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但我從來都沒有猜透過,我為什麼會叫林枳。估計不會有人,願意把這樣一個意思為永遠也長不大的又苦又澀的青橘的名字扣在自己的女兒身上。我的父親死得早,我的母親對我名字的來源絕口不提,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給我起這樣一個名字。
  唯一不叫我林枳的人,就是周楚暮。
  他叫我林林。
  七歲前,我的人生處處和周楚暮有關。
  那時候的他,並不是現在這個樣子。
  他曾經是整條街上最苦命也最強悍的小孩。他的媽媽死於產褥熱——這種二十世紀幾乎絕跡的病症。一歲以前的周楚暮幾乎是喝風為生,他那因為喪妻而垂頭喪氣的老爹經常一個人去外面喝酒到深更半夜,只在想得起來的時候沖一瓶牛奶把奶瓶嘴塞到他的嘴裡——所以周楚暮從沒有記憶的時候就開始從老天手裡搶生存,所以長大以後,只要一點點水米就能活得如此這般地茁壯。
  當然,這些我都是聽我媽說的。而且,我不是特別相信周伯是曾經是一個為孩子他媽一蹶不振的癡情漢。原因很簡單,我爸臥病的最後一年,周伯幾乎包掉了我家的所有重活,甚至幫我媽燒飯洗衣服,講故事哄我睡覺——傻子都看得出來,他這麼做不是為了什麼高尚的鄰里之情,而是因為,他對我媽有意思。
  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我媽對周伯也有意思。我媽媽曾經是一個很精明的女人,懂得審時度勢權衡利弊,她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這個男人的照顧,給他一些沒有責任的暗示。不過,那時的我,並不排斥將來周伯成為我後爸的可能性。在工廠裡當車工的周伯其實是個很心靈手巧的人,會用子彈殼做成小飛機討我歡心,會用粗壯的胳膊把我舉過頭頂再狠狠地來個倒栽蔥,在我腦袋快著地時又呼地一把把我拉起來,我就喊著「飛啊」,快活地尖叫。
  因此,周楚暮來搶我的小飛機的時候,我就狠狠地把他的胳膊抓出了一道血印。
  「是我爸爸做的!就該歸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惡狠狠地說。
  「是我的!」我聲嘶力竭地大喊一聲,爬起來,衝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發出啊的一聲慘叫。
  然後,我被我媽罰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著牆聽見周楚暮在夢裡呼痛,聽見周伯粗暴地教訓:「哭什麼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個傷口過了很長時間才癒合。然後,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後他告訴我,其實從那時候起,他對我,就有了那麼一點點意思。因為一個小女孩在被搶東西被打以後沒有哭而是奮起還擊,這一點讓他覺得我巨有個性。
  那時候,我們畢竟還是孩子,不懂得成人世界裡的愛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國小人書,上面畫著一場王子與公主的婚禮,周楚暮忽然靈感大發,找到一支鉛筆,在那個拖著長長婚紗的公主旁邊寫上:林林。
  「這是你,」他撓撓頭又在王子旁邊寫下自己的名字。「這是我。」
  「為什麼?」我傻傻地問。
  「我想和你結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話怎麼辦?」我擔心地說,「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結婚的。」
  他想了想:「沒有關係的,我們可以跑到一個沒有人知道我們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書上寫了我們名字的一頁撕下來,交給我:「這是我們的結婚證,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強調,心中一下子充滿了憂慮。
  「你還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煩地說。
  事實證明,我還真的是多慮了。
  我們到底也沒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我媽媽會嫁給周伯兩個人永結連理共度餘生的時候,她卻閃電般地嫁給了有祖傳幾套大屋的於根海,從此過上了搓麻將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憶我媽剛嫁給於根海的那些日子,憑心而論,我們過得不錯。於根海別的沒有,只在街上有幾套祖上傳下來的大房子,靠收租過活,日子倒也過得逍遙。那時候於根海很愛我媽媽。至少,我覺得那是愛。他會在打牌贏了錢以後上街給她買一條絲巾一隻口紅或者是帶我們去某餐廳大吃一頓。當周圍的女人流行紋眉的時候他帶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貴的。對於沒什麼浪漫神經的於根海而言,肯為你花錢,就是對你好,這是個真理,顛撲不破。
  而且,我十歲生日那年,他還在最好的飯店替我訂了十桌,我記得那天,是我第一次當著很多人的面喊他「爸爸」,他好像很高興,喝了很多。第二天,他給我買回來一架鋼琴,還給我請了鋼琴老師,他跟我說過的最動聽的話就是:「美女,咱家這輩子就指望你光宗耀祖了!」
  我並沒有讓他失望,事實上,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成績從來都沒有從前三名上落下來過。很多人都覺得是我聰明,但是他們看不到我在聰明後面所付出的辛苦和汗水。而我這麼做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從小我就懂得,美好的日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事實就是這樣,於根海給我們的好日子沒有過多久,拆遷的時刻就到了,於根海憑著那幾套房子得到一筆還不算少的錢。我們搬到了政府為拆遷戶新建的居民小區,從此過上了有抽水馬桶的生活。接下來,於根海不知道聽了誰的話,把錢投進了剛剛發達的股市,甚至托人弄到了一隻原始股的購買資格。
  短短半年,那只股票漲了十二倍。
  於是乎,我的生活範圍,從破舊不堪的老城區,到了平價的新區,又到了所謂高檔的別墅區,一跳三級。
  於根海就不再是那個於根海了。
  我知道,他開始後悔娶了我媽,按他的條件,娶個二十歲左右的黃花閨女只是小菜一碟。卻偏偏頭腦發熱娶了我媽,還帶著我這麼一個拖油瓶,他能不鬱悶嗎?
  好在我已經慢慢長大。就算於根海真的跟我媽離了,我也懂得保護自己,冷靜地跟他要贍養費,學費,甚至我媽的青春損失費。
  失敗的,未必是我們母女。
  所以,我其實跟很多的天中的優等生不一樣。我自認我高過他們,懂得什麼是真正的生活,懂得低頭,懂得屈服,同樣也懂得享受。
  閒得無事的時候,我喜歡在蓮花廣場逛。蓮花廣場是這座城市最繁華的地區,也是唯一繁華的地區,幾乎所有最好的商場和專賣店都開在那裡。那是真正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天所有的大門都往外呼呼地噴著冷氣,冬天則將寒冷完全地拒之門外。無論什麼時間,在那些商場的大廳裡始終有一種芳香,那是昂貴的化妝品和香水混和而成的芳香,是雲香鬢影的淑女們身上的芳香,一句話,是金錢的芳香。我記得這裡第一家LV折扣店開業的時候,愣是有四百個人清晨排隊,在開門後的兩個小時把所有商品一搶而空。我去上學的時候路過了那支隊伍,從店門口一直排到街角,中間拐了好幾個彎,真是蔚為壯觀。
  我喜歡這裡,是因為這裡充盈著太多的物質,這些物質的氣味讓我有一種奇特的安寧。我知道,這裡面的大部分東西是現在的我無法擁有的,可是,我知道我總有一天會擁有它們。我只是需要奔跑,並且,在奔跑中等待。
  等待的感覺,有一點仇恨,又有一點憂傷。但總之,絕對不是壞的感覺。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
  那裡是各種時尚雜誌的集散地,經常,雜誌和一些品牌聯手搞一些活動,買雜誌可以得到一些大品牌的試用裝。我就曾經領到過歐萊雅的面霜DIOR的睫毛膏蜜詩凡陀的濕粉,雖然都是小瓶小罐,但拿到學校用用,還是很能唬唬那些土包子。
  再說,你以為領試用裝是一件容易的事麼?這不但需要超多超全的流行資訊還需要超強的心理素質,因為世界上喜歡佔小便宜的女人很多,而這樣的女人,一般是被人鄙視的。
  比如兩個月以前,我拿著《VOGUE》雜誌的一張印花去CD的櫃檯領香水的時候,就能明顯地感受到那個營業員掩飾著的蔑視眼神。
  她把那張沒什麼看頭的小紙片顛來倒去研究了半天,才不情不願地從櫃檯裡摸出一隻小瓶子,遞給我。
  「我想要那款綠毒。」我要求。
  她眼睛也不抬地說:「沒貨了。」
  「你確定?」我問她,有點不客氣。
  她這才抬起眼睛來,微笑,然而挑釁地看著我:「我確定。」
  靠,我在心裡罵,你不就是個營業員嗎?牛什麼牛?一小管香水,又不是你的血!但我還是微笑著接過了那只精美的小瓶子,然後又繞著櫃檯審視了一番其他的商品,走的時候,優雅地向她頷首致意。
  不就是假嗎?看誰能比誰假得厲害?
  而且我相信,那天晚上收工的時候,她一定會哭。
  因為我趁她不注意,把CD放在櫃檯上的贈品小皮包,用我的隨身小刀輕輕地劃了一道口子。
  沒錯,我就是這樣一個女生,如果這個世界欺負我,我必然微笑著還以顏色。
  我並不怕任何,但是周楚暮替我偷出那條裙子後,我還是有很長時間不敢去那裡。於是暑假開始變得漫長。家裡的電腦是三年前的舊貨了,速度奇慢。上網查個資料網頁半天都打不開。有一天吃飯的時候,難得於根海也在,我央求我媽替我買台新電腦.我媽看了於根海一眼,盯著自己的碗說:「聽說天中的學生都可以有一台新電腦,你為什麼要買?」
  「那電腦是放學校機房的。」我說,「我要買的是我自己的。」
  她幾乎與世隔絕,我只能這樣和她對話。
  於根海大笑起來。笑完後,他繼續扒飯,根本不表態。
  「我要新電腦。」我固執地說,「今天下午就要買。開學前我要查很多的資料,我不能輸給別人。」
  「操!」於根海把筷子一扔說,「你怎麼不說現在就出門買?」
  「也行啊。」我說,「我不反對。」
  「你是要上網泡男人,別以為我不知道。」於根海說,「對不起,這個投資我不付,不然有朝一日你出了啥事,你媽全賴我頭上。」
  「你放屁!」我沖於根海大吼。
  「男人都帶到家裡來了,還說我放屁?」於根海聲音比我還大,「有什麼樣的媽,就有什麼樣的女兒,我操!」
  我的媽媽,依然看著她的那只碗,慢條斯理地吃著飯。彷彿我倆的爭執,根本與她沒有任何關係。
  瞧,這就是我的家。
  如果有一天,我考上了清華,或者北大。我會毫不留戀地離開這個家,對著他們吐一口口水,然後說:「Goodbye,祝你們早死早投胎!」
  我把這一切告訴周楚暮的時候,我以為他會嘲笑我,或者罵我惡毒。但他沒有,他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伸出一根手指,愛憐地摸了摸我的額頭,然後說:「林林,要是你願意,以後哥哥疼你。」
  我差一點就哭出來。
  他輕輕扶住我的肩,問我:「真的想要一台新電腦?」
  「也不是太想。」我說,「只是他們越不給我買,我越想要。」
  「來。」他貼近我的耳朵,對我說,「我們來商量一個好辦法。」
  一周之後,我真的擁有了我的新電腦。
  其實,周楚暮的辦法相當地簡單。他找了一個看上去土頭土腦的女生,故意去撞於根海的車子。也就是俗稱的「碰瓷。」別看那女生長得不咋的,演技可是一流。明明只是輕輕碰了一下,她愣是趴在地上半天沒起來。等她好不容易站起來後,她一隻手扶著一條腿,另一隻手揪住於根海就要他陪錢。
  於根海一大老爺們,當然不能和一個小姑娘計較,於是問她要陪多少。那女的眼睛一翻,報出個天文數字:五千。不給也行,去交警隊處理。每週五那個時候,是於根海趕牌局的時間,錢不要緊,誤了打牌那就是要緊之要緊。只是那女的揪住他不放,說什麼也要討個說法。就在這要緊時分,我挺身而出,一把把那女的拉到一邊,厲聲吼道:「我見你自己撞上去的!我可以做證人!」
  「不是,是他撞我的!」女的喊得聲嘶力竭。
  我一揮手,就給了那女的一耳光:「別以為我不知道你,交警隊來了更好,你這個『碰瓷』專家,小心你被抓進去,關個十年八年回不了家!」
  女的偃旗息鼓,我衝著於根海揮揮手,示意他快走。
  於根海夢遊一般地開著車走了。
  那夜於根海打了一夜牌,天亮的時候他回到了家。我已經坐在陽台上讀英語,聲音大而甜美。於根海走到陽台那扇大玻璃門前,看了我幾秒鐘,然後說:「看不出,你這麼野。還敢當街打人。」
  我把書收起來,不理他,往我房間走。
  他攔住我說:「給你五千塊,買電腦夠嗎?」
  「不夠。」我說。
  「好吧。」他說,「你要多少?」
  「下午陪我去,看中什麼就是什麼,你刷卡。」
  「操。」於根海說,「好吧。」
  「請不要動不動就說粗話。」我說。
  「操!」他說,「好吧!」
  我的心裡像有個小人跳起了舞,原來,周楚暮說得一點兒也沒錯,跟自己的敵人,硬碰是沒有意思的,就要鬥智鬥勇,讓他輸得精光了還不知不覺。
  「天中教不了你這些。」周楚暮說,「你跟著我好好學,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不。」我說,「我跟你不一樣,你知道嗎,我在我們班是考第一的。我還要做天中的精英,一樣都不能少。」
  周楚暮吃驚地看著我,然後說:「林林,你將來成了大器,可別忘了哥哥我。」
  我在周楚暮的眼睛裡看到一些我不敢面對的東西。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我的房間,很好的月光,他醉人的微笑,我美麗的裙子以及那個若有若無的吻,臉忽然就燙了。
  也許,人和人之間是有情感的債務關係存在的。
  也許,我在替我媽還她欠周伯的債。
  這樣想雖然很無厘頭,但至少會讓我覺得,有很多問題是命中注定的,來了就來了,逃也逃不掉,接受它,並去解決它,才是唯一的辦法。
  那一個漫長的夏天的夜晚,我很想問自己卻很怕問自己,我期盼已久的愛情,在我的高二生活即將開始的時候,它是不是真的悄然來臨了?

《甜酸》