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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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目睹的,阿南和夏花的唯一一次吵架。
  還好,後果不是很嚴重。事實上,那天夏花還沒有進電梯,就已經被我和阿南合力拉回,他們很快回到房間去和談,留下我一個人在客廳裡坐立難安。
  不用講,他們爭吵的原因,一定是因為我昨晚徹夜不歸。只要我和毒藥在一起,阿南心中那道坎就過不去。
  沒有人比我更瞭解他。
  好不容易阿南出來了,我正要說點啥,他用手勢制止了我,對我說,「你休息一下,我到樓下走走。」
  很明顯,他不想和我面對面交流這個尷尬的問題。
  那天夏花一直在她房間裡呆著,沒出來。阿南散步回來做了晚飯,也是送到她房間給她吃的。我覺得自己就像一個罪人,只是不知道自己到底犯的是哪樁罪。我默默地吃完飯洗完碗筷回到自己房間,第一件事就是給他打電話,我有滿腹委屈以及滿腔思念想對他傾訴,但是,他居然沒有接我的電話。
  我坐在床上,萬念俱灰。
  差不多夜裡十二點,他的電話才回過來,我賭氣,也沒接他的。還學他把電話開到靜音,用枕頭把頭蒙住,下定決心不理他。沒過一會,屋外響起敲門聲,我起身開門,是穿著睡衣的夏花,拿著她的手機對我說:「找你。」
  算他狠!
  我接過電話剛「喂」了一聲,那邊已經傳來暴喝:「不接電話幹嘛?」
  「剛才洗澡了,我一會兒用自己的電話回你。」我可不想當著夏花跟他吵
  「等你三分鐘,不然就永遠別再打來!」他說完這句,電話「騰」掛掉了。火氣還真是不小。
  我把電話遞回給夏花,她笑著說:「他真急了,你要再不理他,我看他又要直接飛回北京來了。」
  「你們沒事了吧?」我指指外面,輕聲問。
  「沒事,」夏花故作輕鬆地說,「兩口子嘛,吵吵正常的。你爸也是,一天到晚不是叫我吃這個就是要我吃那個,我也知道他是為我好,但我真的吃不下,煩都給他煩死!」
  既然她有心瞞我,我也不想拆穿她。
  「過兩天我就搬回學校去住了,我要回律師事務所上班,那裡比較近,再說我在學校也住得習慣。走了你們可別再吵,不然連個勸架的都沒有。」
  「哦,」夏花說,「沒事,我們自己吵架自己勸,也是樂趣。」
  她說完,笑著拉上門出去了。
  等夏花出去了,我這才縮到被窩裡和他通電話,算他識相,語氣軟下來不少,還主動解釋說:「一下飛機就忙到現在,手機關的靜音,沒聽到你電話,對不起。」
  「是不方便吧。」我悶聲悶氣的說。
  「又在找抽了,」他威脅我說,「你給我聽好了,以後你再敢不接我電話,我就永遠消失,讓你一輩子都找不到我。」
  「我也可以消失,讓你一輩子也找不到我!」我哼哼。
  「誰願意找你。」他說,「得瑟。」
  「是你說的哦。」我說,「我試試看。」
  「你要幹什麼?」他開始緊張。
  我總算贏回一句,哈哈大笑。
  那天的電話一直通到早上五點,整整5個小時,手機早打到沒電,只能插著充電器講下去,其實也沒說啥,但就是想聊下去,捨不得掛斷。隔著遙遠的距離,我覺得我們都有點慌,好像對方隨時都會消失在空氣裡,再也抓不住彼此。
  直到掛電話的時候我才發現手機裡有一條洛丟丟發的未讀短信:
  「他讓我家破,我讓他落花人亡兩不知!!!!!!!」無數個歎號,不知道她是不是又在夜店喝高了,打完電話的我累的很快睡著,忘記了回復。
  沒過兩天就開學了,我搬回了學校住,也恢復了去方律師的事務所上班。那些日子真的是超忙,工作、學習、畢業論文,加之對他的思念,折磨得我又瘦了一大圈。
  方律師很重用我,重要的案子都帶著我。我也開始能拿到固定的薪水,雖然不高,但比起很多還在拚命找工作的同學來講,我已經足夠幸運。唯一遺憾的是他來北京的日子一拖再拖,阿吉的那個店,據說轉手也辦的不是很順利。
  面對電話那邊多少有些急躁的他,我只能安慰他慢慢來。
  五月中的一個週末,我忽然接到顏舒舒的電話,約我去喝下午茶。
  她有車,所以遷就我,我們約在離我學校較近的一家咖啡屋。幾個月不見,她已經儼然混成時尚女妖精,在室內帶著墨鏡照樣倍感自如,腳蹬一雙時下最流行的羅馬涼鞋,綁帶纏到腳踝以上的部位,鞋跟至少有十厘米,碎花短身連身裙露出曬得有些黝黑的小腿,再加上整個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聳著肩膀,像等著街拍的女明星。
  同她相比,我則完全是土鱉一個。
  「可別告訴我你今天過來就是為了炫身材。」我打趣她。
  「當然不是!」她坐直,終於捨得摘掉她的墨鏡,閃亮亮的眼線像長了翅膀似的,飛的我兩眼發花。
  「好,我要宣佈了,你不要笑。」她說。
  「不笑。」我一邊說已經一邊笑起來。
  她從隨身攜帶的手包裡掏出一張小小的粉紅色賀卡,鄭重的推到我面前,上面寫著四個閃亮亮的大字——結婚請柬。
  啊!結婚!
  她拖長聲音說:「快——祝我新婚快樂!」
  我迅速翻開請柬,她沒開玩笑,上面真的寫的是她的名字:顏舒舒小姐,孟和先生新婚誌喜,歡迎馬卓小姐撥冗光臨。我的天!
  「馬卓。」在我還盯著請柬完全沒回過味來的時候,她推開茶杯站起身來,坐到了我這一邊。剛坐下,她就忽然的伸長手臂,抱住了我。
  在她花香型的香水包圍下,我有些鼻酸。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在熱戀的原因,我愈發多愁善感,越是喜事,越是唏噓不已,好像年少時被我按捺的感動神經被刺激了一下,忽然就變得特別發達。
  顏舒舒趴在我的肩膀上,用嗡嗡的聲音說:「替我高興不?」
  「高興的。」我老實回答。
  「除了家裡人,你還是第一個知道的,我也知道有點『閃了』,但這麼多年,忽然遇到一個讓自己還算心動的,人家又追得緊,就不想放手了。」
  我問她:「他好不好?」
  「對我好那是沒話說,我要幹嘛就幹嘛,在家裡煮飯燒菜做衛生他一把罩。我帶他回老家,連我媽那個挑剔婆對他也滿意得很。
  「那挺好。」我真為她高興。
  「好是好,還是覺得好像少了什麼一樣。」她伸長胳膊說,「最近我老想回到高中,在同學之間偷偷摸摸的賣點小玩意,掙點小錢偷著樂,要不就是和我媽吵架,或者和肖哲打架鬥嘴,做我的標準傻大姐。但是那些日子畢竟會不來了呀,馬卓,我們都要向前看的,是不是?」說完,她掏出手機來,給我看那個叫「孟和」的人的照片,說實話,長相很普通的一個人,微胖,笑起來像憨厚的「多啦A夢」。
  「他家是買皮裝的。」她撇撇嘴,說,「馬卓你結婚的時候最好選冬天,我送你十件皮衣,保證件件質量好,有面子!」
  「不結婚也得送!」我說,「這可跑不了。」
  「送送送。」說罷,這個傻丫頭忽然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一邊哭一邊說,「馬卓,伴娘我找別人了哦,主要是覺得我沒你好看,如果你是伴娘,我會有壓力……」
  什麼話啊,不過我沒哄她,因為我覺得這哭聲裡,更多的是對幸福的宣告和太過靠近幸福的忐忑吧。
  「馬卓,」她嗚咽著說,「你要趕緊談戀愛結婚啊,要不然以後我的女兒比你的兒子大好多歲,不般配了哦。」
  她想得可夠遠的!
  「好啦,」我哄她說,「不要哭了,新娘子要保持漂亮才行,眼睛哭腫了可不好看。」
  「不哭了!」她抹掉眼淚對我宣佈,「還有件事,肖哲快出國了,你知道嗎?」
  出國?!
  「他本來是放棄了的,在北京單位都找好了。但上星期他突然跟我說那邊的導師有一個很大的項目要開始了,很希望他能早些過去幫忙,還特地為他保留了名額申請了獎學金,連簽證都很快辦下來了。」
  「哦,這樣。」
  「我就徹底斷了念頭了。」顏舒舒飛快地說,「有些人拼了命也夠不上,累都累死了。何況,孟和追我快一年了,家裡什麼都替我準備好了,我沒理由再拒絕了。」
  我拍著她的背,竟說不出一句話來。
  就算心中疑問再大,我也實在問不出口,是不是因為肖哲出國,才是她「閃婚」的真正原因?
  我寧願相信,她真是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另一半,所以才放心交出自己,告別從前的那個她,勇敢過全新的生活的吧。
  那天她未婚夫來接她,她在咖啡屋門口轉身,挽著孟和的手上了車,那輛紅色的小跑車子漸漸遠離我的視線,她淡淡的香水味還留在我身上,我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和我擁抱,那是在高中,某一次我曾替她解圍之後。那時的我是多麼不習慣與別人的肢體接觸,但她緊緊的擁抱幾乎要將我內心隱藏的冰凍融化。我也還記得,那一次在雪地裡,她堅定地握著我的手,對我說:「馬卓,我們是朋友,我絕不會丟下你的。」不管過去了多久,年少的友情,都像那盞為你等門的燈,永遠暖暖地照在心頭。
  我是真心祝她幸福,在丟失了曾經以為一定會深愛一輩子的愛人後,我亦相信她一定會幸福——在人生的另一端旅程,在與另一個人一生相守的漫長的未來裡。

《離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