一邊迅速消滅瞭幾塊巧克力。盡管我很想當晚就開瓶暢飲,但是我可不想背著個空瓶走到天伯倫度假屋。我把最後幾件東西綁在背包上,然後拿著紅酒和空盒子向護林站走去。
“謝莉爾!”突然有個聲音叫我,我回過頭。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我趕上你瞭!我趕上你瞭!”一個男人一邊向我走來一邊興奮地呼喊。我驚呆瞭,手裡的盒子掉到瞭草地上。他在空中揮舞著拳頭,興奮地朝我發出一陣貓頭鷹般的咕咕聲。我聽出瞭這個暗語,但是跟眼前這個人卻怎麼也對不上號。他很年輕,留著胡子,頭發金黃,跟我上一次見他時有所不同,但還是印象中那個熟悉的大男孩兒。“謝莉爾!”他一把把我攬入懷裡,又一次激動地喊著我的名字。
從我沒認出他是誰到認出他,整個過程就像電影慢動作一樣,直到他緊緊地抱住我,我才意識過來,興奮地喊著:“道格!”
“道格!道格!道格!”我不停地叫著他的名字。
“謝莉爾!謝莉爾!謝莉爾!”他也熱情地叫著我。
然後我們又退後一步,相視無言。
“你瘦瞭。”他喃喃地說。
“你也是。”我笑得合不攏嘴。
“你已經完全適應瞭。”
“我知道!你也適應瞭!”好開心看到有人已經註意到瞭我的改變。
“我留瞭個小胡子。”他邊說邊俏皮地拉瞭一下胡子,“我有好多事情要跟你分享啊!”
“我也是。湯姆呢?”我這才意識到湯姆沒有跟道格一起。
“他落後瞭幾英裡,稍後就會趕上。”
“你們順利通過瞭雪區?”我問。
“我們走瞭一段兒,但是後面的雪地越來越難走,我們就下山繞瞭過去。”
我下意識地搖搖頭,心裡仍然不敢相信他就站在我面前。我跟他講瞭格雷格已經停止徒步的事情,然後又問到艾伯特和馬特的情況。
“從上次見面以後就再也沒有他們的信兒瞭。”他看著我,嘴角上揚,眸子裡閃著光,“我們整個夏天都在讀你的留言。正是你的話讓我們有瞭前進的動力,才讓我們想要趕上你。”
“我剛剛都要走瞭。”我說著,彎下腰把剛才掉在地上的空盒子撿瞭起來,“要是你晚到一分鐘,我就已經上路瞭。天知道你還能不能趕上我瞭,哈哈。”
“我一定還是會趕上你的。”他自信滿滿地看著我說,爽朗地大笑起來。他還是那個印象中的金發男孩兒,隻不過現在稍微有點變化。除瞭身體有點虛,他比以往變得更加堅毅勇敢,就像過去的幾個月裡他成長瞭好幾年。“你要不要等我一下,我整理一下東西,然後一起走。怎麼樣?”
“好啊。”我爽快地答應瞭,“不過,在進入喀斯喀特洛克斯小鎮前的最後幾天,我得一個人走。你知道,就像最開始那樣。但是我們可以一起走到天伯倫度假屋。”
“蒼天啊,謝莉爾。”他又把我拉進懷裡,緊緊地擁抱著我,“真不敢相信我們在這兒碰上瞭。對瞭,我給你的那根黑色羽毛你還留著吧?”我笑瞭笑,從背包裡面拿出來,他伸出手溫柔地摸瞭一下已經起邊兒的羽毛。
“這可是我的護身符。”我笑笑看著道格。
“這紅酒是怎麼回事兒?”過瞭一會兒,他註意到我手裡的東西,指著問我。
“我正要把酒送給護林員呢。”我高高地舉瞭一下紅酒,然後用下巴示意一下前面的護林站,“我不想背著它一路到天伯倫。”
“你瘋瞭嗎?”道格一下子急瞭,“你不喝我喝啊!”
那天晚上,我們選在溫泉河宿營。我用瑞士軍刀上的瓶塞鉆把紅酒打開,兩個人開始對飲起來。白天的氣溫比較暖和,70華氏度多一點。但是,晚上卻很冷,畢竟天氣已經開始從夏天向秋天過渡瞭。不知不覺間,樹葉慢慢稀少,花梗也開始幹枯,像打瞭一層霜似的蔫蔫的。我們倆一起生火做好飯,然後在鍋邊吃起瞭晚飯,時不時地把紅酒傳給對方。因為我們都沒有杯子,所以隻能對瓶喝瞭。這麼久以後我和道格重逢,現在又有篝火又有美酒,讓我恍然覺得這似乎是一場儀式,證明我的旅程即將結束瞭。
過瞭一會兒,近處傳來瞭狼嚎聲,我們倆驚得猛然轉過頭,望著無邊無際的黑暗,心裡一陣陣打鼓。
“這個聲音總會讓我汗毛直立。”道格心有餘悸地看著我,喝瞭一口紅酒,然後遞給我,“這酒真是好。”
“是啊。”我猛喝瞭一大口酒,然後滿口酒氣地說,“這個夏天我聽到很多次狼嚎聲。”
“但你不害怕,對吧?你不是一直這麼跟自己說嗎?”我以為道格在開我的玩笑,但是明亮的火光照著他的臉,神情有些嚴肅。
“我是這麼跟自己說的。”停瞭片刻,我又補充道,“隻不過有的時候,我還是很害怕。”
“我也是。”他伸出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把手搭在他的手上,輕輕地握瞭一下。他就像我弟弟一樣,但跟我的親弟弟又完全不同。他就像那個即使以後都不再見面,我仍然會在心裡給他留一個位置的人。
我們最後把一整瓶紅酒都喝掉瞭。我走到背包旁,抽出裝著書的拉鏈包。“你想讀書嗎?”我把手裡的《萬物有靈》遞到他面前,但是他搖瞭搖頭。其實幾天前我就已經讀完瞭,但是因為下雨所以沒法燒掉。我在路上讀的大部分書,上路之前我就已經讀過瞭。這本小說的情節設定在印度尼西亞的摩鹿加群島上,故事情節浪漫,人物感情奔放。原著是荷蘭語,在1955年出版的時候受到一致好評,不過現在已經漸漸被人淡忘。反正我是沒看到過別人讀這本書,隻是小說工作坊的教授佈置讓我們讀,我才知道這本書的存在。母親生病時,我剛剛加入小說工作坊。在母親的病榻前,我就是拿著這本書,強迫自己把註意力都集中在下周的課堂討論要引用的篇章上,這樣就不用為母親的病擔驚受怕瞭。不過,這一切都是徒勞。我腦子裡想的全是母親。而且,我已經瞭解瞭這世間萬物,無論是有名字的還是沒有名字的,加起來都比不上母親對我的愛,也比不上我對母親的愛。所以當我為上路做準備的時候,我就決定要在路上重讀一下這本書。這次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瞭。而從第一頁,我就明白書中點點滴滴。德茂特寫的每一句話就像一把把溫柔的匕首,直擊我的內心深處;書中刻畫的那片遙遠的土地就像我曾經深愛過的每一個地方,在我的血液裡開始湧動。
“我想去睡覺瞭。”道格手裡拿著空酒瓶,有些醉意加困倦地說,“湯姆大概明天就能趕上我們瞭。”
“我先把火撲滅瞭再睡。”
他離開後,我就開始一頁頁地撕書。書裝訂得很好,所以撕起來有點費勁。然後我又撕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用木棍兒挑著完全燒盡。看著火光,我想到瞭艾迪。其實每次坐在篝火邊,我就會想到他,因為是他教會瞭我怎麼生火,也是他帶我第一次去宿營。他曾經教過我怎麼搭帳篷,怎麼在繩子上打結。我還跟他學會瞭用折疊刀開罐頭、劃獨木舟,以及跳過湖面的石頭。他愛上媽媽之後的三年裡,從6月到9月,我們幾乎每個周末都會在明尼蘇達河、聖克羅斯河或者納姆卡岡河河畔宿營。後來,艾迪又用他背傷所得的撫恤金在北部買瞭地,我們一傢人搬到那裡去以後,他教給瞭我更多的叢林知識。
這世界太復雜,人們永遠無法知曉其中奧妙。事物的條件、因果、生滅、榮衰以及改變,都是無法參透的。但是我能確定的一點是,如果沒有艾迪,那天晚上我就不會坐在那裡,也不會鼓起勇氣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盡管我對他的感覺如鯁在喉,但是意識到這一點後這種壓迫感小瞭很多。雖然他沒有好好地呵護我,但是在我需要的時候,他都做到瞭。
書燒成瞭灰燼時,我從拉鏈包裡抽出另一本書——《共同語言之夢》。這一路上我都背著這本詩集,不過從第一天起就不曾打開過,也不必打開。我熟悉書中的內容。裡面的詞句在我腦海的電臺裡播放瞭一夏天。書中各種詩篇的片段,甚至有時書名本身都會在我腦中縈繞,因為書名本身就取自其中的一首同名詩——《共同語言之夢》。我打開書,前傾著身子,借著火光,一頁頁地翻看著。每首詩我隻讀一兩句,然後這樣跳讀瞭十幾首。每一首詩都很熟悉,讓我有種莫名的安全感。有時,我會邊走路邊默背這些詩句。通常,我並不清楚每句的確切意思,但是我卻明白詩句的整體意境。詩句的含義雖然能看得清,卻抓不到,就像我能看到水中有魚兒在遊來遊去,離我那麼近,感覺就要抓到手瞭,但是我一伸手,它們卻溜走瞭。
我合上書,看著它米色的封面。沒有理由不把這本書也燒掉。
但是,我並沒有燒掉,而是緊緊地把它抱在懷裡。
幾天後我們到瞭天伯倫度假屋,但不再僅僅是我跟道格兩個人,湯姆已經趕上我們,還有兩個女生也加入瞭我們。這兩個女生二十來歲,之前曾經同行,後來分開瞭,計劃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州和華盛頓州的一小部分。我們五個人就一起徒步,兩個人一組或三個人一組,但都是隨機組合,不過有時又五個人前後一排,有說有笑,好不熱鬧。大傢的心情都像在度假一般放松,一方面是人數夠多,路上不會寂寞;另一方面是因為天氣晴朗,但十分涼爽。休息時間長的時候,我們會玩兒丟沙包,或光著身子在冰冷的湖泊裡遊泳,抑或去捅馬蜂窩,然後又笑又叫地紛紛跑開。到我們爬上位於胡德山南坡、海拔6 000英尺的天伯倫度假屋時,我們已經好得像一個部落一般,就像夏令營的孩子們在經過一個星期的嬉笑打鬧以後的那種感覺。
我們到達的時候已是下午3點多。我們五個人占瞭休息室裡兩張對坐的沙發,點瞭超級貴的三明治,然後把百利甜酒兌到咖啡裡小口小口地喝。我們還從吧臺借瞭一副牌,玩起瞭撲克遊戲。從窗戶裡就能看到外面的胡德山。胡德山海拔11 240英尺,是俄勒岡州最高的山。雖然它也是火山,跟我在7月進入喀斯喀特山脈之後的山沒什麼區別,但是這是我途經的最後一座大山,對我的意義也最為重大,不僅因為我已與它近在咫尺。在波特蘭時,天氣好時就能目睹其雄偉壯麗。所以,它就像我的一個老友。等我抵達胡德山,我有瞭一種快到傢的感覺——距波特蘭隻有60英裡之遙瞭。盡管在過去兩年裡,我曾因為種種原因在波特蘭待瞭八九個月,但從未安頓下來。
遠遠望去,胡德山的遠景總是美得讓我陶醉,但是近景卻不同,好像二者不是同一座山一樣。從近處看,胡德山並沒有遠觀那麼冷峻雄奇,突然變得平凡無奇,但更深不可測瞭。從數英裡外看的時候,山峰積雪皚皚,在陽光下閃耀著光芒,但是從度假屋北面的窗戶看去,山體的顏色變成瞭灰色。山坡上凌亂地散落著一些松樹,石塊間星星點點地長著羽扁豆和紫菀,略顯荒涼。山上架著滑雪索道,直通到山頂的積雪處,顯得格外紮眼。不過,我現在很高興,因為我可以暫時不再受爬山之苦,隻需舒服地坐在屋內,享受這荒原中的美妙世界瞭。這個度假屋是一座木石建築,是在20世紀30年代由當時公共事業振興署的工人們一石一木蓋起來的。這個地方的每一處都有一段故事。無論是墻壁上的藝術設計,還是建築的格局,抑或是傢具上的手工織物,做工都很精美,彰顯瞭太平洋沿岸美國西北地區的歷史、文化和自然資源。
我暫時離開其他人,自己慢慢地在度假屋裡轉悠,然後又走到外面寬敞向南的露臺上。晴空萬裡,視野極好,我能看到之前經過的很多山——三姐妹峰中的兩座、傑斐遜山以及三指傑克峰。
“蹦一下,轉個身,再跳一大步,完事兒。”我在心裡默念著這四步,知道現在已經到瞭第三步。要想完成第四步,還得再走50英裡到達“眾神之橋”。
第二天早上,我跟他們四個道別。從度假屋出來,爬上一段很短但很陡的路,我重新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來,開始瞭我的獨自徒步。我從滑雪索道下面經過的時候,看瞭度假屋最後一眼,然後沿著胡德山的窄路開始向北又向西走。路上滿是因山上冬日氣候惡劣風化而成的碎石。20分鐘之後,我走進瞭胡德山荒野,再一次進入森林,一下子被靜謐包裹起來。
一個人感覺很好。現在已經進入9月中旬,但是陽光仍然溫暖而明亮,天空格外湛藍。路上一會兒視野開闊,能看見數英裡外的景色,一會兒又進入遮天蔽日的森林,什麼都看不見。我一口氣走瞭10英裡,穿過瞭沙河才在一塊平坦的石頭上坐下來休息,看著低處奔湧的河水,心裡開始平靜下來。《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二輯:俄勒岡州和華盛頓州》大部分都已經撕掉瞭,剩下的可以直接折疊一下塞進短褲口袋裡。我把剩下的幾頁拿出來,又讀瞭一遍,這次一直讀到最後。一想到快要抵達喀斯喀特洛克斯,我心裡就萬分激動,但也萬分悲傷。經歷瞭戶外生存,每晚睡在帳篷裡,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個人徒步穿越荒野,我不知道這會對我的正常生活有什麼影響,但確定無疑的是,肯定有影響。一想到自己即將結束這種生活,我的心裡就一陣恐慌。
我走到河邊蹲下來,捧起河水洗瞭洗臉。這裡河道很窄,河水很淺。我禁不住想,母親在哪裡呢?我已經背負著她走瞭這麼久,在她的重量之下蹣跚前行。可是,我突然感覺不到這種重量瞭。她去哪兒瞭?
“她留在河的另一邊瞭吧。”我心裡有一個聲音對自己說。
然後,我的心釋然瞭。
隨後的幾天裡,我經過瞭蕾夢娜瀑佈,穿過瞭哥倫比亞荒野,路上還看到瞭最北邊的聖海倫山、瑞內爾山和亞當山。到達華圖姆湖的時候,我從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下來,轉到旅行手冊上推薦的一條替代線路,可以往下直通鷹溪,到達哥倫比亞河大壩,最後到達環繞喀斯喀特洛克斯鎮的哥倫比亞河。
向下,向下,向下。最後一整天,我一直在走下坡路,在16英裡的距離內就下降瞭4 000英尺,而道旁的溪流也陪著我向低處奔湧。現在我能感覺到哥倫比亞河就在我北邊不遠處,像磁鐵一樣吸引著我前進,內心也感覺到徒步之旅即將畫上圓滿的句號瞭。當天晚上,我在鷹溪邊過的夜。下午5點,我離喀斯喀特洛克斯隻有6英裡遠。其實在天黑之前我就能趕到鎮上,但是我不想就這麼結束旅程。我想慢慢來,在新一天的晨曦中去觀賞奔湧的河流,膜拜“眾神之橋”。
晚上,我坐在溪畔,看著黑夜下的溪水沖刷著石塊,聽著潺潺的水聲想著心事。一路下坡讓我的腳疼得要命。這一路走來,雖然現在身體比以往都強,而且有可能比未來任何時候都強,但是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仍是一件傷身體的事情。穿越俄勒岡全境,很少有像今天這種陡峭的下坡。現在腳指頭上又起瞭新的水皰。我把手指輕輕地放在腳趾上,慢慢地撫摩著。另一個腳指甲看樣子要脫落瞭,我輕輕一拉果然掉瞭。這是掉的第六個腳指甲。現在隻有四個腳指甲還沒有棄我而去瞭。
太平洋屋脊步道和我不再是平手瞭,現在是6比4,我落後瞭。
當晚我並不想睡在帳篷裡,所以就睡在瞭防水佈上。第二天黎明之前我就醒瞭,看著太陽慢慢地從胡德山那邊升起來。我突然想到,這一切都結束瞭。沒有回頭路可走,也無法留住這一刻。我久坐在那裡,看著霞光照亮瞭整片天空,然後一點點地擴散,籠罩瞭幽暗的森林。我閉上眼睛,傾聽著鷹溪的水流聲。
溪水要奔流到哥倫比亞河,而我,亦是如此。
我感覺最後的4英裡是順水漂到瞭鷹溪小徑源頭附近的停車場,我的內心湧動著一種純粹的情緒——喜悅。停車場很小很空,我走過洗手間,到瞭另一條小徑上。沿著這條路,再走兩英裡就到喀斯喀特洛克斯瞭。小徑突然右轉,哥倫比亞河赫然出現在視野裡。84號州際公路夾在小徑和河流中間,用鐵柵欄加以分隔。我停下來,抓住柵欄,望著滾滾河水一陣感慨。走瞭這麼久,終於看到朝思暮想的哥倫比亞河瞭,一切就像一個奇跡,就像一個新生兒經歷瞭長時間孕育,終於呱呱墜地。深色的河水波光粼粼,比我這一路上對它的所有設想都要美。
沿著這條綠色走廊,我一直往東走。這條走廊原先是哥倫比亞河高速公路,後被棄用,改成瞭步行道。在一些地方,我能看到混凝土碎片,但是路邊的石頭上長滿瞭青苔。樹枝低垂,有的枝丫甚至垂到瞭地面上,蜘蛛在上面織滿瞭網,貼在臉上的感覺十分奇妙。我一邊從頭發上扯著蛛網,一邊聽著左邊州際公路上的機動車在耳邊閃過,有種熟悉卻又陌生的感覺在心中升騰。
從樹林裡走出來以後,我就到瞭喀斯喀特洛克斯鎮。跟我在路上碰到的很多所謂的小鎮不一樣,這個鎮常住人口超過1 000人,算是名副其實的小鎮。經過住宅區的時候,我能感覺到裡面散發出的周五早晨特有的氣息。從高速公路下面的人行道穿到另一邊,我放慢瞭腳步。聽著滑雪杖擊打地面的聲音,我知道自己已經離目的地隻有咫尺之遙瞭。當“眾神之橋”終於進入視線裡的時候,我的心不住地狂跳起來。300多年前,此地發生瞭大滑坡,幾乎阻斷瞭哥倫比亞河,成瞭一座天然橋梁。當地的印第安人稱其為“眾神之橋”,後來,這座鋼制懸臂桁架結構的大橋便因此而得名。人造橋橫跨河流,長約1/3英裡,連通瞭俄勒岡州的喀斯喀特洛克斯鎮和華盛頓州的史蒂文森市。大橋在俄勒岡這邊的入口處有一個收費站。走近的時候,一個女收費員跟我說我可以免費過橋。
“我不過橋,”我滿懷感激地對她解釋道,“隻是想摸一下。”沿著路肩,我一直走到大橋的混凝土立柱邊,把手放瞭上去,看著哥倫比亞河在我的腳下洶湧流動。這是美國西北部最大的河流,也是全美第四大河。得益於曾經盛產的鮭魚,印第安人在這個流域已經生活瞭上千年。探險傢梅裡韋瑟·路易斯和威廉·克拉克都曾經在著名的1805年探險中乘坐獨木舟順流而下。而190年之後,在我27歲生日的前兩天,我也來到瞭這裡。
我已經到達瞭目的地,完成瞭我的計劃。這件事既顯得那麼微不足道,又顯得那麼意義非凡。這就像我經常對自己傾訴的那個秘密一樣,我隻是不知道其意義而已。我在那裡站瞭幾分鐘,身旁的車輛呼嘯而過。雖然我有種想哭的沖動,但還是沒有哭出來。
幾周之前,我在路上聽到傳聞說,到瞭喀斯喀特洛克斯之後,一定要到東風汽車穿梭商店去嘗一下他們著名的冰激凌大甜筒。就是為瞭這個原因,我在天伯倫度假屋的時候故意留瞭幾美元。我離開大橋,沿著熙熙攘攘的大街往商店走去。我這才發現,河道和州際公路就是小鎮的兩個邊界,這條大街也跟這兩條邊界相平行。因為時間尚早,商店沒有開門,所以我摘下包來,坐在門前的一張白色長凳上等著開門。
那天晚些時候我就能到波特蘭瞭。波特蘭在西邊,距離這裡隻有45英裡。晚上我能在屋裡睡在我的墊子上瞭,也可以把打包好的CD和音響都拿出來隨便聽音樂瞭。我會穿上我的黑色蕾絲文胸、內褲和藍色牛仔褲,把好吃的、好喝的全部消滅掉。我會開著貨車四處遊蕩,也會把電腦裝好,然後開始寫小說。我還可以把從明尼蘇達帶過來的書全都賣給鮑威爾書店,這樣手頭就能有些現金瞭。我還會辦一個後院拍賣會,找到工作前就用這些錢。我會把一些二手衣服、微型望遠鏡和折疊鋸都放在草地上,能賣多少賣多少吧。但是這些想法一下子都冒出來,讓我有些吃不消。
“我們開始營業瞭。”一個女聲一下子把我拉回現實中。我抬起頭,看到一個女店員從商店的推拉窗裡探出頭來,朝我打招呼。
我要瞭一個巧克力香草甜筒。幾分鐘之後,她遞給我一個甜筒,收瞭我兩美元,找瞭我兩個10美分的硬幣。這是我剩下的所有傢當瞭,20美分。我坐在那張白色長凳上,一口一口地舔著,看著面前的車來車往。剛開始商店沒有客人,後來有一輛寶馬車停下來,下來一個穿著商務裝的年輕人。
“嗨。”經過的時候他熱情地朝我打瞭一聲招呼。他大概和我年紀相仿,梳著大背頭,皮鞋一塵不染。買完甜筒以後,他站到瞭我面前。
“看來你一直在背包旅行啊。”
“是的,走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我已經走瞭1 100多英裡瞭。”我覺得自己有些激動得難以自持,“今早上剛剛結束旅程。”
“真的假的?”他滿臉驚訝。
我點點頭,然後自豪地笑起來。
“太瞭不起瞭。我一直都想做一件這樣的事情,走一段漫長的旅程。”
“你可以的,你也應該去嘗試一下。相信我,如果我能的話,任何人都能。”
“但是工作忙沒時間——我是律師。”他邊說邊把沒吃完的半個甜筒扔到旁邊的垃圾桶裡,用紙巾擦瞭擦手,“你現在要做什麼呢?”
“去波特蘭。我要在那邊住一段時間。”
“我也住在那兒。我現在就要開車過去,要是你想搭車的話,我很願意捎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謝啦。”我舔舔嘴角的冰激凌,微笑著說,“但是我想在這兒再坐一會兒。慢慢地感受一下。”
他拿出錢包,從裡面抽出一張名片,然後遞給我。“你安頓好瞭以後給我打電話吧。我很想帶你去吃午餐,聽聽你一路上的故事。”
“好的。”我低頭看著名片,白底兒,藍色浮雕字,復古得像是另一個世界的東西。
“非常榮幸在這個有意義的地方跟你見面。”他說著伸出瞭右手。
“我也很高興認識你。”我高興地抬頭看著他,跟他握瞭握手。
他開車離開後,我腦袋後仰,呼瞭一口氣。陽光很耀眼,所以我閉上瞭眼睛,但是眼淚卻順著眼角流瞭下來。我原以為在大橋的時候會流淚。但此時此刻,所有的情緒都奔湧到我的腦海裡,急切地尋找迸發口。“謝謝”在我腦海裡不停地浮現。“謝謝。”我不僅要感謝這漫漫長路,也要感謝在我心中聚集的所有感覺,感謝路途教會我的一切和我仍然未知但卻冥冥中感覺早有定數的一切。
我再也沒有見過那個寶馬男,但是4年後,我跟另一個男人一起走過“眾神之橋”,與他在離這張長凳不遠的地方共結連理。9年之後,我和那個男人有瞭一個兒子叫卡弗,一年半後又生瞭一個女兒叫鮑比。15年後,我帶著全傢來到這張白色長凳上,四個人吃著甜筒,我跟他們講述著我之前如何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最後在這裡停靠的故事。而最後的最後,當我終於抓住這場旅行的真諦以後,我一直對自己傾訴的那個秘密終於揭開瞭。
這也讓我能在這裡把這一切都講給你們聽。
之前我並不確定,在這麼多年以後,我是否能找到這一路上碰到的人。然而我卻發現瞭一件完全沒有想到的事:訃告,道格的訃告。我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告別竟是永別。9年後,他在新西蘭因為滑翔事故身亡。得知消息後,我大哭瞭一場,在心裡跟那個金發陽光男孩兒默默道別。我走到地下室的角落裡,從兩顆生銹的釘子上拿下“怪獸”,想要看看道格留給我的那根烏鴉毛。那根羽毛已經碎成瞭幾片,但是還在原處——在背包的夾層裡,在我幾年前放的那個地方。
我坐在白色長凳上的那天,對這一切一無所知。我隻知道,我不需要知道這一切。相信自己所做的是對的,知道這一點就足夠瞭。要去理解事物的真諦,就像在路上的日日夜夜裡在我腦海中反復播放的《共同語言之夢》裡面的詩句一樣,不必非要說出其精確含義。我相信我不需要再空手去抓這一切瞭,看到魚兒在水下遊來遊去就已足夠。這就是一切。這就是我的生命,像所有的生命一樣,神秘莫測、神聖寶貴。這才是我的生命,離我這麼近,這麼真實,又這麼專屬於我。
也許,一切順其自然,才算最瘋狂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