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髮

頭乃是「人之元」,頭髮便是「元之元」。生人見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對頭的依附品——頭髮更為深刻。我小時候很納悶某些人的頭髮怎麼能奔左右兩個方向而去,只恨書上沒有這第十萬零一個為什麼。於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總要愛撫幾下他們的腦袋來體驗,但由於顛倒了禮節,父親屢次厲聲阻止。
    上了初中後,同學傳我秘笈,說那非與生俱來,而要後天培養,就寢時要保持挺直的睡姿,這樣一夜以後頭髮就定型了云云。那個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對分,為了效仿,我決心留頭髮。在此期間,我無比覬覦一些男生的分頭,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們的頭髮搶過來戴在自己的腦袋上。記得老師常說,知識是人家搶不到的,所以那時我常把知識和頭髮相提並論。不過依今天的許多學術論文來看,別人搶不到的恐怕只剩頭髮了。
    筆挺地躺了60個晚上,中分終於初露端倪,不料那頭髮的路彷彿羅布泊,過一段時間後開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頭的左上角重新出現!我估計乃是頭發覺得太突然,一時無法接受。惟一的解決之道是剃短頭髮再來一次。
    我必須去理髮。其實理發是一門精深的學問。首先要挑個好地方,地處偏僻但裝潢豪華的地方一般別去,除非你真把錢當作身外之物;地處偏僻但裝潢比地更貧瘠的地方一般也別去,除非你把腦袋當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還要有個好人。有的理髮師連自己的頭髮都處理不佳,推己及人,怎麼能去處理大眾的腦袋?
    不過,也不能一概而論,畢竟一些理髮師不是自己的腦袋自己剃,要拜託店裡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裡的理髮師都蓬頭亂髮,東邊凸起、西邊凹進的,那這小鋪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親去理髮,學了不少真諦。母親總是吆喝店裡的師傅出來,嚇得徒弟不敢亂動。那師傅已經歸田,說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負責收錢。於是我媽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內會遭挽留,在這千鈞一髮之際,我媽通常會再走一步,於是師傅說他剃。然後我媽立正,向右轉,順便把包放在沙發上,嘴角露出一絲成分複雜的笑。
    但是,這招我屢用屢敗。那次剃中分頭,要求師傅出馬,不料喊了半天,一個自稱高足的女人出現。我想,徒弟也一樣,總要給她一個機會吧。於是我嚴要求高標準:頭髮削得薄一點,耳朵要微露,前面的頭髮盡量少剪一點,額頭要若隱若現,眼睛要忽隱忽現等等。滿以為徒弟會忙乎一大陣子。徒弟畢竟不行,一如許多武俠小說裡所寫,只學到了師傅的刀法,沒學會心法。剃頭過程中,拖時間也是一個大學問,許多剃頭高手往往會在你一根頭髮上剪來修去,以圖時間上的體面和要價時的方便。師傅去時匆匆,怕是忘了交代這一點,那徒弟在我頭上「兩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鐘就基本完工。她心裡肯定恐慌了,剃一個頭5分鐘乃是敗壞行當聲譽的事情,便只好反覆玩弄我的一撮秀髮,左刮刮右修修,有著和方鴻漸上第一節課把備課內容講得太快後來無話可講一樣的窘迫。拖滿20分鐘功德圓滿,摸摸那撮救命發,以表謝意,然後挺直腰背要錢。付過錢後,我才感到有些後怕。因為現在剃頭的主刀手良莠不齊,命小碰上一個剛出師的魯莽大漢,刀起頭落也不是沒有可能;或者好一點的剃掉塊把頭皮,到時無論你硬著頭皮還是軟著頭皮,都無濟於事。
    那次剃頭還算滿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鐘精雕細琢的幾根頭髮,特別出眾,不願合群,常常異軍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這使我懷念起我們老家一個叫耀明的老理髮師,任何腦袋一到他手裡,必然變成一個平頭,所以決無頭髮翹起的憂慮。而且他的服務十分到位,尤其是洗頭,能撓得你整個人全身舒爽,飄然欲仙。最為掃興的事是,正當你半人半仙的時候,突然他那隻手不動了,然後把毛巾遞過來。現在的店裡洗起頭來像殺人,先把頭按在水池裡,隨後要麼細水長流,半天剛浸濕左半球;要麼「嘩」一下子如黃果樹瀑布,還沒來得及吭一聲水就灌滿鼻孔。挨到撓癢之時,只感到一隻利爪在頭中央一小塊來回拖動,而那片在角落裡的癢處被急得更癢,癢得恨不得跪下來求理髮師要有大局觀,要眼觀六路,手撓八方。終於利爪涉及到癢的邊緣,猛地全身一酥顫,眼淚差一點奪眶而出,想老子總算時來運轉,頭也不由得向旁側轉想讓她撓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頭,又在中央操作。撓幾把後草草結尾。罷了罷了,不提它了。
    又過一陣子,流行側分頭,從中間過去一點起分。與此同時,女人流行短髮,也是從那地方分開。一時裡男女難辨,生人見面得問:「你貴性?」答曰:「我男性。」這就是那髮型帶來的缺點。後來數學學到黃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諧之美。為了擁有一個黃金分割的腦袋,我又得去理髮。
    然而「黃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恆的主題。我的一個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衛,永遠跟隨潮流。兩年前暑假看完世界盃,在主題之外有一個大發現,便是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頭。據他研究,這是因為光頭在陽光照耀下閃閃發光,易於隊友瞄準傳球,除此之外還能使敵人目眩,彷彿歐洲乒乓球員用亮晶晶的球拍來刺激中國球員眼睛一樣的戰術。完成研究後,他一掃中國科學家從發明到應用週期過長的毛病,當下去剃光頭。本來他那顆頭長得像大眾桑塔納,有稜有角,縱有頭髮覆蓋,看上去也彷彿是著名電腦商「方正」公司的招牌產品,省略毛髮後肯定不堪想像。我們勸阻無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髮店,事先他和老闆談好了價錢,比一般理發貴一倍,原因是勞動量大。看到理髮師的電動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頭上來回奔波,大片頭髮隨後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後,朋友的光頭在街上引起了圍觀。他倒風光,我們幾個哥們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離,免得人家以為他多邊形的頭是我們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釋:「前面那個,唉!絕症,剛化療回來,沒幾天光景了……」
    主動光頭的人往往引得被動光頭的人又羨又氣。我那位光頭朋友所在的區中裡有一位光頭生物老師,時任教研組組長,明白從頭髮在胚胎內如何成型到如何變白及頭髮的結構組成等等一系列科學理論知識,但無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頭髮。他管一群調皮學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禿,且一禿再禿,不到一年,跟羅納爾多似的,於是只好以帽子和假髮維生。自我那朋友後,學校裡一下冒出八顆光頭,因此生物老師拋掉假髮,擠在裡面,被迫成為潮流的先驅。
    我沒剃光頭的勇氣,一直黃金分割著。到松江讀寄宿高中後,同桌意外地發現我有一根白髮。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腳地拔,我的十幾根黑髮全作了陪葬品。我捏著白髮想完了,我不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當爺爺了。不過早衰的恐懼立即被萬能的文學打消了——司空曙詩《賊平後送人北歸》一語點破:「他鄉生白髮,舊園見青山」——原來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沒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髮來了!最典型的就是雲遊四海居無定所的李白,估計想家想得一塌糊塗,想到了《秋浦歌》裡「白髮三千丈」的地步,前輩可畏。我先是長了幾根白髮,隨後又掉了好些,按賀知章詩,這叫「鄉音無改鬢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這是我的頭髮太長,養料供給不上的原因,所以為防禿頭,最好去理髮。
    我在晚自修結束去剃頭。學校門口有一髮廊,門緊閉,但掛了一塊牌子:營業中。我興沖沖地敲門。老闆娘開了門問要什麼服務,我動機單純,說要理發服務。她一臉驚詫,問:「乾洗要嗎?」我一看衣服蠻乾淨的,就說:「不要,就剪頭髮。」於是,我被轟了出來。
    頭髮於是就這麼留著,也不趕流行了。不是不趕,是沒本事趕。昨天還流行平頭,今天就流行長鬢角,幾個甚長的鬢角還能超過下巴,換一天又成男人頭髮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幾個鬢角王是否會讓鬢角換個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亂髮,於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驅。看來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這和在火車站等候火車是一個道理,乖乖留在站上,總會有車來,至於剛開走的車,我們泛泛之輩是追不上的。

《零下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