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踩死人總是不對的
    我身邊朋友說,被金剛感動得哭了。這事是不對的。被《金剛》這電影感動得哭了沒什麼錯,但因為這猩猩哭了是錯的。電影是很不錯的,節奏,特技,細節,配樂,演員,都很好。但是,為這猩猩哭什麼呢?男人為這猩猩哭就更加沒道理了,假若真有這猩猩,作為男人的我們,也就被踩死的命。人家猩猩又不喜歡你。猩猩不小心殺了這麼多人,這事就是不對的。喜歡一個姑娘不能成為赦免的理由。
    倘若金茂大廈上爬了這麼一個踩死很多人的猩猩,我等自然希望他被降伏。不管什麼理由。我們不能美好地希望把它關到動物園裡。
    全世界,只有一個人值得為猩猩哭,就是裡面的女主演。其他女人,也就被猩猩拿起來看一看再被扔掉的命。
    女人也不能以猩猩來要求自己的男朋友。我們也有很多猩猩不能的本領。猩猩就不能MSN。女人不能因為自己男人不能和恐龍打架就對自己的男人失望。我們要想到,導演猩猩和恐龍打架的,是個男人。
    猩猩是一定要被擊落的。電影院裡那些看見猩猩把飛機打墜毀了就鼓掌的人,心理都是不健康的。飛行員上有老,下有小,犧牲了還要被觀眾叫好,這什麼世道。這一切就因為一隻猩猩喜歡上一個姑娘嗎?
    況且,姑娘未必喜歡猩猩。假設,猩猩是我的最愛,但被飛機打死了,掉下了帝國大廈,我等應該當場殉情。但是,女主演非但沒有當場殉情,在猩猩屍骨未寒,甚至還沒有掉到地面的時候,就和另外一個男人擁吻了。這只能證明她對猩猩的,不是深愛,甚至不是愛情。
    就算和猩猩生活在島上,也未必幸福。姑娘們想想,你看著自己的男人一堆大便比自己還大一倍的時候,你會幸福嗎?吃什麼啊,想扯淡了怎麼辦啊,這些都是問題。性生活怎麼辦啊,女方最後肯定要跑到土著人那邊去偷情。這才是悲劇啊。況且,猩猩那麼多毛,從不洗澡,還經常運動,勢必很臭。看一次夕陽就行了,還真天天看啊。
    這一切,只能怪猩猩愛錯一個東西。世間悲劇就是錯愛。
    還要怪人類打擾了猩猩。這是代價。
    但是,踩人總是不對的。要現實,要現實。生活就像女主人公的內衣一樣結實。
    永遠不要覺得金剛的愛要勝過你身邊陪你看電影的男人。
    別這樣
    前幾天有一位深圳來的姑娘一直在我老家的門口徘徊。我遇到了一次,我說不認識她。她幽幽地看了我半天,眼神隱忍,說,你是說真的嗎,你真的不記得了嗎?
    這話把我嚇了一跳。我用力搜索記憶,確定自己實在是沒見過。就算燈再黑我也記得啊。我說,是不是誰和你在網上聊天,冒充我,然後把你騙來的?以前就發生過這樣的情況。她說我在十四歲那年去湖北找過她。這下我確定我是真的不認識她了。因為初中三年我沒出過長三角。
    因為實在天黑地凍,我老家又在鄉下,我開車把她帶到了鎮上,說我一會兒有事,我可以幫你找個酒店你先住下,明天你就回家,或者我叫個車把你送回上海。姑娘說話很答非所問。我說我給你點錢,她說不用,她帶了好幾千出來。我說你帶了這麼多錢,那我就放心了。然後我給她留了一個我家人的電話,說遇到什麼危險或者麻煩可以打這個電話。後來姑娘下車了,下車還故意幽然地把紙條丟在車上。
    臨走我說,我真的不認識你。她說如果真是那樣,那以後那些不好的事情就可以當做沒有發生了。我聽得很莫名其妙,但還附和安慰說,那就好,那就沒發生過。然後她突然說:不對,你說話的邏輯有問題。我問:到底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了?她說:那個給你留言的人,真的不是我。反正到這裡,我的大腦是不夠用了。後來我有點後悔,覺得她說自己帶了很多錢是胡說的。
    第三天她又來了我老家,我母親把她送到了鎮上。臨走她把自己的錢包像上次丟紙條一樣又落在我母親的車上。錢包裡沒什麼錢,從證件看這位姑娘是深圳大學的。不知道現在這人怎麼樣了,雖然我不認識她,但畢竟是來找我的,我不希望她出什麼危險。我知道她應該會看我的博客,因為她反覆對我說,那天來博客裡留言的那個叫"哈蕾"的不是她。所以,如果你看到了這文章,請記住,你的錢包在亭林鎮的派出所,我韓寒的確不認識你,我的女人我肯定記得。反正你知道我家在哪,如果沒有路費和住宿費用,我可以委託家人幫助你。但千萬不要繼續追問我"你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這樣對我"類似的問題了。我還想這麼問你呢。我十四歲的時候的確沒去過湖北,夢遊也沒游過那裡。
    另外,你說到的"哈蕾"是我書裡的女主人公名字。你可能把自己想像成我書裡的女主人公了,但我不是書裡的男主人公,是我創造了他們,所以說,我是他們的爹,爹都是很現實而嚴酷的,你明白不?

《雜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