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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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願意,就此「滾」出一個人的生活。
  我用很長的時間來思考一個關於「贏和輸」的問題,但是,我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我沒有興趣去傷害任何人的自尊,這麼做也許純屬可笑的「自衛」。但記憶中那張灰敗憤怒的臉總是揮之不去,像纏繞多年的惡夢,久而久之成為習慣,只能安然接受。不知道是不是被他傷到,「假山事件」後我的背痛了很久,有時候上著課,就覺得自己再也坐不直,只能趴在那裡聽,但我一直都沒有去醫院。春天真正到來的時候我變成一個愈加沉默寡言的女生。讀書成為我唯一的樂趣,考第一更成為我的家常便飯。但很多時候,我常常一整天一整天不說一句話。
  課間的時候,老爽走到我旁邊,用力拍我的書一下,跟我開玩笑:「馬卓,別太拚命,偶爾也讓第二名有點活路。」
  我笑笑,繼續背誦我的化學元素表。
  「多參加參加集體活動。」他看看窗外打鬧的男生女生說,「免得嫉妒你的同學覺得你很清高。」
  清高也好,裝酷也罷,我只是想讓生活簡單明確。何況,這一切出自於我的本意,我並不是在裝。我願意相信,生活在每個人面前呈現不同的面目,一切早是命定,如果熱鬧注定不屬於我,我又何必去強求?
  週末的時候,回到家裡,面對阿南,喝著他做的雞湯,跟他聊點家常,或者和他一起看會兒電視,是我「讀書」之外的生活裡唯一的樂趣。
  「你瘦了。」阿南有些擔心地對我說,「要是學校吃不好,你乾脆就溜回來吃,我讓奶奶上來幫你做飯算了。」
  「天中三千多號人,我哪有那麼特殊。」我說,「你就別瞎操心了。」
  「學習別太拼了。」阿南說,「我看週末人家小姑娘們都喜歡逛逛街什麼的,你也不去,整天就窩在家裡,對了,有件事我差點忘了,我給你買了台新電腦,以後你在家上上網什麼的也好。」
  「求你別再亂花錢了。」我連忙說,「原來家裡的電腦搬過來不就行了。」
  「那你回縣裡也要用啊,搬來搬去的多麻煩。再說了,那台也舊了,也不好使。」
  「不要。」我忽然來了脾氣,「買來我也不用。」
  誰知道他比我更倔:「不用我也買了。」
  那個週末我過得很煩躁,電腦真的送來了,就放在我的寫字檯一角。阿南幫著人家搬弄,額頭上全是汗珠。我坐在床邊,裝模作樣地看一本英文小說。阿南問我:「放這裡好不好?會不會擋到你寫字?」
  我搖搖頭,但其實我很想很想大聲對他說,別對我這麼好,這會成為我心理上很大的負擔,會讓我夜不能眠甚至傷心難過。但我終於沒有。
  我已經不開心,何苦再牽帶上本來一片好心的他呢?
  新電腦很漂亮,夜裡九點鐘我複習完功課後,終於忍不住打開它。沒過多久,他從我的後面走過來,彎下腰,裝作很懂行地對我說:「你試試速度咋樣,硬盤120個G,內存很大的呢。」
  我在屏幕上打字,很大的字,一個一個打給他看:你再亂花錢我就告訴奶奶。
  他在我身後嘿嘿地笑。誇我:「字打得挺好看的嘛。」
  我暈。
  那晚我給自己開了個博客,博客的名字叫做《風決定了蒲公英的方向》。這好像是一個韓劇的名字,又好像不是。我覺得很貼近我的心情,於是就抄了過來。我用了很多的時間來研究博客的設置問題,直到他再次推開我的門,很嚴肅地對我說:「不許玩太晚哦。」
  「噢。」我說。
  「不過,」他摸摸頭說,「有空的時候你也教教我,我連QQ還不會用呢。」
  我招呼他過來,問他說:「現在教可好?」
  「好!」他端了凳子,很高興地在我旁邊坐下來。
  我很快替他申情好了QQ號,問他要給自己起個什麼樣的網名。他坐那裡很認真地想,我真擔心他會取出什麼「憶果果」之類的讓我絕倒的名字來,誰知道他想了半天,想出一個更讓我犯暈的名字:川海一粟。
  我沒問他為什麼,他自己答說:「其實很懷念成都的,我習慣了那裡的生活,那裡還有好多老朋友呢。」
  我從沒想過,原來他對那片土地,愛得那樣深沉。
  我又開始胡思亂想,如果不是因為我,他或許還會自由自在地生活在那裡吧,說不定早就娶妻,有個堂堂正正的比我漂亮乖巧的小女兒。內疚一作祟,我就在心裡暗暗發誓,等哪天有錢了,一定帶他回四川,或者,在四川替他買個小房子,讓他在那裡安享晚年。這輩子我和林果果欠他的,我都一定要加倍地還給他。
  「發什麼呆,快教我啊。」他催我。
  「噢。」我忽然想起來,「你還會講四川話不?」
  「呵呵,」他用四川話答我說,「弄個子不曉得講哦,你呢?」
  我笑到不行。
  他很奇怪地問我:「你笑啥子嘛?」
  「不知道。」我說,「一聽你講四川話,就覺得特別好笑,像演戲一樣。」
  他摸摸頭:「是嗎,那你講句給我聽聽?」
  「不。」我說。
  「哎呀,馬卓。」他做出一副幡然醒悟的樣子說,「我才發現你很壞啊。跟你媽一樣,就會捉弄人。」
  天地良心,我根本不是捉弄他,我就是覺得好笑。或者往深裡一點說,我有些怕久違的鄉音,如同我怕過去那些雖然支離破碎卻一直難已忘卻的片斷。笑,或許是我隱藏慌亂的最好方式吧。
  週一的清晨,一封信從前方座位傳過來,帶著男生特有的汗漬味。這是早自修還沒開始的時光,有人用手機在放小野麗莎的歌,我知道那歌有個特別好聽的名字,叫:《不可思議的藍色雨傘》。我第一次發現他的手指是如此的修長,潔白,像個女孩子。
  他用一根手指在信上點了點,說:「回宿舍再看吧。別誤會,不是那種信哦。」說完,就轉過了他的頭。
  我把信夾進了我的語文書。感覺很厚,不知道他又要玩什麼花樣。
  我沒聽他的回宿舍再看,下課的時候趁顏舒舒不在,便拆了信。原來是厚厚幾頁的打印紙,題頭是:「青春期自閉症的前期預防和解決方案」。旁邊還有他手寫的一行字:請一定認真閱讀,對你一定有用,祝你早日康復!
  天,這是什麼?
  我只掃了一眼,就把那些紙塞回信封裡去了。
  晚餐時間,我拿了飯盒去食堂,肖哲從後面追上來,對我說:「馬卓,給你的東西一定要認真看啊,很有用的。」
  我一面走一面回他:「有什麼話你可以當面跟我說,信寫來寫去的,浪費時間,又容易讓人誤會。」
  他想了一下回我說:「你都不肯和我說話叫我怎麼說。」
  「如果話不投機,可能半句都多。」我說。
  「你喜歡說什麼。」他傻傻地推推眼鏡說,「我覺得我是可以配合的。」
  「不愛說話不一定代表自閉症。」我說,「但不管怎麼說,還是謝謝你的好意。」
  他跟在我後面,一面走一面評價我說,「你呀,好像很難知道你在想什麼,就像一本永遠都讀不懂的書。」
  這樣老土的句子虧他說得出,我實在忍不住笑。
  「就這樣。」他欣喜地說,「你不知道你笑起來有多好看。」
  噢。真是敗給他了。
  但我當然不會去讀他打印給我的那些鬼玩藝兒,我沒有病,我自己心裡很清楚。如果要說得準確一些的話,我算是有一些「傷」吧,但我有足夠的自信自己治好它們,是誰說過,時間是最好的良藥?我對此深信不疑。
  天中的每個週三都有教師例會,我們可以少上一堂課。從下午放學到晚自修的時間顯得有些稍長,我多半會選擇去圖書館呆上一小會兒。那裡的書幾乎沒什麼變化,但已經足夠我的需要,雖然上網讀書更方便,但我還是不太習慣那種網上的快餐式讀書方式,只有真正的書拿到手裡,聞到隱約的墨香,才會覺得是「讀書」。
  去圖書館的時候會經過花蕾劇場。除了那個讓我討厭的假山,這條路我還是很喜歡的,因為它幽靜、狹小。花蕾劇場旁邊還有一個琴房一個舞蹈室,偶有輕柔的鋼琴聲從這裡傳出,讓人忍不住遐想連篇。天中有不少藝術特長生,這個小角落是他們的小天地。據說他們中的好多人都是憑著藝術特長中考加分進來的,大多數人會為此抱怨不公平,我卻覺得他們非常了不起。我一直羨慕從小可以學習藝術的女生,音樂和美術都可以滌蕩人的靈魂,蘭心慧質的境界,不是誰隨隨便便用功就能追求得上的。
  我自認沒有這樣的天賦。
  我走到圖書館我自己習慣的座位,把水壺擺好,文具和筆記本擺好,選書,落座。一抬眼,嚇了一跳——於安朵。
  再一看,才發現我看錯了。是另一個女生,長得和她並不很像,只不過有著和她一樣的長頭髮和一樣的髻。我忽然就走了神,想起那一次她坐在我對面時說話時的神態,和她說的那些有關他的故事。其實每一個細節,我都記得那麼清楚,無法忘懷。還有那個護身符。我記得她向我索要時,眼睛裡那攫取的光芒,彷彿一根繩子勒住我的脖子,逼我立刻吐出吃進肚裡的一切。
  對了,那個護身符,我把它放哪裡了?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每當胡思亂想不受控制時,大腦裡就像早就安好一枚定時炸彈一樣,準時「彭」的一聲,將那些迷糊糾纏的腦細胞炸得粉碎,人立刻清醒不少。所以,就在快把整面筆記本上都畫滿黑色的蜘蛛網之前,我恢復神志,撕掉那頁紙,開始繼續抄寫《傲慢與偏見》——
  If a woman conceal she raffection with the same skill from the object of it, she may lose the opportunity offixing him.
  我在下面寫下我的翻譯:如果一個女人掩飾對自己所愛的男人的感情,她也許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機會。
  是這樣嗎?
  我想了想,又把自己寫的這句話用筆輕輕地劃掉了。
  那天的晚間校園廣播電台裡播送了一則人物專訪:「最近,又有好消息傳來:本校高一(2)於安朵同學在國際青少年芭蕾舞比賽中奪得少年組冠軍,這是我國青少年在國際芭蕾舞舞台上取得的最好成績,也成為我國芭蕾舞舞蹈比賽歷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於安朵同學從五歲開始學習芭蕾……」
  播這條新聞的時候,我正在宿舍吃一碗泡麵。宿舍外面異常熱鬧,顏舒舒當然不會在這種事情上落後,她率先看過於安朵得到的獎盃,在宿舍形容得惟妙惟肖,沒有趕上觀摩的女生們跟著七嘴八舌的提問。
  「水晶的還是鑽石的啊?」這是她們那一晚熱議的話題,關於那個舞蹈的少女的獎盃,和上面的八國文字雕刻的「冠軍」字樣。
  「天中又該得瑟了,據說是要大慶祝,匯報表演,連市領導都要來,電視台現場直播!」
  「於安朵算是紅了,比起來,當年的蔣雅希算啥呀!搞不好被什麼導演看上,就成了咱們天中的章子怡。」
  「人家於安朵說了,她現在什麼都不想,只想和毒藥去吃碗麵。」
  「是嗎?」女生們嘻嘻笑,「看來女生都是這樣哦,愛情永遠第一。」
  ……
  不知道為何,我忽然覺得那些討論在我聽起來很礙耳,簡直俗不可耐。我習慣性地拿出我的耳機,用音樂把耳朵堵得嚴嚴實實。我已經沒有什麼新歌聽了,王菲退出歌壇很多年了,而且聽說,她為了愛情,復出再次變得遙遙無期。
  我弄不明白,難道女人的一生,真的是為愛情活著的嗎?
  就算真的是這樣,我也一定要做一個不一樣的女人才好。

《離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