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捧著清晨第一束新鮮的玫瑰,我行走在這個我已經不算熟悉的城市。天氣不算很好,霧濛濛的,好像隨時都會下雨。此時如果我往左拐,再步行十分鐘,就會到達天中。還記得最後一次去天中是去拿錄取通知書,老爽有些不理解地說:「馬卓,你的成績完全可以上清華北大的,為什麼要選擇政法大學呢?」
  我只是微笑。
  沒有人猜得透我到底在拼些什麼,好像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野心似的。
  可是只有我知道,宿命的浩然,就像那個就快要忘掉它叫「雅安」的雨城,一刻不停的在我心裡下著雨,提醒我無可逃避的孤獨。我必須變得強大一些,以世俗的方式也好。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也好,我必須守護好那一指引我離開的人和物,因為那才是我僅有的一切。阿南從沒對此發表過評論,現在回想起來,在人生大方向上,他一直放任我遷就我,是我太不懂事,才會在有意無意中傷害到他。
  昨晚我回家時,他已經熟睡。早上醒來,他已經給我做好了早飯,是三明治,烤得很香的麵包,配上生菜,起司片和火腿。不知道他何時學會做西餐,而且還有模有樣。我的球鞋也被他洗乾淨,放在窗台上晾曬。
  他問我:「昨晚你出去過麼?鞋上怎麼全是泥?」
  我咬著麵包,「吱唔」了一聲,問他:「你要不要買張機票跟我一起去北京呢?」
  「什麼?」他好似沒聽清。
  「去看看那個房子嘛。」我說,「肖哲說從我們學校過去還算方便的。」
  他肯定驚訝我一夜之間的變化,可是他並沒有提出任何疑問,而是給我端來一杯紅茶,坐在餐桌對面跟我說:「處理完這邊的事我就過去,去前給你電話。」
  「好的。」我說,「我得出去一趟,中午回來吃飯。你要是能開車送我去機場的話,我們可以下午四點左右出發。」
  「當然送你。」他說。
  「你該刮鬍子了。」我提醒他。
  他摸摸下巴,笑了。
  下了出租車找花店買玫瑰的時候我的手機短信響了一下,掏出來看,竟是洛丟丟。短信說:「不想死的話,盡快找我。」
  看來她還活著,而且活得不錯,所以才會有跟我這陌生人繼續挑釁的心情。
  只是關於這短信,為什麼我還是有隱約別的期望,他不會再找我,我也不會再找他。這是我們說好的,不是嗎?
  那場華麗麗的重逢戲裡,我們甚至連電話號碼都沒來得及互留一個。多麼好笑。
  城市中心花園的左側,是市裡唯一的一家五星級酒店,也是夏花今天要結婚的地方。昨晚我只睡兩小時,一大早爬起來到花店去買上一束玫瑰,店裡果然沒有黃玫瑰,我只得買一束紅的,沒想太多,因為答應過她,就一定要送上一份單純的祝福給她。不管她在不在乎,我只希望她以後能過的幸福,快樂。如同我寫在卡上的那四個簡簡單單的字:從此美滿。
  我準備把鮮花和卡片留在前台,我的心意,她收到就好。
  酒店的大堂裡有很醒目的招牌:於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愛河。還有很醒目的指示牌,提醒前來參加婚禮的來賓該怎麼走。但就是沒有新郎新娘的大幅照片,看來這個奢華的婚禮背後,還有某種低調的因素存在。
  我走到前台,那裡好像出了什麼事,一個戴墨鏡的女人正在跟前台大聲的交涉:「我現在懷疑她的安全,所以我必須要進房間去看一下。」
  領班微笑著解釋:「客人在睡覺」
  「出了事誰負責?」她喊起來,「快去給我把門打開!」她一面說一面揮手,手一把打在我的花束上,花倒沒傷及,倒是她應該是被玫瑰的刺碰到,痛得尖叫起來。
  我退後一步,對方已經搶先叫出我的名字:「馬卓?!」
  竟是於安朵,我完全沒聽出她的聲音來。
  幾年沒見,她出落的越發光彩奪目,長髮及腰,高高束起,五官精緻的讓人不忍細看,深怕一不小心將其看化了一般,她更像一個明星了。乍認出我來,她身子微微前傾,像是要擁抱我一下的感覺,但是這個動作半途而廢。她轉而低頭看著我手裡的花說:「千萬別告訴我今天你是伴娘。」
  「不是。」我把花拿低一些。「我只是來送束花而已。我今晚的飛機回北京,你呢,是為你爸爸的婚禮專程回來的?」
  她皺著眉說:「我都快煩死了。你有時間的話,陪我喝杯咖啡吧。」
  我當然不能拒絕。
  把花交到前台,跟隨於安朵一起來到大堂的咖啡吧,我們找個角落坐下,許久不見,竟然不知道該從何處開始寒暄。記得上次面對面對坐,還是在天中的紅樓圖書館裡,那時我們都各自守著一份單純的固執,如臨大敵的進行談判。與那時相比,我們現在的客套和敷衍,簡直就快讓我不好意思起來。客氣的問完彼此的近況後,咖啡正好送到,她低頭喝一小口,終於問我:「他回來了是不是?」
  「嗯。」我稍猶豫,還是答了實話。
  「他還是以前那樣?」於安朵笑,「或許我不該問你,其實我已經忘記他很久了,真的。一周前我還在美國,我媽跟我打電話,說她跟我爸離了,我爸要娶夏花。本來這也沒什麼,我也沒打算回來,大人的事隨他們去了。但沒想到我媽始終想不通,鬧著要自殺,還說什麼我爸再婚可以,除非把把所有財產轉到我名下,不然這婚就別想結,我爸求我回來勸住我媽,機票都給我買好了,我只好回來。可是我幫得了什麼忙呢,你看,我媽把自己鎖在賓館房間,理都不願意理我。其實我知道她不會自殺,就算對自己下手,也會留條後路,他拼了命,也要看到我爸倒霉發臭的那一天才甘心。」
  她還是像以前一樣,一說起話來,就長篇大論,不給別人插嘴的機會。
  看來這家人的事,永遠都是那麼複雜,連我這個旁觀者,都覺得累。
  估計她也發現了自己的失態,故作輕鬆的換個話題:「你戀愛了麼?」
  我搖搖頭。
  「他們兄妹倆,都是殺手級別的。還好,我們都算命大福大,躲得快。只有我爸這種腦殘的人,才敢伸手去沾。你說夏花這人是不是也腦殘,我爸這麼大年紀,又是二婚,要結婚悄悄結了不就得了,還非要大張旗鼓的請客,不知道安的是什麼心!」
  「怎麼是夏花要求擺宴的麼?」我驚訝。
  「她跟我爸說了,要麼不嫁,要麼就風風光光的嫁。」於安朵搖搖頭說。「算了算了,說點開心的,還記得王愉悅麼,她也去了美國,比我晚一年吧。剛去沒三個月,就認識了個傻小子,兩人好的死去活來,後來才知道那傻小子是上億身家。這下好了,不管怎麼說,我以後也算是傍大款的人了。」
  說是要說點高興的,可她的語氣聽起來,真是惆悵。
  我安慰她:「你這麼漂亮,以後也一定嫁得不差。」
  「沒聽說過紅顏薄命麼?」她笑起來,「好久不說中文,很多成語我都忘掉了。好多我以為永遠不會忘掉的事情,也都忘掉了,我媽要是死了,我以後就永遠都不回國了。所以今天能再見你一面,真是很開心。」
  我也被她說惆悵了,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得去看看我媽了,叫醒她把她也帶走,免得她鬧事。我們母女倆橫豎這樣了,成全一對幸福的人兒也算是積德。」她說著,揮手叫服務生買單。
  我連忙攔住她說我來,說完又覺得不太妥,這樣顯得很生疏。我和她之間的關係真是很奇怪,曾經是敵人,好像現在剛剛變回朋友就從此相隔兩地再不聯繫。
  「也好,」她彎腰向我致謝,「這樣我會一直記得馬卓請我喝過咖啡呢。」
  「快去吧。」我笑著跟她揮手。她走出去兩步,我又叫她的名字。
  她轉身問我:「什麼?」
  「保重。」我說。
  「那是必須的。」她微笑,「你也一樣。」
  咖啡六十八元。於安朵走後,我買了單,坐著等服務生給我找零錢。他遞給我一張報紙,抱歉地說零錢不夠了,要到二樓去換了來。反正時間尚早,咖啡還沒冷掉。我也有點心思做下來安靜看報。報紙是我們當地的晨報,很醒目的地方登著夏花的結婚啟示。
  還是那一句:於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愛河。
  看來,她是鐵了心要讓這個城市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要結婚了,她要嫁人了。潛台詞或許是:她要開始新的生活。舊人們,都去了吧。
  她是要說給他聽的麼。
  如果只是任性,完全不必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或者,這真是好的選擇。從此有個安穩的靠山,再也不必擔驚受怕,所以,她才需要這麼大的聲勢來維護她的安全感。一定是這樣的。
  付完帳,我走出酒店大門,一陣冷風吹來,我才發現又降溫了。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冷完全不同,陰冷,冷風吹入脊骨,讓人不由得牙關咬緊。我忽然有種錯覺,疑心這似乎是什麼電視劇的大結局,該掃盡的掃盡,該開張的開張,該重逢的重逢,只是重逢後又告別,各自上路。或許命中注定,這次回來,就為了將過去未洗乾淨的牌重新洗過,人生就此翻過一頁吧。
  現在,是我離開的時候了,像於安朵一樣,掉頭就走,不需要一聲再見,因為這是必須的。
  然而,就在我準備叫出租車的時候,我看到一輛救護車呼嘯而來,它們就停在酒店大門口,車還沒停穩,車上的人就紛紛跳了下去,直往酒店衝去。
  毫無疑問,出事了。

《離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