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到來,微暖天光

  1、誰是誰在合適的地方遇見的合適的人
      我叫微暖。住在卡蘭街最中心的一座樓棟裡。
      之所以這麼篤定我住的樓就是位於卡蘭街的最中心處,是因為無所事事的我,曾經在這裡來回的走過。從卡蘭街的最西頭走到我住的樓,需要一千三百二十八步半;從卡蘭街最東頭,亦是如此。
      不差分毫。
      不差分毫的還有每天下午五點半,蘇明亮騎著他破舊的單車在樓下等我,身上斜背著一把電吉他。從十七歲開始,我就在蘇明亮的單車上晃蕩著我細細的小腿,確切的說,從十七歲開始,我就開始靠在酒吧裡駐唱養活自己;這麼多年,我已經學會怎樣晃蕩我的小細腿才能看起來更加寫意更加抒情,卻學不會對酒吧裡喧囂的人群奉獻半分微笑,依舊冷著臉自顧自的唱。
      蘇明亮說,任何人看到我的腿,絕對不會想到這兩條小竹竿會支撐著這麼一顆大腦袋。蘇明亮還說,噯,微暖,你是不是小時候喝劣質奶粉喝多了,喝成大頭娃娃了呢?
      這個時候,我總會在單車後,衝他伸出我罪惡的小手,在他的胳膊內側最疼處不溫不火地掐一把。當然,我的行為也導致了很多“慘禍”的發生。
      其中有一次,我們撞到了樹上,蘇明亮撞掉了一顆牙齒,我撞得輕度腦震盪,以至於伸出巴掌就覺得自己長著六個手指頭,而蘇明亮長著四條眉毛倆嘴巴;還有那麼一次,我們撞到了一頭拖著板車進城的騾子身上,蘇明亮那張標緻的巴掌臉就直直地貼在騾子屁股上,小騾子被非禮後,拉著板車在馬路上風馳電掣,造成了非常混亂的交通堵塞。那一次,我和蘇明亮還上了本市的電視新聞。
      那天半夜,從酒吧出來,蘇明亮將我送回住處,指著電視上對著鏡頭傻笑的自己對我說,他說,微暖,你看,我這個人總是運氣不好,碰騾子都碰屁股!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說,他總是不能在合適的時間或者合適的地點遇見合適的人。譬如在十七歲的時候,他遇見了我;而彼時的我,卻正喜歡著一個叫何慕的男子。
      2、偷來的奶油布丁和溫暖
      我一直記得何慕這個名字,一直一直的記得;就像我總是在冬季到來的時候,不停地吃那種叫做柚子的水果一樣。
      何慕說我是那種偏執成狂的小孩,對任何事情都是一副不死不休的姿態。說這話的時候,他正在專心地整理文件,細長的手指擱在眉心處,嘴角掛著淡淡的笑。
      我喜歡他的名字。何慕,何慕,因何而慕?僅僅因為青蔥如水的年紀,夠單夠薄夠揮霍麼?
      我喜歡上這個男子,是因為我曾經偷過他風衣口袋裡的一隻奶油布丁。其實,我希望那是錢包,可是,它不是,而只是一隻奶油布丁。
      就在我要轉身逃跑的時候,那個男子他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以為他會將我奚落甚至暴打一頓,對此,我早已習慣。可是,他沒有。他看著我,看著我瘦瘦的四肢和大大的腦袋,細長的單眼睛閃過一絲憐憫的光,溫柔的嘴唇輕輕舒展了一下,然後什麼也沒說,就放開了手。
      這是我做小偷以來遇見的第一個沒有對我動手的人。
      何慕一直不知道,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後,就像一個細小的影子,一直跟到他回家。不知道出於什麼動機或者心思,我只是知道,這個男子,讓我感覺到了一種久違的暖。
      一種可以讓我流淚的暖。
      3、冰摩卡和你發呆的眼
      遇見何慕的時候,我只有十四歲,細細的四肢,大大的腦袋,像埃塞俄比亞飢餓的兒童。
      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偷過東西。我將從何慕那裡偷來的奶油布丁帶回家給奶奶,我說這是今天我工作得好,老闆獎勵我的。
      奶奶的臉笑得幾乎開出了花。她並不知道,這些年,我從外面帶回家的所謂的工資,其實是我偷來的。而我常常鼻青臉腫地回家,也並非因為不小心跌倒了,而是偷東西被人給抓住給揍的。
      後來,我跟何慕熟悉了,何慕問我,為什麼要偷東西呢?
      我很乖地回答,因為我需要錢。說完這話的時候,我的臉浮上了淡淡的紅。那時,我的眼前放著一杯何慕給我點的冰摩卡,七分苦三分甜。
      何慕就對著我發呆。
      那時,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可是我卻清晰地記得,那一天,那杯苦苦甜甜的冰摩卡和年輕的何慕發呆的眼。
      所以在酒吧裡駐唱這麼多年,很多人都說,那個叫微暖的女孩歌唱得不錯,可是唱歌的樣子太難看,好像在發呆一樣。
      何慕,你知道嗎?
      我唱歌的時候,之所以發呆,是因為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你。因為你,我才決心不再做小偷,因為一個小女孩突然知道了在好看的男人面前為此自卑、為此臉紅。
      而對於一個沒有讀什麼書,而且沒有什麼資本和閱歷的女孩子,想要生活是多麼艱難。我做了兩年的雜七雜八的工作,十七歲那年才知道,自己有一副好嗓子可以依賴。
      就這樣,我在一家又一家的酒吧,唱著別人的歌,想著自己的心事。
      4、我最純白的年華和你有關
      蘇明亮一直說我是一個“色”膽包天的女孩。因為,在跟蹤何慕後的第二天清晨,我就跑到他的樓下,一直等他出來,像一團影子一樣跟在他身後,跟著他去他工作的寫字樓。然後下午再等他出現,跟著他搖搖晃晃走回家。
      或許,對於很多人都很難理解,這個陌生男子當初的放手,對於我這樣的女孩來說,是怎樣的恩遇和溫暖。
      很多日子裡,我一直是何慕的尾巴。
      偶爾,他會發現我,我就匆匆地躲到樹後。何慕還是走到我身邊,他說,嗨,小傢伙,還想吃奶油布丁是不是啊?
      我看著他明亮如星的眼睛和唇角淡淡的笑紋,心中盪開溫暖的波紋。我拘謹地搖搖頭,一直盯著自己的腳趾,黑亮的發落在頸線間。何慕溫柔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如同暖融融的陽光一樣,我不抬頭也能感覺得到。
      蘇明亮曾經問我,微暖,如果何慕去寫字樓工作的時候乘公車,而不是步行,你會不會追著公車跑啊?
      我很誠實地點點頭。
      是的,我會追著公車跑。
      那些年少過的時光,我們曾經那麼執拗地喜歡著,單純而執著。沒有目的,只為心願。
      何慕是我的心願,從十四歲到十七歲。
      他帶著我吃過很多東西,甜筒、聖代、奶昔……那時的他以為,我一直一直得跟在他的身後,只是為了吃到那些甜甜膩膩的零食。
      他當我是一個孩子。
      僅僅是一個孩子。
      而他,也只不過是一個心存善意的男子。
      直到十七歲,我開始在酒吧裡唱歌。某一天,我攥著賺來的第一筆錢跑遍整個批發市場買了一雙俗艷的高跟鞋,然後一翹一翹地走到何慕面前,我喊他,何慕。他看著我的時候,眼睛閃過一絲遲疑,經久難息。
      記不得是誰說過,高跟鞋讓女孩子長大。可能就是在那一刻,何慕從我的眼睛裡讀出了別樣的感情。
      所以,那天何慕沒有請我吃甜筒,而是帶著我在路邊一直一直地走,直到我的腳疼不已。何慕告訴我,他說,微暖,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
      當時,我傻乎乎地衝著他笑。我喜歡聽他說話,喜歡他聲線的清澈透明。可是,我卻忘記去體味,他的話裡的意思。
      5、或者煙或者酒或者思念的味道
      蘇明亮說我抽煙的樣子很難看。
      我明白,他不喜歡我抽煙的樣子。我也不喜歡。我也喜歡我指甲乾淨的樣子,對著陽光,總有種很輕透的感覺。
      可是不是戒不掉煙,而是戒不掉思念。
      我第一次見到何慕抽煙,也是十七歲那年。那是何慕告訴我,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的那句話後的第三天。
      那一天,在酒吧,何慕喝得爛醉。我從台上走下,將他扶回家。出租車上,何慕一直喊一個女子的名字,綿亦,綿亦。
      對於綿亦,我有很深的印象,她是個漂亮的有著尖尖下巴的女子,她漂亮的下巴彷彿是一把鋒利的匕首,可以劃破人的心臟。
      她是何慕的女朋友,我也知道。
      何慕曾經對著我們開玩笑,他說,綿亦,綿亦,你知道嗎?很久之前,我答應給你買果凍屋裡你想要的那顆奶油布丁的,可是,被微暖給拿去了。
      我低著頭吃水果,不肯看何慕,也不肯看綿亦。對於暗藏心事的小孩,總覺得自己是見不得光的影子。
      後來,何慕同綿亦出現了裂痕,非常非常深的裂痕。因為漂亮的綿亦泡吧的時候,認識了一個非常有錢的男子。這也是何慕到酒吧借酒消愁的原因。
      那天,我將何慕送回家,他躺在沙發上,手邊拿著一隻煙,煙火在黑暗處,明明滅滅。彷彿一夜之間,他的下巴便堆上了滄桑的青色。我看著他發呆的眼睛,有種血色的味道。
      我的心不可遏止地疼了起來,衝他喊,我說,何慕,你不要傷心,你就是給我一堆錢,一火車的錢,我都不會拿你做交換!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綿亦。何慕,我喜歡你。
      何慕愣了一下,轉頭,溫暖的掌心撫過我的發,他說,聲音嘶啞,微暖,你是小傻瓜。然後他又吐了一個煙圈,整個瞳孔都變成血紅色,他淡淡地笑,說,何慕,你也是傻瓜。
      那一天,在何慕的臥室裡,我們吃了很多很多的柚子。
      何慕說,微暖,你知道嗎,柚子是所有水果中最能像征愛情的,因為,吃起它來,用的是那種掏心掏肺的方法!
      我沒有吭聲,一直在掏啊,掏啊,掏盡每一瓣果肉。
      6、愛情好像一條奇怪的繩索
      住在卡蘭街後,我一直在冬天到來的時候,像松鼠一樣,貯存上一堆柚子。每天半夜裡,一個人傻乎乎地吃,不辨滋味。
      吃柚子的方式真的就像有些愛情的方式一樣,慘烈。
      我總是一刀將它劈成兩半,然後張著手指,一瓣一瓣地將果肉撕出來。
      愛情也是如此,總會在倉惶之間將你的心劈成兩半,然後你將自己的感情掏心掏肺地祭祀於人前,也未必修得成正果。
      好比何慕對於綿亦,我對於何慕,蘇明亮對於我。
      愛情好像一條奇怪的繩索。何慕說,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所以,當綿亦不再是他在這個城市的眷戀時,他大病一場後,就離開了這座城市。
      我還記得他收拾行囊離開的那天清晨,陽光很燦爛。
      他給我打電話,說,小傢伙,你這幾個月跑哪兒去了,鬼影都不見一個……他說,哦,我也不跟你多說了,住院住的,成窮人了,電話費都沒了。
      然後,他扣下了電話,我耳邊一片忙音。
      7、有這麼一隻胖胖的蝦在飯盒裡衝著我笑
      蘇明亮的車子,很多年都是這個模樣,一直不曾換掉。倒是他給我盛飯的保溫缽不知道換了多少個。
      蘇明亮做得一手好菜。我經常盯著他的手看,我想知道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一雙手,既可以彈出那麼優美的旋律又可以做得一手好湯好菜好滋味。
      蘇明亮的手指也很纖長,但是我不喜歡他留著指甲的樣子,儘管我明白,這是為了彈吉它所必須的,我仍然忘不掉何慕那雙手,很乾淨,指甲也剪得很漂亮。
      蘇明亮說,他一直想知道,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男子,有這麼的千般好,讓我這樣念念不忘。
      他說這話的時候,我正在吃他給我做的油燜蝦,那些肥胖無比的蝦在飯盒裡,似乎正對著我歡暢的笑。
      我悶著腦袋吃,不肯說話。
      何慕說我是那種偏執成狂的小孩,對任何事情都是一副不死不休的姿態。我看著飯盒裡的那只微笑的蝦,就流淚了。
      有很多時候,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就是那盤中紅透了的蝦,經過火的痛,油的苦,卻為了合得上自己喜歡人的胃脾,不辭奔命,甘之如飴?就是成了盤中餐,也是微笑的姿態。
      蘇明亮看著我流淚,就拍拍我的腦袋,說,傻瓜啊,你看你,從我最開始遇見你的時候,你就這麼沒出息的樣子。
      8、我曾在你的病床下那麼沒出息的哭泣
      蘇明亮說得不錯,他第一次遇見我的時候,我確實特別沒出息。
      在馬路上,被一群人給毆打,鼻青臉腫的模樣。
      蘇明亮當時之所以會注意到我,據他說,他當時看到一四肢細細,腦袋大大的物體在地上晃動,他以為出現了什麼外星球的移民,就跑過來看看,結果看到了不成人形的我。
      他說,微暖,你永遠不知道,當時我的心,就在看了你一眼後,呼啦啦地被撕開了。
      呼啦啦地撕開了。是蘇明亮對我說過的最動聽的情話。
      那天,是他將我從人群中帶走,在他的摩托車上,我的腦袋沉沉地靠在他後背上,臉腫得跟巨無霸漢堡一樣,血不停地從傷口中流出來。
      蘇明亮將我帶到醫院,包紮傷口。他問我,你為什麼要去偷啊?你有手有腳的,幹點什麼不好?
      我的眼睛腫成了縫,看不清這個對我進行社會主義教育的小青年,嘴巴也腫得跟肥腸一樣,但是我還能歪著嘴巴說出話,我說,因為我需要錢。
      是的,我需要錢。
      我無比無比地需要錢。
      因為此時的何慕正躺在醫院裡,腦顱內出血,正在死亡線上轉悠。
      這小子太傻了,不就是一個綿亦麼?有什麼好不死不休的?他非要跑去為自己爭一個曲直是非,所以,綿亦的新歡,小財神爺一惱羞成怒,就讓手下一幫小嘍囉將何慕這個傻瓜打得不成人形。當我走進醫院,醫生就下達了病危通知,他們說,給錢吧,給錢我們就救死扶傷。
      我飛奔回何慕的房子,找到了存折,卻看到了存款為零。他曾說過,他的錢都交給了綿亦。
      所以,沒有錢的我,只好跑到別人店裡去重操舊業,偷。
      當時的我,是多麼鄙視這個字眼啊。
      可是,我手上的錢也不過千元,根本救不了何慕。從小的苦難經歷讓我明白,就是我哭死在醫院裡,那些白衣天使也不會看我一眼的。
      所以,我就在此偷竊,可是我的手藝生疏了,被人捉住,然後在人潮洶湧的街上,我像一隻沒有尊嚴的老鼠那樣,被一群人圍毆。
      那天,我從蘇明亮那裡離開時,蘇明亮問我,你要去幹嗎?
      我斬釘截鐵地回答,繼續偷。
      蘇明亮一巴掌把我按在桌子上,另一隻手卻遲遲不肯落下。
      後來,蘇明亮這個傻孩子,不問緣由地給了我一把錢。他說,這是我的血汗錢,他說,我知道你是走投無路了。你拿去吧。
      因為蘇明亮,何慕得到了治療。
      何慕從手術室出來後,一直昏睡不醒,我就躲在他的病床下,偷偷地啜泣。
      十四歲那年,他給了我一片陽光,讓我決心不再偷東西;十七歲那年,同樣是這個男子,讓我忘記羞恥,再次偷東西。
      後來,我又跟蘇明亮借了幾次錢,我說,等我恢復“人形”我繼續回酒吧唱歌,就是拿一輩子去換,我也一定將他的錢還清。
      也是因為不斷借錢滿足我的“獅子大開口”,蘇明亮的摩托車換成了一輛破舊的單車。
      9、是誰的到來,讓這裡天光一片
      何慕清醒後,我就沒再去醫院,我怕他看到我那副醜樣子,心裡難過。
      何慕曾經打電話給我,問我,微暖,那些錢是你給我付的麼?你趕緊過來,我打電話給我父母,讓他們還你錢。
      我就裝傻,我說,你把我賣了,我也沒有那麼多錢。我說,大概是你家綿亦給你付的,那小妖精可能心虧。
      何慕就一聲不吭地掛斷電話。
      其實,我知道,何慕的老家在偏遠的農村,家裡非常貧窮。這也是綿亦離開他的原因之一。這小子,哪裡有錢來還我啊?
      何慕離開那天給我打電話,我怕自己說多了會掉眼淚,所以,我說,我這幾個月在談戀愛,當然沒時間去找你啦,好了,不說了,不說了,我男朋友吃醋啦。
      所以,當時的何慕就頓了一下,說,哦,我也不跟你多說了,住院住的,成窮人了,電話費都沒了……
      很多年後,我都在蘇明亮的單車後坐著,吃他給我做的菜,聽他彈的曲兒。我想,或許,再過一些時間,我就會忘記那個叫做“何慕”的男子的名字。忘記那只偷來的奶油布丁。
      長大了後,就不再像傻瓜,不敢去期待有那麼一天,誰的到來,讓我的眼前一片天光。

《樂小米短篇小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