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底線

任何一位領導者都是推銷員,他必須向自己的集團內部和外部進行推銷。任何希望成為優秀領導者的人都需要善於向他人推銷自己的想法和願望。有時你需要勸說別人去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或是向他們推銷一些想法,那些他們做夢都感覺做不到的事情。

買球員

在一個集團的運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能夠說服人們加入你的團隊,無論他們在別處的工資是否更高。在英超聯賽中這種挑戰變得更加艱巨,因為與其他體育項目不同,如美式足球,英超對於俱樂部給球員的薪水沒有限制。因此教練和球探組成員需要將自己的俱樂部的賣點展示出來,這非常重要。即使是曼聯這樣的球隊,雖然我們可以獲得高額的轉會費用,但是我們從來不希望自己的支票簿成為成功的關鍵,因為這樣做風險太大了,總有人可以比你的開價更高。

也許人們不認為足球教練是推銷員,但是他們錯了。1988年,我們希望簽下保羅·加斯科因,那時的我盡了全力。我去了倫敦,在加斯科因的律師家跟他見了面。我告訴他如果他不來曼聯,那麼他在今後的20年裡都會感到後悔。由於他來自紐卡斯爾,我還告訴他曼聯隊中也有不少紐卡斯爾人,如博比·查爾頓、史蒂夫·布魯斯和布萊恩·羅布森。我以為這些方法會奏效,但是後來得知加斯科因去了托特納姆熱刺隊之後,我感到很失落,當時該俱樂部為他的母親在蓋茨黑德買了一套房子。但是加斯科因只是個特例,通常情況下我們都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的球員。

任何一位領導者都是推銷員,他必須向自己的集團內部和外部進行推銷。任何希望成為優秀領導者的人都需要善於向他人推銷自己的想法和願望。有時你需要勸說別人去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或是向他們推銷一些想法,那些他們做夢都感覺做不到的事情。通常情況下,這些推銷工作都是面向在職人員的。但是在面對體制外人員時,這樣做就有了挑戰。以曼聯為例,這些體制外人員包括三大部分:潛在球迷、可能的贊助商和潛在的球員,尤其是年輕球員。球隊的商業部會負責前兩項,而我則負責第三項。這也就意味著我工作的一部分就需要像公司中的推銷員一樣。

足球的現場銷售團隊就是其球探系統。我曾經組建過兩個球探系統——一個是在阿伯丁,另一個則是在曼聯。我們鼓勵球探們像推銷員一樣做事:他們的固定薪水不高,但是如果他們發現的球員進入了我們的系統內,他們就會獲得各種各樣的獎金。我們給這些球探安排了各自需要負責的特定區域和校隊,而且他們也明白我最喜歡的年輕球員類型。我也像銷售經理一樣,希望對每次「銷售」的條款都進行審批,因為我不希望他們胡亂給我簽下一些球員。我擔心自己可能會得到6個門將、7個中後衛和4個左邊鋒。我來到曼聯的第一周就舉行了一次會議,會上我對全部的球探說:「我對於你們街區最優秀的球員不感興趣。我感興趣的是你們轄區中最棒的小伙子。」

正如所有的銷售團隊一樣,我們的球探系統中也有佼佼者。當你看到一顆未經打磨的寶石,能夠把它想像成三重冕頭飾上閃耀的珍寶,這是需要真正的天賦的。曼聯的星級球探是鮑伯·畢夏(Bob Bishop),他負責的區域是貝爾法斯特(Belfast)。他就像一名花衣魔笛手。其最令人矚目的成就就是發現並簽下了喬治·貝斯特,但是他還發現了很多其他的優秀球員。

在年輕時,我通過觀察其他球探學到了不少銷售技巧。博比·查爾德(Bobby Calder)是阿伯丁隊的球探,在他希望簽下我弟弟馬丁時,我們便有了一面之緣。他來到我家時為我母親買了一盒巧克力,為我父親買了一箱香煙,送給了我一個價值10先令的筆記本。他頭戴一頂小巧的套疊式平頂帽,坐在那裡時就像一個儒雅的天使。後來在我執教阿伯丁隊時,有一次我們計劃簽下約翰·翰威特(John Hewitt),當時曼城、凱爾特人和流浪者隊都希望簽下他。我們和他的父母見了面,我口若懸河地講述了自己的推銷之詞,告訴他們我對阿伯丁隊的打算及俱樂部的光明前景。在我們離開時,博比對那名球員的母親說:「翰威特太太,明天我還會再來拜訪您,告訴您關於那座海濱城市的一切。」我當時簡直是怒不可遏,我認為他會把事情搞糟。但是事實證明他是對的,他教會了我非常重要的一課,他告訴我要識別哪個人才是影響銷售的決策者。對於年輕球員來說,決策者顯然不是他們本人,同樣,也不是他們的父親,他們的父親只是間接地能感覺到自己跟兒子在一起生活就好。決策者是他們的母親,她們希望弄清楚哪條路是對自己的兒子最有利的。在那次之後,我經常會告訴球探們要多做球員母親的工作。

相對於其他年輕球員,我們在買進大衛·貝克漢姆時花費了更多的努力,但是總體來說這是一個頗為典型的例子。馬爾科姆·費吉恩是我們在倫敦的球探,發現了12歲的貝克漢姆。大衛的父親是曼聯的鐵桿球迷,而大衛也繼承了其父親的喜好,這一點對我們很有利。但是顯然還有很多其他球隊也盯上了他,尤其是托特納姆熱刺隊。於是我們對大衛保持密切觀察。我認識了大衛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因為瞭解一個人的背景是大有益處的,同樣也可以借此讓他的家人明白我們非常在乎他。我們邀請大衛來到了曼徹斯特,如果他參加夏季訓練,我們就會送給他一套曼聯的裝備;我們在倫敦比賽時更是請他來到一線球隊的更衣室參觀,此舉讓他及他的家人感覺到了我們很在乎他,事實也確實如此。

如果你為一個很成功的集團工作,很容易會粗心或是為銷售業績自滿。在我初到曼聯時,大家都覺得任何曼徹斯特的男孩都會理所當然地來到曼聯隊,但是他們往往會選擇曼城,甚至就連瑞恩·吉格斯也曾經在曼城隊訓練過。你不能指望世界上最富有天賦的球員手裡攥著工作申請表自己送上門來,這絕非這個世界的運轉方式,你必須去尋找那些天才。有時我們的球探會在週末去球場尋找那些最有天賦的球員,而我提前跟這名球員或其經紀人取得聯繫,他們屬於其他俱樂部。因為這名球員顯然也希望明白自己未來的教練是否熱心於他。當事情進展到敲定最後合同條款時,我會讓大衛·吉爾出面。這對我們大家都好,因為這樣做,我就無須面對那些艱難的對話,而這對話很可能影響我跟球員之間的關係。

節約

我不喜歡用錢解決問題,雖然有時錢能帶來短期收益——比如2012年我們買下范佩西時的喜悅,他讓我們的鋒線陣容如虎添翼。但是我實在想不出有哪支球隊依靠支票簿成為長期的贏家。1992年坎通納來到曼聯時也確實讓我們為之歡喜——但是我們僅僅在他身上花了90萬英鎊。錢無法在短時間內創建出具有深度和廣度的俱樂部,錢不能帶來傳承和歷史,錢不能帶來滿看台做好準備迎接冰雨的球迷,錢也不能讓年輕的小伙子們美夢成真。

雖然我喜歡看賽馬,但是我一向很討厭浪費錢。現在的球員們養成了與對手交換球衣的習慣,或是將球衣送給親戚朋友,這簡直讓我抓狂。那些球衣很貴,當贊助商提供的球衣存量用完時,球隊就不得不花錢買新球衣了。距離我退休還有6年時,器械管理員阿爾伯特·摩根告訴我,每個賽季我們都要損失數百件球衣。大部分送出去的球衣最終都落在了紀念品商販那裡或者是今天的易趣。我告訴球員們他們可以繼續交換球衣,但是他們得自己支付這部分費用。

懷疑論者可能會指出我簽下的一些球員是浪費錢。他們經常舉出的例子是迪米塔·貝爾巴托夫,當年我們從托特納姆熱刺隊以3075萬英鎊買下了他,但是後來我們將他賣給富勒姆隊時僅僅收回了約10%的費用;胡安·塞巴斯蒂安·貝隆以2400萬英鎊買入,1500萬英鎊賣出;我們在買路易斯·薩哈(Louis Saha)時花了1240萬英鎊,這位可憐的前鋒飽受傷病困擾,在賣出他時幾乎是免費的。但是如果你仔細研究一下我簽下的球員,就會發現這些年來花的錢都是值得的。就算是我那些最失敗的交易也和英超其他俱樂部的浪費不可同日而語。比如,2011年切爾西隊在衝動之下以5000萬英鎊的高價買下了費爾南多·托雷斯(Fernando Torres),而在2015年將他輾轉賣給馬德里競技隊時,這些錢都打了水漂。

我在開銷方面很吝嗇,其中一部分原因跟我的成長環境有關。我的父母會保證我們兄弟倆不缺任何東西,但是在戈萬我們租來的寓所裡並沒有太多的零花錢。我成為球員和教練之後情況也是如此。拋開我的蘇格蘭血統不提,我對待俱樂部的錢就像對自己的錢一樣節省。

我作為球員得到的第一份薪水是在1964年的鄧弗姆林,因為此前我的第一個俱樂部女王公園是屬於業餘性質的,所以沒有薪水。我在鄧弗姆林時的周薪是28英鎊(約為今天的524英鎊),但是由於當時我辭去了周薪為13英鎊的工作,我每週的固定收入不到41英鎊,所以贏得比賽並獲得獎金對我來說很重要。當我在流浪者隊效力時,夏季的周薪為60英鎊(約為今天的998英鎊),在比賽季時為80英鎊(約為今天的1331英鎊)。在我當上聖米倫隊的教練時,我們的第一場主場比賽是對陣漢密爾頓隊(Hamilton),我們在一個可容納25,000名觀眾的球場上面對著3000名觀眾進行比賽。當時球隊可謂是每況愈下。當時的聖米倫隊是蘇格蘭乙級聯賽的球隊,在比賽季球員們的周薪為12英鎊,夏季則為7英鎊。

我在阿伯丁隊時,球隊老闆迪克·唐納德非常關注球隊的開支。他想擁有一個成功的俱樂部,但是並不追求把俱樂部做大,而且一再強調阿伯丁隊應該盈利。他絕不容忍財政赤字。他總是打同一條領帶,他甚至拒絕買新的鞋帶。當一雙鞋磨損得很厲害時,他會讓人把鞋縫縫繼續穿。1984年當阿伯丁隊打進蘇格蘭聯賽杯決賽時,我才發現沒有人訂香檳,於是我給球隊秘書伊恩·塔格特(Ian Taggart)打電話,告訴他往球隊大巴上裝8箱(大部分球隊會帶20箱)香檳。伊恩惶恐地對我說:「不行,唐納德先生會發飆的。」當唐納德看見那些香檳時,塔格特不得不告訴他只有2箱是隨車走的,其餘是要放到倉庫裡的。最後我們把其他的香檳藏在了大巴的廁所裡。那天我們贏得了獎盃,香檳也派上了用場,這時唐納德問我:「弗格森先生,我們今天贏了幾座獎盃?」

如果我想買一位左邊鋒,他會說:「我們不是已經有一位了嗎?」我回答說:「是的,但是他才16歲,連進候補陣容都不夠格。」他還總是向我抱怨給予球員的工資和獎金太高,他問我:「你為什麼給他們漲工資?」我回答他說:「主席先生,我們是在足球的世界裡。我們不走下坡路,我們需要往上走。而挽留住球隊中最優秀的球員的唯一途徑就是在他們取得成績時予以獎勵。」迪克還非常懼怕自滿情緒出現在球隊,在一次決賽前他半開玩笑似的對我說:「就算我們輸掉了比賽,而球員們能因此不會自大自滿,這也是不錯的。」他經常說,「我永遠也不希望在我的足球俱樂部中看到財政赤字。」我執教阿伯丁期間購買球員花費最高的一次是在1985年以30萬英鎊的價格買入了吉姆·貝特(Jim Bett),當時我們用出售另一位球員的費用填補這筆交易。

說來也奇怪,我能得到曼聯的這份工作的部分原因就在於我的節儉。在我第一次跟馬丁開會時,我們談到了為球隊開發獲得天才年輕球員的渠道,我對他說:「我不是一個花錢大手大腳的教練。」他說:「這也正是當初我們看中你的原因之一。」我想對於任何老闆來說,他們都不喜歡僱用那些花錢大手大腳的人。

在曼聯時,當我第一次想買球員時,我只能從馬丁那裡獲得約100萬英鎊。所有的錢都來自賽季套牌和門票收益,或是來自其他球員的轉會費。沒有哪些闊佬願意在俱樂部亂花錢。我在曼聯買來的第一位球員是維夫·安德森(Viv Anderson)——一個後衛。我們花了25萬英鎊買下他,後來花了85萬英鎊買下布萊恩·麥克萊爾。在我們減價出售了6名球員之後,包括謝斯柏·奧臣、戈登·斯特拉坎和保羅·麥克格拉斯,1989年我花費了800萬英鎊買下了5名球員,其中最貴的是後衛隊員加裡·帕萊斯特。

整個20世紀90年代,曼聯總共花費了6000萬英鎊來組建自己的陣容,最終在1999年奪得了三冠王——英超冠軍、足總杯冠軍和歐洲冠軍杯冠軍。而在後面的10年裡我們僅花費了3.2億英鎊的轉會費,在最高水平的賽事中進行角逐——但是這些還僅僅是支出,並未考慮通過出售球員獲得的超過2.56億英鎊的收益。自從1986年我執教曼聯以來到2008年,購買的最貴的球員是23歲的裡奧·費迪南德,2002年我們以2900萬英鎊的價格從利茲聯隊買下了他。此後他在曼聯踢了12個賽季共455場比賽,並在此期間代表國家隊踢了54場比賽。後來在我退休後一年,他去了女王公園巡遊者隊。雖然裡奧的轉會費很高,但是這筆錢花得絕對值得。裡奧的轉會費是分期付款的,每年俱樂部需要支付250萬英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筆開銷在很大程度上被抵消了,因為2003年我們以2500萬英鎊的價格把當年免費得來的貝克漢姆賣給了皇家馬德里。

除了裡奧,我們幾乎沒有在後防線上花什麼錢——550萬英鎊買來了帕特裡斯·埃弗拉、750萬英鎊買來了內馬尼亞·維迪奇,這2位球員都是在2006年簽下的。我們在2008年簽下了拉斐爾·達·席爾瓦與法比奧·達·席爾瓦兄弟,當時他們還未成為職業球員。直到2005年我們從富勒姆隊簽下埃德溫·范德薩才解決了門將的問題,這個問題自從舒梅切爾離去之後已經困擾了我6年之久。我們當時以200萬英鎊的價格簽下了34歲的范德薩。試想切爾西當年花費了多少錢。在我簽下埃弗拉、維迪奇、達·席爾瓦兄弟和范德薩之後到我退休,他們總共為曼聯踢了1049場比賽。

當我考慮買入一位球員時,我會對他的速度、平衡性和技巧進行評估。當然我也想瞭解他的可靠程度。有的球員每週都可以上場比賽,但是有的球員在領著不菲的工資的同時,每3場比賽就會受一次傷。我們沒有理由買第二種球員。

我們對於年輕人的重視能帶來兩種收穫:為我們的一線球隊輸送天才球員和非常健康的副業。在我執教曼聯期間,我們通過出售球員獲得了1億英鎊,這些球員都是我們從小發掘並在青訓系統中培養出來的。這些人中包括貝克漢姆、巴特、傑拉德·皮克和朱塞佩·羅西,羅西是我們從海外引進到青訓隊的球員。我們發現了這些球員,培養他們,當然也希望我們的努力能夠得到回報,特別是他們當中很多人還能夠保持10到15年的高水足球生涯。弗雷澤·坎貝爾(Fraizer Campbell)、羅比·布拉迪(Robbie Brady)、丹尼·希金博瑟姆(Danny Higginbotham)、大衛·希利(David Healy)和約翰·柯蒂斯(John Curtis)都是曼聯培養出來之後去其他球隊踢球的。如果一位年輕人在足球精英學校中表現得很有潛力,那麼我們簽下他就不會有什麼財政上的風險。我們簽下了16歲的凱斯·吉萊斯皮(Keith Gillespie),他代表曼聯出場次數並不多,後來我們以100萬英鎊的價格將他售出,這也是作為買來安迪·科爾的合同的一部分。其中風險最大的情況是我們對某個男孩進行了錯誤的評估,而我們本應讓一位更有天賦的球員踢他的位置。對於一些男孩來說,我們需要更久的等待才能看到他的真實潛力,因為每個人的身體發育速度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選擇賣掉他們,那麼我們也會在談判中表現得非常謹慎。

如果這些男孩通過層層考核最終進入到青訓隊或者更好的話進入了預備隊,那時我們便有了很多選擇。那些最優秀的球員,如丹尼·維爾貝克和阿德南·賈努扎伊,他們的天賦足以跳過青訓隊直接進入一線球隊,但是其他球員還是需要接受評審的。直到球員們20歲或21歲時,你才能確切地知道他們是否達到球隊的標準。如果那時我們還不能確定,我們就會把這些球員租借給其他俱樂部,這樣一來他們也能夠在一線球隊得到鍛煉。對待湯姆·克萊維利,我們就是這麼做的,我們把他借給了沃特福德、威根和萊斯特城。我們還將喬尼·埃文斯借給了皇家安特衛普足球俱樂部(Royal Antwerp)和桑德蘭隊兩次,將維爾貝克借給了普雷斯頓和桑德蘭隊。但是有時結果並不理想,比如當年我們把朱塞佩·羅西借給紐卡斯爾聯隊和帕爾瑪隊(Parma)或是把費德裡科·馬凱達(Federico Macheda)借給桑普多利亞隊(Sampdoria)和女王公園巡遊者隊時,他們的上場機會很少,因此他們的發展也就停滯不前了。

有時我們等了很久之後發現一名球員仍不符合球隊的需要,或者他因為受傷而貶值,這時我們就會把他賣出。但是這樣的例子並不多,如詹姆斯·切斯特(James Chester),我們在他身上可能賠了錢。詹姆斯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多次出現膝傷,最後我們在2011年以30萬英鎊的價格把他賣給了赫爾城隊(Hull City)。在後面的4個賽季裡,他總共出場了170次,這筆買賣真是便宜了赫爾城隊。

我們經常會討價還價,但是足球亦如生活,你付出了多少就能得到多少。除非你交了好運,比如當年利茲聯隊從我們這裡買走丹尼斯·埃爾文之後,我們簽下了埃裡克·坎通納。彼得·舒梅切爾也是如此,不知道為什麼他28歲那年還在布隆德比隊踢球。我至今仍不敢相信沒有一家大俱樂部挖走他。2008年,卡洛斯·奎羅斯的一位朋友幫我做球探(免費),他在安哥拉發現了馬努喬(Manucho)。我們給了他表演的機會,而他的左腳功夫也確實不錯。後來我們以25萬英鎊的價格簽下了他,這筆費用也確實不高。但是後來事實證明他並不具備那樣的天賦,於是我們就以250萬英鎊的價格把他賣給了瓦拉多利德足球俱樂部。

這時我想起了幾個球隊——皇家馬德里和曼城,他們都是用支票簿打造冠軍球隊的。皇馬向來喜歡以巨額資金購入極具天賦的球員打造自己的「銀河戰艦」,他們曾經買下了巔峰時期的齊內丁·齊達內、路易斯·菲戈(Luis Figo)、卡卡(Kaka)、克裡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格瑞斯·貝爾(Gareth Bale)和詹姆斯·羅德裡格斯(James Rodriguez)。他們這麼做確實能夠取得成績,這也說明了成功的方式有很多。但是我的成長環境讓我更傾向於建設一支球隊而不是購買一支球隊。我想用我兒子馬克那個行業的一個詞來形容我,那就是「價值投資者」。

我還非常喜歡簽下那些職業生涯已經進入暮年的天才球員。我們並不指望這些球員能夠為球隊長期效力,但是我們知道總會碰見一些能夠滿足我們需要的球員,而購買他們花的費用幾乎可以忽略。2001年,我們簽下了從國際米蘭自由轉會的洛朗·布蘭克。當時布蘭克已經35歲了,但是他是一位技術嫻熟、經驗非常豐富的球員,而當時我們正需要加強後防線。2009年我們希望加強鋒線力量,在我們簽下英格蘭前前鋒邁克爾·歐文時運用了同樣的策略。歐文小時候就在曼聯訓練過,並且可以自由轉會。於是我把他請到了我家並提議按照績效給他發工資,當時他簡直高興極了。雖然歐文經常會受到傷病困擾,但是他表現得很不錯,並且在2010年總決賽中首次亮相溫布利球場就打進了追平比分的一球,就在那場比賽我們以2:1戰勝了阿斯頓維拉,贏得了聯賽杯的冠軍。就在第二年,他贏得了13年來頂級聯賽生涯中的第一塊英超冠軍獎牌。

對於我們密切關注的底線,有一種情況是需要特殊對待的,那就是賣掉為球隊效力多年的球員時,他們可能已經為球隊踢了十多年的球,如今受了傷,不能保證在一線陣容中的位置,並且他們餘下的職業生涯也已經屈指可數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走向另一個極端,我們會盡可能地去幫助他們,或是讓他們自由轉會(這樣一來他們的新東家就會給他們支付更高的工資),或是為他們舉辦一場告別賽,抑或是兩者兼有。我們賣出的這類球員中唯一在離隊之後還有良好表現的是菲爾·內維爾,我們以300萬英鎊的價格把他賣給了埃弗頓隊。回憶往昔,對埃弗頓來說這是一筆很不錯的買賣,因為我們本可以繼續使用內維爾的;我們也從未想到他還能再踢8年。丹尼斯·埃爾文、史蒂夫·布魯斯、邁克·費蘭和布萊恩·麥克萊爾都得到了自由轉會的許可。當彼得·舒梅切爾要離開時,我們對他的自由轉會僅開出了一個條件,那就是不能轉會去其他英超俱樂部。他後來去了里斯本競技隊,但是幾年之後他就回到了英超,加盟了阿斯頓維拉,後來又去了曼城。我們並未因此去質問他,雖然我們完全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我們沒有,因為這才是正確對待球員的方式。

報酬

我相信沒有人會把足球教練們當成是定價專家。定價通常是品牌經理的工作範疇,將由他們來決定一管牙膏或是一瓶伏特加賣多少錢。事實上除非球迷們對我的工作不滿,我根本無須擔心賽季票或是其他商品的價格,但是我確實花了些時間去應對球員們的定價——我們需要花多少錢去買他們,我們準備提供的薪資又是多少。

當你在報紙頭條上看到球員們獲得的豐厚的薪水,很容易讓人想到足球俱樂部都是喜歡亂花錢的。但是僅有少數俱樂部是這樣的——那些俱樂部的老闆或股東根本不把錢放在眼裡。在歐洲僅有以下球隊是這樣的:切爾西、曼城和巴黎聖日耳曼(Paris Saint-Germain)。對於其他俱樂部,甚至是頂級聯賽中的俱樂部來說,金錢和預算都是很重要的事情。由我兒子達倫執教的位於英格蘭東部的甲級聯賽球隊彼得堡聯隊(Peterborough United)更是不能浪費一分錢。我不認為成功是買來的,成功需要努力去贏得。

對於蘇格蘭足球來說,資金上並不像英格蘭這麼充裕;早在我執教之初就已經習慣了用少量的資金創造最大的可能。我偶然想到,這對於任何集團做任何事情都是一個很有用的方法,因為將資金揮霍掉總是很容易。不僅如此,我還需要回答老闆們的問題,他們希望知道自己的資金用在了何處。

在執教阿伯丁期間,有不少球員都曾來過我的辦公室要求加薪,隊長威利·米拿則「身先士卒」。當時最高的周薪是250—300英鎊,而米拿希望拿到350英鎊。於是主席迪克·唐納德希望把他賣掉,但是我勸他不要這樣做,因為這樣會導致大批球員的離開。後來他的隊友亞歷克斯·麥克萊什(Alex McLeish)跟自己的妻子找到我要求加薪,最後我答應給他漲50英鎊。然後,道格·羅格維(Doug Rougvie)也來要求漲薪,我告訴他:「道格,我有一塊蛋糕,上面還有一顆櫻桃。威利·米拿拿走了3/4和上面的櫻桃。我需要把剩下的1/4分給每個人一份,你想讓我怎麼做?」他對我們的薪資不滿,因此我們就讓他去了切爾西。

數十年後,薪水成為足球界一個更加熱門的話題——特別是對媒體來說。主要是因為普通工人的周薪和那些頂級球員的周薪之間拉大的收入差異,這些球員的周薪高達數萬英鎊。

在我還是一位職業球員時,「工資」或「薪水」通常被叫作報酬。這個名詞絕非巧合,因為在那時幾乎所有的球員都來自工人階級。當時英格蘭最著名的球員斯坦利·馬修斯(Stanley Matthews)的父親是一位拳擊手。博比·查爾頓來自英格蘭北部的礦業城鎮阿興頓。在我簽約聖莊士東隊時,其他球員的父親們都有著工人階級的背景。在英國,足球是一項被工人階級所選擇的運動,那些踢足球的年輕人都來自工人階級家庭,而這一點在僱傭條款中也有所體現。我如果不去踢球,就很可能去當一名工具工人,而我的隊友則會在附近的船廠、軋鋼廠或汽車廠工作。

關於球員的工資,也是幾經起落。1961年以前,英格蘭聯賽對球員的周薪設定了上限,在比賽季的上限為20英鎊。因此當時的球員比契約傭工強不到哪兒去,經常會感到被欺負,薪水過低。當時根本不會有針對薪水的談判。老闆給多少,你就拿多少,通常這就意味著在比賽季是一種薪資水平,而到了夏天薪水會更低甚至沒有。任何對自己薪水不滿的球員都會被辭退。如果你在工廠裡罷工,廠裡的機器會等著你回去開工,而在球場上如果你錯過了一場比賽,那麼你就再也沒機會去踢那場比賽了。即使是在20世紀60年代初,對球員薪資和自由轉會的限制都有所放鬆,一些俱樂部包括曼聯隊,還是在努力對球員薪水進行非官方的限制,但是最終還是敗給了市場的力量。

我並不是建議球員對自己的薪水漠不關心,或是他們的薪水完全保持一致,但是在那個沒有律師、經紀人、會計師、業務經理和宣傳人員的時代,這並非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也沒有那麼多怨恨。在《博斯曼法案》出台之前,俱樂部擁有絕對的權力。那時的規則很簡單。射手會比防守人員掙得多,而球隊的隊長也會比其他人多掙一些。1957年我跟女王公園簽約時,那是一支業餘球隊,因此我沒有薪水。1967年到1973年期間是我球員生涯的巔峰時期,我的周薪是80英鎊,而我職業生涯的最後一支球隊艾爾聯隊支付我的周薪為60英鎊。

雖然今天球員們的收入比50年前多出了好幾位數,但是人性並未發生大的改變。我年輕時的那些球員也跟其他人一樣,希望得到與自己價值相當的薪水。在我的執教生涯中,我發現了一條中庸之道。顯然俱樂部不希望因為一些荒謬的需求而把自己搞破產,但是另一方面,球員們應該拿到自己應得的那份薪資。我知道這聽起來很簡單,但是我發現如果遵循這一原則,那麼薪資問題就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我初到阿伯丁隊時球員的周薪是120英鎊,我認為那太低了,因此就給他們漲了工資。請記住第一位拿到100英鎊周薪的是當時的英格蘭和富勒姆隊長約翰尼·海恩斯(Johnny Haynes),他在1961年達到了這一薪資水平。除了平常的那些討價還價,我第一次需要面對嚴峻的報酬問題是在1983年,阿伯丁隊擊敗皇家馬德里,贏得了歐洲冠軍杯冠軍。這在某種程度上對於俱樂部來說既是最好的事情,也是最為糟糕的事情,因為我們的球員從此會備受矚目。球員們都希望多掙錢,其他俱樂部也希望簽下他們。因此在短短2年的時間內,阿伯丁隊裡有一半的球員都轉會去了更大的俱樂部,那裡的薪水更高。我們把球隊最優秀的球員的周薪漲到了350英鎊,增加了贏得聯賽和杯賽的獎勵。迪克·唐納德很謹慎地控制著資金,盡量避免將資金都用在一線球員身上而忽略了其他人。他總是希望我們的年輕球員也能夠得到應得的薪水。

我絲毫都不羨慕現在的球員。事實上,我甚至認為現在那些最好的球員的薪水還不夠高。這種說法也許在那些汽車修理師或護士看來是荒謬的,但是我是以不同的角度看問題的。那些足夠優秀、能夠躋身冠軍杯頂級球隊的球員比成千上萬的其他小伙子都優秀,而其他人也同樣如饑似渴地追求著同樣的機遇。這些優秀的小伙子的天賦足以迎合全世界球迷的口味——而這些球迷在數量上要超過音樂或電影明星的觀眾,當然也比其他任何運動的粉絲都要多。

英超聯賽的報酬系統的一個副產品就是導致獎金幾近消失。那些頂級球員也許還能在贏得聯賽或是歐洲主要賽事之後贏得獎金,但是那曾經的、複雜的、很多頁的獎金制度在上層賽事已經銷聲匿跡了。按照曾經的獎金制度,球員們每次出場、每次勝利或進球都能贏得獎金。雖然沒有人會嫌錢多,但是如今的財政獎勵並不能像25年前一樣激勵頂級球員了。更加有利的鼓勵措施是激起他們的競爭本能、他們作為職業球員的榮耀以及對冠軍獎牌的渴望。獎金會被花完,但是獎牌卻是永恆的。

每當球員們排隊去對沖基金經理那裡領取年薪時,像C羅和梅西這樣的球員得到的報酬看起來簡直是太可憐了。近來我看到世界上前25位對沖基金經理在2014年的收入為75億英鎊——這比英超、德甲、西甲和意甲的全部工資單加起來還要多。而當你讀到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從股票市場那裡得到的更多時,就會感覺這種事情更荒謬了。

如果一位球員的表現長期處在低谷,那麼他就會坐冷板凳或者等待轉會。如果你知道跟其他人相比,足球隊員的巔峰收入僅能保持6到10年,這種不公平性更是昭然若揭。不要告訴我一位能夠熟練操作電子製表軟件的28歲年輕人(這樣的人成千上萬,甚至數以百萬計)應該比斯旺西城隊(Swansea City)或南安普敦隊的中場球員掙得多。

有的球員在看完自己隊友的合同之後經常會感到惱怒。但是也有些球員如加裡·內維爾或保羅·斯科爾斯對其他球員的收入毫不在意,因為他們相信我們會給他們合理的報酬。即使是在他們職業生涯接近尾聲時,加裡、保羅和瑞恩·吉格斯都簽的是一年的合同,他們也不會因此煩惱。他們都是現實主義者並且相信我們會公正地對待他們。但是總會有人感到煩惱,對此我表示理解。無論報酬的形式如何,是每週幾十萬英鎊還是一包包的土豆片,最重要的是相對價值,因為很多人感覺,或是希望感覺自己比其他人更有價值。

有時一名球員會佔據主動位置,而他自己也清楚這一點。2003年在我和范尼斯特魯伊之間就發生了這樣的事。當時他已經在曼聯效力了幾個賽季,表現非常搶眼。他通過努力交涉,在合同中加入了這樣一項條款:如果皇家馬德里隊提供了足夠多的資金,那麼他就可以去皇馬。這讓他佔據了主動,而我們也沒有讓這種事情再次發生。最後我們讓他去了皇馬,但是他僅僅是想要離開曼聯的眾多球員中的一員。當他真正離開時,他已經為曼聯效力多年並且屢立戰功,那時他已經30歲了,我們也已經收回了大部分的最初投資。

我在跟球員洽談合同時比簽自己的合同都要謹慎。有些領導者絕不會為藉機中飽私囊而內疚,而其他領導者卻很靦腆,不願意就薪資發生太多爭執。我可能處於這兩種極端之間,尤其是在20世紀90年代大量資金開始進入足球界之後。也許我錯了,但是我意識到領導者往往忙於經營自己的集團而沒能夠照顧好自己。他們總是會寢食不安,或是缺乏足夠的鍛煉,同時他們還會養成忽視管理自己財政事務的習慣。他們會花費大量的時間去弄清楚別人的報酬的細節,而僅花費很少的時間進行個人安排。他們對自己的合同條款不夠謹慎,如果他們有倖存下了一筆錢,他們也會為如何管理這筆財富而傷透腦筋。也許就是因為那些最優秀的領導者都是傳教士一樣的人物而不是僱傭兵。

在我執教阿伯丁之初,我的年薪是12,000英鎊,相當於今天的65,000英鎊。我在蘇格蘭最後一年的年薪是25,000英鎊,並且有著不錯的獎金制度。此外我還通過做一些報紙專欄和公共演講賺些小錢,但是這些錢也是買不了幾箱酒的。當時球隊中年薪最高的球員可以掙到15,000英鎊,而那時的贊助商提供的贊助跟今天的頂級英超球隊得到的贊助比起來簡直是微不足道。當時我開始跟曼聯進行對話,他們給我的薪水加上獎金不如我在阿伯丁最後一年時候的薪水高。

當後來曼聯開始不斷贏得各種大賽冠軍時,我開始注意自己的報酬了。1989年曼聯的老闆馬丁·愛德華茲試圖以2000萬英鎊的價格賣掉球隊——這一數據以今天的標準來看是很可笑的,但是這在當時確實是一筆巨款了。後來由於買方未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這個計劃擱淺了。在1991年曼聯成為上市公司之後,曼聯的價值已不再是秘密了,而我也不禁開始思考自己在其中的角色。1998年,魯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出價6.23億英鎊購買曼聯,對馬丁在球隊股份的估值是8700萬英鎊。也許正是我那蘇格蘭工會的血統折磨著我,或者我只是覺得球隊的價值被貶低了。

馬丁是一位不錯的主席。俱樂部深入他的骨髓,他也在乎俱樂部的福祉,但是每當我跟他要求漲薪就總會引起爭論。我會去老特拉福德球場的辦公室找他,他經常會把我的漲薪申請重重地拍在他那大個兒的台式計算機上面。就在幾年前,為了證明我的報酬過低,我甚至把當時阿森納主教練喬治·格拉漢姆的合同拿給他看。這種做法幾乎沒有什麼作用,而且在某種程度上我是處在一個不利的位置上和他進行溝通的,因為馬丁知道我最喜歡的工作就是在曼聯當教練。後來在大衛·吉爾成為行政長官之後,這一問題得到了解決。大衛更為客觀,而且我的薪水也被調整到了合適的水平。

2010年格雷澤家族和大衛·吉爾同意大幅提高韋恩·魯尼的工資,他們希望知道我的意見。我告訴他們我認為魯尼的薪水是我的兩倍這不公平,喬爾·格雷澤馬上回答說:「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但是我們有什麼辦法呢?」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我們都同意球員不應該比教練掙得多。我們對此的看法是一拍即合的。

我在曼聯的最後15年裡簽的都是為期一年的滾動合約,並達成了以下協議:如果我被解雇了,我有權拿到2年的薪水,我甚至可以在被解雇的第二天就去執教曼城隊。這對於我來說已經足夠了。

我想大部分的足球教練的薪水都比自己球隊中的明星球員要少,有時甚至要少得多。我想在頂級聯賽中只有阿爾塞納·溫格和何塞·穆裡尼奧能夠比球隊中最優秀的球員工資高。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關於教練的報酬沒有什麼好寫的。但是如果一個球隊中的大部分人都比自己的教練掙得多,那麼這將給球隊傳達怎樣的信息呢?

談判

買賣球員教會了我溝通的藝術。我最初對溝通有所體驗是通過觀察工廠裡的工會領導。你最不希望做的事情就是出去罷工,但是他們似乎總是選擇這樣做。當你站在警戒線上時手裡是否會有其他武器?如果有人不買賬,把你一個人留下來守著火盆烤3個月,那時會怎樣?這些情節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因此每當球員之間發生爭執時,我總是會選擇獨處。

在談判期間很難保證頭腦清醒並且不被追求的熱情或情感所左右。談判很容易讓人精神過度緊張,而且對於一名足球教練來說,他總會覺得一兩名新球員能夠改變球隊的命運。如果談判未能得到紀律的約束,就會生起各種各樣的事端。這不僅會導致某一次交易的價格很高,同時還伴有漣漪效應。足球界也跟其他領域一樣,這意味著人們現在期望你能支付更多的金錢。這對球隊中的其他人員也會造成影響,因為如果你的報酬體系因為一位新來的球員或一個新合同發生了改變,就會引起不安情緒。

如果每個人都能在談判期間表現得彬彬有禮,那想必是極好的,但不幸的是事實並非如此。你會遇見一些人,一次握手就足以達成一筆價格不菲的轉會費。然而你也會碰見這樣的人,你甚至不敢背朝著他,生怕他會做出些卑劣行徑。多年來,我所經手的數百次談判中,我學會了更好地識人。但是我也學到了,無論多少次合同的簽署已經觸手可及,總會有可能出現那令人厭惡的驚喜。

在我們追求一位球員時,我會確保自己不情緒化並且頭腦清醒。

在我們希望簽下菲爾·內維爾時,我們在此前曾希望簽下他的兄弟加裡·內維爾。我們知道他們兄弟倆的關係很近,我們也知道菲爾的天賦更高一些,也更為搶手,但是我們還知道一旦我們成功拿下加裡,菲爾也會跟過來。有時賣方會利用情感的手段為自己服務。2004年8月在曼聯與埃弗頓隊在老特拉福德球場比賽之後,大衛·吉爾、莫裡斯·沃特金斯(Maurice Watkins)和我一起面見了埃弗頓俱樂部的老闆比爾·肯賴特(Bill Kenwright)和他們的主教練大衛·莫耶斯,我們討論了購買18歲的魯尼的事宜。他們對此是全力以赴。在我們拿出最終意向書時,肯賴特跟魯尼的母親通了電話,她告訴我:「你們休想偷走我的孩子。」我們最終征服了情感上的障礙並在第二天簽下了魯尼。

我經常告誡自己某一次談判的失敗並不代表著世界末日,我們的成功也絕不會取決於某一名球員的到來。如果你需要一個人去改變自己的命運,那麼你所營造的絕不是一個紮實的團隊。在塞爾吉奧·阿圭羅(Sergio Aguero)去曼城之前,我們是有機會買下他的,但是最後他的經紀人的要價超出了我們的接受範圍。在我執教曼聯的最後一段時間裡,我們曾經想簽下盧卡斯·莫拉(Lucas Moura),他是一名非常有天賦的右前衛,當時正在他的祖國巴西的聖保羅隊(Sao Paulo)踢球。我們最初開價2400萬英鎊,後來漲到了3000萬英鎊,最後到了3500萬英鎊,但是巴黎聖日耳曼隊卻開出了4500萬英鎊的高價。大衛和我並沒有打算給出這麼高的價格。雖然有時與球員的談判失敗,但是我們經常會有更好的收穫。1989年我們沒能從佛羅倫薩隊買來格倫·希森(Glenn Hysen),但是我們卻得到了加裡·帕萊斯特。我當初希望簽下效力於AC米蘭隊的荷蘭人帕特裡克·克魯伊維特,雖然最後沒能成功,但是這似乎是正確的,因為後來得到了德懷特·約克。

談判經常是不合理的。人們買東西的原因有很多,無論是一幢房子、一家公司、一隻股票或是一名球員。我認為要想預知一次談判結局非常困難並且頗具挑戰性,因為我永遠無法知道對手手裡的牌或者是他們所面臨的壓力,但是我卻知道自己擁有的選擇越多越好。比如1989年我們在足總杯1/4決賽上輸給了諾丁漢森林,賽後我告訴馬丁·愛德華茲我們必須賣掉戈登·斯特拉坎。謝菲爾德星期三足球俱樂部當時想簽下斯特拉坎,但是同時我也接到了利茲聯隊主教練霍華德·威爾金森(Howard Wilkinson)的電話,他也知道了這件事。我告訴斯特拉坎,利茲聯隊對他也有興趣,但是由於某種原因,他還是決定去謝菲爾德星期三。我告訴他,出於禮貌他應該把自己的決定也告訴威爾金森,我還告訴他:「你知道的,他們可能會給你一筆巨款。你永遠也不知道別人會給你多少。」那時的利茲聯隊正處於上升期,當時還在乙級聯賽,他們的主席萊斯利·希爾弗(Leslie Silver)也很樂意出高價錢。就在當天晚上,斯特拉坎打電話給我:「老闆,我只是想告訴你我簽了利茲聯隊。他們給我的不是一筆巨款,而是兩筆巨款。」32歲的斯特拉坎最後與利茲聯隊簽約,他得到的薪水比在曼聯高得多。

1989年8月,我從科林·亨德森(Colin Henderson)那裡學到了關於談判最好的一課。當時我們希望簽下加裡·帕萊斯特來鞏固曼聯的後防線。亨德森是米德爾斯堡的主席兼英國化學工業公司(ICI)的商務經理,他向我們展示了這名球員的價值。我當時非常希望,也許是極度渴望能夠簽下帕萊斯特,這樣他就能夠在兩天後對陣諾維奇足球俱樂部時上場了,而我認為亨德森已經洞察到了這一點。我們甚至讓帕萊斯特和他的經紀人坐在車裡在米德爾斯堡的酒店外等著,這樣我們就能把所有的文件都簽好了。

我告訴馬丁·愛德華茲和曼聯的律師莫裡斯·沃特金斯我們最多會支付130萬英鎊。在1989年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尤其是因為——在此之前——曼聯隊買下的最貴球員是在1988年以180萬英鎊買下的馬克·休斯。莫裡斯和我與亨德森就價格問題爭辯了一整夜,我們最初報的價格是130萬,但是最後我們以230萬英鎊成交,打破了英國球員的轉會紀錄。但是我還沒顧得上喘一口氣,亨德森便要求將款項一次性付清。這對我們來說是莫大的衝擊,因為當時大筆轉會費的支付慣例是分期付款。

我一直覺得在一年兩度的轉會市場盡早下手實為良策,這一轉會市場是在2002—2003賽季開始的。其他教練可能會抱怨這些轉會市場,但是我喜歡這種方式,因為這意味著我無須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跟經紀人打交道。你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便是靠著牆聽著鐘錶嘀嘀嗒嗒的響聲,而每個人都知道你正在為某一類型的球員踟躕不決。但是我願意承受這段時間的壓力,因為這將為我換來一年中大塊的自由時光。到了夏天,我們會在我6月份去度假之前決定好希望簽下的球員,雖然轉會市場到8月底才結束。我們希望對方盡早知道我們的意向,而大衛·吉爾則會與我們希望買下的球員的俱樂部的首席執行官取得聯繫。對於我們來說盡早下手非常重要,這樣我們就不會遭受意外的打擊了。2007年5月是引人注目的一段時光。當時大衛·吉爾在卡洛斯·奎羅斯(他會講葡語)的陪同下去葡萄牙從里斯本競技隊簽下了納尼,從波爾圖隊簽下了安德森。而這一切都發生在24小時之內。無獨有偶,就在當月距離轉會市場關閉還有十周時間時,我們還從拜仁慕尼黑簽下了歐文·哈格裡夫斯(Owen Hargreaves)。

談判場地的選擇也至關重要,正如我此前所說,我發現我和凱茜的度假地——法國南部的一家酒店就是個非常不錯的選址,在那裡你可以說服球員們把自己的命運交給曼聯隊。這裡遠離塵囂,更有地中海陽光明媚的風景,較之於倫敦雨天裡狹小的會議室或是酒店套房,這裡更適合談論光明的前景。菲爾·瓊斯(Phil Jones)是那些把自己的父母和經紀人帶到我們酒店的球員之一。我們在這令人愉悅的美景中進行了簡短的交談,合同也水到渠成地完成了。有時我也會借助曼聯的氛圍來幫助達成一項交易,我會讓球員在球場中四處看看或是讓他去看看我們卡靈頓訓練基地的設施。當這些球員們看到健身房之後,總會產生追星情結。

下面對比一下這種輕鬆的方式和在壓力下進行談判。2008年我們希望從托特納姆熱刺隊簽下迪米塔·貝爾巴托夫。當時他們的主席丹尼爾·利維(Daniel Levy)把我們逼到了絕境,他把事情拖到了轉會市場開放的最後一天。貝爾巴托夫是托特納姆熱刺隊的一名天才射手,我們對他心儀已久。當得知利維可能會把貝爾巴托夫賣給曼城時,我們也就捲入了其中。我們租了一架飛機把他帶到了曼徹斯特,與球員就轉會條款達成了一致,並且依我看來也同他的球隊在轉會費上達成了一致。但是後來利維又找到我們說他需要我們的年輕射手弗雷澤·坎貝爾,並將其作為貝爾巴托夫轉會協議的一部分。這遭到了大衛·吉爾的反對,於是利維將貝爾巴托夫的轉會費提高了一些。最後為了讓這份協議更加過分,也是為了雪上加霜,我們將坎貝爾租給了白鹿巷球場(托特納姆熱刺隊的主場),同時還支付了後來增加的費用。我們當時為了簽合同和傳送文件忙到了半夜,以確保所有的文書工作都能夠在截止日期前完成。那段經歷簡直比我做髖關節置換手術更痛苦。

經紀人

如今的經紀人越來越像采采蠅。他們遍佈當今的足球界,他們幾乎無一例外都是在中飽私囊,離間球員和俱樂部及教練的關係。他們把很多的球員變成了商品,跟很多經紀人的談話更像是在露天市場上討價還價。

因此,對於妨礙我和球員之間發展密切關係的中間人,我都是深惡痛絕的。經紀人有著自己的打算,然而球員和俱樂部卻要承擔這一後果。當我閱讀艾麗斯·施羅德(Alice Schroeder)所寫的沃倫·巴菲特的傳記《滾雪球》(The Snowball)時,我震驚了。巴菲特先生不信任那些投資銀行家,而我對於足球經紀人也有同樣的感覺——他們就是巴菲特所謂的「洗錢者」。

在《博斯曼法案》出台之前,我們經常跟球員及其家人直接打交道。任何一位曼聯所中意的小球員無疑也會得到其他俱樂部的垂青,這就意味著我們的出價最後會由市場的力量所決定。我們的消息會很靈通,通常情況下我們對於自己需要面對的困難也保持著高度敏感性。

事實上現在的球員很少有需要經紀人的,他們的生活很簡單或者他們根本就不想成為名人。如果他們的收入全部來自俱樂部的合同並且他們並非贊助商和廣告商所喜歡的類型,或是不具備所需要的魅力,那麼他們只需要一位律師和一位會計師就夠了。當然也有另外一些球員,這樣的球員並不多。他們的生活更為複雜,受到眾多企業的追捧,並且確實需要一個人幫他處理各種關係。1997年的夏天,加裡·內維爾和菲爾·內維爾在短短15分鐘內就跟曼聯簽下了7年的合同。我非常喜歡他們的父親關於為什麼這樣做的原因所做的回答——「因為他們不會答應我們簽10年。」

經紀人很精明、也很狡猾地介入球員和俱樂部之間,試圖提出更多的要求。他們宣稱代表自己客戶的利益,但是他們的終極動機是確保最多的錢能夠流入自己的口袋。而足球隊員們,尤其是那些年輕球員很容易被蒙騙,他們會認為如果沒有經紀人他們就無法達成一筆公平的交易。而且他們還天真地相信達成公平交易的唯一途徑就是在談判中玩金錢遊戲,這導致談判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然而事實正好相反,因為很少有球員會去計算在他們的職業生涯中會支付給經紀人多少錢。這一數據是令人驚愕的,一名經紀人將獲得合同談判中其客戶基本薪資的5%。因此,在一次轉會交易中,如果一名球員簽了5年的合同,周薪10萬英鎊,那麼其經紀人將得到130萬英鎊的報酬。這簡直是聳人聽聞。哈里·斯維爾斯擔任瑞恩·吉格斯、布萊恩·羅布森和凱文·基岡的經紀人多年,一直拒絕從俱樂部按百分比收取球員的薪資,他只從自己參與的商業合同中按百分比收取費用。

我經常會使用一些德高望重的球員來擔任合同談判者。那些年輕球員和他們的父母通常會把球員看成是自己天然的盟友,而大衛·吉爾和我則難免被當作管理人員,而且在談判進入白熱化時,我們會被當成敵人。我此前已經提到過,在這方面球隊曾經的隊長們,如布萊恩·羅布森、史蒂夫·布魯斯和布萊恩·麥克萊爾,當然還有加裡·內維爾,雖然我不得不承認有時我看到他就像看到一位足球經紀人一樣恐懼。我們喜歡叫他「阿瑟·斯卡吉爾」,這是全國礦工工會的領導者,他以在幾乎任何事情上都不妥協而著稱。加裡也是這樣,他會領著一名球員闖進我的辦公室大聲說:「我認為你的出價簡直就是垃圾。」他會為我們的一些出價而憤憤不平,並且會用非常粗魯的語言讓我們知道這一點。但是加裡是一個公平的人,這對球員和俱樂部都是好事。與足球經紀人相比,我願意在白天或晚上的任何時間跟加裡進行談判。

當然也有些非常好的經紀人,但是這樣好的經紀人你用一隻手都數得過來。豪爾赫·門德斯就是其中之一。他為一些頂級球員擔任經紀人,包括C羅、安赫爾·迪馬利亞(Angel DiMaria)和迭戈·科斯塔(Diego Costa)。2008年C羅希望轉會去皇家馬德里,而我希望他能夠再為曼聯效力一年。在我與門德斯交涉期間,我始終都能感覺到他代表著球員的最佳利益。但是像門德斯這樣的人真是鳳毛麟角。

許多經紀人根本就不具備職業資格,他們只會逢迎討好球員及其家人。我跟卡洛斯·特維斯並沒有太多的矛盾,但是跟他的顧問起亞·霍拉布欽(Kia Joorabchian)則不然。我總感覺他在為特維斯策劃著另一次轉會,因此總覺得特維斯是不屬於曼聯的。霍拉布欽給人的感覺就是只要他能為特維斯達成一項更好的轉會協議,那麼特維斯隨時可能離開曼聯。

坦白說,有那麼一兩位足球經紀人我就是不喜歡,比如保羅·博格巴(Paul Pogba)的經紀人米諾·拉約拉(Mino Raiola)就是其中之一。在我們初次見面時,我就不信任這個人。在茲拉坦·伊布拉西莫維奇(Zlatan Ibrahimović)在阿賈克斯踢球時,拉約拉是他的經紀人,後來拉約拉還成了18歲的博格巴的經紀人。後來我們跟保羅·博格巴簽訂了3年的合同,同時還有一年的續約選擇權,我們非常希望他能夠續約。但是這時拉約拉出現了,我們的首次會面也是糟糕透頂,我跟他簡直是水火不容。

從那時起,我們的關係就無可救藥了,因為拉約拉非常善於討好保羅及其家人,所以後來保羅轉會去了尤文圖斯。

這種氛圍使得教練很難跟球員建立親密關係,同時也讓教練的生活變得越發複雜。如果我能感覺到這些人心裡裝著球員的利益,那麼我也許會有不同的看法。球員們不知道的是,如果他們以小時為單位僱用一名律師幫助他們辦理合同,那麼他們的生活,無論是財政上還是情感上,都會更好。保羅·斯科爾斯就選擇了均富會計師事務所(Grant Thornton),他只需支付他們很少一筆費用就可以解決自己的問題。

足球經紀人已經成為足球生活中非常令人厭惡的一部分。我多麼希望保羅·斯科爾斯和瑞恩·吉格斯這樣的球員,以及其他當代足球巨星能夠幫助教育年輕球員及其家人,告訴他們僱用足球經紀人是完全沒有必要的。這樣一來,他們不但幫了這些孩子,也是對足球界的一大貢獻。

《領導力:曼聯功勳教練弗格森38年管理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