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聞過則喜到與人為善

從聞過則喜到與人為善

【原文】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1大焉,善與人同2,捨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3者也故君於莫大乎與人為善。」

【註釋】

1有:同「又」。2善與人同:與人共同做善事。3與人為善:與:偕同。

【譯文】

孟子說:「子路,別人指出他的過錯,他就很高興。大禹聽到有教益的活,就給人家敬禮。偉大的舜帝又更為了不得:總是與別人共同做善事。捨棄自己的缺點,學習人家的優點,非常快樂地吸取別人的長處來行善。從他種地、做陶器、捕魚一直到做帝王,沒有哪個時候他不向別人學習。吸取別人的優點來行善,也就是與別人一起來行善。君子。最重要的就是要與別人一起來行善。

【讀解】

今天我們說,與人為善,是指善意幫助別人。這與孟子所說的意思既密切相關又略為有所不同了。

孟子的意思很簡單,與人為善就是與別人一起行善,而這種與人一起行善的基礎是吸取別人的優點,改正自己的缺點。所以,他是從子路說起。因為子路有一個很大的優點是聞過則喜,聽到別人給自己指出過錯就高興。除了子路而外,夏禹也是這方面的模範,他只要一聽到別人對他說有教益的話,不僅高興,而且還要就地下拜,行上一個大禮。當然,比起子路和夏禹來,大舜的「與人為善」就更高一籌了,不僅高興,不僅下拜,而且還要切實吸取並付諸行動,這就等於和別人一起行善了。

從聞過則善聞善言則拜,到與人為善,雖然有程度的不同,但其性質都是一樣的,這就是善於吸取別人的優點而改正自己的缺點。

在《論語·學而篇裡,孔子曾經說過:「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把別人能夠給自己指出過錯看作一大幸事。

可見,孔、孟在如何正確對待自己的缺點和別人的優點這個問題上也是一脈相承的。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要真正按孔、孟的要求做是非常難的。這裡面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最根本的一點,還是有沒有寬廣的胸襟和肚量的問題。沒有寬廣的胸襟和肚量來處理人與我之間的關係,莫說與人為善,就是聞過則喜也是絕對做不到的。做得到的,只有聞過則想,文過飾非而已。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